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招标公告(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



项目概况
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 08: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992025CGK00252
项目名称: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元):864000
最高限价(元):86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86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际情况,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率,强化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倾倒、生态破坏等问题的精准监管能力,现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服务,辅助开展环境监测、执法取证、应急响应等工作。 备注: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2)拟派无人机操控人员应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8: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8:0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格林花园小区3号楼1单元1202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发布。3.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获取。5.投标人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6.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7.开标时登录“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因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解密时间:2025年06月06日08时00分至2025年06月0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9.潜在投标人对此公告或对所获取的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或协商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堰路202号
联系方式:0351-3981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格林花园3号楼1单元1202室
联系方式:0351-656866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党晓辰 翟稼敏
电 话:0351-6568661

附件信息:

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项目招标文件.doc416.4K

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项目12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1992025CGK00252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3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1第二部分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6(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8(四)投标11(五)开标13(六)资格审查13(七)评标13(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4(九)质疑与投诉15(十)其他16第四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8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0第六部分采购需求26第七部分合同文本31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8第一部分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08: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992025CGK00252项目名称: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项目预算金额(元):864000最高限价(元):864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元):864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际情况,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率,强化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倾倒、生态破坏等问题的精准监管能力,现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服务,辅助开展环境监测、执法取证、应急响应等工作。备注: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2)拟派无人机操控人员应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08: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08:00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格林花园小区3号楼1单元1202室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发布。3.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获取。5.投标人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6.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7.开标时登录“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因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解密时间:2025年06月06日08时00分至2025年06月0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9.潜在投标人对此公告或对所获取的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或协商收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堰路202号联系方式:0351-39812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格林花园3号楼1单元1202室联系方式:0351-6568661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党晓辰翟稼敏电话:0351-656866145第二部分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经营该项目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2)拟派无人机操控人员应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2投标报价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3投标文件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4投标文件编制及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踏勘现场□组 织☑不组织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算120天,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7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人民币8600元提交方式1.投标人应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于开标时间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 收款单位: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兴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308161039163 银行账号:3519038290106032.保函: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①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②银行保函:即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基本户或一般户出具的银行保函。8选择性方案不接受 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0合同分包不接受11合同期内调价不接受12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第六部分 采购需求”。13履约保证金☑收取。详见“第六部分 采购需求”。□不收取。14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超过法定的30日期限。1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重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监 狱企 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 利企 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创新产品、创新服务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响应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响应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详见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6信用记录查询查 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开标当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17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或协商收取,人民币12960元。