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 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招标公告(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2025)
君山区财政局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5月09日
君山区财政局 的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君财采计[2025]000046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00298-20250509-246
4、采购项目预算: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0
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
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
1
1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3.1在君山区设有经营业务网点的商业银行。
3.2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各银行只能有一个分行(或支行)参与本次投标;
3.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注: ①如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5月09日 至2025年05月16日,
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在
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凭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凭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3、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30
4、开标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邹勇
2、电话:13575085630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君山区财政局
(2)地 址:岳阳市君山区挂口
(3)联系人:邹勇
(4)邮 编:/
(5)电 话:13575085630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瑞城4栋1713室
(3)联系人:张燕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8280355
(6)电子邮箱:381023010@qq.com
附件下载:
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 磋商文件).doc
实施计划.doc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岳君财采计[2025]000046号
委托代理编号:HNHS-2025CG-015
采 购 人: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的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岳君财采计[2025]000046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HS-2025CG-015
4、采购项目预算: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0
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
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
1
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
3.1在君山区设有经营业务网点的商业银行。
3.2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各银行只能有一个分行(或支行)参与本次投标;
3.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注: ①如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凭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凭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3、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730-8280355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
(2)地 址:岳阳市君山区挂口
(3)联系人:邹勇
(4)邮 编:414000
(5)电 话: 13575085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瑞城4栋1713室
(3)联系人:张燕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8280355
(6)电子邮箱:/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款
采购项目
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
第二章第2.1款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
联系人: 邹勇
电 话: 13575085630
地址:岳阳市君山区挂口
第二章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730-8280355
第二章第2.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
第二章第6.2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无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
□ 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二章第9.1款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 内的产品。
第二章第9.2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第二章第9.3款
价格评审优惠: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 的扣除。(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第二章第9.7款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二、磋商文件
第二章第10.2款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可能作实质性变动
第二章第11.1款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止;在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凭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15.4款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1元
最高限价:0元
第二章第17.1款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为:/。
第二章第20.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21.1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1、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本壹份(采用U盘形式,须包含WORD格式和正本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公司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需电脑打印,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U盘均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22.1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在 年 月 日(星期 )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条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第二章第24.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室(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中心写字楼1713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第二章第29.2款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
第二章第31.2款
评审因素和标准
见附页1。
第二章第31.3款
最后报价调整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型、微型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10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第二章第31.6款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1、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同一项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第二章第37.1款
指定的媒体
《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第二章第39.3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41.1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支付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16000.00 元。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第二章第42.1款
其他规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信用信息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总则
1. 竞争性磋商小组
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
2.评标方法
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按照总得分高低排序,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磋商最后报价由高到低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2本采购项目的评分因素和权值分配:价格、技术、商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磋商条件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
评分因素
权值分配
磋商报价(A1)
10%
技术部分(A2)
40%
商务部分(A3)
50%
评分方法及标准表:见附页1 评分方法及标准表(注:1、响应文件对评分方法及标准表里所需提供的数据要求醒目清晰可见;2、响应文件对评分方法及标准表里所需提供的补充说明资料请按附页2评分方法及标准表索引表填写,以便评委评审)
3、磋商程序
磋商程序分为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人、确定成交人。
3.1响应文件审查
(1)资格性检查:
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表1资格审查表
(1)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序号
资格性审查内容
