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2025)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28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G3-00807-YZGF-0439
项目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40
最高限价(万元):240
采购需求: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采购2025年专线(自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往返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呈贡马金铺街道)职工通勤车服务,目前使用车辆为11辆,每年暂估趟数3000趟,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如遇紧急情况急需车辆的,双方协商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07 06:00至2025-05-1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28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五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服务质量要求: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定,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作。5、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如有),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地址:马金铺武振街1号
联系方式:0871-64881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5718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乐乐、罗渊、刘正航、赵伟宏、雷海生
电 话:0871-6571895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18: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4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1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五标厅
预算金额
¥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乐乐、罗渊、刘正航、赵伟宏、雷海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718952
采购单位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采购单位地址
马金铺武振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4881707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718952
附件:
附件1
09-(最终稿)招标文件(政采云)-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docx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MZC2025-G3-00807-YZGF-0439招标编号:S53A01025001150采购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2四、投标文件提交2五、开启....................2六、公告期限....................2七、其他补充事宜....................2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11三、投标文件....................12五、开标与评标....................1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六、中标结果....................17七、其他事项....................18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9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5一、开标一览表....................26二、资格证明文件....................27(一)投标人信息表....................2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9(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0(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31(六)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32(七)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3(八)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4(九)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5(十)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十一)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7三、商务部分....................43(一)★投标函....................43(二)商务条款偏离表44(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45(四)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46(五)应急预案47(六)类似项目业绩48(七)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49(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需提供)52(九)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需提供)53(十)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54四、技术部分....................55(一)总体服务方案55(二)维修保养制度56(三)人员配置情况57(四)车辆配备59(五)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60第五章采购需求61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65第七章评标办法....................67评标办法前附表....................671.评标方法....................722.政府采购政策....................723.评审标准....................763.1符合性评审....................763.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764.评标程序....................764.1符合性评审....................764.2详细评审....................76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统计分数原则....................774.4评标结果....................774.5其他....................78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MZC2025-G3-00807-YZGF-0439招标编号:S53A01025001150项目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40.00最高限价(元):240.00万元,800元/车/趟。采购需求: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采购2025年专线(自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往返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呈贡马金铺街道)职工通勤车服务,目前使用车辆为11辆,每年暂估趟数3000趟,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如遇紧急情况急需车辆的,双方协商处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4日23时59分,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如有),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01月0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05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服务质量要求: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定,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作。5、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如有),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联系方式:马立律、杜国龙(0871-648817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联系方式:罗渊、徐乐乐、刘正航、赵伟宏、雷海生(0871-657189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渊、徐乐乐、刘正航、赵伟宏、雷海生电话:0871-6571895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1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3.2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质量要求: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定,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作。★44.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4.1.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1)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其附注;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4.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 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4)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4)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4.1.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说明或证明材料)4.1.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13.1.1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1.2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15.3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服务的竞争性报价。2、投标报价包含应包括本项目在服务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路费、油费/燃气费、维修费、保险费、人工成本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17.