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活动招标公告(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2025)



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5月14日

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 的“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5]00075

3、委托代理编号:1067466-20250513-11

4、采购项目预算:798,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2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798,000
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
研学活动
1
798,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5月14日 至2025年05月21日,
上午8:30 至12:00、下午 2:30 至5:00(北京时间), 在
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爱莲花园2栋102室)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爱莲花园2栋102室)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爱莲花园2栋102室)

3、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6日 10:00

4、开标地点: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爱莲花园2栋102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吴亚辉

2、电话:17369326350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

(2)地 址:郴州市桂阳县龙潭街道学仕路

(3)联系人:吴亚辉

(4)邮 编:/

(5)电 话:17369326350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郴江路313号爱莲花园2栋102号房

(3)联系人:刘雪琼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8229332202

(6)电子邮箱:1040396646@qq.com

附件下载:

(定稿文件)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1).pdf
采购需求(桂阳职校).zip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采购人: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5]00075委托代理编号:ZCBS2025-CZ-008采购代理机构: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13日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一、项目信息二、采购需求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八、公告期限九、询问及质疑十、磋商说明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附表1附表2附表3第二节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索引表资格审查索引表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二、磋商保证金三、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四、采购需求的响应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九、最后报价第一章磋商邀请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2、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5]000753、委托代理编号:ZCBS2025-CZ-0084、采购项目预算:¥798000.00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研学服务出行时间:2天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2025年5月开展“我的韶山行”湖南省中小学生红色研学活动服务项目,计划参与人数1900人,为此次活动提供全程服务。1项¥798000.00¥79800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到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爱莲花园2栋102室)购买获取磋商文件。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爱莲花园2栋102室)3、开标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10:004、开标地点: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爱莲花园2栋102室)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吴亚辉2、电话:17369326350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3)联系人:吴亚辉(4)电话:173693263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爱莲花园2栋102室(3)联系人:刘雪琼(4)电话:0735-2226555/18229332202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4:,磋商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致,(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名称):贵代理公司的磋商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此至敬礼!单位名称(签章)年月日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联系人:吴亚辉电话:17369326350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爱莲花园2栋102室联系人:刘雪琼电话:0735-2226555/18229332202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四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6.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注: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6、()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第二章第9.1款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工程类6%;服务类10%。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8.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详见采购需求第二章第10.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10:00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798000.00第二章第19.1款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需供应商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本壹份(采用U盘形式,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份数包含WORD格式和正本盖章的PDF扫描件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公司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需电脑打印,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正本、副本、U盘均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之前不准启封第二章第243.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爱莲花园2栋102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件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工程类6%;服务类10%。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向采购人收取11970.00元。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到邮箱1040396646@qq.com。2、免责声明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采购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项目终止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费用。附件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有效的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提供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书面承诺,签署、盖章符合要求(不用单独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提供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书面声明(不用单独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提供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书面声明(不用单独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提供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书面声明(不用单独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https://credit.fgw.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7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签字盖章齐全。8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提供第一章磋商邀请第四条第3款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本项目无)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提供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不用单独说明)。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提供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不用单独声明)。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12投标人属于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签署、盖章符合要求注: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进行。2.符合的因素记√,不符合的因素记×。