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案投资人招标公告(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2025)
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4日作出(2025)川0129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对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明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5年4月2日作出(2025)川0129破申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显明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显明公司预重整工作,有效盘活资产,实现显明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2.本公告所描述的内容仅供参考,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显明公司资产、负债、经营等详细情况的,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后进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3.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预重整/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即视为对本次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的完全知晓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4.本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显明公司预重整/重整时,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5.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随时变更、调整本公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通过补充公告或通知等形式发布;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随时撤回、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评审工作,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如撤回/中止/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投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撤回/中止/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6.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未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利息、费用等补偿或赔偿责任。
7.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登记情况
显明公司系于2005年11月22日经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29782655529G,注册资本为3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显明,经营期限为2005年11月22日至永久,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水泥、水泥包装袋制作(不含印刷)(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显明公司的股东为张显明(50.20%)、郑联华(10.00%)、张德辉(10.00%)、胡华(6.00%)、杜建伟(3.20%)、胡南(3.20%)、刘惦建(3.20%)、李明(2.50%)、王瑞生(3.20%)、张德芳(2.00%)、张文修(2.00%)、胡玉(1.50%)、胡忠(1.50%)和杨选富(1.50%)。
(二)主要资产及经营情况
显明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大邑县工业集中区的生产厂区及生产线,占地面积约310亩。显明公司是经四川省经信委批准并列入四川省循环经济的试点企业,水泥生产性粉磨站始建于2006年6月,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始建于2008年9月,于2010年全面投产,拥有日产2500吨熟料、年产100万吨生产能力的生产线,满负荷生产可达120万吨/年,是大邑县工业区的重点龙头企业。
因水泥生产线投产正好错过了灾后重建,加之受市场大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显明公司积累了大量债务无法得到有效缓解,于2015年3月全面停产。
3.负债情况
显明公司的债务主要包括欠付职工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欠付供应商货款、对外借款以及银行融资债务等。根据显明公司财务数据显示,截止2024年3月11日,显明公司账面资产总额约2.82亿元,账面负债总额为5.43亿元,所有者权益账面总额约为-2.61亿元。
目前管理人正在公开遴选审计机构拟对显明公司开展审计工作,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同时,管理人正在进行债权申报和审查工作,具体债务金额需待依法定程序审查后确定。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须知与条件
1.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经营异常名录”、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等限制情形。
3.意向投资人应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交的投资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产业规划要求等相关规定。
4.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意向投资人应当接受本次预重整/重整投资中的瑕疵问题,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6.意向投资人应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7.意向投资人若以联合体参选的,联合机构总计不得超过三家,需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8.如最终投资人确定后,拟设立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承接投资人权利义务的,该项目公司/合伙企业须符合招募条件,且投资人须为股东/合伙人。
9.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工作的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注: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对符合该条件的投资人必然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承诺。
四、招募流程
本次投资人招募分为报名、资格审查、尽职调查、缴纳投资保证金及提交投资方案、投资方案遴选五个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17:00时前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将报名资料纸质版提交给管理人(报名材料接受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77号7栋NIC国创中心38楼;联系人:冉龙琼律师;联系电话:18780098335)。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本公告发布前已自行联系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等相关机构表达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人,也需要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原件(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文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并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经过审计的,则应提供审计报告;意向投资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格式不限)。
(4)授权委托材料(见附件3)
若意向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5)意向投资人内部决策文件复印件
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格式不限)。
(6)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资料复印件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征信报告、注册资本实缴出资证明文件以及资产证明或其他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的材料。
(7)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原件(见附件4)
(8)意向投资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所提供材料均真实合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不限)
(9)保密承诺函原件(见附件5)
(10)管理人根据案件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报名材料应提供正本一式二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所有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向管理人提交纸质资料,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154038808@qq.com)。
(二)资格审查
1.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三个自然日的补正期,如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补正的,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格。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管理人将以电话或邮寄等方式将审查结果进行通知。
(三)尽职调查
1.意向投资人报名后,可实地考察并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意向投资人应承诺对招募活动中知悉的由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内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四)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1.缴纳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意向投资人可在缴纳保证金前向管理人索要收取投资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2)投资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3)投资人可在中选前放弃参选,管理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投资方案未中选或管理人决定终止招募的,管理人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4)投资保证金的使用
意向投资人中选后,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或履约保证金。
(5)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取消该投资人遴选或中选资格,另行选定投资人:
①投资人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②投资人中选后,拒不在规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但投资协议实质性内容超出投资方案的除外;
③投资人未按照约定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导致重整投资协议解除的。
2.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期限。
(五)投资人遴选
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等材料开展遴选工作:
1.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由管理人与该意向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管理人将根据实际的谈判结果决定是否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企业规模、经济实力、重整方案的内容等条件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管理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多次报价或竞价。
