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招标公告(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XF2025051402
项目名称: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报价为自主定价系数,最高限价1.5,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须提供①由中国银保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银保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③法人授权分支机构的唯一授权函原件④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愿为分支机构承担履约责任的承诺书原件。(2)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非负责人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4日 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江海南路188号
联系方式:宋先生1568963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方式:陈佩芬 0513-83248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 156896301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启东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14: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预算金额
¥36.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5689630119
采购单位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江海南路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宋先生15689630119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佩芬 0513-83248588
附件:
附件1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__磋商文件.doc
附件2
附件: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明细表.xls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磋商采购文件1.1.1.1.1.11.1.1.1.1.2.采购文件编号:QDXF20250514021.1.1.1.1.31.1.1.1.1.41.1.1.1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05月14日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南路188号邮政编码:226200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受[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就[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DXF2025051402项目名称: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36.80万元/年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为自主定价系数,最高限价1.5,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须提供①由中国银保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银保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③法人授权分支机构的唯一授权函原件④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愿为分支机构承担履约责任的承诺书原件。(2)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非负责人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26日。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供应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下载操作。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5年05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接收联系人:邱燕梅,联系电话:15950835957。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不见面开标。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江海南路188号联系人:宋先生联系方式:1568963011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联系人:陈佩芬联系方式:0513-83248588附件: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按预算金额36.80万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的8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单列)。 费率中标金额分档累计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下1.5%1.5%1.5%代理费等费用定选后由成交候选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因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因导致中选结果变更或取消中选资格等,代理费不予退还。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3.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3.2磋商响应文件统一采用顺丰快递方式提交(不得采用到付方式)。3.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4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供应商必须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封装。3.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3.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3.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4.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4.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4.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4.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5.磋商响应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6.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采购人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磋商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4.1.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1.2磋商活动的文件开标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为资格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以电话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电话形式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8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6.1.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签章的。6.1.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6.1.4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1.