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防雷监督检测招标公告(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防雷监督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CG-GK-2025-073
项目名称:2025年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防雷监督检测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临[2025]1297号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施工过程跟踪及竣工防雷检测工作(义蓬街道、河庄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临[2025]1298号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施工过程跟踪及竣工防雷检测工作(白杨街道、下沙街道)。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如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0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 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A.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 “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B.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钱塘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金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35569
质疑联系人:唐志成
质疑联系方式:13857180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凌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东南科研中心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贵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560109
质疑联系人:李春晖
质疑联系方式:1373811132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防雷检测0513.docx314.3K

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防雷检测0513.docx

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QTCG-GK-2025-073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凌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TCG-GK-2025-073项目名称: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预算金额(元):500000最高限价(元):250000,25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义蓬街道、河庄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数量:1预算金额(元):2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施工过程跟踪及竣工防雷检测工作(义蓬街道、河庄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白杨街道、下沙街道)数量:1预算金额(元):2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施工过程跟踪及竣工防雷检测工作(白杨街道、下沙街道)。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具备有效的、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6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9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A.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B.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红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35588质疑联系人:唐志成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356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凌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绍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560109质疑联系人:蔡贵川质疑联系方式:1869858171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 工作分包。 B同意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C不同意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5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6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B服务类。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一标的为: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义蓬街道、河庄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标项二标的为: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白杨街道、下沙街道)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中,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标的为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填写时应明确是中型或小型或微型。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A无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 “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1、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9楼;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胡绍梅0571-82560109。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4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本项目整体服务对象的范围广,检测内容多。为确保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本项目设定如下中标推荐原则:(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个或多个标项参与响应,但只允许在一个标项成交。若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项的,各个标项的响应文件分别上传。(2)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原则确定各标项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标项顺序(标项一、标项二)依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3)已被前面的标项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在后续标项投标无效,且不参与后续标项的详细评审。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3.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3联合协议(如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11.2.8商务技术偏离表;11.2.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50%(不含)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供应商报价低于50%(不含)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6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二同时适用)(一)概况1.招标内容:标项一、主要是对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河庄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范围内新、改、扩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竣工检测;标项二、主要是对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下沙街道)范围内新、改、扩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竣工检测2.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时填报的费率在服务期内均固定不变,具体如下:(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专业气象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8〕267号)收费标准的%计算;▲2.2单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参照浙价服[2008]267号,结合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填报费率(如拟报费率为70%,则填报数值为70%),费率最高不得超过70%。投标人填报费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3投标人填报的费率在50%(不含)以下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服务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2.4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应包括完成全部检测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工、工具、设备、保险、交通、利润、税金及潜在满足采购人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2.5如中标,投标时填报的费率在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因各种原因而导致费用的增减,采购人均不考虑补偿,结算总价根据完成的检测项目数量按实结算。2.6本项目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转包。一经发现中标人存在分包转包的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中标人行为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2.7每个标项结算金额的上限为相应标项的预算金额。如累计工作量的应支付金额超过标项预算金额的,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二)服务期一年。在服务期内,各标项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具体项目委托,并根据采购人的时间计划安排相关工作。(三)实施地点实施地点主要在杭州钱塘区。(四)技术规范1.为确保检测质量,检测过程中检测单位应对检测(查)项目做好详细的原始检测记录及检测报告,并满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要求。2.检测工作按照相关国家和省、市检测规范、标准执行。3.防雷装置检测应以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和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核准的设计文件作为检测依据。防雷装置的施工安装应与设计文件相符,若不相符,应要求提供有效的变更依据。