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招标公告(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2025)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50501451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华晋集团王家岭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项目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5-05-09 10:17:44(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5-05-14 10:3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5-05-20 08: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武晓波
联系电话:15835959422
采购单位: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2025-05-09 10:17:44
王家岭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技术规格书.docx
询价文件-服务类.docx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11204001022
王家岭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1.0
6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矿项目名称: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技术规格书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技术规格书1、项目名称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2、服务期限该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在服务期内合同签订形式为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一年期合同。3、评估对象评估的对象为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矿(以下简称“王家岭矿”),隶属于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区划属乡宁县枣岭乡、西坡镇、西交口乡、昌宁镇管辖,现为生产矿井,开采2号煤层,核定生产能力为750万t/a,井田面积为119.7109km2。4、重大危险源评估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6月29日修正,2016年11月7日修订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订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5.《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2013年修正,国务院令第638号公布);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7.《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令第638号修正,自2013年7月18日起施行);8.《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2016年4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修正);9.《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0.《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2015年4月1日起施行);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1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3〕78号);1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8〕38号);15.《关于深化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的通知》(晋煤行发〔2018〕164号);16.《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17.《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安监总煤装〔2008〕49号);18.《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安监总煤装〔2011〕17号);19.《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39号);20.《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21.《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22.《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9号);23.《山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晋政发〔2008〕30号);24.《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晋煤安发〔2008〕322号);25.《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晋煤救发〔2008〕219号);26.《关于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7〕42号);27.《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煤救发〔2017〕207号);28.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6号);29.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井下老空水探查物探技术指引》的通知(晋煤监政法〔2017〕116号);30.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应急发〔2019〕134号);31.《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煤救发〔2016〕148号);32.《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加强煤矿井下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实施意见》(晋煤行发〔2014〕718号);33.《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公布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2013年修订)、第二批(2013年)的通知》(晋煤监技装〔2013〕161号);34.《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晋应急发〔2019〕299号);35.《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安监总煤装〔2017〕66号);36.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37.《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修订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3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39.《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2022年4月1日起施行);40.《防止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安监技装〔2018〕8号);41.《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42.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规定》的通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19〕270号);43.《关于全面推行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晋煤行发〔2017〕128号);44.《煤矿防灭火细则》(矿安〔2021〕156号);45.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180号);46.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356号);47.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39号);48.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24号);49.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矿安〔2022〕85号);50.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应急发〔2022〕235号);51.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应急发〔2022〕224号);52.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顶板管理专项监察的通知》(矿安〔2022〕126号);5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关于强化煤矿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的通知》(矿安晋〔2022〕94号);5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121号)。5、技术标准1.《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1044-2007);2.《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3.《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4.《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5.《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GB50471-2018);6.《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7.《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AQ1023-2006);8.《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19);10.《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11.《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1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13.《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14.《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15.《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22);1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17.《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GB/T50518-2010);18.《缓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顶板分类标准》(MT/T554-1996);1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2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2009年1月24日修订);2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23.《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使用规范》(AQ1064-2008);24.《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35056-2018);25.《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规范》(GB40880-2021);26.《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GB21522-2008);2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AQ/T9011-2019);28.《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GB41022-2021);29.《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30.《煤矿在用主通风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1-2005)。6、评估范围对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矿井田内以标高+592.100m水平开采2号煤层,生产能力为750万t/a的生产系统和区域进行评估。对煤矿固有的自然因素及其影响可能引发的事故、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的重大危险源,包括煤矿自身的危险性评估和对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效果的评估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7、评估目的对王家岭矿进行的重大危险源评估、确定矿井的重大危险源等级,主要目的是促进煤矿企业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控转变;有效预防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煤矿重大危险源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提供依据。8、安全评价的原则以煤矿生产的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为基础,以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采用可靠、先进、适用的评估方法,从实际的经济、技术条件出发,对系统进行科学和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估,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评估结论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对策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靠性。