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维保服务 净化维保招标公告(南京鼓楼医院2025)
项目概况 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手术室等区域净化维保服务 JSZC-320100-SMDG-G2025-005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3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SMDG-G2025-0053
项目名称: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手术室等区域净化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27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0.00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手术室等区域净化维保
(1)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4楼麻醉手术室净化维护保养范围包括:
四层手术部26间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手术室面积约1650平方,洁净辅助用房4400平方,办公区域1500平方,设备层3500平方);
(2)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其他净化区域设备净化及维护保养范围包括:
14A层流病房,门急诊手术室,ICU病区,妇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静脉配置中心,DSA中心,急诊手术室,检验科负压实验室;
(3)南京鼓楼医院发热门诊手术室设备:
(4)本项目内容包括上述范围的洁净与空调系统(含自控)、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弱电系统、装饰装修系统(含自动门、情报面板等)、医用气体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5)所有单件单价500元及以下维修配件由供应商提供。(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RMB279万/三年(RMB93万元/年)
最高限价:RMB240万/三年(RMB80万元/年)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即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4年11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扫描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注册登记成功后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线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本项目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3、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3.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本项目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
5、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受理台1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25- 83668701或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一楼)办理,联系电话:025-68505941)
6、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府采购文件
7、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鼓楼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21号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25-83106666-66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联系人:朱志云
联系电话:025-84531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志云
电话:025-84531057
JSZC-320100-SMDG-G2025-0053采购文件.doc
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手术室等区域净化维保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SZC-320100-SMDG-G2025-0053采购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Y第一章投标邀请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受南京鼓楼医院委托,就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手术室等区域净化维保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需求项目编号:JSZC-320100-SMDG-G2025-0053项目名称: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手术室等区域净化维保服务期:3年采购预算:RMB279万/三年(RMB93万元/年)最高限价:RMB240万/三年(RMB80万元/年)采购需求:(1)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4楼麻醉手术室净化维护保养范围包括:四层手术部26间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手术室面积约1650平方,洁净辅助用房4400平方,办公区域1500平方,设备层3500平方);(2)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其他净化区域设备净化及维护保养范围包括:14A层流病房,门急诊手术室,ICU病区,妇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静脉配置中心,DSA中心,急诊手术室,检验科负压实验室;(3)南京鼓楼医院发热门诊手术室设备:(4)本项目内容包括上述范围的洁净与空调系统(含自控)、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弱电系统、装饰装修系统(含自动门、情报面板等)、医用气体系统、给排水系统等。(5)所有单件单价500元及以下维修配件由供应商提供。(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合同履行期限:3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即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4年11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扫描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2.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说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适用信用承诺的供应商,对于2.1.2至2.1.6款证明材料可使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3.1.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3.3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注册登记成功后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9: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5月30日9: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4、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受理台1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25-83668701或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一楼)办理,联系电话:025-68505941)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府采购文件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鼓楼医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321号联系人:鲁老师联系方式:025-83106666-667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9F联系人:朱志云联系电话:025-845310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志云电话:025-84531057邮箱:zhuzhiyun@sumec.com.c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主要内容1采购人:南京鼓楼医院 联系人:鲁老师电话:025-83106666-66762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3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联 系 人:朱志云 联系电话:025-84531057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9F3项目名称: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手术室等区域净化维保 项目编号:JSZC-320100-SMDG-G2025-005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7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5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8投标报价:所有投标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报价为到项目现场的全部费用。