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益创投 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关爱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度鼓楼区公益创投项目 JSZC-320106-JCEC-C2025-013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2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6-JCEC-C2025-0136
项目名称:2025年度鼓楼区公益创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7.000000万元(采购包1:15.000000万元;采购包2:8.000000万元;采购包3:10.000000万元;采购包4:8.000000万元;采购包5:15.000000万元;采购包6:15.000000万元;采购包7:10.000000万元;采购包8:15.000000万元;采购包9:10.000000万元;采购包10:6.000000万元;采购包11:7.000000万元;采购包12:6.000000万元;采购包13:6.000000万元;采购包14:5.000000万元;采购包15:6.000000万元;采购包16:6.000000万元;采购包17:8.000000万元;采购包18:5.000000万元;采购包19:6.000000万元;采购包20:5.000000万元;采购包21:15.000000万元;采购包22:5.000000万元;采购包23:8.000000万元;采购包24:8.000000万元;采购包25:15.000000万元;采购包26:8.000000万元;采购包27:8.000000万元;采购包28:8.000000万元;采购包29:8.000000万元;采购包30:8.000000万元;采购包31:8.000000万元;采购包32:8.000000万元;采购包33:8.000000万元;采购包34:8.000000万元;采购包35:8.000000万元;采购包36:8.000000万元;采购包37:8.000000万元;采购包38: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7.000000万元(采购包1:15.000000万元;采购包2:8.000000万元;采购包3:10.000000万元;采购包4:8.000000万元;采购包5:15.000000万元;采购包6:15.000000万元;采购包7:10.000000万元;采购包8:15.000000万元;采购包9:10.000000万元;采购包10:6.000000万元;采购包11:7.000000万元;采购包12:6.000000万元;采购包13:6.000000万元;采购包14:5.000000万元;采购包15:6.000000万元;采购包16:6.000000万元;采购包17:8.000000万元;采购包18:5.000000万元;采购包19:6.000000万元;采购包20:5.000000万元;采购包21:15.000000万元;采购包22:5.000000万元;采购包23:8.000000万元;采购包24:8.000000万元;采购包25:15.000000万元;采购包26:8.000000万元;采购包27:8.000000万元;采购包28:8.000000万元;采购包29:8.000000万元;采购包30:8.000000万元;采购包31:8.000000万元;采购包32:8.000000万元;采购包33:8.000000万元;采购包34:8.000000万元;采购包35:8.000000万元;采购包36:8.000000万元;采购包37:8.000000万元;采购包38:8.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鼓楼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地仅限鼓楼区,服务对象为鼓楼区范围内社区居民。根据公益创投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社区公益、福利慈善、综合服务、精神文明、其他等五大类(具体项目以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指引为准)。本次项目计划分为38个分包,同一法人名下的社会组织,在采购包1-26中最多可兼投兼中其中2个分包,在采购包27-38中最多可兼投兼中其中2个分包。采购包1-26的兼投兼中数量,与采购包27-38的兼投兼中数量无关。请各位潜在供应商自行考虑,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根据《南京市公益创投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供应商必须为在江苏省民政厅,或南京市民政局,或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法人机构。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需反映成立时间,如中途换证的需提供换证说明,中途变更法人或组织名称的需提供变更登记决定书;此处所指社工,是指从事社会工作的专职员工,需提供该人员参与本次采购前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如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保的社会组织,需提供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如有退休人员返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相应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5-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1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2.勘察现场或答疑:不集中组织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本项目采用等额报价,各分包预算金额以下表为准,供应商报价须与各分包预算金额一致,高于或低于分包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如有自筹资金的请备注说明,因没有备注自筹资金超过分包预算金额而造成无效响应处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采购包11、采购包12、采购包13、采购包14、采购包15、采购包16、采购包17、采购包18、采购包19、采购包20、采购包21、采购包22、采购包23、采购包24、采购包25、采购包26、采购包27、采购包28、采购包29、采购包30、采购包31、采购包32、采购包33、采购包34、采购包35、采购包36、采购包37、采购包38
单位名称: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山西路85号
联系人:徐知淼
联系电话:84722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8-11楼
联系人:伦振波
联系电话:025-83300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伦振波
电话:025-83300811
JSZC-320106-JCEC-C2025-0136采购文件.doc
2025年度南京市鼓楼区
公益创投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106-JCEC-C2025-0136
采购人: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2025年度鼓楼区公益创投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106-JCEC-C2025-0136
2、项目名称:2025年度鼓楼区公益创投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总预算:327万元(本项目采用等额报价,各分包预算金额以下表为准,供应商报价须与各分包预算金额一致,高于或低于分包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如有自筹资金的请备注说明,因没有备注自筹资金超过分包预算金额而造成无效响应处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分包情况:
序号
实施区域
项目属性
服务对象(人数)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服务领域
服务类型
服务主要范围
采购包1
☑不限定 □ 街道 □街道社区
福利慈善
慈善救助:低收入单亲家庭子女城市融入服务项目
全区范围内单亲家庭子女及其监护人
100人
15
采购包2
☑不限定 □ 街道 □街道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留守儿童走访
对鼓楼区内200名留守儿童进行走访评估
200
8
采购包3
☑不限定 □ 街道 □街道社区
福利慈善
慈善救助: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鼓楼区有意愿通过创新的艺术治疗手段接受社区康复的精神残疾人士、心理障碍患者,以及广大具有心理需求的群众、青少年、家庭和学生群体
50
10
采购包4
☑不限定 □ 街道 □街道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关爱服务
全区
50
8
采购包5
☑不限定 □ 街道 □街道社区
福利慈善
慈善救助: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能力提升
约20家
机构
15
采购包6
☑不限定 □ 街道 □街道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困境未成年人走访及干预性服务
对鼓楼区内200名困境儿童进行走访评估,选择3名儿童进行干预性服务,形成个案总结报告
200
15
采购包7
☑不限定 □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养老服务:其他公益性、福利性和专业性养老服务
全区
20000
10
采购包8
☑不限定 □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养老服务:其他公益性、福利性和专业性养老服务
全区
500人
15
采购包9
☑不限定 □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养老服务:其他公益性、福利性和专业性养老服务
全区
300人
10
采购包10
☑不限定 □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特殊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服务
根据区检察院今年实际情况预估
40 人
6
采购包11
☑不限定 □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其他社区青少年公益性、创新性的专业社会服务
全区
500人
7
采购包12
□不限定 ☑ 热河南路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养老服务: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居家看护和精神关爱服务
有意愿接受服务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
50
6
采购包13
□不限定 R 小市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关爱服务
50
6
采购包14
□不限定 □ 建宁路 街道 □ 社区
福利慈善
慈善救助: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全街道
30
5
采购包15
□不限定 □ 建宁路 街道 □ 社区
福利慈善
慈善救助:残障人士社区托养、康复和技能培训服务
全街道
30
6
采购包16
□不限定 ☑ 挹江门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养老服务:困难老年人健康生活指导及康复护理服务
全街道
45
6
采购包17
□不限定 ☑ 挹江门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关爱服务 ;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成长服务
全街道
54
8
采购包18
□不限定 ☑ 宁海路 街道 □ 社区
福利慈善
养老服务:其他公益性、福利性和专业性养老服务
全街道
60
5
采购包19
□不限定 ☑ 华侨路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其他社区青少年公益性、创新性的专业社会服务
全街道
50 - 100人
6
采购包20
□不限定 ☑ 宝塔桥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其他社区青少年公益性、创新性的专业社会服务
全街道
200
5
采购包21
☑不限定 □ 街道 □ 街道 社区
综合服务
1.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婚姻赡养等社区纠纷矛盾调解
全区
100
15
采购包22
□不限定 ☑ 中央门 街道 □ 街道 社区
综合服务
社区居民心理疏导专业服务
全街道
900人
5
采购包23
□不限定 □ 街道 ☑中央门街道 天正和鸣社区
综合服务
应急救灾救援志愿服务
面向社区老年人和青少年
100人
8
采购包24
□不限定 □ 街道 ☑ 下关 街道 商埠街 社区
精神文明
其他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服务
商埠街社区
300
8
采购包25
☑不限定 □ 街道 □ 街道 社区
社区公益
社区公益
社区志愿服务转介或创新
300
15万
采购包26
下关街道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100
8
采购包27
江东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200
8
采购包28
华侨路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200人
8
采购包29
小市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100
8
采购包30
