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 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招标公告(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



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招标公告

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

采购单位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交易编号
ZYHYZC2025-0508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

联系人
王向锋
联系电话
18609347758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2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14 18: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5-15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5-15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001
ZYHYZC2025-0508
服务类
200000.0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甘肃中昱恒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的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ZYHYZC2025-0508 项目名称: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 采购内容:拟对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供应商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时间一致; 7.供应商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方式 1、本次招标公告采购人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https://www.qysggzyjy.cn:9097/a/login”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2、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供应商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本项目将按照最低价中标法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五、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5月12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14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https://www.qysggzyjy.cn:9097/a/login”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上传资料为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5年5月15日8时30分开始至2025年5月15日18时00分结束。 4.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不得进入竞价环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https://www.qysggzyjy.cn:9097/a/login”平台上发布。 七、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最低价中标法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邀请招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逐页加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代理机构甘肃中昱恒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26号商铺(二楼));纸质版邀请招标响应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报价以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2号 联系人:王向锋 电  话:0934-8687562  2.代理机构:甘肃中昱恒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26号商铺(二楼) 联系人:徐金金 联系电话:19996251567   甘肃中昱恒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采购文件

附件1: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采购单位审核意见: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邀请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项目编号:ZYHYZC2025-0508采购单位:,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公章)代理机构:甘肃中昱恒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章)二○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邀请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6-第三章邀请招标响应性文件格式.....................-7--1-第一章邀请招标公告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甘肃中昱恒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的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项目编号:ZYHYZC2025-0508项目名称: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采购内容:拟对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预算金额:200000.00元。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5.供应商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6.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时间一致;7.供应商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采购方式1、本次招标公告采购人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3-光招标采购平台中-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https://www.qysggzyjy.cn:9097/a/login”发布邀请招标公告。2、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供应商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本项目将按照最低价中标法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五、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1.请于2025年5月12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14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https://www.qysggzyjy.cn:9097/a/login”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上传资料为PDF格式加盖公章)。2.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8时00分。3.竞价时间:2025年5月15日8时30分开始至2025年5月15日18时00分结束。4.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不得进入竞价环节。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https://www.qysggzyjy.cn:9097/a/login”平台上发布。七、结果公示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最低价中标法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4-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邀请招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逐页加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代理机构甘肃中昱恒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26号商铺(二楼));纸质版邀请招标响应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报价以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联系人:王向锋电话:0934-86875622.代理机构:甘肃中昱恒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26号商铺(二楼)联系人:徐金金联系电话:19996251567甘肃中昱恒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11日-5-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一部分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包含所有内容的报价。二、服务期限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质控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工作能力及技术要求且有环境监测、修复、采样等业绩。三、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不收取-6-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一、服务依据本项目工作应符合下列国家和省级方案、技术规定、手册的规定(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国发﹝2016﹞31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5)《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5月1日施行);(6)《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月1日施行);(7)《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年12月1日施行)。(二)相关政策(1)《“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土壤〔2021〕120号);(2)《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点位设置方案和“十四五”全国土壤环境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2021〕5号);(3)《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通知(环监测〔2021〕117号);(4)《关于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分领域工作安排》的通知(环办厅函〔2022〕224号);(5)《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6〕112号);(6)《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05号);(7)《甘肃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年6月);-7-(8)《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甘环土壤发〔2022〕11号);(9)《甘肃省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2024年4月8日发布);(10)《2024年庆阳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庆环规划发〔2024﹞13号)。(三)技术性文件(1)《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4﹞73号);(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5)《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7)《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5-2012);(8)《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10)《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11)《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1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二、采购内容对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三、主要成果工作成果编制按照生态环境部及其他相关指南要求执行,须符合甘肃省内实际情况,具可操作性。(1)利用比对样进行外部质量控制,出具对比样检测报告。土壤样(农用地)31个,土壤样(建设用地)3个,地下水样30个(2)编制《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质控工作方案》;-8-(3)编制《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质控工作月报》;(4)编制《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质控工作总结报告》。(5)负责项目最终验收,组织专家对监测方案、检测报告、总结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验收报告。四、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起至2025年11月30日。五、验收标准按照《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4﹞73号)工作要求,做好各项质量控制工作,编制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质控工作方案、工作月报、工作总结报告。-9-第三章邀请招标响应性文件格式注释:《邀请招标响应性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邀请招标响应性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供应商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邀请招标响应性文件。-10-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邀请招标响应性文件(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1-目录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项目组组成人员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业绩证明文件-12-投标函致:甘肃中昱恒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庆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YHYZC2025-0508),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投标。我方递交《邀请招标响应性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并保证其真实性,并承诺,以下情况若未完全履行,愿无条件接受我方投标被拒绝的后果:1.我方完全接受《邀请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售后服务任务,并将履行《邀请招标文件》对中标人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2.我方已全面研究了《邀请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且无异议。3.我方接受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4.如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要求的技术进行服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5-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实施期限备注大写金额:(小写金额:)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6-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1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审计报告3纳税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5信用查询记录(以上内容如未要求可不添加,如以上内容无法包含资格审查全部项时,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顺序扩充)-18-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致:,(招标采购人)我方(企业名称)自愿参加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承诺+信息推送”制度的通知》(庆治欠办发〔2020〕15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落实项目经理任职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庆公管办发〔2018〕2号)、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审计局、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源头管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庆市财采〔2018〕1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我方已知晓承诺内容,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序号承诺事项是否承诺备注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是□否必须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是□否必须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是□否涉及农民工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是否涉及建造师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是否政府采购项目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是否政府采购项目注: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承诺并用“√”勾选“是”,无需承-19-诺的勾选“否”,未选择或不据实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特别提示:1.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供应商(供应商)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供应商)未做出承诺或私自修改承诺内容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0-承诺事项一、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对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在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中,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借或借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证件和证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2.如我方中标,不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不随意变更项目部人员,不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其他单位(个人)转包中标项目,除特殊专业工程征得招标采购人同意外,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分包合同约定外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3.不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活动,不以提供虚假资料、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接受招标采购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实施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二、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我方以“线上不见面”的方式参加该项目投标,不能现场提供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2.我方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相关资质、证书和资料,接受社会监督;3.招标采购人或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对我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如有异议,我公司随时提供资料原件进行核实;如我方提供的投标资料不真实或不能按要求及时提供原件,自愿接受行业监管部门-21-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三、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我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事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下:(一)基本信息详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二)承诺事项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陇明公”平台查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申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查,或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项目经理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经理为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我方在此申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没有担任过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2-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现做出以下承诺:申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是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六、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适用于庆阳市政府采购项目)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23-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1.投标(响应)无效;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4.中标(成交)无效;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4-6.没收违法得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刑事责任;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25-项目组组成人员1.人员配备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资格证明文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6-2.人员证明资料-27-供应商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已结算金额完成日期联系电话12345„备注: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8-业绩证明文件-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重点监管 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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