9现场勘查要求: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0投标报价中的投标价不得超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本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为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人为南京鼓楼医院;投标人(亦称供应商)系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和服务”指本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和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线上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3.2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2.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注: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以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为准,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以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为准。)⑤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1如本次采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供应商应选投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不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如需优先采购,则按照评分标准或采购需求约定执行。(提供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3.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3.3.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3.3.4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3.5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4进口产品政策3.4.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3.4.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4.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5绿色采购3.5.1中标/成交供应商对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执行;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有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3.5.2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按照《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等文件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绿化利用率,倡导城市绿化低碳环保理念、因地制宜促进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3.5.3采购产品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采购产品中涉及通用类货物、家具的,供应商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采购人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3.5.4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文件)。采购人可以对《需求标准》中的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需求标准》以外的指标。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上述产品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3.5.5落实政府采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文)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文件标准。3.6创新产品采购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首台套等《目录》内的创新产品。创新产品自进入《目录》起2年内视同具备相应销售业绩。3.7网络产品、市场准入类产品采购3.7.1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要求,所投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3.7.2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的条款。3.8脱贫攻坚支持政策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3.9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履约保证金,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详见通知内容。3.10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数字人民币政策在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和货款资金支付中,鼓励以数字人民币作为支付方式。注: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需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需求中已经分包的,以包为单位投标。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4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须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可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具体通知时间须按法律相关规定执行,如供应商须澄清的疑点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答复。7.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公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4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可能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7.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8.2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8.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4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8.5所有投标响应报价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联合体(根据采购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而定)9.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9.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9.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9.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并签电子公章):10.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0.2.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即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4年11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扫描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以上(2)-(5)款证明材料可使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10.