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提标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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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排水提标工程第三方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招投标)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现对“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排水提标工程第三方监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5AJJWQ00063
2.项目名称: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排水提标工程第三方监测
3.项目地点:合肥经开区
4.项目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5.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源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沿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新建d3500—4500x2500—5500x2500雨水主管及箱涵长约2.1km及d500-d800污水主管道长约2.0km,锦绣大道(派雅地块—青龙潭路)段新建d3500雨水主管长约0.4km,接上游锦绣大道分流箱涵及污水管道完善,治理青龙潭路周边雨水管涵接入王建沟河道的排口(紫云路与合掌路交口处),以及管涵施工过程中现状道路的破复、辅管及连接管、管线迁改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基坑监测,招标内容为:青龙潭路箱涵、调蓄池、生态滤池及箱涵改造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工程、道路深基坑工程、基坑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及临近周边房屋、建(构)筑物等监测内容。本项目服务于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基坑工程的建设项目,详见招标项目规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项目概算:60万元
9.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深基坑监测项目业绩。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或岩土,或地下工程,或测绘)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8日00:00 至2025年05月20日09:00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磋商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67916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00
2.磋商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0日09:00
六、联系方法
1.委托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0551-63878906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3679165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405楼(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西南角)
电 话:0551-63679318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磋商,响应文件在“云上开标大厅”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附件: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一、登录地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hefei.gov.cn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fztb.cn二、具体操作步骤(建设工程)1、打开建设工程-网上异议。口Xhttp://y.hfztb.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C搜索0分☆@,请点击查看!您有新消息提醒http://y.hfztb.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搜索0文件(F)编辑(E)查看(V)收藏夹(A)工具(T)帮助(H)安激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四网上招投标合肥测试锁004,欢迎您!2022年06月13日23时24分23秒新增异议首页关闭全部.未回复O已回复四建设工程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搜索Q四,请点击查看!您有新消息提醒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文件(F)编辑(E)查看(V)收藏夹(A)工具(T)帮助(H)安激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合肥测试锁004,欢迎您!首页关闭2022年06月13日23时24分23秒四网上招投标新增异议全部.未回复O已回复四建设工程Q标段编号:标段名称:Q搜索四政府采购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异议时间查春四产权交易四土地交易9政采贷2、点击左上角按钮,挑选需要提问的标段后,点击按钮。口X·C搜索.0.分☆http://jy.hfztb.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C搜索.0.分☆您有新消息提醒,请点击查看!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文件(F)编辑(E)查看(V)收藏夹(A)工具T)帮助(H)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2022年06月13日21时43分44秒合肥测试锁004,欢迎您!首页关闭9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下舨全部未回复O已回复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下载(标段编号:标段名称:Q搜索http://jy.hfztb.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搜索.0.分☆您有新消息提醒,请点击查看!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文件(F)编辑(E)查看(V)收藏夹(A)工具T)帮助(H)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合肥测试锁004,欢迎您!首页关闭2022年06月13日21时43分44秒9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下舨全部未回复O已回复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下载(标段编号:标段名称:Q搜索四政府采购投标信息填写(标段(包)名称异议时间查看四产权交品网上支付巴土地交易电子发票打印四政采贷标前公示疑问网上提问网上异议答疑文件下载次报价网上异议附件+选择电子件上传保存文件清稿并加盖印章3、将打*的信息填写完成后,在附件信息“网上异议附件”选择按钮,上传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网上异议×确认发送01招标项目信息标段(包)名称:标段(包)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02异议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内容简要概述:*03相关附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对应格式的异议函电子件名称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电子件管理网上异议附件(*)原稿尚未上传点击上传网上异议相关附件网上异议附件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仅提供代理机构查看历史附件,投标人此节点无需上传。质疑附件(Word版)(*)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质疑附件(Word版)投标人认为需上传的其它附件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电子件名称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电子件管理说明网上异议附件(*)原稿尚未上传点击上传网上异议相关附件网上异议附件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仅提供代理机构查看历史附件,投标人此节点无需上传。质疑附件(Word版)(*)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质疑附件(Word版)投标人认为需上传的其它附件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4、点击按钮上传Word或者PDF文件后在点击选择需要操作的标段X序标段(包)编号标段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标段(包)名称标段(包)类型Q搜索招标方式22施工施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342施工公开招标22标施工施工施工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标段名称:标段编号:Q搜索序标段(包)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包)名称标段(包)类型招标方式O12施工公开招标C2施工竞争性谈判3施工公开招标42施工公开招标2施工公开招标2标公开招标施工公开招标241/1He每页24条,共6条确认选择5、选择签章方式。网上异议附件×签章提交修改下载word批注文稿注:请点击工具栏上的按钮执行签章,之后点击[签章提交]按钮完成签章操作。打印签章验证左旋右旋书签检索镜面关于^添加签章+签章名称:法定代表人公章签章类型:普通签章批量签章骑缝签章输入密码:查询签章******保存密码刷新硬件测试您的签章还有1646天即将过期翔晟在线年检确定查询签章输入密码:******保存密码刷新硬件1测试翔晟您的签章还有1646天即将过期在线年检确定V1/1面100%+S面一100%+6、点击左上角按钮进行签章后点击左上角按钮,提示“签章成功”即可。请选择您想使用的签章方式X荐荐长江链CA互认平台插入CA锁手机扫码7、异议信息填完之后点击左上角按钮进行提交。网上异议认发送01招标项目信息标号:222A03200023招标人:合肥市复置业投资有限公司02异议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内容要概述:03相关附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对应格式的异议函电子件名称电子件列紫(点士查百)电子件管理发网上议限件未上质点击上质网上异议关附件网上异议阳件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仅提供代理机查看历史附排,按标人此点无需上。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无电子件电子管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一、登录地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hefei.gov.cn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请选择主体类型登录招投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迴回登录主办单位:安做合肥公共资液交易中心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fztb.cn二、具体操作步骤1、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我要投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重要通知我要投标自2021年1月2日起,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我要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始使用安徽省公办事指南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国我要招标库”),为方便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将部分注意事项再提示如下,更多动下发主体库信息维护于切换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后相关注意事项的重要通USBkey识别成功,请点击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大湖名城常见问题无法登录?请点击环境一键修复创新高地主办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议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公安备室号:34011102001547ICP备室号:皖ICP备12008608号-22、点击“投标人”进入电子服务系统。3、点击右下方”网上投诉”栏目。4、点击按钮,进入“挑选标段”页面5食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投标单位合肥测试锁004,欢迎您!