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台县城市管理局)2025)



[招标文件]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招标文件公示[A3310231120300149001001]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12 10:14:19
来源: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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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

项目代码:

2504-331023-04-01-818275

标段(包)名称:

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

标段(包)编号:

A3310231120300149001001

招标人:

名称: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5****1789

电话:152****1778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4-30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5-06 00:00:00

信息来源:

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招标文件正文.pdf

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施工项目(招标编号/备案登记号:A3310231120300149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招标人: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5月7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已由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为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168.89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11.72万元,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内容包括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铺设、钢筋砼承插管铺设、雨水检查井浇筑、污水检查井浇筑、雨水口浇筑、原人行道破碎及修复、原路面破碎及修复、土方开挖、拉森钢板桩支护、原管网非开挖修复、现状管道清淤疏通、绿化修复、现状检查井修复、原雨水蓖更换等,建设地点:天台县赤城街道,共包含百花路、秀园路、工人东路、螺园路、金盘路、紫东路、飞霞路等7条道路。2.2招标范围: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工程承包范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45873907元。2.3施工总工期:不超过380日历天(含38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三)其他: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9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https://ztb.zjtt.gov.cn。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tt.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4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tt.gov.cn。6.2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以纸质形式递交工程保函。7.联系方式招标人: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51号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丽泽大道47-55号六楼联系人:吕兴,联系人:朱瑞帅电话:13586211789,电话:18258616529邮箱:/,邮箱:990158240@qq.com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6-89356340地址:天台县人民西路198号城建大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51号联系人:吕兴电话:1358621178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丽泽大道47-55号六楼联系人:朱瑞帅电话:18258616529(天台政府网646529)邮箱:990158240@qq.com1.1.4工程名称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1.1.5建设地点天台县赤城街道,共包含百花路、秀园路、工人东路、螺园路、金盘路、紫东路、飞霞路等7条道路。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工程承包范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8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4.1要求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其他材料:1)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2)施工图纸电子文档;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5月25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通过https://ztb.zjtt.gov.cn在线递交联系方式:18258616529联系人:俞锦芳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标、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四部分组成,均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1、资格标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一);(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二);(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三);(4)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四);(5)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五);(6)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7)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九);(8)证书材料: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八)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格式十);(10)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支票入账电子文档(仅指采用银行支票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11)投标人2025年6月2日(或距离投标截止日最近发布的)在“浙江3.1投标文件的组成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12)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备注:(1)以上资格标内容均需在投标工具中的资格标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添加的内容须为清晰的电子文档。(2)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直辖市相应平台均未能查询到的,作无效标处理。若出现《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有关内容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中的查询结果与在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中的查询结果为准。2、资信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在投标工具中资信标相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1)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六)。3、技术标(1)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自行编制)。4、商务标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国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39451560元。(招标控制价*86%,取整数)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50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工程保函(分为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银行支票(分为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1)现金:①投标人必须通过“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信息后进行电汇或转账,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②投标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③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者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若有疑问,请咨询0576-83885775;④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页面(https://ztb.zjtt.gov.cn)—“手册下载”。(2)工程保函(分为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①通过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新系统)在“保证金缴纳”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采用电子保函的,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3)其他方式:银行支票(分为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①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为:收款人“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收款账号1207061129219060103;②投标人根据该账号信息开具银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0311室办公室进行背书签章,再到天台县各工商银行柜面办理入3.4.1投标保证金账手续;③投标人以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汇出账号必须是“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s://ztb.zjtt.gov.cn)中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的账号;④递交方式:投标人采用银行支票方式缴纳投标担保的,必须将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电子文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未上传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3、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银行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③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4009980000,0576-83930302。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有《关于印发的通知》(台公管办〔2022〕2号)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6.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证书如为电子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商务标中造价人员签字盖章不作要求。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9时30分(同招标公告)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加密生成后,需要将后缀名为“TTTF”的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本工程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无效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0576-83930302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3.开标平台:不见面电子交易平台。