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电气工程 室内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招标公告(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
采购单位: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发布时间:2025-05-11 14:54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5-1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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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招标公告.pdf
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的请示-2025.5.10.pdf
分包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一、报名基本要求(一)具有中铁八局分包企业资格准入证,或股份公司系统内三级、四级公司,或股份公司A级分包企业,且同一公司不能在同一项目部以不同委托代理人的名义报名,报名时未被列入股份公司系统近3年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二)同一分包单位在同一项目同一时段只能承揽1个控制性工程施工任务;(三)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三年内、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参加各类施工项目分包的投标;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及其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其参加分包的投标;(四)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五)业绩要求:近3年每个类似业绩2分;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业绩加1分;(六)其它强制性要求(如需要):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现金方式缴纳公司指定账户),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邀请排名第二的单位按中标单价谈判签订分包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二、招标项目概况(一)工程名称: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三)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四)分包招标范围: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五)分包招标内容:室内外给排水、电气工程所包含的施工工序全过程;(六)分包招标工期:必须在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全部分包工作及配套相关资料(具体2025年5月10日14:00时前上传至招标平台。四、招标文件发放从2025年5月10日08:00时起至2025年5月17日14:00时止,投标人到招标平台购买《分包招标文件》,资料费/元。资料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五、其他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联系人:窦琴,联系电话:17666390476,邮政编码:529000,详细地址:广州南沙区金岭北路中铁八局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经理部;纪检部门电话:023-61519201。招标人:(公章)日期:2025年5月10日分包招标文件项目部评审表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招标项目编号:Y5225-01承办部门商经办人窦琴承办部门负责人意见、项目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拟定招标开始时间221年4月网时拟宏开标时间201年4月26日18时分包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及限价不含税总额项目部J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限价不含税总额:2219272027元大写:或拾玖万件式角华分评审部门评审意见评审人工程部同意M物机部安质部胎部办公室腊财务部试验室三经商务部2222项目副经理同30项目总经济师服总工程师同。ho项目书记项目经理注:分包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及限价不含税总额及以上部分由承办部门填写。分包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一、报名基本要求(一)具有中铁八局分包企业资格准入证,或股份公司系统内三级、四级公司,或股份公司A级分包企业,且同一公司不能在同一项目部以不同委托代理人的名义报名,报名时未被列入股份公司系统近3年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二)同一分包单位在同一项目同一时段只能承揽1个控制性工程施工任务;(三)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三年内、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参加各类施工项目分包的投标;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及其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其参加分包的投标;(四)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五)业绩要求:近3年每个类似业绩2分;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业绩加1分;(六)其它强制性要求(如需要):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现金方式缴纳公司指定账户),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邀请排名第二的单位按中标单价谈判签订分包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二、招标项目概况(一)工程名称: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三)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四)分包招标范围: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五)分包招标内容:室内外给排水、电气工程所包含的施工工序全过程;(六)分包招标工期:必须在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全部分包工作及配套相关资料(具体2025年5月10日14:00时前上传至招标平台。四、招标文件发放从2025年5月10日08:00时起至2025年5月17日14:00时止,投标人到招标平台购买《分包招标文件》,资料费/元。资料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五、其他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联系人:窦琴,联系电话:17666390476,邮政编码:529000,详细地址:广州南沙区金岭北路中铁八局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经理部;纪检部门电话:023-61519201。招标人:,(公章)日期:2025年5月10日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分包招标文件编制责任人签字:审核责任人签字:审核责任人签字:审批责任人签字: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2025年5月10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招标项目概况二、主要招标要求三、投标文件组成四、投标文件递交五、开标、评标和定标六、其它第二章投标书内容及格式一、投标书格式二、分包工程量及费用清单表格式三、授权委托书四、近3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015年以来)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第三章有关附录A.开标记录B.初步评审表C.评标办法D.澄清书E.评标报告F.中标通知书G.中标候选人公示表H.协商谈判资料I.合同文本第四章修改或增减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招标项目概况(见分包招标公告)二、主要招标要求(一)具有中铁八局分包企业资格准入证,或股份公司系统内三级、四级公司,或股份公司A级分包企业,且同一公司不能在同一项目部以不同委托代理人的名义报名,报名时未被列入股份公司系统近3年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二)同一分包单位在同一项目同一时段只能承揽1个控制性工程施工任务;(三)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三年内、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参加各类施工项目分包的投标;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及其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其参加分包的投标;(四)未对招标公告及合同文本中明确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机具设备、临时设施、水电、税金、进度款比例等内容提出异议;(五)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六)业绩要求(如需要):无(近3年每个类似业绩2分;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业绩加1分);1、履约保证金要求: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现金方式缴纳公司指定账户),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邀请排名第二的单位按中标单价谈判签订分包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2、证书要求:投标时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七)其它强制性要求(如需要):1、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现金方式缴纳公司指定账户),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邀请排名第二的单位按中标单价谈判签订分包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八)投标报价1.本招标项目限价下浮率为16%(包含发包方与承包方合同下浮率)。说明:发包方与承包方合同指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2.根据暂定业主清单下浮16%后作为本招标清单,暂定业主清单详见附件1。3.本暂定清单图纸为2024年7月19日概算图纸。详见附件2。4.本招标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方式报价(清单综合单价=暂定施工图预算清单价X投标下浮率xx%)。投标人只需在第二章《专业分包招标工程量及费用清单表》中填入不含税投标单价、不含税投标合价、增值税率或征收率、发票类型即可,其它内容不得更改。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分包招标工程量及费用清单表》说明及合同中的有关风险及费用分担条款,在满足工期、质量、安全要求等前提下,根据项目现场、市场行情、自身实力、工作内容、费用组成、设计图纸、相关风险等情况,确定最终报价。三、投标文件组成(一)投标书(格式附后);(二)分包招标工程量及费用清单表(格式附后);(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四)具有中铁八局分包企业资格准入证,或股份公司系统内三级、四级公司,或股份公司A级分包企业依据资料;(五)满足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证书;(六)近3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四、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年5月17日14:00时,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4:00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后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监督人员将对开标、评标和定标全过程监督。(一)开标此招标项目的开标日期定为:2025年5月21日8:00时,由招标平台根据招标单位设定的评标模式进行自动计分和排名。(二)评标评标小组首先按不含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按初步评审表(附录B)进行逐项审查,审查通过者进行详细评审;根据详细评审评出1~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完毕出具评标报告(附录F)。评标小组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应在评标报告中单独说明。1.初步评审不满足初步评审表其中一项要求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而废标。2.详细评审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3.其他规定(1)评审过程中,应评标小组要求,投标人可澄清相关问题。除协商谈判外,不得补充完善漏报的资料。(2)评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能确保半小时内澄清问题(澄清书格式见附录D)或书面确认,如不能及时澄清或评标小组不采信澄清说明,则将废标。(3)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除评标小组成员外,其他人不得干涉评标,否则监督人员有权制止并写入评标报告。(4)投标人应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失实,招标人保留追究权利,直至解除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并赔偿招标人的相关损失。(5)对报名及投标少于三家或流标的项目,应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如遇时间紧等原因需进行协商谈判时,应从已投标队伍中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组织协商谈判,原投标人谈判完毕,可与其他队伍进行谈判。协商谈判完毕应通过上报分包协商谈判审批表进行后置审批。(6)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不含)时,招标人可选择继续评标,也可重新组织招标或协商谈判,如采取协商谈判方式,可按照前述第(5)点方式组织。