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社会心理服务运行招标公告(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2025)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 其他社会服务
项目概况
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惠-2025-14号
项目名称: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中心日常心理服务工作、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培训、社会心理健康宣传、特殊人群心理咨询服务、特色项目(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https://login.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南湖区庆丰路1305号B幢246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832120
质疑联系人:朱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838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万晓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388600
质疑联系人:曾宇峰
质疑联系方式:153057399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201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定稿).doc362.5K
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定稿).doc
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中惠-2025-14号项目名称: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17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0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评定办法24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7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中惠-2025-14号项目名称: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20000.00最高限价(元):320000.00采购需求: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1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1项320000.00中心日常心理服务工作、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培训、社会心理健康宣传、特殊人群心理咨询服务、特色项目(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6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售价(元):0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5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https://login.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项目联系人(询问):屠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832120质疑联系人:朱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3-828383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万晓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725567质疑联系人:曾宇峰质疑联系方式:1530573998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联系人:张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201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1.1.(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2项目编号中惠-2025-14号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人名称: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屠女士联系电话:0573-82832120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万晓峰联系电话:0573-827255676采购内容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7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9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11报价货币人民币12报价语言中文13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15签字或盖章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加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6密封、装订要求/17竞争性磋商样品不需要□需要18投标保证金不设保证金。19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同采购人缴纳人民币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现金、转账或保函形式),在项目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及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取方式:在线下载获取。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截止上传时间:2025年5月16日14:0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2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5月16日14:00(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428室)23竞争性磋商开标程序(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存储的数据电文”的,以“备份投标文件存储的数据电文”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bfbs”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成功解密的,投标有效。24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名;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25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28注意事项1.磋商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4.磋商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9其他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条款。30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组织单位负责解释。1.2.(二)总则1.说明1.1.1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1.2.2资金来源:已落实。2.定义及解释2.1.1采购人: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2.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3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竞争性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2.4.4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2.5.5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6日期:指公历日;2.7.7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8“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合格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保密与披露事项4.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4.2.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4.3.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4.4.4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成交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5.竞争性磋商费用5.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现场踏勘:/7.竞争性磋商委托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8.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8.1.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以及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评定办法第六部分参考格式8.2.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9.1.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邮寄、传真或类似的方式送达所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4.(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10.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签章。10.2.2投标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1.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1.1.1资格响应文件(1)资格声明、投标声明书、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营业(经营)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等(盖单位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1.1.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单位截止投标时间前三年内的奖惩情况说明(格式自拟);(3)各类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许可证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的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格式见第六章);(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8)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9)服务方案;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理解、需求和关键点分析、本项目理念、实施总体框架及建设方案、实施方案思路,工作思路、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咨询服务承诺和技术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等(详见评分办法,格式自拟)11.1.