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建设招标公告(菏泽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ZCHZ-202505;
2.项目名称: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
3.项目地点: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
4.项目规模: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包含操场内跑道、足球场地、篮球场地、排球场地、围墙,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等;
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编号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元)
一
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
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56922.02
三、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ZBWJ)
潜在投标人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111.34.18.28:50000/#/login)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WJ)。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HWTB/GCTB/FWTB)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426号)不见面开标室(206)。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菏泽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万福街道天华新天地大厦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530-3151513
2.代理机构:正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2层2201室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17660326773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重要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首页→国企采购平台”栏目《使用说明》办理数字证书(CFCA办理申请表),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CA锁办理电话:15020110313。
2、招标文件一经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可通过操作手册,详见中心网站“服务流程→国企采购”栏目里《使用说明:投标人操作手册》。
4、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业务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签到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附件:终稿--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
附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
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CHZ-202505)招标文件招标人:菏泽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正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2第六章图纸5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5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编号:ZCHZ-202505;2.项目名称: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3.项目地点: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4.项目规模: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包含操场内跑道、足球场地、篮球场地、排球场地、围墙,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等;5.计划工期:45日历天;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二、项目分标段情况:标段编号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控制价(元)一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实施本项目的能力;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556922.02三、电子招标文件获取: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ZBWJ)潜在投标人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111.34.18.28:50000/#/login)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WJ)。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HWTB/GCTB/FWTB)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426号)不见面开标室(206)。六、联系方式1.招标人:菏泽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万福街道天华新天地大厦联系人:周女士联系方式:0530-31515132.代理机构:正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2层2201室联系人:韩先生联系方式:17660326773七、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八、重要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首页→国企采购平台”栏目《使用说明》办理数字证书(CFCA办理申请表),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CA锁办理电话:15020110313。2、招标文件一经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人可通过操作手册,详见中心网站“服务流程→国企采购”栏目里《使用说明:投标人操作手册》。4、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业务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签到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4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菏泽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30-3151513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正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17660326773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2层2201室1.1.4项目名称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1.1.5建设地点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45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3.4质保期两年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详见前附招标公告;2、信誉要求:详见前附招标公告;3、项目经理资格:详见前附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0.1踏勘现场不组织1.1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分包不允许1.13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澄清说明、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逾期任何问题不作答复,并视为无需要澄清的问题。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的澄清等资料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无3.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8.3投标文件份数及格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之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注:为方便存档及后期检查,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版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文件四份至代理机构。3.8.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签章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章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地方由其他人(包括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所有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标书。4.1.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4.1.2递交投标文件形式与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之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地点: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5.1开标时间、地点及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解密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 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依法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排名最前的三名。7.4履约保证金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付款方式视资金到位情况支付10.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佰伍拾伍万陆仟玖佰贰拾贰元零贰分(¥3556922.02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处理。10.3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4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6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7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8.1招标代理费:13867.50元;预算编制费:5349.68元;评审费:4134.78元。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考虑在内,以上费用由中标人支付。10.9本项目资格后审实行合格制,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格性审查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对以下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若有一项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证件齐全且合格后,才能参与下一阶段的评标:(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3)企业资质证书;(4)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声明;(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出具日期在投标期间);(7)“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出具日期在投标期间);电子招投标须知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与投标人须知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内容为准。1.本次招标为电子系统,投标人应通过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hzsjyzx.cn:50000/#/login/#/login)上传经 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及 CA为投标文件加密,加密时所用投标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 CA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加密后请使用投标客户端软件验证解密,以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未在加密过程中损坏。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hzsjyzx.cn:50000/#/login/#/login)将拒绝接收。投标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hzsjyzx.cn:50000/#/login/#/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随时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hzsjyzx.cn:50000/#/login)撤回投标文件。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时,必须先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和 CA签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签到,解密时间规定为 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 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若投标人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报价。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5.招标文件一经在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hzsjyzx.cn:50000/#/logi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hzsjyzx.cn:50000/#/logi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投标人在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李经理 1502011031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招标代理机构的 CA 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6)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对于未开标的项目应暂停开标,对已在系统内评审的,也应立即停止。