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2025)
项目概况 汾湖高新区2025年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 JSZC-320509-YZZJ-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26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YZZJ-C2025-0010
项目名称:汾湖高新区2025年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00000万元(采购包1:39.000000万元;采购包2: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房屋市政及小型项目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配合甲方对汾湖高新区范围内房屋市政及小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提供技术协助。标段二:民房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配合甲方对汾湖高新区范围内民房工地安全监管提供技术协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开启
时间:2025-05-2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不见面开标室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流程: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江苏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新CA办理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江苏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供应商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网上报名或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6、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汾湖
联系人:顾浩良
联系电话:0512-63135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1幢
联系人:雷美玉、顾海舟
联系电话:63346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美玉、顾海舟
电话:63346881
JSZC-320509-YZZJ-C2025-0010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9-YZZJ-C2025-0010采购项目:汾湖高新区2025年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采购单位: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及需求7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20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汾湖高新区2025年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JSZC-320509-YZZJ-C2025-00102.项目名称:汾湖高新区2025年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元)标段一预算: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标段二预算: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每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如投标单位已经中1个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但计入后续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5.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房屋市政及小型项目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配合甲方对汾湖高新区范围内房屋市政及小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提供技术协助。标段二:民房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配合甲方对汾湖高新区范围内民房工地安全监管提供技术协助。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23:59(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13点30分整(北京时间)2.开标有关信息:时间:2025年5月26日13点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流程:(1)申领CA证书供应商进入“江苏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新CA办理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江苏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2、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供应商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在网上报名或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6、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3。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地址:江苏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联系人:赵力联系电话:0512-631351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1幢联系人:顾海舟、雷美玉联系方式:0512-6334688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顾海舟、雷美玉联系方式:0512-633468813第二章磋商须知及需求受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的委托,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汾湖高新区2025年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9-YZZJ-C2025-0010二、采购内容:汾湖高新区2025年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五、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及范围:标段一:房屋市政及小型项目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配合甲方对汾湖高新区范围内房屋市政及小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提供技术协助。标段二:民房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配合甲方对汾湖高新区范围内民房工地安全监管提供技术协助。(二)服务内容1、协助甲方编制安全巡查方案,建立隐患排查追踪整改制度、定期总结报告制度等。2、依据JGJG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住建部(2018)37号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住建厅(2018)378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建质规(2022)2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江苏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黎里镇建筑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对在建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专业性意见并对施工现场问题整改情况提出验收闭环意见。3、承担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安排的其他建筑领域相关技术支撑工作。对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中标人应快速响应(1小时内),服从相关工作安排。(三)人员要求1、项目团队人员专业背景广泛,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分工明确。无不端行为。2、响应单位需按服务团队要求为本项目配备对应的专职服务人员,至少包含一位项目负责人、一位技术负责人及两位具有相关经验的技术人员。服务团队人员确定成交后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如若发现成交单位未经采购人同意,实际人员安排与投标承诺存在不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条款。3、★每次巡查须由巡查小组组长或项目负责人带队,并配备至少一名巡查小组组员。遇分组巡查时,也应满足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4、成交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技术服务人员具备识别危险源的能力,规避危险源,保障自身安全;并为每位巡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施工现场如巡查人员违规操作、未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成交人承担因自身违章和过失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六、服务要求及考核:1、乙方更换工作人员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人员是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未支付服务款项不再支付。即使甲方同意更换人员,乙方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扣减服务款项5000元,每更换一次巡查小组长,扣减服务款项2000元,每更换一次其他人员,扣减服务款项1000元。2、现场技术人员工作不到位,视为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更换人员,更换人员资质不低于采购要求,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服务款项: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扣减服务款项20000元,每更换一次现场技术小组长,扣减服务款项10000元,每更换一次其他人员,扣减服务款项5000元。拒不更换人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未支付服务款项不再支付。3、乙方未按要求配足人员的,扣除5000元/次/人。发现3次以及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未支付服务款项不再支付。4、配合甲方巡查频率没有达到标准的,每少1次扣减服务款项5000元。未尽服务职责,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经发现,每次扣减10000元服务费。发现3次以及以上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未支付服务款项不再支付。5、所有乙方人员应提交廉政承诺,确保不向巡查对象吃拿卡要,利用职权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包括无偿使用被巡查对象提供的工作、生活、娱乐设施等或参加被巡查对象宴请的或接受被巡查对象有价证券及现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开除相关人员,每发现一次扣减服务费30000元并责成退还等价现金,如涉嫌违法犯罪的,甲方将报告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未支付服务款项不再支付。6、所有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拒不服从的,每次扣减服务费10000元,3次以及以上不服从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未支付服务款项不再支付。7、巡查范围内项目,发生一起一般责任安全事故,经查实乙方存在技术服务提供不到位的,扣减5%合同服务费。发生一起一般以上责任安全事故,经查实乙方存在技术服务提供不到位的,扣减15%合同服务费。七、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实施方案。请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安排。2、供应商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劳保、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5、付款方式:服务满半年后付至合同价的30%;服务到期后,并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后付清剩余款项。6、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及考核标准,由采购方验收通过。7、本项目成交单位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八、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组成:1、《响应保证承诺书》;2、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3、报价分析表;4、磋商响应声明;5、磋商响应单位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7、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8、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要求偏离表及实施组织方案;(2)服务承诺;(3)对本次响应的详细说明(响应单位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4)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表;(5)其他资料(磋商响应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9、《商务条款偏离表》;10、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若有);11、磋商供应商证明其满足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等必须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2)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证明其满足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1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本项任一材料,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13、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14、采购文件及格式附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文件要求:1、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制作。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私章或签字)】。九、磋商采购程序及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开启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4、供应商如果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5、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及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登录苏采云系统,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点击【确认报价】提交流程至签章环节,供应商点击签章按钮,签章完成后可进行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磋商小组在评审报告中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位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由采购单位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4、由采购单位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5、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十、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单位代表、评审专家组成。