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招标公告(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2025)
关于“电动车充电棚”工程发包的通知
分包采购信息公示
关于“电动车充电棚”工程发包的通知
发布人:gcb  发布时间:2025-05-07
1、工程名称: 电动车充电棚
2、工程发包范围:利旺宿舍楼、室外维修各增加电动车充电棚;
3、具体施工依据现场实际勘查按现行规范要求施工。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总日历天数20天 。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承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
附件: 工程发包谈判文件1——电动车充电棚.docx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谈判文件文件编号:JG-2025-007审批:审核:编制:工程名称:电动车充电棚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通知..................................2第二部分须知.......................................3第三部分合同条款...................................4第四部分谈判文件装订顺序及标准.....................14第五部分报价函部分格式............................15附件邀请回复..................................21第一部分邀请通知一、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就电动车充电棚以谈判方式进行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报价。二、承包人名称: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三、项目名称:电动车充电棚四、施工方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五、资金来源:自筹。六、工程概况:1、工程基本概况:(见附表1)。2、工程发包范围:利旺宿舍楼、室外维修各增加电动车充电棚;3、具体施工依据现场实际勘查按现行规范要求施工。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总日历天数20天。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承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七、工程最高控制价:71074元(不含税)(具体明细见附表1)八、谈判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5月13日,下午15点地点:综合服务楼四楼调度会议室九、现场勘查或图纸查阅联系人:项目经理:杨雪飞联系方式:15934396040文件咨询联系人:杨俊霞联系方式:13593261609第二部分须知一、本次采用谈判方式选择工程项目施工队伍,诚邀具有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踊跃参与谈判。二、意向参加本次竞价报价谈判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在2025年5月12日17点前做出参与谈判的邀请回复,邀请回复须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lagcgsgcb@126.com。有意向参加工程施工谈判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日期参加谈判、无故不参加谈判或恶意谈判的,直接取消其谈判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列入我公司“暂缓合作名单”;在工程项目谈判过程中如发现有串通报价情形,一经发现,谈判结果无效,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三年内不得进入公司承揽施工业务。三、参加谈判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的施工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单项合同人工费总价大于等于1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合同人工费总价的20%约定,单项合同人工费总价小于1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需缴纳。五、谈判原则:一)总价低价中标原则;二)“公平、择优、效益”原则;三)保密性原则。六、参加谈判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交相应资料,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发包人(全称):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机关单身楼维修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电动车充电棚工程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北渔泽潞安工程有限公司院内工程量:/工程结构形式:/资金来源:自筹承包人按包工包料方式自愿向发包方承包该工程。工程内容:二、工程承包范围:利旺宿舍楼、室外维修各增加电动车充电棚;三、工期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总日历天数20天。四、施工、自检、验收1、承包人依据发包人下发的工作联系单组织施工。2、单个维修改造项目(按单体建筑、专业、维修类别等划分)完成后,双方共同确认实际工程量,并签署工程签证单。3、单个维修改造项目(按单体建筑、专业、维修类别等划分)完成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发包人组织相关业务部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验收单。五、施工质量、安全1、本工程质量为合格。2、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3、施工安全应保证达到的标准: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不得影响生产装置正常安全生产,不破坏环境。4、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国家最新规定标准。六、合同价款1、合同为暂定总价合同,签约合同价(不含增值税9%)为元: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计算方式:。(结算金额以经承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为基数进行调整,据实结算)。2、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1)、双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计算方式:。2)、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4)、双方约定的其它因素:公司最新下发执行的相关文件。七、工程结算及支付方式1、工程结算审核: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依据发包人审核、签署后的工程量签证单、验收单予以结算。2、竣工结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后开始办理竣工结算工作。3、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造价的95%,留取5%的质量保修金。4、款项支付流程:每次付款前,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审批的付款金额向发包人开具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审验挂账后完成付款。因承包人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监理(建设)单位委派的工程师:,负责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监督、施工管理、隐蔽工程验收以及协调等工作。2、本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按发包人认可的合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组织施工和管理,以及紧急情况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等工作。3、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开工之前。(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电、水由发包人指定具体接点,水电表由乙方自购自安。(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之前。(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发包人现场交代并提供地下管线等的书面文件或发包人组织相关部分分厂现场确认。(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工程开工前。(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工程开工时提供。(7)发包人提供图纸(若有)的日期和套数:,图纸会审为设计交底时间为。(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4、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及费用:由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5、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按要求时间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含施工进度计划。(2)提供每季度进度验收月报完成时间,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经发包人认可后作为拨工程进度款的依据。(3)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照发包人管理规定执行。(5)工程已竣工交付但发包人委托承包人看护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看护。(6)工程竣工交付前承包人应保证场地达到无施工垃圾。九、材料设备供应1、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明细:另行商定。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约定:按管理部门要求或发包人需求确定。十、安全施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2、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条款规定。2、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由承包人负责返工处理,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3、因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时每延误一天处罚合同价款的0.1%,反之提前竣工时每提前一天奖励合同价款的0.1%。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工程保修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应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所有工程内容。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防水工程为5年。(2)安装工程为2年。(3)装饰工程为2年。(4)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工程特点双方另行协商。3、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工程结算金额)的5%。5、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5、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满,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除应当承担质保责任之外,无权要求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十三、其他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任何一方应当按照合同扉页中标明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进行文件送达。