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后,对于非系统原因的可将系统内加密版电子文件评审改为系统内导入非加密版电子文件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做妥善保密处理。1.2.1、总则1.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质保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资料不予退还。1.2.5.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2.6.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2.7.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8.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的。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2.9.1.10投标预备会1.10.1不召开。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3.2、招标文件1.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hzsjyzx.cn:50000/#/login/#/login)向招标人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文件作为招标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答疑澄清的招标文件在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登陆后下载澄清文件。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在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重新发布,投标人登陆后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3、投标文件1.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唱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对招标文件认同程度的声明;(10)其它资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工程项目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单价、合价中。3.2.4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施工能力,并考虑风险因素,结合施工方案进行自主报价,并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暂定价材料除外)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价格固定,除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外,其他不再调整。3.2.5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以最后的投标总报价为准,如分项计算错误或者遗漏,视为投标方的减让,不再进入总价。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管理费、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3.2.6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由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认可(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后方能使用,凡纳入省市备案范围的,必须使用备案产品。3.2.7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必须一致,不得增加或者减少项目,也不得改变项目的序号和编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在不可竞争的费用(如规费、税金等)上让利或者优惠,不得出现不均衡报价,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3.2.8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9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招标人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作为所有投标人共同的报价基础,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投标人领到工程量清单后,首先核实工程量清单中是否有漏项或误差,如果发现上述问题,请指出项目名称及具体数量,应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要求澄清时间内提出。但请进行反复核实,确有错误时才可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提出书面问题,视为认可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3.2.10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到施工现场,即应被视为专供本工程施工使用,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保管费招标人不再支付。3.2.11由施工方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竣工时由施工方清运,地点自行考虑,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时在报价中包含。3.2.12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4.2.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4.3.3.4投标保证金(如有)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出现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除外);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3.5资质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并按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2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更换投标人的,作无效标予以否决处理。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投标1.5.1.4.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项目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2.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2.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4.2.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2.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1.6.5、开标1.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1.6.2.5.1.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5.1.3应用不见面电子开标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表5.1条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表5.1规定的时间自行解密,招标代理机构辅助解密,解密成功后进入管理网络。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带或错带CA锁、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CA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6.3.5.2开标程序1.7.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具体开标流程及要求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流程操作。1.8.6、评标1.8.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8.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8.3.6.3评标内容的保密6.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书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6.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1.8.4.6.4评标纪律6.4.1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6.4.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6.4.3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监督人员及经批准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6.4.4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审意见。6.4.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4.6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6.4.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6.4.8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6.4.9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6.4.10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投标人或者其他单位提供。6.4.1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8.5.6.5评标6.5.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5.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6.5.3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6)投标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7)有围标、串标情形的。1.9.7、合同授予1.9.1.7.1定标方式1.9.2.按照前附表须知,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1.9.3.7.2中标通知7.2.1公示期满无质疑投诉,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1.9.4.7.3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9.5.7.4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10.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1.10.2.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11.9、纪律和监督1.11.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1.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1.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11.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1.5.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1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信用截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己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价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40分投标报价:60分2.2投标报价(60分)有效投标总价的评标基准值(P)的计算原则: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5时,P=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N≤7时,P=所有有效投标总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7<N≤9时,P=所有有效投标总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N时,P=所有有效投标总价中去掉3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仍参与打分与推荐。偏差率计算公式=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与评标基准值比较,与基准值相同者得60分;每高于基准值1%减0.1分,每低于基准值1%减0.1分,不足1%的部分按“插入法”计算,减完为止。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2.3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40分)(1)总体概述(包括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0-1分、1.1-3分、3.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0-1分、1.1-3分、3.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0-1分、1.1-3分、3.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0-1分、1.1-3分、3.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0-1分、1.1-3分、3.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0-1分、1.1-3分、3.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0-1分、1.1-3分、3.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0-1分、1.1-3分、3.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初步评审的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由评标委员会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废标条件4.1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4.2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4.2.1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4.