中央门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辖区空巢、独居、老养残等高龄、外出行动不便老年居民
500
8
采购包31
宝塔桥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区别于政府已采购服务内容)
200人
8
采购包32
热河南路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200
8
采购包33
幕府山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1100
8
采购包34
挹江门街道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180人
8
采购包35
湖南路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100人
8
采购包36
凤凰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800
8
采购包37
宁海路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100
8
采购包38
建宁路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100
8
6、采购需求:鼓楼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地仅限鼓楼区,服务对象为鼓楼区范围内社区居民。根据公益创投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社区公益、福利慈善、综合服务、精神文明、其他等五大类(具体项目以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指引为准)。本次项目计划分为38个分包,同一法人名下的社会组织,在采购包1-26中最多可兼投兼中其中2个分包,在采购包27-38中最多可兼投兼中其中2个分包。采购包1-26的兼投兼中数量,与采购包27-38的兼投兼中数量无关。请各位潜在供应商自行考虑,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项目实施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根据《南京市公益创投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供应商必须为在江苏省民政厅,或南京市民政局,或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法人机构。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需反映成立时间,如中途换证的需提供换证说明,中途变更法人或组织名称的需提供变更登记决定书;此处所指社工,是指从事社会工作的专职员工,需提供该人员参与本次采购前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如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保的社会组织,需提供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如有退休人员返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相应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标时间共计两天,请各位供应商予以关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启时间: 2025年5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开启地点:“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2.勘察现场或答疑:不集中组织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4号
联系人:徐知淼
联系方式:025-84722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
联系方式:伦工 025-83308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伦工
电话:025-8330855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3“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4“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3.6进口产品政策
(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2、 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5、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6、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
6.4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5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7.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价格,以及其他部分内容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目录及有关格式按磋商文件“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的要求编制。
7.3 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标段。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标段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标段的,可以以标段为单位响应。
7.4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商务部分内容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6)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有权按无效响应处理):
(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3)申请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4)报价一览表及附表(格式见第六章);
(5)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5 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内容。技术内容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其他证明文件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项目技术方案或服务说明;
(2)《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6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内容
(1) 价格部分内容是对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为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设计成果、人员培训等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在《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标明标的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等。
(4)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限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首次响应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7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
8、磋商保证金
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解密
9.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
9.2 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9.3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成功解密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
10、联合体
10.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0.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0.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同提交。
10.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磋商
11、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12、磋商组织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磋商程序
13.1 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
13.2 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
13.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3.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13.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电子公章,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除项目扩大了供货范围,增加了采购内容、提高了技术要求外,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3.6 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
13.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的;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3.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4、评分方法和标准
14.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14.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业绩、投标响应性等。
14.3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15、确定成交供应商
15.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5.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5.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
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5.4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6 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16、签订合同
1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放弃或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6.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质疑与投诉
17、质疑
17.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7.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7.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7.4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7.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7.6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7.7 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7.8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7.9 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18、投诉
18.1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8.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8.3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8.4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8.5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8.6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联系电话:025-86636139(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质量管理部门)、025-86636853(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
