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招标公告(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2025)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21.14.138.6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沈财招标采购-2025-16
2、项目名称: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230,000.00元
最高限价:323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K202505071-1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第1包)
1530000
1530000
2
ZK202505071-2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第2包)
1700000
1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4日 至 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21.14.138.68/)
3.方式:供应商请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21.14.138.68/)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6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6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
地址:沈丘县
联系人:许豫源
联系方式:15138365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联系人:王园园
联系方式:0394-8106517、19913281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豫源
联系方式:15138365552
附件: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zip
政府采购采购人诚信承诺书我单位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合理设定采购需求,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不切实际,给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造成损失;(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五)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六)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七)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八)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九)开标前泄露标底;(十)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十一)擅自终止招标活动;(十二)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违反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十三)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十四)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十五)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十六)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十七)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十八)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十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诚信的行为。采购人:(盖章)日期:2025年月2月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项目编号:沈财招标采购-2025-16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需求一览表8第四章评标办法10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5第六章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标准文本、合同签订指引、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28采购合同内容3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5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47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21.14.138.6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沈财招标采购-2025-162.项目名称: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230000.00元最高限价:323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第1包)1530000.001530000.0022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第2包)1700000.00170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具体数量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5.2服务期限:1年。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的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21.14.138.68/)3.方式:供应商请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21.14.138.68/)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6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6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特别提示: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操作指南》。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地址:沈丘县项目联系人:许豫源联系方式:151383655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项目联系人:王园园联系方式:0394-8106517、199132811803.监督单位信息名称:沈丘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94-51044664.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豫源联系方式:15138365552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5月14日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2委托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4项目名称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5项目编号沈财招标采购-2025-166项目性质服务类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包别划分本次招标为2个包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在6个月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待服务期满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10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14投标保证金金额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15答疑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6勘察现场自行勘察现场17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为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http://jyzx.zhoukou.gov.cn网上下载)制作生成的电子加密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者在开标时间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文件不再提交。18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见招标公告) 标书递交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19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开标室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21其它采购人验收如需第三方质检部门介入,第三方质检验收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担。22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2.第三章需求一览表前注:前注:1)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3)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5)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联系周口市公共交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1.31.4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本次项目共2个标段,内容如下:包1、包2(沈丘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二、运维服务范围:1.包1(沈丘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运维服务范围包括:莲池镇、卞路口乡、新安集镇、刘湾镇、北杨集乡、洪山镇、白集镇、纸店镇、范营乡的空气自动监测站所有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以及站房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运维方需接受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的检查与考核,确保空气自动监测站与上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平台联网正常、及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服务等保障。2.包2(沈丘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运维服务范围包括:周营镇、刘庄店镇、李老庄乡、留福镇、老城镇、付井镇、赵德营镇、冯营乡、邢庄镇、石槽集乡的空气自动监测站所有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以及站房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运维方需接受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的检查与考核,确保空气自动监测站与上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平台联网正常、及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服务等保障。三、技术要求1.监测项目站点监测SO2、N02(NOx、NO)、CO、O3、PM10、PM2.5六项指标,以及气象五参数(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2.运维阶段2.1总体要求:投标人负责运维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辅助设备,其中监测仪器包括PM10、PM2.5、SO2、NOX、CO、O3六项指标监测仪和气象监测仪器等。辅助设备包括数据采集与传输软硬件、UPS、制冷系统、供电系统以及城市摄影系统等。2.2运维技术要求(1)运维方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以满足日常办公、备品备件存储需要,保证空气自动站的正常运行。(2)运维方必须提供足够的专职工作人员从事自动站的运维工作。(3)运维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车辆专门从事自动站的运维工作,以满足运维时效性的要求。2.3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求:开展运维站点乡镇的大气环境污染源排查技术服务工作,根据量化污染物的类型特点与分布模式进行汇总,实现信息互通、部门联动,及时有效上报环境污染事件,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事实依据,靶向治理。