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招标公告(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JZC2025209GK
项目名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2)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企业;(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6)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明确职责分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望道路300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三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①标前准备: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投标人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申领操作流程(目前“政采云”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支持浙江汇信CA锁)】。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义乌市宾王路3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300926
质疑联系人:龚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5300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春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809111-8055
质疑联系人:华晴杰
质疑联系方式:1361589076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义乌市财政局
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
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最终版.doc868.1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15: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2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望道路300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三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
¥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春健

项目联系电话
0579-83809111-8055

采购单位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义乌市宾王路3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9-85300926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9-83809111-8055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JZJZC2025209GK采购人: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0二五年四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10一、说明10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其它17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18一、招标需求18二、工作内容19三、其他26四、项目服务期限27五、履约验收27六、商务要求27七、其他28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29一、开标29二、评标29三、定标31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5第六章评标办法38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2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46第一章采购公告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JZJZC2025209GK项目名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5万元;标一:25万元;标二:50万元;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即为预算价)。采购需求: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一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1250000项详见招标文件含买样费用二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1500000项详见招标文件含买样费用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2)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企业;(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6)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明确职责分工。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至2025年5月28日09:30。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方式: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账号获取或直接在招标公告下方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电子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①标前准备: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投标人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申领操作流程(目前“政采云”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支持浙江汇信CA锁)】。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300926质疑联系人:龚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9-853009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传真:0579-83809111-8050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春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809111-8055质疑联系人:华晴杰质疑联系方式:1361589076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义乌市财政局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2025年4月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4服务期限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公告6现场踏勘时间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0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5月28日09:30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1投标保证金无12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09:3013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楼电子开标室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5年5月28日10:30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2025年5月28日09:30时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zb@zccpa.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当日09:30-10:30期间进行解密),投标人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zb@zccpa.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2025年5月28日09:30时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2.余款每季度结算一次,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向甲方直接结算;检验费按实际检验批次和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支付,乙方完成检验任务后需向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检验报告》、《抽样检测情况分析报告》、《抽样检测情况汇总表》、《检验费结算明细表》以及样品处置情况报告等材料,在甲方认可检验结果并无异议后支付该季度检验费总价的85%(扣除预付款),余款至服务期限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3.合同款凭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单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向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支付。16履约保证金无17履约保证金退还无18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从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清单查询目录或环保清单查询目录中可查询到。2、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9信用记录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告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0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说明本项目执行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说明。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填报企业规模类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特别说明:1.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根据财库〔2020〕46 号及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投标报价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根据财库〔2020〕46 号及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说明文件。4.