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3“投标人”是指响应本项目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中标人”是指经过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且排名第一的投标人。2.5“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投标人承担的提供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服务和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6“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政府采购过程或政府采购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投标人资格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2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3.3能够承担投标过程及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投标。4知识产权4.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4.2如投标人不拥有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4.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投标有效期5.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算120天。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5.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开标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政府采购合同全面履行完毕。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7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7.1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执行取消本次采购任务的情况下,无需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8解释权8.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2因政府采购合同发生争议的,对招标文件的最终的解释权属于审判机关(当地人民法院)。8.3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包括:(1)采购邀请(2)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5)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采购需求(7)合同文本(8)投标文件格式(9)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以及答疑、变更或补充通知等(如有)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法定时限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0.2在开标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10.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2)资格审查部分(3)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等均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传输递交,在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在线递交。11.2《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人应详细审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2.2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逐页填加(连续)页码并编制目录。12.3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13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3.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提供其中文译文。13.2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报价14.1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14.2投标人按照第六部分“采购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4.3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6.15.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5.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由于到账时间晚于开标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5.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5.5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弄虚作假的;(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5)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中标人未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16投标文件签署16.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位公章”、“公章”等均指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6.2投标文件签署应清晰工整。16.3投标文件须逐页盖章。17投标文件的加密17.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平台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四)投标18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公告时间为准。延长开标时间的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约束。19串通投标1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1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20弄虚作假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2)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6)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1.1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不一致的;21.2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21.3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质原件、合同原件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21.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6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1.7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21.8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的;21.9投标报价出现明显错误,投标人拒绝按照“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4.4”的规定进行修正的;21.10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1.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2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事项做出明确响应的;21.13投标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的;21.14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21.1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情形除外;21.16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1.17投标文件未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范围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18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21.19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21.2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2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2.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错误的;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开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文件。23.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间开始进入解密环节,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在线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六)资格审查24成立资格审查小组24.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小组。24.2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资格审查小组职责25.1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及审查标准独立履行审查职责。