七、诚实信用
1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9.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9.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八、磋商费用
20.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0.2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1%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保底收费5000元),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费用无需在《报价一览表》中单列。
九、其它
21.1本项目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规定,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
第三章成交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项
评审细则
分值
价格
(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预算编制
(10分)
预算编制须符合项目经费使用要求,供应商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服务标准和内容为基础项。
支出合理,考虑全面,明细清晰得10分;
支出和考虑较为合理得7分;
支出和考虑略有缺陷得4分;
未提供不得分。
10
服务方案
(41分)
服务方案1: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进行评分(包括项目内容、设计构想、功能设置、建设计划等)。
主题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明确且有实际的措施的得15分;
内容较完整明确且可行性较强的得12分;
不够明确、制度措施不够结合实际的得9分;
未提供不得分。
15
服务方案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进行评分。各阶段衔接紧密、操作性强、能够有效响应预期目标和需求得10分;
各阶段衔接没有冲突、操作性可行、较好完成预期目标和需求得7分;
各阶段衔接不够紧密、操作性略有缺陷、基本完成预期目标和需求得4分;
未提供不得分。
10
服务方案3:
项目能够整合专业服务支持性资源,为项目运作提供相应专业服务,项目执行人员岗位工作要求描述具体明确,责任清晰,团队人员稳定,项目关键点设置合理,符合要求。
支持性资源涵盖各专业专家老师得10分;
支持性资源涵盖所投分包专业的专家老师得7分;
支持性资源较为单一,专业人员较少得4分;
未提供不得分。
10
服务方案4:
项目主管素质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能和政府部门充分的沟通得6分;
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较好,和政府部门较好沟通得4分;
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尚可,和政府部门无障碍沟通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6
风险管理
(18分)
风险管理1: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预案进行评分:
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预测,并有合理可行的风险应对方案,完整详细得10分;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合理预测,且提供风险应对基本解决方案得7分;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一定程度了解得4分;
未提供不得分。
10
风险管理2:
根据供应商项目沟通机制的主动性进行评分:
对于项目实施进度及情况,有固定时间节点主动向采购人系统性汇报得8分;
项目实施中遇到情况能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得5分;
当采购人问询项目实施情况时,能准确汇报相关信息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8
业绩
(12分)
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所投分包项目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6分,最多得12分。(请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应能反映相关信息)。
12
履约能力
(9分)
履约能力1:
供应商具有项目相关的行政部门表彰(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且加盖公章)得3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3
履约能力2:
项目主管素质要求:拟为本次项目配备的项目主管有3年以上(含3年)所投分包工作经验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响应文件中若没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过往工作案例的合同签署人姓名或媒体报道)不得分,自证无效。
3
履约能力3:
供应商具有从事所投分包相关从业经验1年以上(含一年)得3分。
(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且加盖公章。材料应能反映具体信息,否则不得分)
3
注: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依据,原件备查。
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2.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3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
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3.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4.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等
一、项目简介
1、项目编号:JSZC-320106-JCEC-C2025-0136
2、项目名称:2025年度鼓楼区公益创投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总预算:327万元(本项目采用等额报价,各分包预算金额以下表为准,供应商报价须与各分包预算金额一致,高于或低于分包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如有自筹资金的请备注说明,因没有备注自筹资金超过分包预算金额而造成无效响应处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购需求:鼓楼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地仅限鼓楼区,服务对象为鼓楼区范围内社区居民。根据公益创投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社区公益、福利慈善、综合服务、精神文明、其他等五大类(具体项目以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指引为准) 本次项目计划分为38个分包,同一法人名下的社会组织,在采购包1-26中最多可兼投兼中其中2个分包,在采购包27-38中最多可兼投兼中其中2个分包。采购包1-26的兼投兼中数量,与采购包27-38的兼投兼中数量无关。请各位潜在供应商自行考虑,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项目实施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内容
分包号
实施区域
项目属性
预期目标
备注
服务领域
服务类型
服务主要范围
中期
结项
1
☑不限定 □ 街道 □街道社区
福利慈善
慈善救助:低收入单亲家庭子女城市融入服务项目
全区范围内单亲家庭子女及其监护人
入户走访不少于50人,低收入单亲家庭心理和精神需求调研报告1份;
开展“童眼看南京”主题服务不少于2次,促进低收入单亲家庭城市融入感增强;
深入推进《未保法》宣传,围绕儿童保护,开展宣传讲座、小组活动等不少于2次;
针对身处特殊困境的低收入单亲家庭,开展个案服务不少于1个;
市级以上媒体对项目的报道不少于2次;
1、入户走访不少于50人,低收入单亲家庭心理和精神需求调研报告1份;
2、开展“童眼看南京”主题服务不少于4次,促进低收入单亲家庭城市融入感增强;
3、深入推进《未保法》宣传,围绕儿童保护,开展宣传讲座、小组活动等不少于4次;
4、针对身处特殊困境的低收入单亲家庭,开展个案服务不少于2个;
5、形成可宣传推广的低收入单亲家庭儿童服务案例不少于1个;
6、市级以上媒体对项目的报道不少于4次;
2
☑不限定 □ 街道 □街道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留守儿童走访
对鼓楼区内200名留守儿童进行走访评估
走访鼓楼区内100名流动、留守儿童。
建档管理,对每一位流动、留守儿童进行一人一档管理。
1、走访鼓楼区内200名流动、留守儿童。
2、建档管理,对每一位流动、留守儿童进行一人一档管理。
3、调研报告,完成一份走访调研报告。
3
☑不限定 □ 街道 □街道社区
福利慈善
慈善救助: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鼓楼区有意愿通过创新的艺术治疗手段接受社区康复的精神残疾人士、心理障碍患者,以及广大具有心理需求的群众、青少年、家庭和学生群体
1、设计相关需求调研问卷1份
2、完成调研问卷结果30份以上
3、邀请专家举办原生艺术讲座1场
4、邀请相关专业人员举办原生艺术工作坊1场
完成原生艺术展览的策展、展呈设计、物料制作、活动策划,举办原生艺术展览2场
邀请专家举办原生艺术讲座6场
邀请相关专业人员举办原生艺术工作坊3场
由相关学者提交总结性调研报告1份。
完成邀请媒体对项目进行报道2篇以上。
4
☑不限定 □ 街道 □街道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关爱服务
全区
入户走访不少于50人,产出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需求调研问卷1份;
针对困境未成年人需求,开展个案服务不少于1个;
围绕提升困境未成年人自信心、自我管理、综合能力等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不少于2次;
开展增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情感链接、外出研学主题活动不少于2次。
入户走访不少于50人,产出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需求调研问卷1份;
针对困境未成年人需求,开展个案服务不少于2个;
围绕提升困境未成年人自信心、自我管理、综合能力等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不少于4次;
4、开展增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情感链接、外出研学主题活动不少于4次;
5、开展大型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关爱社会倡导广场活动1场。
5
☑不限定 □ 街道 □街道社区
福利慈善
慈善救助: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能力提升
1、链接社会资源,建立经验交流平台,组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模式研讨2期,100人次;
2、建立全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对象的服务档案不少于50份,提供服务分析及对策建议至少1项。
1、链接社会资源,建立经验交流平台,组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模式研讨3期,150人次;
2、建立全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对象的服务档案不少于80份,提供服务分析及对策建议至少2项。
3、打造全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职业项目1项,在省级及以上推广
4、开展全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质量标准ISO认证1项
6
☑不限定 □ 街道 □街道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困境未成年人走访及干预性服务
对鼓楼区内200名困境儿童进行走访评估,选择3名儿童进行干预性服务,形成个案总结报告
1、走访鼓楼区内200名困境儿童,按照《困境儿童风险评估规范》进行走访评估。
2、建档管理,对已走访的200名困境儿童,根据评估等级,按照“红黄蓝绿”四色建档管理.
3、从已走访的困境儿童中,挑选3名儿童,开展干预性服务
走访鼓楼区内200名困境儿童,按照《困境儿童风险评估规范》进行走访评估.
建档管理,对走访的200名困境儿童,根据评估等级,按照“红黄蓝绿”四色建档管理。
调研报告,完成一份走访调研报告
个案评估结案,评估3名儿童干预服务效果,形成个案总结报告。
7
☑不限定 □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养老服务:其他公益性、福利性和专业性养老服务
全区
1. 开展全区餐饮资源摸排调研,遴选符合标准的候选商户,协助推进实施智慧结算系统使用、老年就餐专区适老化设施改造及品牌形象可视化升级等标准化建设,完成5家示范性社区食堂建设,打造鼓楼区助餐联盟。