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4.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4.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4.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4.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4.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4.2.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4.2.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4.2.1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4.2.1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4.2.12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证件或证件不全的;4.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废标情形;4.2.1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废标情形。2345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6.1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菏泽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菏泽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操场建设项目。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6.14.二、合同工期6.15.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6.16.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6.17.工期总日历天数:天。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及付款方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付款方式:视资金到位情况支付。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三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6.1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6.19.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中标通知书;5、投标书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7、本合同专用条款;8、本合同通用条款;9、图纸;10、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报价单或工程预算书;11、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12、法律、行政法规;13、设计变更;14、现场签证索赔;15、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工程的通知、指令、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本合同适用及涉及的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制度。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合同适用或涉及的全部规范、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及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章节的要求,如不同章节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的,以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要求为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施工进场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详见图纸目录。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施工过程管控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联系函等文件;所有与本项目施工、检查、验收有关的设计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财务、合同管理等各项施工资料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根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根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或电子版,执行施工验收规范等文件规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施工验收规范等文件规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供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代建单位及监理人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室或发包人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约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场外道路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承包人应负责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开工前公共道路通道开通,使用要求能满足一般运输量车通行要求。自公共道路进入施工现场内施工道路、管理施工现场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交通及其他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修建,若损坏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现场所需的其他场内道路交通及其他设施等;场外道路及场内永久道路、设施、设备、铺装、绿化等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承包人应负责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修复标准不得低于对应的相关规范要求。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转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综合单价调整与形成不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监督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履行职责;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及关系;3、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4、督促及控制工程进度、质量、投资;5、发包人代表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规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无权解除任一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内容、义务或职责;6、发包人代表的任何批准、校核、证明、同意、检查、检验、指示、通知、建议、要求、试验或类似行动(包括未表示不批准),不应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职责,包括对错误、遗漏、误差和未遵办的职责;7、未对任何工作、生产设备或材料提出否定意见不应构成或视为批准,因而不应影响发包人代表行使拒绝该工作、生产设备或材料的权利;8、发包人代表可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或实施工程、施工中可能需要附加或修正图纸,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代表的指示或图纸;9、如果承包人未能根据合同履行其任何义务或实施工程或未能执行发包人代表的指示,发包人代表可指令承包人立即改正过失或违约行为。如在发出上述指令七天内发包人代表认为承包人并未有明显之改进,发包人代表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将全部或部份之涉及项目委任其他承包人承建,一切费用应从支付给其他承包人之金额双倍扣除或另外对承包人提出索赔。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移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条件;(2)承包人完全接受项目现场条件,确保按时开工建设,不再以临水临电临设、现场交通状况、场地现状等事宜向发包人提出费用及工期补偿。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及按质监部门和发包人要求的其他资料,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市以及发包人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完整移交;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六份且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同时移交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同时移交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安全问题,非夜间施工照明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负;办理好场地、环卫、环保等有关手续,不得影响正常施工;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不能影响周围正常生活、办公。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项目施工中的各项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合同有效期内,每月在施工现场调度工程进度不少于25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合同有效期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此罚款经发包人代表签字后在施工现场当场缴纳,或从最近一次工程款支付中加倍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有权对新更换的项目经理进行考察是否符合项目要求,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应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应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合同有效期内,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发包人书面要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应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并通知监理人。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应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至少25天,每发现一次扣款1000元/人/次。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经甲方和监理方许可的专业工程除外);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承包人应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工程内容分包,更不得转包,主体部分必须由承包人自行施工不得分包。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得分包给不具备资格能力的企业或个人承担。分包单位需经过甲方考察合格后才准许进场施工,如未经发包人批准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该工程分包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担。(2)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工程内容,承包人需提交《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3)对于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工程内容,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单时,应明确注明分包单位完成的产值及本次应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在付款时注明该笔款项用于×××(分包)单位工程款,承包人待发包人支付工程款15日后,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足额支付分包单位的转账记录。承包人拒绝提供的,发包人可对于后期的工程款进行代付,并扣除该笔款项的15%,作为发包人管理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4)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时,还应提交分包单位的本合同关于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材料。(5)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承包人进驻施工现场至竣工验收合格退场。承包人应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达到当地有关部门和发包人要求的文明工地标准,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罚款。承包人应保护好施工现场内发包人的财产以及施工现场内自行施工范围的所有设备、材料,如这些财产发生损失,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第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1)自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承包人中标之日起,30日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可视为承包人放弃中标资格,发包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招标。(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且经发包人及监理方初步验收合格且无违约,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次招标的所有工程;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理;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执行通用条款;(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协会、企业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如国家、地方、行业、协会、企业的相关标准、规范有冲突的,按最高标准执行。