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21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支撑”栏目进行查询,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22不良行为、信用信息查询平台 信用信息查询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凡超出以下途径的查询结果在投标文件评审时一律不作为无效标依据:1.义乌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2.浙江政府采购网3.信用中国4.中国政府采购网 23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按严重失信行为上报信用办记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4.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5.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24其他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注: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1.1.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它类似的服务。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6甲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甲方。2.7乙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2.9“★”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条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保证4.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5.招标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5.2采购代理服务费5.2.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总金额的1.5%收取。计算示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收款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开户银行:义乌农商银行江东支行账号:2010001846918375.2.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可用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现金等付款方式。5.2.3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6.现场勘察6.1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投标人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6.3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6.4现场踏勘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己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7.联合体投标7.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7.2联合体成员各方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3联合体各成员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7.4联合体牵头人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5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封面、外包封、投标文件中的签署和盖章页(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要求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均由牵头人盖章、签字。7.6联合体单位根据评标办法提交的资信及业绩材料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各方责任和各方承担工作内容来判定是否得分。7.7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出资义务承担方及拟承担工作等。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将由牵头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沟通事宜,牵头人与采购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将对整个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7.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8.转包与分包标一、标二均不允许转包;标一、标二允许分包。1.2.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9.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9.2除9.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3上述所列9.1及9.2条内容均以书面文件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采购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9.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10.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补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补充或修改,采购人都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出,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该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10.3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采购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10.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5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答复或电话通知一律无效。注:若本条所述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没有向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而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则以该网发出的为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一经该网发出,即视为投标人已经收到。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充分关注该网上发布的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书面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3.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2.对投标文件的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12.2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及商务要求须逐条逐项作出实质性回答。12.3在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描述中,投标人应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无效标。12.4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以下所列内容和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13.2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为除报价响应文件外的所有内容,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加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3.3资格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逾期的无效)(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联合体协议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须提供)(3)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复印件及符合本标的产品检验能力证明,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覆盖所投标段的所有产品检验项目(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相关页扫描件,同时在佐证资料中将相应项目、依据标准及检测方法做好明显标注。全部附表所对应的证书应为同一机构同一证书编号),如需委托其他检测机构配合检验的,需提供被委托方的资质能力。(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13.4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逾期的无效)(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投标人情况介绍;(3)由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说明书及法定代表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署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人资格说明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如涉及分包的,提供分包方案)(5)售后服务承诺;(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表;(7)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仪器、设备表;(8)根据招标文件项目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9)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13.5报价响应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1)投标函;(2)报价一览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符合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本项材料。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填报企业规模类型。投标人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监狱企业声明函、说明资料(格式见附件);(6)其他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资料。14.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说明资料14.1投标人应提交说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说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15.报价要求15.