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组织优化及导向标识系统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 交通组织优化及导向标识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



关于为【东站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及导向标识系统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

3

4

5

发布项目

2025-05-12 16:39

机构报名

选取中介机构

上传合同

上传服务结果

选取时间 2025-05-14 18:00:00

关于为【东站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及导向标识系统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
东站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及导向标识系统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

采购人

暂无评价

项目成功率:87.47%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服务结果是否推送至重庆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


项目规模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重庆市重庆经开区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所需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内容
对东站区交通组织优化及导向标识系统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结算阶段等工程造价形成过程实施动态全过程造价管理,包括施工招标文件的审核、中标清单分析、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审核、过程成本控制监管、设计变更造价测算及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收方计量、签证、新增单价测算及审核、参与工程验收、参与设计图及技术交底、材料及设备核价、索赔风险提示和索赔报告审核、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及竣工结算一审(含数据指标分析)、档案资料的管理、合同实施工程中的配合及服务、配合后续的结算二审、其他复审以及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等工作。

中介机构要求
以采购公告为准

资质(资格)要求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及说明
抽取后一个工作日进场,按照提供资料及现场实际踏勘情况进行跟审服务,服务期限至最终配合业主完成二审工作为止。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服务金额
¥6,791.20元至¥10,186.80元

金额说明
上限为10186.8元,下限为6791.2元。

选取方式
择优+竞价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5-05-14 18:00:00

资质备案要求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登录后查看)

监督举报电话
(登录后查看)

备注


采购需求书下载

X

X

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2025-05-12
定稿-跟审合同模板(代建).pdf