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0.4.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0.5.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0.6.实施方案等10.7.评分标准中对应的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0.8.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9.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2)如是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格式见附件)(4)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如适用)上述10.1-10.5项必须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响应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时间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的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2.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12.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2.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3.1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4.投标截止日期14.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做无效投标处理。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5.投标文件的拒收15.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6.1投标文件的撤回16.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16.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6.2投标文件的修改16.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16.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6.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7.开标17.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17.2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17.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4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18.资格性审查:18.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8.2信用信息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18.3通过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评标19.1评标组织19.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且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19.3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9.3.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19.3.2所谓偏离是指投标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关键技术和商务要求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3.3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9.3.3.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19.3.3.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3.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说明,并规定回复时间。投标人说明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3.5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此采购项目应予以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如果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根据需要,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需要获得批准的除外)。供应商若不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19.4投标文件的澄清19.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如果供应商出现同类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给予供应商均等的澄清机会。19.4.2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投标人回复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9.4.3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其放弃该项权利。19.5比较与评价19.5.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无效投标文件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19.5.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5.3除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9.5.4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19.5.5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或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19.6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3)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13)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4)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5)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1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作出必要的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在评标期间,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情形的,比照19.3.5款执行。六、授标20.确定中标供应商2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20.2中标人确定后,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0.3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郑重保证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履行的,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20.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0.6若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则该供应商将失去中标资格。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1.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2.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2.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2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3.招标代理服务费23.1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23.