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本次招标针对各包产品技术服务进行采购,涉及费用包括抽样技术服务费、检验技术服务费,抽样技术服务费包括抽样人员差旅费、样品的购置费、销毁样品的处置费、抽查文书和样品(含检毕样品)邮递费;检验技术服务费为样品检验费,还包括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专用工具、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上述全部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预算中,费用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预算金额。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综合单价不予调整。1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5.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15.4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15.5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5.6须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15.7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考虑。16.投标文件格式16.1投标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13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2招标文件中有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地说明其能力。17.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7.1投标人应根据电子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其中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17.2由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评审小组作出的对投标人的误判,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7.3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都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投标保证金:无。19.履约保证金:无。20.投标有效期20.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20.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地点和截止时间21.1投标人应于2025年5月28日09:30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21.2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政采云平台”将不接收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5年5月28日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5月28日10: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2025年5月28日09:30时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zb@zccpa.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当日09:30-10:30期间进行解密),投标人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zb@zccpa.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2025年5月28日09:30时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重新补充、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3.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1.5.五、其它2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1.6.一、招标需求1.项目基本情况标项内容预算金额(万元)1标段一、农用地膜、羽毛球拍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52标段二、电线、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02.检测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服务要求1.制定方案:中标单位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交具体方案。方案应当包括抽检的产品品种、样品数量、抽样程序、检验标准、检验项目、判定规则(有浙江省产品质量评价规则的按评价规则判定)、检验结果通知、复检安排、费用预算等项目,保证项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接收抽样委托:方案确定后,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抽样时间。中标单位在接到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相关文件或委托书后,组织安排好抽样相关人员及车辆,做好抽样工作。3.实施采样:抽样工作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样品抽样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4.检测要求:由中标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对样品进行检验,中标单位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检验任务转包、分包给其它检验机构,或修改检测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检验资格。(1)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独立的、固定的实验场地;(2)投标人应具有符合检测要求的仪器设备,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充足、能满足大批量样品的检测周期需要;(3)投标人应能够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或自动设备对检测数据、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处理、分析、记录、报告或存贮;(4)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独立的、固定的具有仓储条件的场地。5.质量管理要求: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等相关规定,加强对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采购人将通过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考核,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向检验机构资质管理部门通报。6.样品处置:项目整体实施结束后,由中标单位负责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及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应管理要求及采购人相关要求保存、处置样品。7.档案留存:所有监督抽查相关资料(含书式、影像等)必须至少保存二年。《二》、检测期限中标单位应在样品抽取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所检项目是否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结论的检测报告《三》、结果报送。中标单位应当根据总局和省局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及时将检验结论书面告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并同时告知依法享有的权利。《四》、数据报送中标单位应在完成检验工作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质量分析报告等,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将抽样检验相关数据录入采购人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五》、应急要求中标单位应当有专门针对突发事件且符合采购方需求的应急预案,有能应对突发事件的专业人员及专业设备。1.7.二、工作内容标段一、农用地膜、羽毛球拍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一、监督抽查主要任务(一)依法查验被抽检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者主体资格。(二)依法查阅、复制被抽检人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相关资料。(三)从被抽检人销售柜台、门店、商场等待销商品中现场随机抽取所需样品,依法开展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和检验报告,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二、项目进度: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监督抽查任务。三、抽样地点、数量义乌市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四、抽样规则(一)抽样方法抽样人员在事先不通知生产企业、经销单位的情况下,在生产企业、经销单位存放合格待销产(商)品的场所(企业生产车间、仓库、销售柜台、卖场、商场等),从同一地点、同一类别、同一货号的样本中随机抽取,抽取的样品必须经受检单位确认,样品一经抽取,应立即封样,且不允许调换。(2)抽查产品范围和依据序号商品名称执行标准检验项目抽样数量计划批次1农用地膜GB 13735-2017 厚度、厚度偏差、拉伸负荷(纵、横向)、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检样:1卷备样:1卷102絮用纤维制品GB 18383-2007填充物原料要求(原料要求、短纤维含量、含杂率)检:1件备:1件203儿童鞋儿童旅游鞋QB/T 4331-2021、GB 30585-2014帮底剥离强度或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外底耐磨性能、外底硬度、物理机械安全性能、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富马酸二甲酯、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婴幼儿鞋)、邻苯二甲酸酯检:2双备:1双20儿童皮鞋QB/T 2880—2016、GB 30585-2014耐磨性能、剥离强度、外底硬度、鞋帮拉出强度、勾心纵向刚度、勾心硬度、勾心长度、勾心弯曲性能、物理机械安全性能、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富马酸二甲酯、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婴幼儿鞋)、邻苯二甲酸酯检:2双备:1双儿童皮凉鞋QB/T 4546-2021、GB 30585-2014耐磨性能、帮底剥离强度、外底硬度、帮带拉出强度(或帮带拔出力)、勾心纵向刚度、勾心硬度、勾心长度、勾心弯曲性能、物理机械安全性能、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富马酸二甲酯、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婴幼儿鞋)、邻苯二甲酸酯检:2双备:1双4电玩具GB19865-2005 GB6675.1-2014 GB/T 22048-2022 标识和说明,输入功率,发热和非正常工作、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耐潮湿,室温下的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软线和电线的保护,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耐热和耐燃,特定元素的迁移最大限量、限定增塑剂限量检:2件备:2件505羽毛球拍GB/T 32608-2016歪度、翘度、拍弦抗拉力、拍弦延伸率、抗扭强度、金属材料类耐腐蚀性检:3支备:3支20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18号令);(2)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3)在实际抽样中:A、产品采用企业标准必须让企业在7天内提供企业标准;B、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三)其他所抽样检验样品(需购买)、备用样品均应采用防拆措施进行封样,并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抽样章)的封条,抽样人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被抽样销售代表在封条上签字(盖章)确认,并注明抽样日期。