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 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工程招标公告(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鸣升竞磋(服务)2025-022
项目名称: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41700
最高限价(元):341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417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 中国政府采购 网 ”的查询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7)其他资格条件: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2号楼23楼123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 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 CA 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 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 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 热线服务帮助。4 、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5、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 e 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 密和磋商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大武镇雪山路49号
联系方式:0975-8383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 SOHO2 号楼 23 楼 12308 室
联系方式:0971-5160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971-5160919
附件信息:
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版).pdf373.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
品目
采购单位
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17: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2号楼23楼12308室))
预算金额
¥34.1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971-5160919
采购单位
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大武镇雪山路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5-8383224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 SOHO2 号楼 23 楼 12308 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1-5160919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鸣升竞磋(服务)2025-022采购项目名称: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采购人: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5月第1页共49页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磋商文件说明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递交五、磋商过程六、磋商程序及方法七、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八、确定成交供应商九、授予合同十、磋商活动终止十一、处罚十二、其他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第2页共49页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磋商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附件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10: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附件11:服务内容响应表附件12: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5: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7:磋商最终报价表第六部分采购服务内容第3页共49页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鸣升竞磋(服务)2025-022项目名称: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1,700.00元最高限价:341,700.00元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标项名称: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预算金额:341,7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第4页共49页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7)其他资格条件: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地点: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第5页共49页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5、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大武镇雪山路49号联系人: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975-83832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2号楼23楼12308室联系人:田女士联系方式:0971-51609192025年05月11日第6页共49页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鸣升竞磋(服务)2025-0222采购项目名称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3采购人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控制额度341,700.00元8项目分包个数无分包9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0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10供应商资格条件(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7)其他资格条件: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陆仟元整(小写)6000.00元收款单位: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收款账号:972901128010201缴费时间: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2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企业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13投标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1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线上递交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30分1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30分17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8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的“我的澄清”界面1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19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共计:/。(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22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23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6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23其他事项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6763;5、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2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玛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5-8351095第10页共49页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玛沁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7)其他资格条件: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磋商费用第11页共49页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采购项目合同书(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6)采购服务内容(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第12页共49页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重要提示: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竞争性磋商起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的消息提醒,及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查看该项目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1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编制费、档案费、设备仪器、交通、保险、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说明:具体内容应根据项目特点实事求是地填写)。8.2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招标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未中标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第13页共49页9.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9.3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9.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9.5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9.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现场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其投标的;(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11.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11.1.1资格审查部分(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承诺函第14页共49页(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11)服务内容响应表(12)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3)中小企业声明函(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监狱企业证明资料(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11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2.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2.1.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须按磋商响应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上传。12.1.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12.1.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1.4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超过政采云平台规定的大小。12.1.5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12.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11.1项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编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第15页共49页12.3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四、响应文件递交13.网上投标13.1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3.2供应商应按包报价。13.3开标时的“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14.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撤回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磋商过程16.磋商过程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组织磋商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为准。16.2开标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报价与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开标过程签字确认。16.4开标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10次输入机会)、未及时更新系统、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因填写,盖章不规第16页共49页范、导致无法解密、或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解释或澄清其磋商响应文件;(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7.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17页共49页17.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8.磋商工作程序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由磋商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进行评审、评分。七、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9.资格审查程序19.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不得评审。20.资格审查内容20.1资格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2)未按第11.1.1款(1)-(9)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资格审查部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20.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第11.1.2款(10)-(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2)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3)供应商网上最后磋商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4)服务期、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出现20.3的情况;(6)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存在串通投标行为(8)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8页共49页2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评审问题澄清函”形式发布。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规定时间作出响应。21.答疑的方式和情形21.1答疑方式: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答疑方式”。21.2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3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不予接受,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资料做出评审意见:(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5)磋商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21.4答疑结束后,磋商小组确定满足相关规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第19页共49页()上按规定的时间(30分钟)填写最后报价。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最终报价,系统将不再对其进行最终评审。21.5最终报价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报价签字,各供应商签字完毕后可方退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2.评审办法2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磋商报价、项目实施、履约能力等。评标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22.2政府采购落实的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2)适用范围第20页共49页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需提供资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4比较与评价: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后,由确定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小组将第21页共49页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5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磋商报价(10)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项目负责人(10分)1、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师得5分。(须提供职称证)2、项目负责人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每提供1项得5分。3服务团队员配备情况(5分)每提供一名注册岩土工程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工程师,得2.5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注册证或职称证)注:(团队人员不得与项目负责人重复)4类似项目业绩(15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材料得3分,最高分为15分。(须提供有效的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5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35分)1.各项服务工作程序;2.各项服务工作内容及整体服务方案;3.各阶段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及程序;4.投资控制风险及各阶段投资控制具体措施;5.各项服务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7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完善的扣4分,满分35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5服务进度(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进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作及计划安排;2.项目进度控制;3.工作效率保证措施;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完善的扣3分,满分15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5售后服务措施(10分)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售后服务计划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方案、2.售后服务团队、3.售后组织措施、4.售后应急保障措施;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完善的扣2.5分,满分10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注:“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有缺陷或不足之处”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捏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第23页共49页八、确定成交供应商23.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成交通知2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4.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授予合同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十、磋商活动终止26.终止情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24页共49第23页共47页(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一、处罚27.处罚情形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十二、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25页共49第23页共47页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鸣升竞磋(服务)2025-022采购项目名称: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采购合同编号:QHMS-FW-2025-022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第26页共49页24页共47页人(甲方):(盖章)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xx年xx月xx日,,【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若有)7.其他合同文件(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其他附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标的及金额1、按《成交通知书》表明的成交价格成交,中标价为(大写)(小写);2、服务一览表(见附件,须有甲乙双方盖章);3、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磋商报价必须包括: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编制费、档案费、设备仪器、交通、保险、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说明:具体内容应根据项目特点实事求是地填写)。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乙方不得以设备、运输等费用上涨为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人员配备必须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四、交付和验收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第27页共49第25页共47页合同履约地点:玛沁县。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5、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完税发票。五、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为准)。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服务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调整;更换、调整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磋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管理设计、软件功能或其他缺陷等质量原因造成项目不能落地、软件功能失效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造成重大影响的另外按违约货款额10%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6、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7、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第28页共49页8、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十、其他约定: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和服务能力。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十一、合同争议解决第29页共49页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30页共49页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章)年月日第31页共49页附件1:磋商函磋商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收到xxxx(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天内有效。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32页共49页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第33页共49页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第34页共49页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贵方年月日xxxxxx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针对本项目,我方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7、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35页共49页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36页共49页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第37页共49页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完整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第38页共49页附件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第39页共49页附件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40页共49页附件10: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合同履约期限备注大写:小写: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磋商报价为总报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包括: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编制费、档案费、设备仪器、交通、保险、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服务期”是指项目的具体实施期限。4、除在投标文件中编制此表以外,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报价应和此表报价一致,否则以网上报价为准,不接受者投标无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41页共49页附件11:服务内容响应表服务内容响应表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服务内容技术参数、指标投标服务内容技术参数、指标偏离12…注:1.本表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服务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服务内容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3.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4.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42页共49页附件12: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有效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第43页共49页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1.(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③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户、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不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44页共49页附件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45页共49页附件15: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若无此项可不提供此函。第46页共49页附件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47页共49页附件17:磋商最终报价表磋商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工期注:此表在开启最终报价后,由供应商填写完整、盖章签字后扫描作为最终报价的附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48页共49页第六部分采购服务内容1、项目名称: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一期)工程(勘察)2、服务地点: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3、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第49页共4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 地质灾害农户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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