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 变频设备招标公告(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外科、传染病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外科、传染病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3月27日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的内外科、传染病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外科、传染病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5]0024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21-20250327-657

4、采购项目预算:3,546,197.3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60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3,546,197.34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外科、传染病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
3,546,197.34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用于办理水冷螺杆机组中压力容器的施工告知登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3月28日 至2025年04月17日,
全天, 在
http://czggzy.czs.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czggzy.czs.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在规定时间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

3、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30

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罗娜

2、电话:1361735562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地 址:郴州市桔井路30号

(3)联系人:罗娜

(4)邮 编:/

(5)电 话:1361735562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路宁家湾组22栋201室

(3)联系人:冯永梅 江莎 李思佳

(4)邮 编:/

(5)电 话:15973513355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3)电 话:0735-2299020

(4)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外科、传染病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

品目
A02060400-变频设备

采购单位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18: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1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http://czggzy.czs.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
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预算金额
¥354.61973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莎

项目联系电话
15973513355

采购单位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郴州市桔井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罗娜:13617355621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路宁家湾组22栋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永梅:13908491976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

附件2
招标文件正文.pdf

【郴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综合评分法(电子标)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外科、传染病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5]0024号委托代理编号:HNZZ-CZ2025-SYY005采购人: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八、疑问及质疑: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十、其它补充事宜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六、中标信息公布七、合同签订八、政府采购政策九、其他规定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2.资格审查3.资格审查结果附表1资格审查表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1—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2.评标程序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投标文件的澄清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6.推荐中标候选人7.编写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9.停止评标10.废标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第五章采购需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技术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2—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6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七、采购需求响应附件7-1响应-览表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技术、商务)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3—电子招投标相关规定一、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的下载、上传、解密,开评标均通过互联网操作,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招标文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办事指南--招投标相关”)进行学习,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pages/customframe4bid/DownLoad/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联系方式:客服电话4009980000。三、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四、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移到互联网,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线上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远程参加开标,并共同完成交易文件解密、唱标、异议和答复、开标确认、交流互动等开标活动。五、网上开标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的“开标签到解密”模块(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备具有上网卡和音视频功能的电脑自行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的“开标签到解密”模块(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开标期间,投标人在开标大厅与招标人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4—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疑问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开标、唱标等实时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七、开评标全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第一章投标邀请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人名称)的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外科、传染病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外科、传染病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5]0024号3、委托代理编号:HNZZ-CZ2025-SYY0054、采购项目预算:3546197.34元(其中设备部分为2722773.00元,安装部分为823424.34元)—5—¨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60天。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包号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人民币)最高限价(人民币)1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外科、传染病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项¥3546197.34¥3546197.34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元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2)¨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4、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用于办理水冷螺杆机组中压力容器的施工告知登记)。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7—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_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在规定时间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3月28日9时00至2025年4月3日17时30分止(5个工作日)。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名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地址:郴州市桔井路30号(3)联系人:罗娜(4)电话:136173556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路宁家湾组22栋201室(3)联系人:冯永梅江莎李思佳(4)电话:15973513355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地址: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联系人:政府采购科(4)电话:0735-2299020十、其它补充事宜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不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4、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pages/customframe4bid/DownLoad/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5、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0731-82817876,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9—6、由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7、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10—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外科、传染病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接受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拒绝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事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2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预算:¥3546197.34元(其中设备部分为2722773.00元,安装部分为823424.34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伍拾肆万陆仟壹佰玖拾柒元叁角肆分(¥3546197.34元)★注:1、本项目以财政送审金额作为招标控制价,供应商需对工程总报价及下浮率进行报价,响应财政送审的工程量清单,最终以财政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下浮系数用于工程完工时的结算,即项目完工结算金额=工程量×财政审定单价×(1-下浮率),下浮率=(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用于办理水冷螺杆机组中压力容器的施工告知登记)。第15.3款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地点。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7.1款分包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分包四、投标第19.1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2.1(4)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交易平台出现系统故障,导致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同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第27.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并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2.1采购人信息联系部门: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3617355621通讯地址:郴州市桔井路30号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部门: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73513355通讯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路宁家湾组22栋201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27.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要求一次性提出。八、其他规定第32.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集中采购机构不收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第33.1款其他规定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3、合同备案3.1中标人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交中介代理机构备案。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给代理机构。4、、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正二副纸质盖章版的投标文件。5、免责声明4.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招标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人未中标、项目终止招标的,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投标人投标费用。4.2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4.3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6、解释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33.1款其他规定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前附表、投标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7、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注:1、“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是对“投标须知正文”中相应条款内容的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2、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5—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16—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17—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8—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4)投标函(5)分项报价(6)采购需求响应(7)合同条款偏离表(8)采购需求偏离表(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0)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9—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20—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分包17.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7.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7.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1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认可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将其编制上传到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由于编制上传位置失误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3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商务、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必须按招标文件目录和节点对应位置上传或填写相应资料,否则,由于编制上传位置失误,系统将判断投标人未提交此项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4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由此可能导致的不予计分、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5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指定签章处采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8.