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双辽市公路管理段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7号-1-HXGS2025-008
项目名称: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98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4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卧虎镇、玻璃山镇、永加乡、兴隆镇、服先镇、茂林镇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标段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4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辽西街道、辽南街道、辽东街道、辽北街道、那木乡、王奔镇、东明镇、柳条乡、新立乡、红旗街道、双山镇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签订合同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室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费每标段46200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双辽市公路管理段
地 址:双辽市白市街
联系方式:0434-7224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
联系方式:0434-5022056
项目联系人:杜建军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rar197.4K
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7号-1-HXGS2025-008招标人:双辽市公路管理段招标代理: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四平服务类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代理机构”指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双辽市公路管理段,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2.4“潜在投标人”指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6“采购办”指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采购活动监督工作。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的构成: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需求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四章附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投标人,均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书面提交给代理机构,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书面予以答复澄清或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答复中可以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供应商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5.2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公告。5.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5.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在这种情况下,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构成:6.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技术审查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审查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6.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资格性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7.投标文件的编制7.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文件规格采用A4幅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连续编码,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8.投标报价8.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8.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服务以及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辅助服务和辅助货物的全部价格。8.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8.4投标报价必须是打印输出字体有效,手写无效。8.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标明的代理机构账户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户以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方式单独提交(均为原件),并经过项目负责人当场确认后参加投标。票据有效时限为自开标当日起不少于25天(遇到国家法定3天假日的,在假期结束后3日内开标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18天)。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同时投标人必须将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响应于投标文件内最后一页。代理机构特别声明: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票据上必须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以现金、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及转入、汇入(存入)等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特殊约定: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最后二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9.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9.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9.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6投标保证金将一律由项目负责人退还。9.7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在招投标过程中,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5)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1.1投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11.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2.2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投标13.1禁止一标多投,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无效。13.2响应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14.开标14.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14.2开标会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14.3开标时,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服务时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14.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4.5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4.6开标时投标人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1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6.评标16.1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采购办工作人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要向评标委员会出具授权函)。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中标人。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采购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采购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采购办处理。16.2审查是否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应予废标。16.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办:(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6)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响应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6.4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5对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16.5.1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6.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6.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6.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6.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服务需求(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16.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8.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8.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凡明示包含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18.2《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必须贴有操作系统正版产品密钥标签),否则投标无效。19.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签订合同20.1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0.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21.保密和披露21.1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1.2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1.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2.质疑和投诉2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2.3在资格性条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前提下,只接受符合资格性条件供应商的质疑。22.4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办提起投诉。第二章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其它材料、消耗品、设备、机械、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所有服务。(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0)“招标文件”指《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交付服务以及辅助服务的其它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服务材料、消耗品、维护指南、服务手册、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8.