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施工监理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
新沂市2025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资格后审)
1、新沂市骆马湖搬迁群众安置区扶持项目建设处实施的新沂市2025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省级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沂市。
(2)工程总体建设内容:①瓦窑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雨水管道长966m,新建村庄下水道长约570m,配套建筑物1座。②马陵山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污水管道长645m;铺设村庄道路1.061km;新建蔬菜钢架大棚约2200平方米。③新店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泵站1座,拆建渠道1042m,配套建筑物5座;铺设村庄道路1.528km。④窑湾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泵站2座,新建渠道1675m,配套建筑物5座;铺设村庄道路4.225km。⑤草桥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整治水塘1处,新建渠道长约544m,配套建筑2座;铺设村庄道路2.517km。⑥棋盘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泵站1座,新建渠道长170m,渠道暗管整治长436米,配套建筑物6座;铺设村庄道路2.138km。⑦港头镇生产开发标准厂房工程:新建钢结构标准厂房1座,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配套雨水管道等附属设施。总投资约1915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
(4)监理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①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②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住建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③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阶段(通水、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投标申请人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4月1日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总投资不小于9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06815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5月16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17时3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本公告为重新公告,有意向的投标人需在获取时间内重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视为未报名。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人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8号
联系人:周梦阳 联系电话:0516-88985563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乔楚婷 联系电话:0516-80802225
12、监督部门:新沂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6-80337092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新沂市2025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施工监理(合同编号:XY-LMHKNFC-2025-JL)招标文件招标人:新沂市骆马湖搬迁群众安置区扶持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响应和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履约保证金7.7签订合同i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投诉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3.4评标结果附表一: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二: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委托人义务3.委托人管理4.监理人义务5.监理要求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7.监理责任与保险8.合同变更9.合同价格与支付10.不可抗力11.违约12.争议的解决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委托人义务3.委托人管理4.监理人义务5.监理要求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7.监理责任与保险8.合同变更9.合同价格与支付10.不可抗力11.违约12.争议的解决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ii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监理报酬清单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七、监理大纲八、其他资料iii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重发公告)(资格后审)1、新沂市骆马湖搬迁群众安置区扶持项目建设处实施的新沂市2025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省级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新沂市。(2)工程总体建设内容:①瓦窑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雨水管道长966m,新建村庄下水道长约570m,配套建筑物1座。②马陵山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污水管道长645m;铺设村庄道路1.061km;新建蔬菜钢架大棚约2200平方米。③新店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泵站1座,拆建渠道1042m,配套建筑物5座;铺设村庄道路1.528km。④窑湾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泵站2座,新建渠道1675m,配套建筑物5座;铺设村庄道路4.225km。⑤草桥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整治水塘1处,新建渠道长约544m,配套建筑2座;铺设村庄道路2.517km。⑥棋盘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泵站1座,新建渠道长170m,渠道暗管整治长436米,配套建筑物6座;铺设村庄道路2.138km。⑦港头镇生产开发标准厂房工程:新建钢结构标准厂房1座,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配套雨水管道等附属设施。总投资约1915万元。(3)招标范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4)监理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4、本工程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①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②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住建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③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阶段(通水、泵站机组启动)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3)投标申请人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4月1日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总投资不小于9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5)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户汇出)、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06815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5月16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17时3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本公告为重新公告,有意向的投标人需在获取时间内重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视为未报名。(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0、招标人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8号联系人:周梦阳联系电话:0516-88985563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徐州市水务局227室联系人:乔楚婷联系电话:0516-8080222512、监督部门:新沂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033709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9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未尽事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有关内容的修改、增加,对同一事项两者要求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增加:开标会议形式□现场开标√不见面开标1.1.2招标人名称:新沂市骆马湖搬迁群众安置区扶持项目建设处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8号联系人:周梦阳电话:0516-8898556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徐州市水务局227室联系人:乔楚婷电话:0516-808022251.1.4招标项目名称新沂市2025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施工监理1.1.5项目建设地点新沂市1.1.6项目建设规模①瓦窑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雨水管道长966m,新建村庄下水道长约570m,配套建筑物1座。②马陵山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污水管道长645m;铺设村庄道路1.061km;新建蔬菜钢架大棚约2200平方米。③新店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泵站1座,拆建渠道1042m,配套建筑物5座;铺设村庄道路1.528km。