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人寿保险服务 人身意外保险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5)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5-2027年度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2025-0006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5-2027年度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2027年度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76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6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人寿保险服务
人寿保险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6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2年(2025年6月10日-2027年6月9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性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2027年度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2027年度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1)投标人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至 2025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19124618279。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
CA办理指引: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ca.html。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的公告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发布,如有不同则以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
联系方式:83115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020)28866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晋杰
电话:(020)28866424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5月07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5-2027年度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FCZ2025-000620250414001)-文件集.zip
网址:https://gzzfcg.gcycloud.cn/freecms/site/gzsaas/cggg/index.html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FCZ2025-0006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5-2027年度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5月7日温馨提示: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一、参加报价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响应登记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信用评价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指标说明》。二、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三、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四、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以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接收。五、采购需求中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六、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七、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部分信息直接取自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八、投标人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招标信息发布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九、市政府采购中心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及保密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5-2027年度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FCZ2025-0006)招标公告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FCZ2025-0006二、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5-2027年度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6.4万元。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服务1项详见招标文件764000/四、招标数量:1项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保险期限2年(2025年6月10日-2027年6月9日)。六、投标人资格:(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四)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五)投标人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八、踏勘项目现场及招标答疑会(一)本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二)本项目不需要答疑会。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十二、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后1小时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查看开标情况。十三、其他补充事宜:1.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19124618279。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CA办理指引: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ca.html。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的公告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发布,如有不同则以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十四、联系事项:(一)招标人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020-83115653(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三)服务热线:1.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欧阳晋杰,联系电话:(020)288664242.异议受理联系人:何晓蕾,联系电话:(020)28866163发布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招标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1、名词解释1、1.(1)招标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是招标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招标方(用户)的主体承担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1、1.(2)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招标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1.(3)投标人:是指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且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1.(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1、1.(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招标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招标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1、1.(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1、1.(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响应性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部分组成。1、1.(8)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1、1.(9)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1、1.(10)招标信息发布网站: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2、一般要求2、0.(1)投标的费用1.1.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招标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1.1.3.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执行,本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为1.5万元,由中标人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支付。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中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待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后,向中标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中标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2、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1.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招标信息发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1.1.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1.1.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1.1.5.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招标人有权做出解释,但对同一条款的解释适用于每个投标人。其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资格审查条款、否决投标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2、0.(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0.(4)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2、0.(5)知识产权1.1.1.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招标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1.1.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1.1.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时,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招标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招标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招标人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2、0.(6)纪律与保密事项1.1.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1.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1.1.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1.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招标人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1.1.5.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2、0.