跟踪审计合同示范文本(代建单位版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合同编号:委托方:代建方:受托方:工程造价咨询证书编号:签订日期: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代建方:,(以下简称乙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丙方)现有甲方建设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代建管理,乙方代甲方履行项目业主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南岸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南财政〔2015〕694号)、《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非必须招标事项服务商管理暂行办法》(渝经开发〔2019〕1号)以及《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广阳岛生态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渝经开投司发〔2020〕)71号)等文件规定,甲方通过方式确定丙方为项目跟踪审计(以下简称“跟审”)单位。结合该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第二条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结算阶段等工程造价形成过程实施动态全过程造价管理,包括施工招标文件的审核、中标清单分析、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审核、过程成本控制监管、设计变更造价测算及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收方计量、签证、新增单价测算及审核、参与工程验收、参与设计图及技术交底、材料及设备核价、索赔风险提示和索赔报告审核、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及竣工结算一审(含数据指标分析)、档案资料的管理、合同实施工程中的配合及服务、配合后续的结算二审、其他复审以及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等工作。第三条三方的权利与义务:3.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1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和丙方在跟审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并对乙方和丙方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3.1.2甲方有权向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审阅丙方的相关工作记录和资料;对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对丙方不称职或不廉洁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对丙方工作不到位,不能满足跟审要求的,经与乙方商议后有权终止合同更换跟审机构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涉及扣除丙方跟审服务费的具体条款,对每一个项目扣除丙方跟审服务费累计达到5000元时,甲方有权通报批评一次;对每一个项目扣除丙方跟审服务费累计达到30000元或该项目在接受其它审计、稽查和巡视巡察时被发现有重大问题而丙方未向甲方专题报告的,以及被审单位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其事实与跟审不严存在直接关系的,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前完成的工作按7.5计算跟审服务费),要求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1.3甲方有权对具体问题阐述意见,丙方应于收到之日5日内予以回复,甲方在收到丙方书面提交的需要答复的事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甲方未书面回复的,不视为无异议或认可。3.1.4甲方应当指派相关人员负责与乙方和丙方进行日常联系,要求丙方按时、按质报送跟审的相关资料。3.1.5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丙方或乙方参加的工作会议,了解情况,交流经验,改进工作。3.1.6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支付方式,及时足额向丙方支付跟审服务费用;3.1.7按照国家及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范、相关合同约定等督促丙方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3.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2.1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丙方开展跟审工作,按丙方要求的内容和时间督促施工方提供跟审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2.2乙方应按丙方编制的跟审实施方案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参建单位和内部各职能部门,要求配合丙方工作。3.2.3丙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询证时,乙方应提供配合。3.2.4乙方应为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所,其食宿费用由丙方承担。3.2.5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或合同约定的电子方式通知丙方参加与跟审有关的各种会议和对项目经济合同或补充协议、设计变更、索赔等重大事项的审查,参加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程完工验收,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主动送丙方审核。3.2.6单项合同或单位工程完成后,乙方应督促施工方按丙方要求在40日内或施工合同约定时间(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除外)提供经监理和乙方审核的送审资料,并填写送审资料移交清单;对未按丙方送审资料清单要求提供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提供送审资料不及时、不全面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履行督促义务后,施工方拒不配合的除外。3.2.7乙方在组织项目建设过程中,若与跟审机构发生重大分歧时应及时与甲方或其它管理部门沟通协商。为有利于工作,乙方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作出相应的决定,但对作出的决定承担相应的责任。3.2.8乙方对丙方不称职或不廉洁的工作人员,有权建议更换;对丙方工作不到位,不能满足跟审要求的,有权建议甲方终止合同更换跟审机构,要求丙方向甲方赔(补)偿损失。3.2.9按甲方要求落实跟审相关问题的整改。3.2.10乙方按照国家及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范、相关合同约定等督促丙方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3.3丙方的权利与义务:3.3.1丙方应遵循客观、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跟审的主要内容,编制详细的跟审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跟审目标、职责范围、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各参建单位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及要求,协助乙方建立和完善造价管理制度,征得甲方和乙方同意后,由乙方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参建单位和乙方各职能部门执行。实施方案亦作为甲方考核丙方履职是否尽职尽责的依据和参考标准。3.3.2丙方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实际配备与跟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组成跟审组,跟审组成员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所有书面审核意见、建议、报告必须经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章)确认。现场审核的各种原始资料原则上需经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章)确认,也可由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确认。