④窑湾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泵站2座,新建渠道1675m,配套建筑物5座;铺设村庄道路4.225km。⑤草桥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整治水塘1处,新建渠道长约544m,配套建筑2座;铺设村庄道路2.517km。⑥棋盘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泵站1座,新建渠道长170m,渠道暗管整治长436米,配套建筑物6座;铺设村庄道路2.138km。⑦港头镇生产开发标准厂房工程:新建钢结构标准厂房1座,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配套雨水管道等附属设施。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5年6月初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739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省级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1.3.2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204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9.1踏勘现场见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组织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4项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非实质性偏离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作为瑕疵酌情扣分,实质性偏离应当否决其投标。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图纸、有关的澄清、修改通知等2.4招标文件的异议(增加)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在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形式与提出疑问的形式相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2项),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应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所提异议经电子扫描后作为附件)发送到ty83700706@126.com。2.5增加:关于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1.投标人应当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含附件),如有疑问的(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标评审内容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2)特殊情况下逾期仍然存在疑问需要提出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形式:√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所提疑问经电子扫描后作为附件)发送到ty83700706@126.com(电子邮箱)。3.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标评审内容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并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4.招标人向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形式如下:□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发送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信息登记的联系人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在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页“下载园地”(网址:www.tybid.cn)发布。√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用于资格后审的相关原件的扫描件3.1.4增加:投标文件制作、组成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下列选定的开标方式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制作、组成投标文件。是否两阶段开标及是否设置暗标的开标方式规定如下:√一次性开标;□两阶段开标;□技术标为暗标的一次性开标;□技术标为暗标的两阶段开标。3.1.5增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照《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的“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3报价方式1.单一监理服务或多种服务综合报价√清单报价法(元);□费率法(计算基数×%),计算基数:。2.具有监理和其他服务分开报价(1)监理报价□清单报价法(元);□费率法(计算基数×%),计算基数:。(2)其他服务报价□清单报价法(元);□费率法(计算基数×%),计算基数:。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41.49万元(其中:瓦窑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2.8万元,马陵山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3.46万元,新店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3.96万元,窑湾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0.63万元,草桥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4.93万元,棋盘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7.94万元,港头镇生产开发标准厂房工程7.77万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各分项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须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清单中不单独立项):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费。2.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规定执行。3.2.6增加:上传文件是否要求附有报价电子清单√是。文件类型:/,其他要求:符合招投标制作工具要求□否3.3.1投标有效期56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详见招标公告。□不要求3.4.3修改: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按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无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指2022年~2024年的连续3个年度。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3增加:主要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规定、特征和证明材料要求以下涉及的时间、业绩特征仅是评分项目的评分规定,作为资格条件则服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1.时间规定(1)投标人业绩:2022年4月1日以来,以下列时间为准(招标人勾选如下一种):□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2)有关人员业绩:/年/月/日以来,以(招标人勾选如下一种):□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如:业绩项目委托人出具的监理服务完成时间,又如:所监理的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时间)。2.投标人业绩特征和证明材料要求(1)业绩特征:工程总投资不低于9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三者必须同时具备。3.人员业绩特征和证明材料要求:(1)业绩特征:详见评标办法;(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评标办法。不符合上述要求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3.5.5近年发生的仲裁及诉讼情况的时间要求指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仲裁及诉讼情况表。3.5.9增加:业绩金额外币换算方法/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投标文件所附单位和个人各种证明材料的编入规定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按照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规定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仅对按照交易平台规定所附有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未附有或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不予认可。3.7.3(2)增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指定的签字、盖章位置,分别采用个人和单位数字证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2.对于不能在交易平台上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盖章但要求签字、盖章的格式文件,必须在交易平台线下生成并亲笔签字、盖章后,电子扫描编入投标文件。3.7.3(3)增加: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线上文件向交易平台传输电子投标文件完整版1份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6项要求附有的报价电子清单。2.线下文件:/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加密。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4.3.1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规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4增加:关于放弃投标已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已经完成投标后撤回投标的,均作为放弃投标行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的视为放弃投标行为。相关规定如下:1.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应及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2项的提出疑问的形式递交包含原因说明的放弃投标通知;已经完成投标后撤回投标、未按要求参加开标的,均应书面说明原因;2.