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富样板村建设 节点提升改造招标公告(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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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SFCG-2025-046
项目名称: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294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设计、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余姚市谭家岭西路8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599167
质疑联系人:张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62599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南华大厦1幢3楼3018室(农业银行旁楼梯上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茹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58288221
质疑联系人:史浩杰
质疑联系方式:135665810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余姚市财政局
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传真:
联系人:309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创建项目-节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磋商采购文件250509.docx110.7K

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创建项目-节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磋商采购文件250509.docx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版)项目编号:NBSFCG-2025-046项目名称: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采购人: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0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NBSFCG-2025-046项目名称: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000000元最高限价(元):294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创建项目-节点提升改造,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设计服务,经业主确定,7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方式: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地址:余姚市谭家岭西路8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599167质疑联系人:张工质疑联系方式:0574-625991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余姚市南华大厦1幢3楼3018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茹楠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58288221质疑联系人:史浩杰质疑联系方式:1356658100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余姚市财政局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传真:/联系人:309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2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NBSFCG-2025-046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磋商范围与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5▲磋商响应方资格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磋商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详见采购公告7磋商采购文件的下载及要求详见采购公告8▲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人民币:3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940000元,超过上述任一最高限价均作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3、报价内容:包括人员工资、补贴福利、社会保险、人身保险、风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4、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详见采购公告11磋商开标时间及方式详见采购公告1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日历天。13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合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15采购代理费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宁波市中介超市网中选价格,本项目中标服务费217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2.中标服务费只收银行票汇款、电汇款。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 名: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 号:2010 0026 8209 70816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17信用信息查询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关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内容由采购人代表在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环节时查询,查询资料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保存十五年。在评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无法进行查询的,则在评审结束后进行查询,如参加供应商在上述名单里并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排名次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审查主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16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一、总则1.采购范围1.1本次采购人见前附表。1.2本次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前附表。2.合格的供应商2.1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详见前附表。2.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联合体1.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当分包金额占到合同金额的100%时视为转包。2.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允许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3.成交供应商可以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合理分包,分包供应不得再次分包。4.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合理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得限制成交供应商的合理分包行为。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5.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磋商响应文件一律不退还。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内容6.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6.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6.1.2第二章磋商须知。6.1.3第三章合同文本。6.1.4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6.1.5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磋商被拒绝。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质疑与投诉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获取磋商文件晚于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上未明之处按照最新《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8.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9.1磋商响应文件形式为电子加密标书。9.2电子加密标书(后缀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9.3电子备份标书(后缀bfbs)和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在投标时无需递交。10.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10.1磋商响应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磋商响应方不得撤回投标。10.2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标书的,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解密的,以电子加密标书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作无效标处理。10.3因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采购组织机构应中止电子交易活动,重新发布磋商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0.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0.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0.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0.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0.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0.5出现前款规定情形,采购组织机构应中止电子交易活动,重新发布磋商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说明11.1电子加密标书(后缀jmbs)的制作11.1.1磋商响应方应按照磋商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电子加密标书。电子加密标书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磋商响应方在使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11.1.2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工具请磋商响应方自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30/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磋商响应方登录政采云账号,点链接就可以跳转到操作指南的界面。11.1.3请使用64位的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1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资格证明材料和商务技术部分组成:12.1报价部分:12.1.1报价部分封面12.1.2报价部分目录12.1.3▲磋商响应函(附件一);12.1.4▲初次报价表(附件二);12.1.5▲分项报价表(附件三);12.1.6其他需提供的报价资料。12.2资格证明材料部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格文件证明材料):12.2.1资格证明材料部分封面12.2.2资格证明材料部分目录12.2.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相关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2.