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验收9.1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有关部门对服务的品种、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方对服务的内容如有异议,应于七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与供方共同在《四平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9.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9.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10.索赔10.1需方有权根据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0.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质量低劣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10.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0.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1.履约延误11.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11.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终止合同。12.误期赔偿12.1除本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2.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2.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2.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2.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履约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4.不可抗力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税费15.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5.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5.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6.争议解决方式16.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17.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7.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7.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8.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19.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0.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1.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2.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2.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2.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公路保养承揽合同[20]第号甲方(定作人):乙方(承揽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乙方对该项目标段的投标,甲方和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乙方承揽标段公路保养道线级公路公里+米至公里+米,长约公里,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长米;大中桥座,长米;小桥(涵)座,长米;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设施。道线级公路公里+米至公里+米,长约公里,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长米;大中桥座,长米;小桥(涵)座,长米;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设施。道线级公路公里+米至公里+米,长约公里,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长米;大中桥座,长米;小桥(涵)座,长米;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设施。上述公路路面、路基、路肩、边沟、桥涵、沿线设施、公路用地、花草林木、导游池、拦水带等标的,由乙方承揽保护和养护,开展管理和维护作业,履行道路管理者管理和维护义务。第二条下列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一)本合同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二)中标通知书;(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四)四平市公路段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五)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六)通用合同条款;(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八)技术规范;(九)公路保养计划;(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一)乙方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十二)其他合同文件。省厅、省局、市处下发的公路保养、除雪防滑等方面的相关规范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下列文件(但不仅限于):《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5110-2023);《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省公路局下发的《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吉公路养[2021]66号);省公路局下发的《吉林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实用手册》;省公路局下发的《全省干线公路养护检查千分考核评定标准》;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三条养护质量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公路保养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公路保养质量要求:保持路面平整、整洁,行车舒适;路肩、边坡平顺、稳定、整洁,横坡适度,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齐全完好;绿化协调美观,力争构成畅、安、舒、美、绿、洁的公路交通环境。公路维护技术标准和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按照行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等有关规范和要求执行。第四条公路保养价款和结算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总额价,确定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总价包死,超支不补。按上级预算计划拨款时限支付价款(一般情况下按月支付),临时发生的作业实行计量支付价款(如另有约定从其约定)。甲方依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计划及整改通知单要求、省厅、省局、市处相关规范每月进行检查赋分,保养完成总分的95%以上给予正常养护经费,按95%每降1%则扣1%经费,低于总分的90%每降1%则扣2%经费,低于总分的60%则不予支付经费。每月下旬进行养护生产计划验收,以质和量进行计分支付,临时性生产经费按计划任务单验收予以计量支付。除雪防滑作业应当达到优良标准,除雪优等路(在规定时间内除净率达到95%以上)100%计量,良等路(在规定时间内除净率达到90%以上)90%计量,达不到优良标准不予计量(如除雪防滑作业另有约定从其约定)。正常保洁或有工作量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上路人数,员工上路率不得低于80%,经随机抽查低于80%,则按实际上路率支付当月养护经费,如果连续两次抽查上路率均低于80%,当月养护经费全部扣减。上路率计算方法为:上路实有人数(不含管理人员)除以该路段定额人数(二级以下公路定额人数不少于0.人/km,一级公路定额人数不少于0.人/km)。第五条乙方主要管理人员该标段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对养护生产、质量及其他养护指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2、对乙方经营状况、工资发放、各项税费、职工劳动保险、劳动安全、保护等事项督促检查。3、发现乙方不能及时完成工作目标或出现其他违法、违约的情形,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二)甲方义务1、核定由乙方实施的日常保养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计量支付,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拨款。2、及时向乙方提供上级有关公路养护方面的文件和精神。3、为乙方提供技术需求和指导,技术交底。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权利1、按甲方公路养护生产计划自主安排养护生产。2、确定内部公路养护生产机构及人员。3、支配日常保养维修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二)乙方义务1、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监督,接受甲方养护技术人员和路政管理人员的现场指导。2、坚持全年养护,不能搞突击养护,不失养,按规定巡查路况,有计划安排四季养护生产。3、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及时向甲方报送各种工作报表。4、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商定员工工资标准,建立养路员工工资专用帐户,要按岗定酬,建立工资发放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并报市、县公路管理部门备案,切实保障员工合法利益。5、接受临时性、应急性抢险救灾和国家指定的工作任务。第八条公路保养职责乙方按以下保养职责承揽公路保养作业:(一)执行省、市公路管理机构以及甲方下达的年度养护生产计划任务。(二)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三)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持路容路貌整洁。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保证公路的耐久性,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抗灾能力。(四)进行道路巡视,每个工作日一巡,对路面、路基、桥涵、沿线设施、绿化美化等进行全方位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五)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报告甲方并采取措施修复;发现公路路基、桥涵等构造物、排水、防护设施、绿化带以及养护相关交通工程设施损毁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并修复;影响安全、畅通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发现路障,及时清除。(六)清理公路、公路用地内的垃圾,做好冬季清理作业,做到不越冬,不积攒,并采取措施,予以根除。清除公路用地以内的柴堆、草堆、粪堆、土堆、石堆。(七)储备防滑料,并在冬季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提前按规范备料堆,雪后及时除雪防滑。(八)发生公路突发事件影响通行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当及时修复公路、恢复通行。公路遇有大量雪阻、塌方、水毁、泥石流、沙埋、地震等自然灾害致使交通受阻或其他应急事件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对各路线人员、设备统筹调度和指挥,全员上岗,全力以赴,进行恢复,消除危险。(九)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山坡、荒地的水土保持,降低水毁损失。(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实施公路绿化工作,充分利用公路用地、边坡、分隔带,本着因路制宜、稳固路基、防护边坡、保障安全、美化路容、改善环境的原则实施公路绿化。(十一)公路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公路养护车辆、机械设备作业时,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十二)协助路政管理人员实施日常路政管理。