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中标人按照本项目中标金额参照如下收费标准,各投标供应商应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中标金额(万元)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货物招标优惠后费率服务招标优惠后费率100以下1.5%0.6%1.5%0.6%100-5001.1%0.44%0.8%0.32%500-10000.8%0.32%0.45%0.18%1000-50000.5%0.2%0.25%0.1%5000-100000.25%0.1%0.1%0.04%10000-1000000.05%0.02%0.05%0.02%100000以上0.01%0.004%0.01%0.004%23.3服务费交纳账户: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账号:7321010182300013675开户银行:中信南京分行营业部七、质疑和投诉24.质疑24.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3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质疑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书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书的,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事项、质疑处理结果,供有关采购人、财政部门、行业协会查询。24.4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24.5投标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4.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商和其他有关投标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5.投诉质疑投标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第三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70%(权重)。(保留小数点后2位)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3、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综合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从低到高顺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1者,为中标单位。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办法: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三、评分标准:本次采购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30分2技术服务(35分)评委根据投标商提供的整体维护方案综合评分:1、方案基于手术室等区域净化专业标准(如GB 50333 - 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制定,明确各维护工作具体流程,规定使用专业工具型号及操作规范,对维护人员资质和技能要求清晰界定;充分考虑手术室实际使用情况;针对手术室对微生物、尘埃粒子、温湿度等严格要求,制定专属维护策略的得5分;2、方案基本符合相关规范,对主要系统维护原理有阐述,但不够深入,缺乏部分关键理论依据和数据;有维护流程,但不够细致;操作规范存在一些模糊地带;能考虑手术室日常使用,有一定应对措施,但不够全面;对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考虑不足;有针对手术室要求的维护措施,但不够精准,未充分结合医院手术室实际特点和需求的得3分;3、方案仅简单提及维护相关概念,缺乏专业规范依据和科学理论支撑;流程简略,无具体操作方法、工具及人员要求,难以指导实际工作;未充分考虑手术室实际使用场景,措施空洞,无法解决实际问题;未针对手术室特殊要求制定有效措施,泛泛而谈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手术室净化维保无关的得0分。5分评委根据投标商提供的日常保养和巡检方案综合评分:1、依据行业标准和手术室设备使用手册制定保养和巡检计划,有详细的保养和巡检指标体系。保养操作步骤精确到每一个动作;巡检路线图精确到手术室每个角落,每个巡检点检查项目、方法和记录表格都清晰明确。保养和巡检内容紧密围绕手术室正常运行需求,能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保养措施可有效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运行成本。针对手术室不同区域(洁净区、准洁净区等)特点制定差异化保养和巡检方案,对关键设备(高效过滤器、空调机组等)有专门维护要求的得5分;2、计划基本符合标准和设备手册要求,但保养周期和巡检频率设定依据不够充分,指标体系不够完善。有保养和巡检操作方法,但不够精确,巡检路线图和检查项目有一定说明,但不够详细。能满足手术室基本运行需求,对常见问题有一定预防和解决能力,但不够高效。有针对不同区域和关键设备的措施,但不够细化,未充分体现各区域和设备差异的得3分;3、计划缺乏明确标准和手册依据,保养周期和巡检频率设定随意,指标体系混乱。操作方法模糊,巡检路线和检查项目不明确,无法有效开展工作。难以满足手术室实际需求,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未针对手术室区域和设备特点制定有效方案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手术室净化维保日常工作无关的得0分。5分评委根据投标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综合评分:1、涵盖人员、设备、材料、环境等多方面质量控制要素。人员方面,有完善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岗位(维护工程师、巡检员等)制定专业培训课程,定期考核评估;设备方面,对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运行数据和维修历史;材料方面,从供应商选择、材料检验到存储使用都有严格标准;环境方面,对手术室周边环境监测和控制措施到位。各项措施符合手术室净化维保实际情况,有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材料检验方法和标准可操作,环境监测频率和控制阈值合理。针对手术室净化维保质量关键影响因素制定措施;针对设备频繁启停对运行稳定性影响,制定特殊维护策略的得5分;2、质量控制要素涵盖较全面,但部分要素管理不够深入。措施基本合理可行,但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不够明确,部分操作流程存在模糊之处。有针对关键因素措施,但不够精准有效,对一些潜在质量风险考虑不足的得3分;3、仅涉及少数质量控制要素,各要素管理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措施不合理,缺乏可操作性;未针对手术室净化维保关键质量因素制定有效措施的得1分;4、未提供措施,或措施与手术室净化维保质量保证无关的得0分。5分评委根据投标商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以及管理机制等方面)综合评分:1、组织架构清晰合理,明确划分管理层、技术层、操作层等部门职责和权限,各部门间协作流程规范,有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管理机制结合手术室净化维保行业特点和项目实际需求设计,引入先进项目管理理念。规章制度涵盖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条款详细具体,具有很强可操作性的得5分;2、组织架构基本清晰,部门职责有一定划分,但存在职责交叉或空白区域;管理机制有一定合理性,但未充分考虑行业和项目特点,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完善。规章制度覆盖主要管理方面,但部分内容不够规范详细,财务管理流程存在漏洞,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3、组织架构混乱,部门职责不清,缺乏有效沟通协调机制,管理机制落后,无法适应项目管理需求。规章制度不健全,仅存在少量基本制度,且内容简单笼统,缺乏实际指导意义,难以执行的得1分;4、未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或制度与手术室净化维保项目管理无关的得0分。5分评委根据投标商提供的服务重点难点分析和合理化建议综合评分:1、对手术室净化维保服务重点难点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分析过程结合医院手术室实际运行数据和行业案例,有详细数据支撑和案例分析。针对分析出的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建议,建议有具体实施步骤和资源需求,建议针对性强,充分结合医院手术室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的得5分;2、对重点难点有一定分析,但不够全面深入,分析缺乏详细数据和案例支撑,分析深度有限。建议具有一定科学性和可行性,但不够完善,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3、 对重点难点分析简单片面,缺乏系统性,仅提及一些表面问题,无数据和案例支持。建议缺乏科学依据,可行性低,没有具体实施计划的得1分;4、未提供分析和建议,或内容与手术室净化维保服务无关的得0分。5分评委根据投标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综合评分:1、考虑多种突发事件,针对每种事件制定科学预案,预案制定基于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支撑。应急措施符合手术室实际情况,责任分工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应急事件中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备用电源、净化耗材等),定期维护检查;应急流程可操作性强,经过模拟演练验证,确保在实际事件中能有效执行。