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书;(附件四-1)12.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书;(附件四-2)12.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书;(附件四-3)12.2.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附件四-4)12.2.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书;(附件四-5)12.2.9▲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四-6)(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提供相应资料)(如有,格式自拟)12.2.10▲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附件五-1);如果供应商派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附件五-2)。说明:本项目供应商的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提供附件五-1);供应商的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提供附件五-1、附件五-2)。12.2.11联合体协议书(附件六)(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响应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2.3商务技术部分:12.3.1商务技术部分封面;12.3.2商务技术部分目录;12.3.3▲供应商情况表(附件七);12.3.4▲服务要求与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八);12.3.5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合理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九)(如有);12.3.6为满足评审标准得分而需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12.3.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以上条款中带▲的条款为必备资料,缺少将作无效标处理。13.磋商报价13.1供应商应全面充分了解本项目,阅读采购文件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与要求报价,并包含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费用。13.2供应商须按报价部分的格式内容要求填写完整。1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磋商响应货币14.1磋商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涉及外文的应提供中文译本。14.2磋商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见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磋商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1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装订17.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7.2盖章说明:电子加密标书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签章要求完成签章,电子标书内需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盖电子章的可线下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实体章后再将其放入线上投标文件内。17.3电子备份标书(后缀bfbs)和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在投标时无需递交。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8.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18.1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见前附表,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开启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工作(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CA证书)。解密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有CA锁,解密路径:登入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如供应商均提前解密完成则可提前进入下一个环节)。18.2关于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以下二种申领流程均可:(1)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2)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9.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磋商响应方在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标书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加密标书。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加密标书,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19.2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不得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五、磋商评审要点20.磋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电子化方式采购。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无须在磋商现场,但必须保障“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及通讯的顺畅。在磋商开标时间后直至评审结果公布,供应商应当全程保持通讯正常,且全程登入电子交易平台,备好CA锁,随时响应采购过程中的询标、在线磋商、最后报价等,否则自行承担所有不利后果。21.评审21.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1.2磋商原则:21.2.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磋商响应方;21.2.2遵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1.2.3磋商必须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21.2.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就有关价格、技术、交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问题,按政采云系统程序分别进行一轮磋商或多轮磋商。21.2.5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进入技术评议及综合打分。21.2.5.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数据为准,打印不合格磋商响应方的查询记录网页一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3)不符合资质条件的。21.2.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1)未按要求提供带▲的有关资料;(2)未满足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中要求的;(3)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4)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盖章的;(5)提供的电子加密标书无法读取的;(6)报价超过任一设置的最高限价的;(7)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8)报价错误且不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进行修正的;(9)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过程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10)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0.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0.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0.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0.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1.2.6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21.2.6.1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25.5例外处理”规定的除外);21.2.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2.6.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3磋商程序:21.3.1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加密标书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标书时间为磋商开启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对在规定期限内解密的标书进行电子开标。(如供应商均提前解密完成则可提前进入下一个环节)21.3.2磋商小组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及评分;21.3.3在系统上开启初次磋商报价;21.3.4磋商小组对磋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1.3.5在系统上开启新一轮磋商报价或最终报价;21.3.6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及评分的结果;21.3.7进行得分汇总并公布结果;21.3.8开标结束。21.4最终报价21.4.1经磋商小组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符合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在系统规定的30分钟内进行最终报价;21.4.2磋商响应方在系统规定的30分钟内未最终报价或超过30分钟后最终报价的,系统上确定的仍是上一轮的报价,并以“在线询标”方式让供应商再次确认报价,如供应商均提前完成最终报价则可提前进入下一个环节;21.4.3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1.5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21.5.1初审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磋商保证金是否提交。21.5.2磋商时,磋商采购文件中磋商响应函内容与磋商采购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函为准。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初次报价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初次报价表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磋商响应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磋商将被拒绝。(6)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1.6磋商响应的澄清:21.6.1磋商小组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向磋商响应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磋商响应方必须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否则作放弃磋商处理;21.6.2凡发现有两份及以上磋商响应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磋商响应方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阶段的磋商。21.7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21.7.1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以公正、公平、效益的原则进行;21.7.2磋商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予以认定。