(三)定标招标人根据招标平台自动计分和排名,选择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在招标平台予以公布。中标人应在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专业分包,否则招标人将没收其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中标资格。如投标单位不足3家,本次项目招标按废标处理。确定废标后,投标人标书购买费及投标保证金将在24小时内以不计息方式自动退还。六、其它(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购买《分包招标文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人财务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按含税招标限价的2%计算,按元取整缴纳,专业作业分包最高不超过5万元,专业分包不超过20万元),并换取收据。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撤回投标文件,如已收取投标保证金,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存在围标、串标、中标后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等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不计息归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以现金方式,或以同一公司内已结算应付专业作业(专业)分包企业账款抵扣的方式缴纳,提供xxx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总价的不同实行分段累计计算,合同总价(含补充合同)1000万元(含)以内按5%缴纳,超出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3%缴纳);资信等级不同的分包企业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为A级50%、B级60%、C级80%、D级100%缴纳,具体按中铁八局履约保证金有关规定执行。履约保证金7天内必须缴齐,否则招标文件视为无效而废标。(三)将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管理中心账号:20110101928005420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联行号:103100000018(四)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也可查阅相关图纸。同时,如投标人有疑问以短信或者书面的形式交付招标人,招标人提供书面及电话答疑,答疑人为窦琴,电话:17666390476,答疑时间为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7日止,每天电话答疑时间为9:00-11:30和15:00-17:30。(注意:不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招标人需对答疑后的问题汇总后以补遗书形式在送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统一发放投标人。(六)投标人不得翻印《分包招标文件》或提供第三方使用。本《分包招标文件》范本解释权在集团公司成本管理部。有关内容如与集团公司最新规定相违背,从其规定。(七)以房抵债加分在集团内曾以房抵债的单位在招标中给予不超过10分招标加分,加分细则如下:以房抵债金额30万元(含)及以下为1分,30万元以上每增加30万元加1分(增加不足30万元仍加1分),总共最多加10分。第二章投标书内容及格式一、投标书格式投标书1.根据贵单位提供的分包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经现场考察,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我方的不含税投标报价总额为元,增值税金额元,合计元(大写,元)(细项报价详见分包工程量及费用清单表)。我方将按图纸、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要求在日历天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承担保修责任。2.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准时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任何借贷。该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封账协议且无劳务工资等纠纷事件60天后无息返还。4.理解你单位不承诺最低价中标、不对是否中标作任何解释的声明,不要求你单位公布详细评标情况,同时也理解你单位具有将本次招标作废的权利。一旦发现有围标、串标行为,经评标小组及监督人员认定,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相关队伍还将被列入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5.随同本投标书,我方出具元(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我方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未能提交履约担保,或5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6.我方投标下浮率为xx%。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合同条款按本次《分包招标文件》后附的合同文本签订,不做修改,否则承担相应责任。8.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分包工程量及费用清单表格式分包工程量及费用清单表序号工程计价细目单位工程数量不含税限价限价总价不含增值税投标单价不含增值税投标合价甲方供应材料甲方供应周材设备及周转材料费用组成计量规则工作内容备注一粗装修工程1.1电气工程1.1.11#楼电气工程m216281.1178.821283268.02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1.1.22#楼电气工程m213196.4580.581063392.27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1.1.33#楼电气工程m215280.9076.551169741.54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1.1.44#楼电气工程m215189.6366.971017306.64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1.1.5地下室-电气工程m226746.26217.735823570.8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1.2给排水工程1.2.11#楼给排水工程m216281.1177.081254944.02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1.2.22#楼给排水工程m213196.4588.461167350.68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1.2.33#楼给排水工程m215280.9082.921267021.31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1.2.44#楼给排水工程m215189.6382.061246390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序号工程计价细目单位工程数量不含税限价限价总价不含增值税投标单价不含增值税投标合价甲方供应材料甲方供应周材设备及周转材料费用组成计量规则工作内容备注1.2.5地下室给排水工程m226746.2679.312121293.38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清单金额(如需广州市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审核,则以广州市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审核为准)清单限价下浮16%后的金额为准。既(分部分项+其他措施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预算包干费+税金)×(1-xx%)二户内精装工程2.1户内安装工程-电气工程2.1.11#电气工程m216281.112.1735359.42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及安装费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2.1.22#电气工程m213196.453.2843234.16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及安装费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2.1.33#电气工程m215280.902.4637600.43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及安装费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2.1.44#电气工程m215189.632.2333910.79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及安装费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2.1.51#-106户型-电气工程m2678445.91311459.58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及安装费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2.1.61#-125户型-电气工程m2800038.31306505.8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及安装费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2.1.72#-127户型-电气工程m2406438.2155255.36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及安装费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2.1.82#-142户型-电气工程m2908837.06336788.88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序号工程计价细目单位工程数量不含税限价限价总价不含增值税投标单价不含增值税投标合价甲方供应材料甲方供应周材设备及周转材料费用组成计量规则工作内容备注及安装费2.1.93#-106户型-电气工程m2678445.91311459.58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及安装费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2.1.103#-126户型-电气工程m2400041.35165411.78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及安装费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2.1.113#-127户型-电气工程m2400038.81155255.36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及安装费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2.1.124#-106户型-电气工程m2678438.45260858.48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及安装费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2.1.134#-125户型-电气工程m2800039.11312862.11无无配管、接线盒材料及安装费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三幼儿园工程3.1.1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5#楼给排水工程m23168.63143.31454088.17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3.1.2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5#电气工程m23168.63207.33656961.5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四管网工程序号工程计价细目单位工程数量不含税限价限价总价不含增值税投标单价不含增值税投标合价甲方供应材料甲方供应周材设备及周转材料费用组成计量规则工作内容备注4.1室外给水工程m217027.0811.08188743.51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4.2室外排水工程m217027.0859.481012686.7无无全部费用按设计图示以建筑面积计算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不含税小计元22192720.27增值税元9%1997344.82含增值税金额元24190065.09说明:1.本表所报单价已包含为合格完成该项工作而必须产生的辅助用工和所需的辅材及机具,除本表费用组成不包含的内容及税金外,其余的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其费用在单价内考虑;2.《分包招标文件》已表明的投标单价及合价所包含的有关费用及风险因素等请一并予以考虑;3.单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价为整数,单价和合价出现偏差,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及不含税小计金额,税金按照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由投标人自行填报,并计算合价;4.投标人如中标,其所报的分包工程量及费用清单表将作为分包合同重要组成部分,签订合同时不得修改;5.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投标时不得调整,最终结算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但不超过业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数量计价,投标人累计完成的工程量以不超过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工程量为条件,超过部分工程承包人不予计价;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适用)致填招标人名称:填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本单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负责填招标项目名称劳务工程分包相关的招标文件递交、分包合同签订、现场管理、工程结算、工程款收取(授权内容及权限不同者另写)等相关事务的处理。