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6供应商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6.1.7磋商响应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6.1.8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9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10供应商的磋商最终报价大于自己前一轮的。6.1.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1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电话形式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5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6.1.16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1.17商务技术分不满30分的。6.1.1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以书面形式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承保车辆1.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本次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1家保险公司承保所有车辆保险,车辆保险清单详见附件《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明细表》。2.如投保车辆行驶证为非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因实际使用单位为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一律以行驶证为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处理。3.本次招标范围内涉及特种车辆的,则以行驶证核定的车辆性质、特种车类别为准,不得变更。二、车辆所保险种及要求1.车辆所保险种:车上人员责任险(按照核定座位数投保,每座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300万元)、交通强制险(含车船税)、车辆损失险(含车辆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包括所有险种),所有消防车辆的强制险,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承保,根据国家核定标准实行。2.保险要求:(1)上述所有车辆保险理赔均不限制所发生事故区域及时间。(2)条款利用与行驶证登记、车辆实际使用性质相符的最新的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备案的商业车险条款。三、承保服务要求1.制定承保服务工作计划;2.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3.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被保险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4.承诺在4小时内出立正式保险单、提供保险卡;5.有客户回访安排;6.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7.有服务保障措施,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业务人员有具体处罚办法。四、理赔服务要求1.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2.设有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接报案;3.供应商在接到被保险单位的出险报案后,南通市内理赔人员应于1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江苏省内其他市县应于24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被保险车辆在省外发生保险事故后,供应商能通过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提供异地代查勘、代理赔服务,快速处理、赔付结案;4.须针对本项目制订“机动车辆简易赔案现场赔付处理办法”,有专人指导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5.南通市内出险的受损车辆须至采购人指定的定点汽车修理厂进行修理;6.在出险车辆进行定损、修理时,承诺对配件价格实行现场报价,并保证配件为正厂配件,且在对个别配件报价金额上若三方(指被保险单位、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家)有分歧的,承诺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或由保险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厂配件;修理工时费用以市场价格、物价部门、交通部门的价格为依据;7.理赔时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限,即:对于理赔数额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保险事故,在明确保险责任后的1日内理赔完毕;对3000元至10000元(不含10000元)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在明确责任后5日内理赔完毕;对出险损失在10000元至30000元(不含30000元)之间的保险事故,在明确责任后的10日内理赔完毕;对出险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保险事故,在明确责任后的20日内理赔完结。报价响应人可以提供其他个性化的优惠条件。8.对于重大事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案的,经车属单位申请,保险责任相对明确,保险公司应能提供初步能确定的损失金额的50%预付赔款。五、培训和防灾防损服务1.承诺配合采购人于合同期限内统一对采购人单位所属车辆的驾驶员进行1-2次培训,培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除采购人组织的统一培训外,成交供应商须对被保险人每季度进行一次上门回访;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对投保的所有单位进行集中培训2次。3.承诺与被保险单位共同开展防灾防损活动,配合被保险单位举办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及表彰活动,合理支付防灾安全宣传费用。六、保险期限1.保险期限:1年。保单按年度出具,具体以保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3.交强险为上一年度保险到期日后顺延一年;商业险为上一年度保险到期日后顺延一年。故请各报价供应商出单时以《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明细表》中的终保日期为准。七、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价为自主定价系数。2.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车辆保险服务的保费、招标代理费、各种税费与开展保险相关工作所需人员、办公、交通、通信、食宿等完成本项目各险种及理赔服务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3.报价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章制度,否则被视为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八、其它服务要求1.承诺对承保的公务用车建立专门的车险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2.提前一个月提醒采购人即将到期的保险,通知采购人按时申请续保经费;3.承诺对于承保的公务用车,在保单正副本上和录入机动车辆保险处理系统时,加注特别代码,以与其承保的其他车辆相区别,便于对有关数据的调阅;4.实现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全国各地联网,实现案件全国通赔或者异地理赔服务。九、付款方式:按实际保单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保费,车船使用税按规定代为征收。十、合同条款甲方(委托方):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乙方(服务方):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为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磋商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保险单及批单5.