针对手术室特殊性制定针对性措施,对手术室正在进行手术时发生突发事件,制定保障手术安全和患者生命健康的特殊措施的得5分;2、考虑主要突发事件,但种类不够全面,预案内容有一定科学性,但部分环节缺乏技术标准和规范支撑。责任分工和资源配置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模糊和不合理之处。应急流程经过初步制定,但未经过充分演练验证,可操作性有待提高。有针对手术室特点措施,但不够精准细化,未充分考虑手术过程中突发事件应对复杂性的得3分;3、仅考虑少数常见突发事件,预案内容简单,缺乏科学依据和技术规范支撑。责任分工不明确,资源配置不合理,应急流程无法实施。未针对手术室特殊性制定有效措施,应急措施通用性强的得1分;4、未提供应急措施,或措施与手术室净化维保突发事件应对无关的得0分。5分评委根据投标商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如管道疏通器、高压水枪、手持烘干机等)、设施及一些相关配件综合评分:1、提供详细设备设施清单,涵盖手术室净化维保所需设备类型,最完善的。与其他投标商提供设备设施数量对比,在同类设备中数量具有明显优势,且检测设备精度和功能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得5分; 2、设备设施清单包含主要设备,但存在部分辅助设备或配件缺失情况,但能满足手术室基本维保需求,检测设备和维修工具基本齐全的得3分;3、 设备设施清单存在较多缺项,关键设备数量不足,无法满足手术室正常维保和应急需求,整体设备设施配备水平较低的得1分;4、未提供设备设施清单,或提供设备设施与手术室净化维保项目无关的得0分。5分3服务团队人员(16分)项目经理:1、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得4分;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得2分。2、具有机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①需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②投标单位须承诺以上人员将服务于此次项目,否则不得分。8分拟派运维服务团队(项目经理除外):1、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保服务人员中具有电工证的,每提供一个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高得4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保服务人员中具有制冷专业证的,每提供一个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高得4分。注:①需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②投标单位须承诺以上人员将服务于此次项目作为现场维保人员,否则不得分。③同一人员不可重复得分。8分4安全管理能力投标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有得3分,无或不提供不得分。3分5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同类型净化维保服务(必须包含手术室净化维保)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合同中购销双方名称、公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为无效合同)。6分6制造厂商技术及配件支持1投标人提供承诺:如中标,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与医院同品牌的空气净化处理机组制造厂商(爱科空气处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2分。(内容涵盖对投标人的技术支持及配件供应支持,不提供不得分)2分制造厂商技术及配件支持2投标人提供承诺:如中标,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与医院同品牌的自动控制系统制造厂商(上海灵帅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2分。(内容涵盖对投标人的技术支持及配件供应支持,不提供不得分)2分制造厂商技术及配件支持3投标人提供承诺:如中标,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与医院同品牌的多功能情报面板制造厂商(广州市赛科自动化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2分。(内容涵盖对投标人的技术及配件支持,不提供不得分)2分制造厂商技术及配件支持4投标人提供承诺:如中标,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与医院同品牌的电动门制造厂商(北京欧宝通自动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2分。(内容涵盖对投标人的技术及配件支持,不提供不得分)2分制造厂商技术及配件支持5投标人提供承诺:如中标,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与医院同品牌的控制柜制造厂商(上海灵帅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2分。(内容涵盖对投标人的技术及配件支持,不提供不得分)2分★第四章采购需求1、维保范围(1)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4楼麻醉手术室净化维护保养范围包括:四层手术部26间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手术室面积约1650平方,洁净辅助用房4400平方,办公区域1500平方,设备层3500平方);(2)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其他净化区域设备净化及维护保养范围包括:14A层流病房,门急诊手术室,ICU病区,妇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静脉配置中心,DSA中心,急诊手术室,检验科负压实验室;(3)南京鼓楼医院发热门诊手术室设备;(4)本项目内容包括上述范围的洁净与空调系统(含自控)、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弱电系统、装饰装修系统(含自动门、情报面板等)、医用气体系统、给排水系统等。(5)所有单件单价500元及以下维修配件由供应商提供。二、招标范围和洁净区域要求(1)南扩楼4楼麻醉手术室共26间洁净层流手术室及相关辅助用房。其中百级9间,万级17间;洁净走道和辅助用房为十万级,包括术前准备室、苏醒室等;手术室的污物走道及其辅助用房为三十万级,包括污物打包、污洗室等。(2)南扩楼其他净化区域1、14A层流病房:南扩14A血液病房位于新大楼14层A区,总建筑面积1342平方米,净化面积约为910平方米,机房置于顶层屋面,共设8间百级、11间万级病房(含22张床)及相关功能辅房。百级无菌病房前洁净走廊及辅房净化等级为万级;万级无菌病房前洁净走廊及辅房净化等级为十万级;办公区域及探视走廊无净化要求。2、门诊手术室:南扩门诊手术室共设有7间手术室,净化等级三十万级。其中普通手术室(正压手术室)5间,面积为28㎡-49㎡不等;负压手术室1间,面积为35㎡;防辐射手术室一间,面积为33㎡;内部功能辅房还包括腔镜灭菌室、腔镜清洗室、纤维支气管镜室、洁净走廊、无菌室、恢复室、准备麻醉室、激光室、药品室等。3、ICUA:ICU大厅、单间及内部功能辅房设计为十万级净化级别,采用高效送风口送风,分别采用一套净化循环机组,新风自引。4、妇科手术室:南扩门诊妇科手术室共设有10间检查室,包含两间十万级检查室,八间三十万级检查室,以及B超室与相关辅房。其中普通检查室4间,面积为26㎡;大检查室2间,面积为32㎡;十万级手术室两间,面积分别为35㎡、43.5㎡;内部功能辅房还包括男女更衣室、无菌敷料间、仪器室、冲洗室、复苏室等。5、消毒供应室:消毒供应科整体建筑面积约为1400㎡,按净化级别要求分为两部分:1)无菌物品存放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净化级别十万级;2)辅料打包间、低温灭菌间净化级别三十万级。6、静脉配置中心:净化区域净化等级为万级,设置抗生素配置间一间,面积约为30㎡,及其辅助用房一套,包括一更、二更、洗衣间,面积约为12㎡;普通药物和PTN配置间一间,约32㎡,及其辅助用房一套,包括二更、一更、洗衣间,面积约为12.5㎡。7、DSA:DSA(心导管室)位于南扩B区四层,整体面积约1200㎡(含设备机房),其中包含5间手术室,4间机房,库房5间,1间仪器室。8、急诊手术室:位于南扩楼一层B区急诊区域,设置有二间Ⅳ级手术室及相关洁净辅助用房,净化区域面积约为120㎡,整体净化设计要求为三十万级。9、检验科负压实验室:位于南扩楼6楼检验科内,面积约20平方米。(3)南京鼓楼医院发热门诊手术室设备。三、主要维保内容(1)净化区域内的装饰维保(包含电动门、手动门、洗手池、传递窗等);(2)1、南扩楼4楼麻醉手术室和其他净化区域①净化空气机组共50台(其中4楼麻醉手术室30台;14A血液病房12台;ICU1台;门诊手术室1台;消毒供应室1台;DSA4台;急诊手术室1台)。②新风机组共13台(其中4楼麻醉手术室5台;14A血液病房2台;ICU4台;门诊手术室1台;妇科手术室1台)。③直冷式空调机组:静脉配置中心2台。④净化风机盘管共45台(其中门诊手术室12台;妇科手术室16台;DSA17台)等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不含冷热源)、自控系统的维护保养。2、发热门诊手术室净化空气机组:全新风空调箱1台;室外机(压缩机)2台、自控系统1套。(3)净化区域配电系统维护;(4)南扩楼4楼麻醉手术室和其他净化区域(不含发热门诊手术室)内医用气体终端箱、医用气体管道、阀门及设备(设备带、楼层控制箱、楼层报警等)日常巡视,紧急处理;(5)净化区域的洁净度、静压差、截面风速、换气次数等的定期自检检测;(6)手术间器具(包含埋入式情报控制面板、计时器、保温保冷柜、观片灯等)的维护保养;(7)无偿配合院方为保障空气净化系统正常运行所采取的必要维护保养工作;(8)初、中效过滤器材料更换及其他耗材更换维护(过滤器材料采购人提供)。四、净化维保项目服务具体要求1、日常维保工作要求驻点维保人数不得低于4人,项目经理1人,驻点人员提供24小时驻点服务,每天按要求对维保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巡检记录需要科室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管理部门允许,驻点人员不得离院或减少人数。