2. 构建专业化培训体系,组织不少于3场专题培训活动,重点涵盖适老化服务标准规范、助老补贴政策解读、老年营养膳食配置等核心内容,提升商户服务能力。
3. 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制定实施《社区食堂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形成包含食品安全、服务规范、补贴使用等维度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
1. 开展全区餐饮资源摸排调研,遴选符合标准的候选商户,协助推进实施智慧结算系统使用、老年就餐专区适老化设施改造及品牌形象可视化升级等标准化建设,完成11家示范性社区食堂建设,打造鼓楼区助餐联盟。
2. 构建专业化培训体系,组织不少于5场专题培训活动,重点涵盖适老化服务标准规范、助老补贴政策解读、老年营养膳食配置、安全急救等核心内容,提升商户服务能力。
3. 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制定实施《社区食堂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形成包含食品安全、服务规范、补贴使用等维度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
4.系统梳理项目建设经验,提炼形成具有鼓楼区特色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智慧监管"养老助餐服务模式,打造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样板。
8
☑不限定 □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养老服务:其他公益性、福利性和专业性养老服务
全区
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制定鼓楼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运营管理手册,需涵盖中心日常接待、运营模式、运营内容、运营管理、组织入驻准入与退出机制等内容并参与落实中心管理工作,每月汇总八大中心工作汇报形成1份月度服务台账;
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参观接待工作:协助参与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氛围营造工作,落实中心日常参观接待,做好接待记录;
3.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协同创新工作:协助开展不少于2期老年政策研究和座谈会;协助开展不少于2期为老服务组织提供养老评估指标解读宣讲会;协助开展不少于2期养老人才教育培训班;协助开展不少于2期老年大学活动。
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开展不少于2次“我们的节日”活动;结合鼓楼区养老服务特色,研发1-2条安居鼓楼研学参观路线;
2.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协同创新工作:项目周期内协助开展鼓楼区十大最想入驻养老机构评比、鼓楼区十大养老创新项目评比、鼓楼区最具贡献十大养老人才评比活动;引进专业组织,协助运营鼓视界云播间,开展不少于2期助老服务直播;协助开展不少于2期时间互助银行体验馆体验活动;协助开展不少于2期适老化改造体验馆体验活动;协助开展不少于2期老年从业人员数字素养能力提升课堂服务;协助开展不少于2期老年从业人员提供安全能力提升课程。
9
☑不限定 □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养老服务:其他公益性、福利性和专业性养老服务
全区
依据《社区银发顾问服务规范》(DB32/T4684-2024)制订《鼓楼区银发顾问服务规范》(2025年版),含银发顾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准入退出机制、奖励机制等标准;
开展1次银发顾问岗前培训与考核,含银发顾问招募、资格审核、业务培训、业务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等银发顾问发展工作,培训人数不少于120人,培训学时不少于6个学时;
开展2次银发顾问心得交流会,每次交流会不少于12名银发顾问参与;
指导全区银发顾问开展服务,服务人次不少于500人次;
设计鼓楼区银发顾问宣传页并将电子版下发至各街道,纸质印刷不少于1000张。
依据《社区银发顾问服务规范》(DB32/T4684-2024)制订《鼓楼区银发顾问服务规范》(2025年版),含银发顾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准入退出机制、奖励机制等标准;
开展1次银发顾问岗前培训与考核,含银发顾问招募、资格审核、业务培训、业务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等银发顾问发展工作,培训人数不少于120人,培训学时不少于6个学时;
开展4次银发顾问心得交流会,每次交流会不少于12名银发顾问参与;
指导全区银发顾问开展服务,服务人次不少于1000人次;
设计鼓楼区银发顾问宣传页并将电子版下发至各街道,纸质印刷不少于2000张;
对接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对鼓楼区“银发顾问”进行宣传报道不少于1次。
10
☑不限定 □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特殊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服务
根据区检察院今年实际情况预估
1、矫正涉罪青少年的偏差行为并对其进行心理干预; 2、利用团体动力解决涉罪青少年共性与紧急的问题; 3、增强涉罪青少年融入社会的主动性;
4、完成小组志愿活动3次,入户社会调查10份,帮教2人。
1、主观上认识到偏差行为的错误并主动摒弃; 2、发掘自身潜力,肯定自我,在家庭、学校或社会找到归属感; 3、顺利再社会化;
4、完成小组志愿活动6次,社会调查20份,帮教4人
11
☑不限定 □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其他社区青少年公益性、创新性的专业社会服务
全区
1、青少年个案服务不少于1个3次服务;
2、青少年小组服务不少于1个小组2次服务;
3、青少年心理主题工作坊不少于1次;
4、青少年心理沙盘游戏不少于1次;
5、青少年家长心理知识讲座不少于1次;
6.向社会倡导青少年心理健康不少于1次;
7、青少年家庭心理健康户外拓展服务不少于1次。
1、青少年个案服务不少于1个6次服务;
2、青少年小组服务不少于1个小组4次服务;
3、青少年心理主题工作坊不少于2次;
4、青少年心理沙盘游戏不少于2次;
5、青少年家长心理知识讲座不少于1次;
6.向社会倡导青少年心理健康不少于2次;
7、青少年家庭心理健康户外拓展服务不少于1次。
12
□不限定 ☑ 热河南路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养老服务: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居家看护和精神关爱服务
有意愿接受服务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
居家安全环境改造:完成对至少50户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安全环境评估与必要改造,比如安装扶手、防滑垫等设施,减少跌倒等意外发生的风险。
建立个性化服务计划:为至少50位高龄困难老年人制定个性化的居家看护和精神关爱服务计划,包括日常照料、健康管理、情感支持等内容。
培训志愿者队伍:招募并培训至少20名志愿者,使其具备提供基本居家看护和精神关爱服务的能力。
心理健康支持:组织心理健康专家为至少50位高龄困难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和咨询服务,识别潜在的心理问题并给予及时干预。5. 社会参与活动:举办至少4次社区活动或小组聚会,鼓励高龄困难老年人参与,促进他们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减少孤独感。
服务质量与满意度提升: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确保至少90%的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对提供的居家看护和精神关爱服务表示满意。
长期支持机制建立:构建一个由政府、社区、家庭、志愿者等多方面组成的长期支持网络,确保项目结束后服务对象仍能得到持续的关注和支持。
服务模式推广:总结项目经验,提炼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向其他地区或机构分享,扩大项目的社会效益。
政策倡导与资源链接: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或优化,同时寻求更多的社会资源支持,为高龄困难老年人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
项目成果展示与传播:制作项目成果报告或案例集,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公众对高龄困难老年人群体的关注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3
□不限定 R 小市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关爱服务
1.建构困境未成年人的社会支持,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精神关爱服务,累计不少于25次;
2.对约10名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开展小组服务,小组服务不少于6次; 3.对不少于1名重点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个案干预,每月不少于2次。
4.开展儿童议事实践活动不少于2场。
1.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精神关爱服务,累计不少于50次;
2.对约10名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开展小组服务,不少于12次,发掘自身潜力,在家庭、学校、社会找到自我认同及归属感; 3.对不少于1名重点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个案干预,每月不少于2次。形成个案服务案例不少于1个。
4.开展儿童议事实践活动不少于4场。
14
□不限定 □ 建宁路 街道 □ 社区
福利慈善
慈善救助: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全街道
(1)残健融合活动:在项目中期,每月组织1场残健融合主题活动,如手工制作、绘画疗愈、知识普及等,每场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10人,累计覆盖不少于100人次,确保活动内容丰富且具有吸引力,有效促进残障人士与健全群体的互动交流,增强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
(2)志愿者赋能:建立“金丝带”志愿者学院,开展1期志愿者培训,覆盖20-30名志愿者,培训内容涵盖残障意识提升、沟通技巧、应急处理等通用知识和专业技能,确保95%受训志愿者掌握标准化助残服务流程,提升志愿服务的专业性。同时,设立志愿者激励机制,评选优秀志愿者,开展年度表彰大会,增强志愿服务归属感和荣誉感,推动长期参与。
残健融合活动成效;全年累计开展10场残健融合主题活动,覆盖不少于150人次,每场活动均取得良好效果,有效促进残障人士与健全群体的深度交流与融合。
志愿者队伍发展;全年开展1期“金丝带”志愿者培训,每期培训覆盖15-30名志愿者,确保95%受训志愿者掌握标准化助残服务流程,志愿者对残障群体的认知正确率提升至85%。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志愿者梯队,为残健融合服务提供坚实的人力支持。
可持续发展机制建立形成;“个体能力建设-家庭支持强化-社区环境优化-社会认知革新”的长效价值传导机制,通过项目成果总结与推广,推动社会融合服务常态化,并探索更多可持续发展路径,为残疾人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5
□不限定 □ 建宁路 街道 □ 社区
福利慈善
慈善救助:残障人士社区托养、康复和技能培训服务
全街道
社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致力于实现目标区域内至少50%的残障人士接入社区托养服务网络。完成部分托养设施的增设,并初步优化服务环境及流程,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增强。
康复服务效能:确保康复服务覆盖至少50%的目标群体。引入部分先进的康复技术和方法,为残障人士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初步建立康复效果评估体系,对康复服务进行阶段性评估和改进。
技能培训与就业促进:开发并实施至少一项具有市场价值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确保部分参与者掌握一项实用技能。
社区融合与参与:组织2次社区活动,增进残障人士与社区居民之间的了解与互动。
长效合作与监管机制构建:与部分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爱心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初步形成慈善救助网络。建立项目管理、资金监管及效果评估等制度的基本框架,确保项目运行的规范性。
健全社区托养服务体系:致力于实现目标区域内至少80%的残障人士能够接入全面、专业且个性化的社区托养服务网络。通过增设托养设施、优化服务环境及流程,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残障人士及其家庭获得稳定的社会支持。
增强康复服务效能:确保康复服务覆盖至少80%的目标群体,采用先进的康复技术和方法,结合个性化康复计划,显著提升残障人士的身体机能、生活自理能力及心理健康水平。同时,建立科学的康复效果评估体系,确保康复服务的有效实施与持续改进。
深化技能培训与就业促进:针对残障人士的具体需求与潜能,开发并实施至少1项具有市场价值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确保每位参与者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能。
