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招标公告(丽水市中医院2025)



丽水市中医院院史广告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医院医院院史广告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

14

万元

采购项目情况:

序号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万元)

1

丽水市中医院

医院院史广告

制作项目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

二、工期与质保期要求:

工期:完工

20

个自然日内。

质保期

1

年。接到报修通知后

4

小时内应答,

12

小时到达现场。

三、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额

100%



四、报名:

本项目需报名,报名电话:

0578-2124007



报名截止时间:

2025



5



12



10:00



联系人:张老师。

需要派人现场勘探对接。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副本”字样。

2.

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贴上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制作材料、包装、运输、安装、税金,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

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4.1

项目制作方案及设计效果图、施工安装工艺。

4.2

项目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1

(最终以单价为依据结算)。

4.3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4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价资料内容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

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

2.

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

未按要求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4.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

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由丽水市中医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项目报价、设计方案、效果图、材料价格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电话通知),同时上网公布中标单位,未中标的投标方可直接上网查看(网址:

https://www.lsszyy.com.cn/)

,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八、开标洽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0578-2124007

资料递交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
0578-2156123

邮编:
323000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

800

号(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

4

楼采购中心)

附件:

项目报价单

项目报价单

序号
项 目
材质
规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制作总价
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制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