日常接到故障报修电话,10分钟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处理,如无法立即处理应及时增派技术人员前来快速解决;当2小时内无法修复时,通知院方人员,说明故障原因、产生的后果、解决方案、维修进程等,同时维保单位必须增加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故障。每月对区域范围内各系统进行集中检查,发现损坏或存在问题要及时维修更换,保证设备及各系统正常运行并做好突发故障的处理及保养维修记录工作等,巡检维护情况由各使用科室护士长和我院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季度或年度维护保养时需增派技术人员进行集中检查维护。维保单位对所有操作均必须有详细的记录,院方对维保服务质量和态度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每季度根据考评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当季度维保费中体现,维保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2、质量要求维护管理:维修所用配件是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维护操作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保证科室正常使用。人员管理:维修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医院维护管理制度和院感要求。档案管理:维保及检测记录完整,档案按要求进行归档,并对监测报告进行归纳,维保方、医院各保留壹份。质量管理:维保单位每年对净化区域的洁净度、静压差、截面风速、换气次数、温湿度、噪音、照度等项目进行定期检测,检测数据需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每次检测数据由双方签字确认备案。需第三方检测的项目,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则检测费用由维保方支付,并进行整改,直至检测合格,若证实不合格原因为维保质量问题,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在维护保养期间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系统或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维保款项中扣除,维保单位出现不能保证及时完成维修工作,且不能及时改正,影响科室正常使用的,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3、材料配件要求本次招标包含所有单件单价500元及以下配件材料,配件质保至少一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制定出所需的备品备件计划,并将此配件计划纳入维保计划,提前储备,保证维修的及时性。配件清单详见附件。在维保合同期内,单件单价超过500元的备品备件均由招标人提供,所有更换的零配件需经院方管理人员认可确认。五、维保细则及考核1、维保细则(1)墙体、墙面、吊顶、地面:维保范围内墙体、墙面、吊顶和地面在非人为损伤前提下发生的损伤、脱落、变形、开裂均为维保范围内工作。维修后应达到平整、光滑、不起尘埃、无细菌滋生缝隙的效果,维修后房间内洁净度指标应达到规范检测标准;(2)强电:配电柜(箱)内损坏元器件的更换;配电柜(箱)出线及各洁净系统内的线管及导线的耐压及绝缘检查,老化管、线的更换;范围内的灯具、排风扇、开关、插座的检查及正常使用后损坏的更换均为维保范围内工作。维修后房间内照度指标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3)净化空调系统:a、机房:中央空调送回水管保温层的检查及损坏后十日内修补;水过滤器一年四次清洗滤芯;电磁(动)阀的检修及损坏后更换均为维保范围内工作。冷热源在维修后房间内的温度指标应达到相关标准;b、空气处理机组:机组外观的漏风检查、卫生清扫;机组内配件(风机、电机、风机皮带、风机电机减震、隔震橡胶垫的更换)的检查及损坏配件的更换;机组内壁及换热器一年清洗一次;电机绝缘半年检查一次;各系统微压差仪每年标定一次,遇有损坏应及时更换。维修后房间内洁净度、换气次数、细菌、风速、自净时间、最小新风量、噪音指标应达到检测标准;c、送、回、排风系统:防火调节阀启闭实验半年一次,遇有损坏时及时更换;调节风阀、逆止风阀、定风量阀检查并加注润滑剂,遇有损坏时及时更换;保温层的检查、清洁,遇有损坏时五日内修补;风管软接头检查,遇有破损立即更换;每周更换清洗手术室内回风滤网;每个月需更换空气处理机组的初效过滤器;每隔3个月需更换自取新风或全新风机组内的中效过滤器;每隔6个月需更换空气处理机组(新风引自新风机组)内的中效过滤器;每隔1个月药液清洗室内侧墙上和吊顶上的回风初效过滤器和排风中效过滤器;每隔6个月需更换室内侧墙上和吊顶上的回风初效过滤器和排风中效过滤器;每隔1年需更换新风机组内的亚高效过滤器;每年对各净化系统进行一次风量和风速的监测,监控高效过滤器的使用状况并记录,风量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时需更换高效;.特殊情况下,空调控制情报面板上有机组过滤器报警时,需在3天内更换对应的机组过滤器;每年清洗1次送风口天花网孔板。维修后房间内压差、噪音指标应达到相关检测标准(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免费无偿增加更换、清洗频次);d、加湿、降湿系统:电加湿绝缘检查每年两次,有损坏立即更换;换热站清吹或清洗一年二次;加湿器使用前通水、通电、供汽试运转每年检修二次;电加湿电极绝缘耐压检查每年两次,遇损坏立即更换;蒸汽管如有破损漏气需十日内更换。维修后房间内湿度指标应达到相关检测标准。(4)弱电控制部分:配电柜内变频器输出频率检查一年一次,遇故障立即修理,变频器损坏应立即更换;系统内传感器、DDC控制器、执行器运行检查一年二次,损坏立即更换;各洁净室风量、风速每月检测上报,不达标立即进行系统的重新调试直至检测数据合格;控制面板(含呼叫、背景音乐、电话、北京时间、麻醉、手术计时器)检查每年两次,遇有元器件损坏立即更换;(5)手术部其他附件:器械柜、药品柜、麻醉柜、看片灯、记录台、洗手槽检查一年二次,遇有损坏元件立即更换;洗手槽滤芯一年更换二次,洗手槽配件如遇损坏立即更换;手术室门灯使用情况每月检查,遇故障一周内修复;(6)感应电动门:轨道、皮带轮的调整、发现故障及时排除,遇元件损坏立即更换;每月书面呈报单月维保保养记录,内容包括电动门的运行状况、更换配件数量、品牌;(7)医用气体:每日巡查净化区域内气体终端、压力表、气体管道,如遇故障立即联系院方并配合处理,紧急情况需立即现场维修;(8)综合性能评定:各系统的洁净度、压差、噪音、温湿度、风速、风量(换气次数)等数据(除细菌外、细菌由院感科每月检测)进行每年一次综合性能评定并出具自检检测报告并上报,检测报告送达院感、总务、相关使用科室各一份。2、考核标准净化维保服务考核表序号标准内容规定分值评分内容考核得分(一)管理制度301对医院设备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5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得5分;主要检查:设备维护管理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3分;未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扣2分;未制定考核办法扣2分。2有月度、年度工作报告。5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3维保人员通讯设备配备齐全,24小时接听电话、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到达现场。3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4急救、手术中的设备抢修,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6符合6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1分。5一般故障,维修人员必须及时处理,24小时内解决。较复杂的故障检修在48小时内解决,超过72小时无法解决的及时汇报公司及总务科。5符合5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1分。6制订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3符合3分,一项不符合每处扣3分。7设备巡检记录、维修报告按规定定期保存。3符合3分,巡检记录、维修报告缺失一次扣1分。(二)设备及净化区域管理501设备及设备层环境整洁,无杂物、设备层环境符合设备要求,责任落实到岗、到人。5符合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2排水系统通畅,设备层无积水、浸泡发生。5符合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3制订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5符合5分,无应急处理方案扣3,有方案但不完善或执行不够的扣2分。4设备层机房定期巡检、有定时保养计划,并定时保养。5符合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5空调机组、盘管每年保养两次。5符合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6空调机组过滤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并做好采购计划报总务科,更换完成后形成记录。5符合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71洁净区内风速、风压、噪声、新风量、换气次数、尘埃粒子、压差每年检测一次。5符合5分,每发现一处未记录扣1分。8定期巡检手术室自动门,报修及时处理5符合5分,设备应正常运行,发现一起不符合扣1分。9控制面板能有效工作;设备完好5符合5分,设备应正常运行,发现一起不符合扣1分。10情报面板显示时间、温度、湿度等要准确;如有故障24小时内更换5符合5分设备应正常运行,发现一起不符合扣1分。(三)服务受理20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医院各科室对设备维护服务报修、问询并及时处理。5符合5分设备应正常运行,发现一起不符合扣1分。