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车位招租 车位招标公告(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海南产权交易所]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47号车位招租交易公告

N0131FCZZ250885

项目名称
海口市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29个停车位和怡心路9号天海居商住楼地下室1层33个停车位等共62个停车位分别招租

项目编号
QY202412HN2175-2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5月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5月20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怡心路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竞租保证金(元)
评估价/月租金(元)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加价幅度(元)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1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1号车位
33.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9:00

2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2号车位
33.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9:05

3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3号车位
33.8
500
105
84
10
5月21 日9:10

4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4号车位
33.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9:15

5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5号车位
33.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9:20

6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6号车位
33.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9:25

7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7号车位
33.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9:30

8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8号车位
33.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9:35

9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9号车位
33.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9:40

10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10号车位
33.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9:45

11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11号车位
32.08
500
80
64
10
5月21日9:50

12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12号车位
32.0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0:00

13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13号车位
32.0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0:05

14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14号车位
32.0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0:10

15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15号车位
32.0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0:15

16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16号车位
32.0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0:20

17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17号车位
32.0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0:25

18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18号车位
32.0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0:30

19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19号车位
32.0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0:35

20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20号车位
32.0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0:40

21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21号车位
32.0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0:45

22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22号车位
32.0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0:50

23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23号车位
25.67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0:55

24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24号车位
25.67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1:00

25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25号车位
25.67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1:05

26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26号车位
25.67
500
105
84
10
521月日11:10

27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27号车位
25.67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1:15

28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95号车位
30.8
500
80
64
10
5月21日11:20

29
怡心路9-2号海天一舍地下室-1层96号车位
32.8
500
105
84
10
5月21日11:25

30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3号车位
30.06
500
80
64
10
5月21日11:30

31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4号车位
30.0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1:35

32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5号车位
30.0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1:40

33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6号车位
30.0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1:45

34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18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1:50

35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22号车位
28.36
500
80
64
10
5月21日12:55

36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23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3:00

37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24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3:05

38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25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3:10

39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26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3:15

40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27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3:20

41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41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3:25

42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46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3:30

43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47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3:35

44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48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3:40

45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49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3:45

46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50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3:50

47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51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3:55

48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52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4:00

49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53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4:05

50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54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4:10

51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55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4:15

52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56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4:20

53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57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4:25

54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58号车位
28.3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4:30

55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59号车位
30.0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4:35

56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60号车位
30.0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4:40

57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61号车位
30.0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4:45

58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62号车位
30.0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4:50

59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63号车位
30.0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4:55

60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64号车位
30.0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5:00

61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65号车位
30.0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5:05

62
怡心路7-1号天海居地下室-1层66号车位
30.06
500
95
76
10
5月21日15:10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1、租赁期限:5年;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每年递增3%。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元)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房屋现状
/

租赁用途
仅作为停放车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不得利用停车位做其他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如有发现别有用途,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重大事项说明
1、标的由招租方委托给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为管理,成交后由招租方、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三方合同。2、此次挂牌招租资产除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租赁纠纷、清场纠纷等与资产有关瑕疵问题,若出现上述情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3、该项目资产均有不动产权证。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4年9月18日

 
评估机构
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法定代表人:曹莉经济类型:国有独资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关于对招租房产原承租户情况说明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铺面竞租;停车位仅限该小区业主报名,小区业主每户只能租一个车位,报名时需提供业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相关证明(包括小区内房屋的租赁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租赁押金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停车位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7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5、新承租方不得对该标的进行改造。自确认新承租方之日起,一律按确认新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并履行租赁合同,不设过渡期。6、新承租方负责停车位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停车位物业管理费、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招租方协助,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停车位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停车位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停车位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海口市怡心路

报名时间
2025年5月7日至 2025年5月20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5年5月2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 业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相关证明(包括小区内房屋的租赁合同)6.其它相关材料。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租赁押金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项目车位招租免收交易服务费。

竞价安排

竞租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段:2025年5月7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3、《停车位租赁合同》范本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21、  陈先生66558033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委托方联系人:吴先生 66735628