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编制。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工程师收到后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因政策变化等原因推迟开工需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顺延相应工期,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本工程工期紧,承包人需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工期进行施工,赶工费用已含与投标报价中,承包人需综合考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逾期交付使用,每延误一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0.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工程造价的3%。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2)/;(3)/。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且经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认定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本合同各组成成分的要求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2)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档次、生产厂家、价格进行监管,若材料、设备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本次材料、设备进行清场处理;(3)承包人保证向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内的所有材料、设备不存在安全和质量瑕疵,均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协会、企业的强制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通常标准、产品宣传说明等资料载明的要求及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标准不一致时,适用质量要求较高标准。若属于强制认证产品,则承包人还应取得强制认证证书;(4)凡施工中采用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必要的复验报告,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说明书等;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5)承包人存在材料、设备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贴牌伪造、提供虚假资料等欺诈行为,承包人按合同总额的3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6)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承包人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所采用的材料、设备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品牌及封样(包括但不限于材质、尺寸、品牌、厚度等)质量不符,或未经监理人验收或经监理人验收但未达到图纸、设计规范要求、或使用假冒伪劣材料及设备、或而用于本工程,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拆除,采用与封样质量相符的材料或设备重新组织施工,期间产生的拆除、清理、重新组织施工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处以该部分三倍工程费用的罚款;(7)承包人存在材料、设备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贴牌伪造、提供虚假资料等欺诈行为,承包人按合同总额的3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8)上述验收合格,不免除因材料设备质量缺陷或安装调试缺陷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9)上述发包人、监理人的验收或确认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或法律应承担的任何产品质量责任或义务。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1)由承包人承担;(2)因承包人施工现场管理不力等原因发生材料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国家有关封样、检验、检测的规范、文件要求及监理人的通知规定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修建并承担全部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国家有关检验、检测的规范、文件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国家有关检验、检测的规范、文件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国家有关检验、检测的规范、文件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国家有关检验、检测的规范、文件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本合同通用条款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结算办法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甲方主导并经甲方、乙方、监理方、跟踪审计四方进行考察后确定的价格进行结算。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以下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安装费、办理各种施工手续费用、税金、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费用、包装、运输费、运输损耗费、看管、堆放、仓储、装卸车(含出厂装车费、货到工地现场、卸车至现场指定地点发生的所有费用、二次搬运等费用)、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等工作的费用;施工期间的手续及办证费用;检测费(包括出厂检验、到场检验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检验检测等所有检验费用)、材料设备特殊检测费用;验收费、竣工清理费用、竣工备案资料、竣工图纸、质保期内的养护、附属材料费、保修费、调试费、施工配合费与其他项目配合费、场地清理费、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等投标人自主考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在合同期间,如工期顺延,价格不再调整。政策性文件和现行工程造价内容规定的所有费用,合同包含的风险和责任以及投标人踏勘施工现场所发现的工地现状、施工环境、社会因素、关系协调、当地社会环境等短期内不可调节的其他情况。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除政策性变化之外的,投标人应预见或能够预见相关情况;(2)合同实施期间人工费不调整;(3)承包人勘察现场并完全接受现场条件,根据发包人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4)招标文件及相关法规规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5)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相关国家、行业计量标准。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视资金到位情况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拨款节点承包人编制付款申请单。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3.6款约定撤离施工场地(现场)时,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当办理永久工程和施工场地移交手续,移交手续以书面方式出具,并分别经过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的签认。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的要求。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六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结清申请单须符合监理人要求的统一格式和内容。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及投标文件承诺,以时间较长者为准;自工程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若承包人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履约保证金数额大于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承包人可提交申请使用履约保证金抵扣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若承包人不愿使用履约保证金抵扣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3%做为质量保证金。(2)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任何形式的通知后不予答复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赶赴现场维修或承包人维修不及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维修,发包人除扣除维修费用外,还可扣除当次维修费用的15%做为发包人管理费。超出质保金部分,承包人另行支付,否则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承包人予以无条件认可,并开具当次对应金额的专用发票。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及投标文件承诺,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工程保修期为: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且到场,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若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立即维修时,甲方电话告知乙方后,可立即安排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费用另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在险,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在险,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在险,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6.19.0.1.21.其他条款21.1承包人应负责成品保护:21.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堆放场地应平整、干净、牢固、干燥、排水通风良好、无污染。21.1.2原材料、半成品堆放时应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水平位置上下一致,防止变形损坏、防止颠倒或倾倒。21.1.3注重工序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合理、有序地进行穿插施工,确保工序产品不被污染和损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另附)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另附)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另附)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第6章图纸(另附)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山东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本工程的材料、施工必须达到设计标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正/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唱标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对招标文件认同程度的声明十、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本工程施工,维修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年月日(2)投标函附录序号项 目 内 容约 定 内 容备注1项目经理2投标有效期3工期要求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大写小写项目经理姓名专业级别证号工期质量标准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备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自拟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书、B证、身份证、职称证(若有)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另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建造师证书、身份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参与过的项目业绩须另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姓名年龄学历职称公司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类似工程 担任职务发包人联系电话(三)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我公司在参加(招标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一、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无挂靠、借用资格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四、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资格审查资料6.19.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二)未承揽在建项目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19.26.19.36.19.46.19.56.19.66.19.7.(三)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九、对招标文件认同程度的声明致(招标人名称):经我方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仔细、认真的研究之后,对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规定要求、条件全部确认,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予以认同。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操场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