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床边X射线摄影机招标公告(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2025)
项目概况 床边X射线摄影机(移动DR)项目 JSZC-320211-JSSZ-G2025-002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0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1-JSSZ-G2025-0025
项目名称:床边X射线摄影机(移动DR)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5万元
采购需求:
为满足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使用需求,现采购床边X射线摄影机(移动DR)一套,用于医学影像科配置,满足院内床旁摄影,如ICU、急诊、骨科、手术室等无法离床病患的全身各部位数字化X射线摄影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工业。
交货地点: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
质保期:原厂整机免费保修期≥3年,以生产厂家出具的承诺为准。
维修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两次原厂维护保养。在保质期内,故障发生后,要求供方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须提供故障不能排除时的解决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双面扫描)
5.授权委托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原件扫描件)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
3.根据所投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
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
(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
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
730。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
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
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潜在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滨湖区太湖街道信成道390号
联系人:李爽
联系电话:0510-85061407-7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6室
联系人:吴虹
联系电话:0510-8513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虹
电话:0510-85136316
JSZC-320211-JSSZ-G2025-0025采购文件.doc
无锡市滨湖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11-JSSZ-G2025-0025采购项目名称:床边X射线摄影机(移动DR)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书第五部分附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委托,就其床边X射线摄影机(移动DR)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如下: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床边X射线摄影机(移动DR)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SZC-320211-JSSZ-G2025-002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床边X射线摄影机(移动DR)一台的供货及安装。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2采购人: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采购人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信成道390号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6室3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为满足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使用需求,现采购床边X射线摄影机(移动DR)一套,用于医学影像科配置,满足院内床旁摄影,如ICU、急诊、骨科、手术室等无法离床病患的全身各部位数字化X射线摄影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工业。交货地点: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质保期:原厂整机免费保修期≥3年,以生产厂家出具的承诺为准。 维修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两次原厂维护保养。在保质期内,故障发生后,要求供方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须提供故障不能排除时的解决方案。采购预算:150万元。最高限价:125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关产品制造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4)所投产品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5)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6)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根据所投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资料费;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方式:网上获取。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查看采购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6踏勘现场: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相关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供应商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17时,以书面形式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7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也无须递交履约保证金。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9网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9:3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投标解密时间:2025年6月4日9:30开启解密后半小时。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注:本项目线上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自行准备CA锁、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题,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软件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录苏采云投标客户端),如因未准备相关设备及CA锁导致的废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投标有关信息:投标时间:2025年6月4日9:30投标地点:苏采云相关客户端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在整个投标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由于供应商无法及时沟通,造成的损失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11评审时间:2025年6月4日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25年6月4日评审结束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12投标文件份数:1、因供应商可能会存在操作不熟练、业务不熟悉等因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供应商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3、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现场,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2份:一正、一副)。4、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采购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5、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发布、报价、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13采购人: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联系人:李爽联系电话: 0510-85061407-7539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信成道390号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吴虹、张芳联系电话:0510-85136316、13665189291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6室邮政编码:214000邮箱:460894753@qq.com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14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潜在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2.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4.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投标使用。(三)采购文件的解释: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发送至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2.采购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五)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1.证明文件: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双面扫描);(5)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原件扫描件);(6)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7)根据所投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8)授权委托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10)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11)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1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2)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3)细目报价表(若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需细化此表)(格式见附件);(4)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参考评分标准);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1).响应函;(2).响应函附录。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总报价中应包括货物、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4.技术部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同时提供:(1)设备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资料;(2)投标设备技术偏差表(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异议应逐条提出,或填写技术偏差表)。