该代理人在以上授权内容及权限范围内与贵公司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年月日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单位:(盖章)授权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四、近3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022年以来)近3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022年以来)序号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对方单位对方联系人及电话分包工程主要内容及方式现场负责人结算总价(元)合同工期(日历天)实际工期(日历天)是否发生质量事故是否发生安全事故对方单位评价(如有)注:1.后附合同复印件,无复印件不予认可;2.虚假材料按废标处理;3.每个项目1张表,并标明序号。五、计划投入主要技术及管理、特殊工种人员表计划投入主要技术及管理、特殊工种人员表序号岗位或工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从事该工作时长(年)特殊工种持证情况备注注:后附特殊工种岗位证复印件。第三章有关附录附录A开标记录投标人名称密封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准入证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总额(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评标小组(签字):监督人员签字:附录B.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参加开标(线下适用)2具备有效的分包准入证或条件3未列入股份公司系统近3年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4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6签字盖章齐全7未发现虚假材料8对合同文本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机具设备、临时设施、水电、税金、进度款比例等内容无异议9及时澄清或澄清满足要求10不含税投标合价不超过不含税限价总价11各细目不含税投标单价不超过限价单价12专业分包队伍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13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需要)14招标文件明确的其它强制性要求(如需要)初步评审结果说明:符合要求栏打√,不符合要求打X,并写明理由;初步评审结果填“通过”或“不通过”;以上内容只要有一项为X,初步评审结果即为“不通过”。本表应上传分包招标平台,未列明的事项不得作为废标的评标依据。附录C.综合评标法评分标准评分项目权重分评分标准投标单位报价70经评审的报价最低者得满分,其它报价每高0.50%扣1.00分,采用插入法计算信誉评价10A级分包企业10分,B级分包企业8.5分,C级分包企业7分,D级分包企业6分施工业绩10近3年每个类似业绩2分;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业绩加1分项目经理分值5项目经理根据对分包企业的了解或现场答辩情况,在3~5分范围内给各投标人分别打分分管领导分值5分管领导根据对分包企业的了解或现场答辩情况,在3~5分范围内给各投标人分别打分以房抵债0-10在集团内曾以房抵债的单位在招标时给与加分,加分细则:以房抵债金额30万元(含)及以下为1分,30万元以上每增加30万元加1分(增加不足30万元仍加1分),总共最多加10分。其它招标文件列出的其它加分或减分项(招标文件未列出事项不得加减分)合计评委签字:注:其中,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方法参考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施工业绩最高为权重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其它加分或减分项得分不得超过正负2分,招标文件未列出的事项不得加分或减分。(二)综合评标评分表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投标人全称及评分项投标报价经评审的报价报价得分分包企业级别情况信誉评价得分施工业绩情况施工业绩得分项目经理打分其它加减分原因其它加减分合计得分备注说明:本表应上传到分包招标平台上;有关情况描述及原因要与打分情况对应,分包企业级别、施工业绩、其它加减分等有关证据材料也应一并上传(信誉评价得分在分包企业级别未公布前统一按7分处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附录D澄清书编号:号填投标方名称:填招标项目名称评标小组对你单位的招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现需你单位对以下问题在年月日时前(与落款时间至少相差半小时)予以澄清:1.…………2.…………日期:年月日时填招标方名称:根据你方要求,现将有关问题澄清说明如下:1.…………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时评标小组对澄清说明的意见:评标小组成员签字:附录E评标报告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项目部名称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项目设2021NJY-15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评标小组评审结果废标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说明(比第一候选人报价低而废标者)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次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经评审的报价施工成本评标小组成员签字本次共有家投标单位,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本次评审了家投标单位的文件,其中家单位的资料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分包工程对质量、安全、技术和进度的要求。兹确认上述评标结果属实,详细评审资料另附(有不同意见应一并说明)。签字:日期:年月日监督人员签字开标、评标全过程无违规行为(有违规情况请说明)。签字:日期:年月日审批意见根据《分包招标文件》中评标小组的推荐意见,结合有关情况,兹确定:为中标人。招标人:(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表为首页,应上传分包招标平台,其他内容为附件;评标完毕,应将分包招标公告、分包招标文件(含补遗)、开评标资料、协商谈判资料等整理成册,招标人留存1份,子分公司成本管理部留存1份。表中施工成本的计算方法为:不含税限价合价占60%,各投标单位相应合价平均值占40%,加权平均计算的复合合价下浮5%作为施工成本。如为项目部组织招标,招标人负责人为项目经理,如为公司组织招标,则为成本分管及以上领导。附录F中标候选人公示表招标人名称: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4月22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4月24日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选用队伍方式评标方法纪检部门电话广州南2021NJY-15项目1#楼、2#楼、地下室及幼儿园主体结构工程1.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法023-61519201候选人排序中标候选人全称投标报价经评审的报价报价得分综合评分得分评标得分123说明:1.有关单位及人员如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意见,也可向纪检部门投诉;2.部分内容根据选用队伍方式进行填写;3.非公开招标(含未招标)者须上传审批资料、谈判纪要等有关依据。附录G中标通知书:由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招标的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已完成评标工作,现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不含税中标金额元,增值税元,合计元(大写元),工期为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工程承包方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为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符合标准。请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2025年月日时前(一般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天内填写具体时间)到广州南沙区金岭北路中铁八局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经理部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工程合同。在劳务分包工程合同签订前须缴齐履约保证金元(银行转账,另具体金额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且与招标文件第六条第2款的履约保证金一致)。逾期未缴齐履约保证金或未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招标人另外确定中标单位。合同签订联系人窦琴,联系电话17666390476。特此通知!招标人:(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招标人:(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编号:广州南沙2021NJY-15(建设专业分包)字(2025)-015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专业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第一条分包工程数量《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附件一)中的数量为暂定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施工图纸、变更设计、现场签证和技术交底为限,并以乙方实际完成、依据《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则按甲方要求审核签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承诺: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或视乙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等合同实际履约情况调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数量,乙方不向甲方提出索赔。第二条合同工期2.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和甲方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即使存在以上原因及变更设计等因素,最终也必须满足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2.2甲方根据发包人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下达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乙方须严格执行。2.3本合同中的工程工期按专用条款执行。2.4为保证工期,乙方须按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中所列项组织机械进场,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全部到位,进场前双方必须办理检验手续。2.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还可根据延误情况调整分包合同任务。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因发包人调整工期等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2.6因政府、发包人、甲方等原因导致项目不能及时开工或停工、窝工给乙方造成的人员、机械误工损失等风险已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中,甲方不再补偿,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政府、发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双方仍要积极配合向发包人进行索赔。若向发包人索赔成功,由甲方确定分配方案后,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对索赔成功的损失赔偿部分进行分配。2.7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应完工程量低于约定节点要求的80%及以上或工期延误十五日及以上)、以及不按方案施工等情况,在甲方催告后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数量和甲方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选择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退场完毕。第三条双方驻工地代表3.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监察,进度及质量控制、检查及其他事项,负责审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或发布相关指令。3.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办理施工中的计量、验工、结算、确认扣款、签订补充协议等相关事宜及其他书面往来文件。第1页共49页3.3一方若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乙方驻工地代表和其他人员,乙方应予以撤换。3.4乙方驻工地代表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2天。同时,甲方根据工作需要通知乙方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到现场解决有关问题。若乙方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不到现场,1年内1次不到场扣履约考核分5分,两次不到场扣15分,3次及以上年度评价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3.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甲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为甲方现场唯一授权代表,代表甲方对分包工程价款、工程数量等通过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方式进行计价初步确认,除甲方项目经理外,甲方项目部其他任何人均不具有代理权,不能代表甲方对分包工程价款、工程数量等进行签字确认。乙方已清楚、明确知道甲方项目经理为现场唯一合法授权代表,甲方项目部其他任何人对乙方所签认的任何书面资料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作为对乙方工程价款、工程数量等的确认依据。发生合同清单外任何签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零星用工和零星机械台班等),乙方应在该事项发生后28日内将签证事项提交甲方项目经理签认,否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该事项费用,丧失要求甲方支付款项的权利。第四条合同价款4.1本合同中的价格仅为双方签订合同时暂定价格,最终合同价款以通用条款5.5条为准。