促进社区融合与参与:通过策划和组织多样化的社区活动2场,增进残障人士与社区居民之间的了解与互动,营造包容、和谐的社区氛围。
构建长效合作与监管机制: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爱心企业建立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慈善救助网络。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资金监管及效果评估等制度体系,确保项目运行的规范性与透明度,为残障人士提供持续、稳定的支持与服务。
16
□不限定 ☑ 挹江门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养老服务:困难老年人健康生活指导及康复护理服务
全街道
1.提高健康意识:通过举办至少4场健康教育讲座或活动,覆盖不少于100位老年人,提升他们对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
2.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为至少45名老年人建立详细的个人健康档案,包括基本健康信息、疾病史等,以便提供更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服务。
3.开展康复训练:组织专业团队为至少45名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定制化的康复训练计划,并跟踪其进展情况。
4.增强社会参与度:通过组织社交活动、兴趣小组等形式,鼓励至少100名老年人积极参与,以减少孤独感和社会隔离。
5.家庭支持网络建设:建立志愿者队伍,与至少45个家庭建立联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照顾老人。
显著改善健康状况:通过前后对比调查,确保至少80%的参与老年人在身体健康、心理状态等方面有所改善。
持续性健康教育:建立一套可持续发展的健康教育体系,确保项目结束后仍能为老年人提供定期的健康资讯和服务。
扩大服务范围:将成功模式推广到其他社区或地区,影响更多有需要的老年人群。
建立合作机制:与当地政府、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多方联动的服务网络。
评估与反馈:完成项目效果评估报告,收集参与者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为后续类似项目提供参考依据。
17
□不限定 ☑ 挹江门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关爱服务 ;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成长服务
全街道
以周、月、学期为单位开展“校家社同心育”工作;学生对自己的兴趣爱好日趋清晰,积极参与心理课堂,亲子关系,师生关系日趋协同。
孩子们对未来的意义感增强,学习的内驱力提升,社会技能提高,生涯规划清晰。
18
□不限定 ☑ 宁海路 街道 □ 社区
福利慈善
养老服务:其他公益性、福利性和专业性养老服务
全街道
帮助照护者提升专业照护服务技能。
服务的老人生活质量能得到更好的改善,并且为达到良好的健康状况。
社会意识到预防、专业的康护护理能达到良好的健康状态,并不因残疾、失能、半失能或其它诸如性别等的因素而受到歧视、忽略。
市场上需要康护的人群在社区或附近获得康护服务,并且价格是可承受的。
康护治疗使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变得积极参与家庭和社区生活。
19
□不限定 ☑ 华侨路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其他社区青少年公益性、创新性的专业社会服务
全街道
积极组织街道内儿童参与公益慈善活动,体现当代青少年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2、活动类型包含且不限于公益慈善类、环境保护类、青少年志愿者服务等。成立志愿服务队,完善志愿服务工作。
1、积极组织街道内儿童参与公益慈善活动,体现当代青少年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2、活动类型包含且不限于公益慈善类、环境保护类、青少年志愿者服务等。
3、成立志愿服务队,完善志愿服务工作。
4、推动青少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志愿项目、公益项目等,帮助青少年自我社会性发展,衍生亲社会行为。
20
□不限定 ☑ 宝塔桥 街道 □ 街道 社区
福利慈善
青少年服务:其他社区青少年公益性、创新性的专业社会服务
全街道
打造街道层面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平台。为至少25名儿童青少年提供心理测评、心理咨询、情绪疏导、心理关爱、学业减压、亲子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通过社区、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联动和资源整合,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科普讲座,提升对心理问题的重视程度,预防青少年心理问题。每个季度至少开展1次。
运用心理学多种技术和方法,组织开展青少年心理沙龙、团体心理成长小组、心理素质训练营等活动,提升孩子们对心理健康的意识 水平,掌握自我情绪管理及减压方法,提升抗挫折能力,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4.宣传推广,通过线上视频、线下发放心理健康手册或资料等不同的方式,帮助青少年学习基本的心理健康自我调适方法,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媒体宣传每半年不少于1次。
打造街道青少年心理服务品牌。为至少50名儿童青少年提供专业心理服务,满意度85%以上。
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科普讲座,全年不少于4次。
开展青少年心理沙龙、团体心理成长小组、心理素质训练营等活动,全年至少开展4次。
宣传推广,通过线上视频、线下发放心理健康手册或资料等不同的方式,帮助青少年学习基本的心理健康自我调适方法,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年媒体宣传不少于2次。
服务体系完善与可持续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形成可借鉴的服务模式,推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得到一定范围的普及和发展。
21
☑不限定 □ 街道 □ 街道 社区
综合服务
1.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婚姻赡养等社区纠纷矛盾调解
全区
1.婚姻家庭政策宣讲2 次
2.常态化咨询每周 2 次
3.婚姻家庭心理辅导6 次
4.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法律援助6 次
5.“幸福婚姻”课堂1 次
6.集体颁证2 次
1.婚姻家庭政策宣讲共4次
2.常态化咨询每周 2 次
3.婚姻家庭心理辅导共12次
4.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共 12 次
5.“幸福婚姻”课堂共 2 次
6.集体颁证共2 次
7.婚俗宣传活动 (集体婚礼或其他形式)1 次
事务科
22
□不限定 ☑ 中央门 街道 □ 街道 社区
综合服务
社区居民心理疏导专业服务
全街道
1.品牌建设与初步服务开展。成功打造中央门街道心理健康服务品牌“@爱聆工作室”,并以观音里社区为试点,在试点社区建立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社区居民提供至少25人次便捷、有效心理咨询服务,初步满足居民心理需求;
2.居民认知提升与自我调适能力增强。通过举办心理健康讲座或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心理健康问题认识和重视程度;
3.通过线上视频和直播方式帮助,居民学习基本自我心理调适技巧。
4.社区氛围营造。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日、心理健康周等,营造积极向上社区氛围;鼓励居民参与心理健康相关志愿服务或小组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
5.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初步的心理健康服务流程和规范,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全面的心理健康服务支持。
1.品牌深化。拓展“@爱聆工作室”成为街道知名心理健康服务品牌,为社区居民提供至少50人次针对性心理咨询服务,覆盖率达到试点社区总人口10%以上;
2.拓展服务内容,增设心理咨询热线、开展线上心理咨询等,满足居民多样化心理需求;针对“宁小蜂”等新就业群体开展需求评估,心理疏导,解压游戏,矛盾调处等服务;
3.居民心理健康水平显著提升。通过持续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心理健康问题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4.氛围与居民信任度提升。全年在街道范围内举办至少4场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形成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增强居民归属感和幸福感。
中央门
社会组织需配备至少2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以上),为居民提供线下心理咨询服务。
23
□不限定 □ 街道 ☑中央门街道 天正和鸣社区
综合服务
应急救灾救援志愿服务
面向社区老年人和青少年
1.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老中青相结合的应急志愿队伍;
2.梳理社区“一老一小”特殊人群,并与志愿者建立结对帮扶联系; 3.开展不少于10课时的应急培训,涵盖心肺复苏、防溺水、紧急避险、消防逃生、防震减灾培训,提升能力;
4.组织开展专项演练和广场宣传;
5.定期上门提供安全检查及常识培训。
1.引进专业救援队伍,结对共建应急培训机构;
2.培育不少于5名金牌应急讲师或宣传员,做居民身边的应急培训师; 3.不少于30名志愿者掌握心肺复苏急救技能并取得相应证书;
4.每名志愿者与一户高龄独居、空巢老人结对,不少于50户,定期开展走访关爱活动,消除安全隐患,学会正确用药和安全防范;
5.开展2期夏令营活动,开展防溺水及生活常识培训;
6.组织4次专项演练,分别是消防逃生、防震减灾、心肺复苏救援等。
中央门
培养居民“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24
□不限定 □ 街道 ☑ 下关 街道 商埠街 社区
精神文明
其他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服务
商埠街社区
1.创建社区志愿服务队
2.江豚社区文化中心改造
1.创建社区志愿服务队
2.江豚社区文化中心改造完成
3.创立“江豚社区文化中心”媒体矩阵,发布至少8篇新媒体文章
4.开展社区主题活动6场,包括:(1)“家门口的展览”主题活动:在社区开辟一平米的展示专区,项目周期内每周或每月向辖区内居民征集作品进行展示
(2)江豚主题手工活动:分别面向儿童、家庭妇女开展江豚主题手工活动
(3)商埠街区city walk:集结辖区内社区居民,重走大马路等辖区内标志性区域,从历史和长江大保护等角度让社区居民更加了解他们所居住的这片土地 ...等活动
下关
25
☑不限定 □ 街道 □ 街道 社区
6
社区公益
社区志愿服务转介或创新
完成国际青年志愿者生态保护队招募(≥20人),并开展1场培训。
发布社区居民生态旅游技能培训通知,开展1场培训,满意度达80%。
组织4场环保实践活动、2场双语环保培训工作坊
国际青年志愿者生态保护队组建完成(≥20人)且完成2场培训。
100名社区居民完成生态旅游技能培训2场。
开展10场环保实践活动和5场双语环保培训工作坊。
总结提炼国际社区生态共建模式方案,10次媒体宣传推广
团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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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关街道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面向全街社区社工、开展4期,8课社工集体能力建设培训会。2.每2月开展1次社工考前自主学习会,提升社区社工持证率。3.每月开展1次社工生日会。4.结合社区特色,开展4期社区书记及社区主任参与的社区特色品牌研讨会。
5.开展1次,社工室外减压会。
面向全街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工开展4期,8课时的全科社工能力建设(沟通能力、业务能力、考前培训等)培训;2.准备6次考前学习资料及答疑重点,提升考试通过率。3.开展12次社工生日会;4.全年开展4期社区特色品牌研讨会。5.开展1次户外减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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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一 、基础服务
1.常态化运营江东街道民政服站平台,完成江东街道民政服务站制度化建设;
2.做好江东街道民政服务站参观接待工作,交流站点运营模式,特色服务等;
3.政策宣传方面,面向辖区居民宣传党和政府的惠⺠、利⺠、助⺠政策,不少于2次;
4.评估服务方面,以辖区内9个社区为单位开展资源评估,建立资源库;
5.项目管理方面,协助街道对辖区内开展的⺠政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调研、设计以及项目评估。
二、基本公共服务
1. 老龄和养老服务方面,为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资源链接、社会参与等服务,不少于1次。
2. 儿童福利服务方面,协助江东街道未保站,为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心理社会支持、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不少于1次。
3. 社会组织服务方面,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开展能力建设培训,引导互动交流,推组织建设,不少于3次。