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竞争性磋商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招标文件规定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2.竞争性磋商响应格式填写说明12.2.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代理机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12.3.3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1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3.1.1▲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竞争性磋商而予以否决。13.2.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14.竞争性磋商报价14.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应该用人民币表示。竞争性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供货和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14.2.2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竞争性磋商报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竞争性磋商价格。14.3.3最后的竞争性磋商报价需低于首次报价。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属于供应商自己制作的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或电子章)。15.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5.3.3供应商或采购组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行为认定:(1)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4)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5)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6)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遗留有其他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单位协助供应商撤换或更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8)采购组织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9)不同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供应商成交或轮流成交的;(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1.5.(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上写明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17.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17.1.1本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17.2.2在推迟了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受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8.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系统的;18.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6.(六)竞争性磋商与评审19.竞争性磋商19.1.1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19.2.2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竞争性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及监督人员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20.1.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1名和2名有关专家共3人组成。21.竞争性磋商工作程序21.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递交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首先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资格要求等;其次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相应的响应。21.2.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在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1.3.3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包括竞争性磋商内容及合同主要条款、评定成交标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下轮报价前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21.4.4本次竞争性磋商允许两次报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首次报价。21.5.5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合格通过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根据商谈内容进行第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上轮的报价(竞争性磋商内容变更的除外),可与上轮报价相同;未报价者,视同与上轮报价相同。21.6.6如竞争性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否决改变,经竞争性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报价。21.7.7如果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或明显偏离市场正常价格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对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2.评审22.1.1在竞争性磋商时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报价处理:(1)报价不是固定价的或者最终报价超过财政预算的;(2)提供的服务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授权代表未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2.2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和承诺,按评定办法计算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序第一的为预选成交供应商,其余有效供应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2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3.1.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预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预选成交供应商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备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其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备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资金的除外。23.2.2本项目共一个标项。23.3.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jzfc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评审过程保密24.1.1竞争性磋商之后,直到授予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否决任何或所有竞争性磋商的权利25.1.1竞争性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竞争性磋商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竞争性磋商。25.2.2如果成交预选供应商不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成交备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备选供应商仍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不接受或否决任何竞争性磋商,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6.质疑与投诉26.1.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6.2.2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6.3.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7.(七)授予合同27.合同授予标准27.1.1最终审查竞争性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资质、业务能力、信誉及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业绩和表现;1.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27.2.2最终审查工作如需成交供应商配合,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27.3.3成交供应商如未能通过最终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提出具体限时整改要求,成交供应商如未能达到整改要求,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7.4.4采购代理机构将合同授予获接受竞争性磋商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28.成交通知28.1.1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1成交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29.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3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即可取消该单位的成交权,另选其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成效。30.采购结果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jzfcg.gov.cn)发布成交公告。31.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取,经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取。计费基数为中标金额,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计列,该费用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2.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一、招标服务内容与要求项目要求中心日常心理服务工作1、接听24小时热线电话,转接到辖区各心理咨询工作室,确认咨询师开展咨询服务,每月整理咨询师的服务情况(内容和数量);2、协助中心完善“南湖心理”小程序的升级;3、配合指导中心开展公益活动,比如:沙龙、团辅、志愿者服务等;4、协助做好中心心理咨询师考核工作;5、协助完善中心已有资源,形成中心服务及需求相关清单;6、其他工作(如配合各级检查、临时值班等)。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培训1、队伍建设: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及培训。