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5)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5-C3-001022-GXDC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5-C3-001022-GXDC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7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食堂劳务外包服务1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补充说明:(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②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③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④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⑤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2.磋商保证金: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以下账户。户名全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秀峰支行银行帐号:660012086774700020注:①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响应文件一律做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磋商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3.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15号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773-2802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综合楼五楼
项目联系人:毛崇文、**宇、梁碧云、杨红东
项目联系方式:0773-3569998
附件信息:
最终-采购文件-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4).doc477.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0: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
预算金额
¥1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崇文、**宇、梁碧云、杨红东
项目联系电话
0773-3569998
采购单位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3-2802050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综合楼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3-3569998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5-C3-001022-GXDC采购人: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2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7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73第六章合同文本99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5-C3-001022-GXDC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175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7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食堂劳务外包服务1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开启1.时间:2025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后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补充说明:(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②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③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④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⑤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2.磋商保证金: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以下账户。户名全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秀峰支行银行帐号:660012086774700020注:①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响应文件一律做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磋商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3.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15号联系方式:唐老师0773-28020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联系方式:0773-35699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毛崇文、**宇、杨红东、欧丽、曾博文电话:0773-3569998、0773-2821998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5月8日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无。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等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供应商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电子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电子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服务方案;7.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供应商获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10.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采购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竞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签章),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12.21.1.1.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磋商前准备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5.2竞标报价应综合考虑完成本次采购标的范围内的全部成本(包含但不限于磋商费用、货物价款、服务价款、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包装、运输、装卸、人工、售后服务等一切成本费用)、保险、税金以及合理利润。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列入竞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竞标报价中,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予调整。☑竞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竞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17.1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响应文件递交:响应递交截止时间:于响应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竞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专家抽取方式:评审前由招标代理机构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设立的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24.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26.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详见“采购需求及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28.1履约保证金:(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等形式。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25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人不能按以上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 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3-3569998,通讯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业务时间: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05时3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5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若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峰支行银行账号:660000022460000016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或CA签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或CA签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34监督部门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1544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登录采购公告发布同一媒介上查看澄清和修改,造成其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详见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否则响应无效。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竞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签章),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要求和构成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7.2.