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疏解评估 评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公安局2025)



公告内容: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CZ2025-007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5-0074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评价咨询服务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4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周期为24个月,自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 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 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 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至 2025年05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联系方式:83118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28866119、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婕(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28866119、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5月14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招标文件(2025042202).zip

广州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00832采购项目编号:CZ2025-0074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投标邀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00832采购项目编号:CZ2025-007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84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84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评价咨询服务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1,84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周期为24个月,自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计算。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zggzy.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联系方式:831181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联系方式:28866119、288661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婕(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电话:28866119、2886616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提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3套及电子文件1套。1.2研究背景和意义广州市占道施工年平均申请量已达到5000宗以上,交警部门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数量每年达到1500宗以上,建设单位对待交通疏解的要求参差不齐,导致占道施工期间存在交通安全和交通拥堵问题。根据目前掌握情况,2024年轨道交通在全市占道施工已达到13条线路120个以上工点,还有下塘西跨线桥重建工程、广花公路江村大桥危旧桥梁大修改造工程、海珠湾隧道、广湛高铁、天河路体育东路人行地道工程、广园五山立交工程、机场第二高速南段工程、广佛环线工程、渔珠隧道、会展隧道等大型占道工程均已进入或逐渐进入实施阶段,还有每年水电气通信等行业的基础建设占道项目。市中心区在建影响较大占道施工项目月均达到400宗以上,施工期间交通疏解压力持续较大。因此,开展占道施工项目交通疏解评估有利于提高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的专业性、科学性,缓解施工对交通的影响,通过对大型施工前期方案审核优化、中期在建过程中落实交通组织方案和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进行优化评估、后期项目恢复道路中解决部分交通难点,建立前期科学设计、中期优化完善和后期提升交通能力的动态工作机制,同时对占道管理体系进行进一步深化,对区域占道管理影响进行分析提升及对疏解措施应用进行专项研究,全面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1.3项目目标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为了实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的目标,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和安全措施设置》(DB4401/T112-2021)等标准及规范,保障施工作业区车辆及人员的交通安全,规范施工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路段交通组织的科学性和降低施工对交通的影响。1.4项目范围(1)本项目范围为广州市中心五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和公路,即对中心五区(越秀、天河、荔湾、海珠、白云)范围内的占道施工项目进行评估。1.5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840,000.00元。其中2025年年度预算为人民币286,000.00元,2026年年度预算为人民币920,000.00元,2027年年度预算为人民币634,000.00元。(2)关于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40,0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1.6项目周期为做好上期(项目服务周期结束之日为2025年8月30日)与本服务项目的衔接工作,在项目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发出项目启动通知书来确定本期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本项目的服务周期为24个月,自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计算。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相关文件所指定的技术服务工作,并完成相关成果报告。为更好地完成项目,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至服务期限启动之日作为项目准备期,项目准备期为中标人按采购人需求开展搭建工作机制架构、熟悉工作环境和对基础资料开展收集等工作;服务期限结束后1个月作为项目收尾期,收尾期为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结算等各项收尾工作。具体各阶段服务工作期限以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工作期限及进度安排为准。1.7指导原则(1)规范性原则。研究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和《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和安全措施设置》(DB4401/T112-2021),制定合理的评价体系,在规定的技术路线指引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做好各阶段的工作记录和总结报告。(2)合理性原则。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要体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指导思想,对占道施工项目通过反复调查研究,并组织专门审查和论证。研究过程要严格遵守保密协定,尊重用户利益,确保研究过程的信息不外泄。(3)实用性原则。研究的方向和结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并通过总结归纳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作为今后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和安全设施设置提供良好的借鉴作用。2、评估项目来源采购人日常管理中受理的由建设单位提交的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和交通评估报告的占道施工项目或采购人认为因路段特殊等原因需进行评估的在建、恢复阶段占道施工项目,为本项目研究的主要来源。3、项目内容主要包含大型施工前期方案专项评估、在建大型施工专项评估、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三大类专项研究内容,在收到采购人评估需求后,中标人应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评估工作,并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完成时限起计时间为收到需求后次日)。在项目运行期间,应指定1名项目成员(技术骨干)专职在采购人办公大楼驻场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及联络,提供日常小型专业咨询和审查服务,及时沟通研究需求和意见,另在采购人提出需求的情况下中标人需增派项目成员驻场提供服务(最多3名成员)。