25.2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对存在争议的事项,按照“一票否决”的原则做出结论。(七)评标26成立评标委员会2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情形组建评标委员会。26.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26.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7评标委员会职责27.1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职责。27.2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7.3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中标通知28.1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2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9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在评审过程当中的答复澄清事项等均为此次政府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29.2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9.3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超过法定的30日期限。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条件。30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2)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5)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有关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1)至(6)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1对中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32诚实信用32.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中标人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2.2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32.3投标人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记录和曝光。(九)质疑与投诉33询问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34质疑3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且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入“项目质疑管理”在线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2投标人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受质疑答复结果。35投诉3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太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起投诉。35.2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5.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其他36关于日期计算方法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7其他投标人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等。第四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资格审查依据1.1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原则2.1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履行审查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一票否决”。3资格审查小组应履行职责3.1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各成员签字的原始审查记录和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审查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2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对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以书面形式签署个人理由,否则视为通过。3.3资格审查小组应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4资格审查结果4.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5资格审查过程的保密5.1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对资格审查情况以及在审查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6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前附表要求的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保证函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1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的签署意见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2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字、盖章等。14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2)拟派无人机操控人员应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经营有特殊资格、证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15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小组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采购人对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的说明内容及要求1.1采购人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时,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1.2说明内容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存档。2评标范围2.1评标委员会仅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评标原则3.1评标委员会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认定。4评标依据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2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评标方法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5.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澄清6.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投标人。6.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实质性内容。6.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做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7评审事项处理原则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2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7.3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评审依据。7.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8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9评审过程的保密9.1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9.2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情况的解释。10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②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情形。③不存在投标总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2投标服务(方案)不存在可选择投标服务(方案)的情形。3商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和条件。4其他未发现属投标文件无效规定情形的(见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四)投标”第21项中21.9-21.21的规定)。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11评分细则1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素针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1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据实打分或超出“评分细则”要素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重新评审。11.3如出现某一位评标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告太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11.4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1)选定服务部分最好的;(2)如服务部分分值相同时,选定技术部分最好的;(3)如技术部分分值相同时,选定报价最低的。