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外包服务 食堂餐饮和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



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5-01-116-1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8897.6  
    最高限价(元):528897.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8897.6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和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响应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审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磋商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阿克苏市交通路119号
联系方式:15719006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顺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虹桥街道长安社区丝路古镇奇石玉石博览旅游文化中心20幢03号商铺
联系方式:15999219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良
电 话:15999219620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阿克苏支队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doc609.3K

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代理机构:新疆顺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分2025-01-116-1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37第四章采购需求...........................................................................4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公章):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法定代表人(章):联系人:宋月联系电话:15719006869代理机构(公章):新疆顺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联系人:刘良电话:15999219620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虹桥街道长安社区丝路古镇奇石玉石博览旅游文化中心20幢03号商铺二0二五年五月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分2025-01-116-1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28897.60最高限价(元):528897.60采购需求: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和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528897.6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和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响应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审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磋商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地址:阿克苏市交通路119号项目联系人:宋月项目联系方式:157190068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顺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虹桥街道长安社区丝路古镇奇石玉石博览旅游文化中心20幢03号商铺联系人:刘良联系方式:159992196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良电话:159992196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采购人名 称: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地 址:阿克苏市交通路119号项目联系人:宋月 项目联系方式:15719006869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顺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虹桥街道长安社区丝路古镇奇石玉石博览旅游文化中心20幢03号商铺1-2层 联 系 人:刘良电 话:159992196203采购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4采购文件编号分2025-01-116-15采购内容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和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6最高限价528897.60元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9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即标书内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政采云平台现场报价为第二轮报价。10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11行业划分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若有疑问,请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代理机构13采购人说明澄清的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站),所有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14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15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11:00(北京时间)17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19付款方式本项目按月支付,我单位于每月收到成交单位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后,及时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20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21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由 3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人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否22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四)具有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五)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六)供应商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响应文件中的查询截图不做强制性要求,最终以资格审查小组磋商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七)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提供承诺书)(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十)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实施,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23响应文件的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响应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与响应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磋商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磋商时在线解密。5、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评审结束后,各响应单位须在一周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所产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自理)。纸质版响应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1、份数要求:一式三份,电子标壹份(U盘)。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2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25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5月23日11: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审系统)备注: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26政府采购其他政策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27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4、根据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2)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磋商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9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1、综合说明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供应商应尽早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磋商7日前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参与该项目磋商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供应商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供应商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采购人在磋商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时间。