3.1大型施工前期方案专项评估(单个评估报告应在15日内完成)针对大型占道工程(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开展前期审图工作时,由中标人先行介入评审,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方案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必要时中标人应进行补充调查),开展方案评估工作,并在工程进场后对疏解方案落实进行检查评估,完成后出具加盖评审章的专业意见。具体工作内容应包括:国标规范审查、设计要素检查、现状交通分析、施工期间交通评估、交通组织和疏解措施评价、结论和工作建议等,评估重点为方案设计交通组织和疏解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和科学性,根据区域交通现状或周边施工占道情况,提出交通组织优化建议、疏解措施优化建议、信号灯相位方案建议、交通疏导人员岗位建议等工作建议。(历年大型占道工程项目疏解方案审图数量2021年有151份,2022年有163份,2023年有159份,去除通过日常咨询服务即可满足需求的项目,估算项目需实施前期方案专项评估每年约20宗,项目周期两年共40宗。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4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由2023年8月启动至2024年10月共完成疏解前期审核共92项。)3.2在建大型施工专项评估(单个评估报告应在7天内完成)针对在建及恢复状态的大型占道工程(由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在其施工期间对受影响区域交通进行监控统计,开展施工期间交通运行评价,验证当前交通组织和疏解措施有效性,考察施工期间所存在问题,评估当前措施是否具备提升空间;针对已完成施工处于恢复状态的大型占道项目,分析恢复后将出现的交通问题,提出解决区域交通痛点难点的恢复优化措施;针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在建工程进行疏解措施分析,评估施工期间与疏解方案契合程度,分析所存在问题和提出进一步优化措施,完成后出具加盖评审章的专业意见。评估重点为当前交通组织和疏解措施的有效性,提出评价结论,提出优化意见。(市中心区在建占用主要干道的大型项目2021年最高峰为45宗,2022年最高峰为40宗,2023年最高峰为37宗,估算项目需要实施在建大型施工专项评估每年约5项,项目周期两年共10宗。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4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由2023年8月启动至2024年10月共完成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共24项。)3.3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单个评估报告应在25日内完成)针对现状占道施工对全市和各区域交通的影响、多个大型占道施工项目的叠加影响、占道施工管理体系的持续深化、疏解措施的落地应用等,由采购人在确定研究需求、分析方向后,交由中标人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建议,出具加盖评审章的专业意见。4、工作计划本项目工作流程分大致分四个阶段。具体各阶段服务内容如下:中标人应在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要求的工作内容及提交成果。具体的进度安排如下:4.1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项目组全体人员调配到位开始工作;4.2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3个月内,中标人完成项目的调研、基础资料搜集及整理归类工作;4.3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6个月内,中标人提交项目的第一阶段报告,包含不低于8个前期方案专项评估、2个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并在专项评估、占道疏解措施分析和全市占道影响上形成初步机制;4.4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12个月内,中标人提交项目的第二阶段报告,包含不低于16个前期方案专项评估和4个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并对研究方法及疏解措施应用进行深化,提高成果质量和研究效率。4.5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18个月内,中标人提交项目的第三阶段报告,包含不低于24个前期项目专项评估和6个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并在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提出较好运行方案。4.6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24个月内,中标人提交项目的第四阶段报告,包含不低于32个前期方案专项评估、8个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和2篇以上(含2篇)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对全市占道影响进行深化分析,对占道施工管理体系提出可行性意见研究,同时对整个项目全过程报告进行汇总装订,形成总项目报告。5、研究成果预期提交的成果为大型施工前期方案专项评估、在建大型施工专项评估、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等项目内容的资料归档和总结分析。成果分四个阶段分别提交评审,阶段报告应包含阶段内所完成的所有评估项目和日常咨询内容,最终总项目报告应包含项目所完成的所有评估项目和日常咨询内容,具体单个阶段报告应包含内容如下:5.1大型施工前期方案专项评估应包含项目概述、现状交通流情况梳理、施工影响评估、交通组织措施评估、疏解措施合理性、交通组织建议或意见、必要的辅助示意图。报告装订成册并加盖中标人公章和设计出图专用章,单个项目打印成册应不低于10本。5.2在建大型施工专项评估应包含各项目概述、现状交通流量情况梳理、施工期间交通运行评价,当前交通组织和疏解措施有效性,施工期间所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相关措施,评估当前措施是否具备提升空间和交通组织建议或意见和必要的辅助示意图。报告装订成册并加盖中标人公章和设计出图专用章,单个项目打印成册应不低于10本。5.3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应包含针对现状占道施工对全市、区域或路段交通的影响、标准及规范的实际落地情况、占道施工管理体系的深化建议、占道疏解措施的应用有效性等方向,研究分析占道施工影响、标准及规范、疏解措施、占道管理措施和体系。报告装订成册并加盖中标人公章和设计出图专用章,单个项目打印成册应不低于10本。5.4数据整理、总结分析应包含在日常疏解评估过程中的数据分析、流程管理文件、阶段性成果、月度季度和年度总结等整理归档后形成的材料(月度、季度和年度总结应当在时段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采购人)。6、研究成果的报送和审查6.1本项目的四个阶段报告均需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的方式及方法是由采购人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组织,由采购人内部审核后再组织聘请的本行业社会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中标人负责提供评审所必需的汇报材料和进行修订报告的介绍,专家对阶段报告中是否达到相应专项评估数量、目标、方法、内容进行分析,对报告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进行评审并提出专家意见。评审具体时间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限,由双方协调确定。中标人须于评审前5天派专人将汇报资料送达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清点文件后签收登记。中标人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各阶段报告进行修改,形成正式报告。6.2本项目的各阶段报告经专家评审后,中标人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编写正式报告,提交的正式研究成果必须在说明书上加注委托单位名称、技术协调单位名称、中标人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及加盖中标人公章和设计出图专用章。6.3本项目评审、验收所涉及的专家评审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7、人员要求7.1角色设置组建“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资源调配、外部协调,以确保有效、完整完成项目。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部的领导机构,设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各一名。项目经理部下设技术部与质量管理部,根据项目工作需要配备人员。工程由承担过国内多项交通工程、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队伍来实施。担任该项目的经理、副经理均不得重复担任公安局交警支队其他项目的经理、副经理;驻场人员专职于本项目,不兼职其他项目,随时跟进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项目组织机构下图: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部质管部技术部技术负责人数据分析工程师系统评估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数据分析工程师设备管理人员系统评估工程师文档管理人员7.2人员配备要求提供服务的项目组人数至少9人,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负责日常与采购人之间的沟通协调。