做好全部运维站点所在地的污染源事件排查服务,对日常巡查发现的污染事件和综合管控建议及时上报到采购单位指定渠道,并把污染事件每月汇总成册提交给采购单位存档。3.运维工作目标①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②空气站各项指标数据获取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及以上。③空气站各项指标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及以上。④运维任务完成率100%。⑤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100%。3.1运维工作内容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1)空气站的日常运行维护、日常质量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2)空气站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3)空气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以及相关辅助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4)空气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空气站与采购人、总站通讯正常。涉及采购人开发的数采软件的技术问题可报告采购人协调解决。(5)当仪器出现数据质量不受控且现场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采购人。(6)当仪器故障或损坏且现场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采购人。(7)仪器报废后(包括使用超过8年导致,或因洪水、地震、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导致),运维单位须先行及时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同时报告采购人。3.2运维工作要求供应商运维人员应遵守国家关于空气站的相关技术规范及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出台新的相关规范或规定,则运维工作按最新规定执行。3.2.1日常运行维护要求3.2.1.1一般要求(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2)保持站房外20m以内的环境清洁。(3)检查供电、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4)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相对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5)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6)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7)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8)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3.2.1.2每日工作供应商应提供的空气站数据监控人员应具备计算机、数据采集与传输和空气质量业务方面的知识,并能熟练操作数据管理平台。要求每日通过空气监控平台进行数据监控,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1)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2)发现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在每日6~23时出现的异常,应在4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3)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至采购人,发现数据断网及时恢复。(4)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5)每日10点完成前一日各监测站点原始小时值的数据审核工作。(6)在重污染天气、沙尘天气等污染过程结束后或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后,应在4小时内开展相应的运维工作;选用专用或合适的工具进行清洁,避免对采样系统产生影响。3.2.1.3每周工作每周至少巡视空气站1次,且两次巡检时间间隔不得超过9天,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1)查看空气站设备是否齐备,有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2)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检查各仪器的运行状况,保证系统运行顺畅。(3)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4)检查电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5)检查空气站的通讯系统,保证空气站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确保无远程控制软件。(6)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7)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空气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8)应及时清除空气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应及时剪除对采样有影响的树枝。(9)应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空气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被刮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10)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11)每周对气象仪器及能见度仪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12)每周对气态污染物(NOX、SO2、CO、O3)仪器进行零/跨漂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或维修;按照仪器说明书要求,对零气发生器进行维护。(13)每周对颗粒物仪器至少进行1次流量检查,流量误差超过±5%时应进行校准。(14)检查PM10和PM2.5监测仪动态加热装置及采样总管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每周检查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或滤膜负载超过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更换。(15)对仪器显示数据、时间与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和校准。(16)每周检查视频监控系统,并做好视频系统的日常维护。若发现人为干扰干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行为,及时向采购人汇报。(17)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3.2.1.4每月工作(1)清洗PM10及PM2.5切割器,检查β法颗粒物分析仪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选用专用或合适的工具进行清洁,避免对采样系统产生影响。清洗PM2.5旋风切割器时应完全拆开;采样头用洁净水或无水乙醇清洗,完全晾干或热风机吹干后重新组装,组装时同时检查密封圈的密封情况。(2)检查PM10及PM2.5监测仪、气态分析仪、动态校准仪流量,如果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检查仪器是否泄漏。(3)每月对数据进行备份。3.2.1.5每季度工作(1)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每季度至少清洗1次,选用专用或合适的工具进行清洁,避免对采样系统产生影响。(2)对PM10与PM2.5仪器进行标准膜检查或K0值检查,标准膜误差超过±2%、K0值超过国家规范或说明书规定的限值时应进行校准或维修。3.2.1.6每半年工作(1)门、锁、电源、插座安全检查维护、避雷系统检查维护,电表内之总电源接线盒及锁头检查是否有漏电或安全问题。(2)更换振荡天平法颗粒物分析仪旁路过滤器,并进行K0值检查;(3)更换零气源净化剂和氧化剂,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4)检查PM2.5、PM10分析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5)对能见度仪器进行校准。(6)检查或更换氙灯(针对长光程仪器)3.2.1.7每年工作(1)对所有的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四、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方需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第四章评标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本项目(项目编号:沈财招标采购-2025-16)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第二条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第三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四条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第五条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一)招标的目标;(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第六条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通过投标符合性审查;(四)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五)商务偏差表或技术偏差表数据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六)投标人报价未超过采购人的采购预算;第七条评委会从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开始独立评审,对开标后投标人所提出的优惠条件不予以考虑。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评出中标候选人。第八条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第九条评委会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人进入综合评分环节,按招标文件约定由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项目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1投标人资格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2技术要求按评标办法见投标文件3质保及售后等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说明: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1-2包:评标办法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投标报价(2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备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扣除,请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技术部分(50分)质量保证措施(15分)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和应急方案。包括:1、仪器维修。2、数据审核方案。3、质量控制方案。4、突发事件的预警。5、突发事件的处理,以上5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1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运维服务方案(20分)投标人为本项目编制:1、工作制度 。2、安全保障措施。3、具体日常维护。4、定期巡检和校准。5、故障维修等措施。以上5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4分,最高 20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应急预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含应急分类、判别与处置),对运维期间如出现严重影响系统运行和数据质量的重大问题时,(1)具备预防和补救措施;(2)制定了异常数据监控制度和处理处置方法;(3)对应急工作进行了规划并制定计划,同时列出各种应急情景、(4)发现应急情况的方法、(5)应急措施及解决方案,系统地阐述判断和解决方法,制定工作流程。得10分。每少一项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资料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方案(5分)投标人具有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健全,得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5分)商务部分(30分)供应商实力(9)投标人的运维人员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或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有一名得 3 分,最高得9 分。)