(十三)保证路产安全完整,维护路权不受侵犯,履行看护和制止的职责。发现在公路、隔离带、路肩、边沟、公路用地范围内私搭滥建、乱贴乱画、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开设道口,设置牌、匾、幌,违法修建,架设、埋设管线,顶管作业,破坏、损坏公路、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公路、公路用地上的花草林木,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及相关路产等妨害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随时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路政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十四)开展养路员工教育培训,加强自律教育,坚决杜绝养路员工监守自盗、职务侵占、出工不出力等自己人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十五)应当定期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进行检测和评定,保证其技术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对经检测发现不符合车辆通行安全要求的或出现险情时,应当设专人看护,及时通知甲方,与甲方配合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减速行驶、单向行驶、限载行驶或封闭绕行的交通措施,尽快落实维修、加固、修复等措施。(十六)应当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计划,避免集中进行公路养护作业造成交通堵塞。在养护交界区域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的,应当事先通知甲方,与甲方相互协作。(十七)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封闭公路的,或者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作业路段长度在2公里以上,并且作业期限超过30日的,除紧急情况外,乙方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前5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道路。(十八)完成应急工作。做好外宾来访、领导视察、节日庆典以及群众反映的涉路事宜的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落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部署的临时性工作。第九条双方相互协作条款(一)公路、公路桥梁及其他构造物不符合车辆通行安全要求的或出现险情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积极配合乙方通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减速行驶、单向行驶、限载行驶或封闭绕行的交通措施,并及时会同乙方落实维修、加固、修复等措施。(二)公路遇有大量雪阻、塌方、水毁、泥石流、沙埋、地震等自然灾害致使交通受阻或其他应急事件,需要人力物力协助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当及时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请政府动员附近驻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进行紧急抢险,尽快恢复通车。(三)乙方在交通流量大的公路上进行养护工程施工时,应当采取措施维持交通和通车安全;可能造成交通堵塞时,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与甲方配合函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疏导交通;需中断交通的,应依规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先共同发布公告。(四)乙方在养护交界区域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的,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甲方与乙方配合书面通报相邻地的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疏导预案,确定分流路线。(五)甲乙双方相互协作,做好养护员工公路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教育工作。(六)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及路政管理人员实施日常路政管理,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路政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七)因路政执法或清除整治需要时,乙方应无偿出动人力、机械给予配合。第十条承揽方式采用“总价控制、细化任务、过程考核、清单决算”的原则实施。乙方自行购置材料,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养护生产作业。合同段道班建设:道班应设置在合同段公路路边100米以内,要求占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生产、办公区域;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办公室,设置员工休息室、办公室、食堂、文化活动室及2个大型车库,必备的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和相关的档案;按照规定设置路徽、标语、外墙粉刷等,展现公路文化的相关的内容;道班必须设置专职的班长、计划统计员;需配备管理用车一台,用于养护生产和巡路。道班建设须在合同开始履行1个月内达标。第十一条履行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第十二条检查、验收标准和方法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隐蔽维修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养护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复或者返工、改建或者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经过修复或者返工、改建后,因逾期交付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技术资料交付甲方应当及时验收乙方工作成果,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乙方未及时提交的,甲方有权停止拨付相应款项。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约定乙方进行公路养护或维修作业,应当采取措施维持交通及通车安全;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时,应按规定在作业处或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各种安全标志、反光围挡设施,标志应齐全鲜明;影响行车安全的,夜间还需设置红灯(或频闪灯)警示信号及反光标志。乙方应为员工购置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在公路上从事养护或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安全生产应达到省规范化管理指标,不出现责任事故。具体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省局下发的公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规程等有关文件执行。因养护不到位而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条乙方精神文明建设的约定(一)乙方应当结合养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有效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二)乙方应当积极开展技术、安全、法制等方面教育和培训,制定和落实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依法作业的具体措施,提出要求标准,做好日常检查记录。(三)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培训。(四)乙方应做到材料堆放整齐、生活设施清洁文明,庭院绿化美化、环境优美,努力创建“窗口”文明单位。第十六条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的约定(一)乙方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保证养路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待遇,采取安全生产措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乙方不能及时完成有关工作目标或出现其他违约情况,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产生的费用在乙方保养和维修价款中扣除。(三)乙方连续两个月没完成保养和维修生产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该标段或者该路段的养护资格(解除合同或者部分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按定额计算未完成工作量2倍的违约金。(四)除雪防滑作业连续两次达不到优良以上标准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标段或者该路段的养护(除雪)资格(解除合同或者部分解除合同)。如除雪防滑作业另有约定从其约定。(五)正常保洁或有工作量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上路人数,经随机抽查上路率连续三次低于8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六)合同段道班建设未在合同开始履行1个月内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以上原因解除合同或者部分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造成乙方损失的,责任乙方自负。甲方违反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暂停拨款,责令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保养维修职责的,甲方有权扣减10%的养护经费或者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标段内实施公路工程项目的路段或者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建养一体化模式的路段,需要暂停保养作业的,该路段部分合同自动解除,养护里程调减,双方互不承担因部分解除合同至养护里程调减的任何责任。第十八条乙方未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操作规程进行公路保养作业的,由甲方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责令改正,并可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需求部分)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有关政策的要求,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厉行节约,请勿将与评标无关的因素编辑到投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双辽市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国内(指关境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响应。项目概况(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7号-HXGS2025-008分标编号:一标段:采购计划-[2025]-00037号-1-HXGS2025-008二标段:采购计划-[2025]-00037号-2-HXGS2025-008项目名称: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标段)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一标段:490万元,二标段:49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一标段:490万元,二标段:490万元。采购需求:一标段:对卧虎镇、玻璃山镇、永加乡、兴隆镇、服先镇、茂林镇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二标段:对辽西街道、辽南街道、辽东街道、辽北街道、那木乡、王奔镇、东明镇、柳条乡、新立乡、红旗街道、双山镇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4.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响应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1个月内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7.每个投标人仅可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三、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从2025年5月7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响应处理。