2定期向医院发放维保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很满意、较满意、满意)达85%~95%以上。5符合5分,不按规定或达不到标准扣2分。3在医院范围内,增设其他的服务项目,要向医院逐级打报告,待批准后执行。5符合5分,不符合扣2分。4服务无投诉5符合5分,每一次投诉扣1分。合计100考核分合计 综合评比:计算方法:[(一)+(二)+(三)]考评95分以下,每多扣一分,扣除当月维保费200元考核人签名:附件《部分单价500元及以下配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配件)南京鼓楼医院南扩楼净化系统年度维保配件需求量清单序号名称现使用配件型号年度预估数量单位1风机皮带SPA-722LW SPA-1157LW SPZ-950LW SPZ-887LW SPZ-1047LW 200根2散热风机G-63/71/80/90/100/112AB45台3排风扇LWAA4D-6025台4Y型过滤器DN25 DN50 DN75 40个5水管温度计WSS-40150只6水管压力表YZ-15050只7闸阀DN25 DN50 DN75 30个8止回阀DN25 DN50 DN75 30个9电池5号7号100节10继电器JZX-22F/2Z 5A DC 24V100个镇流器T514W 100个11交流接触器CJX2-120120个12水龙头冷热水龙头50个13金属软管DN25100根14三角阀DN2530个15恒温阀KD100 DN2520个16花洒根据现场需求30个18门锁根据现场需求100个19灯管T514W 500根24开关单联开关100个25插座10A、32A100个26密封胶白色、灰色200卷27感应龙头电源组件6V50个28书写台、麻醉柜各类型铰链50个30自动门配件欧宝品牌50个以上为常用配件预估情况,执行以临床实际需求为准第4章合同条款(以下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实际以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投标情况拟定)采购单位:南京鼓楼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南京鼓楼医院和(经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XX年XX月XX日公开招标,项目编号:JSZC-320100-SMDG-G2025-0053),签订合同条款如下: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为甲方XXX按以下条款提供净化维保服务: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服务质量合格,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服务或任意提供合同(协议)外产品、服务。3、合同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内不得涨价。合同每执行一个年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考核合格,在甲方项目负责人补足下一年度的预算后,合同方可继续执行。4、项目实施:按甲方要求。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XXX质保XXX年,质保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发生维修,只收材料费,免收人工费等。6、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对所有操作均必须有详细的记录,甲方对维保服务质量和态度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每季度根据考评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当季度维保费中体现,维保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2、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确认品种、数量、单价等准确无误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当面交或信函至甲方,发票不能由第三方代开。如乙方未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该部分费用,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7、保密条款1、双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本协议的内容、本协议的履行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甲方的技术、商务、管理(及甲方患者的)等相关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2、双方应确保己方人员遵守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3、本条约定在本协议解除、终止或被认为无效后仍然有效。8、违约责任:1、自本协议(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应严格依约履行。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应赔偿由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未按协议(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等标准要求履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交货、安装、调试、保修、服务),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进行退货、更换、重做等,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如果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拒绝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未能验收合格,甲方有权委托协议外其他方采取补救措施或单方直接解除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不能按协议(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合格货物、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或提供保修等服务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商品或服务总金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直接解除本协议(合同)。4、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按该批次所购商品或服务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发生下列违约行为,应按协议(合同)总额的3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乙方未能对获得的甲方医疗信息和患者诊疗信息永久保密。(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未按甲方要求,擅自修改本协议(合同)涉及的信息系统的数据文件。(3)乙方违反《南京鼓楼医院物资购销廉洁条例》的规定。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直接解除协议(合同):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协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②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人身财产权益等;③未履行协议(合同)信息保密和使用约定的;④未履行本协议(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或单方面无故终止协议的,经委托人催告后7日内,仍未整改的。7、甲方依法或依据本协议(合同)约定解除本协议(合同)的,乙方应将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全额退回,并按照产品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须继续履行赔偿责任,承担并支付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金、侵权及人身损害赔偿金、调查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赔偿费等。8、乙方出现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协议(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违约责任费用;协议款项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7日内予以补足。9、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合同)的其他各项义务。10、乙方若违反本协议(合同)第二条和第九条均视为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合同)。九、甲乙双方须遵守《南京鼓楼医院物资购销廉洁条例》,条例内容如下: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南京鼓楼医院特制定本条例,以资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双方共同遵守:1、协议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购销廉洁条例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及行政办公物资等。