4.2分项单价:见附件一《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4.2.1合同单价:此单价为暂定合同单价,最终单价以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结算清单单价(如需广州市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审核,则以广州市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审核为准)下浮xx%后的金额为准,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4.2.2本工程中标工程费仅作为签约暂定合同价。4.2.3本合同价格组成:本合同总价=发包人最终审定结算清单(分部分项+其他措施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预算包干费+税金)×(1-xx%);包含完成本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的一切费用。说明:①审定结算清单不进行主合同中标率下浮,主合同是指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4.2.3本合同预算书编制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现行有效的计价规范、计价通则及相应专业综合定额,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及配套文件等。4.2.2本合同单价是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除合同明确约定和《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周转料、机械设备、材料及配件、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测量及试验检测费、利润、税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动力费用(燃油、电力等);材料、设备二次及多次倒运费用;因天气、征地拆迁、图纸、方案等原因导致延迟开工、停窝工费用与机械设备增加费用;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建设单位、监理等检查引起的停窝工及停窝机费用;建设类的强制保险、商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各类保险费用;甲供材料、周转料、机械设备的看护费用;管理费;第三方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第2页共49页乙方配合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4.2.3增值税单独计列。4.2.4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新增工作项目按照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办理。单价中未列明的项目,合同有单价的参照合同单价,合同没有单价的按以下先后顺序确定,排序在前者效力优先:a《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中相同工序的单价;b《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中类似工序的单价;c本标段甲方与其他分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中约定相同工序的单价;d以上没有适用的单价,双方另行协商。第五条工程数量收方、过程工程验工计价、末次工程结算、相关扣款、合同封账、款项支付、发票与税务5.1工程数量收方5.1.1过程工程数量收方5.1.1.1甲方依据合同约定按月(次)对乙方实际完成合格工程数量进行过程工程数量收方,过程中按月(次)收方数作为当月(次)验工计价依据。5.1.1.2本合同实行按专用条款约定计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收方,完成《工程现场收方记录表》《合格工程收方计算单》填报。5.1.2末次工程数量收方5.1.2.1施工完成后,以甲方确认乙方已完合格工程数量,办理工程数量结算。5.1.2.2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的全部作业任务或中途退场(含合同解除),甲方编制末次工程数量收方单,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部公章后作为双方最终工程数量确认的唯一依据。5.1.3工程数量收方程序和规定5.1.3.1过程或最终结算计量以施工设计图纸、变更设计、现场签证和技术交底为限,并以乙方实际完成并依据《工程数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则为准。5.1.3.2双方遵循以下收方程序:(1)过程工程数量收方程序: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方周期(按月/次),依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合同约定的《专业分包合同专业作业清单》载明的单项内容、计量规则等,编制详细的《合格工程收方计算单》(收方计算单须包含计算过程和施工内容),由双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作为月或次收方计量的依据。(2)末次工程数量收方程序:甲方编制末次工程数量收方单,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双方驻工地代表亲笔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部公章后作为双方最终工程数量确认。经双方驻工地代表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印章的末次工程数量收方单为唯一末次工程数量收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的任何证明等资料以及仅签字或仅盖章的末次工程数量收方单,甲方均不认可。5.1.3.3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技术交底(设计施工图纸、或变更设计)、超出合同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收方。5.1.3.4乙方施工的工程,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原则验工计价和结算,与甲方同发包人的验工第3页共49页计价和结算金额无关。5.1.4工程数量收方的资料特别约定:按专用条款执行。5.2过程工程验工计价5.2.1对乙方当月(次)完成合格工程数量,由甲方编制当月或当次工程验工计价资料,作为过程工程验计价。5.2.2乙方当月(次)完成的合格分包作业,按专用条款编制、确定当期验工计价资料。5.2.3经甲方审核程序及双方工地代表亲笔签字,乙方加盖印章的《验工计价单》,作为施工期间过程的计价依据。5.2.4过程验工计价作为计算当月(次)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之一。5.2.5过程验工计价不是最终结算,最终结算按通用条款5.3执行。5.3末次工程结算5.3.1末次工程结算根据合同单价和乙方开累实际完成的并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工程结算数量,由甲方计算乙方施工工程开累完成的合格工程价款。5.3.2在末次工程结算基础上扣除乙方相关扣款后,双方按5.5条约定签订《封账协议》,确定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及双方最终权利义务。5.3.3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的全部作业任务或中途退场(含合同解除),甲方对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编制末次工程结算资料,具体按专用条款执行。5.3.4甲方向发包人、监理和其他单位报送工程有关的资料,仅视为甲方向发包人、监理和其他单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内容的程序,不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5.3.5末次工程结算资料的编制、确认按专用条款执行。5.3.6经甲方审计,发现验工计价确有错误,导致甲方对乙方多计价时,双方同意按专用条款执行。5.4相关扣款5.4.1相关扣款是指:(1)依据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或合同价款已包含的费用,但因施工生产需要,暂由甲方代乙方支付或垫付的款项;(2)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损失、违约金;(3)乙方原因导致的各类罚款;(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者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怠于履行或不解决的,甲方从支付乙方拨付款中扣留预估赔偿的款项;(5)相关应暂扣乙方的款项;(6)审计相关扣款;(7)按专用条款约定应扣除乙方的其他款项。5.4.2相关扣款。5.4.2.1相关扣款项(若有)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费、临时住(租)房、水费、电费、燃料、伙食费、材料费、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费、主要材料超耗费、修理费、试验检测费、材料及工具用具丢失、损坏赔偿、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防疫用品、安全(含交通)事故损失、工程质量缺陷及修复费用、环保及水土治理损失、相关部门或发包人及甲方的处罚、乙方原因导致和各类罚款、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款、诉讼引发的款项和费用损失、甲方代付的款项、甲方代乙方购买的相关保险费、审计相关扣款、暂扣各项保证金、其他暂扣款。5.4.2.2其他扣款项按专用条款执行。5.4.3出现扣款项时,按专用条款执行。第4页共49页5.4.4相关扣款甲方从乙方拨付款中直接扣除。若当期漏扣时,在下期扣除。如最后仍有款项未扣除时,在《封账协议》(含封账单,下同。以下描述的《封账协议》中均已包含《封账单》,不再单独列出。)中确定扣款。若相关扣款已在当期中扣除,在最终扣款清算中不再重复扣除。5.4.5甲方对乙方拨付款不足以扣款时,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将不足扣款部分的款项退回甲方。同时甲方有权按通用条款9.18条和10.34条处理。5.4.6经甲方审计发现过程扣款确有错误,导致甲方对乙方漏扣、少扣时,双方同意按专用条款执行。5.5合同封账5.5.1双方在末次工程结算基础上,对结算金额、发票开具及认证金额、应扣款、应付款、已付款和尚欠款、乙方领用的主材、周转材料、机具退回移交清理、利息、赔偿款、违约金等事项进行最终确认,《封账协议》是双方本合同结算金额及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5.5.2《封账协议》由甲方进行编制。乙方对甲方编制的《封账协议》无异议的,即作为最终双方合同金额及权利义务最终确定;若乙方有异议,按专用条款执行。5.5.3《封账协议》经甲方财会部、商务部、物机部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且经双方驻工地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和甲方合同专用章生效。5.5.4乙方拒绝、置之不理或不与甲方办理末次工程结算和签订《封账协议》的,经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仍不办理,甲方有权单方编制《末次工程结算单》,制作《封账单》,作为双方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和权利义务的确定。5.5.5经甲方审计发现《封账协议》中确有错误时,导致甲方对乙方多计少扣漏扣时,按专用条款执行。5.6款项支付、发票与税务5.6.1款项支付5.6.1.1本合同无预付款。5.6.1.2甲方依据合同5.2条、5.3条约定,扣除5.4条相关款项、按24条暂提激励考核资金等相关款项后,以货币资金、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云信、建行E信、航信、中铁E信或代理付款、供应链金融支付、以房抵债等方式,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比例向乙方支付款项。甲方采用汇票等方式支付时,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5.6.1.3乙方先行向甲方履行开具发票义务,双方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具体按专用条款执行。5.6.1.4本项目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劳务工工资。乙方应每月及时准确真实向甲方提供考勤表、劳务工工资发放明细单及委托代发工资授权书等资料。5.6.1.7甲方可随时监督乙方本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代其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5.6.2发票5.6.2.1甲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应为乙方单位开具,不得提供税务局代开发票,且应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个月以内交给甲方。第5页共49页5.6.2.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发票审核前,有权拒付结算款且不会视为甲方违约。5.6.2.3乙方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因乙方虚开、走逃(失联)发票等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与发票有关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因此产生的税务罚款、滞纳金等),同时不能免除乙方重新开具发票的义务。5.6.2.4甲方代支付的劳务工工资视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乙方应于甲方代付前3日内向甲方提供代付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将未开具发票所涉税额直接从拨付款中扣除后代付。5.6.2.5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5.6.3税务5.6.3.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依法纳税。5.6.3.2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款前,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正规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5.6.3.3乙方负责缴纳的所有税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因乙方发票虚假、虚开、走逃(失联)及瑕疵而引起相关方或甲方被税务部门的处罚,造成的损失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6.3.4乙方负责缴纳的增值税及各项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依法纳税。乙方未依法纳税,导致的责任由乙方承担。