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监理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招标公告(萍乡市中医院2025)



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监理

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已经由萍发改审字[2024]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府专项债等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招标人为:萍乡市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区楚萍西路。
2.2.计划工期:45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改造总建筑面积约9683.66平方米,其中:A栋2834.92平方米、B楼4716.02、体检中心 950.02平方米、中医膳食食堂394.23平方米、普通食堂 394.23平方米;老年人活动配套用房394.23平方米;新增床位203张;室外场地配套增设自道,补充室外老年人活动场地及相应破坏的道路、绿化的修复等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施工监理工作。
2.4.招标金额:40万元
2.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手续;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精神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你方于2025年05月08 日至2025年05月14日到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13.194.190.220:9000/)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下午14时 00分,地点为:萍乡市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限额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变更、答疑等将在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13.194.190.220:9000/)发布。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3天内通过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作出答复。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作出答复。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7.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携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
8.联系方式
监管机构: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99-6325310
招标人:萍乡市中医院
联系电话:13979970426
联系地址:萍乡市楚萍西路10号
代理机构:江西鑫文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55511016
联系地址: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横板小区观泉南路公寓街2楼201室
2025年05月07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已经由萍发改审字[2024]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府专项债等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招标人为:萍乡市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区楚萍西路。2.2.计划工期:455日历天。2.3.招标范围:改造总建筑面积约9683.66平方米,其中:A栋2834.92平方米、B楼4716.02、体检中心950.02平方米、中医膳食食堂394.23平方米、普通食堂394.23平方米;老年人活动配套用房394.23平方米;新增床位203张;室外场地配套增设自道,补充室外老年人活动场地及相应破坏的道路、绿化的修复等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施工监理工作。2.4.招标金额:40万元2.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手续;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精神办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你方于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4日到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13.194.190.220:9000/)领取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萍乡市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限额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变更、答疑等将在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13.194.190.220:9000/)发布。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3天内通过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作出答复。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作出答复。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携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8.联系方式监管机构: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99-6325310招标人:萍乡市中医院联系电话:13979970426联系地址:萍乡市楚萍西路10号代理机构:江西鑫文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55511016联系地址: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横板小区观泉南路公寓街2楼201室2025年05月07日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已经由萍发改审字[2024]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府专项债等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招标人为:萍乡市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区楚萍西路。2.2.计划工期:455日历天。2.3.招标范围:改造总建筑面积约9683.66平方米,其中:A栋2834.92平方米、B楼4716.02、体检中心950.02平方米、中医膳食食堂394.23平方米、普通食堂394.23平方米;老年人活动配套用房394.23平方米;新增床位203张;室外场地配套增设自道,补充室外老年人活动场地及相应破坏的道路、绿化的修复等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施工监理工作。2.4.招标金额:40万元2.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手续;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精神办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你方于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4日到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13.194.190.220:9000/)领取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萍乡市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限额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变更、答疑等将在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13.194.190.220:9000/)发布。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3天内通过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作出答复。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作出答复。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携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8.联系方式监管机构: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99-6325310招标人:萍乡市中医院联系电话:13979970426联系地址:萍乡市楚萍西路10号代理机构:江西鑫文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55511016联系地址: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横板小区观泉南路公寓街2楼201室2025年05月07日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已经由萍发改审字[2024]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府专项债等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招标人为:萍乡市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区楚萍西路。2.2.计划工期:455日历天。2.3.招标范围:改造总建筑面积约9683.66平方米,其中:A栋2834.92平方米、B楼4716.02、体检中心950.02平方米、中医膳食食堂394.23平方米、普通食堂394.23平方米;老年人活动配套用房394.23平方米;新增床位203张;室外场地配套增设自道,补充室外老年人活动场地及相应破坏的道路、绿化的修复等萍乡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施工监理工作。2.4.招标金额:40万元2.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手续;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精神办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你方于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4日到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13.194.190.220:9000/)领取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萍乡市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限额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变更、答疑等将在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13.194.190.220:9000/)发布。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3天内通过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作出答复。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作出答复。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携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8.联系方式监管机构: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99-6325310招标人:萍乡市中医院联系电话:13979970426联系地址:萍乡市楚萍西路10号代理机构:江西鑫文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55511016联系地址: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横板小区观泉南路公寓街2楼201室2025年05月0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监理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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