培训1期,新招募1期;2、人才培训:组织对辖区内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队、心理热线接听人员伍培训和演练。不少于4场 ; 3、专业督导:开展咨询师朋辈督导及团体督导;4、组织中心签约咨询师及志愿者研发和打磨系列精品心理科普课程;5、工作小组:伦理委员会工作小组组建及工作推进。社会心理健康宣传1、心理健康科普宣传,通过五进讲座、宣传短片等至少开展10场(送政府机关或社区等); 2、每年5月定时定期开展“全民健心月”活动,并将5月25日定为“5.25-我爱我全民健心日”,送服务到基层,科普关爱活动不少于2场;3、面向大众,通过新媒体招募,开展个人成长读书会、心理研学营、家长沙龙等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不少于3期;4、选取一个镇(街道)及其下属的两个村(社区)作为试点,加强基层心理防护工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结合每月“社会心理日”开展服务不少于10次。特殊人群心理咨询服务1、为社会重大突发事件受害人员等高危人群提供心理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按年度10人次报价);2、特殊人群心理咨询服务:针对困境人群的,如持有低保证、残疾证、困境儿童等类似的官方证明的人员,提供5次免费心理咨询服务(按年度20人次报价)。特色项目(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部门联动心理活动:组织部、总工会、科协、妇联等部门联动活动策划。二、项目服务期要求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限满后,根据完成情况,双方协商,上报财政同意,合同可续签一年)。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采购人拥有针对本项目形成的所有文档全部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全部或部分内容。项目结束后,中标人需将本项目形成的相关文档资料移交采购人。中标人必须对项目成果及其调研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等内容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将之用于其它领域,若造成影响和损失,中标人承担责任。四、违约责任中标人因自身原因自中标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使用方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单位主动放弃中标;项目进展过程中,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本身原因不能完成实施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采购人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1月不能完成项目实施的,采购人可终止执行合同,追偿损失,并追加违约赔偿金。五、付款方式3.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60%,余款在2025年年底前付清。六、其他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见附件A)2.根据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实施规定如下:(一)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1)、中小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浙财采监〔2022〕8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可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2)、价格分的折扣:对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分评审: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浙财采监〔2022〕8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价格分的折扣: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监狱企业的价格分评审: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浙财采监〔2022〕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价格分的折扣:对于监狱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注:本合同文本格式、条款仅作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具体格式及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其他与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协商拟定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预算金额: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中标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不高于人民币(大写)(¥)。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风险、税费等)。2.本合同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60%,余款在2025年年底前付清。第三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备案。第五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技术资料1.1乙方应在服务期内向甲方提供服务及有关成果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1.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二条知识产权2.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三条项目服务期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限满后,根据完成情况,双方协商,上报财政同意,合同可续签一年)。第四条服务内容及要求项目要求中心日常心理服务工作1、接听24小时热线电话,转接到辖区各心理咨询工作室,确认咨询师开展咨询服务,每月整理咨询师的服务情况(内容和数量);2、协助中心完善“南湖心理”小程序的升级;3、配合指导中心开展公益活动,比如:沙龙、团辅、志愿者服务等;4、协助做好中心心理咨询师考核工作;5、协助完善中心已有资源,形成中心服务及需求相关清单;6、其他工作(如配合各级检查、临时值班等)。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培训1、队伍建设: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及培训。培训1期,新招募1期;2、人才培训:组织对辖区内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队、心理热线接听人员伍培训和演练。不少于4场 ; 3、专业督导:开展咨询师朋辈督导及团体督导;4、组织中心签约咨询师及志愿者研发和打磨系列精品心理科普课程;5、工作小组:伦理委员会工作小组组建及工作推进。社会心理健康宣传1、心理健康科普宣传,通过五进讲座、宣传短片等至少开展10场(送政府机关或社区等); 2、每年5月定时定期开展“全民健心月”活动,并将5月25日定为“5.25-我爱我全民健心日”,送服务到基层,科普关爱活动不少于2场;3、面向大众,通过新媒体招募,开展个人成长读书会、心理研学营、家长沙龙等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不少于3期;4、选取一个镇(街道)及其下属的两个村(社区)作为试点,加强基层心理防护工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结合每月“社会心理日”开展服务不少于10次。特殊人群心理咨询服务1、为社会重大突发事件受害人员等高危人群提供心理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按年度10人次报价);2、特殊人群心理咨询服务:针对困境人群的,如持有低保证、残疾证、困境儿童等类似的官方证明的人员,提供5次免费心理咨询服务(按年度20人次报价)。特色项目(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部门联动心理活动:组织部、总工会、科协、妇联等部门联动活动策划。第五条责任划分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工作。(2)若乙方未按照协议将款项全部用于该服务开展,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停止拨款,乙方应返还未按规定使用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的全部服务资助款项。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收取甲方拨付的款项时,需提供给甲方正式的发票。(2)乙方要严格按要求将款项使用于项目执行人员工资薪酬、服务活动开展以及办公管理经费等。如不按要求使用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3)乙方应按照项目验收要求,向甲方提交项目材料。约定的服务内容确需发生变更时应经过甲方同意。(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项目执行人员或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要违约赔偿金:①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告知乙方的;②甲方对项目执行人员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③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项目执行人员的。(5)乙方应对乙方人员全权负责,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服务对象的损害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3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6.4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未依照约定履行合同的,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期间乙方依据不可抗力期间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向其在职工作人员支付的工资由甲方承担;如未出台不可抗力期间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乙方在职人员按照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7.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南湖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南湖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7.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交代理机构存档。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5.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评定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定原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服务单位。确保服务质量,节约投资,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编写评标报告。评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定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有关活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开标后,采购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首先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凡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和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者,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后续竞争性磋商。