21.7.3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磋商响应方提出询标或澄清要求,磋商响应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做出答复,相关答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响应方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21.7.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7.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评出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高得分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高得分的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最终报价低的排列在前;最终报价也相同的,则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22.磋商过程保密22.1在磋商期间,磋商响应方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响应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2.评审报告22.1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22.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22.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定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结果公告在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六、磋商评审细则26.磋商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7.评审细则27.1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资信、商务、价格等内容进行评分,最终得出该供应商的总分;按评分自高向低次序排出磋商结果排序。得分相同时,以总报价低者优先,当得分和报价都相同时,则按照量化指标(主观分,具体:整体方案)评审得分最高顺序决定。27.2磋商得分分布:磋商总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本章第27.6条款。27.2.1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才能进入商务技术评议。27.2.2综合评分主要因素是最终磋商总报价、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响应程度,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入围评审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3评审办法:27.3.1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阅,然后对供应商进行询标和评议,并按以上指标(除报价部分外)进行记名打分。27.3.2商务技术部分的评分,除明确给出评判标准的项目,各项指标得分的最小打分单位为0.1分。采购工作人员统计、汇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分,然后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出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和资信部分的平均得分(所有分值保留两位小数)。27.3.3最终磋商报价部分的评审,先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分项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最终磋商报价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基本要求,有无明显错误、漏项、漏量等情况,在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判别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27.4最终得分与预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7.4.1各供应商最终得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27.4.2磋商小组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27.4.3磋商小组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出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高得分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高得分的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最终报价低的排列在前;最终报价也相同的,则按照量化指标(主观分,具体:整体方案)评审得分最高顺序决定。27.5例外处理27.5.1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6评审标准评分项目评 分 标 准 及 细 则投标报价(20分)价格分(20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分。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务技术(80分)业绩(2分)供应商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团队人员(9分)团队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团队其他人员:项目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专业初级以上职称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2025年1月-3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1人多本不重复计分。整体方案(8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整体方案用效果图,文案说明等形式来进行展示,要求方案思路清晰(2分、1分、0分)、设计定位准确性(2分、1分、0分)、布局合理(2分、1分、0分)、对设计总体原则把控到位(2分、1分、0分)。门户节点设计方案、效果图(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设计方案、效果图并结合本次采购的需求,从合理性、可行性(3分、2分、1分、0分);是否紧扣设计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是否满足项目设计要求(3分、2分、1分、0分)。交易市集节点设计方案、效果图(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设计方案、效果图并结合本次采购的需求,从合理性、可行性(3分、2分、1分、0分)是否紧扣设计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是否满足项目设计要求(3分、2分、1分、0分)。公交站亭节点设计方案、效果图(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设计方案、效果图并结合本次采购的需求,从合理性、可行性(3分、2分、1分、0分)是否紧扣设计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是否满足项目设计要求(3分、2分、1分、0分)。村庄文化广场周边设施提升设计方案、效果图(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设计方案、效果图并结合本次采购的需求,从合理性、可行性(3分、2分、1分、0分)是否紧扣设计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3分、2分、1分、0分),是否满足项目设计要求(3分、2分、1分、0分)。乌丹山组团建设提升设计方案、效果图(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设计方案、效果图并结合本次采购的需求,从合理性、可行性(3分、2分、1分、0分)是否紧扣设计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3分、2分、1分、0分),是否满足项目设计要求(3分、2分、1分、0分)。施工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结合本次采购的需求,从施工方案的合理性、专业性(3分、2分、1分、0分),施工材料(3分、2分、1分、0分)。服务安全目标及保障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安全目标(3分、2分、1分、0分)、服务、安全保障措施(3分、2分、1分、0分)。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6分)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进度计划保障方案,进度计划(3分、2分、1分、0分)、保障措施(3分、2分、1分、0分)。应急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服务能力保障措施(2分、1分、0分)和方案合理( 2分、1分、0分)、可行(2分、1分、0分)。政府采购政策分(1分)①供应商注册在扶持不发达地区的,得0.5分;②供应商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0.5分;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例如“政府部门文件”或“政 府部门媒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中说明供应商注册地属于“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等资料)。注:磋商小组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所有分值汇总后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不合理报价的认定: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合同的授予28.成交通知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发布过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28.2成交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3成交通知书可以邮寄或网上下载方式获取。29.签订合同29.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成交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前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9.3合同可以邮寄方式签订。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八、有关中小企业声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规定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④.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不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3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三章合同文本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合同甲方: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地点:余姚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合同合同名称: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根据关于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磋商的结果,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一、服务范围与内容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具体详细采购文件。二、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设计服务,经业主确定,7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四、合同款支付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按供应商意见执行。本次服务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如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合同价为一般纳税人含税价;如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合同价为小规模纳税人含税价,实际增值税税率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五、服务质量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方案与承诺。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七、诉讼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八、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允许分包。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按本合同的付款条款支付所需款项。