(六)投标文件的要求: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投标文件份数:1)因供应商可能会存在操作不熟练、业务不熟悉等因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供应商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3)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现场,中标后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二份)。4)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5)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发布、报价、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6.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企业管理情况、市场风险等因素,测算检测成本。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采购人不作解释。8.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30分钟内)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商务技术资料(如业绩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1.未按规定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注册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要求)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的;4.投标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6.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7.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8.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9.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1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1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制作、递交的;1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13.投标供应商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5.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7.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18.不同投标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9.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0.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21.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2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3.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24.投标文件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25.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26.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27.投标设备关键性技术指标(采购需求中标注“★”项)与采购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2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者采购预算或者单项最高限价的;29.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30.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可能影响产品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31.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2.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3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35.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上传使用的MAC地址和IP地址一致的,不同投标文件留有相同标记标识、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或雷同等情况,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围标、串标,其投标无效;3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3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开标、评标:1.开标工作程序1.1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在“苏采云开标大厅”召开开标大会。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解密时间开始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平台运行无故障。1.3解密后: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资格审查小组或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并等待评审结果,中途不得离开。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审。1.5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一(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2.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2.4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3.评标工作程序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3.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3.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3.2.2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2.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发起询标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通过政采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3.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3.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3.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3.4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3.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4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3.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3.4.5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4.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3.5评标内容的保密3.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6比较与评价3.6.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3.6.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3.6.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如有),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4.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文件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核心产品床边X射线摄影机(移动DR)。若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30分(2)设备配置性能30分(3)服务方案40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报价(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注: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优惠不得重复享受。(2)设备配置性能(30分)1)投标设备的非关键性技术指标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30分。2)投标设备非关键性技术指标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设备技术偏差表”中有负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如技术性能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有效且真实的证明材料【如产品说明书、相关检测报告、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白皮书、手册等】以证明技术参数及功能的有效性,如未附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所附的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佐证技术指标的有效性的,则同样视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服务方案(40分)1)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时的响应时间、响应内容和补救措施9分;包括3条:①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的响应时间。②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处理问题的相关响应内容。③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相关有效的补救措施。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3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有待完善的该条得1.5分。本项最高得9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采购方人员的培训方案及其他相关技术方案6分;包括2条:①供应商拟派人员对采购人进行培训的具体方案。②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对采购人有利的相关技术方案。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3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有待完善的该条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3)保证售后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10分;包括2条:①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主要涉及的内容,所有设备须提供原厂质保函原件扫描件。②保证售后服务质量的相关有效措施。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有待完善的该条得3分。本项最高得10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未提供要求的质保函等相关材料,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4)针对本项目维保人员的配备方案6分包括2条:①相关人员具体的配备方案。②所配备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3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有待完善的该条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未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5)其他售后服务内容及方案(9分)包括3条:①质保期满后维保收费及内容。