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警务巡防队服务招标公告(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大桥镇警务巡防(铁骑)队服务项目 JSZC-321012-JSFT-C2025-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2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JSFT-C2025-0008
项目名称:大桥镇警务巡防(铁骑)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5-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东园路1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14-86445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14-86628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话:0514-86628798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1].pdf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1].pdf
JSZC-321012-JSFT-C2025-0008采购文件.doc
附件1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二、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三、检测方法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附件2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中的快递包装主要指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等。二、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三、检测方法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3.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4.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5.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第1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编号:JSZC-321012-JSFT-C2025-0008大桥镇警务巡防(铁骑)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0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16第四章项目需求20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27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0第1章大桥镇警务巡防(铁骑)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受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大桥镇警务巡防(铁骑)队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大桥镇警务巡防(铁骑)队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012-JSFT-C2025-0008项目名称:大桥镇警务巡防(铁骑)队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0万元最高限价:80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3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利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五、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7.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8.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9.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10.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1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联系方式:0514-864453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联系方式:0514-866287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工电话:0514-86628798第二章磋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JSZC-321012-JSFT-C2025-0008号项目。2、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费: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磋商报价中单列,包含在磋商总价中,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中支行开户名称: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开户帐号:32050174775200000971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响应文件构成10.1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磋商响应报价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8)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如有)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如有)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投标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7.1.8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8.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其他3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2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代理公司)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及产品内容1.1项目(产品)名称:1.2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2)磋商报价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参加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或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无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8.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服务期、服务方式及服务地点9.1服务期:1年,年月日至年月日9.1服务方式:按项目需求要求执行9.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区域十、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成交价即合同价,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剩余部分根据考核结果按半年结算一次,每半年结束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实际服务费用;服务期满达到离场要求且按时撤场后,结清全部尾款。十一、税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调试和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或产品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交付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3.2乙方交付前应对服务或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交付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或产品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或产品,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服务或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在服务或产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服务或产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交付甲方。14.3乙方在服务或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交付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受交付。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服务或产品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服务或产品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或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服务或产品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或产品,乙方愿意更换服务或产品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十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代理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执一份。甲方:(采购单位)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见证方: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其他要求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二、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项目概况1.项目最高限价80万元(报价时,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未依规全员测算缴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的作无效报价处理。)2.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1、项目内容:勤务范围配备人数(人)勤务时间勤务方式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大桥派出所10具体由公安机关根据勤务需要进行安排由公安机关统筹安排,在指定范围内、以车巡或者步巡等方式开展巡逻防范。2、标的作业范围:2.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勤务要求,在辖区指定范围内、指定线路上开展巡逻防范,预防和协助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准确报告违法犯罪情形,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扭送违法犯罪人员。2.2、向公安机关及时报告巡逻过程中发现的可疑人员、车辆及物品,并协助辖区公安机关开展核查。2.3、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协助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2.4、开展安全宣传防范工作,提示和指导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2.5、及时将巡逻中发现的不安全苗头和问题向辖区公安机关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参与处置。2.6、参加公安机关安排的其他勤务。3、标的作业方式、时间:3.1、成交供应商为项目所配备队员全部纳入采购人相关部门管理,采购人根据勤务需要,为巡逻组设定巡逻时间、巡逻范围、巡逻线路及设置检查点,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勤务安排每天安排专人对所配备队员工作情况进行登记、督查、考核,并将登记、督查、考核情况如实抄报辖区派出所。