5.6.3.5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5.6.3.6乙方提交给甲方代付的劳务工工资是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工资,乙方应履行劳务工工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其劳务工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申报并承担个人所得税缴纳风险。5.6.3.7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第六条材料供应、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试验检测6.1材料供应:6.1.1本工程材料供应详见《甲方提供材料清单》《乙方提供材料及周转材料清单》,除《甲方提供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并优先与甲方推荐的单位签订《材料买卖合同》。原则上甲方不得为乙方代购其他材料,确需代购时,乙方必须出具委托代购申请,甲方需履行公司审批程序。若甲方代购,甲方按不含税到场价另加5%管理费从乙方当期拨付款中扣除。若甲方不代购的,乙方按工期计划组织材料采购,不得影响本工程工期。6.1.2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检验后方可使用,否则,视为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甲方的检验不免除乙方对其所购材料质量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使用该第6页共49页材料对工程和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6.1.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发包方、甲方调整设计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及其他原因的,导致材料变更,双方按6.1.1条原则确定供应主体,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6.1.4乙方按《甲方提供材料清单》向甲方提前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料库或料场,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6.1.5乙方指定专人为本工程材料领用人。负责材料的领用和签认工作。乙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个人签字等资料在甲方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6.1.6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规范使用甲供材料,乙方对甲供材料的丢失、损坏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使用的材料超过规定损耗范围的,甲方在每期结算时对损耗进行核算,对因乙方原因超出额定损耗率的材料由乙方按实际不含税到场价另加5%管理费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6.1.7合同明确的甲供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严禁自行采购,否则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装卸、保管、堆码、遮盖、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保管、堆码、遮盖、标识应符合甲方相关要求,并接受甲方监督,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除甲方原因导致外,所有乙方领用的甲方材料发生的二次及多次转运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装卸、转运等费用。6.1.8因天气、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乙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乙方承担。6.1.9乙方的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等费用按专用条款执行。6.2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6.2.1乙方应根据《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和《乙方提供材料及周转材料清单》,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优先与甲方推荐的单位签订《租赁合同》。6.2.2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需符合安全性能要求,满足施工需要。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使用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械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进场的机械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6.2.3乙方合同履行完毕或中途退场,若甲方不使用乙方机械设备时,乙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无条件退场,不得遗留甲方工地,阻碍甲方施工,乙方怠于撤离,导致机械设备损坏遗失的后果,或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2.4乙方自带的用电、用水、生产、生活等材料、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甲方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等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替换符合要求的材料、物资,费用由乙方承担。6.2.5乙方负责提供的周转材料和设备,应向甲方提供周转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并对周转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负责。如乙方提供的周转材料和设备不符合图纸或有关标准要求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周转材料、设备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周转材料、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6.3试验检测第7页共49页甲方在现场设置工地试验室,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工地试验室进行试验和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检测项目及数量按有关规定,单价按甲方工地试验室费用标准,在每次对乙方拨付款中予以扣除。甲方工地试验室不能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6.4出现6.1、6.2、6.3条扣款时,双方发生争议的,乙方同意按甲方主张金额先行扣款。第七条质量要求、保修、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1质量要求7.1.1工程质量标准为:满足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质量标准专用条款有约定的按专用条款执行。7.1.2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覆盖。否则应由乙方返工并承担一切费用。7.1.3甲方与乙方关于工程质量要求的其他约定,见专用条款。7.1.4乙方对本合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从甲方承建总包工程整体正式经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限、保修期限按专用条款执行。若乙方在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对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复,修复费用以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的实际修复费用为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预留的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余额中扣除,仍不足时,乙方3日内向甲方补足,乙方超过期限未补足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7.1.5具体施工必须满足以下要求:7.1.5.1乙方对施工作业的安全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下发的技术交底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7.1.5.2甲方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拒绝修复、拖延修复、修复不达标准,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代替乙方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发包人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同时有权解除合同。7.1.5.3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进行验收检查。每道工序经甲方、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乙方安排人员及车辆进行配合;施工现场发生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下发暂停施工令。甲方、现场监理进行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7.1.5.4发包人、甲方及上级部门对乙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检查时,乙方要提供相关资料(含措施费用凭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乙方要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上报甲方进行复查。7.1.5.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单项、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记录、评定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7.1.5.6乙方如果出现质量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甲方,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2质量保修第8页共49页7.2.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乙方承诺:甲方对发包人所承诺的质量保修义务在分包工程范围内同样适用于乙方。7.2.2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仍不足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7.2.3工程质量鉴定。甲乙双方对乙方完成工程质量存在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时,双方同意将争议部分提交予以鉴定,甲乙双方以鉴定结果计算工程量并进行结算支付,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7.3安全文明施工7.3.1乙方应遵守国家、地**府及行发包人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由乙方负责的安全防护物资,但施工现场统一由甲方提供的,此费用按本合同5.4条约定扣除。7.3.2甲方根据需要在乙方施工现场配置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保护器材、安全警告标示牌等,乙方按实际不含税到场价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负责安全文明设施的安装和维护、保管、拆除、移出。乙方自带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因乙方自带设备和周转料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7.3.3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乙方应提供接受教育劳务工的身份证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备案,由乙方授权委托人签认接受安全教育人员的花名册等安全教育资料。劳务工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乙方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件,才能上岗。乙方应将人员培训的记录报甲方备案。7.3.4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作规程执行,服从甲方安全监督和管理。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及其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一旦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损失的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告事故详情。乙方应根据分包合同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的约定及甲方的指令,履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有关事故处理程序。7.3.5需要爆破作业的,乙方应遵守经甲方和监理审批的爆破作业方案,严格执行爆破操作规程,并对在建工程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由于爆破作业引发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财产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7.3.6乙方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交工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保管并及时清理场地。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应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7.3.7乙方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3.8乙方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纳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以保障施工第9页共49页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国家应急部门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书,在证件有效期内,方能上岗操作。