(7)关于异议和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异议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供应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对中标结果有出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异议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异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4)异议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异议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异议函转发异议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异议者,将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2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异议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异议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异议的日期。2.3异议函应当署名。异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诉异议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3、投标要求3、0.(1)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3.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5.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任何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7.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8.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招标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9.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10.投标文件格式中如有《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的,投标人在该表中所列的货物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项目中的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0.(2)投标文件的提交1.1.1.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中完成项目投标登记。1.1.2.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1.1.3.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并取得回执。时间以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天润路333号市政府采购中心本部二楼自助服务区或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四楼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候区完成上传。1.1.4.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1.1.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1.1.6.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3、0.(3)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1.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1.1.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撤回和更换投标文件。1.1.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3、0.(4)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0.(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3、0.(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招标人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类型:服务类(一)★服务范围:主要为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在职民警、辅警购买2025-2027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服务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需满足招标文件承保承诺和理赔承诺的要求。(三)★服务时间(履行期限):保险期限2年(2025年6月10日-2027年6月9日)。最高单价限价:★人均保费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100元/人/年(一)保险对象★本项目被保险人为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在职民警、辅警(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本项目被保险人人数:3820人(在职民警2287人,在职辅警1533人,最终以采购人实际核定人数为准)。(提供承诺函)(二)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人的投保合同一年一签,保险有效期按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投保合同为准。★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含因公牺牲、因工死亡),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不低于10万元;(2)被保险人意外残疾,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最高不低于10万元;(4)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不低于5万元;(5)被保险人初次患重大疾病,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不低于1万元。★特别约定(1)被保险人在执勤中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无人自动驾驶系统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属于保险责任。(2)被保险人猝死(包含因突发疾病且48小时内死亡)属于保险责任。(3)保险期间,投保人所属被保险人人员调出调入,人数在核定数额的5%或以内增减变动的,保费不变。1、双方权利义务(一)采购人的权利义务1.凡属采购人所属被保险人均同时享有如下保障:(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采购人所属每一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事故身故,保险人向该被保险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人民币不低于10万元(被保险人因公牺牲评为革命烈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人民币不低于10万元),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2)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采购人所属每一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残疾,造成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不低于10万元;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①采购人所属每一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人给付各对应项“意外伤害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意外伤害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害保险金”。②当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保险金者,但前次己给付的“意外伤害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应予以扣除。③在保险有效期内,各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不低于10万元为限。(3)疾病身故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人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不低于5万元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对于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以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签署的日期为准,若在保险期内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不向上追溯其发病及治疗时间)(4)重大疾病保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明确诊断患本项目所指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低于1万元,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对于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以区(县)级正式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首次确诊书签署日期为准,若在保险期内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5)交通事故意外身故、残疾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搭乘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①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扣除已从该项保险金额中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②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2年第4号(总第40号)》确定的伤残程度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件2)的规定,按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乘以该项伤残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金额以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伤残时,保险人给付对应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伤残保险金;如伤残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伤残保险金。③烧伤保险金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保险人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件3)的规定,按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及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金额以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为限。④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上述各项保险金之和以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2.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保险费。3.所属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向保险人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所属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4.采购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采购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二)中标人的权利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及时履行理赔义务。2.应向采购人明确说明保险协议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采购人、采购人所属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中标人责任的条款,中标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作出书面的足以引起采购人注意的提示,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免责条款不对采购人产生效力。3.依照保险协议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采购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2、报价要求(一)报价应包含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服务项目的费用和所有税费,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的其他费用。(二)人均保费单价最高限价每年不得超过人民币100元/人/年。3、理赔服务(一)中标人、采购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按照本项目保险协议的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所载义务、责任分出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三)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人负责的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全年、全天24小时的承保、理赔和咨询等服务。★(四)中标人应积极主动与采购人对接相关信息,安排经验丰富的服务专员每月至少一次上门服务,开展保险知识咨询、承保理赔报案等一站式服务,协助采购人办理加退保业务,整理出险人员的理赔资料,并承诺在理赔资料齐全后立即处理赔款及善后服务工作。