四、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五、投标文件传递方式要求、截止时间和地点:传递方式要求: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在制作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申领CA,领取CA后与政采云平台的账号进行绑定,使用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投标文件和参与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传递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9:00,逾期传递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室3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5月27日9:00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室3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均为人民币4.9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九、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并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十、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注册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3、CA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点击右侧帮助文档查看投标人指南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双辽市公路管理段地址:双辽市白市街联系方式:付广春0434-7224429(办公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联系方式:0434-50220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建军电话:0434-5022056十二、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开户行:吉林银行四平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313243004013账户名称: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704011000000631开启现场腾讯会议直播操作流程1、本项目采用腾讯直播形式进行开启,响应人需参加“腾讯会议”,授权代理人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并于开启时间准时参与视频开启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388-695-4168)2、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响应人+被授权人\"。响应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获取开启直播信息和解密,解密时间须按代理机构在开启直播时的通知执行。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响应无效。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一、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一)服务名称: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服务主要内容: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具体工作内容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附录B小修保养部分。中标人中标后同时承担小修、除雪、防滑工作内容,费用按实际发生计量(上级临时交办或不可预见工程在可计量范围内的按实际发生计量)。1、服务路段序号乡镇名称单位数量一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1卧虎镇km298.8522玻璃山镇km160.233永加乡km135.9014兴隆镇km115.6465服先镇km313.3876茂林镇km377.895 合计1401.911二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标段)1辽西街道km22.0992辽南街道km15.3633辽东街道km50.5174辽北街道km4.5875那木乡km188.746王奔镇km206.9717东明镇km128.518柳条乡km109.329新立乡km154.67610红旗街道km111.51311双山镇km397.044合计1389.34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1年服务地点:双辽市服务质量:合格代理费服务费:每标段均为46200元,由中标人支付支付计量:本项目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二、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2.1.1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如下:评价指标指标分项评分细则报价部分(30分)报价部分(30分)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基础分值商务部分(30分)项目经理素质和能力(20分)公路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中专以上学历。有公路保养工程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得12分。(以上包含本数)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有一项得8分,最多加8分。没有业绩不得分。投标人业绩(10分)投标人近三年 (以开标之日起倒算) 同类业务合同每具有一个加10分,最多加10分。评分标准: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提供合同签订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用于核查,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40分)1.工程基本概况(4分)描述清楚、全面,得4分,否则得0分2.整体工程服务方案(4分)工序安排合理,得4分,否则得0分3.主体工程服务方法和措施(4分)服务方法及工艺的先进合理,得4分,否则得0分4.服务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4分)服务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得1分,否则得0分冬、雨季服务措施合理有效,得1分,否则得0分服务进度日程表准确合理,得1分,否则得0分主要材料需求计划合理,得1分,否则得0分5.主要机械设备计划安排(4分)计划合理、满足进度和强度要求,得4分,否则得0分6.劳动力安排计划(4分)计划合理、满足服务进度和强度要求,得4分,否则得0分7.质量控制措施(4分)质量管理目标明确,得1分,否则得0分质量控制责任制健全,得1分,否则得0分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合理,得1分,否则得0分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方法可行,得1分,否则得0分8.安全生产措施(4分)安全生产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有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承诺及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得4分,否则得0分9.文明服务技术措施(4分)全面及合理(包括现场清洁、物料堆放与工器具摆放规整、消除行车粉尘等措施),得4分,否则得0分10.环境保护措施(4分)保护环境和解决环境影响措施切实有效,得4分,否则得0分注:评审专家必须独立评审,不得分着和商量评审,独立评审完成后,客观分必须核对一致,主观分不得核对。2.1.2合格投标人得分的计算方法(1)所有评委分别对某个合格投标人评分(总分,即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之和)之和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中标人。2.2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标决议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向投标人宣布拟评定的中标人,如果报价低的投标人不能被评定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解释理由。如果投标人对拟评定的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提供事实依据。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意见,评标委员会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中标人。中标结果还将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告。如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结果质疑有效期内书面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三、售后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格式五“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的规定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四、履约保证金4.1在签署合同之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须通过供应商基本户转账或保函的方式提交。4.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应商提供服务之日止,不计利息。五、付款条件、方式5.1服务完成后,中标人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采购人名称(双辽市公路管理段)]、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服务质量检验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等。5.2验收合格后,由国库(或采购人)支付。六、响应文件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七、其他要求7.1该项目废标以后再次招标的,本次招标文件与上次招标文件中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没有实质变更的前提下,两次都参与投标的同一供应商此次报价高于上次报价的,投标无效。7.2本项目开标前不接受报价变更(折扣或涨价)声明。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声明: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投标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投标人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2.如果投标人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清单:序号资格审查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投标人基本情况(按格式一提交)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二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签署)6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按格式三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8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两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9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个人参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资格审查文件目录。