合格标准
投标人
1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查验响应文件
3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查验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查验响应文件
要求:真实有效
5
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查验响应文件
6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记录
结 论
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
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表2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供应商
1
2
3
1
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2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3
服务期限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5
响应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
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2.2 磋商
(1)澄清有关问题:
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附录1“评标方法细则”进行。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表3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
序号
供应商
磋商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1
2
(2)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注: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响应文件评审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3)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2.4 提出成交人
(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服务水平进行评价打分,各供应商的服务水平分为平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总得分计算汇总后,磋商小组不得重新打分。否则,本次评标结果无效。
(2)专家打完分后,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复核统计并进行排名,排名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5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
2.5.1合同将授予其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确定第一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磋商最后报价由高到低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分值还是相同的,由采购单位确定排名。
2.5.2成交供应商若中途放弃成交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没有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评审因素及标准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商务部分(50分)
经营状况
(40分)
资产质量
20分
1、资本充足率,满分5分。各参与考评银行间排名,按0.5分依次递减名。
2、不良贷款率,满分5分。各参与考评银行间排名,按0.5分依次递减名。
3、拨备覆盖率,满分5分。拨备覆盖率超过200%(含)计2.5分,150%(含)-200%计1.5分,120%(含)-150%计0.5分,低于120%不计分。
4、流动性覆盖率,满分5分。各参与考评银行间排名,按0.5分依次递减名。
参选银行总行2024年度年末数据
偿付能力
10分
1、兑付违约情况,满分5分,根据2024年当地人民银行监管情况,未出现兑付违约计5分,出现兑付违约计0分。
2、产品按期支付,满分5分,根据2024年当地人民银行监管情况,所有产品按期兑付计5分,未按期兑付计0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运营能力
5分
1、重大负面舆情,满分2.5分,2024年度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计2.5分,出现重大舆情计0分。
2、客户投诉,满分2.5分,2024年度未出现客户投诉情况计2.5分,出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内部控制水平
5分
1、以 2024年底为时间节点,本项指标满分3分。所有参与考评银行有健全的内控制度3分,否则记0分2、以 2024年底为时间节点,本项指标满分2分。所有参与考评银行内控制度执行到位记2分,否则记 0分。
二、经济发展贡献度(10分)
支持君山区经济发展重点工作
3分
2024年1月-12月税收规模 (以税收贡献额度为评分标准,没有计0分,额度最大为满分3分),各参与考评银行间排名,按0.5分依次递减名。
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要求真实有效
3分
2024年1月-12月对地方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经营性贷款项目支持力度(以贷款支持额度为评分标准,没有计0分,额度最大为满分3分),各参与考评银行间排名,按0.5分依次递减名。
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要求真实有效
4分
2024年1月-12月对地方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经营性贷款项目支持力度(以贷款平均利率定价为评分标准,没有计0分,利率最低为满分4分),各参与考评银行间排名,按0.5分依次递减名。
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要求真实有效
技术部分(40分)
三、服务水平指标(40分)
服务费用减免承诺及方案
8分
1、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费用减免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服务费、手续费、信息系统的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等)进行综合评价,承诺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计2分,在此基础上提供其他减免承诺的计4分。
2、减免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实用性高计4分,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减免承诺书及减免方案(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业务服务方案
8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具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划款转账、对账、回单、服务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实用性高计8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等。
技术服务方案
12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力量、系统建设、风险保障、服务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实用性高计12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
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等。
安全保障方案
12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金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与控制、保密措施、廉政机制、应急处理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实用性高计12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
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等。
磋商报价(10分)
四、磋商报价
(10分)
协定利率
10分
1、以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协定利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
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以上评分项由供应商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其它说明:
1.经营状况类各项指标根据银行全行数据计算得出,银行已上市的,数据一般来源于已披露的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银行未上市的,数据一般来源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利率水平指标由参与竞争的银行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提供。
2.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
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 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
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
14.一般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联合体协议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5)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
(6)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7)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8)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9)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3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8.样品提供
18.1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9. 磋商保证金
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响应文件有效期
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1.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1.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4.1 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25.磋商程序
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
26. 响应文件审查
26.1 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
26.2符合性审查: 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无效响应
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