2、甲方应当严格执行产品购销协议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协议外采购、违规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3、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4、甲方严禁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5、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服务)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6、乙方指定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服务),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等。7、乙方承诺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中无南京鼓楼医院处级以上干部,且无医院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子女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或者与其同城生活来往密切、有借贷关系或照护关系的亲属等。8、乙方如违反本廉洁条例,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协议,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9、本廉洁条例为甲方产品(服务)购销行为的廉洁准则,各方均需严格遵守。10、本条例由甲方负责解释。11、本条例自即日起执行。十、安全责任条款:乙方在为甲方服务的合同期(协议期)内,应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相关制度,并掌握甲方的消防安全状况,自觉接受甲方保卫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领导。乙方必须依法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服务不当或违规操作而发生人身伤亡、经济损失或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一、本项目遇技术问题由甲方总务处负责协调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双方对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解决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一方不愿意协商或协商30日后无法解决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十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协议(合同)及附件、乙方其他承诺,均为本项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附件1《维保范围和维保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2《维保内容和要求及配件清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3《净化维保服务考核表》甲方:南京鼓楼医院(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321号地址:邮编:210008邮编:电话:025-83106666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分管院领导:代表(手机):医用物资采购中心负责人:开户行:日期:账号:日期:附件3:净化维保服务考核表序号标准内容规定分值评分内容考核得分(一)管理制度301对医院设备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5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得5分;主要检查:设备维护管理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3分;未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扣2分;未制定考核办法扣2分。2有月度、年度工作报告。5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3维保人员通讯设备配备齐全,24小时接听电话、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到达现场。3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4急救、手术中的设备抢修,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6符合6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1分。5一般故障,维修人员必须及时处理,24小时内解决。较复杂的故障检修在48小时内解决,超过72小时无法解决的及时汇报公司及总务科。5符合5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1分。6制订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3符合3分,一项不符合每处扣3分。7设备巡检记录、维修报告按规定定期保存。3符合3分,巡检记录、维修报告缺失一次扣1分。(二)设备及净化区域管理501设备及设备层环境整洁,无杂物、设备层环境符合设备要求,责任落实到岗、到人。5符合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2排水系统通畅,设备层无积水、浸泡发生。5符合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3制订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5符合5分,无应急处理方案扣3,有方案但不完善或执行不够的扣2分。4设备层机房定期巡检、有定时保养计划,并定时保养。5符合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5空调机组、盘管每年保养两次。5符合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6空调机组过滤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并做好采购计划报总务科,更换完成后形成记录。5符合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71洁净区内风速、风压、噪声、新风量、换气次数、尘埃粒子、压差每年检测一次。5符合5分,每发现一处未记录扣1分。8定期巡检手术室自动门,报修及时处理5符合5分,设备应正常运行,发现一起不符合扣1分。9控制面板能有效工作;设备完好5符合5分,设备应正常运行,发现一起不符合扣1分。10情报面板显示时间、温度、湿度等要准确;如有故障24小时内更换5符合5分设备应正常运行,发现一起不符合扣1分。(三)服务受理20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医院各科室对设备维护服务报修、问询并及时处理。5符合5分设备应正常运行,发现一起不符合扣1分。2定期向医院发放维保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很满意、较满意、满意)达85%~95%以上。5符合5分,不按规定或达不到标准扣2分。3在医院范围内,增设其他的服务项目,要向医院逐级打报告,待批准后执行。5符合5分,不符合扣2分。4服务无投诉5符合5分,每一次投诉扣1分。合计100考核分合计 综合评比:计算方法:[(一)+(二)+(三)]考评95分以下,每多扣一分,扣除当月维保费200元考核人签名: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注: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参考。2.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6.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项目的投标。一、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二、我方愿意提供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三、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任务。五、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七、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九、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编号:日期: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电话: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三)开标一览表(系统生成):(四)细目报价表(格式):细目报价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招标编号:序号维保设备名称维保内容单位数量维保单价(元)维保期维保总价(元)其他投标总价:金额大写 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五)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响应证明材料(如需)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如有缺漏视为负偏离。2、“偏离/响应”栏请注明”响应或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八)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年月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净化维保服务 净化维保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