技术负责人负责配合项目经理、副经理工作,对技术进行把关。具体如下:(1)项目经理1人(2)项目副经理1人(3)技术负责人3人(4)技术骨干不少于4人7.3素质和能力项目组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将是重要的考查内容,不管在评标时还是在服务评价过程中。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公司部门经理或以上职务,具有5年或以上的交通工程(或类似专业)设计或咨询项目管理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2)项目副经理:具有3年或以上的交通工程(或类似专业)设计或咨询项目管理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3)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或以上交通工程(或类似专业)设计或咨询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具备一定项目管理经验和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其中至少1人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4)技术骨干:交通工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工程师(或相当水平)或以上的技术职称,从事交通工程或道路交通方案编制工作至少3年,其中2人要求从事相关技术工作5年或以上。具有良好的技术基础和专业素质。7.4人员工作要求中标人必须指定公司部门经理或以上职务作为项目经理,对项目工作进行紧密跟踪和管理,协调与采购人之间的重大问题,对项目经理的职责应该在项目管理相关部分做充分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团队成员的工作由项目经理安排和管理,项目经理对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员负责,同时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员可以安排和监督所有中标人工作人员的工作,如有必要采购人完全有权力调整中标人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以及安排工作。团队成员必须全部到位,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人员;如果技术负责人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水平、协调能力等方面之一的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团队成员,并且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更换,接替人员也必须经过面试、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始试用,如果有两次以上的试用不合适,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以公司名义正式提交整改报告。中标人应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中标人应该为团队成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并且中标人必须声明,对于团队成员因为工作在采购人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于一切责任。中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缴交社保证明资料。中标人在开展项目专项评估时,应至少配备1名高级工程师+3名中级工程师,且在项目运行期间,应指定1名项目成员(技术骨干)专职在采购人办公大楼驻场办公,不兼职其他项目,按照采购人工作作息时间要求负责日常工作及联络,提供日常小型专业咨询和审查服务,及时沟通研究需求和意见,另在采购人提出需求的情况下中标人需增派项目成员驻场提供服务(最多3名成员);中标人需在投标阶段提供实名制人员清单(包含专业、学历、职称等信息)。8、设备要求8.1整个项目组必须满足以下配备,供团队成员使用:至少5台手提电脑、移动电话(每人1台)、5台激光测距仪、1台全景相机、1台专业无人机。8.2中标人必须声明或承诺,所提供的车辆和无人机,车况和无人机况良好,手续齐全完备,车辆购买全保保险(第三者、座位险等),无人机购买必要的保险;并承诺,对于该小型汽车和司乘人员、无人机造成的一切交通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予一切责任。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及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工具折旧费、车辆使用养护费、无人机养护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本项目不再额外增加资金。9、支付方法中标人需按每次支付的金额开具发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金。9.1项目服务周期启动后,采购方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合同价款的30%。9.2项目服务周期启动满6个月,第一阶段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支付合同价款的10%。9.3项目服务周期启动满12个月,第二阶段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支付合同价款的20%。9.4项目服务周期启动满18个月,第三阶段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支付合同价款的20%。9.5项目服务周期启动满24个月,第四阶段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但实付款为应付款与服务评价挂钩计算的结果。服务期满后,按照“实付款=该笔应付款×总体服务考核评价得分/100”计算最后一次支付的实付款,采购人办理该笔支付实付款。9.6中标人须在采购人每次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因中标人提供的发票不真实、不合法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9.7因本合同采用财政资金,因此采购人在上述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具体支付时间以政府财政部门实际支付时间为准。10、项目管理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贯彻落实整改通知、处罚通知、合同完成情况综合评价等制度,双方按照相关制度加强项目管理。11、总体绩效指标通过开展大型施工项目交通评价,提高前期方案科学性,做好施工期间措施优化调整,将占道施工项目对交通的影响降至最低,提高施工期间交通通行能力和效率,规范设置交通安全防护措施,降低施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产出指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方面的指标)阶段性报告所包含的子报告数量阶段性报告所包含的子报告数量能按照工作计划要求完成既有施工路段交通组织优化技术咨询既有施工路段交通组织优化技术咨询不少于8次效益指标(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评估点位通行能力提升所评估点位在优化调整后,道路通行能力较优化前能提升10%以上10%以上(含10%)分析与应用项目实施后,能对全市占道施工影响有综合的分析和有效疏解措施有较好应用分析2篇以上(含2篇)12、违约责任12.1中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服务,包括项目各阶段报告的提交。每拖延1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拖延超过30个工作日,还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且视为不能完成本项目,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如因采购人未能及时提供项目所需基础资料造成项目时间延误,则按照采购人实际提交资料时间顺延中标人提交成果的时间,如延误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该阶段的支付按照已研究成果数(前期方案专项评估数+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数)与合同要求成果数(前期方案专项评估数+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数)之比进行按实支付,即实付款=该笔应付款×已研究成果数/合同要求成果数(最后一笔款还与总体服务考核评价挂钩计算结果,即实付款=该笔应付款×已研究成果数/合同要求成果数×总体服务考核评价得分/100作为最后一笔实付款),同时后续阶段研究成果数按该阶段已达成合同要求数算。12.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采购人可向中标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每提出一次,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累计提出达3次,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进一步索赔:(1)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未能达到约定的要求的;(2)研究成果未能通过采购人或专家审查的;(3)评估收到的实际项目未能达到实际的服务目标的;(4)中标人未按要求配备项目人员或驻场人员兼职其他项目的。(5)单次服务考核评价得分结果在差的级别。12.3采购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办理支付手续,每拖延1天,中标人可向采购人加收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逾期提供服务的理由。