电子保函旧版首页关闭品2022年05月20日13时18分40秒快捷入口温馨提示:请选择对应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项目、操作。编号以2021A/2022A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2019及以前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合肥交易中心老系统,以2021B/2022B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D/2022D开头的请进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1/20221开头的请进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E/2022E开头的请进入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J/2022J开开头的请进入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以2021G/2022G开头的项目请进入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省老系统(2019)(2021D/2022D)(2021E/2022E)(2021J/2022J)(2021G/2022G)(2021A/2022A)(2021B/2022B)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合同备案数据统计与分析投标项目分析中标项目分析业绩分析网上投诉新增投诉O所有编辑中待审核审核通过O审核不通过参与项目次数中标次数不良行为00标段编号:标段名称:Q搜索7本月本季度本月本季度+0+0+0+0序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诉内容类别审核状态操作22021BFWGJ00010-2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业绩造假,伪造证书监管部门分发Q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0统新点电子交易平台0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6标口32021AFFGZ00118-6业绩造假,串通投标监管部门分发Q段(第1次)42022AFFGZ00081-3工程建设项目测试-3标段其他审核通过Q0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0其他Q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52021ABBGZ00006评标状态测试项目111111111111监管部门分发其他监管部门分发Q62021BFWGZ00052-10323工程进场测试-1标段监管部门分发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0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0电子交易系统见证系统中标排名发布候选人公示时做校72020AFAGZ00277-6审核不通过其他审核不通过验畸高畸低评分综合评估法(定价)(商务82022AFFGZ00045-2其他监管部门受理技术分离)首页口5、选择项目标段后点击按钮,进入“网上投诉”页面。X1(5)揖(E)息自(W)天A书助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投标单位合肥测试锁004,欢迎您!电子保函旧版首页关闭:2022年05月20日13时16分28秒快捷入口温馨提示:请选择对应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项目、操作。编号以2021A/2022A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2019及以前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合肥交易中心老系统,以2021B/2022B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D/2022D开头的请进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1/2022I开头的请进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E/2022E开头的请进入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J/2022J开头的请进入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以2021G/2022G开头的项目请进入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省老系统(2019)(2021D/2022D)(2021E/2022E)(2021J/2022J)(2021G/2022G)(2021A/2022A)(2021B/2022B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合同备案业绩分析数据统计与分析投标项目分析中标项目分析网上投诉不良行为新增投诉所有编辑中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参与项目次数中标次数00标段编号:标段名称:Q搜索7本月本季度本月本季度+0+0+0+0序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诉内容类别审核状态操作22021BFWGJ00010-2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业绩造假,伪造证书监管部门分发Q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0统新点电子交易平台0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0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0^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6标32021AFFGZ00118-6业绩造假串通投标监管部门分发Q段(第1次)42022AFFGZ00081-3工程建设项目测试-3标段其他审核通过Q52021ABBGZ00006评标状态测试项目111111111111监管部门分发Q其他监管部门分发Q其他监管部门分发Q62021BFWGZ00052-10323工程进场测试-1标段监管部门分发见证系统中标排名发布候选人公示时做校00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72020AFAGZ00277-6其他审核不通过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验畸高畸低评分综合评估法(定价)(商务82022AFFGZ00045-2监管部门受理Q其他监管部门受理技术分离)六六切三工切标县亚首页口6、在“新增投诉信息”页面,填写投诉内容类别、被投诉单新增投诉信息提交信息修改保存01基本信息标段编号:2020AFBGZ00025-4标段名称:开评标情况获取候选人情况获取招标文件导入测试投诉内容类别:*口业绩造假口伪造证书口串通投标口专家评委口招标条件口评标活动口其他被投诉单位名称:*投诉日期:2022-05-2013:20发送验证码投诉联系方式:投诉联系人:投诉内容摘要:被投诉单位名称:*投诉日期:2022-05-2013:20投诉联系方式:发送验证码投诉联系人:请输入收到验证码投诉内容摘要:02附件信息电子件名称电子件列表(点击查飬)电子件管理说明(*异议材料及佐证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异议材料及佐证其他佐证材料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其他佐证材料(投诉书原尚未上传点击上传未盖公章无效|点击下载投诉书模板103处理历史步强办理人员收到时间处理时间处理意见位名称、投诉联系人、投诉联系方式、投诉内容摘要,上传投诉书(需电子签章)、异议材料及佐证、其他佐证材料(如有),确认无误后获取验证码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按钮提交监管部门受理。挑选投诉项目O序1标段编号2020AFBGZ00025-4标段编号:开评标情况获取候选人情况获取招标文件导入测试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挑选状态:未选择监管部门名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类型建设工程Q搜索选择+^O232021BFWGJ00010-12021AFFGZ00298-4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1标段测工程见证书费率zxy1201单中标费率-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建设工程O42022AFFAZ0004120220311代理机构开放日系统培训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〇52020AFFBZ00061-3投标文件合成测试20200727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〇672021AFFGZ00118-72021AFFGZ00118-220210703代理机构开评标系统培训项目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建设工程O82021AFFGZ00197-2工程建设履约信息测试-2标段(第1次)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92021AFFGZ00118-6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6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10112021AFFGJ00003-12021BFWGJ00010-3测见证书zxy0111市本级工程-1-1标段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建设工程〇12132021BFWGJ00009-22021AFFGJ00003-5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测见证书zxy0111市本级工程-1-5标段(第1次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建设工程O1415162022AFFGZ00072-12021BFWGJ00009-32021BFWGZ00052-2不见面开标大厅测试20220426-1标段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3标段0323工程进场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挑选状态:未选择搜索Q搜索序标段编号标段名称监管部门名称交易类型选择O12020AFBGZ00025-4开评标情况获取候选人情况获取招标文件导入测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22021BFWGJ00010-1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1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32021AFFGZ00298-4测工程见证书费率zxy1201单中标费率-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42022AFFAZ0004120220311代理机构开放日系统培训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〇52020AFFBZ00061-3投标文件合成测试20200727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〇62021AFFGZ00118-720210703代理机构开评标系统培训项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72021AFFGZ00118-2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82021AFFGZ00197-2工程建设履约信息测试-2标段(第1次)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92021AFFGZ00118-6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6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102021AFFGJ00003-1测见证书zxy0111市本级工程-1-1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112021BFWGJ00010-3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〇122021BFWGJ00009-2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132021AFFGJ00003-5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测见证书zxy0111市本级工程-1-5标段(第1次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O142022AFFGZ00072-1不见面开标大厅测试20220426-1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152021BFWGJ00009-3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162021BFWGZ00052-20323工程进场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73He每页22条,共1592条221确认选择三、注意事项1、应当在所有信息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再获取验证码提交审批。2、投诉书附件需电子签章。3、提交审核后点击查看,处理历史模块可查看投诉进行到哪一环节和对应的处理人。