驻项目现场工程人员应不少于人,其中1人必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质(跟审组人员详见下表),跟审组成员资质必须人证合一。驻项目现场工程人员须按时接受甲乙双方考勤监督,每天必须在乙方现场代表处签到,每周驻现场不少于5天(节假日除外),每天至少7个小时,项目负责人在甲方、乙方需要时必须到现场且每周驻场时间不少于1天(节假日除外),以上节假日丙方人员是否驻场视甲方、乙方实际需要而定。跟审组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编号本项目职责专业12…丙方应将跟审组组成人员个人资格证书复印件送甲方和乙方备案,如中途需要更换人员,必须提前7日向甲方和乙方报告并获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时用变更后人员的个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换取原来相应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甲方可随时到工程项目现场检查,每发现现场无故少一人次,将扣除丙方1000元跟审服务费。本合同中约定的跟审组人员无法满足现场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抢工期间时段,丙方必须按乙方要求无条件增加跟审组人员,且不调整合同价。增加人员个人资格证书复印件送甲方和乙方备案。3.3.3丙方要建立《跟审项目台账》,由跟审组主审人员负责每日登记跟审时间、跟审人员、跟审记录。台帐要注重反映量化的成果,形成能够反映跟审全貌的工作日志。3.3.4丙方要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数量进行审核,并主动与监理和乙方核对,形成结果资料;对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支付签注审核意见。3.3.5丙方按本合同和经认可的跟审实施方案实施跟审,每个月1号开始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上月工程项目阶段跟审情况报告;如遇工程项目发生重大事件,丙方应于事件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重大事项专题报告。以上均要求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若丙方提供的报告出现实质性错误或未按时出具并报送报告,每次分别扣除丙方1000元跟审服务费。3.3.6丙方应对甲方提出更换不称职或不廉洁的丙方工作人员的要求无条件执行,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3.3.7单项或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对施工方提出的关于进行结算审核的书面申请签署意见后5日内转丙方,丙方在收到申请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提出审核所需资料清单,乙方应在30日内将经监理和自己审核的资料一次性提交丙方,丙方应在乙方填写的资料移交清单上签收;如资料不齐需要乙方补交的必须在签收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资料已按丙方要求提供。资料提交完毕后,对于单项工程,丙方必须在30日内(或施工合同约定的限期内)出具审核报告(非丙方责任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全部工程完工丙方必须在60日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每延迟一天扣该项审核费用支付额的0.1%(非丙方责任除外)。3.3.8丙方有向乙方提出重新核实相关记录的权利,并严格审核工程变更及索赔费用程序;对用于本工程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所涉造价进行市场调查,做出相关的单价分析,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与乙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后确定合理的价格,严格控制工程造价。3.3.9丙方应按时主持工程造价咨询专门会议或参加监理例会以及项目经济合同或补充协议、设计变更、索赔等重大事项的审查,参加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程完工验收,不得缺席,并作好记录,获取第一手资料,为日后工程结算审核收集证据。3.3.10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和乙方同意,丙方不得将甲方和乙方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甲方和乙方以外的第四者。3.3.11丙方根据工程进度,按甲方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动态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档案的整理,实现档案资料的完整、规范、有序。3.3.12丙方按国家及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范、相关合同约定等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与乙方意见有较大分歧时,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不干预乙方的正常建设活动。3.3.13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提供检查相关资料,接受甲方的考核。3.3.14国家审计机构、财政评审机构及甲方均可直接或委托另外一家中介机构复查丙方单位工程或全部审核结果,并将复查结果与丙方及时沟通,若审减误差率大于2%小于等于3%部分,按超出金额(丙方审核金额-复查审核金额-丙方审核金额*2%)的10%扣付跟审服务费;大于3%部分,按超出金额(丙方审核金额-复查审核金额-丙方审核金额*3%)的20%扣付跟审服务费,扣付金额以该项目跟审服务费为限。审减误差率=(丙方审核金额-复查审核金额)/丙方审核金额×100%对法律法规及规定之间有争议且丙方已在审核报告中披露的,不作为审核误差3.3.15丙方应对出具的报告及相关结论负责,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第四条跟审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跟审服务费以三方均认可的最终审计机构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基数,按《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南岸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南财政〔2015〕694号)文件规定执行。本合同暂定跟审服务费:元(大写:,),支付方式:支付次数累计完成施工合同工程量计算的工程款占施工合同总价款比例累计支付跟审服务费占本合同暂定价款比例第一次20%15%第二次40%30%第三次60%45%第四次100%(工程完工验收后出具内审结算审核报告)70%注:进度跟审服务费不超过合同暂定总款的70%丙方应每次申请付款时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书、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于收到上述申请书、发票及相关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项目经审计机构结算定案后,余下的30%跟审服务费按约定的计价规则及处罚条款进行结算办理,从甲方收到丙方提交的请款申请书、发票及相关资料后于60日内向丙方支付完尾款。国家审计机构、财政部门及甲方直接或委托另外一家中介机构复审丙方单位工程或全部审核结果的时间控制在丙方单位工程或全部审核结果提供给甲方1年内,若超过1年甲方须向丙方结算完毕跟审服务费,结算原则同上款。第五条违约责任5.1甲方的违约责任5.1.1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付款期30日付款的,按超过天数以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向丙方支付利息。5.2丙方的违约责任5.2.1本合同禁止转包、分包。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跟踪审计服务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丙方应向甲方退回已支付的服务费并支付暂定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并继续履行合同的,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5.2.2丙方提供的跟踪审计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且经甲方、乙方催告调整后仍然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丙方列入经开区的信用信息库黑名单,3年内不得承揽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业务。