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3.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因乙方原因,未在服务期限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仍不能完成服务或经甲方确认乙方已不具备完成服务的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5、乙方在协议服务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有关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临时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提供服务不当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6、签订合同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中途提出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返回所有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7、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现问题,乙方整改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乱汇报,再次检查发现问题仍未处理的,处违约金2000元/次。8、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安全事故或刑事案件等事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9、乙方达到结算合同款项条件后,向甲方出具对应金额的发票。非乙方原因,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应予以支付,否则自第30日起,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同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相应逾期利息。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成交通知书(2)采购文件(3)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4)磋商响应文件(5)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6)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如有请提供)(7)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合同扫描件。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目内容冯村拥有浙江省生态村、浙江省森林村庄、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浙江省美丽乡村精品村、浙江省文明村等多个荣誉称号,冯村“黄泥拱”笋名气大,一到吃笋季节,买笋吃笋游客多但由景点吸引而至的游客较少,旅游人气不足。虽然冯村笋现有较高知名度,但主要以挖笋售卖为主,缺少以竹或笋为核心延展开来的产品延伸,对村内竹林、田园、古道、古建、水塘等自然人文资源利用不足,整体的旅游产品空间框架尚未构建。二、项目设计要求坚持产业引领模式,以“舜帝故里,万竹逢春”为总体形象定位,依托竹笋、舜帝故里、田园等自然文化资源做足笋餐饮、竹文创、竹娱乐、竹休闲产品,补充文化田园休闲产品构建完整产品体系,强化冯村旅游形象大力发展旅游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将冯村打造成独具农文旅融合典范的古村旅游目的地艺术振兴乡村的示范样板三、项目施工条件1.植被茂密:村庄植被较好,周边山林资源丰富。2.村庄道路交通良好,道路路面硬化达85%以上。3.局部自然村位于山坡之上,施工有一定难度。4.展线面宽敞:缓坡段可以按照既有路由进行施工。陡坡段可以沿山脊、坡面设置之字形步道。四、项目采购具体要求1.门户节点(现有提升):利用现状村庄门户、文化景墙进行艺术提升,结合冯村特有的产品元素设计不锈钢雕塑小品,合理布置灯光效果,与周边环境融合,小品共计5组,雕塑最高不少于3.5米,最低不少于1.8米。原有景墙局部提升,表面起壳处修整,裂缝填补,整体刷白,面积不少于135平方米,拆除原有立体字,表面不锈钢立体字重新点缀,文字内容不少于5个,字体高度是不少于0.55米,配套基础及周边绿化或铺装修复。。2.道路三岔口节点:结合道路三岔口处交通现状,合理利用镀锌圆管及亚克力,设计特色节点照明景观小品,共计两组,每组照明景观小品,高度不少于3.5m,满足周边环境。3.交易市集节点:在村庄新建停车场区域建设一处村庄笋交易为主的交易市集设施。交易市集地面采用仿老石板材质铺设,铺装面积不少于240平方米。根据周边环境,合理设计一套符合当地特色的市集长廊,主体采用钢架结构,仿木造型,安全牢固,屋面采用仿小青瓦材质。同时在交易市集两侧点缀仿古灯笼,数量不少于20组。灯笼高度不少于40厘米。4.公交站亭节点:村庄山脚处布置艺术公交站亭构筑物,公交站亭采用镀锌圆管,不锈钢,亚克力,塑木地板等材料,融入冯村当地特有的元素,合理设计一组公交站亭,整体高度不少于2.9米,宽度不少于4.2米。5.村庄文化广场周边设施提升:5.1村庄文化广场戏台处布置文化舞台背景:背景需结合周边环境,融入冯村文化特色,运用镀锌方管,浮雕景墙,花岗岩浮雕造型,合理布置LED显示屏,(其中LED显示屏面积不少于18平台方米)舞台背景总高度不少于4米,总宽度不少于11米。5.2广场边村庄店招改造提升:结合冯村当地元素,运用铝方通、树脂瓦、不锈钢立体发光字、高密度PVC板等材料进行合理布置,总体长度不少于26米。5.3文化广场小品:在村文化广场戏台周边合理的位置布置一组文化景观小品,小品采用耐候钢板,不锈钢造型烤漆,不锈钢立体发光字等,结合当地特有的元素,展现小品的文化特色,小品整体长度不少于5.5米,高度不少于1.8米。6.乌丹山组团建设提升:针对村庄乌丹山自然村组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路铺装、沿路造型路灯、休闲座椅、石拱小品、金属扶手栏杆、艺术围墙、乡村文化景墙、艺术花坛建设。村转步道园路面积不少于680平方米,台阶不少于20平方米,沿路不锈钢竹造型路灯,高度不少于3.2米,共计23套,休闲座椅,采用镀锌龙骨基础,不锈钢造型,表面金属氟碳漆,座椅整体长度不少于2.3米,整体高度不少于0.7米,共计30套,石拱小品采用毛石片和钢筋混凝土制作而成,总长度不少于6米,高度不少于2.8米,沿线金属扶手栏杆,高度不少于1.0米,总体长度不少于30米,乡愁景墙一,长度不少于4.6米,高度不少于2.8米,乡愁景墙二,长度不少于4.5米,高度不少于2.8米,转角艺术景墙总长度不少于10米,高度不少于1.2米。古井节点总高度不少于2米,总宽度不少于1.6米。7.标识标牌:采用冯村当地的元素,结合不锈钢造型,制作符合冯村特色的标识标牌,标识标牌主要包括有:7.1景区介绍标识牌2组,总体长度1.9米,高度2.4米;7.2总体导览标识牌3组,总体长度1.9米,高度2.4米;7.3停车场导视牌4组,整体宽度0.9米,高度3.2米;7.4卫生间导视牌3组,整体宽度0.9米,高度3.2米;7.5交通导向牌10组,总体高度3米;7.6游客中心标牌1组,整体长度5.5米,高度1.5米;7.7道旗标识牌10组,整体宽度1.2米,高度3.5米;以及配套基础及铺装修复。注:以上采购具体要求均包含设计以及施工需求,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可根据原有步道现状及采购具体要求自行设计。五、实施标准1.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其他相关法律和规章。2、商务条款(一)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设计服务,经业主确定,7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二)报价要求: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保险费、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规费、验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有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参加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三)金额调整要求:初次报价与最终报价不一致时,金额按同比例调整,调整比例=最终报价÷初次报价。(四)付款方式1.款项分二次支付。(1)第一次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预付款担保,不提供预付款担保的不支付预付款)。(2)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2.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对预付款的比例进行调整。3.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先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及采购人规定的发票,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款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五)结算方式1.全费用固定总价包干,包括项目的所有成本、利润以及可能的风险费。供应商必须按中标时提供的方案进行实施服务,如未按中标方案实施的,业主有权扣其相应服务内容的金额,因业主原因增加的服务内容,按双方协商处理。2.若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则按合同金额(即成交金额)进行支付。3.若遇到返工处理的情况,返工处理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涉。(六)预付款保函要求1.预付款保函的金额:与预付款金额一致。2.预付款保函的形式: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国家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3.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与预付款发票一并提交。4.预付款保函的期限:保函办理时间起至2025年8月30日。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报价部分封面磋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年月日一、报价部分目录序号材料名称说明1磋商响应函附件一2初次报价表附件二3分项报价表附件三4其他需提供的报价资料附件一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编号、磋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磋商项目名称)进行报价,在此:1、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2、提交的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保证金为/。3、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磋商项目的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本磋商响应文件自接受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保证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并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中介服务费。(6)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7)我们郑重声明:本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完全是真实的,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8)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况。4、与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初次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1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创建项目-节点提升改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设计服务,经业主确定,7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磋商响应合计初次报价(人民币元)(小写):(大写):注:1、磋商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需求涉及的全部费用(另有说明的除外)。2、投标报价包含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总和。3、报价应保留整数至元。4、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2940000元,超过上述各限价作无效标处理。5、最终报价必须小于等于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当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不一致时,以最终报价为准。