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招标公告(沐川县农业农村局2025)
项目概况
沐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6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292025000024
项目名称:沐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6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6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沐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799号
联系方式:17721886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688号
联系方式:0833-4608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833-4608683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5月14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09990000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沐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1.00(项)3,0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沐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1.00(项)3,000,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沐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满足本次服务采购的产品技术要求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产品技术要求1加厚高强度地膜8万亩▲1、拉伸负荷:纵向≥3.6N,横向≥3.2N;▲2、断裂标称应变:纵向≥550%,横向≥700%;▲3、直角撕裂负荷:纵向≥1.6N,横向≥1.8N。▲4、断裂标称应变≥50%以上带“▲”项内容,成交供应商须在验收前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抽样检测报告原件。(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全生物降解地膜1万亩▲1、拉伸负荷:纵向≥2.2N,横向≥2.2N;▲2、断裂标称应变:纵向≥200%,横向≥280%;▲3、老化后100h断裂标称应变:纵向≥80%,横向≥100%;▲4、直角撕裂负荷:纵向≥1.2N,横向≥1.2N。▲5、水蒸气透过率≥400g/(㎡.24h)▲6、相对生物分解率不小于90%。▲7、产品不得含有聚乙烯成分。以上带“▲”项内容,成交供应商须在验收前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抽样检测报告原件。(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注:1、上表中“产品名称”、“单位”、“数量”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在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上表中“产品技术要求”带“▲”项,不满足或负偏离作扣分处理,不视为投标无效。3、上表中“产品技术要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要求为准。4、上表中“产品技术要求”如涉及相关品牌,不具有指定性,投标人可理解为等于或优于以上参数;5、如技术参数中的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有更新,在评审过程中以公布的新标准为准;6、上表中“产品技术要求”,因采购人不能穷尽详列或通俗认知等原因,可能存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所对应的证书、证明材料对产品命名存在差别,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给予认可。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建设规模:(1)2024年,在全县农作物上推广0.015 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8万亩(分作物及乡镇的情况详见表2);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1万亩。其中水稻育种推广1740亩,玉米推广37130亩,洋芋推13720亩,大豆推广4590亩,蔬菜推广10270亩,魔芋推广6870亩,药材推广5680亩。表2 2024年加厚高强度地膜(0.015mm)推广使用规模内容品种水稻玉米洋芋大豆蔬菜魔芋药材合计推广面积(亩)174037130137204590102706870568080000(2)全生物降解地膜1万亩(分作物及乡镇的情况详见表3)。其中玉米推广3000亩,大豆推广1000亩,蔬菜推广2000亩,魔芋推广4000亩。表3 2024年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使用规模品种内容玉米大豆蔬菜魔芋合计推广面积(亩)300010002000400010000(3)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地膜使用回收利用工作机制,提高农民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实现全县覆盖,新改建加厚高强度地膜回收网点原则上不新建,依托2023年建设的网点或现有农药、化肥包装回收网点等,采用给予补贴和优先补贴积极开展农膜回收的农户的方式,使地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2.布局根据全县13个乡镇种植结构和地膜使用情况,整体布局见表4、表5。在各乡镇集中连片的地膜集中区布置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科学使用,带动和辐射其他区域,促进全县形成科学使用、回收利用地膜的农业种植规范行为习惯。表4 沐川县2024年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回收任务分配序号乡镇粮食作物蔬菜(亩)魔芋(亩)药材(亩)合计面积(亩)水稻(亩)玉米(亩)洋芋(亩)大豆(亩)面积小计1740371301372045901027068705680800001沐溪镇220343017105701430170142089502永福镇9022901260340570143023062103大楠镇1403430142040086029053070704箭板镇120286086029057057027055405舟坝镇140343086040086012034061506黄丹镇140343086045086045056067507利店镇1702860114040086012052060708富新镇1202860103029074022039056509底堡乡1202860114029010202860320861010杨村乡1202420860290680120310480011高笋乡1202420860290740120290484012茨竹乡1202420860290570280260480013武圣乡12024208602905101202404560表5 沐川县2024年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回收任务分配序号乡镇粮食作物蔬菜(亩)魔芋(亩)合计面积(亩)玉米(亩)大豆(亩)面积小计(亩)3000100020004000100001沐溪镇1000350700150032502永福镇50020030080016003箭板镇40015030050011504黄丹镇60015030020010505底堡乡50015040020002950(二)建设内容1.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推广聚焦全县13个乡镇,实施整县试点推进,重点在粮食、蔬菜、魔芋等作物上推广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8万亩,水田:水稻育秧使用地膜,面积1740亩;旱地:玉米37130亩、洋芋13720亩、大豆推广4590亩、蔬菜10270亩、魔芋6870亩、药材5680亩,合计80000亩。加厚高强度地膜的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中Ⅰ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其中产品标称厚度不小于0.015mm,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并通过对种植户进行引导和宣讲,提高使用高强度地膜覆盖的意识和科学覆膜的能力。2.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1)适宜区域:在沐溪镇、永福镇、箭板镇、黄丹镇、底堡乡支持推广符合GB/T 35795—2017 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1万亩。在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可行性评价基础上,重点选择已开展试验的区域和作物,或在做好可行性论证基础上确定实施区域,确保稳妥有序推广应用。(2)适宜作物:主要针对旱地适宜作物,如玉米、大豆、蔬菜、魔芋等。(3)推荐产品技术名录:要求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符合《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 35795—2017)要求,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可加入适当比例的淀粉、纤维素等,以及其它无环境危害的填充物、功能性助剂。产品水蒸气透过率在400g/(m2•24h)以下,有效使用寿命在60 天以上。3.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完整的沐川县地膜回收处理体系,强化回收利用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指导落实地膜使用者及时归集、集中堆放,统一处理。利用全县13乡镇已建加厚高强度地膜集中回收网点14个,沐溪镇2个,其余乡镇各1个。对回收的地膜进行统一收回、集中处理。设立村级回收点30个,推广以旧换新模式,对支持农膜回收工作农户、种植户优先进行地膜推广应用补助。4.技术培训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大力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保障农田残膜的可回收利用。5.加强农膜销售与使用监管按《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20年第4号),深入组织开展市场巡查执法检查、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地膜产品市场质量抽检,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地膜产品100%达到标准要求。6.地膜残留监测选择具备资质力的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农田地膜残留监测要求和方法(GB/T 25413-2010),在地膜覆盖重点地区对农田地膜残留进行长期监测。根据每个县(市、区)地膜覆盖面积合理布地膜残留污染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提取5个样方,对每个样方0-30cm土层中的残留地膜进行清捡取样,计算农田残膜总量,及时掌握区域污染动态变化,科学评价区域污染状况与治理成效。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特征、覆膜作物、种植制度、地块面积、覆膜年限、回收方式等情况,以主要覆膜类型区主导覆膜作物为监测对象,在全县布设13个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监测指标主要为田块地膜残留量、使用量、覆盖年限、回收量、回收方式等。7.建设农膜回收台账地膜使用回收资源台账建设实行乡镇(街道)全覆盖,调查对象包括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企业。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6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和《关于沿用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项目物资发放完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申请付款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4、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4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质量要求(实质性)产品须是全新产品,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使用;采购人有权利对货物进行逐项验收,虛假应标货物不退还,所采购的货物应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2.售后服务要求(实质性)(1)投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采购人履约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自行选择适合产品的包装、运输方式,但应确保货物安全并承担一切货物在采购人签收前的运输责任及损失。3.其他要求(实质性)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技术参数里面所涉及检测报告原件备查,相关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与投标文件不一致,采购人视为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报主管部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