3、对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发布拟成交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供应商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采购人应在受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供应商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递交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其他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虹桥街道长安社区丝路古镇奇石玉石博览旅游文化中心20幢03号商铺联系电话:1599921962031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以成交金额为基准价下浮22%收取。(2)支付方式:由采购单位支付。 32公证费1000元,由采购单位支付。二、磋商须知一、总则1.合格的供应商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承担本次采购项目能力的及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2有效的营业执照。1.3供应商在本次磋商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1.5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及技术参数应真实有效,响应文件内提供书面诚信承诺书。1.6为保证本次磋商活动公平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响应文件内必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1.8不符合以上条款规定的供应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顺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人工服务和服务期内应履行的义务等。2.4“卖方”系指提供合同服务的经济实体。本次磋商指成交供应商。2.5“买方”系指购买服务的单位,即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2.6“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2.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2.8“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其他要求3.1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而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3.2采购进口产品3.2.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3.2.2本章第4.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3.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3.3.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3.3.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4.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及其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4.1.1竞争性磋商公告4.1.2供应商须知4.1.3合同条款及格式4.1.4采购需求4.1.5响应文件格式4.1.6其他资料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延长磋商时间采购人视采购具体情况如需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编写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工程技术规范和商务条款后的基础上制作响应文件。8.磋商的语言及计量单位8.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响应文件或与磋商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8.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9.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9.1.2商务文件(1)磋商函(2)磋商一览表(3)供应商“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9.1.3技术文件(1)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诺(2)服务方案(3)管理制度及方案(4)质量保障措施方案(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9.1.4电子标书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响应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9.2第9.1.1条中第(1)(2)(3)项、第9.1.2条中第(1)(2)项为必备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将导致响应失败。9.3供应商在响应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响应按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10.响应文件格式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数量及价格。11.报价11.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11.2本标针对每一项服务只接受一个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但不拒绝优惠声明。11.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有关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12.磋商货币12.1本次磋商货币为人民币。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一旦其被接受则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类文件。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供应商应逐条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技术规格偏离表”一一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确认或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或相应部分的要求。1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5.1响应文件从实际磋商之日起60天内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并经供应商确认。15.3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标记要求、签署,未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按重大偏离处理。16.1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16.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章。16.3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关键字迹潦草、关键内容表达不清、或者未按要求填写编制、或者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4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采购需求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5为了保证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响应文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16.6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6.7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8供应商可根据响应服务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纳入响应书中。16.9纸质版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不允许活页形式装订(非胶粘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律视同活页装订)。17.磋商保证金17.1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7.2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7.3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由供应商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明确的银行、帐号等信息,于磋商前缴纳。对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7.4磋商保证金应以前附表要求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各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标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磋商保证金。17.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17.6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17.7发生以下情况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可能被没收:17.7.1未按28条规定签定合同;17.7.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递交的格式18.1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18.2未按本须知要求投递响应文件,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19.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到规定的地点。19.2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0.1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的修改或撤销应以书面形式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手中。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销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准备、标注和递交。20.3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20.