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乙方须接受甲方对其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并且应当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和存档。7.3.9乙方对其员工(包括劳务工)负有治安管理责任,如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3.10分包合同价款已包含按国家有关规定应支付乙方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安装及维护等费用,乙方应按规定使用。乙方自行承担政府部门按规定收取的其他相关费用。7.3.11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费提取的比例、使用及管理按专用条款执行。7.3.12乙方应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7.3.13因迎检发生的文明施工费用,如属分包工程工序范围内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统一安排的对公共区域进行环境整治及打扫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7.3.14甲方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的50%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在乙方出现反复违章、未落实甲方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未配置专兼职安全员、未满足负责人驻点要求、未按要求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等,甲方可部分或全部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毕后,甲方扣除相应款项后,剩余部分在60日后无息退还乙方。缴纳比例和方式按专用条款执行。7.4环境保护7.4.1乙方应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乙方完工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做好保管、看守并及时清理好场地工作。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应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7.4.2乙方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第八条劳务工权利保障及管理、职业病防治8.1劳务工权利保障8.1.1乙方须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其为履行本合同所聘用的员工(包括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为其员工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保、办理保险。甲方有权对乙方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8.1.2本项目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劳务工工资。甲方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劳务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劳务工个人工资账户,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时支付劳务工工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从乙方拨付款中代为支付,甲方的代为支付视为对乙方劳务费的支付。乙方应付款不足代发工资时,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发放。8.1.3乙方应为招用的劳务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劳务工工作量并自行制定劳务工的工资待遇(显著高于或低于市场标准的,甲方有权质询,并根据核实情况代付)。乙方应每月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考勤表、劳务工工资发放明细单及委托代发工资授权书。8.1.4乙方按通用条款5.6.1.4条要求委托甲方支付劳务工工资,其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劳务工工资发放明细单的内容应包含: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工资金额、银行账号、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数、代扣、代缴、扣除项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等信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考勤表、劳务工工资发放明细单应经乙方驻工地代表及领款人本人签字确认。若因乙方提供的考勤表、发放明细单、签字不真实,以及工资卡交他人保管等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将工资代发至劳务工手中,由此产生包含但不限于劳务工索要工资的上访、诉讼、仲裁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10页共49页8.1.5若因乙方劳务工工资发放明细单、考勤、签字作假以及乙方收缴劳务工工资卡等乙方原因致使劳务工未实际领取,由此产生包含但不限于劳务工索要工资的上访、诉讼、仲裁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1.6劳务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务工可向甲方举报或投诉,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先行内部投诉平台投诉的承诺书》,在向国家或地方平台投诉或提起诉讼前承诺先行向甲方内部平台投诉渠道反映情况,具体按本合同第19条执行。8.2劳务工管理8.2.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乙方员工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证等复印件(其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须向甲方提供原件),以便甲方备核。8.2.2乙方劳务工入场时,配合甲方填报《劳务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台账》,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工身份证、工资卡、特殊工种证等复印件。《劳务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台账》每月定期动态更新。若乙方未与劳务工(包括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进行进场登记、考勤打卡、考勤表和工资表未由劳务工本人签字、工资卡未由劳务工本人保管、退场未签订退场确认书等实名管理的,属于乙方违约,责任由乙方和劳务工本人承担,乙方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甲方将降低乙方资信等级直至从合格分包方名录中清除。8.2.3乙方聘用的劳务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特殊岗位须符合相关年龄要求。乙方对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全套资料需保存至工程完工且乙方员工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8.2.4乙方按工程规范及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确保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上述人员离开现场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原件以供核对,并留存复印件备案。8.3职业病防治8.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体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8.3.2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要求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作业人员,乙方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作业人员。乙方作业人员的体检报告,乙方应及时整理并提交给甲方的项目部备案。8.3.3乙方对其管理人员和一般作业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完成对其健康体检。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以满足本合同施工作业需要。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发包人、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加强对乙方劳务工的定期点名制度,加强过程管控。9.2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9.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第11页共49页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9.4有权对乙方为本工程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意见。9.5负责对乙方使用本合同资金的情况进行过程监控,督促乙方专款专用。9.6负责依据发包人、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9.7负责工程的施工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向乙方派出质量监督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材料等使用。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追究违约责任等处罚。9.8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标准、规范、甲方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兑现奖罚。9.9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合格工程量收方、验工计价、工程结算、款项支付,按约定退还各类保证金。9.10负责进行工程各项常规试验和委外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乙方的拨付款中扣除。9.11根据发包人对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9.12监督乙方的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支付其员工(包括劳务工)工资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从乙方应得合同价款中代为支付,甲方的代为支付视为对乙方合同价款的支付。乙方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劳务工工资支付台账》,在加盖其公章后报送甲方备案,并至少保存3年。9.13如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他人租赁物资、购买材料等,因未及时结清费用给甲方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暂不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直至解决问题为止。9.14甲方的驻工地代表若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9.15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9.16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乙方相应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乙方不称职的人员。9.17本合同乙方扣款不足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施工的工程项目拨付款中扣除。9.18乙方出现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期滞后、安全事故、偷工减料、不服从甲方管理、群体事件等行为时,甲方有权调整工程内容和作业量;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19按合同约定扣除乙方各项扣款、分摊相关费用。9.20甲方有权按5.4条扣除乙方拨付款、保证金等款项。9.21出现5.3.6、5.4.5、5.5.5条情形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应付款和其他保证金扣回。9.2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9.23甲方有权利按税务机关、审计部门、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审计、检查结果扣除乙方款项、保证金。第12页共49页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0.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工程的施工图纸。10.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退还保证金。10.3甲方统一购买保险并分摊给乙方扣款后,乙方有权享受甲方统一购买的保险。10.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若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立即通知甲方;负责施工测量、监控量测,并按时向甲方提供测量资料;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并按时向甲方提供质检(检验批或工序验收)和施工记录(施工日志)资料;对本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10.5投入满足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和上岗操作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甲方备案,其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须向甲方提供原件以便于甲方核对,以上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10.6乙方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10.7乙方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保证施工需要。