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设备招标公告(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2025)
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水厂设备采购
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水厂设备采购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水厂设备采购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
项目名称: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水厂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6868001001
招标人: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0578-3316115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2日
一、招标项目内容: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东方水厂用地红线内净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膜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备用电源系统、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包含二次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后期质保服务、系统后续升级服务、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即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二、工程总投资:约1709.1540万元
附件下载:
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水厂设备采购(公示稿).pdf
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水厂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序号:招标标人: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中批编制时间:2025年5月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水厂设备采购I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水厂设备采购目录第一卷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及其它资料第三卷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卷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II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水厂设备采购第一卷1第1章招标公告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水厂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缙发改投资(2024)43号,项目代码:2309-331122-04-01-385584,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安排,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水利局,招标人为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公开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缙云县东方镇(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座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和改善水生态环境的小(1)型水库,库容为177.23万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水库枢纽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上坝道路、管理用房、供水水厂及供水管网等。本次招标的净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为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的设备部分。2.2招标内容及范围(1)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东方水厂用地红线内净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膜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备用电源系统、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包含二次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后期质保服务、系统后续升级服务、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即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工程总投资:约1709.154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销售商;生产厂家只能委托一个销售商(代理商)参加投标;(2)投标人具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超滤净水设备或超滤膜净水设备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4)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加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5)202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生活饮用水行业浸没式超滤净水设备项目。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广电大楼7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本工程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index.html)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9楼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578-3013978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余杭区高教路201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5868104872招标代理机构: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黄龙路293号5单元202室联系人:樊先生、徐女士电话:0578-3316115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3013830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月日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招标人: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9楼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578-3013978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余杭区高教路201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586810487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黄龙路293号5单元202室联系人:樊先生、徐女士电话:0578-33161151.1.4项目名称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水厂设备采购1.1.5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东方镇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县财政统筹安排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工期满足项目进度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时间应服从并满足招标人安排。