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12  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资格证明材料部分封面磋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材料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材料部分目录序号材料名称说明对应页码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相关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书附件四-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书附件四-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书附件四-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附件四-4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书附件四-5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自拟);附件四-6附件四-78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说明:本项目供应商的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提供附件五-1);供应商的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提供附件五-1、附件五-2)。附件五-1附件五-29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响应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附件六10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可自行设计目录。建议按照本目录顺序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并注明页码,方便磋商小组评审。附件四-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特此声明!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年月日注:相关证明资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不作为强制性资格要求。附件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年月日注:相关证明资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不作为强制性资格要求。附件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年月日注:相关证明资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不作为强制性资格要求。附件四-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年月日注:相关证明资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不作为强制性资格要求。附件四-5信用声明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此声明!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年月日注:相关证明资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不作为强制性资格要求。附件四-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日期:填写说明: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2、各行业划型标准为:(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附件四-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日期:填写说明:1、本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其他单位无需提供。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五—1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移动电话:重要提示:1、评审期间,应当保持移动电话通讯正常,否则造成不利后果自行负责;附件五-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其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职务:通信地址:移动电话:重要提示:1、评审期间,应当保持移动电话通讯正常,否则造成不利后果自行负责;附件五-2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响应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响应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参加采购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占项目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占项目合同金额的%。......(如有多个联合体成员的,按同格式增加)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一(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有多个联合体成员的,按同格式增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部分封面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年月日三、商务技术部分目录序号材料名称说明对应页码1供应商情况表附件七2服务要求与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八3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合理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九4评分标准及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盖公章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盖公章重要提示:请自行完善目录与页码(目录可自行编制),便于阅读与查阅。因编制混乱,导致漏读误读,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附件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中级职称: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初级职称:账号其他:经营范围备注附: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八服务要求与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本表格式可自拟,须与“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采购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人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成交资格。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九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合理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分包意向供应商一:......(如有多个分包意向供应商的,按同格式增加)(供应商全称)、(分包意向供应商一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响应。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供应商全称)为供应商、(分包意向供应商一全称)为分包意向供应商,(供应商全称)以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获得成交资格,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供应商与(供应商全称)签订分包合同。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意向供应商对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意向协议多方承担各自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分包意向供应商中小微型企业认定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属于;分包意向供应商为(分包意向供应商一全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将承担合理分包部分(具体分包的工作内容),占项目合同金额的%。三、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或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四、因违约或过失责任等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供应商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如获得成交资格,分包意向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协议。六、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获得成交资格,有效期延续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之日。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分包意向供应商一(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有多个分包意向供应商的,按同格式增加)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版)项目编号:NBSFCG-2025-046项目名称: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采购人: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0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NBSFCG-2025-046项目名称: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000000元最高限价(元):294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创建项目-节点提升改造,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设计服务,经业主确定,7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方式: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地址:余姚市谭家岭西路8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599167质疑联系人:张工质疑联系方式:0574-625991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余姚市南华大厦1幢3楼3018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茹楠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58288221质疑联系人:史浩杰质疑联系方式:1356658100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余姚市财政局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传真:/联系人:309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2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NBSFCG-2025-046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磋商范围与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5▲磋商响应方资格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磋商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详见采购公告7磋商采购文件的下载及要求详见采购公告8▲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人民币:3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940000元,超过上述任一最高限价均作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3、报价内容:包括人员工资、补贴福利、社会保险、人身保险、风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4、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详见采购公告11磋商开标时间及方式详见采购公告1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日历天。13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合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15采购代理费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宁波市中介超市网中选价格,本项目中标服务费217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2.中标服务费只收银行票汇款、电汇款。