10.8乙方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应包括专职安全质量管理员等在内的现场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计划,确保施工安全;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10.9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做好生活区的管理和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10.10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费用,采取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0.11按时提交施工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10.12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10.13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在本项工程中,发包人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发包人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10.14负责分包工程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及独立使用的施工便道和临时设施的修建和维护;自行承担自有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10.15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总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第13页共49页甲方审批;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年、月、旬、周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10.16信守合同,尊重发包人、监理等相关方,维护甲方的信誉。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发包人、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10.17乙方须自行组织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按工程规范、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规定转包或者分包,也不得将合同内容以签内部承包协议的形式转包、分包或肢解转包、分包他人。10.1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10.19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由甲方完成,甲方应收取相应的费用。10.20如需甲方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承担相应费用。10.2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因乙方施工导致的罚款、赔偿、诉讼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10.2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其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员工(包括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10.23乙方必须按国家法律规定、发包人以及甲方的要求配备乙方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且一线生产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定年龄;乙方雇员进出场必须在甲方登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中特殊工种的资格证及上岗操作证等必须按发包人及当地政府要求提供,若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当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24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做好乙方投入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履行对员工劳动保护义务。10.25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向甲方提供投入人员实名制信息名册,保持每月定期动态更新,报甲方备案,投入的人员年龄应和特殊岗位须符合相关年龄要求。10.26乙方为招用的劳务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乙方每月按时发放乙方劳务工工资,及时、足额为履行本合同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费用及相关税费。10.27乙方下属劳务工因工资问题发生上访或群体事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甲方指定地点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会同当地政府或者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劳务工提供的证据,确定乙方的欠薪金额并予以代付,乙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该代付金额,并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工程价款或质保金中扣除,工程价款或质保金不足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10.28乙方应书面授权委托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材料领用人和现场安全质量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签字交甲方相关部门备案留底,作为乙方合同履行中的签认依据。10.29乙方应当安排其班组长在班组成立时与甲方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按要求向甲方出具《安全质量承诺书》,乙方班组长与甲方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及向甲方出具的《安全质量承诺书》中的义务、责任和承诺,视为乙方的义务、责任和承诺,对乙方产生效力。10.30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14页共49页10.31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等所悉信息赋有保密义务。10.32乙方对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中铁、中铁八局字号、商标;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任何民事活动,包括不限于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甲方项目经理部名称或其他任何与甲方有关的名称与他人签订任何种类的合同等,否则,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后果。10.33乙方聘用的劳务工穿戴带、使用有中国中铁、中铁八局、八局及中铁八局下属单位等字样或者标识的衣服、帽子、工作牌、记录本等,不代表与甲方建立了劳动关系。10.34乙方对外拖欠的任何款项与甲方无关,其对外拖欠导致乙方合同违约或导致甲方受损时,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0.35乙方须合理安排资金对外支付欠款,优先支付劳务工工资、民企欠款。乙方对外拖欠的任何款项与甲方无关,其对外拖欠导致乙方合同违约或导致甲方受损时,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0.36本合同乙方扣款不足时,主动向甲方退回或缴纳扣款不足部分的款项。若乙方未主动退回或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在甲方以及甲方上级单位其他乙方工程项目拨付款中扣除。10.37乙方执行甲方、发包人、监理制定的各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应确保完成本合同项下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等义务。10.38乙方出现工期严重滞后、发生偷工减料、安全质量事故、群体事件等行为或出现停工、窝工等情形时,在甲方要求乙方退场,乙方应根据甲方指令无条件安排人员、设备全体退场。若乙方不退场,扩大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照实际损失赔偿甲方。10.3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收方结算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随时进行修正,乙方必须接受。10.40本合同系建筑法调整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任何的转让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按专用条款承担违约责任。10.41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应收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若乙方擅自转让或用于担保的,则该行为无效并按专用条款承担违约责任。10.42乙方承诺按本合同附件中的《廉洁协议书》履行相关义务。10.43其他约定:按专用条款执行。10.4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接受其检查结果。10.45出现5.3.6、5.4.5、5.5.5条情形时,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应付款和其他保证金扣回。若不足时,乙方须在10日内将差额补足,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变更、退场11.1变更11.1.1发包人和监理向甲方发出对本工程变更指令的,乙方按变更指令执行。变更增加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通用条款4.2.4条执行,工期相应调整;变更减少工程量的,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11.1.2施工中乙方不得私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不按设计和技术方案施工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费用增加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第15页共49页11.1.3变更价款的确定:经监理、设计方及发包人批准的工程数量变更,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审定的变更数量,依据合同附件中的细目单价进行计价;无单价的项目,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原则或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1.1.4乙方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日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日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11.1.5乙方不执行从发包人处直接收到的未经甲方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甲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11.2退场11.2.1乙方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无条件退场:a.因乙方原因导致作业工期严重滞后等情况,在甲方催告后仍未整改的;b.乙方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发生安全质量事故;c.乙方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群体事件,恶意拖欠劳务工工资、不办理劳务工各类社会保险等行为,经相关部门或甲方以及发包人方责令其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d.出现本合同第十五条及其他甲方认为乙方退场的情形。11.2.2发生2.7、10.36、11.2.1条情形时,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退场通知,乙方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在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全部退出施工现场。11.2.3乙方未能在期限内退场,滞留施工现场的人员,甲方有权以合理方式清场;乙方遗留在施工现场的所有物品视为乙方抛弃物,甲方有权处置。11.2.4乙方未能在期限内退场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履约保证、保险12.1履约保证12.1.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乙方全面履行合同完毕、甲方承建总包工程整体(含本分包工程)经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完竣工结算和签订合同封账协议后60日内,甲方不计利息返还乙方剩余履约保证金。乙方合同履行中违约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另行补足或由甲方在其合同价款中扣除。12.2保险12.2.1保险险种、保费和购买主体12.2.1.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所涉及的保险费用,可能包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伤保险、乙方自有设备财产保险等。具体保险险种按专用条款执行,此已包含在乙方综合单价中。12.2.1.2若发包人统一购买相关保险分摊给甲方或甲方按要求统一购买相关保险,由乙方按专用条款约定分担有关费用。若发包人、甲方未统一购买,乙方必须为其劳务工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为作业场地内自有施工机具、设备办理财产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报甲方备案。乙方未购买相关保第16页共49页险,导致的所有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2.2.1.3若甲方已购买相关保险的,保险费用由乙方分摊。其余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费用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购买,甲方可主动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12.3理赔12.3.1发生保险事故时,双方积极配合处理,乙方不处理或不配合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12.3.2当不属于乙方所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否则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2.4特别约定12.4.1甲方或发包人方统一购买相关保险,不免除乙方按照法律规定须为其员工办理相关的如社会保险、工作保险等责任。