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 业务用房招标公告(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2025)
[淮安]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
[0]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8000337007022
项目名称
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
标段编号
E3208000337007022002001
标段名称
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5月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5月2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淮发改投资复(2023)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韩侯大道南侧、徐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北侧。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 25928 平方米,新建办案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2.1.3合同估算价: 1787.15 万元。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合同签订,现场具备条件后,中标人即可进场实施部分项目,竣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二者不一致的以2025年9月30日竣工日期为准),除招标人推迟工期外,其他无论发生什么情况,该竣工时间均不予改变。2.1.5其他:(1)质量要求:合格;(2)绿化养护期:2年,养护等级:一级养护。2.2招标范围: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园林、市政、景观绿化(含景观水面水池)、雨污水工程、桥梁工程、室外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 自2023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3.9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5 月 6 日至2025年5月 27 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平台;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B类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且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a.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无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章的则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此项目招标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描述为准,上述材料均未描述或描述不一致的不予认可。(3)如提供的业绩为总包合同,需提供室外配套工程部分造价证明材料,造价金额必须为1400万元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条件即可。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即可。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2.6条所列情形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初步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
2.2.2
评标入围方法
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招标人将采用下列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三;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 / G1取值为: / G2取值为: / ;方法三中R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 8 家;G1取值为:10%、15%、20% G2取值为:10%、15%、20%、25%、30%;方法四中R取值为: / G1取值为: / G2取值为: / ;方法五中R取值为: / G1取值为: / G2取值为: / ;注: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的情形而改变。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88 分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投标人业绩: 2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 95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3(2)
施工组织设计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分。
评审因素
分值
页数要求
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分-1分)
/
评委酌情打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分-1分)
/
评委酌情打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分-2分)
/
评委酌情打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分-2分)
/
评委酌情打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分-1分)
/
评委酌情打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0分-2分)
/
评委酌情打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分-1分)
/
评委酌情打分。
2.3.3(3)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有一个得1分,最本项最高得1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且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a.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无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章的则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此项目招标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加分的业绩工程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描述为准,上述材料均未描述或描述不一致的不予认可。(3)投标人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工程业绩时,二者不重复计分。(4)如提供的业绩为总包合同,需提供室外配套工程部分造价证明材料,造价金额必须为1400万元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26号国联集团9楼910室
地址:
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人:
于青
电话:
18952306637
电话:
0517-80528166、1516178033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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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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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淮发改投资复(2023)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韩侯大道南侧、徐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北侧。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 25928 平方米,新建办案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2.1.3合同估算价: 1787.15 万元。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合同签订,现场具备条件后,中标人即可进场实施部分项目,竣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二者不一致的以2025年9月30日竣工日期为准),除招标人推迟工期外,其他无论发生什么情况,该竣工时间均不予改变。2.1.5其他:(1)质量要求:合格;(2)绿化养护期:2年,养护等级:一级养护。2.2招标范围: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园林、市政、景观绿化(含景观水面水池)、雨污水工程、桥梁工程、室外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 自2023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3.9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5 月 6 日至2025年5月 27 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平台;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B类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且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a.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无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章的则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此项目招标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描述为准,上述材料均未描述或描述不一致的不予认可。(3)如提供的业绩为总包合同,需提供室外配套工程部分造价证明材料,造价金额必须为1400万元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条件即可。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即可。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2.6条所列情形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初步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
2.2.2
评标入围方法
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招标人将采用下列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三;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 / G1取值为: / G2取值为: / ;方法三中R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 8 家;G1取值为:10%、15%、20% G2取值为:10%、15%、20%、25%、30%;方法四中R取值为: / G1取值为: / G2取值为: / ;方法五中R取值为: / G1取值为: / G2取值为: / ;注: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的情形而改变。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88 分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投标人业绩: 2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 95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3(2)
施工组织设计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分。
评审因素
分值
页数要求
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分-1分)
/
评委酌情打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分-1分)
/
评委酌情打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分-2分)
/
评委酌情打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分-2分)
/