(五)中标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赔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十日内,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六)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中标人必须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赔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赔付保险金义务。★(七)中标人自收到赔偿或者赔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赔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赔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提供承诺函)(八)中标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九)中标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赔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十日内,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赔付保险金通知书及理由书。(十)中标人必须承诺在服务有限期内必须按中标(成交)条件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投标文件内容。若不按投标文件内容执行,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视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4、付款方式1.按年度支付,自服务开始日起算,当年度费用在次月15日前安排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交被保险人名单,中标人按人员名单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投保费用金额=中标单价(人均保费)×实际投保人数。2.申请款项支付,中标人需提供以下有效文件:(1)合同;(2)中标通知书;(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4.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结算申请材料,采购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认,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应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至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有效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日内申请支付手续。中标人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手续。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未逾期支付,中标人不得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停止履行合同。附件1: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说明:1.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2.本标准中出现的“以上”,均包括本数值或本部位。1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11.1脑膜的结构损伤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10级12.2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颅脑损伤导致极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20),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1级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34),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2级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34),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3级颅脑损伤导致中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49),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4级注:护理依赖:应用“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来判断护理依赖程度。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均需护理者;(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三项或三项以上需要护理者;(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需要护理者。13.3意识功能障碍意识功能是指意识和警觉状态下的一般精神功能,包括清醒和持续的觉醒状态。本标准中的意识功能障碍是指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1级注:植物状态指由于严重颅脑损伤造成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命令,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有睡眠-醒觉周期,不能理解和表达语言,能自动睁眼或刺激下睁眼,可有无目的性眼球跟踪运动,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2眼,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21.1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视功能是指与感受存在的光线和感受视觉刺激的形式、大小、形状和颜色等有关的感觉功能。本标准中的视功能障碍是指眼盲目或低视力。双侧眼球缺失1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5级1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4级2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3级3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低视力2级4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低视力1级5级一侧眼球缺失7级22.2视功能障碍除眼盲目和低视力外,本标准中的视功能障碍还包括视野缺损。双眼盲目5级2级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5°2级双眼盲目大于等于4级3级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10°3级双眼盲目大于等于3级4级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20°4级双眼低视力大于等于2级5级双眼低视力大于等于1级6级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60°6级一眼盲目5级7级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5°7级一眼盲目大于等于4级8级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10°8级一眼盲目大于等于3级9级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20°9级一眼低视力大于等于1级。10级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60°10级注:①视力和视野级别低视力及盲目分级标准最好矫正视力最好矫正视力低于最低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低视力10.30.120.10.05(三米指数)盲目30.050.02(一米指数)40.02光感5无光感如果中心视力好而视野缩小,以中央注视点为中心,视野直径小于20°而大于10°者为盲目3级;如直径小于10°者为盲目4级。本标准视力以矫正视力为准,经治疗而无法恢复者。视野缺损指因损伤导致眼球注视前方而不转动所能看到的空间范围缩窄,以致难以从事正常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23.3眼球的晶状体结构损伤外伤性白内障10级注:外伤性白内障:凡未做手术者,均适用本条;外伤性白内障术后遗留相关视功能障碍,参照有关条款评定伤残等级。24.4眼睑结构损伤双侧眼睑显著缺损8级双侧眼睑外翻8级双侧眼睑闭合不全8级一侧眼睑显著缺损9级一侧眼睑外翻9级一侧眼睑闭合不全9级注:眼睑显著缺损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25.5耳廓结构损伤或听功能障碍听功能是指与感受存在的声音和辨别方位、音调、音量和音质有关的感觉功能。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双侧耳廓缺失2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一侧耳廓缺失3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3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双侧耳廓缺失3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一侧耳廓缺失4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双侧耳廓缺失4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4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5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一侧耳廓缺失5级双侧耳廓缺失5级一侧耳廓缺失,且另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6级一侧耳廓缺失8级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9级26.6听功能障碍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4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81dB5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5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6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6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1dB7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7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1dB8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8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1dB 9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9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26dB10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10级3发声和言语的结构和功能31.1鼻的结构损伤外鼻部完全缺失5级外鼻部大部分缺损7级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8级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8级一侧鼻翼缺损9级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10级32.2口腔的结构损伤舌缺损大于全舌的2/33 级舌缺损大于全舌的1/36 级口腔损伤导致牙齿脱落大于等于16枚9级口腔损伤导致牙齿脱落大于等于8枚10级33.3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本标准中的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是指语言功能丧失。语言功能完全丧失8级注:语言功能完全丧失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功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耳鼻喉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4心血管,免疫和呼吸系统的结构和功能41.1心脏的结构损伤或功能障碍胸部损伤导致心肺联合移植1级胸部损伤导致心脏贯通伤修补术后,心电图有明显改变3级胸部损伤导致心肌破裂修补8级42.2脾结构损伤腹部损伤导致脾切除8级腹部损伤导致脾部分切除9级腹部损伤导致脾破裂修补10级43.3肺的结构损伤胸部损伤导致一侧全肺切除4级胸部损伤导致双侧肺叶切除4级胸部损伤导致同侧双肺叶切除5级胸部损伤导致肺叶切除7级44.4胸廓的结构损伤本标准中的胸廓的结构损伤是指肋骨骨折或缺失。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12根肋骨骨折8 级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8根肋骨骨折9 级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4根肋骨缺失9级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4根肋骨骨折10级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2根肋骨缺失10级5消化、代谢和内分泌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51.1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咀嚼是指用后牙(如磨牙)碾、磨或咀嚼食物的功能。吞咽是指通过口腔、咽和食道把食物和饮料以适宜的频率和速度送入胃中的功能。