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中,可以分包。20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23.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3.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3.3投标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24.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26.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32.1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收取,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由中标人支付。34.1备选方案不接受。3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采购预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资金,用于采购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内容。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4.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4.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4.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4)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4.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1.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4.4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6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实际下载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6.4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邮寄送达的以邮件交邮日期为准。受理质疑部门:受理质疑部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十部电话:0871-65718952通讯地址:昆明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14室邮编:6501066.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7.投诉7.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第七章评标办法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以在线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3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0.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0.5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13.1.1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3.1.2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3.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并按标段单独递交。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投标报价★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15.2投标人须就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服务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含应包括本项目在服务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路费、油费/燃气费、维修费、保险费、人工成本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16.投标货币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文件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投标文件的编制20.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0.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20.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0.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凡规定(签字或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21.投标保证金2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21.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2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1.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1.5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方式:(1)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出函机构。21.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五、开标与评标24.开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24.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4.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26.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26.2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6.3评标方法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6.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6.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19条款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采购活动的终止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3出现27.2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人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2.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22.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2.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3.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有关内容23.1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23.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3.5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23.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六、中标结果28.中标人的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履约保证金31.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1.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其他事项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收取,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由中标人支付。32.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人未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取诉讼。32.3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招标公司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32.4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招标文件编制依据33.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在对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4.2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以下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 目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 方: 乙 方: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合同协议书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相关事务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经过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四、服务地点:五、服务质量要求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定,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作。六、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元/车/趟。2.支付方式:按月进行付款,付款金额按当通勤车服务费根据双方认可的通勤车实际服务趟次,每月结算一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上月通勤车实际服务趟次清单,清单核实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上季度服务费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服务费发票后15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3.账号信息乙方的银行帐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发票类型:开票内容:七、服务方式:1、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提供车辆所发生的检审、轮胎、维修、燃料、供养、税金、营运费、管理费和司机的薪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由乙方派出的人员,其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如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出现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3、乙方派出人员需具有客车从业资格,即持有相应A1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且身心健康,要求近一年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记录。