检测样品应由抽样机构带回送达检验机构确认检验,备样可存放于当地市监部门或封存于被抽检单位处。如备样封存于被抽检单位处,被抽检单位有妥善保存备样的义务,备样若有损坏遗失等造成不能进行复检的情况,视同被抽检单位放弃复检的权利。五、判定原则(一)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各商品相关的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及上述未提及但现行有效的其它相关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对所定的抽查检验项目进行综合判定,并作出结果认定。(二)结论判定:1.当检验结论判定为“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时,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为:依据《××××评价规则》要求或“×××相应产品标准”要求,对所抽样品的××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符合要求或其中×个×类不合格。检验结论: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2.当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时,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为:依据《××××评价规则》要求或“xxx相应产品标准”要求,对所抽样品的××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评价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3.当检验结论判定为“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时,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为:依据《××××评价规则(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项目检验结果符合××企业标准号《标准名称》要求,但不符合××标准(列出标准号)要求。检验结论:符合××标准号《企业标准名称》要求,不符合××标准号《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4.如无相应的评价规则,则依据“相应产品标准”进行判定。5.样品处置及保存期限。检验样品由中标单位带回,在运输、存储过程中以尽量保障样品拆封前的签封状态且运输途中应防止污损,不得受潮、雨淋和曝晒。备份样品经承检单位人员、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和销售者三方认可后封存,销售者不得私自拆封、调换、毁损代为保管的备份样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后继续保存三个月。标段二、电线、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一、监督抽查主要任务(一)依法查验被抽检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者主体资格。(二)依法查阅、复制被抽检人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相关资料。(三)从被抽检人销售柜台、门店、商场等待销商品中现场随机抽取所需样品,依法开展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和检验报告,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二、项目进度: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监督抽查任务。三、抽样地点、数量义乌市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四、抽样规则(一)抽样方法抽样人员在事先不通知生产企业、经销单位的情况下,在生产企业、经销单位存放合格待销产(商)品的场所(企业生产车间、仓库、销售柜台、卖场、商场等),从同一地点、同一类别、同一货号的样本中随机抽取,抽取的样品必须经受检单位确认,样品一经抽取,应立即封样,且不允许调换。(2)抽查产品范围和依据序号商品名称执行标准检验项目抽样数量计划批次1电线电缆GB/T 5023.1-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5023.2-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2部分:试验方法GB/T 5023.3-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GB/T 5023.4-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4部分: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GB/T 5023.5-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GB/T 5023.6-200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6部分:电梯电缆和挠性连接用电缆GB/T 5023.7-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7部分:2芯或多芯屏蔽软电缆JB/T 8734.1-201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1部分:一般要求JB/T 8734.2-201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2部分:固定布线用电缆电线JB/T 8734.3-201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和软电缆JB/T 8734.4-201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4部分:安装用电线JB/T 8734.5-201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5部分:屏蔽电线JB/T 8734.6-201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6部分:电梯电缆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标志、结构检查、导体电阻、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平均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平均外径(或外形尺寸)、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曲挠试验一整段(或一卷)不少于60米(含备样30米)302电动自行车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检验项目:铭牌、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号牌安装位置、产品合格证、标识与警示语、车速限值、尺寸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反射器(仅测后反射器)、照明(仅测后灯)、短路保护、制动断电功能、过流保护功能、互认协同充电、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蓄电池防篡改(仅测b.c.d条款)、产品说明书、输出接口安全性(仅测5.5.6~5.5.8条款)整车2辆 (包括说明书、合格证、蓄电池(检样蓄电池需买样,备样可不配)、充电器和说明书明示的所有配件)。其中1辆为检验样品,另1辆作为备用样品。303电动自行车头盔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结构(结构组成、壳体反光材料总面积、佩戴装置)、质量、视野、护目镜(可见光透过率、耐磨性)、固定装置稳定性、吸收碰撞能量(低温)检样1个,备样1个104食品用洗涤剂GB14930.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GB/T 9985-2022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总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1,4-二噁烷、甲醇、甲醛、菌落总数、大肠杆菌、总有效物含量检样2瓶,备样1瓶。(独立包装且大于200ml)105油品GB 19147-2016 车用柴油 GB 17930-2016 车用汽油柴油:硫含量、多环芳烃含量、总污染物含量、闪点(闭口)、十六烷指数、十六烷值、馏程、密度、脂肪酸甲酯汽油: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馏程、硫含量、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抽样共4升/2罐,含备样2升/1罐206汽车用机油GB 11121-2006 汽油机油GB 11122-2006 柴油机油低温动力黏度、边界泵送温度、低温泵送黏度、运动黏度(100℃)、高温高剪切黏度、黏度指数、倾点、水分、泡沫性、蒸发损失、机械杂质、闪点(开口)、磷不小于4L的独立包装作为检样不小于4L的独立包装作为备样107燃气灶具 GB 16410-2020 家用燃气灶具GB 30720-2014 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气密性、热负荷、燃烧工况(离焰、熄火、回火、燃烧噪声、干烟气中CO浓度(室内型))、温升、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结构的一般要求(燃气导管、燃烧器的熄火保护装置)2台(含备样1台)308减压阀GB 35844-2018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构[一般要求、调压器的接头组件、压力或流量安全装置(仅检附录C.3.2)]、气密性、调压静特性、耐冲击性、连接接头机械强度、材料检样3件,备样3件109电蚊拍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76—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灭虫器的特殊要求》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瞬态过电压、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 19.11.4 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 22.46 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检样1个,备样1个2010消防相关产品室内消火栓GB 3445-2018《室内消火栓》外观质量、标志、消防接口、密封性能、水压强度2只(含备样1只)30手提式干粉灭火器GB 4351-2023《手提式灭火器》充装要求(充装误差)、20℃时喷射性能、瓶体爆破性能、瓶体材料与最小壁厚(壁厚测量)、阀门外观和结构尺寸、干粉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8具(含备样4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2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10:试验前检查、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重复转换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耐压试验GB 17945-2024:重复转换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接地电阻试验4台(含备样2台)消防水带GB 6246-2011《消防水带》外观质量、内径、长度、设计工作压力、试验压力及最小爆破压力、附着强度。