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并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5.2.3若因丙方原因,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未按乙方要求提供造价咨询后续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相关会议、签署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文件、提供补充资料、电话解答、书面说明、报告等),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丙方按照暂定合同总价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2.4丙方赔偿金、违约金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在甲方支付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若甲方按合同不需要支付丙方合同款时,丙方有义务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丙方支付的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金额为准。第六条安全责任丙方派往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进入现场前,丙方必须为其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同类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丙方未为其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同类保险,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或安全事故,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丙方自行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和劳动保护装备;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并必须对己方派往本项目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且派往的丙方人员具备基本安全常识,同时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现场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及安全管理制度。如丙方对己方派往本项目施工现场的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丙方人员缺乏基本安全常识或违反相关规范要求及安全制度,导致自身或其它单位、个人安全意外事故的,由丙方依法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合同效力及其他7.1本合同书经三方签署后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7.2本合同价格为包干价,丙方为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而支出的全部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治疗费、差旅费、食宿费、税费、交通费、打印费等)均由丙方承担。7.3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丙方原因导致项目现场工作履行期限延长、工作量增加时,根据实际情况另签补充协议进行约定。7.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由合同各方分别承担各自损失。7.5终止合同时以丙方实际审结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的金额结算审核费用,未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的不支付任何费用。7.6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2个工作日内送达需知晓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7.6.1甲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微信:,,QQ:,。7.6.2乙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微信:,,QQ:,。7.6.3丙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微信:,,QQ:,。7.7后续服务本合同项下工程项目在后期施工建设过程中或结算、决算审计阶段,需丙方出具意见或作出解释说明的,丙方不得拒绝,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八条争议解决8.1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重庆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丙方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订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订日期: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订日期廉洁诚信承诺书委托人(全称):,(甲方)代建方(全称):,(乙方)受托方(全称):,(丙方)为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保证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特订立此合同:第一条甲、乙、丙三方的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三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三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4、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及时向对方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报告、申诉、建议处理的权利。第二条甲、乙方必须遵守的规定:1、不准索要或接受丙方的宴请、礼品、礼金、购物券、有价证券、各种回扣,以及高消费娱乐活动;2、不准向丙方报销通讯费、房租费、差旅费、餐费、娱乐费、风景名胜游览费、个人学习费、技术服务咨询费等由甲方、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要求或者接受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准让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介入丙方承担工程的施工或分包工程;5、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丙方推销与工程有关的建筑材料、设备等,或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为丙方谋取非法利益;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款项的申报、支付程序上故意刁难丙方,为己谋取私利。第三条丙方必须遵守的规定:1、不得向甲方、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乙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乙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不得为甲方、乙方单位或个人购置通讯工具、办公用品等;5、不得与监理、设计单位相互串通,违反办事规程,损害甲方、乙方利益;6、不得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乙方工作人员,或串通设计、监理等单位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谋取非法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给甲、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丙方通报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负责执行,接受社会以及负责监督双方的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第六条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该工程审计工作完毕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丙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人:年月日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文件南财政﹝2015﹞694号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南岸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单位: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的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调整南岸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费用支付标准,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原《南岸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南财政﹝2013﹞290号)中关于建设项目财政评审费用支付标准同时作废。