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 名: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 号:2010 0026 8209 70816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17信用信息查询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关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内容由采购人代表在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环节时查询,查询资料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保存十五年。在评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无法进行查询的,则在评审结束后进行查询,如参加供应商在上述名单里并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排名次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审查主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16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一、总则1.采购范围1.1本次采购人见前附表。1.2本次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前附表。2.合格的供应商2.1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详见前附表。2.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联合体1.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当分包金额占到合同金额的100%时视为转包。2.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允许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3.成交供应商可以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合理分包,分包供应不得再次分包。4.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合理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得限制成交供应商的合理分包行为。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5.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磋商响应文件一律不退还。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内容6.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6.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6.1.2第二章磋商须知。6.1.3第三章合同文本。6.1.4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6.1.5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磋商被拒绝。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质疑与投诉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获取磋商文件晚于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上未明之处按照最新《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8.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9.1磋商响应文件形式为电子加密标书。9.2电子加密标书(后缀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9.3电子备份标书(后缀bfbs)和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在投标时无需递交。10.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10.1磋商响应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磋商响应方不得撤回投标。10.2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标书的,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解密的,以电子加密标书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作无效标处理。10.3因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采购组织机构应中止电子交易活动,重新发布磋商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0.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0.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0.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0.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0.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0.5出现前款规定情形,采购组织机构应中止电子交易活动,重新发布磋商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说明11.1电子加密标书(后缀jmbs)的制作11.1.1磋商响应方应按照磋商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电子加密标书。电子加密标书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磋商响应方在使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11.1.2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工具请磋商响应方自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30/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磋商响应方登录政采云账号,点链接就可以跳转到操作指南的界面。11.1.3请使用64位的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1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资格证明材料和商务技术部分组成:12.1报价部分:12.1.1报价部分封面12.1.2报价部分目录12.1.3▲磋商响应函(附件一);12.1.4▲初次报价表(附件二);12.1.5▲分项报价表(附件三);12.1.6其他需提供的报价资料。12.2资格证明材料部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格文件证明材料):12.2.1资格证明材料部分封面12.2.2资格证明材料部分目录12.2.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相关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2.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书;(附件四-1)12.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书;(附件四-2)12.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书;(附件四-3)12.2.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附件四-4)12.2.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书;(附件四-5)12.2.9▲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四-6)(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提供相应资料)(如有,格式自拟)12.2.10▲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附件五-1);如果供应商派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附件五-2)。说明:本项目供应商的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提供附件五-1);供应商的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提供附件五-1、附件五-2)。12.2.11联合体协议书(附件六)(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响应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2.3商务技术部分:12.3.1商务技术部分封面;12.3.2商务技术部分目录;12.3.3▲供应商情况表(附件七);12.3.4▲服务要求与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八);12.3.5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合理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九)(如有);12.3.6为满足评审标准得分而需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12.3.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以上条款中带▲的条款为必备资料,缺少将作无效标处理。13.磋商报价13.1供应商应全面充分了解本项目,阅读采购文件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与要求报价,并包含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费用。13.2供应商须按报价部分的格式内容要求填写完整。1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磋商响应货币14.1磋商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涉及外文的应提供中文译本。14.2磋商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见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磋商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1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装订17.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7.2盖章说明:电子加密标书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签章要求完成签章,电子标书内需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盖电子章的可线下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实体章后再将其放入线上投标文件内。17.3电子备份标书(后缀bfbs)和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在投标时无需递交。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8.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18.1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见前附表,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开启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工作(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CA证书)。解密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有CA锁,解密路径:登入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如供应商均提前解密完成则可提前进入下一个环节)。18.2关于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以下二种申领流程均可:(1)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2)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9.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磋商响应方在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标书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加密标书。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加密标书,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19.2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不得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五、磋商评审要点20.磋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电子化方式采购。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无须在磋商现场,但必须保障“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及通讯的顺畅。