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按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处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5.2开标程序(增加)一、开标顺序: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默认顺序二、增加的开标规定如下:(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项规定现场开标的:到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的开标地点,携带能够无线上网电脑登录该交易平台集中开标,对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与要求如下:1.委托代理人:委托投标时,必须参加。2.法定代表人:未委托投标时必须参加;委托投标时不作要求。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需要。4.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出席的检查方法:以开标会上现场检查为准。(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项规定不见面开标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三、开标程序按照交易平台设置,开标程序结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4项设置。设置投标人解密操作的,应当规定合理的投标人解密时限(过时按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解密处理)以避免恶意不解密导致开标会议无限拖延。因为投标人数量远远超过预期、断电、网络断网或速度过于缓慢(原设定解密时限不够)而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的解密时限延长。开标程序为:(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单;(3)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唱标;(4)投标人及招标人签章(字)确认;(5)宣读最高投标限价及开标会议纪要;(6)宣读注意事项;(7)开标结束。四、电子投标文件按时完成解密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个的处理□继续开标,条件是:(招标人填写);√中止招标投标活动并按招标失败处理5.4增加:补救操作措施√不允许□允许,补救措施如下: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1/3,专家不少于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苏省专家抽取系统》中抽取,和根据需要并经监督部门批准适当特邀部分专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规定的投标单位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每标段不超过3名。2.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1)关联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2)对总监理工程师及投标人的中标数量限制:在/(列出关联项目标段)之中,同一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个合同项目上中标,一个投标人最多在/个合同项目上中标,在后续关联标段因投标人已被限制中标的,按递补方法推荐;(3)对投标人的中标数量限制规定中,联合体各方均在限制范围内;(4)部分项目因故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的,上述限制投标人中标数量的规定不适用,以其最新相关规定为准(对投标人没有规定的则不受限制)。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银行汇付的金额:/%;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的金额:伍万元。□不要求7.7.5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份数:4(从交易平台导出的完整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件)8.2增加: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现行的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及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律要求。8.5投诉1.投诉文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要求。2.投诉受理部门名称:新沂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0516-8033709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原件√不提交交。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原件的,投标文件所附的相应内容不予认可,清单如下:10.2招标人其他要求/10.3投标报价中包含下列费用时支付的注意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进场交易费(中标人支付的填写右表)金额(或计算方法):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中的标准执行。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汇入账户:请致电0516-67019076发票索取:请致电0516-67019076□提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代理费等费用(中标人支付的填写右表)金额(或计算方法):壹万元整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开户名: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汇入账户:交行徐州新城支行323600673018010016289发票索取:0516-8080759810.3不见面开标补充规定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2、徐州市网上投标制作工具教学视频网址: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3、不见面开标具体按如下要求执行:①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②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制作,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客服人员联系,联系电话为:4009980000。软件公司会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③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台。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交易大厅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会提前进入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开启直播,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也需提前进入徐州市不面交易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选择建设工程8.0身份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可提前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学习操作,根据操作手册要求用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如遇问题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中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⑥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⑦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有条件的可以多准备一台备用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需要提前确保CA锁用驱动检测无问题可正常识别)、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Edge浏览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件、硬件设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⑧不见面开标前,各投标人务必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前,投标人可提前登陆不见面大厅以“游客身份”查看本机环境是否可以正常观看其他项目的直播以及现场声音是否正常听到,有需要的在开标前也可以使用江苏互联互通驱动2.0的“清理证书”功能清理本机残余证书。⑩本项目不见面开标解密环节为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并在系统显示的30分钟解密倒计时时间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醒: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及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17)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1项第(1)目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监理报酬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7)监理大纲;(8)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招标文件疑问函招标文件疑问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工程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招标文件后,我方提出以下疑问,请予以答复: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适用于本格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格式自拟,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载明有效联系方法。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工程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___年___月日附表三:开标记录表包含投标人名称、报价、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权重系数等有关内容,以及线下文件的份数和密封情况记录。电子开标记录应当由招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线下文件应当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代表)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均应当由投标人确认(未确认的视为已经确认)。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格式)(合同编号:)中标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该工程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公示三日后,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我方将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你方的投标文件与你方签订合同。