经资格性检查,在竞争性磋商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继续进行或转为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或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三、磋商流程1.主持人宣布磋商的有关事项;2.工作人员开启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收到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解密;3.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主持人在线公布无效磋商响应方名单、磋商响应无效的原因、标项废标情况;4.磋商小组视情况与各磋商响应方就公司情况、项目需求、售后服务、价格构成、供货时间、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5.磋商结束后,主持人宣布本次最终报价的最高限价,并要求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进行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为放弃第二轮报价,其最终报价按上一轮报价为准(供应商明确放弃投标的情况除外)。6.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对各磋商响应方的资信及商务、技术情况进行评审打分。系统按照磋商小组独立评定结果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7.主持人宣布磋商最终报价评审的有关事项。8.磋商结束后,系统公布有效磋商响应方的总得分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9.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方接触。四、竞争性磋商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报价10分、商务技术90分。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1、商务技术90分序号评分标准最高得分1针对本项目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理解,分析针对性强、深入、全面、准确到位,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0-4分;102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和关键点分析,能准确、针对性的阐述本项目建设需求、实施过程中工作要点、关键点、难点及采取的对应措施得当,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0-4分;103对本项目的实施有明确的观点,提出符合本项目理念,并进行详细的解释和分析,优秀得7-9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0-4分;94对本项目实施总体框架及建设方案的初步构思,方案合理,实施构想可行,符合本项目的发展需要,优秀得7-9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0-4分;95项目实施方案思路,工作思路明确,方法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优秀得5-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3分;86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得合理性,响应招标文件对项目进度的要求,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安排合理,优秀得5-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3分;87质量保证措施,能按招标需求,提供明确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的,优秀得5-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3分;88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咨询服务承诺和技术保障措施,优秀得5-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3分;89项目组人员配备、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相关资历等综合实力比较,项目配备负责人、热线接听人员、项目督导,且项目人员需持有社工证,督导需持社会工作督导证及心理咨询师证。优秀的得5-8分,良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0-3分;810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得分,根据其有效性、可操作性,综合评分;【0-5分】511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且为投标单位固定工作人员(提供近3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合同),并持有社工证的,每人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0-6分)612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1分)1小计902、报价评分(10分)(1)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即10%)×100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浙财采监〔2022〕8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浙财采监〔2022〕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浙财采监〔2022〕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出具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属于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3)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均超出上限价,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分和商务分的总和。(4)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前3名供应商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交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的,由评委投票决定排序。本办法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6.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知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1.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1.4、采购代理机构将应用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1.5、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1.6、全部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附件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投标文件封面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惠-2025-14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地址:电话:联系人:1.资格声明格式:资格声明致(采购人全称):1、我方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2、我方对提交的资格条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不实,愿按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3、我方提交的资格条件资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愿承担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致(采购人全称):1、我方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2、我方对提交的资格条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不实,愿按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3、我方提交的资格条件资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愿承担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投标声明书格式:投标声明书致:(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诚信承诺书格式:诚信承诺书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贵单位的(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情形,保证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贵方、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拒绝后续政府采购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等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特此承诺。承诺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日期:年月日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致: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针对(项目名称)投标,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11.2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职工人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地 址所获资质或认证证书或证件名称及等级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荣誉荣誉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经营范围其他注:1、表格内容不够,可另附页。2、所获认证证书、荣誉资料的复印件附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投标人的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提供合同等)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合同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商务响应表格式:商务响应表序号内容采购文件的规定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123…………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采购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0.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从事本工作时间12345…注:1、“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实施人员”指投标单位针对该项目的管理、培训、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2、附各专业人员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社保证明;3、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1.