11.5技术评分(分值85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无人机运维服务方案(14分)1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无人机(大疆如风800型)运维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具体包括:1、运维方案(巡查方案、日常保养计划、故障处理流程、风险预警机制)完整全面、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得6分;方案基本完整但不全面,方案较科学合理、技术较先进得4分;方案缺项、未贴合工作实际需求得2分。注:完整指四项内容均贴合项目特点;全面指每项内容详细展开阐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指方案符合实际工作需求,可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技术先进指采用先进的运维手段(如采用智能化运维);2、承诺到场时间2小时内1分;到场时间2小时(含)-4小时(含)0.5分;到场时间超过4小时不得分。3、根据供应商拟投入运维工具进行综合评审,具体包括:①供应商提供拟投入运维工具清单且拟投入运维工具全面完善得3分;拟投入运维工具清单基本全面完善得2分;提供运维工具清单,但未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得1分。注:全面完善指拟投入工具贴合项目特点,符合实际需求。②提供与清单相对应的工具图片得1分。③提供与清单、图片相对应的工具购买发票或工具租赁合同得1分。2分投标人拟对无人机购买保额100万以上第三者责任险的得2分,保额50万(含)-100万(含)的得1分,保额50万以下不得分。无人机排查服务方案(62分)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全部无人机性能进行综合评审。①续航能力:单次飞行时间大于30分钟(含)得2分,小于30分钟得1分;②抗风等级:大于6级(含)风力环境可稳定飞行得2分,小于6级风力环境可稳定飞行的得1分。③图传距离与稳定性:最大信号有效距离强干扰大于3公里(含)高清实时传输得2分,1.5公里-3公里高清实时传输得1分,小于1.5公里(含)得0.5分。④有效像大于2000万像(含)2分,1200万-2000万得1分,低于1200万(含)得0.5分。1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无人机排查服务方案,具体包括:①排查工作计划(飞行计划、无人机操作规程、重点区域排查频次、盲区覆盖方案);②安全管理(无人机飞行安全保障措施、数据安全保障措施);③应急响应机制(配合市政府检查、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工作、环保应急演练保障工作预案)进行综合评审。以上三项内容中每一项内容完整全面、科学合理得6分;方案完整、较科学合理得4分;方案不完整、关键点未体现得2分。注:完整指每个方案中所要求包含的内容均有体现;全面指每项内容详细展开阐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指方案符合实际工作需求,可运用到实际工作中;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无人机直播平台进行综合评审。①平台满足采购需求要求功能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功能得0.5分,最高得2分。②平台安全合规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得3分,较科学合理得1分。注:科学合理指方案符合实际工作需求,可运用到实际工作中;6分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投标人每提供1个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空域核准表的得2分,最高得6分9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三维模型服务方案,包括:①航拍方案;②数据处理方案;③模型建立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以上三项内容中每一项内容完整全面、科学合理得3分;内容完整、较科学合理得2分;方案不完整、未体现关键点得1分。注:完整全面指每项内容详细展开阐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指方案符合实际工作需求,可运用到实际工作中;6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无人机场布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6分;内容较全面,较科学合理得4分;方案不全面、重点未体现得2分。注:全面指内容详细展开阐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指综合考虑通电通网及建筑物遮挡等因素选址,符合实际工作需求,可运用到实际工作中;4分投标人拟投入的空气检测仪在满足采购需求要求检测指标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检测指标得2分,最高得4分。6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成果资料整理方案、档案资料交接方案、保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整全面,科学合理得6分;方案完整,较科学合理得4分;方案不完整、关键点未体现得2分。注:完整指内容均有体现;全面指内容详细展开阐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指方案符合实际工作需求,可运用到实际工作中;2服务质量管理措施(9分)9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建立的服务质量管理措施,包括:①人员安排及岗位设置(3分)、②日常管理制度和人员考核办法(3分)、③针对本项目合理化建议(3分)进行综合评审。以上三项内容中每一项内容内容完整全面,科学合理得3分;方案完整,较科学合理得2分;方案不完整、关键点未体现得1分。注:完整指内容均有体现;全面指内容详细展开阐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指方案符合实际工作需求,可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评分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11.6商务评分(分值5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企业业绩5分以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近三个年度内签署且完成投标人自身同类合同为准。必须提供以下内容: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5分。评分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11.7价格评分(分值10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中小企业(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重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理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创新产品、创新服务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评分注意事项: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1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2.1未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将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的;12.2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12.3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的情形除外;12.4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2.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2.6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12.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12.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12.1—12.6”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六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肩负着太原市六城区及三县一市的环保监督及执法的重任,近年,国家环保部及省厅提倡运用高科技执法、无人机执法等新手段。根据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际情况,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率,强化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倾倒、生态破坏等问题的精准监管能力,现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服务,辅助开展环境监测、执法取证、应急响应等工作。二、技术要求(一)无人机运维1、服务内容对2架无人机(大疆如风800型)提供运维服务及保险工作。2、服务标准(1)中标人须提供无人机运维服务,确保无人机正常飞行,具体运维标准如下:①电池维护:避免过充电或完全放电,理想充电状态为50%-80%。电池寿命通常为300-500次充电循环,及时更换老化电池。长期不使用时,将电量保持在30%-50%,存放在干燥、凉爽处。飞行结束后,确保电池冷却后再充电,避免高温充电。②机身和螺旋桨维护:定期检查螺旋桨,确保叶片无裂纹或损坏,及时更换磨损的螺旋桨。清洁机身,避免使用强力化学品,保持机身干净整洁。检查机身螺丝是否松动,机臂是否有裂痕或破损③电机维护:每次飞行结束后清理电机和电机接线处,特别是在灰尘较多的环境下。检查电机转动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摩擦、卡阻等问题及时处理。检查电机接线盒的接线螺丝是否松动或烧伤。④固件和软件更新:定期检查并更新无人机固件和软件版本,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优化。更新遥控器及手机应用软件,确保兼容性和稳定性。⑤摄像头维护:使用镜头清洁液等专业清洁工具清理云台相机,避免直接用手触摸。检查GPS信号是否正常,避免在信号弱的地方飞行。校准指南针和陀螺仪,确保精确导航和稳定性。⑥特殊天气下的保养:在雨雪或潮湿天气飞行后,确保无人机完全干燥后再存放。在沙尘天气飞行后,彻底清理无人机,减少沙尘对机械部件的侵蚀。在炎热天气中,让无人机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避免电机过热。注:运维过程中所需零部件均由中标人提供,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⑦中标人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采购人如需提供到场服务,技术人员需在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2)对2架无人机购买不低于保额5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3、服务成果中标人须提供无人机运维报告,以月为单位整理成册,年底上交采购人。