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五、磋商21.磋商21.1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标将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磋商。21.2磋商时,采购人、监督部门、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对磋商会议到场监督。21.3磋商完毕后,如果供应商对磋商内容有异议,应当场立即提出。经现场监标人员确认。21.4所有磋商内容均记录在案,并经监标人员或公证人员的签字,作为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5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6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六、评审和定标22.评审原则22.1本标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2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审,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评审委员会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供应商符合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3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22.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22.5评审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审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公正、公平的任何活动。22.6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3.评审方法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磋商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23.2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审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审的依据或标准。23.3评审过程将严格保密。磋商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审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3.4在评审的整个过程中,供应商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或者被取消成交资格。23.5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23.5.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3.5.2详细评审分为经济报价部分和技术标评审两个部分。23.6初步评审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B.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判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基本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服务范围和采购需求等内容在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供应商和其它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评审内容系指:23.6.1供应商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关于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23.6.2响应文件组成是否完整,主要内容是否能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装订;23.6.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规定;23.6.4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签字盖章的;23.6.5磋商代表授权书是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23.6.6响应文件是否针对服务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23.6.7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23.6.8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服务期是否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23.6.9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范围等是否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23.6.10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3.6.11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3.7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23.7.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7.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7.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3.7.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需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23.7.5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7.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7.7评审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有效响应文件。23.7.8评审委员会将允许响应文件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23.8磋商过程和评审准则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23.9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的响应文件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3.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9.2评审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经济报价权重占20%,技术标权重占80%。供应商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资格评审1是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是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是否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5是否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提供承诺书)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结论:是否通过评审符合性评审标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符合性评审是否1供应商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关于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2响应文件组成是否完整,主要内容是否能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装订;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规定;4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签字盖章的;5磋商代表授权书是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6响应文件是否针对服务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7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8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服务期是否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9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范围等是否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10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1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经济报价评分标准经济报价K1经济报价得分计算:(1)对于经济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再对价格进行比例扣除。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20%×100(2)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3)在技术评审中,应当考虑本次服务的服务方案、管理制度及方案,质量保障措施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诺等。最低报价不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内容标准分评分方法1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诺4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的得4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注:供应商须如实承诺。若成交后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或未如实承诺等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或终止合同,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另行支付相应赔偿。