服务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防雷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结果应当客观真实,对检测结论负责。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所配备的专业检测仪器及设备能满足项目工程防雷装置跟踪检测服务的需求。3、防雷检测指标序号项目内容和标准1服务质量为确保检测质量,检测过程中检测单位应对检测(查)项目做好详细的原始检测记录及检测报告,做到检测行为规范,严格按检测标准要求实施2资料正确率资料平均正确率99%及以上。(4)维护安全要求4.1投标人防雷检测人员应通过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所必需的防雷专业知识及一些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电工、焊工知识和有关仪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依法经考核合格,取得检测员资格证,持证上岗。4.2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维护人员配备安全作业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4.3维护过程中的车辆及人身的安全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因意外伤亡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4.4在服务过程中,在采购人单位或检测点所在单位工作时,应遵守有关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五)检测报告形式检测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供委托单位一式6份(暂定)。检测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委托单位名称;(2)被检设备、设施名称;(3)检测的方法;(4)检测结果、结论;(5)任务委托时间、送检及检测时间、报告出具时间;(6)出具报告人员的签字。(六)验收要求1、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文,进行履约验收。2、验收依据:①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②投标文件承诺、询标回复;③服务合同、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七)考核办法序号评估内容权重评价维度评估标准应得分实得分评分人备注1工作进度30工作计划的达成情况检查工作依照工作计划按时完成15检查成果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52成果质量30阶段性成果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控制目标本季度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质量事故10原始记录表形成完整,数据应填写准确,巡检质量应满足合同和检查方案的要求10检查成果文件填写正确、完整、具有可追溯性103服务管理20服务意识、服务态度、配合度服务团队服务敬业、态度积极,具有主动性服务意识10对甲方的指令积极响应,并按要求完成10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20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专业性项目负责人到位情况良好,经验资历能胜任工作10团队人员数量和资格能力满足合同要求5团队人员架构设置合理,岗位分工明确5合计1005特别加分项20团队服务主动性服务团队自主学习、培训能力10服务团队提出合理化改进、提升建议并被采纳106廉洁合作一票否决与相关单位关系简单、透明不得收受不正当利益,若有此情况发生,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总计注:(一)本项目考核次数:2次(第一次为半年考核、第二次为服务期满考核)。(二)评价结果与服务费挂钩,并作为合同条款予以明确。(三)当履约评价分数高于或等于80分,支付全部服务费。(四)当履约评价分数低于80分,扣除10%服务费。(五)如服务公司在服务期间出现报告资料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以上证书须由评审小组现场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的认证机构颁发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gov.cn)的网页查询,状态为有效。须提供认证证书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3认证证书2投标人自2022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系指建(构)物防雷装置检测、或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或信息系统机房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检测等内容)。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1业绩3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2、拟派项目检测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具备(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专业不累计得分)3、拟派项目检测技术人员具有防雷检测资格证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截止投标时间最近3个月任意时间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人员不予认可)11项目组人员4现场检测人员具有登高证的,每人得1分,最多2分;具有低压电工证的,每人得1分,最多2分。说明:提供有效证书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截止投标时间最近3个月任意时间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人员不予认可)45总体投标方案与项目要求的符合程度,能详细阐述项目整体流程、思路和关键技术要求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方案内容详实,考虑周全,方案科学、合理,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内容详实、适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内容详实、适用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内容描述、适用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5项目服务方案6投标人确保检测质量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好得5分;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较好得3分;有方案但针对性不足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57检测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措施的可行性、项目匹配性进行打分。可行性、项目匹配性好得5分;可行性、项目匹配性较好得3分;有措施但针对性不足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58防雷检测实施过程中重、难点情况分析及应对措施,根据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打分。分析合理,应对得当,针对性强的得5分;分析较合理,应对较为得当,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有措施但针对性不足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59投标人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投入情况,根据齐备性、项目匹配性进行打分。齐备性、项目匹配性好得5分;齐备性、项目匹配性较好得3分;有方案但针对性不足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510信息系统机房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检测和成果反馈方案,根据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好得5分;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较好得3分;有方案但针对性不足得1分;有较大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511根据支撑服务响应能力,包括服务响应及时性、服务成果提交及时性情况进行打分。项目匹配性好得5分;项目匹配性一般得3分;有方案但针对性存在不足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512有安全及后勤保障计划,对突发事件有合理的应急预案,根据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好得4分;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一般得2分;有较大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4管理及考核响应情况13针对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等管理制度,根据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好得4分;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一般得2分;有较大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414检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根据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好得3分;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一般得2分;有较大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315防止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按规定数量接样、转包检测业务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制度、措施和惩治办法,根据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好得5分;方案可行性、项目匹配性一般得3分;有较大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516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确保检测质量、接测结果可靠性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实际可采纳的价值及可行性进行评价。方案合理,可实现程度强的得4分;方案基本可行,可实现程度较强的得2分;方案、可实现程度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417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培训措施科学合理、执行有效的得4分;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培训措施较为科学合理、执行到位的得2分;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培训措施存在缺失且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418投标人承诺:对检测结果、检测结论真实有效性负责。有承诺得3分,没有不得分。