你方中标条件如下:中标范围和内容:中标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日期:招标人(印鉴):,招标代理机构(印鉴):法定代表人(签字):说明:本中标通知书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投标管理处、中标单位各一份。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初步评审须知----1.在进入初步评审开始时,对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阶段发现疑似被否决投标的情形、交易平台智能辨识功能已经发现投标文件存在疑似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认定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在该投标人的对应初步评审因素中作出不符合标准结论,其余初步评审因素不再进行继续评审;未一致认定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是否符合标准。2.在评标结束前发现已经作出的评审意见、结论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后重新提交评审意见。3.初步评审各项评审标准所指的“投标人须知”××条款均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条款,××条款编号均覆盖本层级以下序列。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开标、评标步骤一次性开标的评标方法说明: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2)项规定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4.承诺函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5.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6.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7.份数和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3)项规定8.原件资格要求的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9.投标函与清单两者报价一致2.1.2资格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3.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4.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5.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6.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7.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2.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3.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4.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5.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6.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7.监理大纲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8.参加开标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款规定9.招标人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规定10.允许的偏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规定11.最高投标限价之内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12.不低于成本价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13.按要求澄清确认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14.MAC地址、IP地址不同投标人不存在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情形(相同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15.遵纪守法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属于重大偏差的其它情形1)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2)授权委托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或未加盖公章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名称与获取招标文件时不一致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7)其他不满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W=A+B+C+DA:1.投标报价:25分2.商务:6分B:3.单位业绩:5分4.总监理工程师:5分5.资源配置:19分C:6.监理大纲:40分D:7.其他因素:/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计算方法:评标采用基准价“S”计算方法S=T*A%+B*(1-A%)S—评标基准价;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A—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60、65、70;2、B值计算方法:①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②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5,所有报价的平均值;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10,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1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20,去掉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2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30,去掉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30,去掉四个最高价和四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增加: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2.2.4(1)商务评分标准财务状况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连续盈利的得3分,有两年盈利的得2分,一年盈利的得1分。附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有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单位业绩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4月1日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总投资不小于9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每有1个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扫描件,三者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5总监理工程师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每担任过1项总投资不小于900万元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得2.5分,最多得5分。附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5资源配置评分标准主要人员(总监除外)资历①监理人员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6分。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②监理人员具有住建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每人得2分,最多得8分。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③监理人员具有造价、检测、测量、安全专业,齐全得2分,少1个专业扣0.5分。附职业资格证书或毕业证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5岁以下的和60岁以上的不得超过2人,每超1人,扣1分,最多扣2分。16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监理机构配备以下设备:全站仪、水准仪、回弹仪、钢筋定位仪、激光测距仪、氯离子检测仪,每有1个得0.5分,最多得3分。设备须附本单位购买发票或检定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监理范围、内容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2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的可得2分;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有针对性的可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4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环保监理控制措施控制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强的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14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管理方案完善的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4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合理、可行的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8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得2分,提出好的监理实施意见和控制措施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4旁站计划计划合理可行的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2平行检测计划平行检测项目及频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2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与分值①-2%≤偏差率≤0,得满分25分。②偏差率<-2%,在满分基础上,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③偏差率>0,在满分基础上,每高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25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2.5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人最终得分W=A+B+C+D,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决定是否分组评审进行计算。