相应的福利、工资、医疗、保险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劳资纠纷,由乙方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甲方对乙方派出人员的考勤、服务质量等进行按月考核,考核结果与保证金挂钩;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保证金按服务单价比例扣罚。八、双方责任:1.乙方必须依照“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列出的汽车租用内容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认真完成。2.乙方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甲方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乙方必须调派同等条件的车辆供甲方使用。3.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4.乙方所提供的车辆须依照“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列出的汽车租用内容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认真完成,身心健康,遵纪守法。5.乙方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起点站,候车时间如超过10分钟,甲方可采取其它方式(四人辆/次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一趟车内车辆途中故障排除需超过20分钟,应马上采用其它交通工具送客人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车费由乙方负责。6.除用车单位要求外,供车方车辆不得提前离开或推迟离开起点站,否则租用方可采取其它方式(四人辆/次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所发生费用由供车方负责。7.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不变更起止地的基础上,对行车路线和发车时间做出调整,乙方不得另行收费;在服务现场的甲方人员必须服从乙方人员的指导。在特殊情况下(如修路、塞车等)甲方有权改变原定线路,乙方不得拒绝,所造成的路桥费用由乙方负责。8.乙方如没有依时完成合约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如经甲方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仍无改进,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服务期间不按规格提供车辆的,扣除该车当天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10.如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带来了重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追回已付款。11.对于乙方派出的人员,如因甲方临时公务需要参与外派出车任务,由甲方出书面通知乙方。12.乙方车辆的外围两侧车身,如甲方临时需要做活动宣传时,乙方免费给予在国家法律、规定内的宣传画。九、保密条款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在工作中接触到的甲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都应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泄露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还应当负责消除影响。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撤销、解除、终止而失效。十、合同纠纷、诉讼: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未尽事宜: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及双方协商为准。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鉴证方份。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特殊情况说明1、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规划调整造成合同未完成履约的,按(合同总价/365日)×履约时间以及考核情况据实进行支付。2、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规划调整,导致甲方服务地点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按乙方投标文件相对应的服务人员工资报价金额变更对应费用再进行支付。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包括以下所列文件之内容:1.合同书附件;2.中标通知书;3.乙方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件;6.乙方投入人员的名单信息。十五、本合同除签订合同之时的签名、手写日期为手写体外,其他手写体内容均不构成本合同及附件之内容。(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甲方公章)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2025年月日签订于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车/趟)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质量要求备注注:表中“投标报价”应与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二、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2.资格声明中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一)投标人信息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公司地址公司性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日期开户银行开户基本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固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经营范围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等)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备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证明书。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过程中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电 话:注: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委托书。(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扫描件)(六)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1)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其附注;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七)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4)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八)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4)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九)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说明或证明材料)(十)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内容自拟)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十一)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4、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5、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的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年 月 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业。3.投标人填表时应择一明确自己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6、其它(如有)。三、商务部分(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投标报价:人民币元/车/趟。2、服务期限为:,服务地点为:,服务质量要求:。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4、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8、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如因我方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愿意接受一切不利于我方的后果。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10、(其他补充说明,若有)。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 年 月 日(二)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投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条件,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要求。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页码及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商务条件支持资料页码注: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商务条款的要求,无偏离。”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 年 月 日(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现对我公司参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材料的真实性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材料、资质与资格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技术参数材料等均是真实的。2、我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满足采购人依照本投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核查的要求。若根据我方提供的材料无法进行核查或者核查结果证明我方提供的材料不实,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我方郑重承诺:如提供虚假、不真实资料,我方将接受相关处罚,并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 (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 年 月 日(四)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格式内容自拟)(五)应急预案(格式内容自拟)(六)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123……注:1.