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1.9.1踏勘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涉及其他修改的,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招标人不指定分包人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书、澄清文件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上午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上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上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2.4招标控制价大写:元整(¥:元)。3.2.5有效报价范围招标控制价下浮6%-12%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清单说明。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2.保证金缴纳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银行汇票、电汇等。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收款单位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缙云县支行银行帐号:19810101040015907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收款单位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缙云县支行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帐。(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按招标公告、评标办法等规定执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须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单位盖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为:1份正本,6份副本,并提供1份已签章电子版(U盘)。(注:另中标单位中标后根据业主要求提供份数)3.7.5装订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成册,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太厚可分册装订))。投标文件中的资信标(含正本与副本)、技术标(含正本与副本)、商务标(含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单独包装在三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在商务标内),并在每个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1、招标单位名称2、项目名称3、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投标单位地址:6、邮编:7、联系人:8、联系电话:9、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开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广电大楼7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一、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广电大楼7楼)5.1开标应到场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或未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予以退回。(注: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中登记的姓名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开标会议开始。公布保证金交纳情况。(1)身份查验: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即当众拆封。(3)开标顺序:按递交先后顺序逆序开启,先开资信标、技术标,资信和技术得分全部公布后再开启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一)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接收要求的;(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所投标段开标结束前未能参加开标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或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能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3.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下浮率范围内随机抽取2个数(下浮间隔0.5,含本数),平均后作为下浮率。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与该下浮率计算出的价格,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下浮率范围为6、6.5、7、7.5、8、8.5、9、9.5、10、10.5、11、11.5、12%。注: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数:1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index.html)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或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若中标人以保险公司保函提交履约担保,其出具的保险合同所对应的条款需经备案,且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必须与招标项目的性质及相关合同相匹配,并经招标人确认。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选择其他方式提供履约担保。如拒绝提供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5异议投诉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遇节假日推至节假日后第一天)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电子招标投标否9.2需提交的原件☑不提交9.3评标结果公示期限3日9.4行贿档案查询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9.5农民工工资支付1、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丽水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丽水利[2018]39号)执行。9.6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9.7注意事项1、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明标方式进行评审,具体规定为:(1)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总页数(封面、封底、目录除外)不超过300页,标注连续页码,双面打印(图纸除外),正反面算两页。(2)技术标正文字体采用四号宋体,行距1.5倍;图表允许采用5号宋体、行距1倍。2、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⑴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⑵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⑶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⑷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⑸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⑹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⑴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⑵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⑵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⑶为本标段的监理人。⑷为本标段的代建人。⑸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⑹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⑺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⑻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⑼被责令停业的。