履约能力(6分)投标人服务过程中每提供1辆车辆提供运维服务的,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车辆租赁合同,租赁的车辆租期要覆盖项目整个运维周期,否则不得分)服务便利性(5分)根据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展技术服务的时间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展技术服务的得5分;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展技术服务的得2分;响应时间超过4小时或无响应时间的,得0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现场勘察(5分)为保证服务质量,请合格的投标人在下载采购文件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详细情况,勘查现场由投标人自行与采购人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经采购单位证实投标人确实已到现场勘查后出具确认函,投标人将确认函原件放在投标文件中(电子标为原件扫描件)的得 5 分,不提供不得分。业绩(5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每有一个业绩2.5分,最高得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签订时间和盖章模糊视为无效业绩)注: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评审结果及响应文件等进行复核,并在法定的时间内确定中标人。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要求,不同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对应品牌完全相同且通过资2、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将按照一家投标人计算。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除价格分外得分最高(商务+技术参数)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按照周口市交易中心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所需提供原件在评标时无需提供,仅作为采购单位核实时使用,评审委员会评审时仅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第十条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第十一条商务、技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综合得分中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中标,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第十二条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第十三条评标后,评委会应填写评审记录并签字。评审记录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制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电子签字。评审记录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三.评标纪律第十四条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第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第十七条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签章的(目前,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为每个投标单位只办理了两个CA证书,一个用于单位投标和签章,一个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章。所以,在投标文件需要电子签章时,投标单位签投标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表投标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名字直接打印在签章处即可);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服务或标段提供选择性报价的;7.商务偏差表或技术偏差表存在弄虚作假的;8.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台计算机上制作的投标文件的。第十八条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服务工期不确切、不肯定的投标;2.对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格竞标的;第十九条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52.6.第五章投标人须知2.6.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有关定义2.1招标人(采购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2.2招标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沈丘县财政局。2.4投标人:系指已经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2.服务:系指本项目所采购内容。2.6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合同及相关证明。2.7投标人公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系指投标人电子签章。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评标委员会评标费用由采购人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4.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4.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勘察现场5.1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投标文件需对本内容进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知识产权6.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投标文件中未做出此承诺函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本项目,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6.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7.纪律与保密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7.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2.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7.2.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7.2.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2.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7号令第三十七条》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7.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品牌9.1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10.投标专用章的效力10.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1.合同标的转让11.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1.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1.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4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设备不得转包。12.会员信息库12.1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降低投标成本,加强对投标人诚信信息的管理,加快周口市招投标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建设,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网上招投标奠定基础,经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投标人会员信息库制度,并面向全国免费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会员。12.2入库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清晰度由投标人负责。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入库资料原件与上传扫描件进行比对;本项目所需会员库资料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委会负责审核。为确保投标文件通过评审,投标人应及时对入库资料进行补充、更新。如因前款原因未通过本项目评委会评审,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2.3网上会员库中文字资料与扫描件资料不一致时,以扫描件资料为准。12.4有关会员库的更多信息,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13.采购信息的发布13.1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发布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以下简称“网站”。2.6.2.二.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构成1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4.1.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4.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第三章:需求一览表;14.1.4第四章:评标办法;14.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4.1.6第六章:采购合同;14.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4.1.8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1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14.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4.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5.1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5.3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6.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16.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做出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6.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16.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16.6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16.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7.报价17.1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7.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7.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17.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17.5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17.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8.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18.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做出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扫描或影印件上传),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8.