单位地址
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其它

补充协议出租方(甲方):广州市新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邮编:510620联系电话:8751318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证件号码:914401017711744392承租方(乙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证件号码:经双方友好协商,广州市新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以下简称为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就海口市南沙路金龙新村23号2A301、2A302、2B102、202、302、2B301房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甲方经广建(海南)设计有限公司(业主方)授权,对海口市南沙路金龙新村23号2A301、2A302、2B102、202、302、2B301房(以下简称该物业)进行对外招租管理经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就该物业租赁事宜,在编号为新物合(2022)第号《房屋租赁合同》基础上,达成以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提前中止合同,否则除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余下租赁存续期的租金和管理费总额的50%。二、租赁费用分租金和管理费两项,第2年度起每年递增5%,具体按下表数据结算:序号日 期月租金(元)月管理费(元)月度合计(元)年度合计(元)12345租赁费用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5日前缴付租金至业主方,同期缴付管理费至甲方,业主方和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数额的发票。业主方账户:业主方名称:广建(海南)设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7513035收费方式:支票或转帐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2201021509024906515办公地址:海口市南航大道金龙新村二号楼甲方账户:甲方名称:广州市新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7513185收费方式:支票或转帐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创展支行开户账号:3602178419100183078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体育东横街3号设计大厦2层三、乙方实际经营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治安、卫生垃圾、煤气费等),均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给甲方作为该物业的水电费周转金。每月产生的水电费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收费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缴清费用。如逾期不缴清的,乙方应按每日3%计算支付延迟缴纳费,并且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措施。四、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依约使用该物业,进行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五、乙方须以自己名义向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持证合法经营,不得利用该物业进行违法、犯罪或违反行业道德的活动,不得损害公众和消费者利益。六、乙方须自行负责该物业经营中的一切债权债务,按规定向政府管理部门支付有关税费。并在每年度缴交第一期租金时支付人民币20000元/年的保险金给甲方。由甲方代为该物业向保险公司办理其人身、财产等各项保险,具体投保的保险公司和险种可以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听取乙方意见,并根据缴交保费情况,据实多退少补,且保持保险单在租赁合同期内持续有效。七、遇发生意外时,若因乙方未购买前述保险或投保金额不足以弥补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前述保险单赔偿范围内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八、乙方自行负责该物业内乙方设备、设施、财物和人员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乙方对所承租的房屋及屋内的全部设备、设施和物品(包括甲方出租部分和乙方自行添置部分)的使用承担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房产范围内的消防及治安的安全维护工作,并须与甲方或甲方代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租赁期届满撤场时,乙方不得拆除原有或增设附属设备、设施,保证其正常使用,并按时移交给甲方(若该设备、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九、租赁期间,该房产及其内部装修、门窗、给排水管道、电气和乙方增加的附属设备设施等的使用、保养、维修、更新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其具体的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十、事先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物业抵押、转租、转让、分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否则,乙方除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第三方损失及相关责任。十一、乙方不得在其承租房产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失职出现事故,引起物业及其他房产损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十二、双方约定,下列事项对乙方租赁的物业造成影响的,甲方无需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1乙方违法经营;2乙方故意破坏或非正常使用物业设备和设施;3因乙方进行的装修或对物业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所作的改动;4任何第三方的不法侵害;5因外部公共事业供应(如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排污等)中断;6因上级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测、演习等政府行政行为;7非甲方故意或过失,或甲方无法控制的其它事件;8由相关政府部门认定属甲方责任以外的消防、安全事故;以上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无需通知即可提前收回该物业使用权,或对该物业采取上锁加封和停止水电供应等限制措施,并无需就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将该物业连同原附属物交还甲方,否则,对于该物业内原乙方物品,甲方有权当作废物处理,也可以在乙方未赔偿甲方损失前会同公证部门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安排另处放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重新将该物业另行处置而无须知会乙方。1违法经营或利用该物业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2擅自变更该物业的用途;3乙方擅自将该物业抵押、转租、转让、分租或出借他人使用的;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该物业进行装修,或改变物业结构,或未按相关规定向消防、城管、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报批手续,或擅自施工、野蛮施工,装修影响物业安全的;5拖欠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公共事业使用费,以及相关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超过30日;或租赁保证金不足,自甲方通知起5日内仍未补齐的;6乙方被政府有关部门查封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7违反合同的其它约定,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在限期内不能改正。十四、经甲方同意,乙方须于本合同租赁期满或终止或解除之日起3日内迁出物业,搬走物品,逾期不迁出的,乙方应按占用时间以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的百分之二百(200%)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逾期达一个月的,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品之所有权,甲方有权当作废物处理,或由甲方会同公证部门作出处置,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必要且适当的一切措施收回该物业。十五、租赁期限届满,本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自然终止,双方须共同检查和交接物业,乙方所有的固定装修物未经甲方许可(含设备设施)不得拆除,或者根据甲方要求恢复物业原状。十六、乙方承租的房屋如遇到国家征用、拆迁或租赁期满,乙方需无条件撤离。十七、出租物业的外立面、天面使用权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制作悬挂广告牌,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乙方经甲方审批确认后,可以将乙方的标识悬挂于物业的外立面。十八、甲方提供现有用电负荷,如需要增容的,乙方承担增容相关费用。十九、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或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另订补充协议解决。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位招租 车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口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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