格式一、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投标人名称)公司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7号-1-HXGS2025-008)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被授权人(代理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格式三、投标人的资格声明致双辽市公路管理段:按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你方发布的《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7号-1-HXGS2025-008)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代理机构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二○二年月日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审查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审查文件清单(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增删表格):序号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投标函(按格式一提交)2开标一览表(按格式二提交)3投标报价明细表(按格式三提交)4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信息表(按格式四提交)5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格式五提交)6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格式六提交)7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标直接相关的其他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审查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审查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审查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审查文件目录。格式一、投标函双辽市公路管理段:根据你**府采购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7号-1-HXGS2025-008)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正本,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服务期限承诺如下:服务期限为。3.我方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202年月日标题内容投标总价 元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天投标保证金 元投标要求:1.“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2.“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3.“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格式三、投标报价明细表(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增删表格)项目名称: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月日序号服务名称服务需求指标(招标)服务需求指标(投标)数量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备注投标总价人民币: 大写 元 小写: 元投标要求: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2.报价明细表中各项必须如实详细完整填写,凡未按要求填写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格式四、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信息表(按照人员信息的不同增删表格)项目名称: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社会保险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 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公路相关专业职称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如有)。格式五、售后服务承诺书双辽市公路管理段:我公司自愿参加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7号-1-HXGS2025-008)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中标服务,除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1.我公司中标后将为采购人提供下列售后服务项目:2.我公司的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3.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安排:4.我公司用于本项目的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5.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服务网点明细表及相关情况: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设立的分支服务机构一览表序号分支服务机构名称所在市县及街区门牌号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202年月日格式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投标的服务全部均为小微企业提供的,需逐项填报,方可享受政策优惠;有任何一项服务为非小微企业提供的,不享受政策优惠,无需填报。2.此声明函仅作为政策性优惠的依据,不作为废标的依据。第四章附件附件一(综合打分法提交):投标人应提交的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它文件材料清单:序号文件资料名称是否提交文件页码1投标人作为评分依据的证书、文件及证明材料2其他有关证书3其他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资料是否已完整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属于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投标人应自行提交,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2.以上文件资料是评分的依据,不作为废标条件。3.以上文件资料应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有效签署。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7号-2-HXGS2025-008招标人:双辽市公路管理段招标代理: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四平服务类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代理机构”指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双辽市公路管理段,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2.4“潜在投标人”指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6“采购办”指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采购活动监督工作。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的构成: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需求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四章附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投标人,均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书面提交给代理机构,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书面予以答复澄清或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答复中可以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供应商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5.2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公告。5.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5.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在这种情况下,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构成:6.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技术审查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审查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6.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资格性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7.投标文件的编制7.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文件规格采用A4幅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连续编码,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8.投标报价8.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8.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服务以及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辅助服务和辅助货物的全部价格。8.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8.4投标报价必须是打印输出字体有效,手写无效。8.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标明的代理机构账户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户以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方式单独提交(均为原件),并经过项目负责人当场确认后参加投标。票据有效时限为自开标当日起不少于25天(遇到国家法定3天假日的,在假期结束后3日内开标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18天)。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同时投标人必须将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响应于投标文件内最后一页。代理机构特别声明: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票据上必须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以现金、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及转入、汇入(存入)等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特殊约定: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最后二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9.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9.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9.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6投标保证金将一律由项目负责人退还。9.7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在招投标过程中,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5)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1.1投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11.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2.2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投标13.1禁止一标多投,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无效。13.2响应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14.开标14.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14.2开标会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14.3开标时,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服务时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14.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4.5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4.6开标时投标人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1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6.评标16.1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采购办工作人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要向评标委员会出具授权函)。