咀嚼、吞咽功能完全丧失1级注:咀嚼、吞咽功能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52.2肠的结构损伤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90%1 级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75%,合并短肠综合症2级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75%4级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全结肠、直肠、肛门结构切除,回肠造瘘4级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切除,且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5级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50%,且包括回盲部切除6级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50%7级腹部损伤导致结肠切除大于等于50%7级腹部损伤导致结肠部分切除8级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瘢痕形成10级53.3胃结构损伤腹部损伤导致全胃切除4级腹部损伤导致胃切除大于等于50%7级54.4胰结构损伤或代谢功能障碍本标准中的代谢功能障碍是指胰岛素依赖。腹部损伤导致胰完全切除1 级腹部损伤导致胰切除大于等于50%,且伴有胰岛素依赖3级腹部损伤导致胰头、十二指肠切除4级腹部损伤导致胰切除大于等于50%6级腹部损伤导致胰部分切除8级55.5肝结构损伤腹部损伤导致肝切除大于等于75%2级腹部损伤导致肝切除大于等于50%5级腹部损伤导致肝部分切除8级6泌尿和生殖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61.1泌尿系统的结构损伤腹部损伤导致双侧肾切除1级腹部损伤导致孤肾切除1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双侧输尿管缺失5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双侧输尿管闭锁5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另一侧输尿管闭锁5级骨盆部损伤导致膀胱切除5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尿道闭锁5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7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7级腹部损伤导致一侧肾切除8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8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另一侧输尿管狭窄8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8级腹部损伤导致一侧肾部分切除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闭锁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尿道狭窄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膀胱部分切除9级腹部损伤导致肾破裂修补10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10级骨盆部损伤导致膀胱破裂修补10级62.2生殖系统的结构损伤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睾丸缺失3级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睾丸完全萎缩3级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睾丸缺失,另一侧睾丸完全萎缩3级会阴部损伤导致阴茎体完全缺失4级会阴部损伤导致阴道闭锁5级会阴部损伤导致阴茎体缺失大于50%5级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输精管缺失6级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输精管闭锁6级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输精管缺失,另一侧输精管闭锁6级胸部损伤导致女性双侧乳房缺失7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子宫切除7级胸部损伤导致女性一侧乳房缺失,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8级胸部损伤导致女性一侧乳房缺失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子宫部分切除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子宫破裂修补10级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睾丸缺失10级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睾丸完全萎缩10级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输精管缺失10级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输精管闭锁10级7神经肌肉骨骼和运动有关的结构和功能71.1头颈部的结构损伤双侧上颌骨完全缺失2级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2级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2级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失3级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24枚3级一侧上颌骨完全缺失3级一侧下颌骨完全缺失3级一侧上颌骨缺损大于等于50%,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4级一侧下颌骨缺损大于等于6cm,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4级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4级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20枚5级一侧上颌骨缺损大于25%,小于50%,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5级一侧下颌骨缺损大于等于4cm,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5级一侧上颌骨缺损等于25%,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6级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且伴发涎瘘6级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16枚7级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12枚8级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8枚9级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4枚10级颅骨缺损大于等于6cm210级72.2头颈部关节功能障碍单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6级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6级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度 8级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10级注:张口困难判定及测量方法是以患者自身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列垂直置入上、下中切牙切缘间测量。正常张口度指张口时上述三指可垂直置入上、下切牙切缘间(相当于4.5cm左右);张口困难I度指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入食指和中指(相当于3cm左右);张口困难II度指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入食指(相当于1.7cm左右);张口困难III度指大张口时,上、下切牙间距小于食指之横径。73.3上肢的结构损伤,手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双手完全缺失4级双手完全丧失功能4级一手完全缺失,另一手完全丧失功能4级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90%5级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70%6级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50%7级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7级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8级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30%8级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10%9级双上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10cm9级双上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10级一上肢三大关节中,因骨折累及关节面导致一个关节功能部分丧失10级注: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其中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其中末节指节占8%,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3%;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其中末节指节占4%,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2%。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本标准中,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式累加计算的结果。74.4骨盆部的结构损伤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8cm7级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8cm7级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6cm8级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6cm8级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9级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9级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2cm10级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2cm10级75.5下肢的结构损伤,足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6级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8cm7级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7级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7级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7级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6cm8级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足弓结构破坏大于等于1/38级双足十趾完全缺失8级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8级双足十趾完全丧失功能8级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9级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9级双足十趾中,大于等于五趾缺失9级一足五趾完全丧失功能9级一足足弓结构破坏大于等于1/310级双足十趾中,大于等于两趾缺失10级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2cm10级一下肢三大关节中,因骨折累及关节面导致一个关节功能部分丧失10级注:①足弓结构破坏:指意外损伤导致的足弓缺失或丧失功能。②足弓结构完全破坏指足的内、外侧纵弓和横弓结构完全破坏,包括缺失和丧失功能;足弓1/3结构破坏指足三弓的任一弓的结构破坏。③足趾缺失: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76.6四肢的结构损伤,肢体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1级三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1级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1级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1级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2级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且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2级二肢完全丧失功能2级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3级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3级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4级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5级一肢完全丧失功能5级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6级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9级注:①骺板:骺板的定义只适用于儿童,四肢长骨骺板骨折可能影响肢体发育,如果存在肢体发育障碍的,应当另行评定伤残等级。②肢体丧失功能指意外损伤导致肢体三大关节(上肢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或下肢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功能的丧失。③关节功能的丧失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77.7脊柱结构损伤和关节活动功能障碍本标准中的脊柱结构损伤是指颈椎或腰椎的骨折脱位,本标准中的关节活动功能障碍是指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7级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50%8级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25%9级78.8肌肉力量功能障碍肌肉力量功能是指与肌肉或肌群收缩产生力量有关的功能。