3.2、项目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所配备队员,原则上每人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月确保休息不少于4天,调休自行安排。采购人根据警情、案情、治安形势变化的需要,有权调整工作、休息时间,成交供应商及所配备队员需无条件服从。3.3、项目履行期间如遇采购人有需派驻人员值班或出差,成交供应商所配备队员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安排,此项涉及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自行考虑。3.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购人有权增加或减少成交供应商所配备队员数量,并根据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相关预算调整核算。3.5、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其他重大变故,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4、服务标准、服务人员要求服务标准4.1、成交供应商应具备派驻人员人事管理、劳动纪律、工作履职等信息化管理及考核平台,且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置及紧急救护能力;必须提供队员的管理、督查、考核可行性实施方案,必须提供相关预算,预算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禁止恶性竞争。4.2、供应商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实施,严禁转包、分包。4.3、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日内应与相关部门签订合同,在合同要求时间内按合同规定的范围、要求、时间开展工作,逾期视为放弃。4.4、成交供应商按标的开展工作需接受采购人的督查、考核,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每月督查、考核结果于次月报采购单位相关部门。4.5、成交供应商的用工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同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成交供应商队员的劳动争议、工伤及意外伤害等与采购人无关。4.6、成交供应商每天应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对巡逻工作进行集中岗前训示和岗后归整。4.7、有效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盗窃电动车和盗窃电动车电瓶等可防性案件,有效预防街头路面违法犯罪活动,每月前述可防性案件发案数同比不超过去年。4.8、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协助处置辖区突发事件。4.9、扭送现场群众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救助需要帮助的群众。4.10、发现并记录治安防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服务人员要求4.11、所有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均具备保安员资格,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派人员花名册,提供保安员资格证书,否则为无效投标。(提供人员花名册及有效期内保安员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上传)4.12、成交供应商核定的队员不得低于采购人需求中确定的人数,且身高不低于165公分的男性,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4.13、由于本项目的专业性,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所派驻的人员基础上安排一名领队,进行统一管理。4.14、队员统一着警辅制服,服装的样式、标识及质量应与采购人要求一致,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若成交供应商购买的服装的样式、标识及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责令成交供应商重新购买或在总费用中扣除相应服装费用。4.15、队员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传染病。4.16、队员对治安、火灾等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能掌握急救相关知识,有一定比例队员持红十字协会颁发的救护员证。4.17、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串岗,不得干私活,严禁酒后上班,严禁工作中抽烟。队员在管理、服务中言行举止规范、文明礼貌,形象良好。工作中不得背手、袖手、插口袋,不得佩戴(挂)耳环、项链、戒指及其他饰品。4.18、派驻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和管理,如发现考核不过关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撤换相关人员,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直至符合采购人要求。4.19、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投入人员或工作中临时抽调人员执行采购人以外其他工作任务。4.20、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人员进行法律、消防知识、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5、考核方法:为进一步规范大桥镇警务巡防(铁骑)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成交供应商及所配备队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决定对成交供应商及所配备队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方法如下:考核实施主体:考核工作由辖区派出所负责实施,采用实地检查、监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对象:成交供应商及所配备队员考核细则:见附表考核办法:5.1、考核采用倒扣分制,每扣一分,扣除成交供应商现金拾元,按月计算。每月根据考核结果,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相应数额的现金,并将扣分明细提供给成交供应商。5.2、考核项目分为基础考核和效能考核两部分,每月由辖区派出所负责实施,考核结果签字确认,于次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附明细)通报成交供应商。5.3、一个月扣分≥两百分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扣分≥伍百分的,均解除成交供应商合同。5.4、对成交供应商重点考核遵守法律法规、队伍内部管理、队员工作质态、配合公安工作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详见考核细则)。5.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签约或签约后中途毁约的,处中标金额20%的处罚,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惩处。大桥镇警务巡防(铁骑)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分类要 求扣 分 标 准备注基础考核部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及保障、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成交供应商未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用工的,发现违反1次的扣除100分。每月考核认真参加辖区派出所组织的各种训练未按要求参加的,少1人扣除成交供应商10分。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公安机关勤务安排每天安排专人对所属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登记、督查、考核,并将登记、督查、考核情况如实抄报辖区派出所。未及时如实抄报的,每次扣除10分。成交供应商服从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工作,完成任务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一次扣除50分,不积极配合工作的,一次扣除50分,不能完成任务的,一次扣除100分。按照服务质量承诺可行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具体工作未按服务质量承诺可行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具体工作的,纳入公司诚信记录,发现一次扣除200分,超过二次的(含),取消该公司今后同类项目投标资格。队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男性发现一人超过的,扣除100分巡逻队员具备保安员资格合同约定的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巡逻队员保安资格证原件的,少一人扣除100分。通过巡逻直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由辖区公安分局统一扎口,按扬州市见义勇为奖励相关规定执行。每日工作应按要求开展岗前训示和岗后归整未按要求开展岗前训示和岗后归整的,发现一次扣除10分。每日考核自觉维护社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起扣除20分/人;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予以辞退,并同时扣除成交供应商50分。统一着装,工作期间仪容仪表良好,工作中不得背手、袖手、插口袋违反的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令成交供应商予以辞退,并同时扣除成交供应商50分。工作时间不得干私活,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工作中不得抽烟,玩手机,在岗不履职违反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0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令成交供应商予以辞退,并同时扣除成交供应商50分。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串岗离岗、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扣除10分。工作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除5分;迟到、早退10分钟至30分钟视为脱岗;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除个人10分,扣除成交供应商50分。效能考核部分有效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盗窃电动自行车和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等可防性案件,有效预防街头路面违法犯罪活动,每月前述可防性案件发案数同比不超过去年。超出的,一起案件扣除50分。每月考核备注:对成交供应商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巡逻队员、队长考核每天不间断进行。三、责任及义务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本项目人员岗位配备要求提供派入服务人员花名册及人员相应的资质条件供采购人审查、验收,如不符合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2、本项目服务期间的摩托车巡逻车辆均由采购人配备,成交供应商需保证所派驻的人员均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供采购人查验(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经扬州市公安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4、本项目服务期间的服装、装备交由成交供应商购买,若服装、装备的样式、标识及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责令成交供应商重新购买或在总费用中扣除相应费用。项目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对所持服装、设备仅具有使用权,待服务期满后,所有的服装和装备归采购人所有。5、服务性质特殊、涉及隐私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做到采购方信息保密,应做好信息防护工作,拒绝泄露。对履行合同期间知悉的采购方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违反保密要求,采购人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还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供应商的法律责任。