⑽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⑾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⑿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⒂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index.html)上发布澄清问题补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⑴招标公告。⑵投标人须知。⑶评标办法。⑷合同条款及格式。⑸工程量清单。⑹图纸。⑺技术标准和要求。⑻投标文件格式。⑼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信箱,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index.html)上发布补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2.2.4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天前,以补充通知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天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index.html)上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通知。2.3.2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2.3.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投标担保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或存在1.4.3情形的;(2)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4.5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纸质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纸质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成册,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太厚可分册装订))。投标文件中的资信标(含正本与副本)、技术标(含正本与副本)、商务标(含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单独包装在三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在商务标内),并在每个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递交要求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天前,以补充通知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天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予开启。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7.1.3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4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限制投标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5出现本章7.1.2项~7.1.4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⑴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⑶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⑷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⑸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8.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⑴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⑵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⑸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⑹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⑴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⑵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⑶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⑵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其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⑴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⑵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⑶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⑷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⑸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4下列行为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⑵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⑸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5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⑴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⑵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⑶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⑷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2.6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和投诉。10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招标公告及附录。10.2投标文件电子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10.4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内容需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2号)、《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三、评标程序和内容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符合性内容(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或投标报价大写错误的。(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6)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7)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二)商务标内容(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4)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三)技术标内容(1)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2)技术标超过300页(封面、封底、目录除外)的。(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经上述审查,当有效标不足三家时,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须由二分之一以上评委确认)剩余有效投标的价格仍然具有竞争性的,本次招标有效,评标继续进行。四、评审细则(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2、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3)询标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通过交易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二)资信、业绩评审(3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1、资信、业绩评分(3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1类似业绩(2分)202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生活饮用水行业浸没式超滤净水设备项目,且供水规模≥1000m3/d或≥50m3/h。