校服招标公告(包头市九原区沙河第一小学2025)



九原区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MGJY-2025-4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九原区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九原区沙河第一小学、包头市九原区第三实验小学、包头市九原区沼潭南路小学、包头市九原区麻池中心校、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中心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包头市九原区沙河第一小学、包头市九原区第三实验小学、包头市九原区沼潭南路小学、包头市九原区麻池中心校、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中心校校服采购。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九原区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九原区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为校服生产企业,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任务;



3)投标人未被列入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



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05月06日17时00分到2025年05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或现场获取,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蓝天馨寓三楼南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

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

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七、其他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招标内容:负责包头市九原区沙河第一小学、包头市九原区第三实验小学、包头市九原区沼潭南路小学、包头市九原区麻池中心校、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中心校学生校服的设计、加工、制作,供货、发放及售后服务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

4、校服类别:学生夏装、春秋装、冬装;

5、校服样式和要求:校服样式和面料需符合招标人要求及国家标准;

6、数量:以学生自愿订购数量为准;

7、供货期限:根据学校的具体要求供货;

8、供货地点: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9、项目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1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06日17时00分到2025年05月13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送至nmgjyxmgl@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审核通过后,我司会联系投标人。到时请投标人准备三份资料单面打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邮寄或送至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



4)投标人未被列入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

11、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一直有效,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12、发布公告的媒介: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13、

注: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

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原区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九原区沙河第一小学、包头市九原区第三实验小学、包头市九原区沼潭南路小学、包头市九原区麻池中心校、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中心校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

1566130573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基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蓝天馨寓三楼南户

联系人:谢超

电话:

18467043586

电子邮件:

nmgjyxmgl@163.com

附件.docx

附件1: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务必填写准确)联系人:手机号:电子邮箱:注: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确保信息完整无误,如因投标人填写信息有误导致任何后果投标人自负。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特授权(被授权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授权人签名:被授权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附身份证复印件反面附身份证复印件反面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加盖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附身份证复印件反面附身份证复印件反面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加盖公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未被列入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的书面声明包头市九原区沙河第一小学、包头市九原区第三实验小学、包头市九原区沼潭南路小学、包头市九原区麻池中心校、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中心校、内蒙古基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郑重声明:我公司未被列入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