在磋商开标时间后直至评审结果公布,供应商应当全程保持通讯正常,且全程登入电子交易平台,备好CA锁,随时响应采购过程中的询标、在线磋商、最后报价等,否则自行承担所有不利后果。21.评审21.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1.2磋商原则:21.2.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磋商响应方;21.2.2遵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1.2.3磋商必须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21.2.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就有关价格、技术、交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问题,按政采云系统程序分别进行一轮磋商或多轮磋商。21.2.5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进入技术评议及综合打分。21.2.5.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数据为准,打印不合格磋商响应方的查询记录网页一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3)不符合资质条件的。21.2.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1)未按要求提供带▲的有关资料;(2)未满足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中要求的;(3)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4)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盖章的;(5)提供的电子加密标书无法读取的;(6)报价超过任一设置的最高限价的;(7)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8)报价错误且不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进行修正的;(9)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过程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10)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0.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0.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0.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0.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1.2.6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21.2.6.1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25.5例外处理”规定的除外);21.2.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2.6.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3磋商程序:21.3.1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加密标书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标书时间为磋商开启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对在规定期限内解密的标书进行电子开标。(如供应商均提前解密完成则可提前进入下一个环节)21.3.2磋商小组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及评分;21.3.3在系统上开启初次磋商报价;21.3.4磋商小组对磋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1.3.5在系统上开启新一轮磋商报价或最终报价;21.3.6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及评分的结果;21.3.7进行得分汇总并公布结果;21.3.8开标结束。21.4最终报价21.4.1经磋商小组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符合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在系统规定的30分钟内进行最终报价;21.4.2磋商响应方在系统规定的30分钟内未最终报价或超过30分钟后最终报价的,系统上确定的仍是上一轮的报价,并以“在线询标”方式让供应商再次确认报价,如供应商均提前完成最终报价则可提前进入下一个环节;21.4.3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1.5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21.5.1初审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磋商保证金是否提交。21.5.2磋商时,磋商采购文件中磋商响应函内容与磋商采购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函为准。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初次报价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初次报价表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磋商响应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磋商将被拒绝。(6)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1.6磋商响应的澄清:21.6.1磋商小组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向磋商响应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磋商响应方必须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否则作放弃磋商处理;21.6.2凡发现有两份及以上磋商响应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磋商响应方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阶段的磋商。21.7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21.7.1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以公正、公平、效益的原则进行;21.7.2磋商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予以认定。21.7.3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磋商响应方提出询标或澄清要求,磋商响应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做出答复,相关答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响应方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21.7.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7.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评出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高得分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高得分的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最终报价低的排列在前;最终报价也相同的,则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22.磋商过程保密22.1在磋商期间,磋商响应方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响应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2.评审报告22.1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22.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22.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定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结果公告在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六、磋商评审细则26.磋商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7.评审细则27.1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资信、商务、价格等内容进行评分,最终得出该供应商的总分;按评分自高向低次序排出磋商结果排序。得分相同时,以总报价低者优先,当得分和报价都相同时,则按照量化指标(主观分,具体:整体方案)评审得分最高顺序决定。27.2磋商得分分布:磋商总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本章第27.6条款。27.2.1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才能进入商务技术评议。27.2.2综合评分主要因素是最终磋商总报价、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响应程度,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入围评审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3评审办法:27.3.1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阅,然后对供应商进行询标和评议,并按以上指标(除报价部分外)进行记名打分。27.3.2商务技术部分的评分,除明确给出评判标准的项目,各项指标得分的最小打分单位为0.1分。采购工作人员统计、汇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分,然后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出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和资信部分的平均得分(所有分值保留两位小数)。27.3.3最终磋商报价部分的评审,先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分项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最终磋商报价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基本要求,有无明显错误、漏项、漏量等情况,在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判别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27.4最终得分与预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7.4.1各供应商最终得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27.4.2磋商小组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27.4.3磋商小组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出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高得分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高得分的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最终报价低的排列在前;最终报价也相同的,则按照量化指标(主观分,具体:整体方案)评审得分最高顺序决定。27.5例外处理27.5.1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6评审标准评分项目评 分 标 准 及 细 则投标报价(20分)价格分(20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分。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务技术(80分)业绩(2分)供应商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团队人员(9分)团队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团队其他人员:项目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专业初级以上职称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2025年1月-3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1人多本不重复计分。整体方案(8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整体方案用效果图,文案说明等形式来进行展示,要求方案思路清晰(2分、1分、0分)、设计定位准确性(2分、1分、0分)、布局合理(2分、1分、0分)、对设计总体原则把控到位(2分、1分、0分)。