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豆合金招标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2025)



镍豆合金等项目采购公告

镍豆合金等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镍豆合金等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镍豆合金等项目
1.2 委托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原料采购管理
1.3 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1.4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
1.5 项目概况:详见委托申请附件的公开附件
1.6 平台和网址: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TPBidder)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委托申请附件的公开附件
2.2 交货期:20250620
2.3 交货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无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质要求:见附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其他情形。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0.0;保证金形式:电汇。
保证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鞍钢支行; 保证金子账号:6232810580001573611。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平台按照谈判规则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合同主要条款

6.1 付款条件:银行承兑汇票挂账月起第二个月支付(付款月=挂账月+1)
6.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见附件

平台注册

7.1 在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当在鞍钢集团供应商客户信息平台http://www.ansteelscm.com/cpu-supplymgr-fe/register/index.zh_CN.html按规定完成注册。
7.2 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800.0元,售后不退。

谈判时间及规则

8.1 谈判开始时间为2025年05月12日12时45分。
8.2 谈判截止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加谈判时长后,进入延时谈判,在延时谈判时长内没有再次报价后自动结束谈判。
8.3 报价方式:价格
8.4 谈判时长:30分钟
8.5 延期时长:0秒
8.6 阶梯类型:无要求
8.7 是否允许起始价报价:允许
8.8 允许最高(低)价继续报价:允许
8.9 投标有效期:90天
8.10 其他规则或要求:(详见附件)

项目公告和公示

9.1 你单位收到本公告后,请于2025年05月12日12时45分前,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9.2 发布谈判采购公告、预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公告的媒介: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

联系方式

委托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原料采购管理
代理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徐博
联 系 人:
陈文光

电 话:
13516027020
电 话:
6736689

2025年05月07日

附件:

物料清单附件.pdf
附件:合同范本.docx
原燃料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委托招标说明 镍豆合金.xls
镍豆合金.docx
镍豆合金.xlsx

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A0001907镍豆合金叶类:镍及镍合金;型号规格:5-40;5-40APTQBLGHJ035-19240.0吨无辽宁省营口市:2025-06-2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原物料描述:附件3物品/服务买卖合同出卖人:买受人:出卖人合同编号: 合同号:版本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截止日期:合同有效起始日期: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王军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业务联系人:业务联系人:业务电话: 业务电话:6734874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6734874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鞍山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114000开户行:开户行:工行鞍钢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0704024009221032667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912100002426694799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数量单价(元/计量单位)总金额(元)交(提)货时间及数量1/7月2/8月3/9月4/10月5/11月6/12月(详见附页)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不含税包干价(一票制) 税率:13%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计量、质量以买受人为准,计量验收扣除包装物重量,按买受人出据的有效计量单、质量检验证明书做为结算依据。由买受人按相应的化检验标准和质量标准(技术条件)中要求的元素及指标进行化验,不考虑化验误差。重量误差超过千分之三的视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用增值税发票一票序时结算(火车运输的带铁路运票复印件),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结算价格以汽车到货日期或火车发出日期的合同(协议)价格为准。货物到达验收合格后,挂账月起第二个月付承兑,如付款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签订变更协议,改变付款方式及期限等。原则上按月均衡交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实际生产需求调整采购价格、数量和交货期限,后期采购价格和数量如有调整以合同补充协议为准。第十条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须是本厂生产的产品,否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5、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人存在贿赂收买买受人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同时有权要求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合同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的,出卖人还应赔偿买受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诉讼。当事人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出卖人发货时电告买受人车号、数量、成份和发货时间,同时每车(批)需出据生产单位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化检验报告单(可随车携带、也可传真)。如经买受人检验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时,或如买卖双方铬含量差异>1.0%或其它成份超标时视为异议,出卖人有权提出异议,买受人保留原车(或卸车单独存放)。2、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XX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协议条款:(1)如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标准交货并给买受人生产造成影响及经济损失,则扣留出卖人相应的直至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在合同有效期内,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9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未履约部分按比例扣留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并给买受人生产造成影响及经济损失,按《民法典》相关条例处理。(2)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合同履约保证金。(3)到达的产品如发生质量弄虚作假恶意欺骗行为,除按第十条第3款处理外,同时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4)在合同交货期内,出卖人履约完毕后,买受人在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返回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3、出卖人遵守我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管理规定。4、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买受人财产,按《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鞍山钢政发〔2020〕15号)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6、本合同一式四份。
序号
采购要求事项
具体要求