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未提供或扫描件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2体系认证(1分)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中两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2分。注:需提供以上认证证书扫描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页截图,证书扫描件和网页截图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三)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1、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投标人技术标,按评审指标及评审标准,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进行评审,评审内容缺项得0分。每项内容由评委分别各自打分,技术总得分从评委的有效总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不在评分标准范围内打分的视为无效。2、技术评分(47分):评审因素评审指标评审标准评分区间好良好一般技术标47分(打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产品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所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8分,每有一处不满足的(非实质性负偏离),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0-8对现场情况了解、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现场情况了解、重点难点分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情况了解、重点难点分析等)5-4.54.4-3.93.8-3供货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及如期供货保证措施进行评分。7-6.26.1-5.25.1-4.2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方案、安装实施方案、安全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措施等)的可操作性及详细程度进行评分12-10.410.3-8.78.6-7.2产品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制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合理可行的维护计划等)进行评审4-3.53.4-3.02.9-2.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制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完善的4-3.53.4-3.02.9-2.4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合理可行的维护计划等)进行评审项目技术人员力量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人员经验、队伍人员技术能力、队伍稳定方案等进行打分4-3.53.4-3.02.9-2.4售后服务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网点、维保和巡检方案、故障解决方案、应急响应措施、人员培训、备品备件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分3-2.72.6-2.32.2-1.8(四)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4、报价评分(50分)4.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下浮率范围内随机抽取2个数(下浮间隔0.5,含本数),平均后作为下浮率。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与该下浮率计算出的价格,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下浮率范围为6、6.5、7、7.5、8、8.5、9、9.5、10、10.5、11、11.5、12%。注: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4.2报价评分值的计算(满分50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基础,将各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计算出偏离基准价的百分数后,再进行计分。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50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商务报价得分=50-|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0.5或1)*10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五)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的总和。(六)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技术得分高优先;评分、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方式排序。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五、完成评标报告(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询标澄清纪要;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推荐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7、其他建议。六、其他投标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一、总则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供货范围及价格1.供货范围:主要包括东方水厂用地红线内净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膜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备用电源系统、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包含二次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后期质保服务、系统后续升级服务、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即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2.合同价:大写:小写:。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4.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5.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包括包括二次深化设计、各种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辅料杂项、人工、包装、制造、运输(含二次搬运及搬运期间道路清障等费用)、装卸、保险、货到就位、安装(包括设备与设备间进出水管道之间连通的管材、配件以及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培训、操作规程标识牌、后期质保服务、保修、设备基础施工图设计、售后服务、技术服务、不可预见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所有税金(含增值税等)等涉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6.工期要求设备采购与安装工期:满足项目进度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时间应服从并满足招标人安排。7.甲、乙双方应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技术要求、安装、调试要求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询标纪要4.甲乙双方签署的文件、电传、协商纪要等文件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6.