319安全生产落实相关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方案科学合理、落实到位的得5分;安全生产落实相关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基本落实到位的得3分;安全生产落实相关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方案一般且存在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5安全保障方案20检测人员的廉政管理内容及保证措施全面科学、清晰透彻的得4分;检测人员的廉政管理内容及保证措施较为全面科学、较为清晰透彻的得2分;检测人员的廉政管理内容及保证措施存在缺失且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4廉政管理2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本项目不适用)1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修正平台上的投标报价;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后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出现并列情形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依据前附表第14项“特别说明”的中标推荐原则,属于不再参与下一标项详细评审情形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将由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甲方以《任务单》的形式分配任务,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安排检测工作,并在检测完毕后及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20年月日杭州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招标答疑、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第二条服务内容、数量、价格及其它: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或甲方委托的现场取样和检测等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进行试验,获取相关的指标。2.合同价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专业气象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8〕267号)收费标准的%。3.单价包括完成全部检测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工、工具、设备、保险、交通、利润、税金及潜在满足甲方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4.费率在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因各种原因而导致费用的增减,甲方均不考虑补偿,结算总价根据完成的检测项目数量按实结算。5.本项目不得转包。一经发现乙方存在中标后分包转包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标项的预算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预算金额【10】%的违约金。6.本合同结算金额的上限为相应标项的预算金额。如累计工作量的应支付金额超过标项预算金额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三条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服务期内,乙方接受甲方具体项目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时间计划安排相关工作。第四条服务内容1.技术服务的目标:通过适合或先进的试验仪器设备检测获得相关的数据结果,判断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及实体质量等是否达到标准或设计要求。2.技术服务的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或甲方委托的现场取样和检测等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进行试验,获取相关的指标。第五条服务要求1.技术服务的方式: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计算分析;2.技术服务进度:根据甲方工作要求;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相关技术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其它要求:(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2)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对完成的检测项目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对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的合理化建议。第六条检测报告的交付(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时间为现场检测完毕后5日内(有检测异常的2日内将异常检测报告告知甲方)。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六份,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检测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委托单位名称;(2)被检设备、设施名称;(3)检测的方法;(4)检测结果、结论;(5)任务委托时间、送检及检测时间、报告出具时间;(6)出具报告人员的签字。(二)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交付检测报告。1.甲方上门提取检测报告。2.乙方送检测报告给甲方。第七条检测样品的运输双方约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运输检测样品。乙方按有关规定对检测后的样品进行留样。1.甲方负责将检测样品送至乙方检测场所,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2.乙方在甲方人员的带领下到工程现场收取检测样品,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乙方不得私自到工程现场进行相关检测以及收取检测样品等工作。3.乙方到工程现场收取检测样品,甲方承担相应抽样及运输费用。第八条履约保证金无。第九条合同款的支付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额的30%(以标项预算金额的30%计)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服务费用将在预付款全部扣回后支付。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预付款相关规定)。2.双方同意按照下列计算方式核算检测费用:按中标费率及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3.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支付检测费用:半年结算一次,合同期满后一次性结清,经双方共同确认检测数量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4.甲方对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进行协商,但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项目检测费用的支付。第十条验收1、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文,进行履约验收。2、验收依据:①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②投标文件承诺、询标回复;③服务合同、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第十一条保密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试验资料与结果。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项目组全体人员。3.保密期限: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4.泄密责任:按泄密导致的损失,乙方赔偿预算金额【10】%的违约金。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及时安排检测工作,检测完毕后及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填写并提供《监督检测登记表》,一般情况代替委托任务单。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3.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的复印件。2.乙方与本检测任务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乙方按照甲方委托检测任务开展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属于专项质量安全大检查时检测的,乙方应事先按照甲方要求编制检测方案报送甲方。4.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乙方应要求现场检测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操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和规范。5.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6.对于已纳入本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检测项目,乙方应使用该系统实施检测和管理,对检测异常的要与检测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上报。7.乙方对出具给甲方的检测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向甲方出具未经检测或虚假的检测报告。8.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_2日内书面将检测异常报告传真给甲方。9.乙方有在钱塘区承接项目检测任务的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的监督检测任务。在接到乙方参与的检测项目的监督检测任务时,应主动和甲方报告调整检测安排,如未报告并影响正常检测工作的,记入检测工作事故,纳入检测考评。第十五条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利直接委托有资质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第十六条违约责任1.双方要严格按合同履约,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根据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2.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有权根据采购文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提前终止合同:(1)在委托监督检测期间乙方发生检测质量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2)在委托监督检测期间乙方受到市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因检测单位的过失而被媒体曝光或行政处罚等处理的;(3)在委托监督检测期间乙方被投诉存在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4)在委托监督检测期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提供检测服务不及时或服务质量差超过三次(包括三次)的;(5)在委托监督检测期间乙方检测人员有存在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政行为,经调查属实的。(6)在委托监督检测期间内,若甲方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承接的钱塘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检测报告存在明显违反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3次(含)的。(7)在委托监督检测期间,乙方派的检测人员不在合同、投标文件内或检测人员没有相应检测上岗证书的。第十七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列举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一旦发生,证明文件由法律规定部门签署,并由甲方、乙方协商合同逾期履行和继续履行的方法,在此情况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依法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八条争议解决1.招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对乙方高标准、严要求的为准。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2.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双方应向钱塘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3.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4.