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大道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嘉善大道(祥符荡南路至省界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公示[A3304210580005447002001]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08 16:03:48
来源: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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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嘉善大道(祥符荡南路至省界段)

项目代码:

2504-330421-04-01-305547

标段(包)名称:

嘉善大道(祥符荡南路至省界段)施工监理

标段(包)编号:

A3304210580005447002001

招标人:

名称: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3-84458803

电话:0571-87208195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5-08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5-13 00:00:00

信息来源:

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40508】嘉善大道(祥符荡环线-浙沪省界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公示稿.pdf

嘉善大道(祥符荡南路至省界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说明一、嘉善大道(祥符荡南路至省界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正文。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三、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由“通用施工监理规范”、“专用施工监理规范”和“施工技术规范”组成。“专用施工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四、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五、《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版)由投标人自备。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监督部门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阶段、监理工作范围、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28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6.5履约能力的审查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行贿查询10.2保密规定10.3递交监理人员资料时间10.4其他说明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附件四:中标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3第二个信封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6投标人综合得分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3.9评标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委托人义务3.委托人管理4.监理人的义务5.监理要求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7.监理责任与保险8.合同变更9.合同价格与支付10.不可抗力11.违约12.争议的解决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4.监理人义务5.监理要求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8.合同变更9.合同价格与支付11.违约12.争议的解决第三节监理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三:廉政合同格式附件四: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附件五: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格式附件六: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格式附件七: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一、监理要求二、适用规范标准三、成果文件要求四、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五、委托人的其他要求第二卷1.图纸清单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样式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监理机构五、资格条件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近年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一览表(三)投标人在监的和新承监的项目一览表(四)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五)拟投入监理办设施设备及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试验员)承诺书(六)投标人履约信誉情况表(七)投标人自评表(八)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业绩真实有效及在岗情况承诺书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七、技术建议书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面样式目录一、监理服务费报价说明二、报价函三、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施工期阶段(含施工准备期)监理人员服务费计算表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人员服务费计算表其他费用计算表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嘉善大道(祥符荡南路至省界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嘉善大道(祥符荡南路至省界段)初步设计已由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嘉善大道(祥符荡南路至省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善发改设计〔2025〕5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嘉善县交通运输局以浙善交许〔2025〕***号文行政许可,项目业主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嘉兴市嘉善县。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嘉善大道(祥符荡南路至省界段)起于规划祥符荡南路,起点桩号K30+135,终点位于县界南胜利村界河处,终点桩号K37+942.965,路线长约7.808km,为地面敷设形式。全线设桥梁共计2018m/10.5座(界河桥计一半),包括大桥1622m/4座(其中后场港桥全长290米,主跨为40m+60m+40m钢混组合梁;栅塘港桥全长390米,主跨为45m+60m+45m钢混组合梁;俞汇塘桥全长750米,主跨为50米钢混组合梁;北港村港桥全长160米,配跨8×20矮T梁),中小桥396m/6.5座。平面交叉7处。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其中祥符荡南路-界泾港村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30米;界泾港村-省界段采用六车道,路基宽度为36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公路设计标准轴载100KN,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50846.9万元,其中概算建安费约82047.45万元。2.3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嘉善大道(祥符荡南路至省界段)桩号K30+135~K37+942.965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的施工监理,界河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服务期:5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32个月(施工准备期监理2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30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为24个月(自实际交工之日起算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月日起至2023年月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止。4.3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网站(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登录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iashan.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内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月日17:00。招标人将于2025年月日前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上发布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4.5如有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疑问,请咨询:投标人在制作过程中若遇问题可与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点公司联系(咨询电话:(Tel)400-928-0095,18658175505)或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於先生0573-84129500。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时00分00秒。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605/index.html)上发布。7.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部门:嘉善县交通运输局监督部门地址:嘉善县世纪大道169号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73-891029808.联系方式招标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白水塘东路689号邮编:314100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573-84458803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邮政编码:310030联系人:冯杰、李伟电话:0571-87208195传真:0571-87353855招标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白水塘东路689号邮政编码:314100电话:0573-84458803传真:/联系人:吴先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邮政编码:310030电话:0571-87208195,13606518623传真:0571-87353855电子邮箱:392550768@qq.com联系人:冯杰、李伟1.1.4招标项目名称嘉善大道(祥符荡南路至省界段)施工监理1.1.5标段建设地点嘉兴市嘉善县1.1.6标段建设规模本监理标段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建设周期:30个月。1.1.8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及本项目概算监理费本次监理招标相对应的施工标段概算建安费金额:约万元;本次招标对应的概算监理费:约万元。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资金来源县财政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监理服务阶段监理服务期:5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3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1.3.3监理工作范围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和其他事项管理及有关协调等。1.3.4质量目标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均为合格1.3.5安全目标所辖施工标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___________资质;(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2.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出疑问的方式: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iashan.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内向招标人提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4)投标保证金(如有);(5)监理机构;(6)资格条件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技术建议书;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9)报价函;(10)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3.2.3监理服务费报价方式及本项目投标控制价报价方式:总价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为: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内,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90日内。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级的可免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由投标单位自行选择。使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的施行“一项目一保函”。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四)交纳要求(1)银行转账户名、账户、开户银行:详见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2)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电子保函可以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3)其他:特别提醒:银行转账或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向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咨询监理负责人)的情形。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书面告知交易中心登记后,保证金平台将自动划转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向相关机构提取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3近年已完工的同类工程一览表的年份要求年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3.5.5近年履约信誉的年份要求年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处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公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JXTF)一份(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人须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按委托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7.5电子文件光盘备份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JX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拒收)的情形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的开标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通知。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访问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无需到现场开标。4.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1如发现投标文件有4.2.5项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5.2.2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自行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5)公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果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同时宣布第二个信封预计开标时间。(6)异议及回复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双信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解密、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5.2.3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不得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招标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及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招标人解密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4)抽取系数(如有)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系数。(5)公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果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6)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解密、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束。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5开标特别说明事项(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在3家(含)以上时,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3)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5)请各位投标人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5.2.6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的,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3)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2.7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1)建议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正版office软件,耳机。