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提交本项目合同总价的2%即¥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相关验收并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八、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质保期1.预处理设备、膜组件质保期为10年,整系统质保期3年。(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质保金人民币元。(货款结算价1.5%为质保金)十、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业主要求及时交货。十一、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1)费用由本项目代建单位负责支付至本项目中标单位;(2)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水质经初验收合格(出厂水抽检水质检测合格并提供CMA认证的检测合格报告)一个月内付至合同金额的50%;(3)试运行期间水质随机抽样检测:甲方进行抽样检测,若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发现水质要求不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时:每次扣除设备中标的10%,以此类推扣完设备中标价为止,该扣款不再退还。合格检测费由甲方支付,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4)试运行六个月后水质验收合格(出厂水抽检水质检测合格并提供CMA认证的检测合格报告)且设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金额的98.5%,剩余1.5%转为质保金,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无息)。(5)余款1.5%作为质保金,在整系统质保期满后30天内付0.5%,剩余1%在预处理设备、膜组件质保期满后30天内付清。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在6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四、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五、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六、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总承包单位应在乙方项目实施期间做好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协调、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工作),并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十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八、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地点:签字日期:年月日第5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第二卷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及其它资料1说明本招标文件所附的全部图纸及其它资料均为招标阶段的中间成果,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不得作为施工的依据。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负。2图纸及其它资料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标公告第三卷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招标内容东方水厂用地红线内净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膜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备用电源系统、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包含二次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后期质保服务、系统后续升级服务、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即交钥匙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缙云县东方镇。二、项目设备划分序号项目名称规格/主要特征单位数量备注(一)净水处理系统1预处理系统处理能力≥8000m3/d,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2膜处理系统处理能力≥8000m3/d,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3消毒系统处理能力≥8000m3/d,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4配套电气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5配套自控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6其他附属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调节池容积≥2m3,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座12A/O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m3/h,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3配套电气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4配套自控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5其他附属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三)备用电源系统1柴油发电机额定功率≥300kw,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2其他附属设备、线路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三、技术参数要求(一)净水处理系统序号名称技术参数1预处理系统处理规模≥8000m3/d1.1管道混合器进、出口管径为300mm,投药口d=25mm,材质:316L,数量:2套1.2加药系统每台加药装置由一只搅拌箱、一只溶液箱、二台计量泵、一套不锈钢材质的搅拌装置以及辅助设备、管路(UPVC)、阀门(UPVC)、高锰酸钾、活性炭等附件组成。数量:2套1.3反应池PAC剂和原水混合后进入搅拌池,在反应池内用搅拌装置进行一级搅拌,原水和药剂充分反应,原水中的悬浮物和胶体杂质混凝后在后续的沉淀系统中去除。反应池分为2组,每组设搅拌反应装置2台。搅拌池尺寸为4.5m×4.5m×5.5m,材质:304不锈钢.数量:2套;叶轮桨板长0.5m,桨板宽0.02m,高H=5.5m.材质:304.数量:2套1.4高效沉淀池高效沉淀池由整流装置、斜管填料、集水装置、排泥系统、排泥电动阀等组成。水流速度降低并缓慢进入高浓度絮凝区,形成絮状体悬浮物在一层斜管区进行整流,在反应区通过剩余污泥的循环回流,原水中的细小矾花与污泥进行充分接触发生絮凝反应,使水中的小矾花逐渐长大,形成大颗粒絮状体,为斜管沉降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提高污泥的浓缩倍率,提高污泥区污泥含量,减少系统的自耗水率。确保系统出水的均匀性。斜管填料并起均匀布水及导流的功能。经充分反应后絮状水体沿二层斜管倾斜方向往上流动进入沉降区内,进行固液分离,沉积下来的污泥在重力作用下,沿斜管倾斜方向往下滑落进入污泥区,滑落的污泥在导流斜管的水力作用下,被推落到沉淀装置的污泥斗内,通过排泥电动阀定时自动排除,排泥系统由程序控制定时自动排泥。通过斜管澄清后的水则由上部配水装置收集进入过滤池。高效沉淀池尺寸为27m×4.5m×5.5m,材质:304不锈钢、外观无缺陷,需要达到9级以上,标准参照GB/T6461-2002。1.5双阀滤池经过高效净化池沉淀处理以后还有一小部分絮状体悬浮物没有彻底沉淀,沉淀出水再经过双阀过滤池过滤,进一步提高出水品质,使处理出水直接达到用水要求。过滤池滤料由砾石层、石英砂层级配组成。双阀滤池尺寸为7m×3m×5.5m,材质:304不锈钢,数量:3套1.6反冲洗系统1)采用气水联合同步反洗,采用气、水向滤料冲击形成扰动,去除滤料表面的污染物。2)滤池反洗采取轮流反洗的方式,按设定时间反洗一个滤池。1.6.1风机1)电压:50HZ,AC380V2)材质:ADC12Q铝合金铸造工作条件(环境):要求温度-10~+40度范围内1.6.2反洗泵1)Q=350m3/hH=20m2)电压:50HZ,AC380V3)全封闭、风冷式二极标准电机4)防护等级IP55,绝缘等级F5)液体温度:-15℃~70℃常温型环境温度:≤40℃海拔:≤1000m1.7排泥系统排泥:当运行一定时间后,电动阀通过设定的时间程序自动排泥。(排泥周期可通过设定时间程序来调节排泥周期)。