投标函格式:竞争性磋商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第一轮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1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2合同履约期限一年3项目负责人 4备注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费用包括本项目工作所涉及的人工费、服务费、办公费、活动费、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项目名称单价(元)数量合计(元)备注投标报价总 计¥大写(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的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财库〔2020〕46号之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5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6〕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进行承诺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若有,所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中惠-2025-14号项目名称: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17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0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评定办法24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7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中惠-2025-14号项目名称: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20000.00最高限价(元):320000.00采购需求: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1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1项320000.00中心日常心理服务工作、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培训、社会心理健康宣传、特殊人群心理咨询服务、特色项目(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6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售价(元):0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5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https://login.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项目联系人(询问):屠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832120质疑联系人:朱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3-828383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万晓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725567质疑联系人:曾宇峰质疑联系方式:1530573998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联系人:张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201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1.1.(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2项目编号中惠-2025-14号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人名称: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屠女士联系电话:0573-82832120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万晓峰联系电话:0573-827255676采购内容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7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9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11报价货币人民币12报价语言中文13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15签字或盖章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加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6密封、装订要求/17竞争性磋商样品不需要□需要18投标保证金不设保证金。19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同采购人缴纳人民币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现金、转账或保函形式),在项目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及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取方式:在线下载获取。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截止上传时间:2025年5月16日14:0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2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5月16日14:00(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428室)23竞争性磋商开标程序(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存储的数据电文”的,以“备份投标文件存储的数据电文”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bfbs”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成功解密的,投标有效。24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名;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25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28注意事项1.磋商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4.磋商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9其他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条款。30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组织单位负责解释。1.2.(二)总则1.说明1.1.1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1.2.2资金来源:已落实。2.定义及解释2.1.1采购人: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2.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3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竞争性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2.4.4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2.5.5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6日期:指公历日;2.7.7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8“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合格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保密与披露事项4.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4.2.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4.3.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4.4.4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成交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5.竞争性磋商费用5.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现场踏勘:/7.竞争性磋商委托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8.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8.1.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以及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评定办法第六部分参考格式8.2.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9.1.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邮寄、传真或类似的方式送达所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4.(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10.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签章。10.2.2投标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1.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1.1.1资格响应文件(1)资格声明、投标声明书、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营业(经营)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等(盖单位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1.1.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单位截止投标时间前三年内的奖惩情况说明(格式自拟);(3)各类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许可证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的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格式见第六章);(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8)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9)服务方案;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理解、需求和关键点分析、本项目理念、实施总体框架及建设方案、实施方案思路,工作思路、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咨询服务承诺和技术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等(详见评分办法,格式自拟)11.1.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竞争性磋商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招标文件规定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2.竞争性磋商响应格式填写说明12.2.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代理机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12.3.3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1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3.1.1▲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竞争性磋商而予以否决。