2根(含备样1根)消防水枪GB 8181-2005《消防水枪》表面质量、标志、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4支(含备样2支)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18号令);(2)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3)在实际抽样中:A、产品采用企业标准必须让企业在7天内提供企业标准;B、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三)其他所抽样检验样品(需购买)、备用样品均应采用防拆措施进行封样,并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抽样章)的封条,抽样人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被抽样销售代表在封条上签字(盖章)确认,并注明抽样日期。检测样品应由抽样机构带回送达检验机构确认检验,备样可存放于当地市监部门或封存于被抽检单位处。如备样封存于被抽检单位处,被抽检单位有妥善保存备样的义务,备样若有损坏遗失等造成不能进行复检的情况,视同被抽检单位放弃复检的权利。五、判定原则(一)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各商品相关的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及上述未提及但现行有效的其它相关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对所定的抽查检验项目进行综合判定,并作出结果认定。(二)结论判定:1.当检验结论判定为“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时,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为:依据《××××评价规则》要求或“×××相应产品标准”要求,对所抽样品的××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符合要求或其中×个×类不合格。检验结论: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2.当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时,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为:依据《××××评价规则》要求或“xxx相应产品标准”要求,对所抽样品的××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评价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3.当检验结论判定为“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时,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为:依据《××××评价规则(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项目检验结果符合××企业标准号《标准名称》要求,但不符合××标准(列出标准号)要求。检验结论:符合××标准号《企业标准名称》要求,不符合××标准号《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4.如无相应的评价规则,则依据“相应产品标准”进行判定。5.样品处置及保存期限。检验样品由中标单位带回,在运输、存储过程中以尽量保障样品拆封前的签封状态且运输途中应防止污损,不得受潮、雨淋和曝晒。备份样品经承检单位人员、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和销售者三方认可后封存,销售者不得私自拆封、调换、毁损代为保管的备份样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后继续保存三个月。第2章其他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技术服务方案应具备全部覆盖所投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且检验能力稳定可靠。对于不具有检测能力的产品,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对该产品的检测工作进行分包。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提供详细的分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实施分包的范围、作为分包人的检测机构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证明材料等。投标人应确保分包人在中标后能够以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标准实施项目,并对分包人的服务质量负有全部责任。未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分包方案,在中标后不得实施。分包人不得转包、二次分包。如发现中标人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对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分包最多分包2家,在分包方案中具有2家以上分包人的投标无效。四、项目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批次监督抽查任务,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履约验收采购人应按《义乌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义招管办【2008】32号)及《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02号)等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予以监督并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对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项目,还应通过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的验收。六、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1具体报价要求详见《投标须知》第14条,投标人应按招标项目的相关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1.2按国家规定由投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投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1.3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2.付款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七、其他1.投标人所投服务不得低于本项目的要求和档次。★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归采购人所有,不再返还给投标人。第3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第3章8.一、开标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评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2.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1小时内,由各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2.2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响应文件进行审查;2.3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4对技术响应文件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在“政采云”平台上予以公开;2.5评标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2.6在“政采云”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第3章9.二、评标3.评标小组3.1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4.评标原则4.1评标小组将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4.2先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后评报价响应文件。4.3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4.4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4.5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小组集体讨论决定。5.评标过程的保密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3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全部情况。5.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人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5.5评标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澄清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2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按评标小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小组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7.1开标后,采购人应将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小组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内容为:7.1.1是否出现第五章规定的内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不列入商务标详细评审。7.2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并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8.1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8.1.1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8.1.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8.1.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8.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8.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8.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8.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9.1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9.2在评审过程后,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9.3评标小组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9.3.1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9.3.