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招标公告(华坪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26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5-C3-00284-LJYY-0012
项目名称: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95
最高限价(万元):95
采购需求:扶持移民技能培训490人,其中培训内容包含无人机驾驶员培训50人、农业技术员培训100人、家畜饲养员培训90人,电工培训50人、中式面点师培训50人、中式烹调师培训50人、致富带头人培训100人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1)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机构等,包括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型企业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等均可参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公办技工学校及公办职业学校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书)。 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5-13 06:00至2025-05-2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5-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锁路颐养泰和西区88栋302室颐养泰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2、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在参加磋商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本次采购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采购过程具体操作流程请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网站操作指南中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查看操作或在该网站中采购学院中观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供应商线上培训》相关视频。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前,需先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之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坪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地址:华坪县中心镇正义路2号
联系方式:18088227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锁路颐养太和西区88栋302室
联系方式:139888556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灿淋
电 话:13988855644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华坪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项目--磋商文件.docx

华坪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LJZC2025-C3-00284-LJYY-0012采购人:华坪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采购需求....................21第四章合同书主要条款及样式....................22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3第六章资格审查....................41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4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华坪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JZC2025-C3-00284-LJYY-00122、项目名称:华坪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5万元5、最高限价:95万元6、采购需求:扶持移民技能培训490人,其中培训内容包含无人机驾驶员培训50人、农业技术员培训100人、家畜饲养员培训90人,电工培训50人、中式面点师培训50人、中式烹调师培训50人、致富带头人培训100人。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州、市(县)相关政策规定及行业服务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课程等工作,满足采购人的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机构等,包括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型企业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等均可参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公办技工学校及公办职业学校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书)。3.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20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2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https://cap.yunnanca.net)进行注册以及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并进入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01月0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响应文件开启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2、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3、供应商在参加磋商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4、本次采购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采购过程具体操作流程请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网站操作指南中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查看操作或在该网站中采购学院中观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供应商线上培训》相关视频。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前,需先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之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华坪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地址:华坪县中心镇正义路2号联系方式:180882270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锁路颐养太和西区88栋302室联系方式:1398885564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明庆电话:18088227009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目号内 容1采购人采购人:华坪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联系人:胡明庆地 址:华坪县中心镇正义路2号联系方式:18088227009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灿淋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锁路颐养太和西区88栋302室联系电话:139888556443项目名称华坪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项目4项目编号LJZC2025-C3-00284-LJYY-00125采购预算95万元6资金来源政府资金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州、市(县)相关政策规定及行业服务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课程等工作,满足采购人的需求。9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10采购需求扶持移民技能培训490人,其中培训内容包含无人机驾驶员培训50人、农业技术员培训100人、家畜饲养员培训90人,电工培训50人、中式面点师培训50人、中式烹调师培训50人、致富带头人培训100人。1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机构等,包括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型企业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等均可参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公办技工学校及公办职业学校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书)。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微型业优惠政策(1)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服务项目)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2)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1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接受■不接受15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6磋商方法综合评分法17报价方式磋商总报价,本项目有二次报价。18报价组成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价格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包含基本的福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安全保险、劳保福利、住宿、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等全部费用以及成交人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及应承担责任和义务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的变化而调整。1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21响应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2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6日上午09时00分2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请各供应商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参与采购活动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2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接受■不接受25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6日上午09时00分磋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6评选办法综合评分法27响应文件的格式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 ”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 ”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8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CA)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29开启程序本项目的开启程序如下: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登录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操作流程完成开启程序。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30响应文件的密封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31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在线解密。供应商须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的环境下,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32响应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 ”平台的要求编制、 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 ”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3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35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3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7招标代理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建招协[2024]58号)文附录《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费率》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范围及服务期限3.1.本项目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4.6.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4.7.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8.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磋商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五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及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磋商程序及方法第六章服务需求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不署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7.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实需要变更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4.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规范另有规定除外)。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及内容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0.磋商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报价指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且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10.2.供应商可就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3.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设备、材料及各类价格。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其它项目费、政策性文件规费等所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0.4.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5.响应文件通过响应性评审的供应商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或二次报价依据政策扣除后的价格为供应商的评审价,供应商的评审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0.7.磋商申请单位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考虑因素自主报价。磋商申请单位的磋商报价编制依据如下:11.有效期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申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2.1.响应文件格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2.3.响应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响应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5.响应文件的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1、本项目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2、供应商若有幸成交,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份。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四、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递交15.1.供应商应在磋商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15.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6.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16.1.在磋商人须知前附表15.1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16.2.供应商递交修改或撤回的文件,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7.磋商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五章“磋商程序及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磋商程序及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磋商依据。18.评审18.1.磋商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3人以上单数。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竞争性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18.2.磋商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18.3.磋商程序和方法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8.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第2.1款实质性要求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8.5.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磋商过程的保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最后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六、成交结果2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21.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2.成交通知书2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3.履约担保本项目无履约担保。24.签订合同24.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及其磋商承诺、成交通知书,均作为签订合同内容的依据。24.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采购需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4.4.