2服务方案18针对本项目以及结合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实际情况,供应商自行编写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清洁、保洁服务方案;②公共绿植养护方案;③食堂餐饮服务培训方案;④“保密”和“服务”相关知识的应知应会培训方案;⑤服务团队配置方案;⑥食谱设计方案;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1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管理制度及方案18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人员管理制度;②人员培训计划;③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④建立设备台账和维护保养记录;⑤食品安全管理方案;⑥食品卫生管理方案;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1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质量保障措施方案2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服务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及目标;②服务质量控制考核方法及标准;③食品质量保障措施;④管理模式;⑤安全防范方案;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得2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针对本项目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供的应急预案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人员调配;②突发情况、恶劣天气影响、交通、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安排;③事故的应急措施及解决方案;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合计80分23.9.3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每个供应商的经济报价和技术标的打分合计即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评审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经济报价、技术标得分23.9.4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9.5评审委员会将按供应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供应商将成为成交候选人。23.9.6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2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4.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4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5.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5.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5.3评审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委员会有权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拒绝所有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评审委员会成员无义务向供应商做出有关对评审的任何解释工作。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成交通知26.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6.2对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以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27.拒绝某些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2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磋商工作的供应商,由此对相关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七、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一般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进行,并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8.3成交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28.4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组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5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29.合同的组成29.1下列文件均为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9.1.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澄清文件;29.1.2成交的响应文件及其他附件;29.1.3经确认的答疑记录;29.1.4成交通知书。八、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工程量的权利30.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内容对“采购需求表”中规定的工程量及其服务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成交产品价结算货款。九、其他事项31.成交服务费31.1采购人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成交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31.2成交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成交供应商报价的总金额,即成交通知书中载明的成交金额。32.参与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有商务、技术人员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答疑。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围标串标,其磋商无效:3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3.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3.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3.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三章合同条款(参考文本,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食堂外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具体合同编号]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堂外包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要求及岗位要求(一)服务内容: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服务和管理,应设立餐厅主管、炒锅、切配、面点、洗碗工、服务员等。为机关食堂、各类培训班提供365天(全年无休)3餐及食堂公务接待用餐(具体工作时间以甲方需求为准),并为机关楼和综合楼(根据甲方需求可以进行调整)提供卫生清洁服务,包干制。(二)人员要求:1.人员上岗前均需经过系统培训,厨师要求持厨师证上岗,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资质,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同时具备高级营养师资格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优先考虑。2.面点师持面点师证上岗,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资质。3.餐厅人员全员持健康证。4.炊事人员要落实值班制度,厨房值班员由炊事人员轮流担任,负责检查厨房、食堂卫生,确保伙食质量。5.炊管人员服务态度热情,就餐人员满意率在95%以上。6.服务员负责打扫机关楼和综合楼卫生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的绿植养护,并在餐点配合餐饮人员进行洗碗及食堂卫生清洁服务。(三)服务要求:1.餐饮垃圾的处理由甲方提供指定垃圾倾倒点,水、电、暖人员由甲方负责。2.甲方提供食堂日常经营所需的设备,须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由餐饮服务机构使用,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现象,由餐饮服务机构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自然损耗除外。3.餐厅所用原材料(如:米、油、面、菜、肉、水产品、调料、水果等),均由甲方采购,餐饮服务机构提供验收配合工作;4.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堂软抽纸、一次性筷子、大厨师帽、小厨师帽、橡胶手套、线手套、湿纸巾、油烟净、钢丝球、一次性手套、清洁用品等由甲方提供。5.伙食要求(1)品种要求:每周的菜谱由乙方制定,甲方确定,乙方严格执行。(2)餐食标准早餐:6种面食花样,中餐4种(含一个带馅一个油炸)和西点2种;4种小菜(一个荤菜),2种热粥,牛奶、蛋类和水果。午餐:热菜6种,三荤三素(每周有两次牛羊肉,两次海鲜),主食2种,一个汤,水果和酸奶晚餐:热菜4种,二荤二素,主食3种根据季节气候、自然条件、训练强度、饮食习惯和指战员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科学调剂饮食,做到膳食结构科学,饭菜品种多样,烹调技术高超,营养需求达标。严格按食谱上报物资计划,按食谱加工制作食物,禁止浪费原材料和食物。(3)质量要求:保质保量,且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规定。(4)服务时间:就餐时间实行预约服务,就餐人员因特殊事项经向乙方预约后可提前或推迟就餐。标准就餐时间(北京时间):早餐[09:10]——[10:00];午餐[13:20]——[14:00],晚餐[19:30]——[20:00]。甲方可根据工作安排需要,向餐饮服务机构提出变更就餐时间、增加内部接待任务和临时加餐,餐饮服务机构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用餐以甲方通知的就餐人数为准进行安排,餐饮服务机构按甲方通知人数备餐,菜谱由甲方审定。(四)运作管理要求1.餐饮服务机构要爱护厨房设备设施和餐具,配合厨房设施设备养护单位做好相关保养工作,建立设备台账和维护保养记录。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由甲方提供。2.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餐饮服务机构须有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确保供餐正常进行。3.餐饮服务机构应积极做好日常检查、考核工作,对其他服务需求应积极响应。4.配合甲方做好成本核算和仓库管理工作,做好食谱、留样、主副食品出入库等各类登记工作。5.餐饮服务机构应对餐具、厨具在使用过程中加以爱护,保证餐具、厨具成色新、无缺损,及时更换成色旧或者缺损的餐厨具。(五)餐厅管理目标1.提供规范、优质服务,确保供应,准时就餐,菜肴搭配合理,制作安全卫生。2.管理服务合同承诺兑现率100%;3.消防救援人员满意率应不低于95%。