9、重大危险源评估内容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1)矿井瓦斯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方法和过程;(2)矿井煤尘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危害程度;(3)矿井火灾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危害程度;(4)矿井水灾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危害程度;(5)矿山顶板事故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危害程度;(6)矿井提升运输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7)矿山电气伤害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2.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1)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2)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3)矿井近三年来发生的死亡事故统计与分析。3.矿井重大危险源等级评估及认定(1)瓦斯;(2)煤尘;(3)煤层自燃;(4)水文地质;(5)采掘工作面顶板;(6)机械危险性;(7)电气危险性;(8)其他(爆破)。4.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1)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及建议;(2)防范瓦斯爆炸事故的对策措施;(3)防范煤尘爆炸事故的对策措施;(4)防范火灾事故的对策措施;(5)防范水灾事故的对策措施;(6)防范顶板事故的对策措施;(7)防范提升运输事故的对策措施;(8)防范其它事故隐患的对策措施。10、评估程序评估分为三个阶段:1.准备阶段:与矿方签订评估委托书,初步对煤矿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风险分析,签订评估合同,制定评估计划,熟悉重大危险源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组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等有资质且沟通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项服务团队,全方位保障评估工作的顺利推进,收集评估所需资料。2.实施评估阶段:对矿井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和严重程度,通过对危险源自身危险性和对危险源控制措施效果评价,判定矿井的重大危险源等级,提出防范各类事故的对策措施。3.评估报告编制阶段:汇总第二阶段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综合分析,提出结论与建议,完成报告编制,经过内部审查、技术审查、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等反复审核,修改后形成报告,资料归档。11、编制时间自开工通知发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现场检查与报告编制工作。12、报告备案编制方负责完成报告审核、备案手续及有效期内相关技术解释工作(含备案文件签署、报告内容答疑及证明材料出具)。13、交付标准须在开工通知发起后50个工作日内提交:1.《王家岭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印刷版及电子版;2.经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的延期文件。14、项目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或备案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15、投标报价要求固定总价含税,税率6%。技术答疑人:张建联系电话:13720986997询价文件询价单位: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1章询价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3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4章技术要求第5章报价文件模板第一章询价公告1.项目范围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关于本项目询价通知。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1.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1.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2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3投标人应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报价文件格式部分,需报价文件中提供(凡没有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注:(1)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电子报价文件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审小组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审小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3、询价文件获取及编制要求:3.1供应商须登录(https://ego.chinacoal.com)“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报价。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通过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授权书上传;报名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提交后无需等待审核即可进行网上报价。3.2供应商报名后,可在报价页面附件中下载询价文件,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和编制报价文件。3.3供应商须编制电子版报价文件并在附件中上传,电子版报价文件要求为PDF或Word格式,不得以一个个图片格式单独上传。电子版报价文件须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电子版报价文件中缺少报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除外)、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如适用)、商务及技术偏离表的视为无效投标。3.4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前(以系统时间为准)将报价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3.5在报价录入页面选中参与项目,点击“录入报价”在系统中进行价格录入。各供应商务必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不得少报或漏报。3.6所报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加工、检验、包装、管理、运杂、装卸、技术服务、13%增值税等全部费用。(如适用)3.7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当天(即报价揭示时间)保持手机畅通。4、答疑:4.1报价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对应的联系人沟通:张建:13720986997邮箱:zmzbhjny@126.com地址:山西运城市河津市固镇村王家岭矿办公楼邮编:043300开标地点: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3层电子评标会议室4.2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详见询价通知2项目地点山西省河津市固镇村王家岭矿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4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询价通知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6付款方式、供货期、服务期见合同范本或技术规格书7供应商资格标准见询价文件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投标有效期120天10现场勘查询价单位不安排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安排,相关一切费用自理11澄清与修改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可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接受和发出形式:以书面形式在zmzbhjny@126.com提出并通知询价单位,澄清文件应为盖章扫描件。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12采购响应保证金无13采购服务费无14报价文件要求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前(以系统时间为准)将报价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逾期未上传或未按要求格式上传将否决其投标。1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询价通知16是否公开最终报价否17成交供应商由询价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18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格法19其他无1.1投标人资格要求1.1.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1.1.2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2)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9)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2)被中煤集团、华晋集团列入“失信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将被否决:1.2.1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1.2.2不同报价供应商电子报价文件中报价用同一序列号的编辑计价软件制作的;1.2.3不同报价供应商在报价阶段(不含注册信息)所留信息存在联系人相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均相同)或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1.2.4不同报价供应商报价时IP地址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1.2.5法律法规规定、中煤集团及华晋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评审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1.3.1华晋集团公司对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实施失信惩戒,禁止参加实施惩戒的企业的采购业务。(一)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华晋公司范围内停用一年:1.未经异议直接投诉,或在提出异议及异议处理期间同时提出投诉;2.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3.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4.要求整改事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5.项目开标/报价揭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报价;6.华晋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二)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华晋公司范围内停用二年:1.绩效评价不合格;2.破坏或扰乱采购活动;3.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放弃成交、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4.恶意投诉采购人或竞争对手;5.在质保期内产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处理,影响安全稳定运行;6.恶意投诉、举报采购人或竞争对手;7.对采购人恶意提起诉讼或仲裁;8.华晋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三)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华晋公司范围内停用三年:1.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或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但多次弄虚作假的;3.所供货物不能安全稳定运行或性能指标与设计值出现重大偏差,且无法通过进一步调试和正常维护及时得到解决的;4.违反投标/报价承诺或者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5.履约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伪造施工、货物和服务检验、试验合格证明、报告、文件资料;6.华晋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四)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华晋公司范围内停用五年,情节恶劣的,可延长停用期限,直至长期停用:1.转包或违法分包;2.违规挂靠;3.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4.给华晋公司造成严重安全、环保、质量隐患或事故的;5.给华晋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6.侵害华晋公司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7.华晋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小数点或单位等明显错误的除外),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1.5报价文件的澄清(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此合同为模板格式具体条款以双方协商签订为准)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王家岭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技术服务工作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王家岭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1.2项目地点:山西省河津市樊村镇固镇村北1.3项目内容:结合王家岭矿实际情况,通过深入座谈调研,对该矿井的生产系统和区域进行评估,编制王家岭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并在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第二条技术要求内容(包括文、图、表)齐全,图文准确,提交审查验收合格、评审通过的最终报告及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文件。