12.4合同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2.5因双方诉讼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3、关于版权本项目研究成果署名权归采购人、中标人共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方案制定后公开展示研究成果,并通过传媒、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方案。研究方案批准实施前,除采购人组织进行批前公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研究成果。中标人应当保证提供的咨询服务或评估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此发生侵权纠纷的,由此造成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14、项目担保(一)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供。(二)收取比例:合同总价的5%。(三)方式:履约保证金以注册地在中国的银行出具的银行履约保函形式,或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在线办理的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四)履约保函须为不可撤销、无条件的、有效期至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银行履约保函:1.有证据证明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2.中标人有过错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3.中标人无合法理由单方面(中)终止执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4.中标人出现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性行为;5.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单位场所发生安全事故的;6.因中标人泄露采购人单位内部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同时,明确中标人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证明文件时的具体违约责任条款。(六)中标人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向采购人提供银行履约保函证明文件的,每逾期1天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能提供的,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单位。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无法办理合同首付款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5%。逾期超过20天,视为不能提供,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中标人违约或者造成采购人损失而使用银行履约保函中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后,中标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或者重新提交银行履约保函。15、服务考核评分方法15.1服务评价为提高本项目的绩效管理水平,本项目进行服务考核评价。服务评价内容主要是采购人对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和既定工作方案的完成情况。评价时间范围是项目服务期内,其中每12个月需进行一次服务评价,两次服务评价得分的平均数得出总体服务考核评价得分。15.2评分方法主要对阶段报告的完整性及服务质量、项目工作完成进度情况以及项目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服务评价分为:服务评价总分为100分(各版块赋予基础分实行减分制,各版块分数减至0分为止),并按得分结果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其中90~100分为优,则服务评价得分为100分;80~89分为良,则服务评价得分为90分;60~79分为中,则服务评价得分为80分;60分以下为差,则服务评价得分等于实际评价分。服务基本评价由采购人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及服务质量、项目期间支撑力度、项目工作完成进度情况和项目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每次服务考核评价事项根据以上内容开展,总体服务考核评价得分为两次服务评价分的平均值。评价所用表格样式由采购人制定,包含以下内容:(1)资料的完整性及服务质量(30分)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阶段评估数量的,每缺少1份减少1分;中标人阶段报告中未按合同约定的各项要素进行制定,每缺少1个要素的扣0.1分;阶段评审专家评审会议未能一次性顺利通过阶段专家评审的减3分。(2)项目期间支撑力度(20分)中标人项目组人员配备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减3分;中标人项目组未能按照合同在采购人提出需求的情况下增派调整相关项目成员的减3分;中标人项目组未满足合同设备要求配备的减3分。(3)项目工作完成进度情况(30分)中标人在收到需求未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响应执行的,每次减1分;中标人未按照合同服务工作期限及进度安排落实进度的,每次减3分;各阶段支付进程因中标人原因未按合同要求完成的,每次减3分。(4)项目管理情况(20分)中标人驻场工作人员违反合同驻场工作要求的,每次减1分;中标人项目组人员调整未按合同要求实施的,每人次减3分;中标人未按照合同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的,每次减10分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本项目的服务周期为24个月,自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计算。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100%,详见采购需求。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详见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详见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评价咨询服务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项1.001,840,000.001,84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公安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其他,一、综合信用得分。(一)本项目商务评分部分的综合信用得分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信用3.0”)。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并确认成功,以免出现企业信用评价分无法使用等情况,登记手册可查阅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951149.jhtml。 (二)综合信用得分运用“政府采购信用3.0”评价分进行计算,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查询到供应商信用分数的,按照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分细则中指标说明及权重计算信用评价基准分。如遇重要系统通信网络故障、服务器物理故障、系统遭受网络攻击、重要系统迁移等重大突发性事项导致采集最新数据失败,系统将启用重大突发性事项发生前一天的数据进行评分计算;重大突发性事项处理完毕后,按正常程序采集数据进行处理。 二、履约评价。 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采购人在合同备案后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诚信管理-评价管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会影响供应商的综合信用得分。 三、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9 开标解密时长一小时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zggzy.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zggzy.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何晓蕾电话:020-28866163传真:\邮箱:\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质量监督部邮编:51063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供应商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 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 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 据《投标函》。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符合性审查内容1.报价确定且不高于预算金额。 2.有盖章、签署要求的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4.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采购包投标的。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中“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第(1)点的规定与此处规定不一致,以此处规定为准)。 (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4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20.0分技术部分前期方案专项评估服务方案1 (2.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前期方案专项评估方案完整,内容包含开展国标规范审查、设计要素检查、现状交通分析、施工期间交通评估、交通组织和疏解措施评价、结论和工作建议,得2分;如未能完整提供的,本项及“前期方案专项评估服务方案2 ”评分项均不得分。前期方案专项评估服务方案2 (7.0分)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得7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在建大型施工专项评估服务方案1 (2.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在建大型施工专项评估服务方案内容包含现状交通流量情况梳理、施工期间交通运行评价,当前交通组织和疏解措施有效性,施工期间所存在问题,列出解决问题相关措施,评估当前措施是否具备提升空间和交通组织建议或意见和必要的辅助示意图,得2分;如未能完整提供的,本项及“在建大型施工专项评估服务方案2 ”评分项均不得分。在建大型施工专项评估服务方案2 (7.0分)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得7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服务方案1 (2.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服务方案内容包含各类占道施工现状对全市和各区域交通的影响、多个大型占道施工项目在一定区域内的叠加影响和可行措施、占道施工管理体系如何持续深化加强、各类疏解措施的如何更有效更可行的落地应用,得2分;如未能完整提供的,本项及“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服务方案2 ”评分项均不得分。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服务方案2 (7.0分)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得7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研究成果的报送和审查方案1 (2.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研究成果的报送和审查方案,得2分;如未能完整提供的,本项及“研究成果的报送和审查方案2 ”评分项均不得分。研究成果的报送和审查方案2 (7.0分)方案内容优于或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总体绩效指标响应情况 1 (2.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总体绩效指标响应方案,得2分;如未能完整提供的,本项及“总体绩效指标响应情况2 ”评分项均不得分。总体绩效指标响应情况 2 (7.0分)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得7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商务部分拟派项目经理情况 (4.0分)1.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部门经理或以上职务,得1分(应提供单位证明),不满足不得分。 2 .具有5年或以上的交通工程(或类似专业)设计或咨询类项目管理经验,得1分(不同任职单位可累计,须提供相应单位证明和劳务合同证明材料),不满足不得分 ;3具备高级工程师级别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职称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提供证书、材料扫描件。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型项目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 (6.0分)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所实施同类项目(指市政工程类设计或咨询项目)经验得分,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最高得6分。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合同多次提交的,按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得分。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客户评价 (5.0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每有一项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得1分,最高得5分。【注:客户评价必须盖有用户单位公章。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专业人员技术力量(项目经理除外) (9.0分)1.项目副经理(1人):(1)具有3年或以上的项目管理经验,得0.5分(不同任职单位可累计,须提供相应单位证明和劳务合同证明材料),不满足不得分;(2)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的得1.5分,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职称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本小项最高得2分。 2.技术负责人(3人):(1)每个具有5年或以上交通工程(或类似专业)设计或咨询经验的得0.5分,累计最高得1分,条件不满足不得分;(2)每个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的得0.5分,累计最高得1分,条件不满足不得分;(3)每个具备研究生学历,得0.5分,累计最高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3.技术骨干(4人):(1)4人均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2)每个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的得0.25分,累计最高得1分,条件不满足不得分;(3)每个从事交通工程、交通设施评价或道路交通方案编制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0.25分,累计最高得1分,条件不满足不得分;(4)2人或2人以上从事交通工程、交通设施评价相关技术工作5年或以上经验,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注:具有项目管理经验/设计经验/工作经验的,不同任职单位须提供相应单位证明和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具备相关技术职称的,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具备相关学历的,须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提供证书、材料扫描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3.0分)提供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才得分。】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3.0分)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0.5分,最高扣3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总公司(总所)投标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 分支机构(分所)投标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合同编号:签约地点:广州市甲方:广州市公安局乙方:甲方(委托方):广州市公安局乙方(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以及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说明以下文件依次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中标通知书;(二)投标文件;(三)招标文件;(四)合同附件1项目实施承诺;(五)合同附件2保密协议;(六)合同附件3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注:本合同相关款项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二、服务项目的要求(一)服务目标: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为了实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的目标,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和安全措施设置》(DB4401/T112-2021)等国家标准及规范,保障施工作业区车辆及人员的交通安全,规范施工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路段交通组织的科学性和降低施工对交通的影响。(二)服务范围:本项目范围为广州市中心五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和公路,即对中心五区(越秀、天河、荔湾、海珠、白云)范围内的占道施工项目进行评估。(三)服务内容:包括大型施工前期方案专项评估、在建大型施工专项评估、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总结专业巡查、专业评估等经验,制定相关技术文件,以指导今后的工作。三、服务成果应达到的要求预期提交的成果为大型施工前期方案专项评估、在建大型施工专项评估、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等项目内容的资料归档和总结分析。