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招标公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2025)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 09:15(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5215419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
预算金额(元):2145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4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一套。
备注: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至本项目实施完成为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0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15(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15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1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18256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18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莫战威、汪飞君、林财、孙翔、陆俊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4737,85860235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 招标文件(发售稿).doc354.5K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5419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采购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5月14日目录电子交易须知2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9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1.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2.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6日09:15(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2.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5215419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145000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2145000简要规格描述: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一套。备注: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实施完成为止。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2.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02.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09:15(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3.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09:15(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2.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6.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2.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166号项目联系人:杨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1-87218256质疑联系人:张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172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莫战威、汪飞君、林财、孙翔、陆俊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4737,85860235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3.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3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和“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4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5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6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2、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或免费等描述)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可自行至项目现场踏勘了解产品供货及安装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现场及周边情况。□组织(详细内容)不组织8样品□提供(/)不提供9演示□要求(/)不要求10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为减小文件大小,请采用WORD形式转PDF形式上传后盖电子章)14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09:15(北京时间)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收件人:莫战威16开标时间和地址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09:15(北京时间)开标地址: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17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9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0进口允许□不允许2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22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2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仅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账号:9558851202064655202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25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6其他/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为重要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及分包内容,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七)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八)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可以不提供);(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4)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5)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6)投标人情况介绍;(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如为中小企业则同时提供“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8)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适用)、完整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适用)、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授权函(适用于进口设备)等销售许可文件;(9)配件、耗材、质保期后系统升级价格表(格式见第六章);(10)销售业绩表(格式见第六章);(11)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及措施、详细的培训方案、质保内容及期限等);(12)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13)产品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见第六章);(14)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操作说明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15)技术支持资料(投标产品的彩页、原厂datasheet、检测报告等);(16)供货、安装、调试计划及人员安排;(17)验收方案(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及质量保证措施;(18)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适用):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6)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①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验收费(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用户使用,达到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培训费、投标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一次性包死,合同价不再作调整,除招标范围更改。