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中标人。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采购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采购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采购办处理。16.2审查是否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应予废标。16.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办:(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6)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响应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6.4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5对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16.5.1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6.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6.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6.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6.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服务需求(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16.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8.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8.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凡明示包含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18.2《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必须贴有操作系统正版产品密钥标签),否则投标无效。19.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签订合同20.1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0.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21.保密和披露21.1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1.2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1.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2.质疑和投诉2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2.3在资格性条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前提下,只接受符合资格性条件供应商的质疑。22.4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办提起投诉。第二章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其它材料、消耗品、设备、机械、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所有服务。(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0)“招标文件”指《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标段。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交付服务以及辅助服务的其它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服务材料、消耗品、维护指南、服务手册、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8.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验收9.1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有关部门对服务的品种、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方对服务的内容如有异议,应于七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与供方共同在《四平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9.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9.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10.索赔10.1需方有权根据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0.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质量低劣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10.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0.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1.履约延误11.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11.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终止合同。12.误期赔偿12.1除本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2.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2.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2.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2.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履约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4.不可抗力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税费15.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5.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5.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6.争议解决方式16.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17.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7.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7.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8.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19.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0.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1.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2.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2.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2.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公路保养承揽合同[20]第号甲方(定作人):乙方(承揽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乙方对该项目标段的投标,甲方和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乙方承揽标段公路保养道线级公路公里+米至公里+米,长约公里,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长米;大中桥座,长米;小桥(涵)座,长米;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设施。道线级公路公里+米至公里+米,长约公里,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长米;大中桥座,长米;小桥(涵)座,长米;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设施。道线级公路公里+米至公里+米,长约公里,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长米;大中桥座,长米;小桥(涵)座,长米;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设施。上述公路路面、路基、路肩、边沟、桥涵、沿线设施、公路用地、花草林木、导游池、拦水带等标的,由乙方承揽保护和养护,开展管理和维护作业,履行道路管理者管理和维护义务。第二条下列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一)本合同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二)中标通知书;(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四)四平市公路段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五)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六)通用合同条款;(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八)技术规范;(九)公路保养计划;(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一)乙方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十二)其他合同文件。省厅、省局、市处下发的公路保养、除雪防滑等方面的相关规范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下列文件(但不仅限于):《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5110-2023);《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省公路局下发的《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吉公路养[2021]66号);省公路局下发的《吉林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实用手册》;省公路局下发的《全省干线公路养护检查千分考核评定标准》;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三条养护质量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公路保养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公路保养质量要求:保持路面平整、整洁,行车舒适;路肩、边坡平顺、稳定、整洁,横坡适度,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齐全完好;绿化协调美观,力争构成畅、安、舒、美、绿、洁的公路交通环境。公路维护技术标准和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按照行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等有关规范和要求执行。第四条公路保养价款和结算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总额价,确定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总价包死,超支不补。按上级预算计划拨款时限支付价款(一般情况下按月支付),临时发生的作业实行计量支付价款(如另有约定从其约定)。甲方依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计划及整改通知单要求、省厅、省局、市处相关规范每月进行检查赋分,保养完成总分的95%以上给予正常养护经费,按95%每降1%则扣1%经费,低于总分的90%每降1%则扣2%经费,低于总分的60%则不予支付经费。每月下旬进行养护生产计划验收,以质和量进行计分支付,临时性生产经费按计划任务单验收予以计量支付。除雪防滑作业应当达到优良标准,除雪优等路(在规定时间内除净率达到95%以上)100%计量,良等路(在规定时间内除净率达到90%以上)90%计量,达不到优良标准不予计量(如除雪防滑作业另有约定从其约定)。正常保洁或有工作量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上路人数,员工上路率不得低于80%,经随机抽查低于80%,则按实际上路率支付当月养护经费,如果连续两次抽查上路率均低于80%,当月养护经费全部扣减。上路率计算方法为:上路实有人数(不含管理人员)除以该路段定额人数(二级以下公路定额人数不少于0.人/km,一级公路定额人数不少于0.人/km)。第五条乙方主要管理人员该标段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对养护生产、质量及其他养护指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2、对乙方经营状况、工资发放、各项税费、职工劳动保险、劳动安全、保护等事项督促检查。