服务类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排水提标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编号:2025AJJWQ00063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时间: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解密及磋商六、定标与签订合同第四章磋商需求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第六章合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公告)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现对“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排水提标工程第三方监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AJJWQ000632.项目名称: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排水提标工程第三方监测3.项目地点:合肥经开区4.项目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5.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源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项目概况:沿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新建d3500—4500x2500—5500x2500雨水主管及箱涵长约2.1km及d500-d800污水主管道长约2.0km,锦绣大道(派雅地块—青龙潭路)段新建d3500雨水主管长约0.4km,接上游锦绣大道分流箱涵及污水管道完善,治理青龙潭路周边雨水管涵接入王建沟河道的排口(紫云路与合掌路交口处),以及管涵施工过程中现状道路的破复、辅管及连接管、管线迁改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基坑监测,招标内容为:青龙潭路箱涵、调蓄池、生态滤池及箱涵改造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工程、道路深基坑工程、基坑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及临近周边房屋、建(构)筑物等监测内容。本项目服务于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基坑工程的建设项目,详见招标项目规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8.项目概算:60万元9.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二、投标人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深基坑监测项目业绩。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或岩土,或地下工程,或测绘)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8日00:00至2025年05月20日09:00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3.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潜在投标人查阅磋商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3)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4)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67916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002.磋商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评标室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00六、联系方法1.委托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63878906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63679165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405楼(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西南角)电话:0551-63679318七、其他事项说明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磋商,响应文件在“云上开标大厅”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委托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4项目名称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排水提标工程第三方监测5项目编号2025AJJWQ000636项目性质服务类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8标段划分不分标段□分为/个标段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招标人按中标人每月完成的监测工程量(以招标人认可的监测报告为准)的70%支付对应的监测费用,当监测费用支付到合同价款的70%时,招标人停止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双方同意最终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10联合体磋商□接受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11投标有效期120天12服务地点合肥经开区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招标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及结算审计完成。(施工工期约365日历天,以实际工期为准)14磋商保证金不要求15答疑2025年05月14日17:30前接受网上答疑(逾期不予受理),疑问的15答疑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3条。投标人请注意: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16踏勘现场自行踏勘□招标人统一组织17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注: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投标人请注意:(1)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具体请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栏目中下载;(2)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3)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因此导致无效标的,责任自负。2.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接收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19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磋商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9磋商时间及地点备注:投标人在“云上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磋商。20磋商与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21招标代理服务费1.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2.收取单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履约保证金免收23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图纸24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人员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拟派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拟派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2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25业绩要求或合同甲方证明)。注:1)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2)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甲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3)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6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第一中标候选人1家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招标人确定27其他1.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磋商时携带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但在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响应文件编制时加盖电子签章;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响应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投标资料模糊不清的,磋商小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理解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本项目将对中标候选人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的以下内容进行公示:(1)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证书号;(2)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有,含得分业绩):项目名称;(3)投标人业绩(如有,含得分业绩):项目名称;27其他(4)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磋商保证金扫描件(如采用)。注: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5.如有最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等,应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如多个规范对同一问题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和要求内容执行。28网上投标特别说明1.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详细见后第八章内容),该规程是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2.投标人应及时参加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多种方式通知的不定期电子招投标培训会。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磋商,磋商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使用与加密响应文件一致的CA锁),远程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因投标人联系不上或没有及时登录系统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远程网上询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从磋商小组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15分钟,投标人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后,至评审结束之前,应确保安排专人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发起的询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6.二轮及多轮报价(如有)均采用网上远程报价,投标人应在磋商小组发起远程报价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为15分钟),进行线上远程报价,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其首轮报价为准。29重要提示1.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29重要提示便协调处理;2.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3.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4.中标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影响中标人履行义务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30特别提示1.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或终止招投标活动,招投标各方免责。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磋商,磋商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3.