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先确定评审区间,再进行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商务标评审,最后再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ztb.zjtt.gov.cn/BidOpening/bidhall/taizhoutiantai/login.html);5.2开标程序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开标全程录像由招标代理录制保存,并交县交易中心存档;3、各投标人自行在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60分钟(时间自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开始解密”时开始计算),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解密后,新不见面开标大厅将直接显示投标人名称、解密状态及解密时间;如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器、平台网络等原因造成的解密异常,允许再次解密。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观看开标过程;5、参数抽取:参数抽取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招标人代表负责现场抽取,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抽取过程进行监督,并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视频直播;6、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新不见面开标大厅“发起异议”功能提出异议;7、在使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过程中,如遇到平台故障或者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最终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少于5人时应补抽专家。专家抽取规则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1]240号)执行。6.3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抽签法: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D值在0.00~1.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7.1.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https://ztb.zjtt.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1.2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其他内容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等内容的评分情况7.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以下帐户。收款单位: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户银行:农行天台支行;银行帐号:19940101040033903。注:如办理工程保函的,投标人工程保函须包含“见索即付”条款。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定标前核查不通过,或者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5异议和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6-89356340。10.1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2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2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注册建造师身份承接工程建设项目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承接的原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中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d.原承接的项目在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在建状态10.2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且实际已经竣工验收的。如发生以上a、b、c、d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标上传,招标文件提供证明格式的须按照该格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2.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的工程和人员信息为在建状态但该工程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a.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需提供由该工程备案机关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随资格标上传;b.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需按附件格式十三随资格标上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10.3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问核对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评审区间确定内容: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相同等)(2)资格标评审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条件(如有)的;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如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如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⑤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10.3否决投标的情形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⑥投标文件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⑦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5年6月2日(或距离投标截止日最近发布的)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⑧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⑨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⑩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6.4条款的;⑪建造师电子证书超出使用有效期的;⑫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3)资信标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②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④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4)技术标评审内容①技术标文件中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或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表述;②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③投标文件编制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项的;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⑤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⑦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⑧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⑩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⑪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5)商务标评审内容: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要求的;④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⑤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⑥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⑦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⑧投标文件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⑨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⑩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⑪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⑫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估价(如有)和暂列金额(如有)的;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6)其他:①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5项规定执行的;③存在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中串通投标行为的;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它应否决投标的情形。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4定标前核查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中标候选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核验中标候选人参与投标资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10.5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当word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word招标文件为准。3.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0.5特别说明(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4.暂估价(招标文件提供暂估价的材料,投标人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1)内容:/;(2)金额:/;(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6.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7.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无。8.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9.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0.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1.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0.6技术标编制要求技术文件编制要求:1.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标记、文字描述及图案;10.6技术标编制要求2.技术文件必须采用A4幅面,总页数(如有目录、封面等,含目录、封面等页数)不得超过8页(总页数以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页面显示的技术标文件总页数为准);3.建议技术文件字体为四号宋体,行距1.5倍。10.7技术文件的暗标编号当评标进入技术标评审环节时,系统自动编制暗标编号。技术标(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显示编号对应的投标人名称,并对外公布。10.8系统温馨提示1、本项目在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进行招标,请投标人在新系统上进行投标,新系统网址https://ztb.zjtt.gov.cn/。2、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新系统上重新注册账号,完善并提交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操作。3、在确定投标后,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系统领取后缀为“.TTZF”格式的招标文件或后缀为“.TTCF”格式的答疑澄清文件。4、在新系统官网-服务指南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5、新系统支持全省介质CA互认,在官网-服务指南处下载“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CA签章互认驱动”,驱动安装完成后,CA锁才能用于绑定账号、登录、签章、加解密等操作。已在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的天谷CA锁可以直接使用。如无CA锁,请提前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https://ggzy.zj.gov.cn)办理介质CA锁。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TTF”的电子投标文件。