1.0
报价要求
1、采购价格:此次招标价格为不含税包干价,税率为13%,如有变化的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战略重点供应商和鞍钢内部企业供应商原则上全品种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按合同标的额的5%收取。
2、采购数量:本次鲅鱼圈分公司本部采购数量240吨,最少投标数量144吨。保供家数可根据投标供应商数量、供应商最终回应价格及资源情况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以上数量均为净重。合同签订后,在交货期内原则上均衡发货,如果鞍钢生产需求发生调整,可依据消耗或库存情况调整发货数量(如合同数量有变化的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并在执行前通知出卖人,出卖人须根据买受人生产实际需要调整供货时间及数量。结算价格按汽车到货日期或火车发出日期对应的合同或合同补充协议价格执行。
3、报价方式:所报价格为预估报价(不含税)。预估报价计价周期均价按上海有色网SMM1#电解镍2025年4月1日至30日现货均价(不含税)作为参考。采购结果以最终报价折算出的折扣点为准。结算价格计价方式:根据上海有色网SMM1#电解镍现货当月均价,按招标折扣点数,确定采购价格。采购价格=上海有色网本月11日至下月10日SMM 1#电解镍现货平均价*(1-折扣点数%)/1.13。

2.0
交货期
原则上为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可依据采购结果审批情况和实际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3.0
商务要求
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主办人及各成员资质、业绩、分工、承担责任等)。
3.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产品。流通企业必须具备央企资质。
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
6.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
7.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委托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填写报价要求、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运费、标的物数量、供货方交付期限详见序号1、2、4、8条。
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0
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执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镍豆合金采购技术条件APTQ LGHJ 037—23。化学成分:Ni≥98.5%,Si≤0.5%;Mn≤0.5%;C≤1.0%;P≤0.05%;S≤0.05%;Sn≤0.5%;余量为Fe。双方协商一致,可按以下规定扣款使用:1、当Ni:97.5%≤Ni<98.5%不合格,Ni检验值与标准下限之差≤0.5%时,每项按Ni含量1%折价扣款;Ni检验值与标准下限之差>0.5%~≤1.0%时,每项按Ni含量2%折价扣款。2、当0.5%<Si≤0.55%、0.5%<Mn≤0.55%、1.0%<C≤1.5%、0.05%<S≤0.08%、0.05%<P≤0.08%不合格时,每项按Ni含量1.0%折价扣款。3、两项以上(含两项)不合格时,按项累计扣款。

5.0
资质及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审核投标人资质文件,采购方邀请投标的投标人资质免审,其他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2.业绩要求:不要求。
3.详见准入条件内容。

6.0
财务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注: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多家中标时,注册资金不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的30%,供应商注册资本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30%的,委托人须在定标前向招标公司提供拟中标人的履约保供能力审查证明材料,招标公司在招标系统中作为附件归档。)

7.0
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验收合格后,挂账月起第二个月付承兑,如付款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签订变更协议,改变付款方式及期限等。