本标准中的肌肉力量功能障碍是指四肢瘫、偏瘫、截瘫或单瘫。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3级)1级截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且大便和小便失禁1级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2级)2级偏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2级截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2级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3级)3级偏瘫(肌力小于等于3级)3级截瘫(肌力小于等于3级)3级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4级)4级偏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2级)5级截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2级)5级单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5级偏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3级)6级截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3级)6级单瘫(肌力小于等于3级)6级偏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4级)7级截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4级)7级单瘫(肌力小于等于4级)8级注:①偏瘫指一侧上下肢的瘫痪。②截瘫指脊髓损伤后,受伤平面以下双侧肢体感觉、运动、反射等消失和膀胱、肛门括约肌功能丧失的病症。③单瘫指一个肢体或肢体的某一部分瘫痪。④肌力:为判断肢体瘫痪程度,将肌力分级划分为0-5级。0级:肌肉完全瘫痪,毫无收缩。1级:可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外加的阻力。4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5级:正常肌力。8皮肤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81.1头颈部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皮肤的修复功能是指修复皮肤破损和其他损伤的功能。本标准中的皮肤修复功能障碍是指瘢痕形成。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2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90%2级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3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80%3级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4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60%4级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且小于8%5级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50%5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40%5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20%6级头部撕脱伤后导致头皮缺失,面积大于等于头皮面积的20%6级颈部皮肤损伤导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颈前三角区面积的75%7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24cm27级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且小于5%8级颈部皮肤损伤导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颈前三角区面积的50%8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18cm28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12cm2或面部线条状瘢痕大于等于20cm9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6cm2或面部线条状瘢痕大于等于10cm10级注:①瘢痕:指创面愈合后的增生性瘢痕,不包括皮肤平整、无明显质地改变的萎缩性瘢痕或疤痕。②面部的范围和瘢痕面积的计算: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面部瘢痕面积的计算采用全面部和5等分面部以及实测瘢痕面积的方法,分别计算瘢痕面积。面部多处瘢痕,其面积可以累加计算。③颈前三角区:两边为胸锁乳突肌前缘,底为舌骨体上缘及下颌骨下缘。82.2各部位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90%1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60%1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0%2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70%3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40%3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60%4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0%5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20%5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40%6级腹部损伤导致腹壁缺损面积大于等于腹壁面积的25%6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30%7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10%7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0%8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9级注:①全身皮肤瘢痕面积的计算:按皮肤瘢痕面积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来计算,即中国新九分法:在100%的体表总面积中:头颈部占9%(9×1)(头部、面部、颈部各占3%);双上肢占18%(9×2)(双上臂7%,双前臂6%,双手5%);躯干前后包括会阴占27%(9×3)(前躯13%,后躯13%,会阴1%);双下肢(含臀部)占46%(双臀5%,双大腿21%,双小腿13%,双足7%)(9×5+1)(女性双足和臀各占6%)。②烧伤面积和烧伤深度:烧伤面积的计算按中国新九分法,烧伤深度按三度四分法。III度烧伤指烧伤深达皮肤全层甚至达到皮下、肌肉和骨骼。烧伤事故不包括冻伤、吸入性损伤(又称呼吸道烧伤)和电击伤。烧伤后按烧伤面积、深度评定伤残等级,待医疗终结后,可以依据造成的功能障碍程度、皮肤瘢痕面积大小评定伤残等级,最终的伤残等级以严重者为准。附件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伤残等级给付比例Ⅰ级伤残100%Ⅱ级伤残90%Ⅲ级伤残80%Ⅳ级伤残70%Ⅴ级伤残60%Ⅵ级伤残50%Ⅶ级伤残40%Ⅷ级伤残30%Ⅸ级伤残20%Ⅹ级伤残10%附件3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类别烧伤深度及烧伤面积给付比例被保险人年龄在十二岁以上Ⅲ度烧伤面积在2%(不含)-10%(含)之间的烧伤10%Ⅲ度烧伤面积在10%(不含)-20%(含)之间的烧伤60%Ⅲ度烧伤面积在20%(不含)以上的烧伤100%被保险人年龄在十二岁(含)以下Ⅲ度烧伤面积在2%(不含)-5%(含)之间的烧伤10%Ⅲ度烧伤面积在5%(不含)-10%(含)之间的烧伤60%Ⅲ度烧伤面积在10%(不含)以上的烧伤100%注:烧伤面积是指皮肤烧伤区域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按《中国新九分法》计算。附件4.重大疾病释义本合同所称的重大疾病:均是指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首次发病,并被医生确诊罹患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下列定义的手术。(一)癌症:是指一种或多种恶性肿瘤,以恶性细胞不断生长和扩散,并浸润到正常组织为特征,包括恶性淋巴瘤,何杰金氏病,白血病和恶性骨髓异常增生。下列肿瘤除外:1、原位癌或病理诊断为癌前病变的肿瘤。原位癌:是指原位无浸润的癌症,即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者。2、所有皮肤癌及癌前病变,包括表皮角化症、粘膜白斑、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和用Breslow组织学法检查证实的厚度小于1.5mm的黑色素细胞瘤(已发生转移的癌症除外)。3、组织学描述为TNM分级T1(a)和T1(b)的前列腺癌。4、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未达RAI第3期者5、乳头状甲状腺癌,组织学描述为TNM分级T1N0M0。癌症诊断:是指由专门从事病理解剖或病理诊断的医生依据病理证据作出符合上述癌症定义的诊断。病理证据是基于对固定组织或血液系统标本所作出的阳性病理报告,是以对可疑组织的细胞结构和形态检验得出的结果为标准。(二)慢性肾功能衰竭指双肾功能均出现慢性及不可逆转的末期衰竭,并已因此进行每周一次,持续三个月以上的定期肾脏透析或接受肾脏移植手术以维持生命。(三)暴发性病毒性肝炎由甲、乙、非甲非乙型肝炎病毒引起暴发性肝炎,导致短期内肝有弥漫性病变,产生肝功能衰竭。其诊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肝性脑病,出现意识障碍;2、持续性黄疸,且肝脏功能急剧退化;3、弥漫性肝小叶结构破坏,仅剩下倒塌的支架结构。(四)再生障碍性贫血因慢性及永久性的骨髓造血功能衰竭而导致贫血、中性白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经骨髓检查确定为再生障碍性贫血,而且必须接受下列至少一项的治疗:1、定期输血;2、接受骨髓刺激性药物治疗持续90天以上;3、接受免疫系统抑制性药物治疗持续90天以上;4、骨髓移植。(五)中风由于脑血管意外产生脑出血(不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或脑栓塞,因此造成永久性神经损伤。永久性神经损伤: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被保险人经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疾之一而无法复原者:1、植物人状态;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3、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站立、步行、入浴等日常活动六项中三项皆不能自理,需他人扶助;4、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任何食物。(六)急性心肌梗塞由于冠状动脉血液供应不足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1、典型之胸痛症状;2、最近心电图的异常变化,心电图报告显示有典型的心肌梗塞迹象;3、心肌酶谱增高。(七)冠状动脉外科手术因冠状动脉疾病而接受一条或以上冠状动脉的开胸手术,且必须提供进行手术必要性的冠状动脉造影证据。但不包括血管成形术、激光治疗或其他在动脉之内做手术。(八)主动脉外科手术因心脏主动脉疾病而接受切除及置换移植血管手术,但只包括胸、腹部的主动脉,而非其分支血管。(九)心瓣膜手术因心脏瓣膜病变而接受置换移植心脏瓣膜或改善心脏瓣膜功能的开胸手术。(十)重要器官移植手术因下列脏器出现病变,并经一般治疗无明显效果,基于医生建议,已接受相应的器官移植手术:肾、心脏、肝、肺、骨髓、胰腺(不包括胰岛移植)。(十一)失明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双目视力永久性完全丧失,经积极治疗后视力不可恢复。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失明的诊断:是指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力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十二)失聪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双耳听力机能永久性完全丧失,经积极治疗后双耳听力不可恢复。并由有资格的耳鼻喉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听觉机能丧失是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十三)肌营养不良症指骨骼肌对称地进行性无力和萎缩,其诊断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肌电图显示典型肌营养不良症的阳性改变;2、肌肉活检的病理学诊断符合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阳性改变;3、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站立、步行、入浴等日常活动六项中三项皆不能自理,需他人扶助。(十四)瘫痪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机能永久完全丧失,但不包括自致的损害和脊髓灰质炎。(十五)阿耳茨海默氏症指因慢性进行性不可逆的脑变性所致的痴呆,但不包括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病。其诊断需由有资格的神经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经脑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核磁共振检查(MRI)确认有广泛的大脑皮质萎缩;2、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站立、步行、入浴等日常活动六项中三项皆不能自理,需他人扶助。(十六)良性脑肿瘤:指由神经科医生确诊为非恶性脑肿瘤(不包括垂体腺瘤,脑囊肿、肉芽肿、脑动静脉畸形、听神经瘤、脑膜和脊髓肿瘤),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经脑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核磁共振检查(MRI)确认;2、引起颅内高压等一系列表现(视神经乳头水肿、意识障碍、癫痫发作或感觉功能损害);3、经医生建议已经接受手术治疗,若无法手术治疗则应已经导致永久性的神经损伤。(十七)重型脑损伤指因非外部原因致创伤导致脑功能严重受损。