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9.3.3若表决通过无效标决定,告知当事投标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无效标理由、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无效标和不同意无效标的评标小组成员均应当注明)。9.4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评标办法10.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见后)。第3章10.三、定标11.中标通知11.1采购人根据评标小组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直接委托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11.2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11.3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成交)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中标公告期结束前行贿犯罪记录(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情况。经查实,中标人有前述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1.4采购代理机构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11.5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12.质疑与投诉12.1采购人拒绝接受已获取招标文件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对评审结果的质疑。12.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上及时提出,评标小组应对异常情况制作相关记录。12.3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首先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联系电话:0579-83809111-8052。12.4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2.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2.6质疑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2.6.1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12.6.2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提出期限的事项;12.6.3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12.6.4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12.6.5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有关规定的质疑。12.7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12.8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自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不接受招标方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需按规定递交,具体要求须列明申诉理由,投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义乌市财政局(0579-89915066)。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2.8.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12.8.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12.8.3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12.8.4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12.8.5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12.8.6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12.8.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的投诉。13.合同签订13.1中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标期内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天内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而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将其按严重失信行为上报信用办记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3.4采购人变更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义乌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1.1逾期上传电子档投标文件至“政采云”的。1.2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未成功,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打开的。2.投标文件在资格审查或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核后按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2.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提交“授权委托书”的;或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或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2.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不符合要求或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或联合体各方经专家认定职责分工不明确的;2.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如资格说明、身份资料等;2.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或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6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文件的;2.7投标中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8对本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2.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0资格响应文件或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体现或包含商务报价的;2.11若发现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含中标后查实的);2.12评标小组认为技术或商务与招标文件偏离的部分过多,或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2.1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14未提交《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2.15评标小组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或说明,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澄清或说明的,或者拒绝签字的;2.16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者或未填报企业成本价者;2.17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最高限价);2.18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2.19评标小组一致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2.2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按无效标处理;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按无效标处理;2.2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2.24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2.25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或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4.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电子印章的;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4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6.评标过程中,非上述所罗列的情况,不得以无效标处理。第4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一、评审程序1.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资格审查通过单位;2.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有效单位;3.评标小组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有效的投标单位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计算出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技术得分;4.评标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5.评标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各报价响应文件有效的投标单位的商务得分和总得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小组以开标、评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分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两个部分进行分析、评议,先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后评报价响应文件。二、评审办法评标小组参照相同的程序用综合评分法对招标项目作出评标结论。评审内容如下:1.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满分8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1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0-2(客观分)2投标人内部作业规范与质量标准根据投标人的内部作业规范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 2分)0-2(主观分)根据投标人的质量标准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 2分)0-2(主观分)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对本项目方案内容编制的工作计划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 2分)0-35(主观分)技术方案设计中的技术难点分析(0分,0.5分,1分,1.5分, 2分)及解决办法的关键技术思路和要点(0分,0.5分,1分,1.5分, 2分)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本项目方案内容编制的进度方案(0分,0.5分,1分)和措施安排(0分,0.5分,1分,1.5分, 2分)进行评审。