3.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向其发出《预重整投资人确认告知书》;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向其发出《预重整投资人未确认告知书》。
4.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备选预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备选预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六)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与重组方案的编制
1.意向投资人收到《预重整投资人确认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根据法院、管理人等具体要求与管理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
2.管理人与预重整投资人相互配合编制重组方案,并根据相关方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五、特殊事项说明
1.本招募公告编制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目的系让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本公告的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自行开展的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2.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以临时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临时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进行多轮竞价,或者另行发布招募公告。
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代章)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
附件
附件5-保密承诺函.docx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docx
附件4-投资承诺函.docx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附件5:保密承诺函致: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我方拟参与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明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鉴于我方有可能在参与本项目的过程中接触或使用显明公司的保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就保密义务相关事宜做出如下承诺:一、保密信息的范围保密信息系指管理人、显明公司及其代表、顾问、董事、监事、管理人员、雇员、关联企业、审计师、评估师、任何代理人为本项目之目的向我方提供的有关显明公司或其股东、关联公司、有业务或合同关系的任何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财务、技术、人事、经营、管理、投资、合规等方面的信息、记录、文件和资料,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建议、分析、研究报告,以及围绕本项目进行的谈判、磋商、文件签署等任何项目进展信息。二、保密义务1.我方将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目的。若我方未经贵方或显明公司事先书面许可将该等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该行为将被视为我方违反保密义务。2.我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顾问及代理人等在本项目中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函的规定,如其违反本函之任何承诺,由我方承担责任。3.未经贵方事先书面同意,我方不得在参与本项目期间或因任何原因不再参与本项目后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4.除非另有约定,我方可向我方为本项目而聘请的顾问代表和可能与我方联合投资的企业的代表披露保密信息,我方将要求该等代表同意接受与本函相同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如其违反本函之任何承诺,由我方承担责任。5.我方应立即将我方已知晓的任何自然人、企业对保密信息的不当使用或滥用行为书面通知贵方。三、保密期限本承诺函项下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至显明公司破产重整/清算案终结之日满2年止。在前述期限内,本承诺函不因就本项目与贵方合作关系的终止或中断而失效。四、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1.我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的,贵方有权没收我方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取消我方参与预重整投资的资格。给贵方及/或显明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方愿向贵方及/或显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造成的损失。2.贵方或显明公司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函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对该权利的单独或部分行使均不妨碍其他权利或继续行使其权利。五、除外信息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我方对于相应的保密信息不再受本保密承诺函的约束,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贵方书面许可我方向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2.自本保密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任何时候,并非由于我方自身原因,该等保密信息已经进入公知领域;3.我方可以提供令贵方满意并信服的证明,显示在我方向第三方披露前第三方已经知晓了该等保密信息;4.在没有违反双方之间任何协议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的前提下从第三方合法获取了该等保密信息;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之规定应当予以披露;6.根据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判决、决定或通知等应当予以披露;7.其他双方共同书面认可的情况。六、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和返还义务贵方以有形方式披露给我方的保密信息属于贵方所有,若我方因任何原因不再就本项目与贵方进行合作,我方应根据贵方要求向贵方提交贵方所提供的并由我方所占有的全部保密信息,包括其全部副本和复制件。特此承诺。承诺人(公章):年月日附件3: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律师执业证号: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人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参加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相关工作。受托人的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委托人办理如下事项:1.报名参加意向投资人招募,提交相关文件及资料,参与磋商并发表意见;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意向投资人招募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3.处理与本次招募的其他事务。受托人在本案投资人招募过程中代表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本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受托人:年月日附:受托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附件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报名主体□单体报名 投资人名称:□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简称: 主要投资主体名称: 其他投资主体名称: 联系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有权代表人士)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地址银行账户信息(用于退还保证金使用)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单位已充分知悉并同意《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的全部内容,承诺符合该公告所要求的意向投资人的全部报名条件。本单位了解预重整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已经过充分的评估考虑,自愿承担参与本次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全部成本、风险责任等。本单位自愿报名参与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且本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报名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年月日附件4:投资承诺函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针对参与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事宜,本单位承诺:1.本单位已充分知悉并同意《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的全部内容,承诺符合该公告所要求的意向投资人的全部报名条件,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2.本单位自愿报名参与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并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3.本单位具备参与本次投资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且用于本次投资的全部资金为自有或合法筹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导致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存在任何争议的情形。4.本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等限制情形。5.本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及全部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6.若本单位最终被确定为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将全面充分按照预重整投资协议、重组方案以及重整计划等履行相应义务。7.本单位愿意积极配合管理人对本单位进行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特此承诺。投资人(公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兹证明在我单位担任职位,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4日作出(2025)川0129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对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明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5年4月2日作出(2025)川0129破申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显明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显明公司预重整工作,有效盘活资产,实现显明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一、招募须知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2.本公告所描述的内容仅供参考,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显明公司资产、负债、经营等详细情况的,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后进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3.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预重整/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即视为对本次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的完全知晓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4.本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显明公司预重整/重整时,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5.