其诊断需由有资格的神经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已经持续不少于三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经脑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核磁共振检查(MRI)确认,同时存在广泛性脑挫裂伤、脑干损伤及颅内血肿;2、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站立、步行、入浴等日常活动六项中三项皆不能自理,需他人扶助。(十八)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指因脑膜炎双球菌感染引起脑脊髓膜化脓性病变,且导致永久性神经损害,持续三个月以上。其诊断需由有资格的神经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并且脑脊液检查显示脑膜炎双球菌阳性。永久性神经损害:是指由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引起的耳聋、失明、动眼神经麻痹、瘫痪、脑积水、智力或性情中度以上的损害,且上述症状持续三个月以上仍无改善迹象。(十九)植物人指经神经科医生确诊,大脑皮质全面坏死,意识完全丧失,但脑干仍保持完好,且此情况持续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二十)帕金森氏症:指因脑干神经、神经节变化而造成中枢神经渐进性退行性的一种疾病,须经神经专科医生的确诊,其诊断须同时具有下列情况:1、药物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2、有进行性机能障碍的临床表现;3、患者无能力自行做三项或更多的日常活动如沐浴、更衣、如厕、饮食、坐椅、起立、或卧床、起床等动作。因药物或毒性所引起的帕金森氏症除外。(二十一)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指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并持续性地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一百八十天以上。须经血胰岛素测定、血C肽测定或尿C肽测定,结果异常,并由内分泌科医生确诊。并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满足下述条件之一者:1、植入心脏起搏器治疗心脏病;2、因坏疽需切除足趾或肢体。(二十二)肝病末期:必须有下列所有的临床表现:1、持续性黄疸;2、顽固性腹水;3、肝性脑病。因酒精或药物而引起的继发性肝病不在保障范围内。(二十三)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指由医生确诊为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并进行坏死组织清除、病灶切除或胰腺部分切除的手术治疗。因酒精作用所引致的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不在保障范围内。(二十四)失语:指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引起的声带器质性损伤,而导致言语能力永久完全丧失。脑部疾病或精神因素所致的语言机能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本附加险合同所称的指定医院:是指保险人指定的医院。保险人保留对上述指定医院做出适当调整的权利。若保险人做出前述的调整,保险人将书面通知投保人。本附加险合同的指定医院定义将以保险人最近调整的医院为准。第三章合同格式甲方(采购人):电话:传真:住所:乙方(成交供应商):电话:传真:住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根据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5-2027年度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1、采购标的、数量序号采购标的数量12、保险费和保险金额(一)本协议所列各项保险的人均保险费为:¥元/人,甲方于付款条件成就后,自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申请一次性付清当年度保险费至乙方账户。总保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元保险费按年度支付,自服务开始日起算,当年度费用在次月15日前安排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交被保险人名单,乙方按人员名单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投保费用金额=中标单价(人均保费)×实际投保人数。(二)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4)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结算资料。(三)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书面催告5日后仍无故拒不支付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欠付款项的0.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且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四)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五)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结算申请材料,甲方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认,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至甲方,甲方自收到有效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日内申请支付手续。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手续。(六)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未逾期支付,乙方不得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停止履行合同。3、保险对象本保险对象(以下简称“被保险人”)为(人,以实际核定人数为准),即为甲方所属被保险人。保险期间,甲方所属被保险人人员调出调入,人数在%以内增减变动的,保费不变。甲方人员的调出及调入需书面通知乙方。4、保险费和保险金额(1)本协议所列各项保险的人均保险费为:元(¥元/人),甲方按实际提交人员名单数于本协议签订后天内一次缴交总保费。(2)保险理赔标准1.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乙方赔偿保险金人民币万元;2.被保险人因公牺牲评为革命烈士,乙方赔偿保险金人民币万元;3.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残疾,乙方赔偿保险金最高人民币万元(理赔标准按附件1执行);4.被保险人疾病身故,乙方赔偿保险金人民币万元;5.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患本协议所述30种“重大疾病”,乙方赔偿保险金人民币万元;6.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住院,乙方支付住院医疗津贴人民币元/天(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天);7.交通事故意外身故、残疾,乙方赔偿保险金最高(人民币):(1)乘坐商业飞机:万;(2)乘坐火车(含地铁):万;(3)乘坐轮船:万;(4)驾驶或乘坐汽车(含公务车)、乘坐公交车或营运客车:万。8.备注:(1)“交通事故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与其它身故、残疾保险金不累加赔付。(2)“革命烈士一次性抚恤金”与其它保险金不累加赔付。三、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凡属甲方所属被保险人均同时享有如下保障:1.1.1.(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甲方所属每一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事故身故,乙方向该被保险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人民币万元(被保险人因公牺牲评为革命烈士,乙方赔偿保险金人民币万元),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1.1.1.(2)意外伤害残疾保险:甲方所属每一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残疾,造成本协议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乙方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万元;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1.1甲方所属每一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乙方给付各对应项“意外伤害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意外伤害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害保险金”。1.2当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保险金者,但前次己给付的“意外伤害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应予以扣除。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各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万元为限。(3)疾病身故保险在本协议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乙方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万元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协议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对于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以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签署的日期为准,若在保险期内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不向上追溯其发病及治疗时间)(4)重大疾病保险在本协议保险期间内,乙方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协议所指3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乙方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万元,本协议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对于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以区(县)级正式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首次确诊书签署日期为准,若在保险期内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5)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在本协议保险期间内,乙方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在公立二级或以上医院住院,本公司分别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元/天的津贴,每次住院给付不超过天,全年住院给付限额天,全年最高保险金人民币万元。(6)交通事故意外身故、残疾保险1.在本协议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搭乘本协议约定的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乙方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①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扣除已从该项保险金额中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协议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②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乙方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2年第4号(总第40号)》)确定的伤残程度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件2)的规定,按本协议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乘以该项伤残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金额以本协议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伤残时,乙方给付对应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乙方仅给付其中一项伤残保险金;如伤残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伤残保险金。③烧伤保险金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乙方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件3)的规定,按本协议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及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金额以本协议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为限。④乙方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上述各项保险金之和以本协议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时,本协议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2.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保险费。3.甲方、甲方所属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向乙方告知甲方、甲方所属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4.甲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本协议请求乙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甲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乙方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2.