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扫描件或影印件上传)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18.3.1服务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18.3.2保证所投服务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18.4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9.投标保证金(免收)20.投标有效期20.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0.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20.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21.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21.2投标文件均应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6.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的相关规定。23.投标文件的递交23.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23.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制作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6.5.五.开标与评标25.开标25.1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操作指南》。25.2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在解密投标文件开始时30分钟内进行解密,超时视为放弃递交投标文件。25.3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的法律文本将由评审委员会在评标前进行审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25.4开标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25.5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允许,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得离开开标现场。2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6.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6.4如同时出现26.2条和26.3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7.评标27.1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独立进行投标评审。投标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27.2符合性审查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7.2.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27.2.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27.2.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7.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7.2.5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27.2.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7.2.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2.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7.2.8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台计算机上制作投标文件的;27.3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符合性审查,投标无效。27.4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8.废标处理28.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宣布废标:28.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8.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8.2因上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谈判:28.2.1放弃参加投标的;28.2.2未经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允许,离开开标现场通知不上的;28.2.3不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专业条件的;28.2.4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8.2.5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28.2.6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条件的情况。28.3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招标流标现场转谈判邀请函》方式函告投标现场各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谈判。放弃谈判的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竞争性谈判应当至少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加。如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少于两家,谈判做流标处理。28.3.1谈判时,若投标人未能在评委会指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经过审查符合谈判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两家的,谈判做流标处理。28.3.2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谈判时的首次报价,未唱标转谈判的,谈判时不公开投标人各轮报价。已经唱标而转谈判的,谈判前公布各参与谈判的投标人首轮报价。28.3.3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9.二次采购项目废标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发布二次公告(投标邀请),进行二次采购。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2.6.6.六.定标与签订合同30.定标30.1投标符合性审查后,评委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办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30.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30.3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0.4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30.5最低报价并不是中标的保证。30.6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30.6.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30.6.1.1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30.6.1.2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30.6.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30.6.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0.6.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30.6.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30.6.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0.6.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0.6.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6.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30.6.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30.7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31.中标通知书31.1在发出中标公告后请采购人、中标人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31.2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1.3评审结果确定后,中标人请及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3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免收中标服务费33.履约保证金无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历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34.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34.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35.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36.质疑36.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按照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36.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质疑的详细理由和依据,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36.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36.3.1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36.3.2质疑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36.3.3其他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被判定无效质疑的,采购人将书面回复投标单位其质疑无效的理由,并记录无效质疑一次。36.4采购人将在受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6.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6.5.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6.5.2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提供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质疑的;36.5.3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37.未尽事宜37.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8.解释权38.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2.7.第六章2.8.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标准文本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供应商: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指引一、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以网上发布内容为准);2、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公告内容);3、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4、采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5、采购单位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6、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或服务商,下同)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纸质或DP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2、针对该项目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答复(纸质并签章);3、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4、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5、供应商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6、供应商和采购人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三、本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有采购人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合同公示。