②其零配件和维修备品备件的价格。③其零配件和维修备品备件的供应保障。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3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有待完善的该条得1.5分。本项最高得9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九)确定中标供应商:1.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规定提交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处理。评审、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采购人或纪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十)废标的确认: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十二)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见证后生效。2.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本项目无须履约保证金。(十三)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为:成交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成交金额的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成交金额的1.1%。在此基础上打八折。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履约担保。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信用担保形式。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十五)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我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中标供应商可依法依规使用本项目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但采购人不为中标供应商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查询联系。附件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床边X射线摄影机(移动DR)采购项目采购人: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预算金额:1500000元,最高限价125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为满足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使用需求,现采购床边X射线摄影机(移动DR)一套,用于医学影像科配置,满足院内床旁摄影,如ICU、急诊、骨科、手术室等无法离床病患的全身各部位数字化X射线摄影需求,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原厂整机免费保修期≥3年,以生产厂家出具的承诺为准。维修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两次原厂维护保养。在保质期内,故障发生后,要求供方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须提供故障不能排除时的解决方案。服务地点: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二、技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条款需在《投标设备技术偏差表》内逐条响应)1.高压发生器1.1功率:≥40kW1.2管电压范围:40-150kV(步进1kV可调)1.3管电流范围:1-500mA(自动调节)1.4最小曝光时间:≤1ms1.5曝光模式:自动曝光、手动曝光2.X射线球管★2.1阳极热容量:≥300kHU★2.2焦点尺寸:小焦点≤0.6mm,大焦点≤1.2mm(满足高分辨率成像)2.3阳极靶角:≥12°2.4冷却方式:油冷+风冷双循环。2.5束光器内置投照野指示灯2.6束光器绕其中心轴旋转范围:±90°2.7可支持远程遥控曝光,遥控曝光距离≥10m3球管定位系统3.1类型:可伸缩立柱结构,立柱高度可调节3.2球管旋转角度≥±180°3.3球管倾斜角度≥120°3.4球管立柱旋转范围≥±300°3.5焦点至地面的最大距离≥190cm3.6焦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65cm3.7立柱最低点高度≤130cm3.探测器系统★3.1类型:碘化铯非晶硅无线平板探测器3.2尺寸:≥17×17英寸(43×43CM)3.3像素尺寸:≤125μm3.4A/D转换率:≥16bit3.5DQE(量子探测效率):≥73%3.6单次充电可拍摄最大张数:≥500张3.7探测器表面承重:≥300KG4.机械系统4.1机身宽度:≤55cm4.2驱动模式:电动驱动,可原地转向。4.3最大上坡角度:≥12°4.4碰撞保护:有红外/超声波防撞传感器,并有防碰撞缓冲系统或设置。4.5电池续航:可支持连续工作≥8小时,支持≤4小时快充。4.6升降范围:球管垂直行程≥150cm,水平伸展≥180cm。5.图像处理系统5.1处理器:Inteli7或同等性能5.2触摸操作屏尺寸≥19英寸5.3显示器分辨率≥1280x1024★5.4具备支持与RIS和HIS系统的集成,可兼容并对接医院现有PACS系统5.5主机工作站操作台内存:≥8GB5.6主机工作站操作台存储:≥500GB,最大可存储图片数量:≥3000幅5.7支持DICOM3.0传输、打印、存储,包括:DICOMSend,DICOMPrint,DICOMStoragecommitment,DICOMQuery/Retrieve,DICOMWorklist/MPPS。5.8图像处理功能:可实时预览、多帧降噪、动态范围优化、骨/软组织增强等。6.防护与安全6.1辐射防护:符合GBZ130-2020标准,距球管1米处,泄漏辐射≤1μGy/h。6.2应急断电:一键紧急停止功能。上述条款标注“★”的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产品说明书、相关检测报告、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白皮书、手册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能佐证偏离表内容的,审查时不予认可。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三、★其他要求(商务条款需在《投标偏离表》内逐条响应):1.售后服务:(1)原厂整机免费保修期≥3年,探测器≥5年,以生产厂家出具的承诺为准。(2)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两次原厂维护保养。在保质期内,故障发生后,要求供方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须提供故障不能排除时的解决方案。(3)免费质保期后,设备终身维修,维修只收配件费。(4)提供24小时报修电话。(5)供应方承担设备初次计量检定/校准费用。2.交货安装验收完工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3.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他指标。4.货物到达需方地址至验收合格期间,由供方负责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同时有关费用由供方承担;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即由需方负责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5.交货条件:产品交货时,包装完整无破损,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装箱单(2)产品质检合格证明(3)需要提供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6.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及装卸,直接送至需方所在地,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7.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供方负责本次采购设备的免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过程所需耗品应由供方免费提供),保证培训人员正常操作该设备的各种功能。供方提供设备操作规范张贴设备上,提供设备操作规范电子档交于采购人。8.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产品正常使用半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产品正常使用12个月后付清余款。9.设备随机耗材(试剂)要求:报价供应商应列明能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的,所需耗材(试剂)及维修配件的清单及价格;未列其中的,视为维保范围内包含的免费材料。10.具备数字化接口的设备应承诺免费开放该接口,由供应商配合与医院信息系统相连接。供应商承担设备与医院设备实时监控系统相连的相关费用,达到医院实时监控要求。(格式可自拟)。11.具有汉字字库、中文支持的系统及中文文档的设备应承诺免费提供该系统,暂不具备的应承诺如日后具备此系统后免费向用户提供。(格式可自拟)12.设备使用年限内,生产厂家应承诺保证配件、耗材的供应;若因设备升级等原因导致配件、耗材价格提高,或已无法正常供应配件、耗材时,采购人有权要求生产厂家按折旧后的价格将设备回购。五、有关说明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包括所投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3.本项目中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4.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本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规定的技术配置分别对自己所投产品进行报价,并如实地在《投标偏离表》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6.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请按锡财购〔2013〕5号文件执行;如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请按锡财购〔2020〕17号文件执行。7.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到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0.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到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投标供应商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信部共同发布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需求标准。《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在满足《需求标准》的前提下,如采购文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在履约验收管理时,可对所提供的七种软硬件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11.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供应商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投标时不需填写)需方(采购人):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信成道390号供方(中标方):住所:1、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内容:3、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元。4、采购设备明细: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成交总价(元)总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五、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6.经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7.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六、交货期或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七、交货地点和方式:1.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2.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3.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他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4.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八、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产品正常使用半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产品正常使用12个月后付清余款。