13.2.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14.竞争性磋商报价14.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应该用人民币表示。竞争性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供货和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14.2.2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竞争性磋商报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竞争性磋商价格。14.3.3最后的竞争性磋商报价需低于首次报价。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属于供应商自己制作的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或电子章)。15.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5.3.3供应商或采购组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行为认定:(1)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4)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5)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6)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遗留有其他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单位协助供应商撤换或更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8)采购组织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9)不同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供应商成交或轮流成交的;(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1.5.(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上写明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17.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17.1.1本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17.2.2在推迟了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受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8.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系统的;18.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6.(六)竞争性磋商与评审19.竞争性磋商19.1.1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19.2.2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竞争性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及监督人员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20.1.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1名和2名有关专家共3人组成。21.竞争性磋商工作程序21.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递交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首先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资格要求等;其次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相应的响应。21.2.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在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1.3.3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包括竞争性磋商内容及合同主要条款、评定成交标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下轮报价前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21.4.4本次竞争性磋商允许两次报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首次报价。21.5.5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合格通过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根据商谈内容进行第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上轮的报价(竞争性磋商内容变更的除外),可与上轮报价相同;未报价者,视同与上轮报价相同。21.6.6如竞争性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否决改变,经竞争性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报价。21.7.7如果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或明显偏离市场正常价格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对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2.评审22.1.1在竞争性磋商时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报价处理:(1)报价不是固定价的或者最终报价超过财政预算的;(2)提供的服务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授权代表未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2.2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和承诺,按评定办法计算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序第一的为预选成交供应商,其余有效供应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2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3.1.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预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预选成交供应商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备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其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备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资金的除外。23.2.2本项目共一个标项。23.3.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jzfc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评审过程保密24.1.1竞争性磋商之后,直到授予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否决任何或所有竞争性磋商的权利25.1.1竞争性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竞争性磋商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竞争性磋商。25.2.2如果成交预选供应商不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成交备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备选供应商仍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不接受或否决任何竞争性磋商,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6.质疑与投诉26.1.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6.2.2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6.3.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7.(七)授予合同27.合同授予标准27.1.1最终审查竞争性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资质、业务能力、信誉及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业绩和表现;1.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27.2.2最终审查工作如需成交供应商配合,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27.3.3成交供应商如未能通过最终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提出具体限时整改要求,成交供应商如未能达到整改要求,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7.4.4采购代理机构将合同授予获接受竞争性磋商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28.成交通知28.1.1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1成交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29.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3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即可取消该单位的成交权,另选其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成效。30.采购结果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jzfcg.gov.cn)发布成交公告。31.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取,经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取。计费基数为中标金额,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计列,该费用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2.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一、招标服务内容与要求项目要求中心日常心理服务工作1、接听24小时热线电话,转接到辖区各心理咨询工作室,确认咨询师开展咨询服务,每月整理咨询师的服务情况(内容和数量);2、协助中心完善“南湖心理”小程序的升级;3、配合指导中心开展公益活动,比如:沙龙、团辅、志愿者服务等;4、协助做好中心心理咨询师考核工作;5、协助完善中心已有资源,形成中心服务及需求相关清单;6、其他工作(如配合各级检查、临时值班等)。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培训1、队伍建设: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及培训。培训1期,新招募1期;2、人才培训:组织对辖区内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队、心理热线接听人员伍培训和演练。不少于4场 ; 3、专业督导:开展咨询师朋辈督导及团体督导;4、组织中心签约咨询师及志愿者研发和打磨系列精品心理科普课程;5、工作小组:伦理委员会工作小组组建及工作推进。社会心理健康宣传1、心理健康科普宣传,通过五进讲座、宣传短片等至少开展10场(送政府机关或社区等); 2、每年5月定时定期开展“全民健心月”活动,并将5月25日定为“5.25-我爱我全民健心日”,送服务到基层,科普关爱活动不少于2场;3、面向大众,通过新媒体招募,开展个人成长读书会、心理研学营、家长沙龙等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不少于3期;4、选取一个镇(街道)及其下属的两个村(社区)作为试点,加强基层心理防护工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结合每月“社会心理日”开展服务不少于10次。