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填埋场管护费 绿化材料及配件招标公告(石河子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2025年玛河建筑垃圾填埋场管护费-采购绿化材料及配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BLSHZ2025-010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玛河建筑垃圾填埋场管护费-采购绿化材料及配件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石河子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4.采购预算金额:11万元
5.采购内容:2025年玛河建筑垃圾填埋场管护费-采购绿化材料及配件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服务要求)
6.项目实施地点:玛河建筑垃圾填埋场。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未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的,视为投标无效。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号);
(6)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号)。
三、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1)投标单位在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50小区上海商城北三东路8-B110号)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2)报名起始及文件售出时间: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玛河建筑垃圾填埋场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河子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33小区老党校内2号楼三楼
联系人:张莉
电话:18290770198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50小区上海商城北三东路8-B110号
联系人:苏慧
联系电话:15699336511

2025年5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填埋场管护费 绿化材料及配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