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磋商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投标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招标人审核后不得进行更换。除非磋商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磋商小组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磋商小组应予以认可。5.根据住建部第57号令第二十九条及《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须进行备案的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30特别提示后15日内完成备案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不能正常履约,招标人有权组织重新招标或将标段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追究相应责任。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招标。2.有关定义2.1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2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业主方。2.3委托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委托方。2.4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公司”。2.5投标人:系指按规定获取了本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招标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7业绩: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合格的投标人4.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4.1.1除非磋商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知识产权6.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纪律与保密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招标人和交易公司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7.5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磋商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联合体磋商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外,两个以上法人(磋商文件如有约定,从其约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磋商。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磋商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均无效。8.4联合体磋商的,磋商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递交,以一方名义递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5除磋商文件有明确约定的,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获取磋商文件。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10.1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0.合同标的转让1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0.2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10.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磋商信息的发布11.1与本次磋商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hefei.gov.cn)发布。二、磋商文件12.磋商文件构成12.1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2.1.1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公告);12.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2.1.4第四章:磋商需求;12.1.5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12.1.6第六章:合同;12.1.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2.1.8第八章: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操作流程12.1.9交易公司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1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12.3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4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3日内向交易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3.1投标人如果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及相关附件等磋商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交易公司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WORD文档等)。13.2如磋商文件存在不一致时,优先顺序如下:(1)磋商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磋商需求;(4)磋商与评审办法;(5)其他。13.3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投标人请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网上提问”中上传疑问文件。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交易公司,请投标人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13.4交易公司对磋商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公告)为准。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交易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交易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13.5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公司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交易公司和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4.响应文件构成与要求14.1响应文件是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14.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14.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磋商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5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行在磋商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人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14.6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认证证书等)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14.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4.8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交易公司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响应文件。14.9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15.报价15.1投标人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标段,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标段报价。标段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5.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5.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项目概算。15.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15.5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16.1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6.2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全部初审要求(如磋商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1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16.5投标人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一次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17.磋商保证金17.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7.2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18.4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7.3投标人不按本章17.1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17.4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的;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中标人不提交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注:如磋商保证金采用第二类、第三类形式,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开立人申请索赔。17.6由于投标人行为导致招标人或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损失的,相应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从磋商保证金中扣除。磋商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8.投标有效期18.1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8.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18.4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9.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9.2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见《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20.2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20.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公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五、响应文件解密及磋商22.响应文件解密及磋商22.1如投标人现场解密的,建议投标人代表携带数字证书(CA锁)(牢记解锁密码)。22.2参加磋商的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0分钟)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交易公司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22.3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投标人应受其约束。2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表(一次报价)内容与唱标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24.评标24.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与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独立进行评审。24.2评审过程中,如有询标,磋商小组可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发起远程网上询标,也可现场询标[如现场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军官证、驾驶证或护照)原件参加询标并签字]。