4、投标人需提供运维方案(巡查方案、日常保养计划、故障处理流程、风险预警机制)、到场时间及拟投入运维工具。(二)无人机执法排查1、服务内容(1)太原市六城区及三县一市进行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倾倒、生态破坏等问题提供无人机排查服务。(2)提供无人机直播平台,平台须具有管理无人机、实时直播、历史回放、飞行轨迹等功能。(3)对太原市8个国控点(分别为小店点位、坞城点位、汇丰点位、育英点位、南寨点位、桃园点位、金胜点位、晋源点位)周边1公里范围内提供三维模型,方便掌握国控点位周边情况。(4)在8个国控点附近布置六套无人机场及两套空气检测仪,并提供日常巡查服务。2、服务标准(1)无人机排查服务标准①服务要求:中标人自行投入履约所需无人机(中标人需确保拟投入无人机飞行的合法性,中标后需取得太原市空域飞行批复文件。)等设施设备及无人机操作人员。②时间要求:太原市六城区及三县一市年度内工作日(除特殊天气原因)每天执行排查任务,不少于180天。③成果要求: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飞行记录表及排查情况记录。④其他排查工作1)国控点位周边1公里范围内巡查。2)配合市政府检查;3)配合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工作;4)配合环保应急演练保障工作。(2)平台服务标准①服务要求:平台需具有管理无人机、实时直播、历史回放、飞行轨迹等功能。②成果要求:提供无人机直播平台无人机飞行数据。(3)太原市8个国控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三维模型服务标准①服务要求:对太原市8个国控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提供三维模型,比例1:500,分辨率3cm,方便掌握国控点位周边情况。根据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每季度对国控点进行三维模型,对国控点周边污染来源及变化做出预判,通过国控点数据的分析,预防高值数据。②成果要求: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无人机建模数据,并提供周边污染源分析结果。③投标人需提供航拍方案、数据处理方案及模型建立方案。(4)布置无人机场及空气检测仪标准①服务要求:投标人需综合考虑电源、网络及建筑物遮挡等因素在8个国控点附近布置6套无人机场及2套无人机场搭载的空气检测仪,对国控点周边提供日常巡查服务。无人机场作业半径至少5公里,作业时长至少30分钟,最大航程30km,空气检测仪至少可检测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分别布置在清徐焦化园区、金胜、晋源、太钢附近、小店点位附近、汇丰点位附近,每天对无人机场附近进行一次排查。根据无人机发现的问题配合空气分析仪对周边进行污染源的溯源。②成果要求: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无人机场飞行数据及发现问题,做好记录,整理成册,提供空气检测仪分析报告。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2、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源、影像、资料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服务安全能力要求》等标准完成数据收集、管理和保护,中标人需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数据交接。中标人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数据。四、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2025年12月前支付合同剩余金额。五、履约验收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详情: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按照运维单位月度考核明细表(试行)(见附件)对中标人进行月度考核。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按照运维单位月度考核明细表(试行)(见附件)对中标人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束后,填写考核单,列明各项标准的考核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结果,由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合同约定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全部内容。履约验收标准: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执行。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789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甲方: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乙方:乙方在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的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项目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标准(一)无人机运维1、服务内容对2架无人机(大疆如风800型)提供运维服务及保险工作。2、服务标准(1)乙方须提供无人机运维服务,确保无人机正常飞行,具体运维标准如下:①电池维护:避免过充电或完全放电,理想充电状态为50%-80%。电池寿命通常为300-500次充电循环,及时更换老化电池。长期不使用时,将电量保持在30%-50%,存放在干燥、凉爽处。飞行结束后,确保电池冷却后再充电,避免高温充电。②机身和螺旋桨维护:定期检查螺旋桨,确保叶片无裂纹或损坏,及时更换磨损的螺旋桨。清洁机身,避免使用强力化学品,保持机身干净整洁。检查机身螺丝是否松动,机臂是否有裂痕或破损③电机维护:每次飞行结束后清理电机和电机接线处,特别是在灰尘较多的环境下。检查电机转动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摩擦、卡阻等问题及时处理。检查电机接线盒的接线螺丝是否松动或烧伤。④固件和软件更新:定期检查并更新无人机固件和软件版本,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优化。更新遥控器及手机应用软件,确保兼容性和稳定性。⑤摄像头维护:使用镜头清洁液等专业清洁工具清理云台相机,避免直接用手触摸。检查GPS信号是否正常,避免在信号弱的地方飞行。校准指南针和陀螺仪,确保精确导航和稳定性。⑥特殊天气下的保养:在雨雪或潮湿天气飞行后,确保无人机完全干燥后再存放。在沙尘天气飞行后,彻底清理无人机,减少沙尘对机械部件的侵蚀。在炎热天气中,让无人机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避免电机过热。注:运维过程中所需零部件均由乙方提供,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⑦乙方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甲方如需提供到场服务,技术人员需在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2)对2架无人机购买不低于保额5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3、服务成果乙方须提供无人机运维报告,以月为单位整理成册,年底上交采购人。(二)无人机执法排查1、服务内容(1)太原市六城区及三县一市进行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倾倒、生态破坏等问题提供无人机排查服务。(2)提供无人机直播平台,平台须具有管理无人机、实时直播、历史回放、飞行轨迹等功能。(3)对太原市8个国控点(分别为小店点位、坞城点位、汇丰点位、育英点位、南寨点位、桃园点位、金胜点位、晋源点位)周边1公里范围内提供三维模型,方便掌握国控点位周边情况。(4)在8个国控点附近布置六套无人机场及两套空气检测仪,并提供日常巡查服务。2、服务标准(1)无人机排查服务标准①服务要求:乙方自行投入履约所需无人机(中标人需确保拟投入无人机飞行的合法性,中标后需取得太原市空域飞行批复文件。)等设施设备及无人机操作人员。②时间要求:太原市六城区及三县一市年度内工作日(除特殊天气原因)每天执行排查任务,不少于180天。③成果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飞行记录表及排查情况记录。④其他排查工作1)国控点位周边1公里范围内巡查。2)配合市政府检查;3)配合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工作;4)配合环保应急演练保障工作。(2)平台服务标准①服务要求:平台需具有管理无人机、实时直播、历史回放、飞行轨迹等功能。②成果要求:提供无人机直播平台无人机飞行数据。(3)太原市8个国控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三维模型服务标准①服务要求:对太原市8个国控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提供三维模型,比例1:500,分辨率3cm,方便掌握国控点位周边情况。根据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每季度对国控点进行三维模型,对国控点周边污染来源及变化做出预判,通过国控点数据的分析,预防高值数据。②成果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无人机建模数据,并提供周边污染源分析结果。(4)布置无人机场及空气检测仪标准①服务要求:乙方需综合考虑电源、网络及建筑物遮挡等因素在8个国控点附近布置6套无人机场及2套无人机场搭载的空气检测仪,对国控点周边提供日常巡查服务。无人机场作业半径至少5公里,作业时长至少30分钟,最大航程30km,空气检测仪至少可检测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分别布置在清徐焦化园区、金胜、晋源、太钢附近、小店点位附近、汇丰点位附近,每天对无人机场附近进行一次排查。根据无人机发现的问题配合空气分析仪对周边进行污染源的溯源。②成果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无人机场飞行数据及发现问题,做好记录,整理成册,提供空气检测仪分析报告。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2025年12月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账号:开户行行号:(如有变动以乙方出具书面通知为准)。四、合同履行期限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甲方需及时办理付款手续。3.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服务,符合招标代理行业标准。2.保证服务质量标准,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做及时回访等服务。3.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4.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源、影像、资料等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服务安全能力要求》等标准完成数据收集、管理和保护,乙方需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数据交接。