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第二条承保车辆1.甲方本次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1家保险公司承保所有车辆保险,车辆保险清单详见附件《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明细表》。2.如投保车辆行驶证为非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因实际使用单位为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一律以行驶证为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处理。3.本次招标范围内涉及特种车辆的,则以行驶证核定的车辆性质、特种车类别为准,不得变更。第三条车辆所保险种及要求1.车辆所保险种:车上人员责任险(按照核定座位数投保,每座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300万元)、交通强制险(含车船税)、车辆损失险(含车辆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包括所有险种),所有消防车辆的强制险,由乙方进行承保,根据国家核定标准实行。2.保险要求:(1)上述所有车辆保险理赔均不限制所发生事故区域及时间。(2)条款利用与行驶证登记、车辆实际使用性质相符的最新的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备案的商业车险条款。第四条承保服务要求1.制定承保服务工作计划;2.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3.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被保险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4.承诺在4小时内出立正式保险单、提供保险卡;5.有客户回访安排;6.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7.有服务保障措施,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业务人员有具体处罚办法。第五条理赔服务要求1.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2.设有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接报案;3.乙方在接到被保险单位的出险报案后,南通市内理赔人员应于1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江苏省内其他市县应于24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被保险车辆在省外发生保险事故后,乙方能通过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提供异地代查勘、代理赔服务,快速处理、赔付结案;4.须针对本项目制订“机动车辆简易赔案现场赔付处理办法”,有专人指导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5.南通市内出险的受损车辆须至甲方指定的定点汽车修理厂进行修理;6.在出险车辆进行定损、修理时,承诺对配件价格实行现场报价,并保证配件为正厂配件,且在对个别配件报价金额上若三方(指被保险单位、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家)有分歧的,承诺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或由保险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厂配件;修理工时费用以市场价格、物价部门、交通部门的价格为依据;7.理赔时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限,即:对于理赔数额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保险事故,在明确保险责任后的1日内理赔完毕;对3000元至10000元(不含10000元)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在明确责任后5日内理赔完毕;对出险损失在10000元至30000元(不含30000元)之间的保险事故,在明确责任后的10日内理赔完毕;对出险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保险事故,在明确责任后的20日内理赔完结。报价响应人可以提供其他个性化的优惠条件。8.对于重大事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案的,经车属单位申请,保险责任相对明确,保险公司应能提供初步能确定的损失金额的50%预付赔款。第六条培训和防灾防损服务1.承诺配合甲方于合同期限内统一对甲方单位所属车辆的驾驶员进行1-2次培训,培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2.除甲方组织的统一培训外,乙方须对被保险人每季度进行一次上门回访;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对投保的所有单位进行集中培训2次。3.承诺与被保险单位共同开展防灾防损活动,配合被保险单位举办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及表彰活动,合理支付防灾安全宣传费用。第七条保险期限1.保险期限:1年。保单按年度出具,具体以保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甲方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乙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乙方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3.交强险为上一年度保险到期日后顺延一年;商业险为上一年度保险到期日后顺延一年。故乙方出单时需以《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明细表》中的终保日期为准。4.乙方应主动与车辆使用单位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续保单及时送至车辆使用单位,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脱保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保险车辆涉及报废、使用单位变更等,则按规定到乙方办理停保、签单手续。因甲方印章流程较为严格,乙方在甲方汇款后,需及时将纸质保单及发票送至甲方相关部门留存,经查实符合投保要求后,甲方进行印章流程申请,给予投保单盖章确认,甲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提前盖章确认。第八条合同价及其付款方式1.本项目合同价:(保险自主定价系数)2.甲方按实际保单金额向乙方支付保费,车船使用税按规定代为征收。(对本次要求报商业险的车辆,商业险如实际出单时保险费与磋商报价不一致时,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3.乙方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户名:【】开户行:账号:甲方将保险费款项支付至该账户,即表明甲方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该账户的一切法律风险由乙方承担。4.所有新增车辆均由乙方承保。5.上述合同价是乙方完成全部车辆承保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如甲方漏项的,增加服务金额10%以内,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无需重新招标;如增加10%以上,甲方重新招标并签订新协议;如乙方在投标时漏项的,不予调整,且合同执行期间严格按合同执行。第九条其它服务要求1.承诺对承保的公务用车建立专门的车险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2.提前一个月提醒甲方即将到期的保险,通知甲方按时申请续保经费;3.承诺对于承保的公务用车,在保单正副本上和录入机动车辆保险处理系统时,加注特别代码,以与其承保的其他车辆相区别,便于对有关数据的调阅;4.实现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全国各地联网,实现案件全国通赔或者异地理赔服务。第十条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一条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积极给予对方配合和支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甲方协调人:,联系电话:乙方协调人:,联系电话:2.乙方提供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审批的要求。3.在双方保密条款约束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按项目要求提供相应详细资料,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4.