1.8中间水泵电压:50HZ,AC380V;扬程:30m;流量:200m3/h;1.9中间水池1)钢筋砼;2)9m×6m×3m,地下设置,甲供;3)传感器、设备安装等,由设备商提供并配合完成;1.10配套电气设备参见四1.11配套自控设备参见五1.11其他附属设备按工艺正常运行要求进行配置2膜处理系统产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满足连续一周产水负荷载120%以上,在水质水量达标的前提下,膜组件保质期内出厂水水量,水量水质符合设计要求。2.1超滤膜组件1)浸没式超滤膜,单帘膜面积40m2,膜材质支撑层:PET分离层:PVDF2)设计通量≤15L/m2.h(常温);产水量≥400m3/h3)膜池总尺寸4m*12m*4m(长宽高);单组尺寸为4m*6m*4m(长宽高);4)出水浊度:≤0.2NTU;2.2膜支架材质:采用304不锈钢,且需为可拆卸、便于后期对膜及膜架进行维护。2.3膜压力变送器1)量程:0~0.5mpa,2)精度:≤±0.5%FS3)长期稳定性:±0.3%FS/年4)工作温度:-30℃~+80℃,储存温度:-40℃~120℃5)温度误差:±0.05%FS(典型值)6)输出信号:2线制4~20MA7)输入电源:DC11~28V2.4化、洗加药系统1)最大流量:750mL/min2)最大压力:0.25MPa3)电压:DC24V4)PE水箱5m35)基础支架等,水箱底座材质为碳钢6)DN500保安过滤器一套7)电控、支架、法兰、阀门配件3消毒系统1)消毒剂产量:≥1200g/h2)耗盐量:≤3.6kg/h3)电压:380V4)具备投加方式为手动、自动及远程三级控制,具备前加氯和后加氯,加氯量采用流量比自动投加3.1计量泵1)最大流量:100L/H,最大压力:7bar2)标准电压:50Hz,AC220V3)可手动及自动比例调节,带有液位探头接口,卧式/挂墙式安装3.2流量计1)口径:按照管路配套2)电流输出信号:4~20m3.3储桶材质,PE容积:≥1m33.4液位1)量程:0~2mH2O,过压:1.5倍满量程压力;2)精度:≤±0.5%FS;3.4液位3)3)长期稳定性:±0.3%FS/年3.5其他配套按消毒装置正常运行要求进行配置4配套电气系统从红线外变压器进入电缆,经电源柜接入净水厂设备房,通过设置电控柜、PC柜、变频控制柜等系统配套装置,对预处理设备中的2只搅拌机、12只排泥电动阀门、15只过滤电动阀门、中间水泵、反冲洗水泵、鼓风机等进行合理配电与控制,确保预处理设备、膜处理系统安全、合理运行。电源柜,不锈钢制作,需配备总隔离和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则需配置分路隔离和分路漏电保护开关,配置浪涌保护器。电控柜,不锈钢制作,防护等级IP55及以上防护等级;PC柜,不锈钢制作,外观应美观、整洁,符合工艺要求,低电压电流回路与高电压电流回路分开布置,电缆设防护套管,接地系统。5配套自控系统1)控制系统具备手动、自动及远程操作功能,过滤、反冲洗、排泥、消毒等实现全自动控制,设备自带防雷装置。a)手动方式:通过就地控制箱上的按钮实现对设备的启停操作。b)自动方式:设备的运行完全由现场控制器根据预先编制的程序和现场的工况及各种传感器来完成对设备的启停控制而不需人工干预。c)远程监控:系统设备需具备无线(4G-VPN网络)及有线双网通讯功能,可对系统设备进行远程监控。2)控制系统具备产水流量调节功能,可以根据用户用水量调节设备产水流量。3)控制系统具有自动投加药控制功能。4)控制系统须具备本地数据采集、存储、计算,达到边缘计算功能。5)控制系统配套触摸屏,具备各个工艺运行情况的展示及相关参数设置功能。6)控制系统对产水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实时流量、今日累计及昨日累计),系统具备流量、浊度、余氯、温度等参数采集功能,具备RS485通讯口供PLC控制系统数据采集,通过实时流量分析优化系统运行。5.1PLC1)PLC点数不少于24DI/16DO/8AI2)CPU应采用32位工业级微处理器,主频不小于200MHz3)内置用户内存容量(不包含扩展内存)≥4M4)支持OPC国际标准,便于与第三方组态软件通讯5)工作温度:-40~70°C6)模拟量综合误差:δ≤2.0%7)开关量综合误差:δ=0%8)脉冲量综合误差:δ≤2.0%9)数据正确率:I=100%5.2触摸屏1)尺寸:10.2"TFT2)CPU:CrotexA8,600MHz3)对比度:450:15.2触摸屏4)触摸面板:4线高精度触摸板5)内存:128MBFLASH+128MBDDR36)电源:DC24V7)工作温度:0~55℃8)安装方式:嵌入式5.3清水池水位计1)量程:0~5m2)精度:≤±0.5%FS3)长期稳定性:±0.3%FS/年4)工作温度:-30℃~+80℃,储存温度:-40℃~120℃5)温度误差:±0.05%FS(典型值)6)输出信号:2线制4~20MA7)输入电源:DC11~28V8)防护:IP68,配套防雷模块6其他附属设备6.1流量计1)口径:按照管路配套2)电流输出信号:4~20mA3)通讯:全隔离RS485串行通讯接口4)标准电压:50Hz,AC220V5)流量量程与精确度:0.1~0.3m/s±0.25%FS0.3~1m/s±0.5%FS1~10m/s±0.3%FS6)基本误差:±10μA7)重复性误差:±0.15%8)环境温度:-10~60℃9)相对湿度:5%~90%10)负载电阻:4~20mA时,0~500Ω6.2电动蝶阀1)口径:按照管路配套2)连接方式:对夹式3)电源电压:AC220V4)信号反馈:开关反馈、带开到位、关到位5)手动功能:带手动开阀关阀功能6)阀体材质:铸钢/UPVC7)阀芯材质:SUS304/UPVC8)公称压力:PN106.3手动蝶阀口径:按照管路配套,1.0MPa,SS304;球铁体,304板,416轴,EPDM座6.4止回阀口径:按照管路配套,SUS304,法兰连接6.5UPVC管材及配件含管材、管件、配件、辅材6.6不锈钢管材及配件材质:SS304,含管材、管件、配件、辅材7相关系统边界及配合要求净水设备的接口及协议的要满足开放性要求,项目承建方保障系统接口与协议对信息化标段开放,并需明确以承诺函形式做出承诺,提供信息化标段针对净水设备关于运行压力、进出水流量、冲洗、消毒等全部监测、运行以及业务数据的共享与接入,满足净水设备标段与信息化标段建设成果的无缝衔接。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净水设备有关技术规格书以及对净水设备标段配合信息化标段具体方式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8安全平台预处理设备中间设有安全平台,扶手以及步梯,材质不锈钢,方便人员检查维修,并保障人员安全,平台宽度≥700mm,长度同净水预处理设备长,高度为距设备顶部以下0.7米。9其他本项目属供水提升系统,预处理系统、膜处理系统、备用电源系统三个模块应具备独立运行功能,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三个系统整合集成能力且兼顾独立运行之功能;备用电源系统须安装在室外且具备IP65及以上防水等级;同时为保证设备的安全须考虑设备的防雷措施并予以实施。投标人须自行勘察、设计施工图纸。设备安装位置及占地必须满足巡检、维修走道的需要,外置设备部分需考虑增加设备基础。(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序号名称主要技术参数1调节池不锈钢材质1.11000mm×500mm不锈钢格栅1.22000mm×2500mm×3000mm调节容积1.3潜污泵流量:0.05m3/h,功率:0.15kW,扬程:5m2A/O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m3/h2.18000mm×2000mm×3000mm不锈钢,模块化制作2.2浮球阀组单套浮球阀由主阀、针阀、球阀、浮球阀、微型过滤器等组成;材质:阀体阀盖WCB;阀座阀盘,铜合金;针阀、球阀、浮球阀,铜合金;微型过滤器,不锈钢;压力等级,0.6MPa2.3曝气风机曝气量:1.5m³/min,出口升压:15KPa,功率:0.75kW2.4集水管路UPVC3配套电控系统配套设置,壳体为304不锈钢材质。4其他填料、活性污泥等,满足系统要求进行配置。(三)备用电源系统本项目负荷等级为二级,需要设置备用电源系统。备用电源系统要求:(1)户外型,箱式,额定功率≥400KVA,尺寸≤3200mm×1150mm×1700mm。(2)自动启动:当市电出现故障、断电、欠压、过压、缺相时,机组能自动启动、自动升速、自动合闸,向负载供电。(3)自动停机:当市电恢复,经判断正常后,控制切换开关,完成发电到市电的自动切换、然后控制机组降速、怠速运行3分钟后自动停机。(4)自动保护:机组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油压过低、超速、电压异常故障,则紧急停机。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如果出现水温高、油温高故障。则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经过延时后,正常停机。(5)三次启动功能:机组有三次启动功能,若第一次启动不成功,经10秒延时后再次启动。若第二次启动不成功,则延时后进行第三次启动。三次启动中只要有一次成功,就按预先设置的程序往下运行。若连续三次启动均不成功,则视为一次启动失败,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也可以同时控制另一台机组起动。(6)自动维持准启动状态:机组能自动维持准启动状态。此时机组的自动周期性预供油系统、油和水的自动加温系统、蓄电池的自动充电装置投入工作。(7)具备维护性开机功能:当机组较长时间未启动时,可进行维护性开机,以检查机组性能及状态。维护性开机不影响市电的正常供电,在维护性开机时若出现市电故障,系统会自动转为正常开机状态并由机组供电。(8)具备手动、自动两种操作模式。(9)具备隔音罩、进风、出风消声体以及减震功能。四、其他要求1、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1)投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并确保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2)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验收1)所供设备在现场进行到货验收时,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派员参加,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直至使招标人满意,其中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存放点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负责保管。