甲方将按不定期对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统计,如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4.餐饮服务机构应依法经营,保障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安全,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餐饮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食堂食品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遵守采购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食堂的服务经营管理。在经营服务中应建立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与甲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予以遵守。5.加强安全操作,无各等级爆炸、火灾、食品中毒和厨房设备严重损坏等事故。杜绝操作人员不规范造成的人员伤亡。6.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并取得投诉者的谅解。(六)用人要求1.餐饮所有从业人员均应符合卫生部颁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2.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都持有效的体检合格证、健康证,并通过政治审查。无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从业人员均无不良卫生习惯,掌握基本卫生知识。3.在入场前餐饮服务机构应将所有员工名单、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技术等级证书、体检证明等资料交甲方备案。4.食堂管理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厨师职称,责任心强。(七)服务要求1.机关食堂保洁服务:(1)主要工作内容为餐厅的卫生服务,包括地面、桌面、玻璃和卫生区卫生间、餐厅内部的清洁工作。(2)负责食品、灶具、餐具及餐厅各类物品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包括餐具的清理消毒(每天的餐盘、餐碗和筷子的清洗、消毒等,保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及卫生要求)。(3)负责淆水、剩饭剩菜及原材物料粗加工后垃圾运出处理。(4)负责每天下班前将食堂内工作区域内及餐厅公共区域按疫情防控要求清洁干净。(5)负责餐厅保洁服务内容的同时做好切配及餐饮保障服务工作。(6)负责机关楼和综合楼卫生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的绿植养护,定期进行浇水,修剪枝叶,保证绿植的成活。2.餐饮服务工作相关职责及要求:(1)成交供应商的餐饮服务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卡,做到衣帽整洁,不得穿着奇装异服,着装须满足餐饮服务的着装规定要求。(2)成交供应商餐饮服务人员须在承包区域内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未经采购人允许进入承包区域内以外的办公室、会议室等重要部门。如有工作需要,须在获得采购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同意方可进入。(3)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监督及管理,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在承包区域对所提供的食品质量负全部责任,有义务协助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项检查。(4)如遇临时加餐等特殊临时突发情况,成交供应商要组织突击小组配合采购人做好餐饮服务工作,并提供及时的餐饮保障。(5)成交供应商根据甲方的特殊行业情况安排适当的工作人员和制定上班时间。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要服从甲方单位的安排,并做到随叫随到。(6)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及工作流程、制度;在甲方的服务区域内成交供应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承揽与餐饮服务无关的其他任何业务;且餐饮服务人员不得从事与餐饮服务无关的工作。3.其他要求(1)包含但不限于饮食内出现头发、钢丝球、肉类毛发处理不干净等影响饮食的异物、饭菜不熟或者咸淡不适宜、误饭等情况,首次发现以上情况,由甲方对餐饮服务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警告;再次发现以上情况,由甲方约谈餐饮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第三次及以上发现,每次扣除10000元,并视情节终止合同。(2)出现食物中毒等情况,经调查核实,确因乙方膳食处理不当造成的中毒,按成交价5%扣除,并视情节轻重,依据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起至止,共计1年。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监督检查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乙方需积极配合并按时整改。费用支付: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发票后,在[具体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协助配合: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堂场地及现有设备设施的使用权,协助乙方协调与食堂运营相关的内部关系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二)乙方权利和义务获取服务费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后,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取服务费用。服务提供: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标准,提供优质、高效的食堂外包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甲方的需求。信息反馈:乙方定期向甲方反馈食堂运营情况,包括食材采购、费用使用、人员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四、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三)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用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服务费用为元,按月支付。包含食材费、人员工资、设备维护费、水电费等食堂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但因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特殊服务需求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二)支付方式甲方每月[具体支付日期]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乙方应在每月[结算申请日期]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服务报告及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照约定支付费用。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合同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变更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解除因乙方违约解除: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或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甲方原因解除:因甲方经营调整、场地变更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X]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费用。七、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因乙方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服务质量问题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或成交供应商):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地址:地址: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汇总表序号岗位名称数量人员配备备注1机关炒锅师傅2共计7人:机关炒锅师傅2人,基地炒锅师傅1人,配菜师傅1人,洗碗工1人,服务员2人。就餐人数以120人为起点,超过120人以每50人为一组递增,服务时间在15日以内按每日300元支付,超过15日以上的,按一个月支付。2基地炒锅师傅13配菜师傅14洗碗工15服务员26管理费77税金服务要求及岗位要求(一)服务要求: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服务和管理,应设立餐厅主管、炒锅、切配、面点、洗碗工、服务员等。为机关食堂、各类培训班提供365天(全年无休)3餐及食堂公务接待用餐(具体工作时间以甲方需求为准),并为机关楼和综合楼(根据甲方需求可以进行调整)提供卫生清洁服务,包干制。(二)人员要求:1.人员上岗前均需经过系统培训,厨师要求持厨师证上岗,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资质,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同时具备高级营养师资格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优先考虑。2.面点师持面点师证上岗,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资质。3.餐厅人员全员持健康证。4.炊事人员要落实值班制度,厨房值班员由炊事人员轮流担任,负责检查厨房、食堂卫生,确保伙食质量。5.炊管人员服务态度热情,就餐人员满意率在95%以上。6.服务员负责打扫机关楼和综合楼卫生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的绿植养护,并在餐点配合餐饮人员进行洗碗及食堂卫生清洁服务。(三)项目要求:1.餐饮垃圾的处理由甲方提供指定垃圾倾倒点,水、电、暖人员由甲方负责。2.甲方提供食堂日常经营所需的设备,须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由餐饮服务机构使用,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现象,由餐饮服务机构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自然损耗除外。3.餐厅所用原材料(如:米、油、面、菜、肉、水产品、调料、水果等),均由甲方采购,餐饮服务机构提供验收配合工作;4.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堂软抽纸、一次性筷子、大厨师帽、小厨师帽、橡胶手套、线手套、湿纸巾、油烟净、钢丝球、一次性手套、清洁用品等由甲方提供。5.伙食要求(1)品种要求:每周的菜谱由乙方制定,甲方确定,乙方严格执行。(2)餐食标准早餐:6种面食花样,中餐4种(含一个带馅一个油炸)和西点2种;4种小菜(一个荤菜),2种热粥,牛奶、蛋类和水果。