成果分四个阶段分别提交评审,阶段报告应包含阶段内所完成的所有评估项目和日常咨询内容,最终总项目报告应包含项目所完成的所有评估项目和日常咨询内容,具体单个评估报告应包含内容如下:(1)大型施工前期方案专项评估针对大型占道工程,甲方开展前期审图工作时,由乙方先行介入评审,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方案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必要时乙方应进行补充调查),开展方案评估工作,并在工程进场后对疏解方案落实进行检查评估。内容应包括:国标规范审查、设计要素检查、现状交通分析、施工期间交通评估、交通组织和疏解措施评价、结论和工作建议等,评估重点为方案设计交通组织和疏解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应包含项目概述、现状交通流情况梳理、施工影响评估、交通组织措施评估、疏解措施合理性、交通组织建议或意见、必要的辅助示意图等需要组成的部分。(2)在建大型施工专项评估针对甲方指定在建大型占道工程,在其施工期间对受影响区域交通进行监控统计,开展施工期间交通运行评价,验证当前交通组织和疏解措施有效性,考察施工期间所存在问题,评估当前措施是否具备提升空间;针对已完成施工处于恢复状态的大型占道项目,分析恢复后将出现的交通问题,提出解决区域交通痛点难点的恢复优化措施;针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在建工程进行疏解措施分析,评估施工期间与疏解方案契合程度,分析所存在问题和提出进一步优化措施。评估重点为当前交通组织和疏解措施的有效性,应包含各项目概述、区域现状交通流量情况梳理、区域施工点位影响评估、各施工点位各阶段进度协调分析、对应交通组织措施评估、施工进度协调和交通组织建议或意见。(3)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针对现状占道施工对全市和各区域交通的影响、多个大型占道施工项目的叠加影响、占道施工管理体系的持续深化、疏解措施的落地应用等,由甲方在确定研究需求、分析方向后,交由乙方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建议,出具加盖评审章的专业意见。(4)数据整理:根据甲方需要对交通疏解评估过程中的分析数据、流程管理文件、阶段性成果等进行整理归档,根据甲方需要对甲方受理的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审核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等总结工作(月度、季度和年度总结应当在时段结束后十天内提交给甲方,以word文档、ppt和自媒体等形式提交)。四、服务工作期限及进度安排为做好上期(项目服务周期结束之日为2025年8月30日)与本服务项目的衔接工作,在项目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发出项目启动通知书来确定本期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服务周期启动之间的时间段作为项目准备期,服务期限结束后1个月作为项目收尾期。项目准备期为乙方按甲方需求开展搭建工作机制架构、熟悉工作环境和对基础资料开展收集等工作,收尾期为乙方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结算等各项收尾工作。乙方应在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调研、制定方案及提交成果。具体的进度安排如下:(一)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项目组全体人员调配到位开始工作;(二)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完成项目的调研、基础资料搜集及整理归类工作;(三)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6个月内,乙方提交项目的第一阶段报告,包含不低于8个前期方案专项评估、2个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并在专项评估和占道管理影响分析上形成初步机制;(四)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12个月内,乙方提交项目的第二阶段报告,包含不低于16个前期方案专项评估和4个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并对研究方法及疏解措施应用进行深化,提高成果质量和研究效率;(五)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18个月内,乙方提交项目的第三阶段报告,包含不低于24个前期项目专项评估和6个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并在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提出较好运行方案;(六)项目服务周期启动之日起24个月内,乙方提交项目的第四阶段报告,包含不低于32个前期方案专项评估、8个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和2篇以上(含2篇)区域占道管理影响分析及疏解措施应用专项研究,对全市占道影响进行深化分析,对占道施工管理体系提出可行性意见研究,同时对整个项目全过程报告进行汇总装订,形成总项目报告。五、费用及支付方式(一)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包括项目的管理费用、服务费、交通费、通信费以及项目实施中的验收、服务评价等工作的一切费用。合同执行期间费用总额不变。(二)支付方式(1)项目服务周期启动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元整(¥)。(2)项目服务周期启动满6个月,乙方项目第一阶段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元整(¥)。(3)项目服务周期启动满12个月,乙方项目第二阶段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元整(¥)。(4)项目服务周期启动满18个月,乙方项目第三阶段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元整(¥)。(5)项目服务周期启动满24个月,乙方项目第四阶段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最终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元整(¥),但实付款为应付款与服务评价挂钩计算的结果。服务期满后,按照“实付款=该笔应付款×总体服务考核评价得分/100”计算最后一次支付的实付款,甲方办理该笔支付实付款。乙方须在甲方每次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真实、不合法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因本合同采用财政资金,因此甲方在上述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具体支付时间以政府财政部门实际支付时间为准。六、服务成果的提交方式和交付地点项目完成后,乙方以文本文件、电子文件方式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文件文本一式10份,电子文件WORD格式和PDF格式各一套。甲方在乙方提交最终报告后10日内出具项目完成证明给乙方。交付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七、知识产权本项目研究成果署名权归甲方、乙方共有,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方案制定后公开展示研究成果,并通过传媒、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方案。研究方案批准实施前,除甲方组织进行批前公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研究成果。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此发生技术侵权纠纷的,由此造成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八、项目担保(一)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供。(二)收取比例:合同总价的5%。(三)方式:履约保证金以注册地在中国的银行出具的银行履约保函形式,或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在线办理的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四)履约保函须为不可撤销、无条件的、有效期至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银行履约保函:1.有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2.乙方有过错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3.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面(中)终止执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4.乙方出现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性行为;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单位场所发生安全事故的;6.因乙方泄露甲方单位内部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同时,明确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证明文件时的具体违约责任条款。(六)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向甲方提供银行履约保函证明文件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权上报监管单位。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合同首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5%。