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协议书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1:考核办法序号评估内容权重评价维度评估标准应得分实得分评分人备注1工作进度30工作计划的达成情况检查工作依照工作计划按时完成15检查成果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52成果质量30阶段性成果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控制目标本季度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质量事故10原始记录表形成完整,数据应填写准确,巡检质量应满足合同和检查方案的要求10检查成果文件填写正确、完整、具有可追溯性103服务管理20服务意识、服务态度、配合度服务团队服务敬业、态度积极,具有主动性服务意识10对甲方的指令积极响应,并按要求完成10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20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专业性项目负责人到位情况良好,经验资历能胜任工作10团队人员数量和资格能力满足合同要求5团队人员架构设置合理,岗位分工明确5合计1005特别加分项20团队服务主动性服务团队自主学习、培训能力10服务团队提出合理化改进、提升建议并被采纳106廉洁合作一票否决与相关单位关系简单、透明不得收受不正当利益,若有此情况发生,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总计注:(一)本项目考核次数:2次(第一次为半年考核、第二次为服务期满考核)。(二)评价结果与服务费挂钩,并作为合同条款予以明确。(三)当履约评价分数高于或等于80分,支付全部服务费。(四)当履约评价分数低于80分,扣除10%服务费。(五)如服务公司在服务期间出现报告资料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3)联合协议(如有)……………………………………………………(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签署并提供本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标项一标的: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义蓬街道、河庄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标项二标的: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白杨街道、下沙街道),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三、联合协议(如有)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页码)(8)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3联合协议(如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2.2.8商务技术偏离表;2.2.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情况说明(如有)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页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身份证号码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证书情况备注注:后附相关材料。八、商务技术偏离表(一)商务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二)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或内容招标要求投标响应(逐一对应)偏离说明严禁完全复制粘贴招标要求备注:1、对照《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如实填写上表,虚假应标一律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2、“偏离情况”栏填写:“响应”或“不响应”。3、后附相关说明材料(如有)九、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报价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专业气象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8〕267号)收费标准的 %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供应商填报的费率在50%(不含)以下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自拟)注:1.报价明细内容自拟。2、上表所述“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一致,如有矛盾,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为准。3.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各项明细费用请按实填写(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如供应商报价低于50%(不含)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在浙江“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钱塘区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请登陆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三、申请方式和步骤1、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需先与钱塘区财政局合作的银行对接,办理相关融资前期手续;2、中标后,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联系,告知融资需求;3、相关合作银行联系并审核供应商及相关中标信息,办理相关融资事宜;4、采购单位应及时将信用融资合同提交备案。四、注意事项请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节务必请仔细核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五、合作银行及联系方式序号银行联系人电话1建设银行钱塘支行**航130657108302中信银行开发支行左劼137778897983民生银行下沙支行吕刚139068118324杭州银行钱塘支行费莎严培蓓13388617781138580238835兴业银行开发区支行丁萍137774215646中国银行钱塘支行沈振华139571689267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李燕珍137357103388宁波银行开发区支行贾磊135757452329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王宁1890652003010农业银行钱塘支行王安东方若愚151580257131506748347011浙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徐伟刚82921293,1825888825812浦发银行林云鹏18805812679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以上8000万元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QTCG-GK-2025-073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凌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TCG-GK-2025-073项目名称: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预算金额(元):500000最高限价(元):250000,25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义蓬街道、河庄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数量:1预算金额(元):2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施工过程跟踪及竣工防雷检测工作(义蓬街道、河庄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白杨街道、下沙街道)数量:1预算金额(元):2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施工过程跟踪及竣工防雷检测工作(白杨街道、下沙街道)。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具备有效的、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6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9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A.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B.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红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35588质疑联系人:唐志成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356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凌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绍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560109质疑联系人:蔡贵川质疑联系方式:1869858171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 工作分包。 B同意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C不同意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5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6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B服务类。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一标的为: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义蓬街道、河庄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标项二标的为: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白杨街道、下沙街道)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中,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标的为2025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防雷检测,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填写时应明确是中型或小型或微型。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A无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 “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1、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9楼;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胡绍梅0571-82560109。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4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本项目整体服务对象的范围广,检测内容多。为确保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本项目设定如下中标推荐原则:(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个或多个标项参与响应,但只允许在一个标项成交。若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项的,各个标项的响应文件分别上传。(2)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原则确定各标项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标项顺序(标项一、标项二)依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3)已被前面的标项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在后续标项投标无效,且不参与后续标项的详细评审。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3.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防雷监督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