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有关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24.3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24.3.1响应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4.3.2磋商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磋商协议(联合体协议);24.3.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4.3.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4.3.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4.3.6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4.3.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4.4评审时,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24.5如果响应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无效。24.6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5.流标处理在磋商中,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家数的,磋商小组有权对磋商项目作流标处理。流标后,流标原因将在网上公示。26.重新磋商26.1项目流标后,交易公司可能重新发布磋商公告(磋商邀请),进行重新磋商。26.2重新磋商公告发布后,前次磋商文件获取成功的投标人,依照以下方式获取新的磋商文件。26.2.1重新磋商采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可在现场免费获取新的磋商文件。26.2.2重新磋商采用企业库方式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的,可网上免费下载新的磋商文件。26.2.3重新磋商采用非企业库方式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的,可网上免费下载新的磋商文件。26.3重新磋商可能调整前次磋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招标方式、项目预算、投标人资格、付款方式、磋商需求、磋商与评审办法等。投标人参与重新磋商,应及时获取新的磋商文件,以新的磋商文件为依据,编制响应文件。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7.定标27.1磋商小组应当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27.2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将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7.3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27.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7.5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7.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7.5.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5.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27.5.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7.5.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7.5.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7.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7.5.2.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2.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7.5.2.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2.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7.5.2.6不同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27.5.3.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5.3.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27.5.3.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27.5.3.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响应文件;27.5.3.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27.5.3.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7.5.4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27.5.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27.5.5.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7.5.5.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7.5.5.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7.5.5.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7.5.5.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7.5.6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27.6定标前,交易公司可能会同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约谈包括诚信承诺、履约承诺以及原件核查等内容。27.7中标候选人信息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期满无异议则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8.中标通知书28.1交易公司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28.2交易公司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8.3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请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领取中标通知书。29.招标代理服务费29.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收费标准为上表的80%,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80%=1.2万元(500-100)万元×0.8%×80%=2.56万元(1000-500)万元×0.45%×80%=1.8万元(5000-1000)万元×0.25%×80%=8万元(6000-5000)万元×0.1%×80%=0.8万元合计收费=1.2+2.56+1.8+8+0.8=14.36(万元)。29.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服务费或免收服务费的,从其规定。29.3如果中标人未按照上条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公司可从其磋商保证金中抵扣。30.履约保证金30.1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0.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30.3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交易公司出示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32.2招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交易公司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31.3招标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的方式、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31.4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招标人或交易公司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招标,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32.异议32.1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32.2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2.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32.2.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2.2.3被异议人名称;32.2.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32.2.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32.2.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33.投诉受理投诉受理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合肥)(网址http://ggzy.hefei.gov.cn/)中标候选人公示。34.未尽事宜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5.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四章磋商需求前注:1.投标人自行考虑税收费用及风险,中标后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2.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约定方式联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一、工程概况沿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新建d3500—4500x2500—5500x2500雨水主管及箱涵长约2.1km及d500-d800污水主管道长约2.0km,锦绣大道(派雅地块—青龙潭路)段新建d3500雨水主管长约0.4km,接上游锦绣大道分流箱涵及污水管道完善,治理青龙潭路周边雨水管涵接入王建沟河道的排口(紫云路与合掌路交口处),以及管涵施工过程中现状道路的破复、辅管及连接管、管线迁改等。。涉及深基坑工程,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现状道路、住宅小区、杆管线较多,为确保基坑支护结构安全、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国家行业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等相关要求、现场踏勘调查资料,本工程建设需对基坑支护结构、基坑支护周边环境等进行监测。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基坑监测,招标内容为:青龙潭路箱涵、调蓄池、生态滤池及箱涵改造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工程、道路深基坑工程、基坑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及临近周边房屋、建(构)筑物等监测内容。1.新建雨污水排水管网:Y1接收井,井底高程17.750m,现状地表28.10m,基坑开挖深度10.45m,新建污水管道基坑深度4.75m~5.66m;Y5~Y23雨水箱涵,设计管内底高程为17.245m~13.373m.现状道路高程约为24.500m~17.500m,基坑开挖深度4.515m~9.255m.2.新建14-2调蓄池,池底高程12.10m~14.05m,现状地表整平至21.00m,基坑开挖深度6.95m~8.90m;新建14B生态滤池,挡墙垫层底高程15.00m,现状地表整平至21.00m,基坑开挖深度6.00m;新建4000x2000箱涵(现状箱涵改造),箱涵基坑底标高16.31m,现状道路标高21.50m,基坑开挖深度5.20m;新建d400微顶管接收井,基坑底标高14.261m,现状地表高程约22.00m,基坑开挖深度7.739m。施工前应校核现状地形与设计标高是否一致。序号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监测项目数量1青龙潭路箱涵区域一级/二级围护桩顶部水平位移67/882一级/二级围护桩顶部竖向位移67/883一级/二级深层水平位移34/204一级/二级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67/875一级/二级基坑周边地表水平位移67/876/支撑内力监测1027/周边建筑物(围墙)变形监测1228调蓄池、生态滤池及箱涵改造区域一级/二级围护桩顶部水平位移8/199一级/二级围护桩顶部竖向位移8/1910一级/二级深层水平位移6/811一级/二级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8/1912一级/二级基坑周边地表水平位移8/1913/支撑内力监测1214/周边建筑物(围墙)变形监测2215三级坡顶竖向位移516三级坡顶水平位移517-裂缝宽度若干18-周边地下管线监测按实三、监测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深基坑监测,深基坑监测招标内容为:雨污水管道工程、道路深基坑工程、基坑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及临近周边房屋、建(构)筑物等监测内容。