乙方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数据。七、履约验收履约验收主体:甲方详情:甲方组织履约验收。履约验收方式:甲方按照运维单位月度考核明细表(试行)(见附件)对乙方进行月度考核。履约验收程序:甲方按照运维单位月度考核明细表(试行)(见附件)对乙方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束后,填写考核单,列明各项标准的考核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结果,由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合同约定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全部内容。履约验收标准: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执行。八、合同变更或解除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3.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因变更或解除合同,导致一方遭受损失的,除合同约定和依法可免除责任的情形意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九、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绝。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甲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十、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年月日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须知为了准确投标,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具体规定,参考如下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体为“宋体”;正文字号:小四号;标题字号:三号加粗;表格中的字号:五号。附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注:1.投标人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无效。10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封皮)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编制)1.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页码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3.投标人保证函……………………………………………………………………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的签署意见……………………………………………8.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资质证明文件……………………………………………………………………10.投标人需承诺或说明的其它事项……………………………………………11.中小企业声明函………………………………………………………………11附件4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全称)承诺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已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不是联合体投标。以上承诺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愿意承担所有责任。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件6投标人保证函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姓名)是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全权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我姓名是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0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的签署意见1.投标人对此次《合同文本》有无异议,请选择(以“√”标识):有异议()无异议()2.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请具体说明。……12投标人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1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中若获中标通知书,我们保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以现金或网银转账中的一种,向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兴支行,开户银行行号:308161039163,银行账号:35190382901060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未支付,自愿将投标保证金由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扣除。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诺日期:附件12资质证明文件附件13投标人需承诺或说明的其它事项(投标人自行填写)投标人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封面(封皮)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3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目录(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编制)1.投标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6.无人机运维服务方案………………………………………………7.无人机排查服务方案………………………………………………8.服务质量管理措施………………………………………………9.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汇总表…………………………………10.投标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承诺事项………………11.......附件16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投标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有无偏离……投标总价(元)大写:小写:注:1.投标人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无效。14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8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20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填写此表后必须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投标人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1无人机运维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人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2无人机排查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人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3服务质量管理措施(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人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4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汇总表15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合同价格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附件25投标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承诺事项16附件26运维单位月度考核明细表(试行)兹表旨在考核运维单位在运维过程中的表现,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队根据运维单位提供的服务进行打分,如被考核单位打分90分以上,视为合格;80-90分时,运维单位应根据不合格项进行整改;低于80分时,将扣除履约保障金的3%作为惩罚。具体考核明细表如下。考核单位: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被考核单位名称:运维项目名称:运维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序号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实施情况得分备注1负责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架无人机运行保障及维保工作;完成对2架无人机的运维工作,保障无人机零部件完好无损得10分,每发现1处损坏扣1分。102太原市六城区及三县一市无人机排查服务;每月保障无人机飞行不得少于50架次,得30分。人员不少于10人,得10分。车辆不少于4辆,得10分。503对全市八个国控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进行无人机巡查。每月对国控点周边进行一次巡查,巡查完成1个国控点得1分,共8分。84对全市八个国控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进行无人机气体污染物巡查。每月对国控点周边进行一次无人机气体巡查,巡查完成1个国控点得1分,共8分。85提供六套无人机机场的服务(迎泽区、万柏林区、小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清徐县)。建设一个无人机机场得2分,共12分126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其他外出交叉检查及各项专项行动等任务的无人机技术支持。根据支队实际情况进行考核,灵活打分。12综合得分考核人:日期:年月日考核单位: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日期:年月日被考核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人机执法排查、运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