九、售后服务:1.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2.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3.经双方协商,从交货并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货物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的,供方应当无偿修理,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需方报故障后24小时。若供方未在上述时间内排除故障的,供方赔偿需方损失5000元/次,质保期外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的,供方应在报故障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按照成本价向需方收取费用。4.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5.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服务,其费用另定。十、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2.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3.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4.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5.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6.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维权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7.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8.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9.上述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维权费用开支、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告费、执行费、担保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十一、解决争议的方式: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在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见证后即生效。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2方式处理:(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十二、其他事项: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十三、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各执贰份,见证方执壹份。需方(采购人):供方(中标方):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供方户名:供方开户银行:见证方:法人(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医疗设备购销廉洁协议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业务活动中不规范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行风建设规章制度,(甲方)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医疗卫生单位),(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的规定。(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违反行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四)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自觉接受双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二、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钱物。(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承担费用的旅游、参观、学习培训等活动。(三)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得以权谋私,获得非法利益。(四)甲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宣传、告知医院已建立的行风建设制度和规定。三、乙方的承诺1、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变相组织旅游和娱乐活动等形式贿赂本院管理及医务人员。2、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不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4、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一些其他服务。5、不得要求医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药品、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6、遵守“两指”制度。医药器械代表必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开展活动。四、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的,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其业务往来。甲方: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投标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响应函(格式)致: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我们收到你们****项目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一、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响应函附录》。二、我们愿意提供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1.证明文件: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双面扫描);(5)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原件扫描件);(6)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7)根据所投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8)授权委托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10)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11)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1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2)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3)细目报价表(若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需细化此表)(格式见附件);(4)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参考评分标准);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1).响应函;(2).响应函附录。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总报价中应包括货物、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4.技术部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同时提供:(1)设备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资料;(2)投标设备技术偏差表(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异议应逐条提出,或填写技术偏差表)。三、我们同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者。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编: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二)响应函附录(格式)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采购文件编号:项目总报价: 万元人民币。交货期质量要求质保期响应时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响应函附录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响应函附录中内容为准,响应函附录中必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字。(三)投标报价表格式表一: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表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交付期123···最终报价金额大写 元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细目报价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产地质保期单报价分项 总报价1 2制造商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商是否属于监狱企业:服务承诺1.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以上是主要承诺,供投标供应商参考,投标供应商应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做出具体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投标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2)在“是否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3)在“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4)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5)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采购编号:日期: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进行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五)承诺书(格式):(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六)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投标供应商情况表1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级职称 人数、高级职称 人数2024年12月资产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2024年12月股东权益 万元2024年业务收入 万元2024年实现利润万元办公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编号:日期: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姓名)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参与谈判、评审、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电话:通讯地址:被授权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八)投标设备技术偏差表(格式)序号投标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要求投标货物技术指标选择项(正偏离或符合)注:各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投标设备技术偏差表”;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投标偏离表(格式)序号投标货物名称招标商务条款要求所投货物的商务条款选择项(正偏离或符合)注:各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投标设备技术偏差表”;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床边X射线摄影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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