监测要求:1)基坑开挖前监测单位须编制详细的监控量测方案,并会同监理、建设、设计、施工各方审查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监控量测数据应及时提供给参建各方,以达到信息化设计施工的目的,确保工程安全。2)各监测项目在基坑施工影响前应测得稳定的初始值,且不少于两次。当变形超过相关标准或场地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加密观测;当大雨、暴雨或基坑周边荷载条件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连续观测。3)基坑监测应以获得定量数据的专门仪器测量或专用测试元件监测为主,以现场目测检查为辅。4)量测数据必须完整、可靠,对施工工况应有详细描述,使之真正能达到施工监控的目的,为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5)所有测点均应反映施工中该测点受力或变形等随时间的变化,即从施工开始到完成、测试数据趋于稳定为止。6)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量测报告,内容包括:测点布置、测试方法、经整理的量测资料、反分析的主要成果、结论及建议、量测记录汇总等。同时,施工过程中监测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监测资料以便判断支护状态。7)承担监测工作的监测单位应拥有专业测试队伍和设备,并掌握先进的测试数据处理系统及分析技术与软件,具有大型地下工程测试经验。8)当监测数据达到设计预警值的80%时,监测单位必须及时通报监理、建设、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并立即加密观测频次,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9)当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时,按《合肥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采取措施。10)未尽事宜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四、项目重难点本项目监测内容包括对深基坑工程的监测。监测重难点及注意事项如下:1.结合各工点情况,施工工序及计划,制定监测方案、工作流程等,严格按照规范及相关要求布设监测断面,确保满足监测精度要求。2.基坑开挖前监测单位须编制详细的监控量测方案,并会同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各方审查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监控量测数据应及时提供给参建各方,以达到信息化设计施工的目的,确保工程安全。3.各监测项目在基坑施工影响前应测得稳定的初始值,且不少于两次。当变形超过相关标准或场地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加密观测;当大雨、暴雨或基坑周边荷载条件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连续观测。4.基坑监测应以获得定量数据的专门仪器测量或专用测试元件监测为主,以现场目测检查为辅。5.量测数据必须完整、可靠,对施工工况应有详细描述,使之真正能达到施工监控的目的,为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6.所有测点均应反映施工中该测点受力或变形等随时间的变化,即从施工开始到完成、测试数据趋于稳定为止。7.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量测报告,内容包括:测点布置、测试方法、经整理的量测资料、反分析的主要成果、结论及建议、量测记录汇总等。同时,施工过程中监测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监测资料以便判断支护状态。8.承担监测工作的监测单位应拥有专业测试队伍和设备,并掌握先进的测试数据处理系统及分析技术与软件,具有大型地下工程测试经验。9.当监测数据达到设计预警值的80%时,监测单位必须及时通报监理、建设、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并立即加密观测频次,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10.当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时,按《合肥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采取措施。11.未尽事宜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五、人员及相关要求1.项目组人员的要求(1)项目组人员的配备要求序号岗位数量职称和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地质或岩土或地下工程专业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测量员1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资料员1人具有相关经验总计4人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要求;其余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指标。中标后,根据磋商文件要求配齐人员;2)如果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人员的,投标人必须根据需要予以增加,不得拒绝,否则招标人将进行违约处理,甚至解除合同。(2)中标人所有参加作业的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其他作业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并具有上岗证。(3)中标人配备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应数量充足、分工及年龄、专业结构合理。(4)中标人配备的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5)技术负责人具有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熟悉各单项工作的程序、操作和计算。2.项目履约过程中,中标人所组织的监测机构人员须上报招标人审批,如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所报机构人员在数量、专业及资历方面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中标人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完善,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起止点范围内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工程工法变更均属于中标人监测范围,且不另行增加费用。4.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将人员配备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本次招标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费用、重新招标发生的费用、重新招标的中标价高于本次招标中标价的差额)。5.监测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更换人员,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人员时,须提前7天提交与拟更换人员具备同等或更高资质的人员资料报招标人,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更换。若招标人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7天内选派资格和经验为招标人接受的人员进行更换。六、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投标人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60万元)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监测点预埋、进行取样、试验、测试、监测、数据技术分析、评估、专家评审、提交报告等工作对应的费用;与施工、产权等单位的配合费等内容;人员服务费、交通费、办公设备用品费、食宿费、监测设备使用维护费、实施监测工作所需的措施费、聘用服务人员费、监测服务风险费、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税金、利润等;以及包括青苗、园林绿化、占地(及由此发生的向乙方的索赔)、扰民及民扰、占道作业等所有费用。合同价格不因监测项目变化、监测点增加(及监测点预埋)、监测服务期延长、物价变动及规范性、指导性、政策性文件等发生变化等因素而调整。七、附件:第三方监测技术要求1.总则1.1本章“技术条件”规定了第三方监测单位在本合同执行中应遵守的技术要求。本项目的实施,以本技术条件和国内现行规范为准。1.2全部监测工作的质量应符合本技术条件书的规定。如果本技术条件未明确规定时,又无现行标准,则应符合通常为人们所公认的技术标准。1.3无论本技术条件书有无规定,第三方监测单位都要提供监测用的材料、设备、仪器、工具、办公室、仓库、职员、劳力、临时设施、照明设备等;提供职工及民工的卫生设施和消防设备、工资、及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含在相关报价中。1.4第三方监测单位在投标报价和监测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技术条件的要求。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本合同工程的投标报价应被认为已充分理解本工程的技术条件。1.5第三方监测单位应负责办理开展工作所需的证件、批件和其它必要的申请批准手续,建设单位在必要时予以配合。1.6第三方监测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有不同意见应在投标前明确提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确认。1.7用水、用电、办公场所等由第三方监测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含在相关报价中。2.第三方监测主要目的2.1通过收集本工程施工期间各监测数据,并结合现场进行工程安全性分析,防止施工期间土体应力变化对基坑造成损害。2.2掌握基坑的受力和变位状态,并对其安全稳定性进行评价。2.3对可能发生的危及安全的隐患或事故提供及时、准确的预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2.4通过现场监测信息反馈和现场施工情况,及时调整施工的速度和方法,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优化施工工艺,达到工程优质、安全施工、经济合理、施工快捷的目的,并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借鉴。3.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部、安徽省和合肥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最新管理办法。4.第三方监测制度4.1监测单位不得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4.2施工之前,监测单位须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4.3施工过程中,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监测的结果作出分析,监测报告经监测人、监测项目负责人、监测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4.4监测结果报告必须包括监测项目、允许值、报警值、数据分析、变形—时间曲线、以及监测结果评述。4.5监测数据接近或超过报警值时,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工地有关各方报告。若出现险情,监测单位首先口头报告再作书面报告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必须及时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措施和抢险。4.6监测报告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4.7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反馈。监测单位对所测各项目数据应进行分析,包括总量和增量变化,对可能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并作出警示。监测成果资料应及时反馈,对于异常情况首先口头通知后立即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并签字确认。5.监测方案与监测内容第三方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具体布置图、监测周期、监测时段、警戒值、监测结果的分析要求、信息反馈系统等。基坑监测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雨污水管道等基坑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监测,包括临近周边房屋、建(构)筑物等监测。6.监测频率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监测对象逐项确定监测频率以满足工程监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建议参考下列确定各监测对象的监测频率,最终监测频率以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的监测方案为准。7.