8.0
其他要求
1、包装要求:按照买受人需要进行吨袋包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买受人不承担包装费用、不负责回收。吨袋要求按集装袋国家标准GB/T10454一2000执行防潮集装袋,底部带有活口,净重(1000±50)公斤/袋,需要内置小袋,净重(10±0.5)㎏/袋。包装外面应有明显标志,每一包装件的表面须有不掉色的标记。标记必有内容:生产厂名称(产品产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发货日期、牌号、粒度。每批交货的产品应附有证明产品符合订货合同或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吨袋发货前于袋侧面明显位置逐袋从1开始编序号,原则上要求统一使用设备喷涂编号,规范标识。对于吨袋编序号执行不规范,出现错号、重号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扣除卖方货款500元/次,若情节严重或屡次发生吨袋编序号与要求不符情况,买方有权对所到货物做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运输车辆要求:使用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
2、新进供应商资格审核方式:后审,准入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其相应物料组的准入申请。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它要求详见网站招标文件通用文本。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同时登录以下网址注册并上传资料:(1)鞍钢集团供应商客户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ansteelscm.com(2)鞍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网址:http://sc.ansteel.com.cn/beps/login.jsp(3)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s://bid.ansteel.cn/。
3、由于供应商原因,连续六个月未参加采购活动或一年未供货的,取消此品种合格供应商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相应品种的准入申请。
4、不按上述要求编制标书,标书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本次招标按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标准收取标书费。
6、关于商务、技术和合同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可来电详询,联系人:徐博,电话:0412-6736253。

YSZZLGHJ037—23YSZZLGHJ037—23镍豆质量验收准则1验收流程物料→资源储运经营中心→炼钢总厂使用区域└→质计中心取样、检验2资源储运经营中心验收项目2.1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2.1.1包装a:防潮集装袋,底部带活口,净重(1000±50)千克/袋。b:防潮集装袋,底部带活口,净重(1000±50)千克/袋,内置小袋,净重(10±0.5)千克/袋。2.1.2标志每一包装件的表面须注有不掉色的标记。标记必有内容:生产厂名称(产品产地)、产品名称、牌号、粒度。(根据鞍钢需要可执行GB/T3650的其他规定。)2.1.3质量证明书每批交货的产品应附有证明产品符合订货合同或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上应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产地);产品牌号及化学成分;交货批件数和运输工具编号;净重及基准重;检查员代号;标准号或合同号;出厂或生产日期;产品粒度。2.2外观质量2.2.1外观:内部及表面不得有肉眼显见的非金属夹杂物。2.2.2粒度:5mm~40mm或10mm~40mm,其中超出上、下限的不超过总量的5%。2.2.3验收频次:批批验收。3质计中心验收项目3.1取样批批取样。3.2检验执行标准镍豆标准项 目技术要求/%运行环境必判标志Ni≥98.5是Si≤0.5否Mn≤0.5否C≤1.0否P≤0.05否S≤0.05否Sn≤0.5否Fe余量否3.3是否允许复验允许复验。4让步接收①Ni检验值与标准下限之差≤0.5%时,每项按Ni含量1%折价扣款;②Ni检验值与标准下限之差>0.5%~≤1.0%时,每项按Ni含量2%折价扣款;③C、Si、Mn、P、S不合格时,每项按Ni含量1.0%折价扣款;④两项以上(含两项)不合格时,按项累计扣款。\n准入条件号\n准入条件号名称\n版本号\n状态\n生效时间\n失效/取消时间\n送审说明\n品种级别\nISO9001质量认证\nISO14001环境认证\n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n企业类型\n是否提供质量证明\n资料评审\n现场认证\n产品试验\n特种许可证\n供货业绩\n注册资金(万元)\n供方适宜数量\n营收规模\n备注/制造工艺要求\n物料控制级别\n物料控制级别代码\n物料控制级别描述\n物料代码组\n供应商代码组\n\nZR20220605785\nA0001907-镍豆合金(流通企业(不指定生产厂家))\n1.1\n生效\n20230119181855\n \n\nA类\n要求\n通过认证的优先考虑\n通过认证的优先考虑\n流通企业(不指定生产厂家)\n要求\n要求\n不要求\n不要求\n \n不要求\n1000.00\n4\n \n流通企业必须是央企\n4-物料代码\nA0001907\n镍豆合金\nIANSTEEL\nSAGGFYL\n\nZR20210800112\nA0001907-镍豆合金(生产企业)\n1.2\n生效\n20230119181855\n \n\nA类\n要求\n通过认证的优先考虑\n通过认证的优先考虑\n生产企业\n要求\n要求\n要求\n不要求\n \n不要求\n1000.00\n6\n \n \n4-物料代码\nA0001907\n镍豆合金\nIANSTEEL\nSAGGFYL\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注明:质量证明为近二年内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满足技术标准或成分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镍豆合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