3、发现乙方不能及时完成工作目标或出现其他违法、违约的情形,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二)甲方义务1、核定由乙方实施的日常保养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计量支付,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拨款。2、及时向乙方提供上级有关公路养护方面的文件和精神。3、为乙方提供技术需求和指导,技术交底。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权利1、按甲方公路养护生产计划自主安排养护生产。2、确定内部公路养护生产机构及人员。3、支配日常保养维修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二)乙方义务1、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监督,接受甲方养护技术人员和路政管理人员的现场指导。2、坚持全年养护,不能搞突击养护,不失养,按规定巡查路况,有计划安排四季养护生产。3、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及时向甲方报送各种工作报表。4、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商定员工工资标准,建立养路员工工资专用帐户,要按岗定酬,建立工资发放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并报市、县公路管理部门备案,切实保障员工合法利益。5、接受临时性、应急性抢险救灾和国家指定的工作任务。第八条公路保养职责乙方按以下保养职责承揽公路保养作业:(一)执行省、市公路管理机构以及甲方下达的年度养护生产计划任务。(二)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三)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持路容路貌整洁。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保证公路的耐久性,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抗灾能力。(四)进行道路巡视,每个工作日一巡,对路面、路基、桥涵、沿线设施、绿化美化等进行全方位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五)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报告甲方并采取措施修复;发现公路路基、桥涵等构造物、排水、防护设施、绿化带以及养护相关交通工程设施损毁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并修复;影响安全、畅通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发现路障,及时清除。(六)清理公路、公路用地内的垃圾,做好冬季清理作业,做到不越冬,不积攒,并采取措施,予以根除。清除公路用地以内的柴堆、草堆、粪堆、土堆、石堆。(七)储备防滑料,并在冬季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提前按规范备料堆,雪后及时除雪防滑。(八)发生公路突发事件影响通行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当及时修复公路、恢复通行。公路遇有大量雪阻、塌方、水毁、泥石流、沙埋、地震等自然灾害致使交通受阻或其他应急事件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对各路线人员、设备统筹调度和指挥,全员上岗,全力以赴,进行恢复,消除危险。(九)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山坡、荒地的水土保持,降低水毁损失。(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实施公路绿化工作,充分利用公路用地、边坡、分隔带,本着因路制宜、稳固路基、防护边坡、保障安全、美化路容、改善环境的原则实施公路绿化。(十一)公路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公路养护车辆、机械设备作业时,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十二)协助路政管理人员实施日常路政管理。(十三)保证路产安全完整,维护路权不受侵犯,履行看护和制止的职责。发现在公路、隔离带、路肩、边沟、公路用地范围内私搭滥建、乱贴乱画、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开设道口,设置牌、匾、幌,违法修建,架设、埋设管线,顶管作业,破坏、损坏公路、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公路、公路用地上的花草林木,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及相关路产等妨害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随时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路政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十四)开展养路员工教育培训,加强自律教育,坚决杜绝养路员工监守自盗、职务侵占、出工不出力等自己人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十五)应当定期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进行检测和评定,保证其技术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对经检测发现不符合车辆通行安全要求的或出现险情时,应当设专人看护,及时通知甲方,与甲方配合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减速行驶、单向行驶、限载行驶或封闭绕行的交通措施,尽快落实维修、加固、修复等措施。(十六)应当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计划,避免集中进行公路养护作业造成交通堵塞。在养护交界区域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的,应当事先通知甲方,与甲方相互协作。(十七)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封闭公路的,或者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作业路段长度在2公里以上,并且作业期限超过30日的,除紧急情况外,乙方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前5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道路。(十八)完成应急工作。做好外宾来访、领导视察、节日庆典以及群众反映的涉路事宜的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落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部署的临时性工作。第九条双方相互协作条款(一)公路、公路桥梁及其他构造物不符合车辆通行安全要求的或出现险情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积极配合乙方通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减速行驶、单向行驶、限载行驶或封闭绕行的交通措施,并及时会同乙方落实维修、加固、修复等措施。(二)公路遇有大量雪阻、塌方、水毁、泥石流、沙埋、地震等自然灾害致使交通受阻或其他应急事件,需要人力物力协助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当及时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请政府动员附近驻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进行紧急抢险,尽快恢复通车。(三)乙方在交通流量大的公路上进行养护工程施工时,应当采取措施维持交通和通车安全;可能造成交通堵塞时,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与甲方配合函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疏导交通;需中断交通的,应依规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先共同发布公告。(四)乙方在养护交界区域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的,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甲方与乙方配合书面通报相邻地的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疏导预案,确定分流路线。(五)甲乙双方相互协作,做好养护员工公路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教育工作。(六)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及路政管理人员实施日常路政管理,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路政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七)因路政执法或清除整治需要时,乙方应无偿出动人力、机械给予配合。第十条承揽方式采用“总价控制、细化任务、过程考核、清单决算”的原则实施。乙方自行购置材料,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养护生产作业。合同段道班建设:道班应设置在合同段公路路边100米以内,要求占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生产、办公区域;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办公室,设置员工休息室、办公室、食堂、文化活动室及2个大型车库,必备的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和相关的档案;按照规定设置路徽、标语、外墙粉刷等,展现公路文化的相关的内容;道班必须设置专职的班长、计划统计员;需配备管理用车一台,用于养护生产和巡路。道班建设须在合同开始履行1个月内达标。第十一条履行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第十二条检查、验收标准和方法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隐蔽维修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养护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复或者返工、改建或者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经过修复或者返工、改建后,因逾期交付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技术资料交付甲方应当及时验收乙方工作成果,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乙方未及时提交的,甲方有权停止拨付相应款项。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约定乙方进行公路养护或维修作业,应当采取措施维持交通及通车安全;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时,应按规定在作业处或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各种安全标志、反光围挡设施,标志应齐全鲜明;影响行车安全的,夜间还需设置红灯(或频闪灯)警示信号及反光标志。乙方应为员工购置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在公路上从事养护或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安全生产应达到省规范化管理指标,不出现责任事故。具体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省局下发的公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规程等有关文件执行。因养护不到位而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条乙方精神文明建设的约定(一)乙方应当结合养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有效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二)乙方应当积极开展技术、安全、法制等方面教育和培训,制定和落实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依法作业的具体措施,提出要求标准,做好日常检查记录。(三)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培训。(四)乙方应做到材料堆放整齐、生活设施清洁文明,庭院绿化美化、环境优美,努力创建“窗口”文明单位。第十六条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的约定(一)乙方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保证养路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待遇,采取安全生产措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乙方不能及时完成有关工作目标或出现其他违约情况,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产生的费用在乙方保养和维修价款中扣除。(三)乙方连续两个月没完成保养和维修生产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该标段或者该路段的养护资格(解除合同或者部分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按定额计算未完成工作量2倍的违约金。