对本项目方案内容编制的抽检工作保障等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 2分)作业的重点、难点的分析(0分,0.5分,1分,1.5分, 2分)及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方案(0分,0.5分,1分,1.5分, 2分)等情况进行评审。技术支撑响应等方面保证检测质量可靠性方案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 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相关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产品质量突发性、应急性等事件,设置应对措施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 2分)抽样安排(0分,0.5分,1分,1.5分, 2分)、样品物流安排(0分,0.5分,1分,1.5分, 2分)、检验工作安排(0分,0.5分,1分,1.5分, 2分)、检验结果报送(0分,0.5分,1分,1.5分, 2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式方法是否严密、合理等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 2分)提供相应的质量安全措施(0分,0.5分,1分,1.5分, 2分)、监督抽查方案(0分,0.5分,1分,1.5分, 2分)、质量控制措施(0分,0.5分,1分,1.5分, 2分)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4管理制度与抽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的样品处置制度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 2分)0-10(主观分)根据投标人的建有实施抽检分离的相关制度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 2分)根据投标人的完成抽样任务的及时性方案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 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考核制度(0分,0.5分,1分,1.5分, 2分)、员工培训计划(0分,0.5分,1分,1.5分, 2分)等是否完整,可行,可操作进行评审。5人员配置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拟派本项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18分。以上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中任何一个连续3个月的在本单位任职的个人社保缴费清单、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退休返聘人员不得分。(如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持证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清单)0-21(客观分)6检测设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抽检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0分,0.5分,1分,1.5分, 2分)、运输设备或设施(0分,0.5分,1分,1.5分, 2分)、抽样过程记录设备(0分,0.5分,1分,1.5分, 2分)配备情况进行评审; (提供相关仪器设备、车辆的有效依据文件等资料)。0-6(主观分)7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情况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 2分)0-2(主观分)评标小组根据上述评分细目和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审核情况,自行判定,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得分:最终得分为评标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四舍五入)。2.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满分20分2.1甄别异常报价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小组认定为异常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评审:2.1.1报价高于最高限价;2.1.2评标小组一致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佐证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商务报价分计算方法如下: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以所有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响应文件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小微企业评审价格=小微企业投标报价×(1-20%)注: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价格扣除按前附表“小微企业有关规定”要求认定。2.对于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投标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价格扣除按前附表“小微企业有关规定”要求认定。3.对于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价格扣除按前附表“小微企业有关规定”要求认定。3.计算总得分总得分=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得分+报价响应文件得分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四舍五入)。三、定标办法1.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分也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采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程序随机确定排列顺序)。评标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经评标小组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2.本项目允许投标单位中两个标段,标一的中标单位可以进入标二的评审。3.采购人直接授权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4.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重新组织招标。四、评标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乙方:1、乙双方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项目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本合同(□是□否)为可融资合同。一、合同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询标承诺、询疑答复、投标响应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包括抽样技术服务费、检验技术服务费,抽样技术服务费包括抽样人员差旅费、样品的购置费、销毁样品的处置费、抽查文书和样品(含检毕样品)邮递费;检验技术服务费为样品检验费,还包括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专用工具、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上述全部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预算中,费用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预算金额。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综合单价不予调整。由乙方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服务期限计划批次单价(元)总价(元)合计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整三、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转包或分包标一、标二均不允许转包;标一、标二均允许分包。五、服务期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批次监督抽查任务。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六、合同款支付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2.余款每季度结算一次,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向甲方直接结算;检验费按实际检验批次和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支付,乙方完成检验任务后需向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检验报告》、《抽样检测情况分析报告》、《抽样检测情况汇总表》、《检验费结算明细表》以及样品处置情况报告等材料,在甲方认可检验结果并无异议后支付该季度检验费总价的85%(扣除预付款),余款至服务期限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3.合同款凭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单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向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支付。七、履约验收1.甲方应按《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与验收管理办法》(义招管办【2008】32号)及《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02号)等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予以监督并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对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项目,还应通过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的验收。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因本身的问题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①重新处理: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②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③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部分的直接费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原因不能按期服务的,乙方应按合同款总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未派驻相关人员进行服务的,每发现一次处以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十一、其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说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_____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本合同项目所在地为义乌市,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如果乙方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履约时应以有利于甲方的条款执行。