2)安装范围包括设备本身及整个系统的安装,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过程中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对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理。3)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或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用专用仪器进行测试,中标人应负责测试和调试所需的人员、工具、材料、仪器及一切费用,并填写测试报告交由招标人存档。4)设备经过试运行后达到并符合合同要求,其中故障和隐患均已排除或解决,并使招标人满意,所有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均已向招标人移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由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设备才视为接受。5)本项目设备安装点为缙云县县东方镇,分布比较分散,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二次报运等费用,均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今后不予调整。2、质量保证(1)需要制定服务计划的,中标人要制订计划并将服务计划送招标人确认;具体服务内容按照经确认的计划进行;(2)技术服务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后,向招标人提交本次技术服务内容清单,交用户确认;(3)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服务记录须提交招标人签字确认;(4)服务完毕,技术服务工程师离开用户之前,必须将本次服务内容完成情况的书面材料交招标人签字确认,在招标人未签字之前不得擅离服务现场;(5)中标人质检部门应不定期对技术服务工程师的服务水平、服务态度和服务效果及招标人满意度进行调查,以便及时发现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6)中标人要设立专门电话,招标人随时可就技术服务工程师的服务情况向中标人进行投诉。3、质保期要求:本项目所供预处理设备、膜组件保质期为10年,整系统质保3年,质量保修期内免费(含配件)上门服务,质量保修期外仅收取配件成本费(免维修费及差旅费),终身维修。中标人本身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按照中标人承诺执行。4、中标人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和质量保修期内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在质量保修期内设备一旦发生故障,而招标人或建设单位无法自行排除的,在接到招标人或建设单位通知后,中标人应迅速作出反应,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处理问题,最迟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即使在质保期满后也保证招标人或建设单位能够得到及时的技术服务并能方便的购买到所需的备品备件。5、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中标人应立即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对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日常管理与维护的培训,并确保建设单位参与培训的人员能独立、熟练地进行设备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6、工期要求满足项目进度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时间应服从并满足招标人安排。7、付款方式(1)费用由本项目代建单位负责支付至本项目中标单位;(2)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水质经初验收合格(出厂水抽检水质检测合格并提供CMA认证的检测合格报告)一个月内付至合同金额的50%;(3)试运行期间水质随机抽样检测:甲方进行抽样检测,若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发现水质要求不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时:每次扣除设备中标的10%,以此类推扣完设备中标价为止,该扣款不再退还。合格检测费由甲方支付,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4)试运行六个月后水质验收合格(出厂水抽检水质检测合格并提供CMA认证的检测合格报告)且设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金额的98.5%,剩余1.5%转为质保金,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无息)。(5)余款1.5%作为质保金,在整系统质保期满后30天内付0.5%,剩余1%在预处理设备、膜组件质保期满后30天内付清。第四卷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缙云县东方水库及配套水资源综合提升工程-水厂设备采购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商务投标文件目录(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报价表;(4)报价明细表;(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一、投标函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______(大写)元______(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______,项目负责人,。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元________(小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它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子信箱:电话:传真:邮政编码: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1.1.2.4姓名:_______2工期1.1.4.3______3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1.4.54分包5投标有效期/…………………………………………三、报价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规格/主要特征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一)净水处理系统1预处理系统处理能力≥8000m3/d,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2膜处理系统处理能力≥8000m3/d,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3消毒系统处理能力≥8000m3/d,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4配套电气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5配套自控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6其他附属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调节池容积≥2m3,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座12A/O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m3/h,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3配套电气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4配套自控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5其他附属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三)备用电源系统1柴油发电机额定功率≥300kw,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2其他附属设备、线路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套1总报价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厂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