特殊人群心理咨询服务1、为社会重大突发事件受害人员等高危人群提供心理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按年度10人次报价);2、特殊人群心理咨询服务:针对困境人群的,如持有低保证、残疾证、困境儿童等类似的官方证明的人员,提供5次免费心理咨询服务(按年度20人次报价)。特色项目(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部门联动心理活动:组织部、总工会、科协、妇联等部门联动活动策划。二、项目服务期要求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限满后,根据完成情况,双方协商,上报财政同意,合同可续签一年)。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采购人拥有针对本项目形成的所有文档全部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全部或部分内容。项目结束后,中标人需将本项目形成的相关文档资料移交采购人。中标人必须对项目成果及其调研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等内容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将之用于其它领域,若造成影响和损失,中标人承担责任。四、违约责任中标人因自身原因自中标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使用方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单位主动放弃中标;项目进展过程中,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本身原因不能完成实施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采购人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1月不能完成项目实施的,采购人可终止执行合同,追偿损失,并追加违约赔偿金。五、付款方式3.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60%,余款在2025年年底前付清。六、其他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见附件A)2.根据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实施规定如下:(一)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1)、中小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浙财采监〔2022〕8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可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2)、价格分的折扣:对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分评审: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浙财采监〔2022〕8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价格分的折扣: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监狱企业的价格分评审: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浙财采监〔2022〕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价格分的折扣:对于监狱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注:本合同文本格式、条款仅作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具体格式及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其他与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协商拟定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预算金额: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中标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不高于人民币(大写)(¥)。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风险、税费等)。2.本合同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60%,余款在2025年年底前付清。第三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备案。第五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技术资料1.1乙方应在服务期内向甲方提供服务及有关成果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1.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二条知识产权2.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三条项目服务期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限满后,根据完成情况,双方协商,上报财政同意,合同可续签一年)。第四条服务内容及要求项目要求中心日常心理服务工作1、接听24小时热线电话,转接到辖区各心理咨询工作室,确认咨询师开展咨询服务,每月整理咨询师的服务情况(内容和数量);2、协助中心完善“南湖心理”小程序的升级;3、配合指导中心开展公益活动,比如:沙龙、团辅、志愿者服务等;4、协助做好中心心理咨询师考核工作;5、协助完善中心已有资源,形成中心服务及需求相关清单;6、其他工作(如配合各级检查、临时值班等)。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培训1、队伍建设: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及培训。培训1期,新招募1期;2、人才培训:组织对辖区内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队、心理热线接听人员伍培训和演练。不少于4场 ; 3、专业督导:开展咨询师朋辈督导及团体督导;4、组织中心签约咨询师及志愿者研发和打磨系列精品心理科普课程;5、工作小组:伦理委员会工作小组组建及工作推进。社会心理健康宣传1、心理健康科普宣传,通过五进讲座、宣传短片等至少开展10场(送政府机关或社区等); 2、每年5月定时定期开展“全民健心月”活动,并将5月25日定为“5.25-我爱我全民健心日”,送服务到基层,科普关爱活动不少于2场;3、面向大众,通过新媒体招募,开展个人成长读书会、心理研学营、家长沙龙等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不少于3期;4、选取一个镇(街道)及其下属的两个村(社区)作为试点,加强基层心理防护工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结合每月“社会心理日”开展服务不少于10次。特殊人群心理咨询服务1、为社会重大突发事件受害人员等高危人群提供心理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按年度10人次报价);2、特殊人群心理咨询服务:针对困境人群的,如持有低保证、残疾证、困境儿童等类似的官方证明的人员,提供5次免费心理咨询服务(按年度20人次报价)。特色项目(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部门联动心理活动:组织部、总工会、科协、妇联等部门联动活动策划。第五条责任划分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工作。(2)若乙方未按照协议将款项全部用于该服务开展,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停止拨款,乙方应返还未按规定使用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的全部服务资助款项。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收取甲方拨付的款项时,需提供给甲方正式的发票。(2)乙方要严格按要求将款项使用于项目执行人员工资薪酬、服务活动开展以及办公管理经费等。如不按要求使用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3)乙方应按照项目验收要求,向甲方提交项目材料。约定的服务内容确需发生变更时应经过甲方同意。(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项目执行人员或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要违约赔偿金:①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告知乙方的;②甲方对项目执行人员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③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项目执行人员的。(5)乙方应对乙方人员全权负责,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服务对象的损害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3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6.4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未依照约定履行合同的,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期间乙方依据不可抗力期间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向其在职工作人员支付的工资由甲方承担;如未出台不可抗力期间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乙方在职人员按照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7.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南湖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南湖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7.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交代理机构存档。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5.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评定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定原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服务单位。确保服务质量,节约投资,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编写评标报告。评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定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有关活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开标后,采购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首先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凡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和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者,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后续竞争性磋商。经资格性检查,在竞争性磋商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继续进行或转为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或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三、磋商流程1.主持人宣布磋商的有关事项;2.工作人员开启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收到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解密;3.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主持人在线公布无效磋商响应方名单、磋商响应无效的原因、标项废标情况;4.