任何一方对上述地址的变更应当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的,文件寄出第二天为送达日;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文件发出之日为送达日。对方不得以没有实际收到文件作为抗辩理由。本通知条款同样适用于因纠纷产生诉讼过程中的送达。3、合同生效(1)合同本合同一式5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2份。(2)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附件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发包人(全称):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工程名称:电动车充电棚工程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北渔泽山西潞安工程公司院内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一、施工安全责任范围发包人及承包人在施工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施工区域内的安全责任。二、安全责任内容(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责任1、双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2、双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1)工程项目应由发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承包的工程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3)开工前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交至操作人,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4)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承包人组织专家论证。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发包人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承包人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5、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发包人不得指派承包人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承包人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7、施工期间,发包人指派、承包人指派为本工程项目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工作的联系工作。(二)发包人责任1、发包人应对承包人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安全情况。2、施工期间发包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应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发包人有协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发包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承包人有要求发包人整改的权利。3、发包人有义务协调承包人提出的用水、用电配合等工作。(三)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应向发包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承包本工程所需相关资质证书;承包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法》和《管理条例》所规定资质。否则发包人可将承包人清退出场。2、承包单位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专业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3、承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发包人的检查和指导。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隐患,承包人必须整改,对重大隐患发包人可要求立即停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承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单位承担责任。4、承包人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5、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并监督施工人员按规佩戴。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起重吊装等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该机械操作规范严格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7、施工单位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应符合《管理条例》规定的验收程序;使用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发包人应会同承包人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特种设备还需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8、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可向发包人借用。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9、承包人需用发包人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发包人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0、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承包人应事先与发包人取得联系,经发包人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并由承包人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11、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批准。双方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承包人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12、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承包人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1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人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发包人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1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5、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发包人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发包人应创造条件为承包人使用提供便利。16、承包人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当地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四)补充事项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第四部分谈判文件装订顺序及标准序号资料名称1报价函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3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和安全考核B证(劳务可不附项目经理)6纳税人级别(一般纳税人)7公司相应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操作工证件8具备近三年工程业绩9具有近一年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10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记录中不得存在失信记录(要求附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11施工方案12(一)报价汇总表 (二)第二次报价汇总表 (三)最终报价汇总表13清单(或预算)装订要求:胶装,密封。第五部分报价函部分格式一、报价函致: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施工的谈判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报价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3、我方理解贵机构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遵守贵机构有关谈判会议的各项规定。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至合同签订完成。7、我方若未中标,贵机构有权不做解释。8、本次报价:元(不含税);(具体明细见附表2)谈判代表(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施工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办理与贵公司的工程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及施工等的一切事宜,并代表我公司签署相关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办理结算等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对其行为,我公司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有效期从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在授权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不允许转委托。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委托单位:(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三、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谈判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签字:谈判前基础报价大写:报价:小写: 元(不含税);(具体明细见附表2) 税率: 9% 。质量标准承诺工期 项目经理(建造师)级别及编号对谈判文件的认可程度认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现场签字确认此报价一览表内内容尽量充实。四、第二次报价单报价单位(名称并盖章)工程名称第二次报价: 元(不含税);(具体明细见附表3)税率: 9% 。委托代理人: 日 期:备注:此表只用盖章及填写工程名称,第二次报价由委托代理人现场填写、确认。五、最终报价单报价单位(名称并盖章)工程名称最终价: 元(不含税);(具体明细见附表4)税率: 9% 。委托代理人: 日 期:备注:此表只用盖章及填写工程名称,最终报价由委托代理人现场填写、确认。附件:邀请回复悉收到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关于电动车充电棚的谈判文件(电子版),经仔细阅读和考察,我单位意愿参加贵单位于年月日举行的工程谈判,并保证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应资料如期参加。特此告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日期:注:邀请回复直接在邮箱中回复,不需另附word文本,本附件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可不用提交。附表1:电动车充电棚最高控制价明细附表2:电动车充电棚报价汇总表附表3:电动车充电棚第二次报价汇总表附表4:电动车充电棚最终报价汇总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