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及时向对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如各自内部或政策发生改变,并且这种改变会直接或潜在损害对方利益时,发生改变的一方有义务及时将改变情况通报给对方。5.经商定其他应履行的事项。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对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一切技术经营信息。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商业秘密。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出现,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中止或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及时上门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2)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增加险种或提高限额标准与甲方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的;(3)如果手续齐全的赔案在乙方承诺的支付赔款时限内未能支付完毕,情节严重的;(4)未按响应承诺履行服务承诺的;(5)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未按响应承诺执行或擅自提高保费未经甲方批准的;(6)乙方向甲方提供任何形式回扣的;(7)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情况。2.由于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3.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仍须继续履行。第十四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方式本项目不见面开标。二、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80分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分细则如下:序号项目评分细则分值1企业状况(20分)1.供应商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25年第1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300%的得6分,250%(不含)-300%(含)得4分,200%(不含)-250%(含)得2分,150%(含)-200%(含)得1分,低于150%不得分。注: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公布的数据为准,提供官方查询结果截图表加盖公章。6分2.供应商总公司风险综合评定:2024年第3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价,AA级及以上得6分,A级的得4分,BBB级的得2分,BB级及以下评级的不得分。注: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公布的数据为准,提供官方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6分3.中国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投保人总公司投诉指标:①亿元保费投诉量,1件(含)以下得4分;1件(不含)至2件(含)件得2分;2件(不含)至3件(含)得1分;3(不含)件以上不得分;②万张保单投诉量,0.01件(含)以下得4分,0.01(不含)至0.05(含)得2分,0.05件(不含)以上不得分。注: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保局通报的财产保险公司2024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统计表或其他相关情况说明材料,统计表应按照原版格式顺序排列、用填充色标识投标人总公司所在行、完整提供、不能增删、以便校验。情况说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8分2承保服务 (12分)承保服务方案应具体、详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主要考察承保服务的态度、主动性和服务质量)。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承保服务工作计划进行综合评分:计划描述清晰、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4分;计划描述较清晰、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得2分;计划描述模糊、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4分2.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际人员配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描述清晰、人员配置齐全,编制合理性、可行性强,得4分;方案描述较清晰、人员配置较齐全,编制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得2分;方案描述模糊、人员配置较齐全,编制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4分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承保服务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措施成熟、方案全面利于执行、与采购单位配合度高,得4分;措施较成熟、方案较完善,有与采购单位配合的对应措施,得2分;措施方案不够完善,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4分3承保理赔服务 (23分)承保理赔服务措施应具体、详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主要考察赔案处理的速度和质量)1.针对本项目理赔服务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服务范围应当涵盖到采购单位的所有机动车辆。服务小组成员名单(应具体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及相关内容应详细完整,应设有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接报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服务小组人员设置充足、服务方案详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4分;服务小组人员设置充足、服务方案较详尽,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得2分;服务小组人员设置较满足要求、服务方案较详尽,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4分2.供应商具有针对本项目理赔服务的理赔人员、察勘车辆,并制定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理赔人员和察勘车辆设置充足合理、服务方案详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4分;理赔人员和察勘车辆设置充足合理、服务方案较详细,可行性较强,得2分;理赔人员和察勘车辆设置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服务方案、可行性一般,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4分3.供应商应当在接到报案后能保证市区内在30分钟内、市内其他县市在1小时内出席事故现场;被保险车辆在南通大市以外发生保险事故后,供应商提供异地“双代”(代查勘、代理赔)服务,快速处理、赔付结案;有专人指导采购人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理赔服务流程便捷、承诺的理赔到账时间迅速,与采购人配合度高,得4分;理赔服务流程较便捷、承诺的理赔到账时间较迅速,与采购人配合度较高,得2分;理赔服务流程复杂、承诺的理赔到账时间拖延,与采购人配合度不高,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4分4.承诺受损车辆到定点汽车修理厂进行修理。符合要求的得2分,其他情况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注:提供内容准确完整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盖供应商公章)。2分5.在出险车辆进行定损、修理时,承诺对配件价格实行现场报价,并保证配件为原厂配件,且在对个别配件报价金额上若三方(指采购人、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家)有分歧的,承诺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或由保险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厂配件。