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1、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标的服务内容;2、不得以次充优,随意降低服务标准和水平;3、对因客观上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造成的,应提供采、供双方的纸质备忘录材料;4、在满足验收条件5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5、供应商应提供需验收服务的清单、标准、达到的水平等量化资料;6、采、供双方约定的验收机构及相关人员组成情况。7、督促采购人在项目验收结束并达到相关要求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履约验收”公示。2.92.10.服务合同内容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财政委托号:(财政资金项目必须填写)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的内容、标准、数量和价格:(若服务项目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服务内容标准水平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备注:上述服务包含相关设备购置、人员工资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第二条服务标准(包括达到的水平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服务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要求执行;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和水平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水平相一致。第三条服务的方式、方法、、地点和期限1、服务方式:2、服务方法: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费用有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二)费用支付方式:1、XXXX;2、XXXX;3、在支付前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或验收,合格的支付相应款项。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第五条付款条件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该项目是否实行预付款:实行预付款的条件和比例:合同款项结算方式和支付比例:(具体付款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采、购双方的具体约定第六条验收方法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服务内容,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应承担项目验收的主体责任。项目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签字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人员有不同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在验收报告上应注明不同意见的内容。3、甲方视情况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涉及社会化服务的项目,甲方将要求社会公众人员参与验收。检测、验收费用承担方式:第七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3.第八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九条履约(或质量)保证金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以现款的形式提供。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服务方承担。2.若确需质量保证金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应及时付足款项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三条转让与分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第十四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5.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6.第十六条合同纠纷调处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周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7.3、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向本项目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对方在合同履约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第十七条其他下列关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人(甲方):(公章)供货人(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第包)投标文件投标人:年月日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页码范围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三投标函四投标分项报价表五投标响应表六服务质量承诺七有关证明文件八投标授权书九售后服务十所投服务的技术资料等十一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得材料等十二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备注: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是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参考格式,并非必须格式,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所投项目需要自行增减,是否依据了本格式或自行增减了多少格式并不是废标的条款。8.0.1一.开标一览表项 目 名 称包号投标人全称投标范围1、最终投标报价(人民币)1、投标报价: 元、大写: 备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8.0.2.二.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8.0.3.三.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提交规定形式的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如我公司中标,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服务(包括税费等工作)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元,服务期。(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申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8)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10)本项目项目责任人:电话: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8.0.4.四.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12345678910111213其他费用合计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报价为所投服务的单价组成。包括税金及其它。8.0.5.五.投标响应表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序号品名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序号内容招标要求投标承诺偏离说明1供货期2免费质保期3付款响应4业绩5其他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投标人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人所投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8.0.6.六.服务质量承诺(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8.0.7.七.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需求一览表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8.08.(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如是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应当必须提供。8.18.1.1.(二)投标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授权代表:性别:身份证号: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8.1.2.九.售后服务(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8.1.3.十、所投服务的技术资料等(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可附产品技术彩页)8.1.4.十一、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得材料等8.1.5十二、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我公司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十ー)擅自或与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服务数量,更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设诉材料;(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十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9.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周口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政府采购委托书购-2025-16项目编号:沈财招柯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现委托贵中心对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1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承诺: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项目信息和具体采购内容不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安全和秘密及工作秘密。二、由我单位制作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配合贵中心完成采购任务。三、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四、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和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由我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依次选择中标供应商。由我单位负责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未通过的原因和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五、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负责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组织好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将采购档案保存15年以上。六、由我单位对本项目相关当事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进行答复。七、本项目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对项目联系人的真实性完全由我单位负责委托单位项目联系人:许豫源电话:15/38365552信用代码:委托单位公章2025年5月12日议、投投诉登录入口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