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1确认磋商采购文件;2.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2.4从符合响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5按照采购单位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2.6告知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2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3.5配合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十一、评审内容的保密1、磋商开始后至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其成交资格。十二、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法人。2.2响应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采购,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响应:响应单位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磋商采购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单位):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单位)。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成交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付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3.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响应单位不利的后果,采购单位概不负责。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截止时间前收到该撤回的书面通知。4.2响应单位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响应单位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4.4评审后响应单位不得撤销投标。5、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1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报价表为准;5.2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处理,该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5.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5响应单位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无效;(2)一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均无效;(3)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4)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不同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涉及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均为响应无效。7、成交单位的确认7.1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根据采购单位授权直接确定成交单位。7.2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成交公告期限为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7.4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成交无效。8、合同授予标准8.1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规定评选出的成交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8.2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9、成交通知书9.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9.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9.3采购单位对未成交人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10、未成交通知书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未成交通知书》的方式(如电子邮件、纸质寄送等),以书面告知该未成交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1、合同的签订11.1成交单位应按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有最近规定按最近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单位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成交权处理。11.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11.3成交单位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单位,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十三、关于磋商的有关说明:1、报价要求:(1)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2)本次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本项目的总报价。(3)本次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的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之比,所下降(上浮)的百分比与单价下降(上浮)百分比相同。(4)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磋商供应商应对所响应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磋商供应商可以有选择地只响应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响应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2、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其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保证金,但须提交《响应保证承诺书》4、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标段一5850元整;标段二6750元整。缴纳账户: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账号:110202200920073422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5、履约保证金:无6、质疑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1)质疑的提出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4事实依据;4.5必要的法律依据;4.6提出质疑的日期。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质疑的受理与答复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2)质疑函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质疑函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须以当面递交等法定途径送达[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如是邮寄质疑函要结清快递费,否则拒收)]。联系部门: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1幢联系人:顾海舟、雷美玉;联系方式:0512-6334688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如磋商供应商单位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期限后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7、磋商响应单位必须承诺磋商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8、磋商响应文件以中文资料为准。9、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0、其他优惠条件,请予以书面说明。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如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社会资本)不足2家的。12、知识产权:成交单位应保证需方免除且成交单位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产品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13、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适用标段一、标段二)一、评审方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顺序依次开标),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各标段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相应标段的中标人。2、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磋商单位的评委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响应报价得分以各磋商单位最后磋商报价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相加为响应单位的综合评分。3、如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如配备人员缴纳社保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缴纳基数),则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4、如出现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单位;如果报价也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单位。5、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每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如投标单位已经中1个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但计入后续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二、评分标准:(一)价格部分(10分)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本项目为10%)×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评定内容还包括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果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有漏项,则该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评审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供应商成交,则其成交总价不能调整,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磋商供应商自行消化,如漏项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不得成交。3、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标准的可以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4、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5、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须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优先采购品目范围的产品,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具体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请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了解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7、信用记录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每个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的查询,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信用查询结果对响应单位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响应单位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响应单位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罚款数额需根据各地方、各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达到法定听证范围的罚款标准,结合具体行政处罚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较大数额罚款。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上述的第(一)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予以查询。上述的第(二)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江苏”网的“社会法人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工商失信违法名单”,以及“诚信苏州”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查询。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按规定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其他有关“供应商信用查询”的规定见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甄别较大数额罚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1〕32号)、《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二)技术部分(55分)1、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保障(10分)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巡查技术支撑服务指导原则、人员计划与职责、程序与步骤进行综合评定:工作思路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详尽完善的得10分;工作思路较科学合理、可实施、较完善的得8分;工作思路、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未做说明不得分。