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随时变更、调整本公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通过补充公告或通知等形式发布;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随时撤回、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评审工作,且对此不1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如撤回/中止/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投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撤回/中止/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6.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未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利息、费用等补偿或赔偿责任。7.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二、债务人基本情况(一)登记情况显明公司系于2005年11月22日经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29782655529G,注册资本为3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显明,经营期限为2005年11月22日至永久,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水泥、水泥包装袋制作(不含印刷)(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显明公司的股东为张显明(50.20%)、郑联华(10.00%)、张德辉(10.00%)、胡华(6.00%)、杜建伟(3.20%)、胡南(3.20%)、刘惦建(3.20%)、李明(2.50%)、王瑞生(3.20%)、张德芳(2.00%)、张文修(2.00%)、胡玉(1.50%)、胡忠(1.50%)和杨选富(1.50%)。(二)主要资产及经营情况显明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大邑县工业集中区的生产厂区及生产线,占地面积约310亩。显明公司是经四川省经信委批准并列入四川省循环经济的试点企业,水泥生产性粉磨站始建于2006年6月,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始建于2008年9月,于2010年全面投产,拥有日产2500吨熟料、年产100万吨生产能力的生产线,满负荷生产可达120万吨/年,是大邑县工业区的重点龙头企业。因水泥生产线投产正好错过了灾后重建,加之受市场大环境等多2方面的影响,显明公司积累了大量债务无法得到有效缓解,于2015年3月全面停产。3.负债情况显明公司的债务主要包括欠付职工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欠付供应商货款、对外借款以及银行融资债务等。根据显明公司财务数据显示,截止2024年3月11日,显明公司账面资产总额约2.82亿元,账面负债总额为5.43亿元,所有者权益账面总额约为-2.61亿元。目前管理人正在公开遴选审计机构拟对显明公司开展审计工作,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同时,管理人正在进行债权申报和审查工作,具体债务金额需待依法定程序审查后确定。三、意向投资人报名须知与条件1.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等限制情形。3.意向投资人应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交的投资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产业规划要求等相关规定。4.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5.意向投资人应当接受本次预重整/重整投资中的瑕疵问题,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6.意向投资人应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7.意向投资人若以联合体参选的,联合机构总计不得超过三家,需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3承担连带责任。8.如最终投资人确定后,拟设立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承接投资人权利义务的,该项目公司/合伙企业须符合招募条件,且投资人须为股东/合伙人。9.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工作的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注: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对符合该条件的投资人必然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承诺。四、招募流程本次投资人招募分为报名、资格审查、尽职调查、缴纳投资保证金及提交投资方案、投资方案遴选五个步骤:(一)报名1.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17:00时前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将报名资料纸质版提交给管理人(报名材料接受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77号7栋NIC国创中>心38楼;联系人:冉龙琼律师;联系电话:18780098335)。管理人3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本公告发布前已自行联系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等相关机构表达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人,也需要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报名。2.报名材料(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原件(见附件1)(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并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经过审计的,则应提供审计报告;意向投资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格式不限)。(4)授权委托材料(见附件3)若意向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5)意向投资人内部决策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格式不限)。(6)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征信报告、注册资本实缴出资证明文件以及资产证明或其他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的材料。(7)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原件(见附件4):(8)意向投资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所提供材料均真实合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不限)(9)保密承诺函原件(见附件5)(10)管理人根据案件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注:上述报名材料应提供正本一式二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所有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向管理人提交纸质资料,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154038808@qq.com)。(二)资格审查51.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三个自然日的补正期,如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补正的,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格。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管理人将以电话或邮寄等方式将审查结果进行通知。(三)尽职调查1.意向投资人报名后,可实地考察并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2.意向投资人应承诺对招募活动中知悉的由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内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a(四)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1.缴纳保证金(1)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意向投资人可在缴纳保证金前向管3!价理人索要收取投资保证金的账户信息。(2)投资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3)投资人可在中选前放弃参选,管理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投资方案未中选或管理人决定终止招募的,管理人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4)投资保证金的使用意向投资人中选后,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或履约保证金。(5)投资保证金的没收6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取消该投资人遴选或中选资格,另行选定投资人:①投资人提交虚假参选材料;②投资人中选后,拒不在规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但投资协议实质性内容超出投资方案的除外;③投资人未按照约定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导致重整投资协议解除的。2.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期限。(五)投资人遴选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等材料开展遴选工作:1.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由管理人与该意向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管理人将根据实际的谈判结果决定是否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1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企业规模、经济实力、重整方案的内容等条件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管理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多次报价或竞价。3.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向其发出《预重整投资人确认告知书》;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向其发出《预重整投资人未确认告知书》。4.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备选预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备选预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六)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与重组方案的编制71.意向投资人收到《预重整投资人确认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根据法院、管理人等具体要求与管理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2.管理人与预重整投资人相互配合编制重组方案,并根据相关方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五、特殊事项说明1.本招募公告编制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目的系让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本公告的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自行开展的尽职调查结果为准。2.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以临时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临时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进行多轮竞价,或者另行发布招募公告。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我特此公告。公大邑显明西岭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代章)二O二五年五月六日附件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3:授权委托书附近4:投资承诺函附近5:报名承诺函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重整案投资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