门户节点设计方案、效果图(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设计方案、效果图并结合本次采购的需求,从合理性、可行性(3分、2分、1分、0分);是否紧扣设计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是否满足项目设计要求(3分、2分、1分、0分)。交易市集节点设计方案、效果图(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设计方案、效果图并结合本次采购的需求,从合理性、可行性(3分、2分、1分、0分)是否紧扣设计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是否满足项目设计要求(3分、2分、1分、0分)。公交站亭节点设计方案、效果图(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设计方案、效果图并结合本次采购的需求,从合理性、可行性(3分、2分、1分、0分)是否紧扣设计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是否满足项目设计要求(3分、2分、1分、0分)。村庄文化广场周边设施提升设计方案、效果图(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设计方案、效果图并结合本次采购的需求,从合理性、可行性(3分、2分、1分、0分)是否紧扣设计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3分、2分、1分、0分),是否满足项目设计要求(3分、2分、1分、0分)。乌丹山组团建设提升设计方案、效果图(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设计方案、效果图并结合本次采购的需求,从合理性、可行性(3分、2分、1分、0分)是否紧扣设计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3分、2分、1分、0分),是否满足项目设计要求(3分、2分、1分、0分)。施工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结合本次采购的需求,从施工方案的合理性、专业性(3分、2分、1分、0分),施工材料(3分、2分、1分、0分)。服务安全目标及保障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安全目标(3分、2分、1分、0分)、服务、安全保障措施(3分、2分、1分、0分)。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6分)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进度计划保障方案,进度计划(3分、2分、1分、0分)、保障措施(3分、2分、1分、0分)。应急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服务能力保障措施(2分、1分、0分)和方案合理( 2分、1分、0分)、可行(2分、1分、0分)。政府采购政策分(1分)①供应商注册在扶持不发达地区的,得0.5分;②供应商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0.5分;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例如“政府部门文件”或“政 府部门媒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中说明供应商注册地属于“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等资料)。注:磋商小组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所有分值汇总后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不合理报价的认定: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合同的授予28.成交通知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发布过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28.2成交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3成交通知书可以邮寄或网上下载方式获取。29.签订合同29.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成交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前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9.3合同可以邮寄方式签订。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八、有关中小企业声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规定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④.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不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3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三章合同文本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合同甲方: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地点:余姚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合同合同名称: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根据关于余姚市兰江街道冯村双富样板村建设项目-节点提升改造项目磋商的结果,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一、服务范围与内容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具体详细采购文件。二、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设计服务,经业主确定,7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四、合同款支付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按供应商意见执行。本次服务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如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合同价为一般纳税人含税价;如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合同价为小规模纳税人含税价,实际增值税税率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五、服务质量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方案与承诺。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七、诉讼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八、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允许分包。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按本合同的付款条款支付所需款项。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3.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因乙方原因,未在服务期限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仍不能完成服务或经甲方确认乙方已不具备完成服务的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5、乙方在协议服务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有关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临时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提供服务不当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6、签订合同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中途提出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返回所有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7、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现问题,乙方整改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乱汇报,再次检查发现问题仍未处理的,处违约金2000元/次。8、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安全事故或刑事案件等事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9、乙方达到结算合同款项条件后,向甲方出具对应金额的发票。非乙方原因,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应予以支付,否则自第30日起,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同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相应逾期利息。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成交通知书(2)采购文件(3)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4)磋商响应文件(5)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6)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如有请提供)(7)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合同扫描件。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目内容冯村拥有浙江省生态村、浙江省森林村庄、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浙江省美丽乡村精品村、浙江省文明村等多个荣誉称号,冯村“黄泥拱”笋名气大,一到吃笋季节,买笋吃笋游客多但由景点吸引而至的游客较少,旅游人气不足。虽然冯村笋现有较高知名度,但主要以挖笋售卖为主,缺少以竹或笋为核心延展开来的产品延伸,对村内竹林、田园、古道、古建、水塘等自然人文资源利用不足,整体的旅游产品空间框架尚未构建。二、项目设计要求坚持产业引领模式,以“舜帝故里,万竹逢春”为总体形象定位,依托竹笋、舜帝故里、田园等自然文化资源做足笋餐饮、竹文创、竹娱乐、竹休闲产品,补充文化田园休闲产品构建完整产品体系,强化冯村旅游形象大力发展旅游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将冯村打造成独具农文旅融合典范的古村旅游目的地艺术振兴乡村的示范样板三、项目施工条件1.植被茂密:村庄植被较好,周边山林资源丰富。2.村庄道路交通良好,道路路面硬化达85%以上。3.局部自然村位于山坡之上,施工有一定难度。4.展线面宽敞:缓坡段可以按照既有路由进行施工。陡坡段可以沿山脊、坡面设置之字形步道。四、项目采购具体要求1.门户节点(现有提升):利用现状村庄门户、文化景墙进行艺术提升,结合冯村特有的产品元素设计不锈钢雕塑小品,合理布置灯光效果,与周边环境融合,小品共计5组,雕塑最高不少于3.5米,最低不少于1.8米。原有景墙局部提升,表面起壳处修整,裂缝填补,整体刷白,面积不少于135平方米,拆除原有立体字,表面不锈钢立体字重新点缀,文字内容不少于5个,字体高度是不少于0.55米,配套基础及周边绿化或铺装修复。。2.道路三岔口节点:结合道路三岔口处交通现状,合理利用镀锌圆管及亚克力,设计特色节点照明景观小品,共计两组,每组照明景观小品,高度不少于3.5m,满足周边环境。3.交易市集节点:在村庄新建停车场区域建设一处村庄笋交易为主的交易市集设施。交易市集地面采用仿老石板材质铺设,铺装面积不少于240平方米。根据周边环境,合理设计一套符合当地特色的市集长廊,主体采用钢架结构,仿木造型,安全牢固,屋面采用仿小青瓦材质。同时在交易市集两侧点缀仿古灯笼,数量不少于20组。灯笼高度不少于40厘米。4.公交站亭节点:村庄山脚处布置艺术公交站亭构筑物,公交站亭采用镀锌圆管,不锈钢,亚克力,塑木地板等材料,融入冯村当地特有的元素,合理设计一组公交站亭,整体高度不少于2.9米,宽度不少于4.2米。5.村庄文化广场周边设施提升:5.1村庄文化广场戏台处布置文化舞台背景:背景需结合周边环境,融入冯村文化特色,运用镀锌方管,浮雕景墙,花岗岩浮雕造型,合理布置LED显示屏,(其中LED显示屏面积不少于18平台方米)舞台背景总高度不少于4米,总宽度不少于11米。5.2广场边村庄店招改造提升:结合冯村当地元素,运用铝方通、树脂瓦、不锈钢立体发光字、高密度PVC板等材料进行合理布置,总体长度不少于26米。5.3文化广场小品:在村文化广场戏台周边合理的位置布置一组文化景观小品,小品采用耐候钢板,不锈钢造型烤漆,不锈钢立体发光字等,结合当地特有的元素,展现小品的文化特色,小品整体长度不少于5.5米,高度不少于1.8米。6.乌丹山组团建设提升:针对村庄乌丹山自然村组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路铺装、沿路造型路灯、休闲座椅、石拱小品、金属扶手栏杆、艺术围墙、乡村文化景墙、艺术花坛建设。村转步道园路面积不少于680平方米,台阶不少于20平方米,沿路不锈钢竹造型路灯,高度不少于3.2米,共计23套,休闲座椅,采用镀锌龙骨基础,不锈钢造型,表面金属氟碳漆,座椅整体长度不少于2.3米,整体高度不少于0.7米,共计30套,石拱小品采用毛石片和钢筋混凝土制作而成,总长度不少于6米,高度不少于2.8米,沿线金属扶手栏杆,高度不少于1.0米,总体长度不少于30米,乡愁景墙一,长度不少于4.6米,高度不少于2.8米,乡愁景墙二,长度不少于4.5米,高度不少于2.8米,转角艺术景墙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双富样板村建设 节点提升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