三、兜底人群服务
针对困境群体不同类别服务需求,为特殊群体提供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不少于5人。
一 、基础服务
1.常态化运营江东街道民政服站平台,完成江东街道民政服务站制度化建设;
2.做好江东街道民政服务站参观接待工作,交流站点运营模式,特色服务等;
3.政策宣传方面,面向辖区居民宣传党和政府的惠⺠、利⺠、助⺠政策,不少于4次;
4.评估服务方面,以辖区内9个社区为单位开展资源评估,建立资源库;
5.项目管理方面,协助街道对辖区内开展的⺠政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调研、设计以及项目评估。
二、基本公共服务
1. 老龄和养老服务方面,为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资源链接、社会参与等服务,不少于2次。
2. 儿童福利服务方面,协助江东街道未保站,为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心理社会支持、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不少于2次。
3. 社会组织服务方面,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开展能力建设培训,引导互动交流,推组织建设,不少于6次。
三、兜底人群服务
针对困境群体不同类别服务需求,为特殊群体提供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不少于10人。
28
华侨路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通过调研充分发掘华侨路街道的社区公益资源和社区人群共性和个性服务需求,形成1份调研报告;完成3场社区居民议事会;根据社区实际状况,协助社区打造特色文化服务3场次;1场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培训活动。
挖掘居民领袖、志愿者、公益达人,通过开展赋能活动,帮其链接社区资源,引导其参与社区议事会和社区志愿服务,目标合计6场次;
运用专业的社区工作和个案工作方法,打造社区特色文化,开展系统化、精准化、定制化服务,满足辖区内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多元需求,开展社区特色文化主题活动6场次;开展围绕兜底人群的精准服务,形成不少于1个专业社会工作小组服务以及不少于2个个案服务。
通过每半年一次的社区工作者赋能培训,提升社区社工开展社区服务的专业水平。
29
小市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1.面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开展心理团辅、关心关爱活动不少于2场。
2.开展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论坛不少于2场,结合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确定主题,搭建交流平台。
3.组织辖区社会组织、共建单位等开展公益便民服务活动,不少于2场。
1.开展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论坛不少于4场,加强交流学习。
2.举办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集中授课、案例分享、实地学习等,参与人数不少于70人。
3.面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建立读书会、互学小组等,开展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
4.组织辖区社会组织、共建单位等开展公益便民服务活动,不少于4场。
30
中央门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辖区空巢、独居、老养残等高龄、外出行动不便老年居民
依托民服站,组建社区“邻帮邻——帮扶团”互助帮扶服务队,为辖区独居、空巢、老养残等高龄、外出行动不便老年居民提供服务,志愿队由社区热心居民、老人邻居、志愿者组成,负责在区域内为困难老人提供代买米面、代缴电费等基础帮扶服务,对于文明实践服务队成员,通过“积分+生活用品”兑换方式,开启激励政策。
在“邻帮邻——帮扶团”互助帮扶服务队建立基础上,搭建“敲门帮办”平台,采用“居民点单、社区派单、志愿者接单”模式,开展微平台、微心愿、微关爱、微记录、微宣讲特色“五微服务”,开启“智”“惠”社区建设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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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桥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区别于政府已采购服务内容)
1基础性服务: (1)搭建街道民生服务平台,建立民政服站服务规范、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2)对辖区三类困难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汇总数据,分类形成需求报告。(3)开展民生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 2、开展兜底服务: (1)为辖区有需求的各类困难老人提供陪诊、服务和帮助。(2)为辖区各类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支持服务,维护残疾权益。(3)为辖区有需求的失独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3、应急性服务:为街道提供突发性、临时性救助支持服务。
1基础性服务: (1)搭建街道民生服务平台,建立民政服站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 (2)对辖区三类困难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汇总数据,分类形成需求报告。(3)开展民生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 2、开展兜底服务: (1)为辖区有需求的各类困难老人提供陪诊、服务和帮助。(2)为辖区各类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支持服务,维护残疾权益。(3)为辖区有需求的失独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3、应急性服务:为街道提供突发性、临时性救助支持服务。 4、结项形成年度服务工作报告1份。典型案例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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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河南路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基础服务
开展辖区群众需求调研评估,建立社区资源库,开展民生政策、经办流程宣传等活动不少于2次。每月上报街道层面服务信息不少于3篇,区层面服务信息不少于1篇。
基本公共服务
每月开展居民开展社会救助、老龄和 养老、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残疾人福利、婚姻、 殡葬、区划地名等领域的政策咨询,不少于2次,单次参与人员15人,合计30人。组织街道专职社工、社会组织人员或志愿者培训不少于2次。
兜底人群服务
1、为辖区内空巢独居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重点困难群体,上门探访,对他们进行需求评估,提供点单式服务,每月上门一次,全年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20人。
2、对弱势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个性化服务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5人。
一、基础服务
开展辖区群众需求调研评估,建立社区资源库,开展民生政策、经办流程大型宣传活动咨询1场50人,小型社区内宣传咨询3次,单次参与人员20人,合计110人。每月上报街道层面服务信息不少于3篇,区层面服务信息不少于1篇。
二、基本公共服务
1、对辖区内五类老人进行入户探访服务,针对老人实际需求开展服务;
2、为特殊儿童(困境、流动、留守儿童)链接资源,提供心理、法律、家庭教育、安全健康教育宣传服务;对辖区残疾人开展康复宣传、入户走访等服务,并链接资源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生活技能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协助街道及社区开展关于残疾人、婚姻家庭、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困境儿童、殡葬服务等政策宣传不少于4次。
3、对辖区内社工提供两次社工能力提升服务,并提供宣传展示、信息服务等综合服务。
三、兜底人群服务
1、为辖区内空巢独居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重点困难群体,上门探访,对他们进行需求评估,提供点单式服务,每月上门一次,全年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20人。
2、对弱势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个性化服务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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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府山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擦亮民政服务品牌:持续推进“书香幕府 文化惠民”品牌建设,开展老年群体全民阅读推广活动,项目中期开展5场次,50人/场,覆盖人群约250人次。
筑牢民政服务根基:1、常态化提供政策咨询、流程办理,需求评估、接案转介等服务。2、聚焦重点人群,关注一老一小,定位精准需求,提供个性化“点单式”服务。如针对老年人运用项目+科技手段的服务方法,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针对青少年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专业方法开展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
聚焦社工团队建设:1、开展社工专业服务培训,采用以社区为单位,派中级社工师为督导的自学交流小组,帮助社工团队提高持证率。2、通过招募社工志愿者,挖掘社工特长,板块化的开展社工团建、社工研习营、社工读书会、全科社工培训。项目中期开展4场次,50-100人/场,覆盖人群约350人次。
擦亮民政服务品牌:持续推进“书香幕府 文化惠民”品牌建设,开展老年群体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计划开展10场次,50人/场,覆盖人群约500人次。
筑牢民政服务根基:1、常态化提供政策咨询、流程办理,需求评估、接案转介等服务。2、聚焦重点人群,关注一老一小,定位精准需求,提供个性化“点单式”服务。如针对老年人运用项目+科技手段的服务方法,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针对青少年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专业方法开展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结项时按照实际开展服务的内容和项目进行结项评估。
聚焦社工团队建设:1、开展社工专业服务培训,采用以社区为单位,派中级社工师为督导的自学交流小组,帮助社工团队提高持证率。2、通过招募社工志愿者,挖掘社工特长,板块化的开展社工团建、社工研习营、社工读书会、全科社工培训。计划开展7场次,50-100人/场,覆盖人群约6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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挹江门街道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1、基础性服务:
(1)开展街道需求调研,提交调研报告1份。
(2)搭建街道基层民政服务平台,建立街道民服站的规范化服务机制、服务流程和工作制度。
(3)开展政策宣传、资源链接、公益慈善、理论研讨、参与交流等活动不少于2次。
2、基本公共服务:
民服站配备1名专职人员,日常协助街道民政人员开展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3、兜底服务:
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并结合街道重点工作,主要围绕“一老一小”等困难群体,开展“老幼结对”等救助帮扶和专业支持服务。
1、基础性服务:
(1)开展街道需求调研,提交调研报告1份。
(2)搭建街道基层民政服务平台,建立街道民服站的规范化服务机制、服务流程和工作制度。
(3)开展政策宣传、资源链接、公益慈善、理论研讨、参与交流等活动不少于4次。
2、基本公共服务:
民服站配备1名专职人员,日常协助街道民政人员开展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3、兜底服务:
(1)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并结合街道重点工作,主要围绕“一老一小”等困难群体,开展“老幼结对”等救助帮扶和专业支持服务。
(2)项目结项时提交典型案例 1 篇。
35
湖南路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建成1处“融合驿站”,组建30人骨干志愿者队伍,调研辖区内老、幼、残等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
开展跨代际活动12场,培育2-3个自治小组;
联动辖区共建单位提供爱心支持,满足服务需求;
开展老年文化活动12场,积极推进老年人智能设备培训工作;