7、投标人可使用新系统注册的账号直接登录新不见面开标大(登录https://ztb.zjtt.gov.cn/BidOpening/bidhall/taizhoutiantai/login.html),查看整个开标程。8、具体操作,请到新系统官网-服务指南处下载操作手册。9、投标工具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0576-83930302。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6)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17)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追溯期由招标公告3.5条款约定,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8)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19)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及投标文件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项规定情形的,即认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了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1.12.2本工程不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规范;(6)工程量清单;(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中后缀名为“.TTZF”或“.TTCF”的电子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报价。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或者对《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中的自查内容进行虚假瞒报的;(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备选投标方案3.5.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后缀名为“.TTZF”或“.TTCF”的电子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7.1.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7.2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涉及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定标前核查不通过,或者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评标程序(一)评审区间确定(二)资信标评审(三)技术标评审(四)商务标评审(五)评标总得分的确定(六)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二、确定评审区间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根据《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台建〔2022〕228号),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分值的具体标准如下:A级:110分以上(含110分)B级:105-110分(含105分)C级:100-105分(含100分)D级:90-100分(含90分)E级:90分以下。(一)市内企业入围20名1、市内企业投标人≤20名,全部进入评审区间;2、市内企业投标人>20名,按以下方式及顺序确定评审区间:(1)对所有市内企业投标人从高到低进行省信用评价总分排行;排行靠前的40%作为高区间(高区间数量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余下的市内企业投标人作为低区间,如投标人省信用评价总分相同且涉及是否进入高区间的,抽签确定排行顺序。(2)在高区间中随机抽取12名进入评审区间,若不足12名,则在低区间中随机抽取替补;(3)在低区间中随机抽取8名进入评审区间。(二)市外企业入围20名1、市外企业投标人≤20名,全部进入评审区间;2、市外企业投标人>20名,按以下方式及顺序确定评审区间:(1)对所有市外企业投标人从高到低进行省信用评价总分排行;排行靠前的40%作为高区间(高区间数量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余下的市外企业投标人作为低区间,如投标人省信用评价总分相同且涉及是否进入高区间的,抽签确定排行顺序。(2)在高区间中随机抽取12名进入评审区间,若不足12名,则在低区间中随机抽取替补;(3)在低区间中随机抽取8名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及得分情况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省信用评价公示公布发布的评审结果为准(例:投标截止日为7月X日采用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发布的5月份信用等级)。三、资信标评审(5分)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资信标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3分)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B及以上的,得3分;C的,得2.8分;D的,得2.3分;E的,得1.8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分为1.3分。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省信用评价公示公布发布的评审结果为准(例:投标截止日为7月X日采用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发布的5月份信用等级)。(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2分)(此项待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出台后实施,未实施前均得满分)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B及以上的,得2分;C的,得1.8分;D的,得1.3分;E的,得0.8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分为0.3分。(三)资信标得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四、技术标评审(一)技术文件评审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为: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以及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等。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五、商务标评审(95分)(一)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调整系数=(100–D)%,D值在0.00~1.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先从0~1中抽取个位数字X,再从0~9中抽取十分位数字Y,最后从0~9中抽取百分位数字Z,则抽取的D值即X.YZ。(二)商务标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或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即商务标得分=9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三)商务标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使其一致。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收到确认通知后20分钟内不能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六、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六、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一)资信标得分高者;(二)投标报价低者;(三)抽签确定。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依次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人和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其他要求,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项目进行查验。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空缺的名额由之后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行替补,然后再对其资格进行评审,如再不符合要求,再替补,以此类推。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本项目在评审过程,如需要抽签确定排名先后的,抽签规则统一规定为:1、确定投标人球号:投标人对应球号按投标文件解密的先后顺序确定(在并列投标人中,解密时间最早的对应球号确定为1;解密时间次早的对应球号确定为2,依次类推);2、抽签:由招标人代表,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球号,先抽到的球号对应的投标人排名在前】。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2.工程地点:天台县赤城街道,共包含百花路、秀园路、工人东路、螺园路、金盘路、紫东路、飞霞路等7条道路。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天发改投【2025】67号。4.资金来源:财政100%。5.工程内容:包括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铺设、钢筋砼承插管铺设、雨水检查井浇筑、污水检查井浇筑、雨水口浇筑、原人行道破碎及修复、原路面破碎及修复、土方开挖、拉森钢板桩支护、原管网非开挖修复、现状管道清淤疏通、绿化修复、现状检查井修复、原雨水蓖更换等。6.工程承包范围: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发包人提供的天台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赤城一期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发包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发包人确认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按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顺推)。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形象进度工期要求:/。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议书中的银行账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1)一般计税方法。(2)简易计税方法。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创优目标工程质量创/。安全文明施工创/。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资。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另行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省天台县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履约担保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台政发〔2014〕26号)、天政办发[2015]38号《天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外的其它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有关工程洽商、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以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约定为准;1.1.2.5设计人:以发包人和设计人签订的设计合同约定为准;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1.1.3.9永久占地包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不提供项目红线外临时用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及政府部门印发的相关补充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没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的,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商定的方案施工。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发包人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图纸会审文件及变更文件;(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14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肆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新增图纸费由承包人承担、图纸上索引相关图集由施工单位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资金月使用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5日前提供本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包括本月完成工程量和投资情况、到本月末累计完成投资额、完成的形象进度、当月的变更单统计报表】。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文件接收地址、接收人(含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通知各方。