评委酌情打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分-1分)
/
评委酌情打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0分-2分)
/
评委酌情打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分-1分)
/
评委酌情打分。
2.3.3(3)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有一个得1分,最本项最高得1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且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a.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无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章的则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此项目招标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加分的业绩工程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描述为准,上述材料均未描述或描述不一致的不予认可。(3)投标人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工程业绩时,二者不重复计分。(4)如提供的业绩为总包合同,需提供室外配套工程部分造价证明材料,造价金额必须为1400万元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26号国联集团9楼910室
地址:
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人:
于青
电话:
18952306637
电话:
0517-80528166、1516178033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使用说明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施工招标项目。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五、《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六、《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七、《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八、《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九、《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十、《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E3208000337007022002001招标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3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控制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备份文件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评标入围2.3详细评审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初步评审3.3评标入围3.4详细评审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推荐中标候选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4其他补充说明。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拟分包计划表资格审查资料综合评估资料承诺书格式(参考)第一章招标公告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复(202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韩侯大道南侧、徐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北侧。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5928平方米,新建办案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2.1.3合同估算价:1787.15万元。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合同签订,现场具备条件后,中标人即可进场实施部分项目,竣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二者不一致的以2025年9月30日竣工日期为准),除招标人推迟工期外,其他无论发生什么情况,该竣工时间均不予改变。2.1.5其他:(1)质量要求:合格;(2)绿化养护期:2年,养护等级:一级养护。2.2招标范围: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园林、市政、景观绿化(含景观水面水池)、雨污水工程、桥梁工程、室外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3.9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7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平台;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B类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且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a.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无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章的则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此项目招标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描述为准,上述材料均未描述或描述不一致的不予认可。(3)如提供的业绩为总包合同,需提供室外配套工程部分造价证明材料,造价金额必须为1400万元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条件即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条件即可。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3.2.6条所列情形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初步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2.2.2评标入围方法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招标人将采用下列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三;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G1取值为:/G2取值为:/;方法三中R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家;G1取值为:10%、15%、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8分施工组织设计:10分投标人业绩:2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5%;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0%G2取值为:10%、15%、20%、25%、30%;方法四中R取值为:/G1取值为:/G2取值为:/;方法五中R取值为:/G1取值为:/G2取值为:/;注: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的情形而改变。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3.3(2)施工组织设计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分。评审因素分值页数要求评分标准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分-1分)/评委酌情打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分-1分)/评委酌情打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0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分-1分)/评委酌情打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分-1分)/评委酌情打分。2.3.3(3)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有一个得1分,最本项最高得1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且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a.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无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章的则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此项目招标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2.3.3(3)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章;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加分的业绩工程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描述为准,上述材料均未描述或描述不一致的不予认可。(3)投标人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工程业绩时,二者不重复计分。(4)如提供的业绩为总包合同,需提供室外配套工程部分造价证明材料,造价金额必须为1400万元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26号国联集地址:,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团9楼910室邮编:/,邮编:/联系人:张经理,联系人:于青电话:18952306637,电话:0517-80528166、15161780330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招标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26号国联集团9楼910室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邮编:/邮编:/联系人:张经理联系人:于青电话:18952306637电话:0517-80528166、15161780330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26号国联集团9楼910室联系人:张经理电话:18952306637电子邮箱:/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联系人:于青电话:0517-80528166、15161780330电子邮箱:/传真:/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1.1.5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韩侯大道南侧、徐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北侧;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要求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10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不予接受及回复。未提出相关异议的视为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5年5月12日17:002.4招标控制价金额:17871454.71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资格评审标准中相关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如有)☑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如有)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投标保证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年-年);□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其他证明材料□企业、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资格评审标准中相关承诺书☑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5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1)账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淮安东湖支行(3)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在“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点击下载,在页面上点击“保证金子账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号。