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及时间、份数自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负责制定详细的资料清单交付给甲方,在收到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后,乙方须及时对其进行梳理与查验,全力确保所接收的资料完整无缺且真实有效,满足项目推进的实际需求。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报告、文件(统称成果)及时间、份数序号提交成果时间份数1《王家岭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及相关图件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82以上成果及相关图件电子文档(U盘)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13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文件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14.1上述文件以及成果的交付(提交)地均为:甲方王家岭矿。4.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本合同规定所要完成的技术服务内容、交付的成果等统称为合同任务。第五条报酬及支付方式5.1技术服务报酬总额(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含税,税率%)。5.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规定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完成全部合同任务、交付全部要求的文件且在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并经甲方验收确认无误,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5.2.1乙方交付的成果和完成的合同任务在经甲方验收确认无误后,甲方方可按上述规定支付合同价款。5.2.2乙方完成的合同任务出现遗漏、错误、不合格、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的(统称不合格),甲方不予支付合同价款,直至补正、修改、完善(统称整改)达到合格、符合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统称合格)后,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报酬。5.2.3乙方经过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格的,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无力自行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决定是否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合同任务。单方解除合同的,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返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5.2.4乙方同意按甲方在验收、结算及款项支付方面的内部管理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有关事务,接受由此进行的程序、产生的过程和进度,对此没有异议,除非有情况确实表明甲方有侵权的故意或有情况表明甲方的履行能力可能出现危机。5.2.5付款前由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发票乙方向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分公司开具。5.2.6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付款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技术服务工作。6.1.2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技术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6.1.3协助和支持乙方的各项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按进度安排开展工作。6.2乙方责任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6.2.2乙方完成的合同任务不合格的应负责无偿给予整改使其达到合格;若乙方无力整改,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6.2.3乙方负责项目成果评审、备案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6.2.4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三条中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索赔。委托事项完成或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3日内将所有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甲方。6.2.5因技术服务工作质量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6.2.6乙方对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经营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不得将所获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用于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布、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本义务在委托事项结束后,仍然有效。第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1甲方违约责任7.1.1甲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拒付报酬,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其损失。7.1.2甲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报酬,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同时应按顺延天数和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7.2乙方违约责任7.2.1因技术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损失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2.2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成果,以及完成合同任务的,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合同价款1‰计算的违约金。延期超过20日以上的,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同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7.2.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价款的10%赔偿损失。7.2.4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第八条双方指定的联系人8.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8.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8.2.1协调项目的进展;8.2.2沟通项目进行中出现的问题;8.2.3甲方负责人承担考核乙方的技术服务内容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8.2.4乙方负责人承担组织合同内容的具体实施。第九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15日内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20日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后生效。11.2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公文、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相同。11.4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11.5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六份,乙方持二份。供需廉洁互保协议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乙方1:乙方2: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第五条监督与举报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渠道:甲方设立举报电话:[甲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甲方举报邮箱],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举报处理: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第四章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第五章报价文件模板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XXX采购项目(询价书编号:XXX)报价文件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1、报价函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的询价通知,我单位经研究上述项目询价通知的各项条款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的总价,按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2、我方承诺服务期为。3、如果我方成交,我们保证按上述报价、交货期等要求完成询价通知规定的全部项目,提交优质的货物及服务。4、我们确认已全面熟悉理解并接受询价通知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承担应予考虑的相应风险。5、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报价单位:(公章)报价人代表签字: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报价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报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注:身份证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辨;二、投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名称数量投标价(元)服务期投标声明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合计投标总报价(大写)(含税价):备注:1.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格;(为含增值税、含运费)(必须填写税率,以实际税率为准)2.此表格式作为投标人制作和填写投标一览表的主要参照依据,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扩展、完善。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盖章):三、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序号名称报价(元)备注123456合 计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人可按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详细列出分项报价,可按此格式扩展。2.此表仅供投标人报价时,做格式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投标项目情况自行编制。3.此表手写无效。投标单位(盖章):五.偏离表5.1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询价通知序号采购规格报价规格偏离说明 注:如报价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询价通知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询价通知及附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报价单位名称:(公章)报价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5.2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询价通知序号询价通知的商务条款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报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通知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询价通知的要求。报价单位名称:(公章)报价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六、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承诺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七、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2.生产许可证(如资质有要求)3.质量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如资质有要求)(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适用)(2)投标供应商专利技术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如适用)4.投标人近3年的销售业绩(业绩表填表后,须在后附加主要业绩的合同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可以证明业绩真实可信的相关材料)(如需要)5.制造厂商授权书(如需要)6.投标人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如适用)7.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如:井下使用产品需提供煤安证书、防爆合格证书,以及其它国家有强制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等。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资质要求部分和技术要求部分,按要求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注: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其他证明文件(一)公司简介(二)企业信誉或获奖情况(3)服务方案服务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服务方案。(如需要)(四)技术支持资料(五)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七)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