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退还手续。17.2.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1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18.1.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1.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8.1.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9.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9.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20.响应文件的提交和解密2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当由供应商签字领回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3响应文件的开启: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33.3.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竞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竞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3.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33.3.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33.3.4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4监督部门: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1544附表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计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2: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采购单位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备注注:供应商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3.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2.“实质性要求”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竞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竞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采购标的及技术需求采购标的数量及单位服务要求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1项一、服务地点:翊武路6号员工之家二楼食堂二、食堂供应人数:每天就餐人数约600人左右。三、食堂服务范围:1、为职工食堂提供烹饪、就餐、餐厅卫生清洁、食堂安全保障等服务工作(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服务外包)。2、菜品要求:原则上早餐供餐品种要求为10个以上(含10个);午餐和晚餐供应的菜品要求为不少于四个荤菜、四个半荤菜、四个素菜、一个汤、凉菜、糕点(或杂粮)、甜点和水果等其他,具体根据实际需求调整。3、为职工制定营养减脂餐;为特殊患者提供糖尿病及高血压等治疗膳食餐。4、提供包厢围餐接待服务,菜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5、提供线上订餐,配送至科室或病房服务。每日线上订餐约130份配送至科室。四、供应商要求:供应商须对服务制定完整周密的运营方案和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与责任。供应商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及要求:人员配置总数≥22人(含项目经理、主厨、副厨、切配蒸饭工、面点师、勤杂工及服务员等),可根据就餐人数的增减情况适当增减服务人员人数,按照同类型工种的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增减服务费用。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男女不限,年龄 55岁(含)以下,具有相应的证书或从事餐饮服务行业五年以上,需身体健康,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2)主厨:男女不限,年龄 55 岁(含)以下, 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事餐饮服务或从事厨师职业五年以上,需身体健康,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3)副厨:男女不限,年龄55 岁(含)以下, 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事餐饮服务或从事厨师职业五年以上,需身体健康,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4)白案面点师:男女不限,年龄55岁(含)以下: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事餐饮服务或从事厨师职业五年以上,需身体健康,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5)切配蒸饭工:男女不限,年龄55岁以下,需身体健康,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6)服务员:仅限女员工,年龄55岁以下,需身体健康,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7)勤杂工:男女不限,年龄55岁以下,需身体健康,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3、供应商派遣的服务员要按卫生标准和工作程序做好服务保障,并负责服务区域平时的保洁工作,确保就餐区域的环境卫生质量。4、供应商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在采购人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期限内,服务团队人员每年仍需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定期体检;供应商须将服务团队人员体检报告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备案;服务团队人员的体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供应商须保证所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经过严格的前期培训,并经过德、能、体全面考核合格,方能进入采购人服务范围工作。6、供应商承担所派遣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及与其有关的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所要求征收的税金、保险、福利和其他费用;如供应商履行不到位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负连带责任。7、供应商所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对服务范围的管理和要求。8、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须保证人员如实到岗及稳定工作,不能随意更换服务团队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调整团队人员的,须事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9、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团队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每月定期考核检查,供应商及所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需配合采购人的检查。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调整服务不合格、工作失误的服务团队人员。10、供应商或供应商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行为给采购人及其职工、患者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供应商必须本着精诚合作原则,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与监督,确保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行。▲二、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二)服务地点广西桂林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服务费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1.采购人在接到票据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前一个月的劳务服务费的80%,每季度余下的20%劳务服务费(即每月余下的20%劳务服务费*3)待每季度满意度测评在65%及以上,与下一月劳务服务费的80%,在接到票据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一起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直至合同期满。2. 如季度考核满意度测评低于65%,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上一季度余下20%劳务费(即每月余下的20%劳务服务费*3)作为违约金,采购人不予支付,同时采购人有权罚没履约保证金,一并作为违约金处理。合同提前终止后,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管理并交接管理工作。3.票据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税务发票。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税务发票,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的税务发票外,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四)验收要求及标准1.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2.考核标准:(1)在服务期间,采购人每季度可对成交人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考核,满意率须达到65%(含65%)以上。(2)如季度考核满意度测评低于65%,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采购合同,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管理并交接管理工作。(3)如当年发生食物中毒,经证实为成交人原因导致就餐人员食品中毒和人身损害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人全部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五)其他要求1.