3.其他要求:(1)投标人核对诚信库基本户信息,如诚信库基本户信息不是基本户,请及时修改为本公司基本户,并去交易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从基本户往完整保证金子账号里面打款,子账号的“-”号,在英文模式下输入。(3)保证金打款成功后,在会员系统“业务管理--网上保证金查询”模块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如有问题和系统技术维护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052385630。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打款注意事项:*①保证金缴纳必须打入完整的子账号里面,子账号的“-”号,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②打款方式为转账、电汇、网银,不能现金、本票。③打款必须从基本户打款,如果打款遇到问题请联系江苏银行李经理,联系电话:18052385630。④投标人不需要再换取收据。⑤非基本户缴纳系统拒绝接受,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缴纳的保证金系统拒绝接受。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⑥如果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议或者补充说明,投标人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⑦投标人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⑧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18962289236。3.4.3投标保证金退还(1)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三个工作日,一次性将未中标人和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全部退还。(2)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且未向交易中心作出不予退还的通知,则视为默认退还,交易中心应在之后的二个工作日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原开户行和账号。(3)出现项目流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情形的,交易中心应于招标人发出流标公告或招标终止公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直接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采用。(施工组织设计需按暗标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3.6.6其他编制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并按下列要求签署和装订:(1)投标文件中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均应加盖投标单3.6.6其他编制要求位公章。其他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装订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中标人提供全套电子版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9时30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2、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2.1开标程序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原则上按下列程序开标,招标人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现场另有要求的,按具体要求执行:(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单及投标文件递交等情况;(3)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投标文件并导入;(5)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评标入围方法相关系数、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和抽取系数;(6)询问投标单位及参与开标的有关人员对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对有异议的予以答复并做记录;(7)开标结束。5.2.2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公布投标人完成后40分钟完成。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或7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优先。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5%。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8.5.1异议提出的时间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淮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四楼;投诉提出方式和时间: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规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本次招标项目实行全过程、无纸化电子招投标,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关于电子化网上投标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2中标单位在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结束后2日内,打印所有投标文件资料(与投标时一致)一式柒份,并按下列要求签署和装订:(1)投标人打印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至少包括:投标总价扉页(扉—3)、总说明(表—01)、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或者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综合单价分析(表—0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表—13)。(2)投标文件中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他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装订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A4纸幅,图表页可折叠),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0.3投标报价(1)计价依据:详见工程量清单。(2)不可竞争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执行。(3)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建设的临时设施材料、劳务、机械、设备、施工用的水电费、措施费(包括赶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绿色施工及施工场地扬尘治理增加、施工配合等费用)、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市场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所需的全部费用;还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一切费用。施工配合费(总包服务费)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如需总包提供相关服务,其费用由中标人与总包自行沟通协商,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招标人可按中标价的1-2%(不含水电费,水电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对双方进行协调处理。(4)投标人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包括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施工能力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淮安市工程造价信息、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办法、招标文件的要求等编制投标报价,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其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5)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结算时不再增加。(6)承包人在拟建项目周边场地搭设临时设施承担临时场地租赁费用及修建临时设施的全部费用,不得污染或损坏现有的建设设施等,如污染或损坏必须不低于原标准及时修复,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和投标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保持一致。项目开工后,中标人投标时未申报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进场指挥施工。10.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放弃中标项目的;(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4)投标书中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场指挥和管理施工的;10.5严格执行《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实施意见》(淮办发【2018】21号)。10.6招标文件未明列的无效标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认定处理办法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执行。10.7招标人特别提醒:(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该项目《材料设备品牌参考表》及备注说明,慎重选择主要材料和设备。(2)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参加投标或中标资格。10.8公证费、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无论投标人是否计入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列项。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由中标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支付。10.9不见面开标大厅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为保障投标人权益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投标人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提前进入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公布投标人完成后4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哪把锁生成的投标文件用哪把锁解密)。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7)投标人若对开标现场有异议,可以提交异议书并盖电子签章(友情提醒:有签章的CA锁才能签章,一般情况副锁没有签章)。(8)特别提醒:开标前未进行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系统内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请各投标人及时进行签到。10.10招标人特别提醒:(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该项目《材料设备品牌参考表》及备注说明,慎重选择主要材料和设备。(2)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参加投标或中标资格。(3)本项目绿化养护期2年,养护等级一级养护,①苗木在养护期内死亡的,必须在种植季节内及时补植。如因未及时补植苗木在养护期间死亡等情况而重新栽植的部分,其养护期从重新栽植完成起计算。②对于养护期满验收时发现需要补植的苗木以及养护期不足两年的新补植苗木,按单价两倍的合计金额暂做扣款处理,待顺延养护期结束验收合格后再付清该部分暂扣款。