符合要求的得2分,其他情况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注:提供内容准确完整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盖供应商公章)。2分6.订有详细、可行的“机动车辆简易赔案现场赔付处理办法”。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分:方案描述清晰、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4分;方案描述较清晰、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得2分;方案描述模糊、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4分7.承诺对于重大事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案的,在保险责任相对确定的情况下,经采购人申请,可提供初步确定的损失金额的50%预付赔款。此类案件中责任明确、损失确定的部分,可在保额(限额)内按100%先行赔付。符合要求的得3分,其他情况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注:提供内容准确完整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盖供应商公章)。3分4增值服务(10分)1.宣传、培训和防灾防损服务供应商应制定合同期内的宣传、培训和防灾防损方案,并承诺合规支付防灾防损费用的保费比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诺配合采购人组织集体培训、提供培训内容、日程计划安排;承诺与采购人共同开展防灾防损活动,配合采购人举办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及表彰活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方案成熟、全面利于执行、与采购单位配合度高,得4分;方案较成熟、较完善,有与采购单位配合的对应措施,得2分;方案不够完善,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4分2.承诺当保险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相关政策有调整时,按新规定执行,但保证以最优条件承保本项目范围内的车辆并提供相关衔接方案和具体措施。符合要求的得2分,其他情况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注:提供内容准确完整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盖供应商公章)、相关衔接方案及具体措施。2分3.其他增值服务各供应商报出所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或增值保险,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评标小组横向比较所报增值服务的质量进行打分:服务具有特色化、实质性价值高、可操作性及针对性强,得4分;提供的特色服务实用性较高、实质性价值较高,得2分;特色服务实用性一般,实质性价值不高且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4分5类似业绩(15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车辆保险业绩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15分。注: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15分注:1.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后发现的则取消中标资格。2.商务技术分不满30分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价格分: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意: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具体根据开标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发送至指定邮箱(当场公布),最后报价不得超过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本项目选取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应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七)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提交响应的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分支机构非负责人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4.供应商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须提供①由中国银保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银保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③法人授权分支机构的唯一授权函原件(格式参见附件4)④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愿为分支机构承担履约责任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注: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1.供应商应根据本标书“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注:①商务技术文件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商务技术文件对应的评分项不得分。②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严格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三、价格文件1.1.1.1.1.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6);2.磋商响应报价表(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7);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8、9、10)。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盖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此证明)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我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该磋商活动的有关事宜。附:分支机构负责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此证明)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法人授权分支机构的唯一授权函:(总公司名称)授权(被授权分支机构名称)为(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的唯一供应商,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参与投标的项目,(总公司名称)均予以承认。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盖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6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自主定价系数)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注:1.本项目报价为自主定价系数,最高限价1.5,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1.2.报价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章制度,否则可能被视为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供应商名称(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7磋商响应报价表(最终报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自主定价系数)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注:1.本项目报价为自主定价系数,最高限价1.5,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1.2.报价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章制度,否则可能被视为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特别提醒:磋商响应报价表(最终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不需要填写,在开标时由供应商填写完成,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工作人员公布的指定邮箱。供应商名称(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0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序号