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类似服务业绩(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2.未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其为类似项目业绩的不得分。(七)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的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交通运输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年 月 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投标人填表时应择一明确自己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年 月 日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九)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需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年 月 日(十)封面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S53A01025001150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年月日(十一)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若有,内容格式自拟)四、技术部分(一)总体服务方案(格式内容自拟)(二)维修保养制度(格式内容自拟)(三)人员配置情况(内容格式自拟)附件1:人员配置情况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文化程度拟从事岗位准驾车型从事专业年限(年)备注123456789101112……注:提供的驾驶人员须提供①身份证、②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③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④近一年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记录(提供12123APP-驾驶证-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查询结果(查询须包含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准驾车型变更记录))、⑤机动车驾驶证(要求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代号A1)否则不得分。其他服务人员须提供①身份证、②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③提岗位职责,否则该项不得分。(四)车辆配备(若有,内容格式自拟)(五)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若有,内容格式自拟)第五章采购需求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采购2025年专线(自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往返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呈贡马金铺街道)职工通勤车服务,目前使用车辆为11辆,每年暂估趟数3000趟,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如遇紧急情况急需车辆的,双方协商处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2.预算金额(万元):240.00;最高限价(元):240.00万元,800元/车/趟。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4.采购内容:(1)通勤车为47座及以上空调客车,数量不少于11辆。专车专用,如无特殊情况,应保证车辆较为固定;高靠软座,靠背前后可调、可调扶手,空调客车。(2)交通车的车辆必须按照约定行车路线及时间安全接送职工上、下班,并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时间及停靠站点以采购人确认为准,交通车发车时间及路线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由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况给出方案报给采购人。(3)采购人需要额外用车的,供应商应予以满足,费用按照日常平均费用或者双方协定另行计算。(4)驾驶员具有较好的人员素质、驾驶技术、服务态度;如无特殊情况,人员应较为固定。(5)采购人的其他服务需求。二、详细需求自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往返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呈贡马金铺街道)8条线明细;一号线:起止地点:火炬大厦—马金铺途径路线:科新路—海源北路—海源中路—海源南路—碧鸡路—杭瑞高速—昆磨高速—102省道经停站点:火炬大厦—澳霖公寓站(海源中路)—西一中站(海源南路)—兴苑路口站(海源南路)—马金铺发车时间:按委托方要求时间发车;二号线:起止站点:高新科技广场—马金铺途经线路:二环西路—碧鸡路—杭瑞高速—昆磨高速—102省道经停站点:高新科技广场“省社科联站”(二环西路)—西苑立交桥北口站(二环西路)—西苑立交桥南口站(二环西路)—云安会都(碧鸡路)—马金铺发车时间:按委托方要求时间发车;三号线:起止站点:滇池路口—马金铺途经线路:滇池路—红塔东路—杭瑞高速—昆磨高速—102省道经停站点:严家地站(滇池路口新华书店)—金牛小区站(滇池路)—边防路口(公交车站)—滇池卫城站(红塔东路)—庄家塘(收费站)—马金铺发车时间:按委托方要求时间发车;四号线:起止站点:实力郡城—马金铺途经线路:小康大道—霖雨路—北京路—金星立交桥—二环快速B线—汕昆高速—昆磨高速—102省道经停站点:实力郡城站(小康大道)—红圆路口站(小康大道)—霖雨桥站(北京路)—北辰大道路口站(北京路)—马金铺发车时间:按委托方要求时间发车;五号线:起止站点:火车北站—马金铺途经线路:火车北站—北京路—人民东路—二环快速B线—汕昆高速—昆磨高速—102省道经停站点:油管桥站—火车北站“凤凰新村奥斯迪购物广场站”(北京路)—穿心鼓楼站(北京路)——昆明实验中学站(人民东路)—延安医院站(人民东路)—新迎路口站(人民东路)—金马立交桥北口站(二环东路)—马金铺发车时间:按委托方要求时间发车;六号线:起止站点:白龙潭小区淏园1号门公交站-马金铺武振街途经线路:朝云街-清和路-春融街-彩云南路-云南白药街-雨花路-博大路-高新大道-202省道经停站点:白龙潭小区淏园1号门公交站-昆百大新都会公交站3(清和路)-春融街地铁站D出口公交站台(彩云南路)-联大街地铁站D出口公交站台(彩云南路)-益康南路城铁站D出口公交站台(彩云南路)-大学城地铁站A出口公交站台(彩云南路)-大学城南地铁站对面云南白药街公交站台(云南白药街)-马金铺武振街1号发车时间:按委托方要求时间发车;七号线:(交警专用)起止站点:人民西路与民兴路交叉口-泰辉街途经线路:人民西路-海源南路-大渔路-南绕城-昆玉路-马澄路-高新大道-泰辉街经停站点:人民西路-泰辉街发车时间:按委托方要求时间发车;八号线:(公安专用)起止站点:潘家湾-马金铺途经线路:人民西路-东风西路-北京路-春城路-日新路-前卫西路-广福路-环湖路-大学城南站-马金铺(高新分局)经停站点:人民西路-马金铺(高新分局)发车时间:按委托方要求时间发车;三、项目其他要求:1.在服务期间,服务供应商提供车辆需为相对固定车辆,且所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均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需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并配备应急车辆。3.供应商需提供车辆保养制度及驾驶员安全培训制度。4.供应商配备具有客车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提供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应拥有相应A1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身心健康,要求近一年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记录。驾驶员所有工资福利、社保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采购人购买供应商的运输服务,供应商负责车辆及司机所有费用。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油费、过路费,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司机工资及社保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6.供应商对采购人乘车人员和第三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合同有效期内,在运输途中导致采购人人员受伤,供应商要承担采购人伤者的医疗费及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并优先垫付相关费用,事后再追究保险公司或事故方的经济、法律责任。7.供应商服务车辆及驾驶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8.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车辆出现故障等原因无法完成承运任务的,应及时调配与本用户需求约定相符的其它车辆完成承运任务,否则采购人可另行租用其它车辆,租车费用由供应商承担。9.合同期内,供应商或其提供给采购人的车辆因违法等原因被查处,而又不能提供相同等级备用车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10.供应商须确保车辆每天回场必检,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11.发生服务质量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投诉等问题时,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四、服务标准1.投标人须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车辆、保险、安全防护设施。2.车辆证照须齐全,符合国家客运车辆标准要求。3.车辆保险齐全(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座位险)。4.用于该项目服务车辆为车况优良的客车。车辆技术、保险等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车上需装线上、线下支付设施、设备。5.所派车辆及驾驶员均为专人、专车、专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保障任务。6.安排驾驶员具有较强的人员素质、驾驶技术、服务态度、且固定在该线路上,年龄在30-55岁之间,驾龄10年以上,并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安全行车累计20万公里,三年以内无重大事故。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见评审内容及标准。下列条款若有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即资格评审不予通过,当资格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同等法定证明。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1)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其附注;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3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 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4)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4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4)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说明或证明材料)1.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七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3.1符合性评审标准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招标最高限价的;实质性条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的;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2.