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施工现场及周边实际情况,由承包人现场勘察,自行综合考虑。场外道路若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须自行考虑解决,发包人协调配合。2、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场地硬化、给排水以及场地清理、平整、裸土全覆盖、扬尘防护措施、夜间施工车辆进出场噪音防护措施等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维护保修所需费用以及后续拆除、清理、平整等费用。要求承包人在门卫处配置安全帽、手电筒若干。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红线范围为界,红线以外为场外,以内为场内。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解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已综合考虑。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考察了解现有场地及交通情况,有关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如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红线外场地及市政道路,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同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间借用道路的维护、管理、保洁养护、维修等以及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引起造价变化的子目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子目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但如综合单价异常(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工程量增加,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1)(2)(3)(4)条约定,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有对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权。②对分包施工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与否定权。③对工程图纸会审、协调会的组织、主持权。④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权。⑤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更换的权利。⑥有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14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区域内施工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包括含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含照片、声像资料)各伍套,其中壹套原件,肆套复印件及壹套电子光盘;但验收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资料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b、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c、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提供电源容量与施工所需机器设备用电是否相匹配,并采取包括自备电源在内的必要措施解决施工用电的临时断电问题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该笔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d、本项目土方弃置、土方外运、土方回填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否则相关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e、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移交、工程项目移交的相关手续,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移交。承包人协助组织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f、施工区域内施工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g、承包人必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某项工作内容达不到相关相关要求,在监理方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执行,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并将相应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h、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i、与本工程有关的临时设施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j、承包人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须服从发包人的组织安排。承包人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场内外的交通管理,保证行车及行人的安全。k、本项目夜间施工照明由承包人负总责,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施工时,在施工场内外做好警示标识,合理安排交通组织,确保安全,降低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正常秩序的干扰。承包人施工期间要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程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若发生发包人、承包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l、处理好同工程所在地周边居民的关系,由此发生的检测、协调、鉴定、赔偿、诉讼等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如果出现扯皮现象,发包人有权根据单方面确认的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代扣、代付相应费用。m、施工现场道路情况由承包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转运由承包人自行负责。n、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排放等手续。o.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责任方自费予以修复至符合验收条件。(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现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成本控制。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天数须达到24天,并且重要施工工序或环节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每次申报进度款时,须附上项目经理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部人员考勤记录表。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月以日历天为基数计算考核,月到岗须达到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20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或在当期工程款支付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该期工程款),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或连续三个月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30万元(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终止合同,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项目经理不得请假,否则每次扣除200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或在当期工程款支付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该期工程款)。无客观原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在工地参加监理例会等会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准时到位,不得无故缺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因无故缺席会议的,处以违约金20000元/次/人,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或在当期工程款支付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该期工程款)。由于客观原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确实无法到岗的,须由监理和发包人共同签字确认(经监理和发包人共同签字确认后,则无需再扣除违约金),否则仍视为须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正常到岗。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或因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更换),处以违约金10万元/次/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达2次的,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否则每人每次扣除50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或在当期工程款支付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该期工程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或因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更换),技术负责人处以违约金10万元/次/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处以违约金5万元/次/人,均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或在当期工程款支付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该期工程款)。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技术负责人月到岗天数少于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20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或在当期工程款支付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该期工程款),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或连续三个月技术负责人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30万元(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技术负责人或终止合同,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技术负责人不得请假,否则每次扣除200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或在当期工程款支付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该期工程款);2、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月到岗天数少于24天的,不足天数,每天扣除10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或在当期工程款支付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该期工程款),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或连续三个月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岗的,一次性处以违约金15万元/次/人(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由于客观原因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确实无法到岗的,须由监理和发包人共同签字确认(经监理和发包人共同签字确认后,则无需再扣除违约金),否则仍视为须正常到岗。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全部工程。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履约担保其他担保事项约定:1)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担保待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按合同条款规定完全履约后,由承包人申请退还。收到承包人退还申请后,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在14日内退还承包人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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