12.4.2若甲方按发包人或相关部门要求须以甲方名义购买建筑工伤保险时,不代表甲方与乙方的劳务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与其劳务工是劳动合同关系。12.4.3理赔款按照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确定归属者。第十三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13.1乙方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乙方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甲方,乙方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按发包人批复(工期顺延、停工费用)给乙方补偿。13.2乙方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分包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乙双方协同有关部门处置。第十四条竣工验收14.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不少于3份。14.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甲方按相关验收程序自行验收。14.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的,乙方应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14.4本工程经过国家或地方审计部门审计及财政部门的竣工决算评审后,如分包工程的工程量或款项减少,则双方竣工结算按审计或评审后的工程量或减少的款项计算。14.5甲方与发包人约定的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对乙方具有约束力。14.6乙方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发包人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第十五条工程资料15.1乙方完成的分包工程经甲方或发包人验收合格,在甲方出具正式末次工程结算资料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分包工程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内业等工程资料及影像资料(含自采材料合格证明等),并配合甲方与发包人办理工程交工验收。第17页共49页15.2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拒绝移交工程资料。乙方拒绝移交工程资料、不配合交工验收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至乙方移交工程资料及配合交工验收完毕为止,甲方暂停支付款项期间,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暂停期间的利息。乙方移交不合格的工程资料或拒绝、延迟交付工程资料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据实赔偿。15.3乙方不提供工程资料的,导致甲方另行制作资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5.4乙方编制的所有工程资料的移交按专用条款执行。第十六条违约责任16.1甲方发生违约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按专用条款执行。16.2乙方发生违约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按专用条款执行。第十七条合同解除17.1当下列情形发生时,本合同可解除:17.1.1出现合同第16.2条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17.1.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17.2当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按如下约定进行合同解除后的计量、付款和结清:17.2.1合同解除后,甲方将按乙方完成的、甲乙方代表签认的、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数量和《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附件1)单价进行计量、计价。17.2.2合同解除后,甲方将暂停对乙方的一切付款,在查清剩余应付款项并扣除有关款项(如质保金、违约金等)后再行支付。17.2.3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其他约定18.1乙方对甲方负责,承认并严格按照发包人、监理、甲方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环保、文明施工等标准执行,在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内完成施工。18.2临时工程:18.2.1施工便道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由乙方修建至各工点。施工便道日常维护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8.2.2乙方应根据施工需要办理通过第三方道路的通行权,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需要甲方协调时,甲方应积极协助。18.2.3施工中涉及弃土、弃碴、水系、支挡、围挡等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由乙方修建、维护并承担费用,其已包含在合同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8.2.4乙方生产生活所用工棚、场地等所有临时工程和设施由乙方修建,乙方自备设备由乙方安装、调试,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8.2.5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乙方自行负责,电力、用水等设施(包含变压器、配电盘以上及以下)由乙方保管、维护,丢失、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若甲方垫付的,按5.4条扣除。18.2.6乙方必须自备足够的电源,在网电设施建立前或网电停电期间,由乙方自发电施工,费用已第18页共49页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8.2.7乙方设备、人员调遣及食宿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8.2.8所有临建设施按照发包人或甲方标准执行,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8.2.9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按专用条款执行。18.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碴、临建工程权属归于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处置。18.4因征地、拆迁、发包人(含监理)指令、地方干扰、工艺中断、图纸滞后、材料供应、不可抗力等引起的停窝工损失及风险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各分项单价中,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另行索赔。18.5乙方在撤场前,由乙方在本工程所造成的外欠款应全部付清,并向甲方提供相应凭证。如未付清,在相关方找到甲方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否则甲方有权暂扣乙方款项。18.6乙方撤离现场时,应运出自带所有设备并清除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状态。若甲方清理和复垦,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第十九条乙方投诉渠道19.1在履约中出现乙方认为权益受损、劳务工欠薪问题或本合同履行异常等情形时,乙方及乙方劳务工须向甲方公布的投诉平台进行内部投诉。甲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内部程序及时处理。19.2乙方不按程序投诉或进行恶意投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限制交易等处理。19.3投诉渠道信息见专用条款约定。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具体解决方式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台风、泥石流、洪水、山体滑坡、地震、海啸、流行疾病、骚乱、戒严、暴动、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应收集证据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处理。21.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按专用条块约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21.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21.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第19页共49页21.3.2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甲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由甲方承担;(2)乙方自备的机械、材料的损坏由乙方承担;(3)甲方和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响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乙方停工的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21.3.3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21.3.4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21.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第二十二条审计按专用条款执行。第二十三条合同文件的组成23.1甲乙双方合同书、补充协议书及附件;23.2中标通知书;23.3乙方投标书;23.4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23.5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23.6本项目施工安全标准;23.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23.8本项目施工工期、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23.9发包人、监理和甲方的文件;23.10甲乙双方会议纪要;以上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第二十四条激励考核为确保本工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期进度等可控,甲方从乙方拨付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激励约束考核资金。考核资金的提取比例、使用、管理按专用条款执行。第二十五条附则25.1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由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应将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由甲方。25.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25.3双方确定本合同预留地址为往来函件、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一第20页共49页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7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双方预留的送达地址按专用条款执行。25.4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25.5本合同从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5.6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专用条款执行。25.7本合同发生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执行专用条款约定。第21页共49页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乙方注册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编号:复审时间及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乙方为:乙方开户银行:账号:,银联号:第一条分包工程数量1.1工程名称: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内电气工程;1.2分包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蕉门河中心区东部、友展路以东、金州涌以南;1.3分包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具体详见费用清单。1.4分包工程量:具体见附件一《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第二条合同工期2.4为保证工期,乙方须按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中所列项目组织机械进场,并于2025年___月___日前全部到位,进场前双方必须办理检验手续。暂定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月日,暂定结束工作日期:2025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520天。第三条双方驻工地代表3.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员如下:3.1.1甲方委派的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李仲春,手机号:18623313979,微信号:/。3.2乙方委派的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身份证号:,手机号:。第四条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第22页共4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给排水电气工程 室内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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