终保日期
车牌号
初登日期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辆种类
车型名称
座位
行驶证所属单位
1.0
2025.06.08
苏FD3838
2016.04.27
LWLDNA1H8FL040168
40030799.0
消防车
海盾牌JDX5070水罐消防车
5.0
江苏省启东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2.0
2025.06.08
苏FD5113
2016.08.05
LWLYBFYK4GL000504
400771.0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270水罐泡沫车
6.0
江苏省启东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3.0
2025.06.08
苏FMA387
2017.06.14
LZZWBCMF1FN083423
150717012887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200水罐泡沫车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4.0
2025.06.08
苏X5925应急
2012.10.29
LZZ5BLSFOCN681237
120617031647
消防车
光通牌MX5290水罐泡沫车
6.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5.0
2025.06.08
苏F79425
2021.07.14
LWLDNA5H5LL049738
HS028249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070GXFSG20水罐消防车
5.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6.0
2025.06.08
苏FH8442
2021.07.14
LWLYUAXK3LL006013
5E01872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160GXFPM60水罐泡沫消防车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7.0
2025.06.08
苏FH4433
2021.07.14
LZZWBMVFXKW576350
190617212867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310JXFJP20举高喷射消防车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8.0
2025.06.08
苏FD2770
2014.03
LWLDARHH2EL090434
30101714.0
消防车
海盾牌JDX5070G水罐消防车
5.0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9.0
2025.06.08
苏F82940
2022.5.20
LZZWBCNF3NW968486
220407812067
消防车
上格牌豪沃水罐泡沫车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10.0
2025.06.08
苏F64269
2022.6.01
LZZ1BMVF3NW968973
220517206847
消防车
中联牌举高喷射消防车
2.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11.0
2025.06.08
苏F84314
2023.4.10
LWLDNBUH5NL049314
KAS01800
消防车
天河牌水罐消防车
5.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12.0
2025.06.08
苏F88497
2023.3.27
LZZWBCNF9NW968489
220307803527
消防车
上格牌豪沃水罐泡沫车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13.0
2025.06.08
苏F81574
2023.4.10
LZZ1BMVF1NW968972
220517208387
消防车
中联牌举高喷射消防车
2.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14.0
2025.06.08
苏FD2778
2014.3.26
LWLDARHH4EL090435
4KH1_TC
消防车
海盾牌水罐消防车
5.0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15.0
2025.06.08
苏F80214
2023.3.27
LZZWBCNF5NW968487
220507801627
消防车
上格牌豪沃水罐泡沫车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16.0
2025.06.08
苏FD2779
2014.3.26
LWLDARHH6DL057628
30121677.0
消防车
海盾牌JDX5070水罐消防车
5.0
江苏省启东合作镇人民政府
17.0
2025.06.08
苏FH2441
2021.7.14
LWLYUAXK8LL006010
5E01874
消防车
金盛盾JDX5070水罐泡沫消防车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18.0
2025.06.08
苏FH0124
2021.7.15
LWLYUAXK3LL001393
5E01750
消防车
金盛盾JDX5130抢险救援车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19.0
2025.06.08
苏X5927应急
2015.06
LUDH5DZS9E0010752
E1025542
消防车
捷达泵浦供水消防车
6.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20.0
2025.06.08
苏X7001应急
2019.06
WDAKHCAA3J0251724
541974C1032005
消防车
三一强力破拆举高喷射消防车
2.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21.0
2025.06.08
苏X5923应急
2015.08
WMAN08ZZ1FY323766
2283966653733972
消防车
卢森宝亚TLF36泡沫消防车
10.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22.0
2025.06.08
苏FD2771
2014.3.26
LWLDARHH6EL090436
30101720.0
消防车
海盾牌水罐消防车
5.0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23.0
2025.06.08
苏F81472
2023.3.27
LZZWBCNF7NW968488
220407812077
消防车
上格牌水罐泡沫车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24.0
2025.06.08
苏FG9677
2017.04.01
LWLDNA1H7GL063281
40049239.0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070GXFSG20/F
5.0
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5.0
2025.06.08
苏FCA213
2014.12.24
LWLYURAK8DL005402
4E00506
消防车
海盾牌JDX5150GXFPM60
6.0
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6.0
2025.06.08
苏F63311
2020.12.10
W1FNHNAE4L0457988
OM473LA552473907C0566238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370GXFPM180/B5
6.0
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7.0
2025.06.08
苏FG9878
2017.04.17
LWLYBFYK5GL005470
G401022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270GXFPM120/W
6.0
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8.0
2025.06.08
苏FG9885
2017.04.18
WDAKHCAA8G0060390
541974C0991962
消防车
金猴牌SXT5303JXFJP32
2.0
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9.0
2025.06.08
苏F66145