磋商小组视情况与各磋商响应方就公司情况、项目需求、售后服务、价格构成、供货时间、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5.磋商结束后,主持人宣布本次最终报价的最高限价,并要求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进行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为放弃第二轮报价,其最终报价按上一轮报价为准(供应商明确放弃投标的情况除外)。6.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对各磋商响应方的资信及商务、技术情况进行评审打分。系统按照磋商小组独立评定结果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7.主持人宣布磋商最终报价评审的有关事项。8.磋商结束后,系统公布有效磋商响应方的总得分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9.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方接触。四、竞争性磋商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报价10分、商务技术90分。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1、商务技术90分序号评分标准最高得分1针对本项目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理解,分析针对性强、深入、全面、准确到位,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0-4分;102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和关键点分析,能准确、针对性的阐述本项目建设需求、实施过程中工作要点、关键点、难点及采取的对应措施得当,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0-4分;103对本项目的实施有明确的观点,提出符合本项目理念,并进行详细的解释和分析,优秀得7-9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0-4分;94对本项目实施总体框架及建设方案的初步构思,方案合理,实施构想可行,符合本项目的发展需要,优秀得7-9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0-4分;95项目实施方案思路,工作思路明确,方法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优秀得5-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3分;86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得合理性,响应招标文件对项目进度的要求,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安排合理,优秀得5-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3分;87质量保证措施,能按招标需求,提供明确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的,优秀得5-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3分;88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咨询服务承诺和技术保障措施,优秀得5-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3分;89项目组人员配备、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相关资历等综合实力比较,项目配备负责人、热线接听人员、项目督导,且项目人员需持有社工证,督导需持社会工作督导证及心理咨询师证。优秀的得5-8分,良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0-3分;810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得分,根据其有效性、可操作性,综合评分;【0-5分】511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且为投标单位固定工作人员(提供近3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合同),并持有社工证的,每人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0-6分)612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1分)1小计902、报价评分(10分)(1)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即10%)×100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浙财采监〔2022〕8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浙财采监〔2022〕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浙财采监〔2022〕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出具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属于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3)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均超出上限价,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分和商务分的总和。(4)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前3名供应商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交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的,由评委投票决定排序。本办法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6.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知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1.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1.4、采购代理机构将应用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1.5、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1.6、全部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附件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投标文件封面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惠-2025-14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地址:电话:联系人:1.资格声明格式:资格声明致(采购人全称):1、我方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2、我方对提交的资格条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不实,愿按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3、我方提交的资格条件资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愿承担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致(采购人全称):1、我方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2、我方对提交的资格条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不实,愿按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3、我方提交的资格条件资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愿承担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投标声明书格式:投标声明书致:(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诚信承诺书格式:诚信承诺书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贵单位的(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情形,保证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贵方、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拒绝后续政府采购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等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特此承诺。承诺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日期:年月日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致: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针对(项目名称)投标,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11.2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职工人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地 址所获资质或认证证书或证件名称及等级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荣誉荣誉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经营范围其他注:1、表格内容不够,可另附页。2、所获认证证书、荣誉资料的复印件附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投标人的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提供合同等)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合同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商务响应表格式:商务响应表序号内容采购文件的规定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123…………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采购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0.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从事本工作时间12345…注:1、“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实施人员”指投标单位针对该项目的管理、培训、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2、附各专业人员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社保证明;3、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1.投标函格式:竞争性磋商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第一轮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1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2合同履约期限一年3项目负责人 4备注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费用包括本项目工作所涉及的人工费、服务费、办公费、活动费、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项目名称单价(元)数量合计(元)备注投标报价总 计¥大写(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的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南湖区社会心理服务运行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心理服务运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