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四、开标3.0.1.(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3.0.2.(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3.0.3.(三)开标流程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钟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等明显错误时,经投标人澄清后以合理的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票数多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为本次招标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每个标项采购人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1.无。4.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二、资格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如有);(8)投标产品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标注为“★”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9)投标人应具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适用)、完整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适用)等国家强制销售许可文件提供不齐全的;未提供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授权函(适用于进口设备)的。(10)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1)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1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在报价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评审内容及标准(一)商务、技术部分(7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1质保期:质保期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年限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最低年限的,项目整体质保期每增加半年得1分。 本项最高得3分。3客观分2交货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1客观分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1客观分4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的(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得1分。1客观分5销售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须包含所投核心产品),每一例业绩得1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设备型号、价格及其他评审因素,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须提供证明材料。3客观分6政府采购政策: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1客观分7技术需求响应符合性:技术需求响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2分。标注“★”的技术指标(如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3分;一般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42客观分8投标产品的总体性能: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产品的总体质量性能水平综合评分,包括产品的技术先进程度、技术的成熟稳定性。(评分范围: 5,4,3,2,1,0)5主观分9投标产品的运行、维修成本: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全保、人工保等各种保修方案及价格的合理性,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消耗品或易耗品的使用周期和价格的合理性综合评分。(评分范围: 4,3,2,1,0)4主观分10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的合理性及全面性综合评分,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程度、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安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评分范围: 3,2,1,0)3主观分11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方案: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的针对性、产品操作和应用培训方案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匹配程度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12售后服务: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全面性综合评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故障解决、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及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评分范围: 3,2,1,0)3主观分(二)价格部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评审小组的评标依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一、采购货物一览表标项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预算金额(元人民币)一1笑气镇痛装置9台允许进口21450002中央监护系统(包含监护仪9台,中央监护1台)1套注:所投产品报价超过上述预算金额的将导致投标无效。二、技术需求序号技术需求投标响应一总体要求1笑气镇痛装置9台,监护仪9台,中央监护1台。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满足技术要求的同时,产品应技术先进、成熟稳定,故障率低、易操作、易维护,要求能完整的适用于采购人要求,要具备良好的总体性能及质量水平。投标人须如实响应采购要求,在技术响应中详细描述所投产品的先进性、市场成熟度,质量稳定性,正常情况下的故障率、易操作性、维护便利性、技术指标、功能及总体质量水平等,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二技术参数(功能)要求:2.1笑气镇痛装置功能与技术要求★2.1.1设备有效使用年限大于5年2.1.2工作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5%,大气压:86—106Kpa2.1.3电源条件:额定电压为单相 220VAC,50Hz,电源插头符合中国的国家标准2.1.4工作时间:每天可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2.1.5供气:输入压力50-55psi,氧气浓度为100%时的流量范围:1.0-9.9L/min,任何混合比例时的流量范围最高9.9L/min★2.1.6混合供气装置的气体流量比例不低于0.1升/分钟,混合比例精确不低于1%;设备显示屏应能显示气体总流量、笑气流量、氧气流量,笑气与氧气的比例。2.1.7流量计主机外形尺寸长宽高小于等于25*20*10厘米,便于存放,不占空间★2.1.8设备应具备安全保护措施:如果氧气的供应突然中断或不足,笑气供应会自动中止。2.1.9具备笑气、氧气的比例控制按钮2.1.10具备最低氧气浓度控制,保证氧气的浓度不低于30%。★2.1.11具备急救纯氧输出按钮,按钮须在流量计正面显著位置,按此键迅速供应氧气使病人迅速恢复。2.1.12具备气囊,可保证供应气体充分混合,并能监测气体的流量。2.1.13具备自动空气吸入阀门,氧气供应不足时保证患者能吸入空气。★2.1.14呼吸循环系统可高温高压消毒,管路为单向的呼吸管路。负压抽吸控制装置配备负压抽吸压力控制装置,保证负压抽吸力在-2.5到7.5英寸毫米汞柱之间,负压流速不小于45L/min,,要求直观以两种不同颜色显示,区分适宜工作压力范围区域2.1.15真空面罩控制阀能自动调整将患者呼出的笑气连接至负压抽吸系统排出。2.1.16具备流量自动补偿功能,当改变气体流量比例时能保证流量不变。2.1.17具备比例自动补偿,当改变气体流量大小时保持气体比例不变。2.1.18具备压力和流量补偿,当气源压力变化时保证输出气压的稳定。2.1.19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可自动报警。视觉报警信号需在4m距离内清晰可见。且当氧气流不足1L/min时设备进入高优先级技术报警状态。★2.1.20提供可视的气源板附带不少于四个笑氧气体接口的挂架,确保双路笑气和双路氧气相互切换;机器支架既可以连接设备带2个笑气和2个氧气接口,也可以同时搭载两个笑气瓶和两个氧气瓶。