第一成交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21.3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4.5.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其他事项25.质疑和投诉25.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不得以假设、揣测、据说、听说等缺乏事实依据的理由提出质疑。25.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2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5.4.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有关主管部门备案。26.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采购活动需要落实的政策28.1.中小微企业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8.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在本项目不享扶持政策。依据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以上行业供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参考,行业标准划分,以有关部门即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28.3.中、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可不需填写。28.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8.4.关于监狱企业:28.4.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8.4.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8.4.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8.5.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8.5.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8.5.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8.5.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服务的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8.6.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28.6.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规定》(2019年第16号),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第三章采购需求1、采购需求:扶持移民技能培训490人,其中培训内容包含无人机驾驶员培训50人、农业技术员培训100人、家畜饲养员培训90人,电工培训50人、中式面点师培训50人、中式烹调师培训50人、致富带头人培训100人。2、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州、市(县)相关政策规定及行业服务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课程等工作,满足采购人的需求。3、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第四章合同书主要条款及样式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华坪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项目甲方:华坪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乙方:甲方:华坪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乙方:为确保华坪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项目的正常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培训工种、人数培训工种为:。二、考核指标培训学员获技能证书通过率不少于90%。三、培训资金及使用范围(一)培训资金标准金额:大写:。(二)资金使用范围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培训资金限用于学费、教材费、工作服、体检费、保险费、教师授课费、班主任及助教补贴、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场地租用费(含水电费)、技能证书鉴定(考核)费及办证费、实训耗材费、档案资料费等与培训相关费用。四、共同条款(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二)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需修改合同内容或条款,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复后修改。(三)乙方应根据项目合同及项目实施方案中的经费预算进行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四)乙方必须按规定和要求,按时报告项目进度,并于项目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确实由于不可抗力和非乙方自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经与甲方协商后提出处理意见。乙方中途无故不履行合同,必须退还所拨经费,并承担经济责任。(六)项目结束后,乙方应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迅速组织验收。(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方可协商解决。(八)本合同协议的其他条款1.资金的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分次拨付,在培训项目完成,培训学员取得技能证书,台账资料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按照预算经费全额拨付。2.项目资料的报送。除定期报送培训进度表外,在项目资金报账时,需交付完整的报账资料2份给华坪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备查;在项目完成后,整理好培训台账及学员登记表,交1份给华坪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备案。(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华坪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LJZC2025-C3-00284-LJYY-0012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华坪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项目项目编号:LJZC2025-C3-00284-LJYY-0012序号条款内容备注1磋商总报价(元)小写: 大写: 2服务期限3服务要求4其他(注:上表务必放置于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一、磋商申请函致: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投标函,我单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清单,我单位报价见《磋商报价一览表》。2.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自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算起。我方同意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为止,本函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已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4.如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将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如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将提供符合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和使用要求的产品,具有质量合格证明。6.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8.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人的行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注: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保证书致:本书作为(供应商名称)对的保证。1.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2.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申请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行为。4.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本保证书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五、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7.投标人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机构等,包括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型企业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等均可参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公办技工学校及公办职业学校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书)。8.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六、服务承诺(格式自拟)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序号姓名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专业职称/资格证书性别学历12....注:此表可扩展。填写本表应附人员的资格证书、社保及相关聘任材料等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123……注:类似项目业绩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成果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九、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为中小企业需填写本声明函。(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参加的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属于监狱企业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交。(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交。十、技术部分内容及格式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拟十一、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但未提供格式或供应商认为对本次磋商有益的证明材料)第六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4)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7)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机构等,包括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型企业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等均可参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公办技工学校及公办职业学校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书)。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8)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书(9)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2.1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按照“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磋商报价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附加条件磋商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实质性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条款的要求或未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2.1.1报价部分(满分10分)评分标准(10分)磋商报价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报价)×10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说明: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2.1.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满分70分)培训服务方案(2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制定的培训方案,内容应包含:①培训计划;②教学计划方案;③开班申请方案;④考试考核方案;⑤合理化建议,内容完整体现且合理可行的得20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善或不合理的扣1分。 注:不完善或不合理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它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方案内容过于简单描述笼统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服务方案(2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应包含:①就业岗位推荐;②促进学员本专业就业的措施;③就业保障计划;④跟踪服务计划,内容完整体现且合理得20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善或不合理的扣2.5分。 注:不完善或不合理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它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方案内容过于简单描述笼统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培训安全应急方案(1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安全应急方案,内容应包含:①预防措施;②应急指挥机构;③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④善后处理措施;内容完整体现且合理得12分,每缺少一项扣 3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善或不合理的扣 1.5 分,扣完为止。 注:不完善或不合理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它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方案内容过于简单描述笼统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管理制度评(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制度,内容应包含:①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制度);②教学管理制度;③财务管理制度;④档案管理制度;⑤学员考勤管理制度,内容完整体现且合理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扣 2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善或不合理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不完善或不合理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它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方案内容过于简单描述笼统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应包含:①服务质量管理制度;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③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内容完整体现且合理得 3 分,每缺少一项扣 1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善或不合理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不完善或不合理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它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方案内容过于简单描述笼统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2.1.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5分)师资配置(20分)1.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评审(满分 5 分) 配备2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的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名加 1 分,最多得 5 分。 2.专职教师数量评审(满分10分) 配备专职教师 10 人及以上,专职教师中至少有 5 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得基本分 5 分,每增加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专职教师加 1 分,最多得 10 分。 3.兼职教师数量评审(满分5 分) 配备 10 名兼职教师的得基本分 2 分,每增加一名加 0.2 分,最多得 5 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得重复配备,专职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②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师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或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兼职教师需提供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的证书、聘用合同证明材料,未提供不予认可。类似业绩(5分)近3年承担过一件类似业绩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一件加1分,加满为止,满分5分。类似业绩是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服务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成果。1.评标方法:1.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审总得分相等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优劣顺序推荐。2.评审程序及标准2.1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2.2.1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报价、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供应商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2.4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2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5报价部分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4.评审结果4.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审报告。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4.3评标委员会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