(2)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3)安装新点驱动(嘉兴版)。相关驱动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交易主体注册及登录”栏目下载。(4)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确定方式:按不少于1:2的比例规定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专家库公路专业中随机抽取。开标后发现如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人不得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最终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少于5人时应补抽专家。6.3评标询问核实限定时间:评标委员会首次通知后30分钟时间内。6.4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异议公示平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公示内容:评标结果、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中标候选人与中标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等。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7.1.4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个周期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信用评价结果为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5%,未参加信用评价或其他信用等级的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2.0%。(以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5投诉综合监督部门:嘉善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嘉善县世纪大道169号电话:0573-89102980邮政编码:31410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其他说明(1)投标人不得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2)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标段:/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备注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业绩要求备注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不含大中修及小修保养)的施工监理项目(监理内容至少包括长度4.5公里及以上路面和单座总长度10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注:1、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最低要求)标段:/人员资格要求数量在岗要求备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专业]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专业]监理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不含大中修及小修保养)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至少包括长度4.5公里及以上路面和单座总长度10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1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自有人员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专业]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专业]监理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不含大中修及小修保养)的施工监理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1周年及以上。1自有人员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2、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历应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则应另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项目委托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4、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5、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业绩登记、从业登记、履历信息截图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为有“在建项目”。6、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xyfw.jtyst.zj.gov.cn/jtgcgsxx/index.html,联系电话:0571-8378963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誉要求备注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的情形。注: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监理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监理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监理标段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工程概算投资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阶段、监理工作范围、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阶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监理工作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资质、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原则:(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拟派驻现场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且登记工作单位为牵头人单位;(3)联合体成员可以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本章第1.4.1项规定的相应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必须分别提供能证明其监理资质、法人资格及工程监理业绩等的文件或资料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3)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有隶属或管理关系;(4)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相互控股或参股;(6)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相互任职或工作;(7)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委托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会。1.10投标预备会委托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4.3项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4.3项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出投标控制价的;(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评分不得低于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最低得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图纸和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3.1修改、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服务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3.2.2本合同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3.2.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报价函中的报价应在投标控制价(含)内。投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计算填报投标报价。投标人未计算填报的部分,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委托人将不再支付。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果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监理合同后5日内退还。3.4.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招标人按照规定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保证金按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3款的规定执行。3.4.4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本)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制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制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制件。3.5.2见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5.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其他资料复制件。3.5.5“投标人履约信誉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更换。3.5.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2%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技术建议书、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工作范围、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文件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制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当副本、电子版内容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别独立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然后将第一、第二个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4.1.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招标人不予受理(拒收)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网上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限定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天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2)招标过程简述;(3)评标情况说明;(4)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5)中标结果;(6)附件,包括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说明等。有资格预审情况说明、异议及投诉处理情况和资格审查报告的,也应当包括在书面报告中。7.1.3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见本章第6.4款。7.1.4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2中标通知7.2.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7.2.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协议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协议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一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6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第二个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第二个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能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书面报告原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招标人可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纪律要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进行干预和施加任何影响。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办理。受理投诉的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近三年以来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10.2保密规定投标人不得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10.3递交监理人员资料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委托人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准备期监理的人员名单及资料交招标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委托人要求导致签订合同时间延期的,按投标人须知7.4.1项处理。在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前15天,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中的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阶段监理的人员进场计划提交招标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监理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员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监理人违约,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处理。10.4其他说明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监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如有))投标保证金(元)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总监及监理资格证书编号监理服务期(月)备注投标人代表签认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项目名称)施工监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如有))投标报价(元)备注投标人代表签认投标控制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提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致:,(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人民币大写,);监理服务期限:,个月;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证书编号:,。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致:,(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关于,的通知。特此确认。投标人:(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保证金金额、监理服务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建议书;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d.承诺书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章、投标人的单位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信用评价结果网站截图)。(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符合格式规定。(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盖章符合格式规定。(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7)监理服务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投标人没有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a、未重新划分风险,增加委托人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人义务;b、在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形式以及对合同条款无重要保留等;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续上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d、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e、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f、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g、未提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0)人员、业绩、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未出现投标报价。2.1.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要求。(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2要求。(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5)投标人的信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4要求。2.1.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价,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及其填报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且报价唯一。(4)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嘉善大道施工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