(4)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自行考虑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如涉及使用总包单位相关设施、场内道路等应自行考虑相关配合管理费。如未考虑则发生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4.2.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使用CA证书远程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B”中相关系数“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改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注:本项目评标顺序为:初步评审-评标入围-详细评审,先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最后对评标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B类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且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a.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无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章的则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此项目招标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描述为准,上述材料均未描述或描述不一致的不予认可。(3)如提供的业绩为总包合同,需提供室外配套工程部分造价证明材料,造价金额必须为1400万元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条件即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条件即可。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3.2.6条所列情形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初步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2.2.2评标入围方法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招标人将采用下列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三;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G1取值为:/G2取值为:/;方法三中R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家;G1取值为:10%、15%、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投标报价:88分施工组织设计:10分20%G2取值为:10%、15%、20%、25%、30%;方法四中R取值为:/G1取值为:/G2取值为:/;方法五中R取值为:/G1取值为:/G2取值为:/;注: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的情形而改变。(总分100分)投标人业绩:2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5%;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3.3(2)施工组织设计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分。评审因素分值页数要求评分标准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分-1分)/评委酌情打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分-1分)/评委酌情打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0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分-1分)/评委酌情打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分-1分)/评委酌情打分。2.3.3(3)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无日期的以竣工备案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有一个得1分,最本项最高得1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且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a.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无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章的则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此项目招标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加分的业绩工程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描述为准,上述材料均未描述或描述不一致的不予认可。(3)投标人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工程业绩时,二者不重复计分。(4)如提供的业绩为总包合同,需提供室外配套工程部分造价证明材料,造价金额必须为1400万元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优先。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标入围2.2.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2.2.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2.3详细评审2.3.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人、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22.3.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初步评审3.2.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2.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3.2.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4)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5)符合江苏省招标投标条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互串通投标条款。3.3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2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名单。3.4详细评审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C;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4投标人得分=A+B+C。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R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形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方法四:抽签入围法。采取随机抽取法确定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招标人可以参照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的G1和G2值抽取、计算,先去除一部分投标人后再随机抽取,具体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方法五:合成入围法。即采用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和抽签入围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通过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中的G1和G2值抽取、计算、去除,确定进入最终入围范围的投标人;再通过低价排序(或均值计算)确定招标文件中规定入围数量50%的投标人(四舍五入取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剩余50%从最终入围范围内的尚未入围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法确定。具体入围数量R(一般不少于15家)、入围细则,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附件B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由此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和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一个投标平均总价A。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K值建筑工程为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招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下浮区间。项目具体下浮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区间在开标时抽取,或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下浮率取整)。方法五: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使用单位):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发包人(实施单位):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2.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韩侯大道南侧、徐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北侧。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淮发改投资复〔2023〕27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淮安市德园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园林、市政、景观绿化(含景观水面水池)、雨污水工程、桥梁工程、室外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调整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证批准日的次日为准或经发包人批准并由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起算。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合同签订,现场具备条件后,中标人即可进场实施部分项目,竣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二者不一致的以2025年9月30日竣工日期为准),除招标人推迟工期外,其他无论发生什么情况,该竣工时间均不予改变。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号,。六、合同文件构成下列文件均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本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招标文件(含答疑与澄清);4.中标通知书;5.投标函及其附录;6.设计图纸(含变更签证,下同);7.现行国家与地方技术标准和要求;8.招标和中标工程量清单;七、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项)内容的文件,应以后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有效。承包人授权的项目部印章文件注明不可用于经济往来的,则涉及经济事项须盖承包人单位印章(公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合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于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签订。十二、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生效:1.自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了合同履约保证金;2.发包人和承包人已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使用单位):,发包人(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承包人(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 业务用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