监测警戒值监测警戒值的确定应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单位的相关要求。8.测点埋设及观测监测点埋设及观测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9.监测资料整理与反馈9.1第三方监测系统包括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分析,以及监测信息反馈等。9.2每次观测后应立即对原始观测数据或监测值进行填表制图,异常值的剔除、初步分析和整理等工作,并将检验过的数据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库管理系统。9.3监测单位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及时向有关单位上报监测成果。供发包人据此对施工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调整设计参数、改变工程施工方法和工艺要求的建议。10.关于配合工作10.1第三方监测单位必须建立专业监测小组,由具备有丰富施工经验、监测经验及有结构受力计算、分析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除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监测资料外,尚需对这些资料进行计算、分析,保证整个工程安全、可靠的推进。10.2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始终在招标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全部监测工作的实施;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监测人员应与招标人密切配合工作,及时向招标人报告情况和问题。招标人有权指示第三方监测单位改正不符合技术要求(规范)或设备厂家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以及更换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第三方监测单位不能因此而向招标人要求增加支付费用。10.3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按批准的方法对设备进行测试,率定和校正,并记录其观测系统的各仪器设备在工作状态下的初始设置,按规范的要求进行定期观测。11.驻地第三方监测机构的设施、设备、相关软件要求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按投标承诺提供办公及生活的设施、设备与服务。招标人不提供办公用房。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办公、生活用房的租赁费用。11.1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控量测设施、设备、相关软件。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提供适合本标段工作所必需的能满足监测要求的设施、设备、相关软件。与监测工作相关软件的使用、开发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11.2办公及生活用房第三方监测单位应为监测人员提供办公及生活用房,其用房组成及使用面积由第三方监测单位根据需要确定。11.3办公设备中标人必须按技术条件为本项目所列监测人员提供所需办公设备(包括不限于办公用车、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数码相机及电脑等)及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若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需求,中标人须及时补充,保障项目顺利有效进展。11.4专用监控量测设备专用的监控量测设备必须放置于驻地,供监测人员使用。满足《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19等规范要求,并定期按规定进行检定和标定。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1.为了做好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排水提标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编号:2025AJJWQ00063)的磋商与评审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制定磋商与评审办法。2.本次项目磋商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比较方法。3.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与评审工作。4.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磋商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5.磋商小组应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5.1磋商的目标;5.2磋商项目的范围和性质;5.3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5.4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在评审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6.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6.1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2无重大偏离、保留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3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6.4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7.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8.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的结论(如通过或不通过),磋商小组应提出充足的理由,根据磋商文件给定的评审指标进行判定,并予以书面记录。磋商小组独立评审后,对投标人某项评审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评审指标的最终结论。9.磋商与评审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是: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以及相应的比重。磋商小组遵循规定的评审原则,对投标人进行初审、详细评审、商务部分得分计算和确定中标候选人。9.1初审磋商小组按下表内容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初审:评审表(有效性评审指标一览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全部内容。2投标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投标授权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授权书”4投标人信用承诺符合磋商公告要求不存在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公告)“二、投标人资格”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5磋商报价符合磋商公告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6投标人资质符合磋商公告要求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7项目负责人符合磋商需求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要求8技术负责人符合磋商需求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要求9初审业绩符合磋商公告要求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10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的情形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磋商小组核查11标书响应情况付款响应、服务期限响应12其他要求上述指标中未列出,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有明确规定的评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磋商小组根据表中所列各项指标对投标人是否为有效标进行评审,未列入上表中的指标不得作为否决磋商依据。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将不参与磋商。1.本磋商文件中的深基坑监测业绩是指:是指在基坑开挖及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岩土性状、支护结构变位和周围环境条件的变化,进行各种观察及分析工作。2.上述深基坑监测业绩施工单位委托的除外。9.2详细评审9.2.1磋商小组将对所有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具体如下:根据评分的细则,评委应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打分表。磋商小组按本章第9.2.2款规定的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对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详细评审得分。磋商小组成员总数为5人及以下时,以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项的打分取平均值,得到该投标人该分值项的得分。磋商小组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对某投标人的每一个分值项,逐项去掉各位评委中的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剩余专家评分之平均,得到该投标人该分值项的得分。将投标人每个分值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9.2.2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如下: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序号指标指标描述分值范围1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得2分,最多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0-6分2投标人业绩除初审业绩外,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深基坑项目监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注: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0-9分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深基坑项目监测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基坑项目监测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3分。注: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0-9分4人员配置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国家注册测绘师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国家注册测绘师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0-4分5投标人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完成的深基坑监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扫描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0-6分6技术方案方案满足项目基本需要,要求描述详尽,方案科学、合理,责任明确,突出监测特点。针对上述评审要点,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优秀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4<F≤7分,一般得1≤F≤4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注:F为本项得分。0-10分7进度方案考察投标人项目总进度及单项进度安排,人员、设备及交通组织等,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应对措施,时间利用合理、可行、高效和科学。针对上述评审要点,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优秀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4<F≤7分,一般得1≤F≤4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注:F为本项得分。0-10分8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4<F≤7分,一般得1≤F≤4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注:F为本项得分。0-10分9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4<F≤7分,一般得1≤F≤4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注:F为本项得分。0-10分10服务重难点分析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价打分:优秀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4<F≤7分,一般得1≤F≤4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注:F为本项得分。