逾期超过20天,视为不能提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违约或者造成甲方损失而使用银行履约保函中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后,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或者重新提交银行履约保函。九、服务考核评价为提高本项目的绩效管理水平,本项目进行服务考核评价。服务评价内容主要是甲方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和既定工作方案的完成情况。评价时间范围是项目整体责任维护期内,其中每12个月需进行一次服务评价,两次服务评价得分的平均数得出总体服务考核评价得分。主要对阶段报告的完整性及服务质量、项目工作完成进度情况以及项目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服务评价分为:服务评价总分为100分(各版块赋予基础分实行减分制,减至0分为止),并按得分结果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其中90~100分为优,则服务评价得分为100分;80~89分为良,则服务评价得分为90分;60~79分为中,则服务评价得分为80分;60分以下为差,则服务评价得分等于实际评价分。服务基本评价由甲方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及服务质量、项目期间支撑力度、项目工作完成进度情况和项目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每次服务考核评价事项根据以上内容开展,总体服务考核评价得分为两次服务评价分的平均值。评价所用表格样式由甲方制定,包含以下内容:(1)资料的完整性及服务质量(30分)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阶段评估数量的,每缺少1份减少1分;乙方阶段报告中未按合同约定的各项要素进行制定,每缺少1个要素的扣0.1分;阶段评审专家评审会议未能一次性顺利通过阶段专家评审的减3分。(2)项目期间支撑力度(20分)乙方项目组人员配备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减3分;乙方项目组未能按照合同在甲方提出需求的情况下增派调整相关项目成员的减3分;乙方项目组未满足合同设备要求配备的减3分。(3)项目工作完成进度情况(30分)乙方在收到需求未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响应执行的,每次减1分;乙方未按照合同服务工作期限及进度安排落实进度的,每次减3分;各阶段支付进程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要求完成的,每次减3分。(4)项目管理情况(20分)乙方驻场工作人员违反合同驻场工作要求的,每次减1分;乙方项目组人员调整未按合同要求实施的,每人次减3分;乙方未按照合同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的,每次减10分。十、验收标准和方式(一)服务成果的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成果应达到要求、服务工作期限及进度安排和甲方的任务要求作为验收标准;(二)验收的方式和方法:由甲方内部评审及甲方组织聘请的本行业社会专家评审,本项目评审、验收所涉及的专家评审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十一、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一)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更。(二)因上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合同内容作出相应变更的。十二、违约责任(一)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服务,每拖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拖延超过30个工作日,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且视为不能完成本项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项目所需基础资料造成项目时间延误,则按照甲方实际提交资料时间顺延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如延误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该阶段的支付按照已研究成果数(前期方案专项评估数+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数)与合同要求成果数(前期方案专项评估数+在建大型项目专项评估数)之比进行按实支付,即实付款=该笔应付款×已研究成果数/合同要求成果数(最后一笔款还与总体服务考核评价挂钩计算结果,即实付款=该笔应付款×已研究成果数/合同要求成果数×总体服务考核评价得分/100作为最后一笔实付款),同时后续阶段研究成果数按该阶段已达成合同要求数算。(二)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可向乙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每提出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累计提出达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一步索赔: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未能达到约定的要求的;2.研究成果未能通过甲方或专家审查的;3.评估收到的实际项目未能达到实际的服务目标的;4.乙方未按要求配备项目人员或驻场人员兼职其他项目的。5.单次服务考核评价得分结果在差的级别。(三)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办理支付手续,每拖延1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逾期付款金额3‰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10%。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或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理由。(四)甲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五)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未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一步索赔。(六)因双方诉讼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三、不可抗力(一)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十四、争议解决方式(一)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二)本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三)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四)因双方诉讼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十六、其他(一)双方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为甲方项目经理,____为甲方项目副经理,乙方指定____为乙方项目经理、____为乙方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工作的指导者,需要定期参加每月的项目例会,并调动有关资源保证项目的有效执行。甲方项目经理的职权包括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做出考核评价、签署评价书、签署发往乙方的各种项目文件,代表甲方(取得授权)签署验收报告等。项目副经理是该项目实施的具体负责人,对项目的实施、质量、信息安全和进度负责。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拟定的项目经理(和项目联系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必须经甲方审核认可。(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三)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四)乙方应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五)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合同附件(一)项目实施承诺;(二)保密协议;(三)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乙方(盖章):地址:广州起义路200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广州市合同附件1:项目实施承诺我方将严格按照要求甲方的要求配备项目人员、服务设施,并按期编制相关报告成果和进行成果报送,并积极为甲方提供后续服务。1.人员服务承诺(1)角色设置组建“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资源调配、外部协调,以确保有效、完整完成项目。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部的领导机构,设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各一名。项目经理部下设技术部与质量管理部,根据项目工作需要配备人员。工程由承担过国内多项交通工程、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队伍来实施。担任该项目的经理、副经理均不得重复担任公安局交警支队其他项目的经理、副经理;驻场人员专职于本项目,不兼职其他项目,随时跟进甲方的工作安排。(2)人员配备项目组人数将不少于9人,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负责日常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协调。