为区域银发经济建设提供各项服务、人员支持,做好社区老年群体服务工作。
打造“一站式”街道综合服务平台,覆盖便民服务、文化教育、养老助残、矛盾调解等功能,实现“15分钟便民服务圈”全覆盖,打造银发经济标杆地区,提升居民满意度。
36
凤凰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面向全街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工开展4期,8课时的全科社工能力建设(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宣传能力、减压赋能等)培训
2.每季度开展1期,中期开展2期社会组织联席会议。3、联合华阳佳园社区推进金地苑、凤凰西街188号小区、清溪园小区成立“红色业委会”,形成“党建引领+业主自治”的共治新模式
面向全街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工开展4期,8课时的全科社工能力建设(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宣传能力、减压赋能等)培训;2联合“物社联动”志愿者每月一次通过检查、整改、宣传和演练等方式,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全;3结合春节、中秋节开展2场辖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弱势群体关爱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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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路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1、民服站宣传手册;2、搭建稳定的志愿者团队;
1、服务信息上报(含公共信息平台)12篇;2、多形式宣传活动6次;3、项目受益人数100人;4、志愿服务人次300人次;5、志愿者培训6期;6、社会组织服务2次;7、民服站社区服务直通车,2个试点;8、示范项目案例打造2个(含1个经典案例);9、专业督导12期;10、满意度调查(总体满意度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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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路街道民政服务站
社区公益
民服站
其他有利于社区公益的服务项目
1、建立建宁路街道民政服务站标准化制度体系(含岗位职责、服务流程、应急预案),保障建宁路街道民政服站平台常态化运营开放。
2、 完成2025年度建宁路街道参观接待工作经验输出与资源联动工作,结合“家在建宁路”的服务理念,输出建宁路街道民政服务站特色模式。
3、面向辖区居民开展公共服务宣传(覆盖低保、养老、儿童福利等主题),宣传党和政府的惠⺠、利⺠、助⺠政策,不少于2次;
4、根据调查,收集,评估建立3+社会资源储备库(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志愿团队)。
5、为老服务。为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资源链接、社会参与等服务,不少于1次。
6、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协助建宁路街道未保站,为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心理社会支持、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不少于1次。
7、社会救助服务。针对困境群体不同类别服务需求,为特殊群体提供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不少于5人。
8、社区治理方面,培育孵化赋能骨干志愿队伍,开展能力建设培训,推组织建设,推进社区治理服务不少于3次。
1、建立建宁路街道民政服务站标准化制度体系(含岗位职责、服务流程、应急预案),保障建宁路街道民政服站平台常态化运营开放。
2、 完成2025年度建宁路街道参观接待工作经验输出与资源联动工作,结合“家在建宁路”的服务理念,输出建宁路街道民政服务站特色模式。
3、面向辖区居民开展公共服务宣传(覆盖低保、养老、儿童福利等主题),宣传党和政府的惠⺠、利⺠、助⺠政策,不少于4次;
4、根据调查,收集,评估建立10+社会资源储备库(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志愿团队),实现资源对接率≥80%(如企业捐赠对接困境家庭)。
5、为老服务。为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资源链接、社会参与等服务,不少于2次。
6、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协助建宁路街道未保站,为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心理社会支持、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不少于2次。
7、社会救助服务。针对困境群体不同类别服务需求,为特殊群体提供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不少于10人。
8、社区治理方面,培育孵化赋能骨干志愿队伍,开展能力建设培训,推组织建设,推进社区治理服务不少于6次。
三、项目服务要求(适用于各分包)
1、监督和反馈:对服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采购人,同时在权限范围内作出处置;
2、服务和跟踪:对服务对象进行技术指导,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程序等进行全程跟踪;
3、经采购人同意,鼓励运用新媒体、新理念、新载体推动项目运作;
4、有效投诉率为0%;投诉率小于5%;
5、总结和归档:各类检查记录(照片)、报告、整改通知应整理归档,形成工作结项报告书并提交至采购人存档;
6、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0%以上;
7、无安全意外事故;
8、无负面舆论报道。
四、项目实施要求(适用于各分包)
1、广泛性:项目所回应的问题是广大城乡社区居民共同面临的,具有普遍推广的必要性;
2、针对性:设计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有精准的定位,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50人,项目需求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以需求表要求为准;
3、公益性:以服务民生和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符合公共利益,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公益色彩突出;
4、可操作性:项目具备良好的社区基础和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资金投入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5、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在服务周期结束后有持续运作的可能,可在条件类似的地区推广、复制。
五、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 (适用于各分包)
1、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做到管理正规化、服务规范化、考核标准化,进行智能化服务和管理;
2、制定合理的薪资标准,自负公司或组织内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的薪资(含一切福利待遇、保险等,且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3、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适时增加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服务必须依据援助对象的意愿开展,不得强制服务;
4、符合所在行业规范要求;
5、服务的信息要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做到积极响应并接受采购人监督;
6、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对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考核及/或总体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采购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7、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并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以及财政部门对本采购人单位开展的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评估以及资金使用的审计等事宜;
8、供应商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服务机构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9、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采购人过错导致的损失,均自行承担责任;
10、供应商应编制有合理的项目风险应急预案,不能因人员变化影响项目进度,如因供应商投入人员过少原因,造成无法在服务期内完成既定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1、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或采购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估,接受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预算及开支审查,供应商须如实记录项目进展情况并保存该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台账资料(如工作计划方案、服务工作档案、活动记录、发票等);
12、项目服务满意率在85%以上,满意率测评由供应商自行组织并存档,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将进行抽查;
13、本项目经费为固定金额扶持,供应商须根据项目方案设计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主要用于:
(1)为实现项目预期目标而付出的直接相关成本。
(2)项目资金不用于固定资产购置,不得直接向服务对象发放现金,购买物品,不得发生其他捐赠、赞助支出。
(3)项目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部用于开展符合规定的社会服务活动。
(4)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者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5)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项目扶持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确保专款专用。
(6)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以相同项目重复套取财政性资金。
14、注重提升项目影响力,利用媒介进行适当宣传。
六、报价说明(适用于各分包)
1、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场地、耗材、误餐、住宿等伴随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
3、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
七、付款要求(适用于各分包)
1、合同签订2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通过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余款20%待全部项目实施结束,通过项目结项评估合格后付清。
2、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3、因财政审批导致的迟延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章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联系。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分包号:
采购人 :
成交供应商 :
签订日期 :
甲方(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 乙方(成交供应商)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2025年度鼓楼区公益创投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1、 服务内容
1.合同编号:JSZC-320106-JCEC-C2025-0136
2.服务名称:
3.成交项目类型:
4.自拟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分包号、项目名称、实施区域及资助金额见下表:
项目类型
标段号
分包号
项目名称
实施区域
资助金额(万元)
二、付款标准、付款流程和付款方式
1. 2025年度鼓楼区公益创投项目(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附件1) ;成交金额为 万元,大写: 。