如果不一致条款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形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一份,义乌市财政局一份,均具同等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部分格式: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须提供)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格式: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3.法定代表人说明书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须提供)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表格式7.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格式8.投标承诺书格式9.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三、报价响应文件部分格式: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投标函格式3.报价一览表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5.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格式6.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封面格式项目投标文件(采购编号)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响应文件或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或报价响应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一切组织、协调工作,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其他:。7.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9.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备注:联合体投标时需签订本协议,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关于贵方年月日第(采购编号)招标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名称)的设备和服务,并说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正确和真实的。1.由(签发单位)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该声明函后)。2.由(签发人)签发的投标人情况介绍。3.其他资格、资质文件:、、、、、(空格处填写资格证书名称、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该声明函后)。4.本签字人确认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名称(盖章):签字(或盖章):地址:职务:传真:电话:邮编:签署日期:法定代表人说明书(格式)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为项目的投标、开标等事宜,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项目名称:日期:致:(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本人(授权人姓名)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特授权本单位的(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就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说明书和身份资料即可。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名称)的(姓名)为联合体双方全权代表,以(联合体名称:牵头单位全称加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代表在开标、评标、询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特此声明。被授权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表(格式)投标人(公章):姓名性别职称从事岗位联系电话从事工作时间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2.有资格、职称人员须附相关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格式)投标人(公章):序号仪器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备注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服务承诺书(格式)1.投标人须对服务期限、质量、人员等招标文件中要求做出承诺的内容做出相应承诺;本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作。投标人(公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1.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图纸、招标补充(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对其全部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对这些内容表示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接受其全部内容及要求,承诺本单位的投标文件已经完全响应并符合其全部条件和要求,愿意参加投标并愿意成交;2.自愿接受义乌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的管理,并严格遵守财政局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和纪律。3.我单位承诺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积极主动配合财政局的调查。及时、如实、全面地回答财政局提出的问题,并在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确认的,则视为我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认可调查笔录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最终的调查结果无任何异议,且自愿放弃一切救济途径。5.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单位(本人)名义承接业务。6.不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7.在备案、招标、投标、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开标、评标、询标、成交、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等招投标预备和进行的全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9.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10.我方相信贵方的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成交还是落标,我方将接受这一结果。11.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2.不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不恶意过高报价,不扰乱招投标的正常秩序。13.严格遵守开标会议纪律,不在开标会场吵闹、滋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14.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异议和投诉,不越级投诉,不无理投诉。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说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或未遵守上述约定的,经查实后,愿意放弃投标及成交资格,采购人可据此将我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接受财政局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函(格式)(标)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招标、投标等有关活动,为此提交下述文件: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2.报价响应文件;3.其他: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企业成本价为元)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___90_个日历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按严重失信行为上报信用办并记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东西,一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职务: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报价一览表(格式)(标)投标人名称(公章):采购编号:序号名称计划批次单价总价 备注12345合 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非中小企业不用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2.新公司无上一年度数据的,在声明函中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的数据可不填写,对企业类型以及是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进行声明,否则声明函无效。3.投标人须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类型、行业,填写错误或者未填写的,声明函无效。4.投标人在填写该声明函前,可先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查本企业是否满足本项目所属行业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页面查询。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4章1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第4章2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第4章3第4章4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4章5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第4章6注:1.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说明文件。2.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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