应向甲方明确说明本协议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甲方、甲方所属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3.依照协议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甲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四、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甲方所属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甲方所属被保险人的;(2)甲方所属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3)甲方所属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4)甲方所属被保险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自杀的;(5)甲方所属被保险人酒后驾驶的机动交通工具的;(6)甲方所属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的(因执行公务期间感染除外);(7)甲方所属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而导致的残疾的(执行公务或政法部门组织的训练、比赛、表演活动除外);(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的(执行公务除外);(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的(执行公务除外)。(10)本合同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和疾病死亡责任不承担被保险人先天性疾病、投保前已患未治愈疾病及其并发症所导致的保险责任五、保险期间(1)本保险项目的保险期间为年,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保险责任自年月日0:00起至年月日24:00止。(2)保险责任开始后,不能变更保险期间。六、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甲方所属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甲方所属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保险单上批注。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甲方所属被保险人本人,乙方不受理指定或变更。七、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甲方所属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乙方。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八、索赔手续(1)提出申请1.身故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乙方申请给付保险金:(1)投保人证明、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3)***门或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甲方所属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如甲方所属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甲方所属被保险人户籍注消证明;(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2.残疾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乙方申请给付保险金:(1)投保人证明、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2)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3)乙方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4)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3.保险金的核定和给付(1)乙方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2)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乙方必须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五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3)乙方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乙方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4)乙方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2)例外事项如甲方所属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方所属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保险金;乙方将按本协议约定的其它理赔标准理赔。(3)请求权利的消灭受益人对乙方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保险费,逾期付款超过60天,经乙方催告满5日后仍拒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律师费、差旅费、诉讼保全保险费、鉴定费)。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采购文件要求或承诺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整改不合格或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律师费、差旅费、诉讼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十、协议内容变更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由甲方和乙方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十一、其他(1)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监督管理部门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十二、争议处理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请选择):(1)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释义[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14、送达(1)双方在本合同列明送达信息为指定送达方式,任何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导致法律文书未能实际接收的,视为未变更,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行承担。(2)本条款独立于合同其他条款存在,不因合同的无效、被撤销、终止、解除等情形而失去效力。附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联系人:联系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1.(2)解密时间截止后,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开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1.(3)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1.(4)电子开标系统自动记录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提交成功的、未解密的、无法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5)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提交情况、和解密情况进行公布,并通过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开标记录表》公开发布。所有投标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开标情况。2、评标委员会1.(1)本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招标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单位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招标人或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是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投标人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4.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5.同一单位的评标专家在同一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1.(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其专业判断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影响。1.(4)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专家抽取品目C0503保险4、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评分项目技术评分商务评分投标报价得分分值55分35分10分1.(2)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及优先修正顺序如下:1.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开标内容为准;2.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开标一览表中各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单价修正总价;4.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由评标委员会审定通过方为有效;10.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或投标人报价有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11.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1.(3)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1.对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但应独立参考澄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投标人的现象。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5.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5、评标程序1.(1)投标文件初审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包括开标情况核定、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初审表》如下:审查类别审查内容开标情况核定满足以下所有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符合性审查1.报价确定且符合要求。 2.有盖章、签署要求的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4.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采购包投标的。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招标文件第四章“四、评审程序”中“说明:以下为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第(2)点的规定与此处规定不一致,以此处规定为准)。 (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说明:以下为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3)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5)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不通过初审。3.对初步被认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告知投标人并说明理由。4.不通过初审或投标无效的,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等的评标程序。1.(2)技术评定1.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分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分)一(1重大疾病赔付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为初次患重大疾病,保险人向该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金≥人民币2万元,得10分;人民币2万元>保险金≥人民币1.5万元,得6分;人民币1.5万元>保险金≥人民币1万元,得3分;保险金<人民币1万元,得0分。10分(2因疾病身故赔付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人向该被保险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保险金≥人民币10万元,得10分;人民币10万元>保险金≥人民币8万元,得6分;人民币8万元>保险金≥人民币5万元,得3分;保险金<人民币5万元,得0分。10分(3意外身故赔付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保险人向该被保险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金≥人民币20万元,得5分;人民币20万元>保险金≥人民币15万元,得4分;人民币15万元>保险金≥人民币10万元,得3分;保险金<人民币10万元,得0分。5分(4意外残疾最高赔付被保险人因意外残疾,保险人向该被保险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金≥人民币20万元,得5分;人民币20万元>保险金≥人民币15万元,得4分;人民币15万元>保险金≥人民币10万元,得3分;保险金<人民币10万元,得0分。