(四)除雪防滑作业连续两次达不到优良以上标准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标段或者该路段的养护(除雪)资格(解除合同或者部分解除合同)。如除雪防滑作业另有约定从其约定。(五)正常保洁或有工作量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上路人数,经随机抽查上路率连续三次低于8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六)合同段道班建设未在合同开始履行1个月内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以上原因解除合同或者部分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造成乙方损失的,责任乙方自负。甲方违反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暂停拨款,责令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保养维修职责的,甲方有权扣减10%的养护经费或者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标段内实施公路工程项目的路段或者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建养一体化模式的路段,需要暂停保养作业的,该路段部分合同自动解除,养护里程调减,双方互不承担因部分解除合同至养护里程调减的任何责任。第十八条乙方未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操作规程进行公路保养作业的,由甲方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责令改正,并可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需求部分)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有关政策的要求,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厉行节约,请勿将与评标无关的因素编辑到投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双辽市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国内(指关境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响应。项目概况(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7号-HXGS2025-008分标编号:一标段:采购计划-[2025]-00037号-1-HXGS2025-008二标段:采购计划-[2025]-00037号-2-HXGS2025-008项目名称: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标段)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一标段:490万元,二标段:49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一标段:490万元,二标段:490万元。采购需求:一标段:对卧虎镇、玻璃山镇、永加乡、兴隆镇、服先镇、茂林镇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二标段:对辽西街道、辽南街道、辽东街道、辽北街道、那木乡、王奔镇、东明镇、柳条乡、新立乡、红旗街道、双山镇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4.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响应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1个月内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7.每个投标人仅可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三、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从2025年5月7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响应处理。四、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五、投标文件传递方式要求、截止时间和地点:传递方式要求: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在制作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申领CA,领取CA后与政采云平台的账号进行绑定,使用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投标文件和参与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传递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9:00,逾期传递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室3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5月27日9:00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室3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均为人民币4.9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九、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并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十、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注册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3、CA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点击右侧帮助文档查看投标人指南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双辽市公路管理段地址:双辽市白市街联系方式:付广春0434-7224429(办公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联系方式:0434-50220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建军电话:0434-5022056十二、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开户行:吉林银行四平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313243004013账户名称: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704011000000631开启现场腾讯会议直播操作流程1、本项目采用腾讯直播形式进行开启,响应人需参加“腾讯会议”,授权代理人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并于开启时间准时参与视频开启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388-695-4168)2、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响应人+被授权人\"。响应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获取开启直播信息和解密,解密时间须按代理机构在开启直播时的通知执行。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响应无效。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一、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一)服务名称: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服务主要内容: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具体工作内容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附录B小修保养部分。中标人中标后同时承担小修、除雪、防滑工作内容,费用按实际发生计量(上级临时交办或不可预见工程在可计量范围内的按实际发生计量)。1、服务路段序号乡镇名称单位数量一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1卧虎镇km298.8522玻璃山镇km160.233永加乡km135.9014兴隆镇km115.6465服先镇km313.3876茂林镇km377.895 合计1401.911二2025年双辽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标段)1辽西街道km22.0992辽南街道km15.3633辽东街道km50.5174辽北街道km4.5875那木乡km188.746王奔镇km206.9717东明镇km128.518柳条乡km109.329新立乡km154.67610红旗街道km111.51311双山镇km397.044合计1389.34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1年服务地点:双辽市服务质量:合格代理费服务费:每标段均为46200元,由中标人支付支付计量:本项目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二、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2.1.1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如下:评价指标指标分项评分细则报价部分(30分)报价部分(30分)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基础分值商务部分(30分)项目经理素质和能力(20分)公路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中专以上学历。有公路保养工程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得12分。(以上包含本数)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有一项得8分,最多加8分。没有业绩不得分。投标人业绩(10分)投标人近三年 (以开标之日起倒算) 同类业务合同每具有一个加10分,最多加10分。评分标准: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提供合同签订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用于核查,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40分)1.工程基本概况(4分)描述清楚、全面,得4分,否则得0分2.整体工程服务方案(4分)工序安排合理,得4分,否则得0分3.主体工程服务方法和措施(4分)服务方法及工艺的先进合理,得4分,否则得0分4.服务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4分)服务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得1分,否则得0分冬、雨季服务措施合理有效,得1分,否则得0分服务进度日程表准确合理,得1分,否则得0分主要材料需求计划合理,得1分,否则得0分5.主要机械设备计划安排(4分)计划合理、满足进度和强度要求,得4分,否则得0分6.劳动力安排计划(4分)计划合理、满足服务进度和强度要求,得4分,否则得0分7.质量控制措施(4分)质量管理目标明确,得1分,否则得0分质量控制责任制健全,得1分,否则得0分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合理,得1分,否则得0分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方法可行,得1分,否则得0分8.安全生产措施(4分)安全生产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有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承诺及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得4分,否则得0分9.文明服务技术措施(4分)全面及合理(包括现场清洁、物料堆放与工器具摆放规整、消除行车粉尘等措施),得4分,否则得0分10.环境保护措施(4分)保护环境和解决环境影响措施切实有效,得4分,否则得0分注:评审专家必须独立评审,不得分着和商量评审,独立评审完成后,客观分必须核对一致,主观分不得核对。2.1.2合格投标人得分的计算方法(1)所有评委分别对某个合格投标人评分(总分,即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之和)之和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中标人。2.2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标决议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向投标人宣布拟评定的中标人,如果报价低的投标人不能被评定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解释理由。如果投标人对拟评定的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提供事实依据。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意见,评标委员会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中标人。中标结果还将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告。如果投标人对中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