(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
(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29.澄清
29.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30.磋商
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1.响应文件评审
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
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
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32.提出成交供应商
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磋商终止
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重新评审
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保密及串通行为
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询问及质疑
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8.3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9.成交通知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9.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0.签订合同
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40.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0.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41.1采购代理服务费
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2. 其他规定
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甲方: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和《湖南省省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湘财库〔2023〕2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库﹝2022﹞1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按照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的成交结果、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君财采计[2025]000046号
3.服务内容:为规范财政部门资金存放行为,增强资金存放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安全性,防范资金存放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确保代为管理的预算单位资金的正常收支核算。
4.合同金额
(1)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要求执行。
(2)利息按投标利率结算。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君山区财政局以下财政专户(共计 户,见附表)人民币结算业务。乙方受托为甲方办理以上财政专户(共计 户,见附表)人民币结算业务,并提供实时查询服务。
委托代理的具体事项
①甲方在乙方开设的以下财政专户(共计 户,见附表),用于办理财政专户资金收付业务。
②乙方收到甲方结算业务相关票据后,认真审核其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确保及时、安全、准确地办理相关业务。如甲方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要素不全等不符规定的支票或其他支付凭证,乙方有权予以退票或拒绝执行该支付指令。
③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有权对资金的去向进行监督,发现资金去向存在可疑情况时,要及时向甲方单位监督检查股提出质疑并进行核实。
④乙方在营业日15:30之前收到的收付业务须在当日及时办妥资金收付手续;在营业日15:30之后收到收付业务须在下一个营业日上午10:00前办妥资金收付手续;对于紧急业务事项应按照加急业务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⑤乙方定期按与甲方约定的账务核对方式进行核对,为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对账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与甲方配合,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确保账务记载准确无误。
⑥确保各类结算单据及时、真实、完整传递至甲方。
二、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
①甲方负责以下财政专户(共计 户,见附表)的开设、使用、变更和撤销,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法。
②配合乙方的年检,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账户资料,为年检提供便利。甲方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主动于上述事件、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内容的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的约定日期为准。甲方需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包括组织代码证等)的年检手续,保证开户资料的时效性,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复印件备案。
③甲方应完整、准确、按要求规范填列账户结算业务相关票据,乙方派专人送取。不得擅自要求乙方办理正常资金结算方式以外的任何资金结算方式。
④收到乙方发出的对账单后,按照约定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账务核对,并按照规定格式向乙方返回账务核对的具体情况,如有不符应及时向乙方查询。
⑤撤销有关财政专户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主动与乙方核对有关财政专户存款余额,并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
⑥承担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票据及其他文件和资料。
乙方
①为甲方准确、及时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提供良好的结算条件和优质、快捷的结算服务。
②依法为甲方的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甲方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
③有权按照《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对甲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年检。
④乙方应严格使用规定的资金结算方式,不得受理脱离于甲方内部控制,明确制定每一笔专户资金的拨出,须经多人监管方认可办理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监管范围外的资金收付结算方式(如网银等可能对资金安全管理构成威胁的结算方式)。
⑤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票据及其他文件和资料。
⑥利率的支付方式:
存款利率: %,服务期 年(一年一签)
三、违约责任
①乙方对已开立的结算账户实行年检时,因甲方未向银行提供最新的账户资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无须承担责任。
②甲方若自收到乙方发送对账单之日起10天内未回复乙方,视同甲方核对账务无误。
③甲方撤销有关财政专户时,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④因甲方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要素不全等不符规定的支票或其他支付凭证被乙方退票或拒绝执行该支付指令而引起的任何损失,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⑤因乙方过错未能为甲方安全、及时、准确地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导致财政资金错划、漏划、误划,故意不执行、迟延执行甲方委托事项或占压专户资金,对甲方的资金收付及汇划造成影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由乙方管理部门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财政局取消其代理资格;乙方工作人员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⑥对乙方出现的差错,一月内连续3次或一年内累计10次的,甲方有权终止专户代理协议,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⑦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一方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⑧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账户存续期间有效,如甲方撤销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销户之日起,本协议与所撤销的账户关系自动终止。
(二)协议履行期间,出现协议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的情况,甲乙双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对委托代理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委托代理事项负责结清,有关承担保密义务的条款对双方依然继续有效。
(四)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应本着互相信任与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以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协议书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
帐 号: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岳君财采计[2025]000046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HS-2025CG-015
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内容:
按照《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和《湖南省省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湘财库〔2023〕2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库﹝2022﹞13号)文件等要求,为规范财政部门资金存放行为,增强资金存放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安全性,防范资金存放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确保代为管理的预算单位资金的正常收支核算,君山区财政局决定开设君山区代管资金财政专户。
根据《湖南省省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湘财库〔2023〕2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库﹝2022﹞13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君山区实际 ,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综合评分办法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1家代管资金专户银行。