2023.4.10
LZZ8BCNF0NC446974
220507809137
消防车
三一牌SYM5190GXFPM45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30.0
2025.06.08
苏FG7006
2016.8.17
LWLDNA1H4FL063642
40041117.0
消防车
海盾牌JDX5070GXFSG20/F
5.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31.0
2025.06.08
苏FC6099
2023.4.27
LZZ8BCNF2NC466000
221107815027
消防车
捷达消防牌SJD5172GXFPM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32.0
2025.06.08
苏F65679
2020.7.02
LWLYUAXK3KL006060
5E01661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160GXFPM60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33.0
2025.06.08
苏FD2710
2014.3.26
LWLDARHH0EL090433
30101672
消防车
海盾牌JDX5070水罐消防车
5.0
启东市启隆乡人民政府
34.0
2025.06.08
苏F75441
2021.7.14
LZZWBMVF1KW576348
190617212877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310举高喷射消防车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35.0
2025.06.08
苏FE1577
2018.3.27
LWLYUAXK9HL001695
5E00180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160水罐泡沫车
6.0
启东市启隆生态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36.0
2025.06.08
苏FD8536
2013.3.25
LWLDARTK8CL003779
315938.0
消防车
天河牌LLX51030XFSG401水罐车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37.0
2025.06.08
苏FE2230
2019.5.21
WDAKHNAD3J0308526
OM471LA555471922C0441994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270GXFPM12泡沫水罐车
6.0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38.0
2025.06.08
苏FE7443
2021.7.14
LZZWBMVF1KW576351
190617212897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310JXFJP20举高喷射消防车
6.0
启东市消防救援大队
39.0
2025.06.08
苏F64151
2018.8.22
LWLDNA5H0HL051033
HS004650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070GXFSG20水罐车
5.0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40.0
2025.06.08
苏X0614应急
2015.10.29
LWLDAR9K6FL003680
008390
宣传消防车
海盾牌JDX5080XXFXC13
2.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41.0
2025.06.08
苏FG8661
2017.01
LWLDNA1H6FL040167
40030800.0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070水罐消防车
5.0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2.0
2025.06.08
苏F77665
2017.06
LWLYURAKXFL005887
4E02500
消防车
振翔牌MG5150水罐泡沫消防车
6.0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3.0
2025.06.08
苏FG8663
2017.01
YV2XSK0GXFA7734772
D13A420EC06511217
消防车
金猴牌SXT5412举高喷射消防车
2.0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4.0
2025.06.08
苏FD9525
2013.6.19
LWLDARTK7CL005801
317157.0
消防车
光通牌水罐消防车
5.0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5.0
2025.06.08
苏FAR517
2015.1.21
LWLYURAK4005414DL
4E00510
消防车
海盾牌水罐泡沫消防车
6.0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6.0
2025.06.08
苏FAY388
2014.7.3
LZZ5BBMF5CW666802
120217018617
消防车
光通牌水罐泡沫消防车
6.0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7.0
2025.06.08
苏X5921应急
2016.01
LWLDNA1H2FL063641
40041118.0
消防车
海盾牌水罐消防车
5.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48.0
2025.06.08
苏X5922应急
2016.12
WDAKHCAA0FL927133
541976C0961271
消防车
中联25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2.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49.0
2025.06.08
苏X5924应急
2014.9.29
LWLYURAK8EL004347
4E01594
消防车
海盾牌抢险救援消防车
5.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50.0
2025.06.08
苏X5928应急
2017.04
WDAKHCAAXG0053893
541972C0990627
消防车
森田牌53米云梯消防车
6.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51.0
2025.06.08
苏X6010应急
2018.01
4P1BAAFF2HA017936
74114436.0
消防车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6.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52.0
2025.06.08
苏X7125应急
2022.03
WMA39SZZXKM834145
51554160985417
消防车
安普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0.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53.0
2025.06.08
苏X7131应急
2022.01
LWLYUAXK3KL006057
5E01654
消防车
金盛盾牌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6.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54.0
2025.06.08
苏X7141应急
2022.07
LSFAM11J8NA089820
BFSN3040004
消防车
大通救援运输车
5.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55.0
2025.06.08
苏X7786应急
2024.01.23
WMA08DZZ9PP228178
22866655766666.0
消防车
捷达抢险救援消防车
5.0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56.0
2025.06.08
苏FH8321
2018.01
LWLDNA5H3HL051026
HS004635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070GXFSG20/W5
5.0
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57.0
2025.06.08
苏FA9581
2015.10
LWLYURAK4EL006239
4E01962
消防车
捷达消防牌SJD5141GXFPM50/W
6.0
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58.0
2025.06.08
苏FE9221
2018.01
LZZWBMSF0HW312115
170717027637
消防车
金盛盾牌JDX5270GXFPM120/H5
6.0
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种作业车辆定点保险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