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19.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19.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21—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9.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19.3建议投标人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系统将显示“上传成功”。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1.串通投标行为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2.开标22.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密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4)投标人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交易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22.3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2.4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读。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登根据系统显示宣布报名的投标人数量和上传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2)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根据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限见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解密成功的为有效投标人,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当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开标不再继续。(3)唱标。以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为准,由系统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开标关键数据。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即时生成《开标记录表》,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4)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2.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3—22.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电子CA证书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资格审查23.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8“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4.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5.评标25.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4—六、中标信息公布26.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7.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7.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5—2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8.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8.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9.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29.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政府采购政策30.政府采购政策30.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0.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0.3价格评审优惠:(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0.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26—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0.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0.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1.1款、第31.2款、第31.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0.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九、其他规定31.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1.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1.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27—32.招标代理服务费32.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4.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4.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文件解密时间,采取远程解密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8—(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https://credit.fgw.hunan.gov.cn/)、信用郴州(http://xycz.czs.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29—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健全财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声明,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第二章第14.1款2提供有效的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二章第14.1款3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加盖公章)第二章第14.1款4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第二章第14.1款5(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用于办理水冷螺杆机组中压力容器的施工告知登记)。第二章14.1(3)款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加盖公章)第二章第14.1款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第14.1款8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第三章第2款结论—30—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31—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32—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服务中配套货物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水冷螺杆冷水机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不同包投标时,以上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5.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如提供有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注: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第5.4(2)项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注:以上二项优先采购产品中,投标产品取得两项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4—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5—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6—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7—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38—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9—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第二章第7.4款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第二章第16.1款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结论—40—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41—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42—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43—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44—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40%商务部分30%价格部分30%—45—附表1投标报价评分表K1基本分:100分。单位:万元1投标人名称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C投标人D投标人E投标人投标报价2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C投标人D投标人E经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3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低价优先法计算公式除评标基准价得100分的投标人外,其他合格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5投标报价得分6享受政策优惠的投标报价得分调整标准1、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价格加分比例为4%;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加分比例为4%;7享受政策优惠的计算公式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最终得分=价格得分+价格得分×价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总报价)8享受政策优惠的价格得分调整后的最终得分评委签章:评标时间:—46—附表2技术标评审评分表K2该部分基本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序号项目评分标准供应商得分1231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70分)(1)、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参数明确、配置齐全,功能,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计70分。(2)、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出现带“★”经评标小组审定对每一处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出现带“◆”经评标小组审定对每一处负偏离扣8分,扣完为止;(4)、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其他负偏离经评标小组审定对每一处负偏离扣4分,扣完为止。注:负偏离包括但不限于:缺项、漏项、技术参数不明确、配置不详等,严禁投标人完全照抄、照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否则视为负偏离。需按照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带“★、◆”技术参数要求相关证明材料需集中编列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栏目中。并在相应页面内清晰标示。并在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标注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负偏离。2施工组织与技术实施方案(2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组织与技术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施工组织方案;②施工部署及进度安排;③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④安全生产保证措施;⑤文明、环境、成品等保护措施;⑥施工中与各单位配合的措施等。上述方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2分,扣完为止。3培训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培训人员;②培训时间地点;③培训方式;④培训内容等方案。上述方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5分;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1分,扣完为止。4最终得分评价意见:评委签字:评审时间:—47—附表3商务标评审评分表K3该部分基本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序号项目评分标准供应商得分1231企业实力(10分)投标人获得中国制冷学会、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A类I级的得10分;A类II级的得5分;A类III级的得2分(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http://www.ctba.org.cn—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分类企业名单中查询截图为准)。2类似业绩(45分)(1)投标人具有自2022年以来中央空调安装或改造类似项目业绩,每个项目计15分,最多计30分。(2)投标人具有自2022年以来中央空调节能改造类似项目业绩,每个项目计15分,最多计15分。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否则不计分。3技术团队人员(30分)(1)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计4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计2分。(2)本项目拟任管理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供热通风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计4分、安全员1人(安全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计4分、施工员1人(施工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的计4分、材料员1人(材料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的计4分。(3)本项目拟任施工人员配备: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2人(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每人计2分、低压电工作业1人(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计2分、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人(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计2分、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人(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计2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近3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4售后服务(1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②故障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时间;③售后服务承诺;④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⑤突发问题的处理方案。上述方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1.5分,扣完为止。5最终得分评价意见:评委签字:评标时间:—48—第五章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科楼、外科楼、传染科空调制冷机房异地改建图纸,机房设置在外科楼负一层,其中,外科楼为一类高层建筑,框架结构,建筑层数:11层,建筑面积11679.00m2。主要功能为医疗用房。内科楼为一类高层建筑,框架结构,建筑层数:9层,建筑面积9200.00m2。主要功能为医疗用房。传染科楼为普通建筑,框架结构,建筑层数:4层,建筑面积2730.00m2。主要功能为传染类疾病医疗用房。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2、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4、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6、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7;7、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11、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12、湖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43/T006-2017;13、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3/T357-2020;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1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7、建设方要求、地方规范标准规定、其他专业要求等;18、装修专业提供的装修设计平面图;19、业主提供的经各行政职能主管部门及图审部门审批合格的的设计文件;三、主要货物的技术要求—49—九、采购需求(技术、商务)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_日—9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 变频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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