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桥梁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庄烈村村民委员会2025)



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2025年庄烈村19组桥梁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2025年庄烈村19组桥梁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C20250512002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2025年庄烈村19组桥梁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
最高单价限价:2.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4月社保缴纳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6日14时30分。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
方式:自行下载
备注: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交易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庄烈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庄烈村
联系方式:王女士          联系电话:15950855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4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          联系电话:13306282311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13274510158(丁工)。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2025年庄烈村19组桥梁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电子谈判).doc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2025年庄烈村19组桥梁勘察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MZC20250512002采购单位: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庄烈村村民委员会代理公司: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二五年五月十二日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2025年庄烈村19组桥梁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MZC2025051200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2025年庄烈村19组桥梁勘察设计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最高单价限价:2.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4月社保缴纳记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6日14时30分。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方式:自行下载备注: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五、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2、交易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庄烈村村民委员会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庄烈村联系方式:王女士联系电话:159508555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4号楼301室联系方式:黄女士联系电话:13306282311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13274510158(丁工)。第二部分竞谈须知一、谈判文件由招标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供应商谈判响应须知(一)企业入库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二)响应竞争性谈判路径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本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中获取。2、下载响应: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下载响应。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未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谈判小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谈判评审或部分影响谈判评审的,导致谈判评审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5、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6、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四、报价准备1、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2、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3、最后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友情提醒: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五、竞争性谈判程序简介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谈判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评审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六、相关费用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2、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入账,如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全部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2000元,由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七、其他说明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叁份通过快递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4号楼301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795717900。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请投标人保持投标文件中的通讯方式畅通,尽量填写手机号码,否则后果自负。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3、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4009280095-5,13274510158(丁工)。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采购内容:庄烈村19组桥梁勘察设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完成庄烈村19组桥梁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必要的勘察和勘测、后续服务(包括结合“技术规范”进行补充和修改,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等。二、服务质量及标准:满足国家及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三、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方案设计获批后7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修改和完善后的技术规范等。四、付款方式不设预付款及项目进度款,施工图出图且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余款20%作为后期工程配合费,工程验收合格满一月内付清(无息)。(付款以设计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发包人财务入账为必要条件)。五、其它说明: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2000元。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第四部分竞谈程序和内容一、本中心组织竞谈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相关专业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本中心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本中心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本中心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谈判程序、内容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本中心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谈判时间由谈判小组掌握。三、评定方法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采购人、本中心按照规定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七、中标人的确定评委对中标供应商报价总表和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供应商投标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对过高过低报价的并作为中标供应商的,应重点审核报价明细表有否重大重复报价或漏项报价等情况,一经发现现场请中标供应商予以澄清,明显过错或不能澄清的,经超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以此类推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中标通知(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第五部分合同相关内容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1、中标人和采购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3、招标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中标人不能及时供货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同时扣除相应合同履约保证金。另外,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限止其参加在海门区范围内6个月至3年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5、中标人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中标人负责赔偿。6、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设计合同发包人(甲方):设计人(乙方):(中标人名称)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庄烈村19组桥梁设计,工程地点为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1.2国家、省及南通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2.3.1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关于设计方面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2.3.2设计成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4.1名称、规模、阶段、投资等详见设计任务书。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5.1设计中标书1份;年月日;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6.1施工图设计文件8份,年月日;6.2预算文件6份,年月日;6.3提供勘探文件6份,年月日;第七条费用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本工程设计费为包干金额,包括勘探、桥梁设计,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均由投标单位自行勘察,在服务过程中因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等因素而增加或减少工作量时设计费不作调整。设计费也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8.1不设预付款及项目进度款,施工图出图且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余款20%作为后期工程配合费,工程验收合格满一月内付清(无息)。(付款以设计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发包人财务入账为必要条件)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但设计费用不予增加。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9.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需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4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工程要求及国家级标准。9.2.3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设计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工期15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设计人发包人承担合同金额的30%违约金。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将全额没收设计人的履约保证金。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9.2.7合同签订后应立即办理合同备案,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及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施工期间拟参加的设计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第十条其他约定10.1设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视情处罚款:(一)设计人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造成施工影响的,处设计费总额的10%罚款;(二)设计人未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处设计费总额的5%罚款;(三)设计人未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每延期一天处1000元罚款。上述(一、二、三)约定的罚款金额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第十一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定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3.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结束为止。13.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和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3.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捌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其他分送有关部门。13.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8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附件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庄烈村村民委员会设计人(全称):(中标人名称)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设计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设计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设计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设计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设计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设计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设计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设计人义务3.1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设计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设计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设计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设计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设计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2025年庄烈村19组桥梁勘察设计服务项目设计合同的附件,与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共计捌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六部分质疑提出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投标资料目录序号采购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 明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 页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可不提供4授权代表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04月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5诚信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6营业执照第 页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 页见附件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第 页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第 页11报价一览表上传至商务标见附件提示:1.因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模板与招标文件中模板存在不一致,请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优先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模板。如不适用,则采用招标文件中模板。2.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部分投标材料无法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制作或上传,可将材料制作后上传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第一信封辅助材料))、价格标相对应的其它材料中。3、第1-10项上传上传至资格审查部分,无法获取链接的部分上传至其他材料(第一信封辅助材料);第11项请上传至商务标。4、投标单位主体信息库事宜请联系:4009280095-5。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庄烈村村民委员会:我公司认真对照招标公告,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报名参加投标,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附:公司投标之前3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没有受处罚的投标人,要填写“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此表不能空白。时 间受处理的原因(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处理的,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处理的内容(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某种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要说明解禁时间)备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庄烈村村民委员会: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1.1.诚信承诺函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庄烈村村民委员会: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在处理或处罚期内,被拒绝投标的,愿意在海门区所有区镇限额平台停止参与投标,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庄烈村村民委员会的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2025年庄烈村19组桥梁勘察设计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桥梁勘察设计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2025年庄烈村19组桥梁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万元)投标报价 (万元)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2025年庄烈村19组桥梁勘察设计服务项目2.5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桥梁勘察设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