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投标报价F1:15分。技术部分F2:66分。商务部分F3:19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2.2(1)投标报价F1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满分15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即:F1=[C/(B1,B2,…,Bn)]×15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符合性评审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注: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型或微型企业不再享受优惠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总体服务方案(满分38分)1.服务方案(3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服务方案至少包括“①项目组织方案(实施过程中往返的路线实施保障计划;针对拥堵时段的备选路线等);②安全管理方案;③车辆使用保障措施;④人员轮班制度及到岗保障措施;⑤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方案;⑥服务内容及时间安排”等6项内容的得30分,每项内容,在完整性、契合度、灵活性、可实施性、专业性5个方面,每1个方面存在不足的,扣1分。2.实施方案(8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评审,至少包括“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对应的解决方案”2项内容的得8分,每项内容在完整性、灵活性、可实施性、专业性4个方面,每1个方面存在不足的,扣1分。人员配置情况(满分18分)1.人员配置(9分)投标人提供的驾驶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每增加1名替补司机加1分,最多加5分,没有的不加分。提供了其他服务人员且明确了其岗位职责的加2分。注:提供的驾驶人员须提供①身份证、②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③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④近一年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记录(提供12123APP-驾驶证-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查询结果(查询须包含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准驾车型变更记录))、⑤机动车驾驶证(要求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代号A1)否则不得分。其他服务人员须提供①身份证、②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③提岗位职责,否则该项不得分。2.驾驶人员培训(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驾驶人员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培训方案包含(①安全驾驶培训;②应急处理培训③服务意识及职业素养培训;)等3项内容的得9分,每项内容,在完整性、可实施性、专业性3个方面,每1个方面存在不足的,扣1分。车辆配备(满分10分)1.车辆拟投入情况(8分)投标人拟投入车辆数量为11辆的得基本分3分,车辆使用年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得加2分。投标人每增加一辆符合需求的车辆的加1分。最多加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车辆以下信息:①投标人拟投入自有车辆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②投标人拟投入租赁车辆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购置发票、产权登记证书扫描件(产权证需体现出租单位名称,若车辆产权所有公司名称与购置发票单位名称不一致,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缺漏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车辆的保险(2分)提供拟投入车辆的保险(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承运险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须提供拟投入车辆的保险单,不提供或提供的保险单有缺漏的不得分。备注: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评分因素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3.2.2(3)商务部分F3评分标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满分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含(①服务质量承诺;②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③违约承诺及具体的惩罚措施)等3项内容的得6分,每项内容,在完整性、可实施性2个方面,每1个方面存在不足的,扣1分。应急预案(满分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方案至少包括“①可能出现的应急情况分析;②各类紧急情况对应的处理方案;③临时用车、投诉处理方案及应急保障”等3项内容的得9分,每项内容,在完整性、可实施性、专业性3个方面,每1个方面存在不足的,扣1分。类似项目业绩(满分4分)投标人每提供一项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最多得4分。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具有的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类似的服务业绩,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备注: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评分因素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2.1.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5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1.6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2监狱企业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2.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2.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2.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2.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2.4.6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认证机构名录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名称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3A020202投影仪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A02052305空调机组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7A020601电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8A020602变压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9A020609镇流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203空调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301洗衣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8热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11A020619照明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A060805便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6A060806水嘴17A060807便器冲洗阀18A060810淋浴器2.4.7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目录认证机构名录1环境标志产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2.5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列入品目清单内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3.评审标准3.1符合性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2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评标程序4.1符合性评审依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4.2详细评审4.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1)按本章第3.2.2(1)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第3.2.2(2)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3)按本章第3.2.2(3)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3;(4)按本章第3.2.1项所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4.2.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3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5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2.6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统计分数原则4.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4.4评标结果4.4.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评审及符合性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委员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审并计算评标总得分后,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所有得分均相等时,按优先采购列入品目清单内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高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4.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4.4.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4.5其他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线通勤车保障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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