设备装载可同时使用2个氧气瓶,2个笑气瓶供气,治疗过程中不用关机即可气体自动切换供应。气体泄漏的情况下不会集中在狭小密闭空间。★2.1.21废气回收装置内有真空面罩控制阀,自动调整将患者呼出的笑气连接至负压抽吸系统排出。2.2监护及中央监护功能与技术要求2.2.1中央监护功能与技术要求2.2.1.1双显示器同步显示,一个实时监护,一个病人回顾分析。2.2.1.2同屏可同时监测≥16个病人信息,点击任意一个病人位置可以显示的参数信息≥8道波形。2.2.1.3≥96小时波形全息回顾。2.2.1.4所有参数≥96小时趋势回顾,一分钟分辨率。2.2.1.5事件回顾功能及多参数事件监视功能。2.2.1.612导联回顾功能,并且可以通过卡尺等工具软件测量。2.2.1.7ST段及多导心律失常分析,并具有ST段回顾功能, ST 拓扑图(图形化显示ST段变化信息,实时指导医护人员,ST MAP功能)和模板分析功能,请提供监护截图。2.2.1.823种以上心率失常分析,需包含起搏器未补获,起搏器无起搏,不规则心率等情况,保护病人安全。2.2.1.9须配置HL7软硬件接口,以便随时接入医院HIS网络。显示各种资料、图像,不影响实时监护。2.2.2监护仪功能与技术要求★2.2.2.1设备有效使用年限大于5年2.2.2.2医用专业触摸屏,全屏幕任意位置都能直接触摸屏操作,方便简洁。2.2.2.3≥3通道波形显示。2.2.2.4通过点击波形更改屏幕上显示波形内容。2.2.2.5通过点击监测数值设定监护报警限值。2.2.2.6波形冻结功能,可分别冻结单个波形,不影响其他实时波形的显示和全部参数的报警。2.2.2.7可自定义屏幕显示方式大于等于 20种,波形和数值的大小、位置任意调节。2.2.2.8同屏幕显示12导联功能,每台均配12导联附件2.2.2.9仅需5根导联就能进行12导联心电检测。2.2.2.10抗干扰和低灌注的血氧饱和度。2.2.2.11提供灌注指数功能,数字化显示确保血氧监测准确。2.2.2.12无创血压功能。2.2.2.13≥48小时图形、表格趋势,最高分辨率在30秒以内。★2.2.2.1423种以上心率失常分析和报警,需包含起搏器未补获,起搏器无起搏等情况,不规则心率,保护病人安全。2.2.2.15具备ST Map功能,可图形化显示ST段变化、趋势,直观实时监护心肌缺血部位及程度,方便重症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和诊治。2.2.2.16配备电池,预防断电时监护中断。三配置要求(如有单独要求的按要求配置)3.1笑气镇痛装置配置要求:主机 9套底座及支架 9组气体交换管路9套8升N2O专用气瓶 18个8升O2专用气瓶 18个可消毒鼻罩 27个氧气转换阀 9个一次性鼻罩750个3.2中央监护及监护仪配置要求:中央站主机1台中央站显示器2块监护仪主机9台五导心电电缆与导联线9根血氧饱和度探头9个无创血压袖带9个电源连接线9根可插拔充电电池 9块注:1、带有“★”、“▲”标记的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响应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须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原厂技术白皮书、设备检测报告或原厂用户手册作为证明材料;技术参数有特别要求的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材料无法证明技术参数(功能)则作负偏离处理。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技术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技术响应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三、商务要求序号内容投标响应四商务要求4.1质保4.1.1笑气镇痛装置质保期≥5年,监护及中央监护质保期≥2年,出具原厂保修承诺。4.1.2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2个工作日,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个工作日质保期相应延长5个工作日。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4.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提供保修期外的保修合同价格,单独报价。由生产商提供承诺,保修期外的保修合同价格不高于此价格4.1.4维修配件和耗材价格:提供价格≥设备价格20%的配件和耗品价格列表,并承诺以后医院采购价不高于此报价所有易耗品及维修备件清单、供货价需在《质保期后配件、易耗件价格表》中填写(或另附件);过保后,未提出的易耗品或维修备件需由中标人免费提供。4.1.5保修期内每年免费提供1次性能检测服务,并提供完整的验证报告。出保后,应协助用户进行校正和验证工作。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收据。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含预付款)。(产品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方可选择此付款方式,适用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认定的中小企业合同。)。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且具备合同支付条件后,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100%。(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认定的大型企业合同)。4.3售后服务4.3.1设备生命周期内(以财政目录为准),投标人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小时内派员到达招标人现场实施维修。因零配件无法供应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因配件无法供应、耗材无法供应等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原因的投标人及厂家因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生产厂家免费升级、更换新产品、赔偿招标人损失等(包含但不局限于上述措施)。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招标人4.3.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4.3.3设备生命周期内(以财政目录为准),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4.4培训4.4.1免费提供医生、护士的操作和保养培训考核,免费提供操作规程电子版和纸质版。免费提供医院维修工程师维修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内容详细说明4.4.2操作培训:投标人需在设备验收前和验收后半年内分别提供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应涵盖开关机,日常操作,消耗品更换,定期使用保养等,并承担所有费用4.4.3维修培训:投标人需在设备验收前和验收后半年内分别由原厂工程师提供维修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系统原理,各部件功能及原理,拆机培训(如有样机),定期维护保养,消耗品更换,常见故障排除等,并承担所有费用。4.4.4上述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4.5安装调试4.5.1安装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4.5.2安装完成时间:投标人应事先向用户提供安装有关要求,经投标人与用户确认场地条件合格后并从接到用户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由投标人或生产商到达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直到该仪器的技术指标完成符合合同要求为止。全部费用应计入投标价内4.5.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4.5.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在交付招标人最终用户使用前所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由投标人承担4.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医院需配合的内容4.5.6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3份,维修手册3份(并提供电子文档)。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制造出厂的合格证明文件。由投标人直接提供的进口设备,供方须提供报关和商检合格记录,费用由投标人负责。4.6验收4.6.1设备验收指标:由用户按招标合同及产品技术标准验收,并取得监管部门要求的使用合格证及其他各类证照,全部费用计入投标价内4.6.2验收所需资料:操作培训签字,维修培训签字,定期维护保养流程,维修培训试卷,操作视频,操作说明书及电子版(扫描件有效),操作培训试卷,操作规程,保养模板,全套维修说明书及电子版(扫描件有效),上市8年以上设备需提供详细电路板线路图,软件(如有)原始安装文件,软件(如有)ghost备份4.6.3验收合格条件:设备、配件及耗材全新未拆封。响应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技术需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配置需求,响应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其他应提供的配置,验收所需资料4.6.4验收不合格:因验收不合格需退货的,供应商需赔偿招标人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备用机直至招标人采购到新设备并安装验收完成4.6.5验收费用由产品投标人负担。4.7交货4.7.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到货。逾期需扣违约金,从货款中减扣。每逾期一日,扣逾期设备中标金额的0.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产品生产日期距招标人收货日不得超过1年。