5分(5理赔服务整体运作流程的可行性与保障性方案方案完全满足且在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响应时间等要素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分; 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能提供方案但部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未提供方案或完全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7分(6理赔服务投标人能通过线上自助理赔,并提供线下收单理赔的,得6分;投标人只能实现线下收单理赔的,得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7风险防范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风险防范服务及风险管理建议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风险防范方法、风险管理建议、风险规避情况。 风险防范服务方案全面,针对性强的,得12分;风险防范服务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9分; 风险防范服务方案不全面,粗略,无针对性的,得6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12分2.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服务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商务评定1.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分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分)(12018年1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经验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请附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8分(2用户满意度评 价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2018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 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8分。 注:①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 ②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8分(3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本项目服务人员: 1.持有保险从业资格证书,有一人或以上满足,得5分;2.具有3年或以上保险行业从业经验。,有一人或以上满足,得5分。 3.投标人指定全职的工作人员专门采购人提供承保、理赔服务的,有1人专人负责的,得1分,有2人专门负责的,得2分,有3人及以上专门负责的,得3分。 注:第1条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第2条需提供经验证明材料,第3条需提供专门负责承保、理赔工作人员名单。以上均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个人所得税税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没有提供的不得分。13分(4服务保障能力根据各投标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及时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在30分钟(含)内响应采购人需求,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6分;(2)在30分钟(不含)至60分钟(含)内响应采购人需求,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4分; (3)在60分钟(不含)至90分钟(含)内响应采购人需求,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2分; 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备注:提供承诺函及服务地址证明,未提供不得分。6分2说明:上表所列为投标人的商务条件。3.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经营状况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4)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5)综合信用评分本项目不涉及1.(6)综合评分的计算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投标报价得分;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评分相同的,按商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一人一票投票确定。如投票后,仍存在其他供应商综合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均相同的情况,则以上供应商的顺序由评标委员会重复投票操作确定,直至无综合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均相同的情况的出现。1.(7)中标人推荐1.1.1.评标委员会按上述排列向招标人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6、项目招标失败处理6、(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6、(2)本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时,招标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7、定标1.(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前两名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1.(2)招标人按顺序确认一名中标人。第一名投标人放弃或被依法确认中标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按顺序选择中标候选人。1.(3)不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1.(4)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须在7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支付确认后,招标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具体打印方式请查阅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中“通知公告”栏。《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1.(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8、签约1.(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第二章招标人需求有相应约定的从其约定)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招标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目录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签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应加盖电子签章。)序号内容签章要求商务文件1★投标承诺函电子签章2★提供以下相关证照之一的扫描件: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电子签章3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电子签章4★开标一览表电子签章5★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电子签章6业绩一览表(含该表备注要求的资料)电子签章7证书一览表(含该表备注要求的资料)电子签章8投标人提供除代理手续费以外的其他承诺和优惠措施(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电子签章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商务资料电子签章技术文件1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电子签章2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电子签章3服务方案电子签章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技术资料电子签章特别提示与要求!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表中带★的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如★内容未按上述规定上传投标材料,将严重影响评审结果。商务文件附件1投标承诺函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方关于“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5-2027年度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CZ2025-0006)的招标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招标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2、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异议的一切权利。3、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4、我方接受向贵方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招标合同中的全部条款,投标总报价已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并承诺向贵中心足额支付。5、我方承诺财务稳健,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申请前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6、我方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招标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7、所有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编)传真电话、手机联系人(职务)投标人:(盖章)承诺日期:20年月日说明: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附件2授权委托证明书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的投标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章)20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无需提交本证明书。附件3合同包号采购内容人均保费单价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人/年)合同包一特岗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服务小写:RMB 大写: 开标一览表填报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单价。附件4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主要为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在职民警、辅警购买2025-2027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服务时间(履行期限):保险期限2年(2025年6月10日-2027年6月9日)。3人均保费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100元/人/年4本项目被保险人为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在职民警、辅警(以下简称被保险人)。5本项目被保险人人数:3820人(在职民警2287人,在职辅警1533人,最终以采购人实际核定人数为准)。(提供承诺函)6★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含因公牺牲、因工死亡),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不低于10万元;(2)被保险人意外残疾,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最高不低于10万元;(4)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不低于5万元;(5)被保险人初次患重大疾病,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不低于1万元。7特别约定(1)被保险人在执勤中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无人自动驾驶系统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属于保险责任。(2)被保险人猝死(包含因突发疾病且48小时内死亡)属于保险责任。(3)保险期间,投保人所属被保险人人员调出调入,人数在核定数额的5%或以内增减变动的,保费不变。8中标人应积极主动与采购人对接相关信息,安排经验丰富的服务专员每月至少一次上门服务,开展保险知识咨询、承保理赔报案等一站式服务,协助采购人办理加退保业务,整理出险人员的理赔资料,并承诺在理赔资料齐全后立即处理赔款及善后服务工作。9中标人自收到赔偿或者赔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赔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赔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提供承诺函)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附件5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质量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123…填报要求:依据商务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人寿保险服务 人身意外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