服务要求
1、严格按《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和《湖南省省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湘财库〔2023〕2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库﹝2022﹞13号)等文件规定,办理各项业务,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2、具备先进的业务处理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财政专户收付业务信息,并及时向财政、社保等相关部门反馈。
3、按照要求及时将代管资金转入定期存款或协定存款。
4、配备高素质专职人员负责办理业务,专职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并熟悉业务,保持专职人员的相对稳定。如确需更换人员必须提前进行培训,确保工作开展的延续性及稳定性。
5、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四、其他重要说明
1.供应商未按规定和承诺办理相关业务,造成财政性资金存在风险或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法律责任。
2.各投标银行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如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证明供应商2024年3月—2025年3月期间在经营活动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结算说明:
(1)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要求执行。
(2)利息按投标利率结算。
五、合同终止条件
投标单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收回代管资金,并取消该银行代管资金银行开户存资格(即合同终止条件)且采购人所受一切损失由供应商全权承担:
(一)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
(二)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
(三)进行严重不正当投标;
(四)未按照合同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五)擅自降低服务条件和服务内容的;
(六)出现银行挤兑、存款被盗或其他可能妨害社保基金安全的情形。
注:采购文件未约定内容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保证金
六、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七、商务文件部分
八、采购需求响应(技术文件部分)
九、合同条款偏离表
十、采购需求偏离表
十一、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十二、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四、最终报价
注:供应商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
政府采购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供应商
年 月 日
评标索引表
序号
采购文件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复印件是指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下同。
2.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的规定另行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在参加磋商时单独提交。
注:委托期限不少于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日)
附件2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的规定另行准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在参加磋商时单独提交。
注:委托期限不少于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日)
四、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提供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财务稳健,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单位)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备注:
1、提供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2、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附件5: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格式)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的,提交《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供)
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件6-1 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
委托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序号
项目
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
1
存款利率
存款利率在当期一年定期利率 %基础上加点 BP;为 %;
服务期限 年
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2)供应商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2
分项报价
分项报价说明
备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
(说明:本项目不需提供分项价格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 号: 包名称:
分项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
投标报价(元):
备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一览表”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
(如无分项可不填写)。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如果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商务文件部分
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商务部分评分条件自行编写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采购需求的响应(技术文件部分)
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合同条款偏离表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 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_ _______
序号
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
偏离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
(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_日
十、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 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_ _______
序号
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_日
十一、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二节第37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11-1 中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页1 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
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本项目不适用)
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 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_ _______
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7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货物制造商类型
商标名称
小计
/
/
/
/
说明:1、本清单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提供附件9-1、附件9-2、附件9-3的,且提供的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包括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1-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11-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
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二节第37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注明“详见证书附件”的,应提供其附件,以证明认证证书与响应文件一致。
附页2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本项目不适用)
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 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_ _______
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政策功能编码
节能产品
小计
/
/
/
环境标志产品
小计
/
/
/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
附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如有提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说明: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本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十四、最后报价
委托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序号
项目
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
1
存款利率
存款利率在当期一年定期利率 %基础上加点 BP;为 %;
服务期限 年(合同一年一签)