6、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分包或转包本项目、未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7、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创建活动,配合属地社区开展的有关活动。8、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员工在职期间发生任何意外或伤害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四、报价要求1、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法定社保、公积金、节假日福利费、加班费、值班费、伙食补助、高温费、服装费、工具折旧费、保安通信器材费、日常耗材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办公费、培训费、宣传服务费、配件费和维修费、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请充分考虑政策性调整因素,合同执行期间,遇政策性上标准,所需增加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报价需提供一年服务期的报价,一年的最高限价为8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20%(工程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评标标准评审内容评分标准价格分(10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10×100%。(结果保留2位小数)服务方案(57分)1、提供的项目整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组织架构、巡逻方法、机构运作、合同结束后的交接工作等)应完整、细致,具有可行性(12分):(1)方案全面、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12分;(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0分;(3)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一般的,可行性一般的得8分;(4)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较差的,可行性较差的得6分;(5)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差的,可行性差的得4分;(6)不提供不得分。2、人员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人员安排、业务培训计划、人员的考核方案、录用与淘汰机制等)应完整、细致,具有可行性(12分):(1)方案全面、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12分;(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0分;(3)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一般的,可行性一般的得8分;(4)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较差的,可行性较差的得6分;(5)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差的,可行性差的得4分;(6)不提供不得分。3、联勤、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联勤应急预案、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工作中与执法机构联动、突发事件、恶劣天气预案等)应完整、细致,具有可行性(12分):(1)方案全面、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12分;(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0分;(3)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一般的,可行性一般的得8分;(4)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较差的,可行性较差的得6分;(5)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差的,可行性差的得4分;(6)不提供不得分。4、巡逻质态提升方案符合实际、考虑全面、细致(11分):(1)方案全面、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11分;(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8分;(3)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一般的,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4)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较差的,可行性较差的得4分;(5)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差的,可行性差的得2分;(6)不提供不得分。5、针对意外伤害赔偿的合理风险规避、事故处理措施(10分):(1)方案全面、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10分;(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8分;(3)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一般的,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4)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较差的,可行性较差的得4分;(5)方案全面性、细致性、合理性差的,可行性差的得2分;(6)不提供不得分。企业综合实力(5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证书、保安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可查并有效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并附国家认证认监委网站查询截图)人员配备(18分)1、拟投入的保安人员中具有高级保安员(或保安员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得3分,具有中级保安员(或保安员四级)证书的得2分,具有初级保安员(或保安员五级)证书的得1分,最多9分,得没有不得分(同一人员按最高等级计分);2、拟投入的保安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3、拟投入的保安人员中为退役军人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4、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具有丰富管理经验,从事过警辅管理项目的得2分。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其他对应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未提供不得分)业绩(10分)2022年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每一份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注:1、评委应对以上各得分项独立评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汇总的平均值。2、以上参与评分的相关证书、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均需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否则不得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五、分项报价表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八、拟投入人员一览表九、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备注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3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有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其他资格条件1磋商响应函2法人授权书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代理公司)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注: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符合性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在制作标书时随此表一起上传。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名称第一轮报价报价大写:小写: (人民币)元备注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磋商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五、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项目数量月单价(元)年总价(元)测算依据1人员工资10人2法定的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社保最低基数×费率)10人按扬州市最新政策执行3医疗保险(医疗、大病救助)(社保最低基数×费率)10人按扬州市最新政策执行4住房公积金(5%-12%)10人按扬州市区最新政策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得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5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0人基本工资/21.75*13天*3倍6福利费10人7高温补贴10人8服装费10人详见附表9装备费10人详见附表10培训费10人11意外保险费10人100万额度12管理费13法定税费14其它费用(投标人可以自行添加)15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圆整¥:序号项目数量月单价(元)年总价(元)测算依据1人员工资10人2法定的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社保最低基数×费率)10人按扬州市最新政策执行3医疗保险(医疗、大病救助)(社保最低基数×费率)10人按扬州市最新政策执行4住房公积金(5%-12%)10人按扬州市区最新政策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得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5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0人基本工资/21.75*13天*3倍6福利费10人7高温补贴10人8服装费10人详见附表9装备费10人详见附表10培训费10人11意外保险费10人100万额度12管理费13法定税费14其它费用(投标人可以自行添加)15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圆整¥:注:1、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含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医疗、大病救助)、住房公积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节假日福利费、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法定税费及投标人自行考虑的其他费用。2、如投标人享受税收、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材料真实有效,以便采购人、监管部门履约期间核查。3、所有报价(含各分项报价)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附表:摩托化巡逻员服装装备明细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 (每人)单价 (元)小计(元/人/年)1分体式警用骑行服套12冬执勤棉衣/藏青双面华达呢件13活动扣冬裤/藏青双面华达呢条14春执勤服/藏青单面华达呢套25夏短袖夹克衬衣/月白交织绸件26夏长袖制式衬衣/月白交织绸件27夏活动扣夏裤/藏青单面华达呢条2服装类小计(元/人/年)8可视对讲机只19肩灯个110强光电筒支111橡胶警棍根112头盔只1装备类小计(元/人/年)合计(元/人/年)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限服务方式服务地点付款方式其他……八、拟投入人员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序号姓名性别岗位 年龄 学历 从业资格备注九、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服务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务巡防队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