4.7.2交货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4.7.3中标方必须在中标后30天内与医院签订供货合同和外贸合同(如适用),逾期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4.8报价方式: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4.9信息安全要求▲4.9.1提供数据安全保密承诺,承诺对所有配套软信息数据保密,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查看、调用、拷贝、泄露数据或用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数据泄漏,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9.2提供信息数据存储承诺,承诺配合招标人做好信息数据的院内存储,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数据泄漏,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9.3中标后,签订数据安全保密协议书。▲4.10本项目仅允许对供货时的运输服务分包,其余采购内容均不允许分包。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编号:确认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鉴证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标项及名称)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要求数量单价合计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产品到达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确需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质保期(年)]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给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退还时间(月)])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交货期]2.交货方式:[交货方式]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二、货物包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鉴证方三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两份、鉴证方执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帐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合同鉴证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鉴证日期:年月日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内容: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正本/副本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内容: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3.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投标人资格承诺函致: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年月日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6.投标声明函格式投标声明函致: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____(姓名)系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____日。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我方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况:(注: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5.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投标。6.我方委托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年月日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_______:我_______(姓名)系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投标人:(盖章)年月日8.联合协议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的扣除)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9.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10.商务响应表格式商务响应表项目编号:标项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偏离情况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商务响应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投标人:(盖章)日期:11.技术响应表格式技术响应表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1.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技术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技术响应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投标人:(盖章)日期: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标项号: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备注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盖章)日期:13.销售业绩表格式销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合同签订时间规格型号合同金额123456789……投标人盖章:日期:14.产品配置清单格式产品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制造商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投标人盖章:日期:15.质保期后配件、易耗件价格表质保期后配件、易耗件价格表项目编号:标项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市场价(单价)针对本项目优惠报价1为市场价的 %234注:不得变动表格内容。市场价必须如实填写。所有易耗品及维修备件清单、供货价需在表中填写(或另附件);过保后,未提出的易耗品或维修备件需由中标方免费提供。供应商盖章:日期:16.报价文件目录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17.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_______: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投标总价为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____个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6.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8.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 (总价、元)制造商产地规格型号供货期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注: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或免费等描述)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投标人:(盖章)日期:19.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标项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品牌/产地/制造商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单价金额……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其他:投 标 总 价注:(1)如投标产品有缺漏项,则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该缺漏项,缺漏项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或免费等描述)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投标人:(盖章)日期:20.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22.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并在此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名称: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联系传真: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5419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采购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5月14日目录电子交易须知2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9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1.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2.