午餐:热菜6种,三荤三素(每周有两次牛羊肉,两次海鲜),主食2种,一个汤,水果和酸奶晚餐:热菜4种,二荤二素,主食3种根据季节气候、自然条件、训练强度、饮食习惯和指战员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科学调剂饮食,做到膳食结构科学,饭菜品种多样,烹调技术高超,营养需求达标。严格按食谱上报物资计划,按食谱加工制作食物,禁止浪费原材料和食物。(3)质量要求:保质保量,且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规定。(4)服务时间:就餐时间实行预约服务,就餐人员因特殊事项经向乙方预约后可提前或推迟就餐。标准就餐时间(北京时间):早餐[09:10]——[10:00];午餐[13:20]——[14:00],晚餐[19:30]——[20:00]。甲方可根据工作安排需要,向餐饮服务机构提出变更就餐时间、增加内部接待任务和临时加餐,餐饮服务机构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用餐以甲方通知的就餐人数为准进行安排,餐饮服务机构按甲方通知人数备餐,菜谱由甲方审定。(四)运作管理要求1.餐饮服务机构要爱护厨房设备设施和餐具,配合厨房设施设备养护单位做好相关保养工作,建立设备台账和维护保养记录。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由甲方提供。2.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餐饮服务机构须有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确保供餐正常进行。3.餐饮服务机构应积极做好日常检查、考核工作,对其他服务需求应积极响应。4.配合甲方做好成本核算和仓库管理工作,做好食谱、留样、主副食品出入库等各类登记工作。5.餐饮服务机构应对餐具、厨具在使用过程中加以爱护,保证餐具、厨具成色新、无缺损,及时更换成色旧或者缺损的餐厨具。(五)餐厅管理目标1.提供规范、优质服务,确保供应,准时就餐,菜肴搭配合理,制作安全卫生。2.管理服务合同承诺兑现率100%;3.消防救援人员满意率应不低于95%。甲方将按不定期对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统计,如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4.餐饮服务机构应依法经营,保障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安全,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餐饮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食堂食品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遵守采购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食堂的服务经营管理。在经营服务中应建立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与甲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予以遵守。5.加强安全操作,无各等级爆炸、火灾、食品中毒和厨房设备严重损坏等事故。杜绝操作人员不规范造成的人员伤亡。6.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并取得投诉者的谅解。(六)用人要求1.餐饮所有从业人员均应符合卫生部颁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2.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都持有效的体检合格证、健康证,并通过政治审查。无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从业人员均无不良卫生习惯,掌握基本卫生知识。3.在入场前餐饮服务机构应将所有员工名单、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技术等级证书、体检证明等资料交甲方备案。4.食堂管理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厨师职称,责任心强。(七)服务要求1.机关食堂保洁服务:(1)主要工作内容为餐厅的卫生服务,包括地面、桌面、玻璃和卫生区卫生间、餐厅内部的清洁工作。(2)负责食品、灶具、餐具及餐厅各类物品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包括餐具的清理消毒(每天的餐盘、餐碗和筷子的清洗、消毒等,保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及卫生要求)。(3)负责淆水、剩饭剩菜及原材物料粗加工后垃圾运出处理。(4)负责每天下班前将食堂内工作区域内及餐厅公共区域按疫情防控要求清洁干净。(5)负责餐厅保洁服务内容的同时做好切配及餐饮保障服务工作。培训要求:①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技能、行为规范、劳动纪律、保密要求等方面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②成交供应商需具备良好服务理念和品牌意识,必须针对本项目提供餐饮服务培训方案,并进行配套的“保密”和“服务”相关知识的应知应会培训。③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检查后的意见必须有书面反馈意见,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④成交供应商必须组织每周不得低于一次、每次不得低于30分钟的培训,培训后必需严格相关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6)负责机关楼和综合楼卫生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的绿植养护,定期进行浇水,修剪枝叶,保证绿植的成活。2.餐饮服务工作相关职责及要求:(1)成交供应商的餐饮服务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卡,做到衣帽整洁,不得穿着奇装异服,着装须满足餐饮服务的着装规定要求。(2)成交供应商餐饮服务人员须在承包区域内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未经采购人允许进入承包区域内以外的办公室、会议室等重要部门。如有工作需要,须在获得采购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同意方可进入。(3)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监督及管理,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在承包区域对所提供的食品质量负全部责任,有义务协助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项检查。(4)如遇临时加餐等特殊临时突发情况,成交供应商要组织突击小组配合采购人做好特殊餐饮服务工作,并提供及时的餐饮保障。(5)成交供应商根据甲方的特殊行业情况安排适当的工作人员和制定上班时间。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要服从甲方单位的安排,并做到随叫随到。(6)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及工作流程、制度;在甲方的服务区域内成交供应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承揽与餐饮服务无关的其他任何业务;且餐饮服务人员不得从事与餐饮服务无关的工作。3.其他要求(1)包含但不限于饮食内出现头发、钢丝球、肉类毛发处理不干净等影响饮食的异物、饭菜不熟或者咸淡不适宜、误饭等情况,首次发现以上情况,由甲方对餐饮服务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警告;再次发现以上情况,由甲方约谈餐饮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第三次及以上发现,每次扣除10000元,并视情节终止合同。(2)出现食物中毒等情况,经调查核实,确因乙方膳食处理不当造成的中毒,按成交价5%扣除,并视情节轻重,依据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响应或成交后转包。如发现执行开发的公司并非成交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成交供应商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供应商需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采购人):根据贵单位对(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据此函,我公司承诺如下: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贵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我公司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所有规定。5.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愿意履行自己在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6.我公司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单位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公司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单位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我公司同意提供按贵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谈判或收到的任何谈判。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承诺每个成交供应商可承接到的项目数量和金额。9.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磋商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内容服务期限备注总报价(小写)(大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在磋商一览表中,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将被拒绝,响应报价包含雇主责任险、管理费、税金等费用。(五)、供应商概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填写日期:年月日(六)、公司人员构成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证书身份证号码响应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填写日期:年月日(七)、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评分标准编制详细的技术文件,格式自拟)(八)、其他材料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的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的企业可不填报。2.响应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新财购〔2022〕22号)文件规定,明确说明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得用中小微企业简单概括,否则,后果自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外包服务 食堂餐饮和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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