2、检查方案(45分)(1)安全资料的台账检查方案(5分)检查方案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可操作性差3分,未做说明不得分。(2)文明施工检查方案(5分)检查方案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可操作性差3分,未做说明不得分。(3)针对施工现场的房屋市政及小型项目施工与民房工地的用电检查方案(5分)检查方案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可操作性差3分,未做说明不得分。(4)针对施工现场的塔吊与施工人货机的检查方案(5分)检查方案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可操作性差3分,未做说明不得分。(5)针对钢筋及模板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方案(5分)检查方案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可操作性差3分,未做说明不得分。(6)针对桩基施工的检查方案(5分)检查方案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可操作性差3分,未做说明不得分。(7)针对深基坑施工的检查方案(5分)检查方案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可操作性差3分,未做说明不得分。(8)针对高大模板施工与脚手架施工等要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5分)检查方案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可操作性差3分,未做说明不得分。(9)安全检查方案编制针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应急预案、施工机具、现场“三宝(建筑工人安全防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的防护)”等要有检查方案。方案完整、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可操作性差3分,未做说明不得分。(三)人员配置及素质(18分)1、项目负责人比较(6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3分;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得3分;本项最高6分。2、项目组人员比较(除项目负责人)(12分)项目组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12分;注:上述1-2项目人员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均不得分,(四)企业综合实力(17分)1、供应商具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份认证证书得1分,最高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2、响应单位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有一个得5分,最高10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与对应发票证明材料)。3、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巡查车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车辆提供自有/租赁均可;企业自有车辆,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购置发票、产权证、行驶证及保险单复印件,行驶证和产权证所有人必须为磋商响应单位;若为租赁车辆,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注:1、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成交。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适用标段一、标段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依据甲方委托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汾湖高新区2025年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标段()(采购编号:JSZC-320509-YZZJ-C2025-0010)政府采购的成交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单位,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的服务工作。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采购文件及其附件;(2)磋商响应书;(3)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成交通知书。二、服务范围及要求:(一)项目概况及范围:标段一:房屋市政及小型项目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配合甲方对汾湖高新区范围内房屋市政及小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提供技术协助。标段二:民房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配合甲方对汾湖高新区范围内民房工地安全监管提供技术协助。(二)服务内容1、协助甲方编制安全巡查方案,建立隐患排查追踪整改制度、定期总结报告制度等。2、依据JGJG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住建部(2018)37号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住建厅(2018)378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建质规(2022)2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江苏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黎里镇建筑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对在建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专业性意见并对施工现场问题整改情况提出验收闭环意见。3、承担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安排的其他建筑领域相关技术支撑工作。对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中标人应快速响应(1小时内),服从相关工作安排。(三)人员要求1、项目团队人员专业背景广泛,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分工明确。无不端行为。2、响应单位需按服务团队要求为本项目配备对应的专职服务人员,至少包含一位项目负责人、一位技术负责人及两位具有相关经验的技术人员。服务团队人员确定成交后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如若发现成交单位未经采购人同意,实际人员安排与投标承诺存在不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条款。3、★每次巡查须由巡查小组组长或项目负责人带队,并配备至少一名巡查小组组员。遇分组巡查时,也应满足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4、成交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技术服务人员具备识别危险源的能力,规避危险源,保障自身安全;并为每位巡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施工现场如巡查人员违规操作、未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成交人承担因自身违章和过失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关经验的技术人员三、合同价格支付1、合同总额为人民币(¥)。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劳保、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且不存在任何漏报、漏项,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付款步骤:服务满半年后付至合同价的30%;服务到期后,并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后付清剩余款项。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出具的有效、正式、合法发票;(2)其它有关单据及证明材料(若有)。(3)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3、付款形式:转账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账户名称: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四、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二)、乙方责任:1、乙方在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服务人员。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3、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一)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七、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2、生效的合同需进行合同网上备案。3、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5、诉讼期间,除争议内容以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6、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存。7、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9-YZZJ-C2025-0010号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磋商响应承诺书磋商响应承诺书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方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含承包期内完成该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目我公司的响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劳保、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且不存在任何漏报、漏项,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总价格见《磋商响应报价表》。1、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2、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3、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5、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响应单位(公章):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格式3:响应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分包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项目名称 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金额大写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注:1、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响应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行和内容。2、“磋商报价分析表”各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相等,如不相等,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节假日加班工资、保险、劳保、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且不存在任何漏报、漏项,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格式4:服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标段号:序号服务内容采购要求投标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投标单位应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单位对所投标的物(服务)关于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标段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说明1服务期限2付款方式……说明:1、商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响应文件有关的付款条件、服务期、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商务条款偏离”的字样。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响应单位专业人员及设备状况:(1)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标段号:序号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年限拟在本合同段中担任工作内容123…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服务方案服务实施方案提示:1、响应单位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编写公司中标后拟采取的服务计划,包括人员安排、时间安排、设备机具的安排等,以及遇重大、紧急事项的应急措施等。2、响应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响应单位(公章): 日期:格式7:类似项目业绩表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标段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合同金额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时间业主联系人及电话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响应单位情况表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标段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生产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 年 万元实现利润 年 万元营业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两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方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优惠。格式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13: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单位)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单位)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签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格式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格式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响应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格式16:供应商最终承诺及二次报价表(二次报价时提供)供应商最终承诺及二次报价表采购编号:JSZC-320509-YZZJ-C2025-0010标 段: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价格:(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