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6日09:15(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2.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5215419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145000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2145000简要规格描述: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一套。备注: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实施完成为止。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2.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02.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09:15(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3.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09:15(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2.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6.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2.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166号项目联系人:杨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1-87218256质疑联系人:张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172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莫战威、汪飞君、林财、孙翔、陆俊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4737,85860235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3.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3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和“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4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5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6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2、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或免费等描述)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可自行至项目现场踏勘了解产品供货及安装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现场及周边情况。□组织(详细内容)不组织8样品□提供(/)不提供9演示□要求(/)不要求10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为减小文件大小,请采用WORD形式转PDF形式上传后盖电子章)14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09:15(北京时间)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收件人:莫战威16开标时间和地址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09:15(北京时间)开标地址: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17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9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0进口允许□不允许2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22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2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仅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账号:9558851202064655202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25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6其他/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为重要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及分包内容,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七)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八)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可以不提供);(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4)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5)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6)投标人情况介绍;(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如为中小企业则同时提供“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8)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适用)、完整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适用)、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授权函(适用于进口设备)等销售许可文件;(9)配件、耗材、质保期后系统升级价格表(格式见第六章);(10)销售业绩表(格式见第六章);(11)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及措施、详细的培训方案、质保内容及期限等);(12)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13)产品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见第六章);(14)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操作说明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15)技术支持资料(投标产品的彩页、原厂datasheet、检测报告等);(16)供货、安装、调试计划及人员安排;(17)验收方案(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及质量保证措施;(18)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适用):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6)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①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验收费(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用户使用,达到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培训费、投标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一次性包死,合同价不再作调整,除招标范围更改。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四、开标3.0.1.(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3.0.2.(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3.0.3.(三)开标流程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钟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等明显错误时,经投标人澄清后以合理的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票数多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为本次招标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每个标项采购人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1.无。4.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二、资格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如有);(8)投标产品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标注为“★”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9)投标人应具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适用)、完整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适用)等国家强制销售许可文件提供不齐全的;未提供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授权函(适用于进口设备)的。