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辅助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服务招标公告(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2025)
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辅助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5-2544050760429)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辅助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544050760429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辅助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采购需求
1
辅助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磋商(响应)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3日 至2025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供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税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电子邮箱号);
2、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供应商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0615-2544050760429标书款”(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
帐 号:441100100100713178668668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税号、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titc04@163.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0615-2544050760429报名信息。
(4)采用网上获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及时间为准(报名截止北京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6: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
联系方式:王金成 022-66273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联系方式:周涛、郝蕊、刘洁、任惟、邢瑾、张轶辰022-235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郝蕊、刘洁、任惟、邢瑾、张轶辰
电 话: 022-2355665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辅助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16: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9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评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评标室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涛、郝蕊、刘洁、任惟、邢瑾、张轶辰
项目联系电话
022-23556656
采购单位
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金成 022-66273138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涛、郝蕊、刘洁、任惟、邢瑾、张轶辰022-23556656
附件:
附件1
项目需求.docx
项目需求书一、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1.食品安全抽检业务样品购买服务;2.供应商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辅助动植食中心完成食品、农产品抽检取样、快检、单据审核等工作;3.配备项目所需配套设施(车辆、电脑、打印机、移动设备等)。(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工作人员经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抽样人员证书后方可辅助进行抽检取样、单据审核等工作,工作质量应符合中心要求,中心对整体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供应商需及时整改。2.供应商需根据实际发生业务,按月份提供准确的抽样、审核、样品购买等业务量,双方共同确认后每月结费,需向我中心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遵守保密纪律要求,未经中心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单位、人员以及公众透露任何与抽检样品、抽检信息、检验结果等有关内容。二、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进行报价。(1)样品购买费用包括采购费和服务费两部分:采购费为实际购买样品所产生的费用,服务费为供应商提供采购服务的报酬,金额为所购买样品货值的6%(固定比例)。(2)食品安全抽检取样工作:每个抽样小组2人,不得高于172元/批次;快检工作:每个抽样小组2人,不得高于60元/批次;单据审核工作:不得高于18元/批次。(3)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完成本项目的最终优惠价格。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服务期内提供给采购人费用的总价及单价不得高于所报价格,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二)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据实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三)本项目全部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辅助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