2. 本项目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签署项目协议生效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拨付总金额的50%;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拨付总金额的30%;项目结束并经评估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拨付总金额的20%。
3. 每次付款前五日,乙方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 因财政审批导致的迟延支付,甲方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三、三方权责
1.甲方
(1)负责区公益创投项目具体组织,指导推动公益创投项目开展。
(2)组织协调项目运行中的对接、评估、督查等问题。
2.乙方
(1)乙方应根据附件1《项目申报书》提供约定的服务。
(2)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2《鼓楼区民政局公益创投管理实施办法》、附件3《鼓楼区民政局公益创投项目评估办法》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3)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积极配合对项目、资金等情况的评估和审计,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必须严格遵守项目协议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项目,不得随意改变项目约定内容,如果发生重大事项变化,需提前提交甲方审批。
(5)每次付款前五日,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丙方
(1)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客观评估项目质量。
(2)每月对项目进行服务对象电话抽访、满意度调查、月报表核查等工作。
(3)每季度对项目进行实地抽访。
(4)根据甲方要求,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工作。
(5)配合开展资金审查审计工作。
(6)加强项目指导,适时开展项目运行、财务管理、个性化辅导、项目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培训等活动。
四、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内容,未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项目结项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
六、交付使用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或公益创投资金如有结余的,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乙方与落地社区协调沟通,可用于项目的持续推进,如没有继续推进的,结余资金须按原划拨渠道缴回。
2.如乙方延续服务仍未能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需要退还已经款项本息。因乙方逾期交付导致合同解除的,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政府采购项目。
3.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4.其他违约事项按《鼓楼区民政局公益创投管理实施办法》(建民发〔2021〕38 号) 执行。
八、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本合同一经签订,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若需终止、修改合同,需相关方盖章同意。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各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负责承担项目执行中的一切风险和纠纷。
2.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约定认真实施项目服务,因项目实施机构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项目的,二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组织的项目竞标。
3.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实施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项目参与资格,追回所获荣誉和奖励,同时在媒体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鼓楼区公益创投或其他类似活动,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相关人员或单位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十二、诉讼
各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鼓楼区民政局公益创投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3《鼓楼区民政局公益创投项目评估办法》
甲方(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乙方(成交供应商)
单位公章(授权人):单位公章(授权人):
丙方(项目监管机构):
单位公章(授权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第六章 附件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分包号)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附件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响应报价: 元(大写)
3、我们的报价产品中 (有或无)进口产品(服务)。
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址:
电话:
传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竞争性磋商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附件三、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分包号:
报价情况
备注
响应报价
元(大写)
元(小写)
本项目采用等额报价,供应商报价须与各分包预算金额一致,高于或低于分包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服务时间/交付使用时间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
(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磋商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告。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
说明:
1、未注明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2、供应商符合“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3.1条”所述情形的,须在《分项报价》中注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
偏离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格式
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条款
磋商响应
偏离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分包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学历
执业资格
证书号
技术职称
相关工作年限
备注
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
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
……
注:1、按磋商文件要求及评标标准的要求,提供人员证书等,附后。
2、“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程(或工作)种类;
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八、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项目规模
签约及服务时间
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注:按磋商文件要求及评标标准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等,附后。
供应商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社会工作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社会工作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期:年月
附件十一、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十二、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根据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附件十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附件十四、项目申报书(模板)
2025年度鼓楼区公益创投项目
申报书
项目编号:JSZC-320106-JCEC-C2025-0136
项目名称: 2025年度鼓楼区公益创投项目
自拟项目名称:
分包号:
申报单位:
填表日期: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5年度鼓楼区公益创投项目
项目编号
JSZC-320106-JCEC-C2025-0136
自拟项目名称
分包号
是否曾获得区级及以上公益创投项目
□是 □否
项
目
申
报
单
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户名
开户账号
开户行
登记机关、登记时间及登记证号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
□5A □4A □3A □2A □1A
项目实施区域
项目预计直接受益人数
姓 名
在该社会组织职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邮 箱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项目预算
资
金
来
源
资金种类
金额(万元)
财政补助资金预算
社会配套资金预算(提供证明材料)
自有资金
已接受社会捐赠资金
预期能接受社会捐赠资金
总计
资金预算支出明细(请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编制预算)
项 目
金额(万元)
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支出明细
预算
科目
序号
预算内容
预算金额(元)
数量
单价
小计
####
(1)
(2)
……
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支出合计
社会配套资金预算支出明细
预算
科目
序号
预算内容
预算金额(元)
数量
单价
小计
####
(1)
(2)
……
社会配套资金预算支出合计
项目概述(项目内容、预期效果,200字以内)
项目特色(创新性、示范性、可推广性)(200字以内)
二、申报单位详细信息
单位基本情况(200字以内)
登记时间、地点、业务范围、主要资金来源、机构愿景与使命等:
单位负责人信息
姓名
职务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本单位开展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经验(200字以内)
执行
过的
同类
项目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总额
(万元)
三、项目详细信息
需求分析(200字以内)
说明项目针对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背景和原因,以及问题存在的广泛性和需求的迫切性;介绍现行政策对此的努力和进展、社会组织(或本项目)可以介入的途径或方式。
受益群体描述(100字以内)
要求清晰界定本项目服务的人群,并提供其数量、基本特征、具体需求或问题状况等信息。
项目目标
包括定性目标和定量目标。简要概述项目定性目标;制定具体项目定量目标。
项目实施计划
包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时间、详细的资金安排等。
风险预计与防控方案
(200字以内)
分析项目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如何应对。
项目执行团队介绍
姓名及职务
学历及专业
社会工作
职业资格
在项目中的角色分工
联系电话
……
四、申报单位意见
我单位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确保项目如期完成;确认申报书中所列配套资金数额真实有效,来源合法可靠,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审计、督导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十五、其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创投 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关爱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