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税务稽查执法工具包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2025)
关于广安税务稽查执法工具包公开比选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将通过公开比选采购稽查执法工具包7套,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20250501
二、项目名称:广安税务稽查执法工具包
三、采购预算:16.1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采购稽查执法工具包7套(包括设备硬件及配套取证采集工具),供税收稽查执法使用。
五、供应商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在比选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不全、不实或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将导致其比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七、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只发电子文件)自即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每天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紫金街办公区607号办公室领取。
响应前应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稽查局(联系人雷雨鑫,兴安下街办公区1108办公室)联系,测试验证并确认所提供的取证采集工具(软件)符合甲方需求。(响应时应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稽查局审签的确认书,未提供的该项将评定为不符合需求。)
领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与领取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授权代表与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在领取公开比选文件时同时进行备案登记,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八、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地点
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8:00
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紫金街办公区607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78号)。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等不符合比选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比选时间:2025年5月19日
比选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九、本比选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网站上发布。
十、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78号
联系人及电话:程昌全0826-2390323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2025年5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安税务稽查执法工具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