0-10分11服务及时性保证措施评委会针对投标人提供服务及时性保证措施,针对措施中的响应到场时间及措施的完整性、可操作性、服务全面性等方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5<F≤6分,良好的得3<F≤5分,一般得1≤F≤3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注:F为本项得分。0-6分8合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4<F≤7分,一般得1≤F≤4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注:F为本项得分。90分1.本磋商文件中的深基坑监测业绩是指:是指在基坑开挖及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岩土性状、支护结构变位和周围环境条件的变化,进行各种观察及分析工作。2.上述深基坑监测业绩施工单位委托的除外。9.3磋商9.3.1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开评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界面的投标人顺序分别与有效投标人就投标报价、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磋商。投标人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依据。9.3.2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投标人应进行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二轮报价(不限于二轮报价)。投标人因联系不上或未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并进行二轮报价的(不限于二轮报价)的,视同其上一轮有效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9.3.3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多轮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9.4商务部分得分计算依据通过初审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其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商务部分最终投标报价价格分统一采用有效最低价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10分9.4确定中标候选人9.4.1计算最终得分将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加商务部分得分,得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9.4.2按照有效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信用查询要求如下),并将信用查询结果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如查询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查询要求:(1)磋商小组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2)磋商小组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最终得分相同的,则采取磋商小组抽签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10.各投标人的得分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11.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1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可能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说明或补正,经磋商小组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磋商文件的报价,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13.投标人最终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最终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14.评标后,磋商小组应写出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15.磋商小组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磋商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6.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第六章合同招标人(甲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服务人(乙方):签订地点:项目名称: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排水提标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编号:2025AJJWQ0006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青龙潭路(锦绣大道-汤口路)排水提标工程第三方监测2.工程地点:合肥市3.工程监测的主要内容: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等相关要求、现场踏勘调查资料,本工程建设需对基坑支护周边环境、地面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地面及道路的安全监测,对该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的监测工作进行管理及日常检查、巡视,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做好现场监测工作。为更好的开展本项目工作,要求投标人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第三方监测段起止点范围内均属于乙方监测范围,监测期间零星或者增调监测工程以甲方下达的工程联系单为准,无论工程规模是否调整及工法是否变更,均不另行增加费用。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基坑监测,招标内容为:青龙潭路箱涵、调蓄池、生态滤池及箱涵改造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工程、道路深基坑工程、基坑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及临近周边房屋、建(构)筑物等监测内容。(1)新建雨污水排水管网:Y1接收井,井底高程17.750m,现状地表28.10m,基坑开挖深度10.45m,新建污水管道基坑深度4.75m~5.66m;Y5~Y23雨水箱涵,设计管内底高程为17.245m~13.373m.现状道路高程约为24.500m~17.500m,基坑开挖深度4.515m~9.255m。(2)新建14-2调蓄池,池底高程12.10m~14.05m,现状地表整平至21.00m,基坑开挖深度6.95m~8.90m;新建14B生态滤池,挡墙垫层底高程15.00m,现状地表整平至21.00m,基坑开挖深度6.00m;新建4000x2000箱涵(现状箱涵改造),箱涵基坑底标高16.31m,现状道路标高21.50m,基坑开挖深度5.20m;新建d400微顶管接收井,基坑底标高14.261m,现状地表高程约22.00m,基坑开挖深度7.739m。施工前应校核现状地形与设计标高是否一致。序号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监测项目数量1青龙潭路箱涵区域一级/二级围护桩顶部水平位移67/882一级/二级围护桩顶部竖向位移67/883一级/二级深层水平位移34/204一级/二级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67/875一级/二级基坑周边地表水平位移67/876/支撑内力监测1027/周边建筑物(围墙)变形监测1228调蓄池、生态滤池及箱涵改造区域一级/二级围护桩顶部水平位移8/199一级/二级围护桩顶部竖向位移8/1910一级/二级深层水平位移6/811一级/二级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8/1912一级/二级基坑周边地表水平位移8/1913/支撑内力监测1214/周边建筑物(围墙)变形监测2215三级坡顶竖向位移516三级坡顶水平位移517-裂缝宽度若干18-周边地下管线监测按实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在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如果有)2.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会议纪要)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如果有)4.中标通知书5.合同专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的备忘录及其附件7.合同通用条款8.第三方监测方案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11.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12.附录,即:附录A廉政协议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五、服务费用与支付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不可调整价格。2.支付:(1)招标人按中标人每月完成的监测工程量(以招标人认可的监测报告为准)的70%支付对应的监测费用,当监测费用支付到合同价款的70%时,招标人停止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双方同意最终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2)乙方不配合结算审计的,如:不提供完整的资料、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资料等,经甲方催告后15日内仍然不配合的或没有完成的,甲方有权利单方委托根据现有资料、工程实体或已付款进行结算审计,并以此结算审计价作为结算依据。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招标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及结算审计完成。七、双方承诺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提供正常工程监测服务及以外其它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工程现场做好安全监控工作,监测数据准确、真实、及时,为本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提供技术支撑。2.乙方向甲方承诺签约服务费用不因工程变更及延期而增加。3.乙方向甲方承诺将根据工程需要及委托人要求提供相关办公、监测设备。4.乙方向甲方承诺根据发包人要求和工程建设要求,总公司须指派一名公司副总以上人员按工程建设需要驻现场调度工作。5.甲方向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合肥市3.本合同壹式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备案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签约时间:年月日参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词语定义、解释和法律1.1词语定义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甲方(即委托人)”是指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本同中委托第三方监测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2“乙方”是指委托人委托的承担本工程监测任务并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第三方监测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3“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第三方监测与相关报务的建设工程。1.1.4“监理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定委托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6“相关服务”是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乙方派驻本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8“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管理机构工作的工程师。1.1.9“酬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第三方监测单位的金额。1.1.10“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甲方和乙方以外的有关方。1.1.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2“天”是指日历天,即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3“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的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提标工程第三方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