成交人若违反采购人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违规携带或者传递违禁物品等,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2.成交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合理的员工工伤补偿办法及员工纠纷管理办法,如因成交人的员工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工作交接、停罢、员工群体性事件等,成交人应按相应法律法规予以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无条件取消成交人资格,终止合同。3.成交人须做好原服务团队的过渡交接管理工作。在服务期限后或解除、终止合同时,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若有破损须照价赔偿;自备、自购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4.供应商必须承诺自行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转包。(六)报价要求1.本项目以合同总价包干方式进行采购,费用开支明细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供应商须就全部采购需求作唯一完整报价。2.磋商报价必须包含(1)食堂服务人员工资(①基本工资、②绩效工资、③奖励工资)、社保福利费(①工服、②社保、③过节福利(春节利市、中秋礼品)及员工团建)、加班费、工伤保险及意外保险、节日慰问费、体检费、培训费、办证费、工资税费、工作餐食等一切用工发生的费用);(2)食堂维护费用;(3)办公费用;(4)税金;(5)利润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承诺每月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实发工资金额应不低于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务人员的权益和人员思想的稳定。(七)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壹佰柒拾伍万元整(¥1750000.00),最高限价为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磋商报价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注:以上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附表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资格评审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提供响应文件数量不足;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2)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13)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4)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5)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3.磋商的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流程)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本章第3.8条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除本章第4.3条外,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8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磋商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进行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3.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25分。4.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总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25 分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2技术分评审因素分值2技术服务方案分2.1项目服务方案分一档5分:项目服务方案简单,对日常供餐时间、接待用餐、接待工作内容简单;基本满足采购人食堂正常供应要求;二档10分:项目服务方案内容较完善全面,日常供餐时间、用餐服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可行性较强;托管式经营管理理念理解充分、经验丰富;有针对食堂卫生和设备设施保证措施,满足采购人要求;三档15分: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完善全面、科学合理、描述具体清晰,可行性强,日常供餐时间、用餐服务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迅速;有先进的托管式经营管理理念,保障食堂服务成本控制的有效性;操作流程规范 、标准化管理完善;有针对食堂卫生和设备设施管理措施,人员安排、设备维护方案详细;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未提供或不满足一档要求得0分。15分2.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一档(5分):供应商对问题食品应急预案内容较具体、详细;有具体详细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应急专员、接到采购人临时任务的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紧急保障预案、食品质量标准管控预案、检验检疫预案;二档(10分):供应商对问题食品应急预案内容较具体、详细;有具体详细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应急专员、接到采购人临时任务的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紧急保障预案、食品质量标准管控预案、检验检疫预案。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方案条理清晰、 内容详细;三档(15分):供应商对问题食品应急预案内容具体、详细全面、可行性高。有具体详细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应急专员、接到采购人临时任务的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紧急保障预案、食品质量标准管控预案、检验检疫预案、溯源方式管控预案。各项预案详细全面,有明显利于采购人开展工作的应急预案措施,针对性强。具体、全面、可行性高。未提供或不满足一档要求得0分。15分2.3增值服务方案分一档(5分):供应商提供一般简单的增值服务方案;二档(10分):满足一档的基础上,供应商提供夏季免费清凉饮料、冬季免费热汤的基本方案;三档(15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为师生提供烧卤预订、熟食预订、包子、馒头、各种糕点、粗粮、净菜、凉卤的预订服务;特殊节日为师生免费提供食品礼物,如端午提供粽子、中秋提供月饼等增值服务。未提供或不满足一档要求得0分。15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分值3.1食堂拟投入团队人员分(1)供应商拟投入人员中具备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的,得2.5分。(2)供应商拟投入人员中具备高级面点师证书的,得2.5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或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53.2服务保障能力分供应商具备检测能力,配备有重金属检测仪、非法添加物检测仪、挥发性盐基氮检测仪、瘦肉精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等五大设备(提供购买设备发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具备一个得1分,满分5分。53.3服务能力分一档(1分)基本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能提供10个及以上菜品(须提供照片为证,否则不予加分);二档(3分)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能提供30个及以上菜品的(覆盖早中晚三餐),荤素搭配合理,无重复食材,包含地域特色菜(须提供照片为证,否则不予加分);三档(5分)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能提供50个及以上菜品的(覆盖早中晚三餐),荤素搭配合理,无重复食材,包含地域特色菜,并承诺能定期更新菜品;(须提供试照片为证,否则不予加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一档要求得0分。53.4类似业绩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名称、种类、金额),否则将不予计分;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15分。15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供应商名称: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竞标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竞标。现就联合体竞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竞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竞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联合体协议签订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响应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供应商名称:年月日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公章(CA签章)]:日期:年月日竞标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报价 (元)备注11项注: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如为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或CA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公章(CA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CA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竞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姓名)为联合委托代理人,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牵头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以联合体形式竞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序号采购文件商务条款要求供应商的承诺偏离说明…………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供应商(盖公章)[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序号采购文件服务需求竞标响应偏离说明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需求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供应商(盖公章)[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职业资格本项目中拟任职务或岗位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竞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竞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CA签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第六章合同文本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项目编号:签订地点: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签订时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程序,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承诺,就有关乙方承包甲方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含应答文件)3、报价表4、项目实施方案5、服务承诺书6、成交通知书二、服务内容乙方于服务期限内,负责甲方职工食堂提供烹饪、就餐、餐厅卫生清洁、食堂安全保障等服务工作(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服务外包)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范围包含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乙方响应文件的“项目实施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三、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为壹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服务地点:。四、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本项目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小写)(¥)。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否则合同价格不作任何调整。2、付款方式:(1)甲方在接到票据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前一个月的劳务服务费的80%,每季度余下的20%劳务服务费(即每月余下的20%劳务服务费*3)待每季度满意度测评在65%及以上,与下一月劳务服务费的80%,在接到票据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一起向乙方支付,直至合同期满。(2)如季度考核满意度测评低于65%,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上一季度余下20%劳务费(即每月余下的20%劳务服务费*3)作为违约金,采购人不予支付,同时采购人有权罚没履约保证金,一并作为违约金处理。合同提前终止后,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管理并交接管理工作。(3)票据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税务发票。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税务发票,除须向甲方补开合法的税务发票外,须赔偿甲方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责任(一)甲方权利、义务、责任1、经营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主经营,甲方负责提供场地、设备设施、就餐用具、厨房用具、服务团队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及办公场所、负责该场所内发生的水电费、燃料费用、物料采购费、洗涤用品费用等费用的支出;2、食材、餐具等由甲方负责另行采购;3、如用餐时间调整或临时变动,以甲方通知为准,但甲方需给乙方合理的备餐时间;4、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对服务团队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每月定期考核检查,乙方及所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需配合甲方的检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调整服务不合格、工作失误的服务团队人员。(二)乙方权利、义务、责任1、乙方须对服务制定完整周密的运营方案和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与责任2、乙方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在甲方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期限内,服务团队人员每年仍需要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定期体检;乙方须将服务团队人员体检报告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案;服务团队人员的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须保证所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经过严格的前期培训,并经过德、能、体全面考核合格,方能进入甲方服务范围工作。4、乙方承担所派遣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及与其有关的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所要求征收的税金、保险、福利和其他费用;如乙方履行不到位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5、乙方所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对服务范围的管理和要求。6、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须保证人员如实到岗及稳定工作,不得随意更换服务团队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调整团队人员的,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7、乙方或乙方派遣的服务团队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行为给甲方及其职工、患者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8、乙方必须本着精诚合作原则,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与监督,确保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行。9.乙方需向甲方承诺每月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实发工资金额应不低于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务人员的权益和人员思想的稳定。六、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七、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等形式。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25日内向甲方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期限未满,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如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如不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则需付给对方2个月的本合同所签订的服务费的总和作为罚金。2.乙方拒绝履行采购文件中的规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又不改正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3.乙方存在服务质量下降、服务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甲方视乙方违约情况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乙方在处理食材时出现任何有关安全食品问题的,甲方可无条件直接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保留司法诉讼权利。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并取消经营资格,或无正当理由中断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将终止合同。6.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按乙方违约处理。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或双方友好协商处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工作开展需要,经双方协商可调整附件的内容。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记载地址视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尾部及《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载明的乙方地址及联系人用于接收往来函件及诉讼法律文书,且适用于因本合同履行相关的一切纠纷处理程序(如仲裁、诉讼、执行等)的送达。如有变更,乙方需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变更的,凡向合同记载地址或联系方式、联系人发送的文件及信息,无论是否实际收到,均视为有效送达。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含售后服务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双方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者,以在甲方存档者为正本。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甲方(章)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年 月 日乙方(章)年 月 日单位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 15 号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3-2802050 招标办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含设备、耗材、后勤物资、基建工程、行业服务等)甲方(医疗卫生机构):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试剂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姓名及手机号)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签订 日期:2025 年 月 日签订 日期:2025年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