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2)供应商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最后报价相关内容和表格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需单独准备,磋商现场进行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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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采购单位: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主管单位:编制单位: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5月6日1编制说明一、适用范围君山区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二、编制要求1.编制的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采购单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可以自行组织编制,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委托编制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委托职责及要求,并对其委托编制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三、其他说明1.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2.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作为采购资料存档备。2、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君山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选取项目采购单位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自行组织编制负责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其它参与编制人员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单位编制机构名称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张燕0730-8280355采购项目类别□货物服务□工程二、合同订立安排(一)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安排1.采购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5月日2.采购项目进场/交付时间要求:三年(合同一年一签)。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岳阳市君山区(二)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三)委托代理安排3口自行采购口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专门面向:口中小企业口小微企业口监狱企业口福利性单位口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特定资格条件:3.1在君山区设有经营业务网点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政策性银行、村镇银行。3.2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各银行只能有一个分行(或支行)参与本次投标;3.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注:①如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采购项目项目预(概)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概)算:1.00元项目最高限价:0.00元(六)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41.是否进行分包:口是口否2.采购包划分要求:无3.合同分包要求:无4.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标的品目较多的可以附件形式提供,格式如下):序号标的(产品)品目计量单位数量进口/国产核心产品备注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项1项//注:采购进口产品的应报市级财政部门核准,核准资料作为附件提供。5.标的配套需要的设备、备件、耗材等(服务类和工程类如有,请列明)无6.包装和运输要求:无7.保险要求:无(七)采购方式(1)采购方式口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询价口单一来源采购口其他采购方式:(2)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口不需要口需要,报批安排:(八)竞争范围口公开方式□邀请方式,依据:5(九)评审规则口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本项目为服务类别项目,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及标准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备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商务部分(50分)一、经营状况(40分)资产质量20分1、资本充足率,满分5分。各参与考评银行间排名,按0.5分依次递减名。2、不良贷款率,满分5分。各参与考评银行间排名,按0.5分依次递减名。3、拨备覆盖率,满分5分。拨备覆盖率超过200%(含)计2.5分,150%(含)-200%计1.5分,120%(含)-150%计0.5分,低于120%不计分。4、流动性覆盖率,满分5分。各参与考评银行间排名,按0.5分依次递减名。参选银行总行2024年度年末数据偿付能力10分1、兑付违约情况,满分5分,根据2024年当地人民银行监管情况,未出现兑付违约计5分,出现兑付违约计0分。2、产品按期支付,满分5分,根据2024年当地人民银行监管情况,所有产品按期兑付计5分,未按期兑付计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运营能力5分1、重大负面舆情,满分2.5分,2024年度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计2.5分,出现重大舆情计0分。2、客户投诉,满分2.5分,2024年度未出现客户投诉情况计2.5分,出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61、以2024年底为时间节点,本项指标满分3分。所内部控制水平5分有参与考评银行有健全的内控制度3分,否则记0分2、以2024年底为时间节点,本项指标满分2分。所有参与考评银行内控制度执行到位记2分,否则记0分。二、经济发展贡献度(10分)支持君山区经济发展重点工作3分2024年1月-12月税收规模(以税收贡献额度为评分标准,没有计0分,额度最大为满分3分),各参与考评银行间排名,按0.5分依次递减名。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要求真实有效3分2024年1月-12月对地方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经营性贷款项目支持力度(以贷款支持额度为评分标准,没有计0分,额度最大为满分3分),各参与考评银行间排名,按0.5分依次递减名。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要求真实有效4分2024年1月-12月对地方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经营性贷款项目支持力度(以贷款平均利率定价为评分标准,没有计0分,利率最低为满分4分),各参与考评银行间排名,按0.5分依次递减名。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要求真实有效技术部分(40分)三、服务水平指标(40分)服务费用减免承诺及方案8分1、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费用减免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服务费、手续费、信息系统的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等)进行综合评价,承诺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计2分,在此基础上提供其他减免承诺的计4分。2、减免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实用性高计4分,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注:提供减免承诺书及减免方案(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业务服务方案8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具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划款转账、对账、回单、服务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实用性高计8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描述不清、内容不详、7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等。技术服务方案12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力量、系统建设、风险保障、服务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实用性高计12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等。安全保障方案12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金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与控制、保密措施、廉政机制、应急处理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实用性高计12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描述不清、内容不详、针对性不强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等。磋商报价(10分)四、磋商报价(10分)协定利率10分1、以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协定利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8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三、合同管理安排(一)合同类型口买卖合同口建设工程合同口技术合同口物业服务合同口委托合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以及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选择本合同模板(二)定价方式口固定总价,要求:固定单价,要求:口成本补偿,要求:口绩效激励,要求: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三)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1、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利息按投标利率结算,具体合同中约定。9(四)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口采购代理机构:口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口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口服务对象:口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合同中约定。(3)履约验收方式:一般程序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一般程序验收(5)履约验收内容: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验收合格(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合格(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四.付款方式:利息按投标利率结算,具体合同中约定。如实行预付款制度,具体预付比例:%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 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