新标准执行前已经委托的项目仍执行原评审费用支付标准。附件:《南岸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费用支付标准》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2015年11月18日附件:南岸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费用支付标准一、工程造价咨询类参照渝价〔2013〕428号文件标准,并结合附表1、附表2的说明计算评审费用(附表1、附表2为渝价〔2013〕428号文件标准)。附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基数收费标准500万元以下501-1000万元以内1001-5000万元以内5001万元-1亿元以内1亿元以上1概算编制(审核)建筑、市政、园林概算工程造价(%)0.170.150.120.090.08安装、装饰、维修概算工程造价(%)0.350.300.250.150.122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编制(审核)建筑、市政、园林编制(审核)工程造价(%)0.350.300.250.150.12安装、装饰、维修编制(审核)工程造价(%)0.650.550.400.300.203工程结算编制(审核)基本收费建筑、市政、园林送审工程造价(%)0.400.350.300.200.15安装、装饰、维修0.700.600.450.350.25审减效益费审减额(%)4.54.003.503.002.504工程造价纠纷鉴定鉴定工程造价(%)1.801.501.201.000.805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送审工程造价(%)1.501.301.101.000.80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基数收费标准500万元以下501-1000万元以内1001-5000万元以内5001万元-1亿元以内1亿元以上1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建筑、市政、园林清单量工程造价(%)0.250.200.180.150.12安装、装饰、维修清单量工程造价(%)0.450.400.350.300.252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审核)建筑、市政、园林清单量工程造价(%)0.180.150.120.100.08安装、装饰、维修清单量工程造价(%)0.280.240.200.160.123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建筑、市政、园林清单量工程造价(%)0.400.350.300.250.20安装、装饰、维修清单量工程造价(%)0.700.600.500.400.354工程量清单结算编制(审核)基本收费建筑、市政、园林送审工程造价(%)0.350.300.250.200.15安装、装饰、维修0.600.500.400.300.25审减效益费审减额(%)3.503.002.502.001.505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纠纷鉴定鉴定工程造价(%)1.601.301.100.900.606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送审工程造价(%)1.301.101.000.800.60附表1、2说明:1.本表按照累进制计取。费用计算实例:某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评审内容为:工程量清单和组价审核,其送审施工图预算金额为3000万元。计算评审施工图预算收费额如下:500万元×0.40%=2.00万元,(1000一500)万元×0.35%=1.75万元,(3000一1000)万元×0.30%=6.00万元,考虑建筑工程调整系数为0.7,施工图预算评审收费合计为(2.00+1.75+6.00)×0.7=6.825万元。2.表中的“计算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同一建设项目分标段(或标包)同时送审,原则上按一个建设项目计算评审费用;同一建设项目决算(含结算)或结算审核的,原则按一个建设项目计算评审费用(不区分标段或标包);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费用计算基数为建设单位报送结算金额。相关部门审核结算金额与建设单位报送结算金额相比,审减率在5%以内时,结算评审费由委托方支付;审减率在5%以上(含5%)时,委托方只支付基本审计费,所有审减金额的效益费由施工单位支付;若施工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按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支付审减效益费的,根据其审减金额按附表中相关规定计算。3.如一个项目涉及多个专业工程,以各专业工程送审金额占整个项目送审总金额比例最高的为取费工程类别。如确遇到特殊项目,无法准确划分工程类别的,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21—4.设备及材料采购等项目预算评审费用参照工程量清单组价标准计取。5.按以上标准(附表1、附表2)计算费用后,区分工程类别进行系数调整(审减金额的效益费除外),调整后的价款为项目评审服务费。工程系数调整为:(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维修工程、景观(园林)工程调整系数为0.7;(2)绿化工程、公路、铁路、水电、水利等土木工程调整系数为0.6;(3)平基土石方调整系数为0.5;(4)设备及材料采购等项目调整系数按其所属专业工程类别的规定进行调整;(5)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调整系数为0.5;6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项目,若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的编制(或审核)由不同的中介分别完成,则按本文件标准分别计取费用。7.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计取基数为本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额应抵销审增金额,审减效益费按照累进制计取,且不按工程类别调整系数。8.按表中计算项目评审费用总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费。9.表中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10.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主要服务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22—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11.概(预)算合并编制及审查评审费用计算:工程费用按预算评审标准并区分工程类别调整系数计取;工程费用以外的其他费按概算评审文件标准并区分工程类别调整系数。1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的按上列标准计费,因中介机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任务的,评审费用按上列标准计算后下浮10%计取;对急件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按上述标准计算后上浮10%计取。13.结算与决算评审费用原则上分开计算,结算按照上述附表1、附表2标准计算,决算参照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中相关规定计算。—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组织优化及导向标识系统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 交通组织优化及导向标识系统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