(10)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1)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1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在报价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评审内容及标准(一)商务、技术部分(7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1质保期:质保期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年限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最低年限的,项目整体质保期每增加半年得1分。 本项最高得3分。3客观分2交货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1客观分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1客观分4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的(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得1分。1客观分5销售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须包含所投核心产品),每一例业绩得1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设备型号、价格及其他评审因素,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须提供证明材料。3客观分6政府采购政策: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1客观分7技术需求响应符合性:技术需求响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2分。标注“★”的技术指标(如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3分;一般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42客观分8投标产品的总体性能: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产品的总体质量性能水平综合评分,包括产品的技术先进程度、技术的成熟稳定性。(评分范围: 5,4,3,2,1,0)5主观分9投标产品的运行、维修成本: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全保、人工保等各种保修方案及价格的合理性,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消耗品或易耗品的使用周期和价格的合理性综合评分。(评分范围: 4,3,2,1,0)4主观分10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的合理性及全面性综合评分,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程度、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安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评分范围: 3,2,1,0)3主观分11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方案: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的针对性、产品操作和应用培训方案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匹配程度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12售后服务: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全面性综合评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故障解决、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及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评分范围: 3,2,1,0)3主观分(二)价格部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评审小组的评标依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一、采购货物一览表标项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预算金额(元人民币)一1笑气镇痛装置9台允许进口21450002中央监护系统(包含监护仪9台,中央监护1台)1套注:所投产品报价超过上述预算金额的将导致投标无效。二、技术需求序号技术需求投标响应一总体要求1笑气镇痛装置9台,监护仪9台,中央监护1台。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满足技术要求的同时,产品应技术先进、成熟稳定,故障率低、易操作、易维护,要求能完整的适用于采购人要求,要具备良好的总体性能及质量水平。投标人须如实响应采购要求,在技术响应中详细描述所投产品的先进性、市场成熟度,质量稳定性,正常情况下的故障率、易操作性、维护便利性、技术指标、功能及总体质量水平等,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二技术参数(功能)要求:2.1笑气镇痛装置功能与技术要求★2.1.1设备有效使用年限大于5年2.1.2工作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5%,大气压:86—106Kpa2.1.3电源条件:额定电压为单相 220VAC,50Hz,电源插头符合中国的国家标准2.1.4工作时间:每天可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2.1.5供气:输入压力50-55psi,氧气浓度为100%时的流量范围:1.0-9.9L/min,任何混合比例时的流量范围最高9.9L/min★2.1.6混合供气装置的气体流量比例不低于0.1升/分钟,混合比例精确不低于1%;设备显示屏应能显示气体总流量、笑气流量、氧气流量,笑气与氧气的比例。2.1.7流量计主机外形尺寸长宽高小于等于25*20*10厘米,便于存放,不占空间★2.1.8设备应具备安全保护措施:如果氧气的供应突然中断或不足,笑气供应会自动中止。2.1.9具备笑气、氧气的比例控制按钮2.1.10具备最低氧气浓度控制,保证氧气的浓度不低于30%。★2.1.11具备急救纯氧输出按钮,按钮须在流量计正面显著位置,按此键迅速供应氧气使病人迅速恢复。2.1.12具备气囊,可保证供应气体充分混合,并能监测气体的流量。2.1.13具备自动空气吸入阀门,氧气供应不足时保证患者能吸入空气。★2.1.14呼吸循环系统可高温高压消毒,管路为单向的呼吸管路。负压抽吸控制装置配备负压抽吸压力控制装置,保证负压抽吸力在-2.5到7.5英寸毫米汞柱之间,负压流速不小于45L/min,,要求直观以两种不同颜色显示,区分适宜工作压力范围区域2.1.15真空面罩控制阀能自动调整将患者呼出的笑气连接至负压抽吸系统排出。2.1.16具备流量自动补偿功能,当改变气体流量比例时能保证流量不变。2.1.17具备比例自动补偿,当改变气体流量大小时保持气体比例不变。2.1.18具备压力和流量补偿,当气源压力变化时保证输出气压的稳定。2.1.19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可自动报警。视觉报警信号需在4m距离内清晰可见。且当氧气流不足1L/min时设备进入高优先级技术报警状态。★2.1.20提供可视的气源板附带不少于四个笑氧气体接口的挂架,确保双路笑气和双路氧气相互切换;机器支架既可以连接设备带2个笑气和2个氧气接口,也可以同时搭载两个笑气瓶和两个氧气瓶。设备装载可同时使用2个氧气瓶,2个笑气瓶供气,治疗过程中不用关机即可气体自动切换供应。气体泄漏的情况下不会集中在狭小密闭空间。★2.1.21废气回收装置内有真空面罩控制阀,自动调整将患者呼出的笑气连接至负压抽吸系统排出。2.2监护及中央监护功能与技术要求2.2.1中央监护功能与技术要求2.2.1.1双显示器同步显示,一个实时监护,一个病人回顾分析。2.2.1.2同屏可同时监测≥16个病人信息,点击任意一个病人位置可以显示的参数信息≥8道波形。2.2.1.3≥96小时波形全息回顾。2.2.1.4所有参数≥96小时趋势回顾,一分钟分辨率。2.2.1.5事件回顾功能及多参数事件监视功能。2.2.1.612导联回顾功能,并且可以通过卡尺等工具软件测量。2.2.1.7ST段及多导心律失常分析,并具有ST段回顾功能, ST 拓扑图(图形化显示ST段变化信息,实时指导医护人员,ST MAP功能)和模板分析功能,请提供监护截图。2.2.1.823种以上心率失常分析,需包含起搏器未补获,起搏器无起搏,不规则心率等情况,保护病人安全。2.2.1.9须配置HL7软硬件接口,以便随时接入医院HIS网络。显示各种资料、图像,不影响实时监护。2.2.2监护仪功能与技术要求★2.2.2.1设备有效使用年限大于5年2.2.2.2医用专业触摸屏,全屏幕任意位置都能直接触摸屏操作,方便简洁。2.2.2.3≥3通道波形显示。2.2.2.4通过点击波形更改屏幕上显示波形内容。2.2.2.5通过点击监测数值设定监护报警限值。2.2.2.6波形冻结功能,可分别冻结单个波形,不影响其他实时波形的显示和全部参数的报警。2.2.2.7可自定义屏幕显示方式大于等于 20种,波形和数值的大小、位置任意调节。2.2.2.8同屏幕显示12导联功能,每台均配12导联附件2.2.2.9仅需5根导联就能进行12导联心电检测。2.2.2.10抗干扰和低灌注的血氧饱和度。2.2.2.11提供灌注指数功能,数字化显示确保血氧监测准确。2.2.2.12无创血压功能。2.2.2.13≥48小时图形、表格趋势,最高分辨率在30秒以内。★2.2.2.1423种以上心率失常分析和报警,需包含起搏器未补获,起搏器无起搏等情况,不规则心率,保护病人安全。2.2.2.15具备ST Map功能,可图形化显示ST段变化、趋势,直观实时监护心肌缺血部位及程度,方便重症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和诊治。2.2.2.16配备电池,预防断电时监护中断。三配置要求(如有单独要求的按要求配置)3.1笑气镇痛装置配置要求:主机 9套底座及支架 9组气体交换管路9套8升N2O专用气瓶 18个8升O2专用气瓶 18个可消毒鼻罩 27个氧气转换阀 9个一次性鼻罩750个3.2中央监护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笑气镇痛装置及配套监护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