项目技术负责人配合项目经理、副经理工作,对技术进行把关。具体如下:l项目经理1人;公司部门经理或以上职务,具有5年或以上的交通工程(或类似专业)设计或咨询项目管理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l项目副经理1人;具有3年或以上的交通工程(或类似专业)设计或咨询项目管理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l技术负责人3人;具有5年或以上交通工程(或类似专业)设计或咨询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具备一定项目管理经验和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其中至少1人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l技术骨干4人;交通工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工程师(或相当水平)或以上的技术职称,从事交通工程、交通设施评价或道路交通方案编制工作至少3年,其中2人从事相关技术工作5年或以上。具有良好的技术基础和专业素质。l配套相关的设备管理、文档管理和辅助绘图人员。(3)人员安排我方指定____作为项目经理,对项目工作进行紧密跟踪和管理,协调与甲方之间的重大问题,项目经理对甲方指定的管理员负责,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统筹人员的职责分工及安排工作。我方应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我方为团队成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对于团队成员因为工作在甲方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甲方免于一切责任。我方指定1名成员在支队驻场办公,驻场人员专职于本项目,不兼职其他项目,按照甲方工作作息时间要求进行驻场,随时跟进甲方的工作安排,在甲方提出专项研究需求当天内作出响应并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另在甲方提出需求的情况下我方需增派项目成员驻场提供服务(最多3名成员)。2.项目服务承诺(1)我方将投入充足的人力来保障研究的进度,承诺在签订合同后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时间要求。(2)坚持“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分派专人协调各项事务,确保甲方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所有意见能够得到充分传达。(3)对甲方提出各项建议均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做出响应,尊重甲方的权益,并在评估完成后提供优质的方案实施跟踪服务,为方案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4)整个项目组满足以下配备,供团队成员使用:至少5台手提电脑、移动电话(每人1台)、5台激光测距仪、1台全景相机、1台专业无人机。按要求提供服务于本项目所必需的车辆。要求车况良好,手续齐全完备,购买全保保险(第三者、座位险等)。我方声明并承诺,对于该小型汽车和司乘人员的一切交通安全事件和事故,甲方免予一切责任。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及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工具折旧费、车辆使用养护费等费用均包含在项目总金额中,本项目不再额外增加资金.3.严守保密承诺(1)我方可无条件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所有技术资料在未经甲方正式认可的情况下不向第三方查阅和转让。(2)项目研究过程中甲方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在研究完成后及时移交归还,并不留存任何复制品。(3)研究成果批准实施前,除需组织进行批前公示外,不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研究成果。4.违约责任的承诺(1)我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2)若由于逾期交付规划成果,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签约地点:广州市合同附件2: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书甲方:广州市公安局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有责任和权利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乙方应加强保密意识并严格遵守以下协议:一、本协议以乙方为责任方;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乙方人员为责任方和责任人代表。二、保密内容包括“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涉及的所有书面资料、电子版资料、数据、图片、照片以及由此派生的相关资料、项目应用情况、甲方工作场所情况、甲方的内部业务内容。三、对第二点所述的所有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四、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严禁将公安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严禁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五、服从甲方的安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工作,不得将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相关工作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不得从事其它与合同无关的工作。六、如需接触公安信息网,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安信息网保用相关规定,严禁“一机两用”。不得将从公安信息网上获得的警务工作相关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严禁私自下载、拷贝计算机内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不得擅自携带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严禁将公安信息系统的程序、口令、密钥等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携带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七、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机﹑活动存储介质,以及所有书面资料必须由本项目人员使用与保管,不得借给无关人员。八、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本公司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人员名单,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报甲方备案。如有变更,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接替人员经过甲方面试审核同意后开始试用。九、无论乙方今后完成“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工作或因故中途退出,均不得泄露所知悉的警务工作秘密和技术资料。十、如发生警务工作秘密和技术资料文档泄露,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协助甲方及有关保密部门进行查处。十一、本协议视同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十二、乙方如未能遵守上述协议,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甲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拒付合同中的质量保證金;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保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将有关信息对公众公开之日止。本协议保密期限:永久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签约地点:广州市年月日合同附件3: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由乙方进行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00832采购项目编号:CZ2025-0074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你方组织的“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CZ2025-0074],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 2 3 4 … …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格式六:(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疏解评估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CZ2025-0074]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格式九:(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广州市公安局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疏解评估 评价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