两种方式如下:方法一(分组评审):评标委员会对A、B、C、D评分项目分成若干项目组N1,N2„之后,对评委按项目组分工评审,各项目组最终评分按组内评委所赋分值(总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最终A+B+C+D得分为所有项目组的最终评分之和。方法二(不分组评审):由全体评委分别对A、B、C、D全部内容赋分并计算出各自A、B、C、D总分,投标人最终得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3.4.1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见“投标人须知”第6.3.2项。其他规定项目规定答辩陈述评标过程中是否要求投标人答辩陈述(参加人员符合评分项目的规定)√否。□是,要求如下:1.携带证件(原件)和装备:答辩陈述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答辩陈述;2.到达时间:招标人在开标会议上明确的到达等候时间(不见面开标的,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此为答辩陈述最早开始时间,具体开始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进度确定;3.等候地点:招标人在开标会上明确(不见面开标的,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4.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答辩陈述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答辩陈述要求澄清通知启动的告知途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1.启动的告知途径:电话通知2.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通知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勾选其一或全选,评标委员会按已经勾选的任意一种进行):√纸质载体,传真发送或电话告知当面交接地点(不见面开标的,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电子形式,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其他信息化手段:/(经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认可的形式)。3.投标人作出答复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按照澄清通知载明的要求执行(不见面开标的,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以后的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未否决全部投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中,仍有投标人同时具备投标总价比较合理、监理大纲主要内容可行、监理机构及主要人员满足需要,可以继续评标。此过程由评标委员会专题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确定。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多标段关联项目招标对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具有限制中标规定的,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执行。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附表一: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二: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编号: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1.1.1.6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1.1.1.7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1.1.1.8监理报酬清单:指监理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报酬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1.1.2.2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4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5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6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1.3工程和监理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1.1.3.3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1.1.3.4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1.1.4日期1.1.4.1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6.1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1.1.4.2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始监理日期。1.1.4.3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监理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2款和第6.3.2项约定所作的调整。1.1.4.4完成监理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委托人要求;(7)监理报酬清单;(8)监理大纲;(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监理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6.2委托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监理人。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款约定执行。1.6.3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6.4文件的照管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的所列文件、以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以备委托人和行政管理部门查阅使用。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8转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知识产权1.1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1.10.2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1.10.3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委托人要求1.12.1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3日内通知监理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1.12.2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其改正。委托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监理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监理人的全部损失由委托人承担。1.12.3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委托人义务2.1遵守法律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始监理通知委托人应按第6.1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监理人的现场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2.3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委托人应当按时办理,监理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监理人负责办理的监理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委托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2.4支付合同价款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5提供监理资料委托人应按第1.6.2项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2.6其他义务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委托人管理3.1委托人代表3.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3.1.2委托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监理人有权通知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理人。3.1.3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14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委托人代表超过2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监理人。3.2委托人的指示3.2.1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由委托人代表签字确认。3.2.2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8条执行。3.2.3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监理人应遵照执行。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3.2.4由于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3.3决定或答复3.3.1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和/或监理文件作出处理决定,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执行,涉及监理服务期限或监理报酬等问题按第8条的约定处理。3.3.2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4.监理人义务4.1监理人的一般义务4.1.1遵守法律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4.1.2依法纳税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4.1.3完成全部监理工作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4.1.4其他义务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施工监理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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