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个的,不得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2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4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只允许有一个首次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5响应文件载明的范围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没有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6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没有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7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8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的实质性条款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注:符合的因素记√,不符合的因素记×。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个的,不得进行磋商。磋商办法一、磋商方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因素:磋商报价评价、商务情况、技术方案,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序号项目所占分值1报价102技术603商务30合计100评分因素及标准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评标因素和标准有关的证照、证明资料等复印件,未提供证照、证明资料的不予计分。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评审计分的算术平均值。4、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5、所有复印件或截图均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投标人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的,为无效投标,并上报财政部门。附表1,评分因素及标准评审因素评分标准报价部分(10分)本项目采用响应报价。报价为响应性评审,响应为合格(其价格分为满分),不响应为不合格。技术部分(60分)研学活动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研学活动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设计、研学手册、活动安排、行程路线、线路安全等。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计2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的扣4分;有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有错误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表述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等。安全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出行安全、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和预案、医疗救护、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等。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计2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的扣4分;有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有错误的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表述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等。宣传推广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宣传推广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研学活动有价值延伸和拓展作用、对本地区红色教育和红色研学有提升作用。方案切实可行、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的扣5分;有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有错误的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表述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等。制度保障(10分)供应商有完善的公司管理及组织架构制度、操作流程及供应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保险理赔制度、研学履行服务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计10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商务部分(30分)服务能力(10分)供应商获得过被市级及以上业务主管或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为研学实践承办机构的计10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类似业绩(10分)需有三年以上研学经验,并提供相关的研学典型案例。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10分,未提供不计分。意外伤害险额和责任保险金额(10分)供应商承诺在承办的研学活动中为参与活动人员购买保险:①旅行社责任险1000万及以上的计5分。②人身伤亡意外保险单人单次100万及以上的计5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计分。)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得分汇总表投标单位评委姓名投标供应商1投标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3………………平均得分评委签字:,评标时间: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得分汇总表投标单位评委姓名投标供应商1投标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3………………平均得分评委签字:,评标时间:附表4经评标的投标人得分排序表项目得分投标供应商技术的评分(K1)商务的评分(K2)总分排名………………评委签字:,评标时间:附表5中标候选人排序表排序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评委签字:,评标时间:附表6授标建议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于20XX年××月××日上午xx:xx(北京时间)在XXX的监督下在XXXXXXX进行了开标和评标,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要求,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对比、评议和打分,最后集体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排序中标侯选人名称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评委签字:,用户代表签字:监督部门代表签字:磋商小组年月日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9)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电子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正、副本应一起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本协议书仅供参考,不作限制)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3)标的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书(3)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响应文件(6)磋商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二、项目背景: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年“我的韶山行”湖南省中小学生红色研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25】27号)文件要求,组织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参加“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拟实施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服务采购。三、采购项目预算:¥798000.00(420元/人,总人数为1900人)。包含学校到韶山的往返交通费、韶山基地费用、保险费、研学机构承办费(含管理费、税费、融资费用、研学老师费用、物资采购费用等)、餐费(往返韶山的路上,每人配发食品,包括牛奶、面包、鸡蛋等)、杂费(包含矿泉水、宣传资料、应急药品、卫生费等)以及执行过程中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四、研学主题:走进伟人故里,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立足韶山“伟人故里、红色热土、革命摇篮”的优势,依托***广场、***同志纪念馆、***同志故居和韶山学校等红色地标,通过举行献礼仪式、展教结合、思政大课、主题班会等活动,结合形式多样的行前行后延伸教学及拓展作业,挖掘韶山文物、文献、事迹、故事等红色资源对当代青少年发展的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五、研学内容:主要研学服务包含全程大巴接送、用餐(早餐1次、中餐2次、晚餐2次)、韶山住宿1晚、韶山研学活动2天、学生保险、安全员及医务人员保障等,以及行前、行中、行后各项服务等。如研学前1.布置学习任务。2.开展研学行前教育。研学中1.指导学生完成研学任务并做好过程记录。2.配合研学助理和现场教学老师,保障研学活动有效有序。3.指导学生收集整理研学素材,组织好主题班会。研学后1.指导学生撰写研学参观学习报告。2.指导学生完成研学手册,做好过程性评价。3.根据研学过程中的收获和体会,开展“我的韶山行”红色宣讲等实践活动。六、研学时间:2025年5月29日出发,为期2天(包含往返时间)。七、研学地点:湖南湘潭韶山八、参与人员: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学生及工作人员,420元/人,总人数为1900人。九、研学服务要求:在执行过程中,研学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确保整个活动的安全。严格按照提交的研学路线执行此研学,确保研学的教学效果。严格按照计划时间出发和返回,不得故意延误。在执行前,务必配合好采购方的行前准备工作,确保研学组织的科学有序。在执行后,务必配合好采购方的行后总结工作,确保研学活动的效果。研学服务机构应安排1名负责人随团调度,为每台车安排1名安全员全程履行安全职责,并保障好研学车辆。学校要做好行前准备,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注意事项等信息,确认出行师生已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每批安排2-3名随团医务人员,携带医疗急救箱、配备日常药品,全程保障师生健康安全。要规范好组织实施,学校应安排1名校领导为带队负责人,如同一天有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同时研学,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派出专人带队,便于工作调度。所有学生统一穿校服。供应商负责全程接送,严格按照50人/台车的标准统筹分配师生乘车,每台车至少配备1名带班老师(原则上为班主任)全程陪同,抵达韶山后按乘同一辆车为一个班的原则参加研学活动。十、★供应商承诺在承办的研学活动中为参与活动人员购买保险陪付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旅行社责任险》和保险陪付金额单人单50万及以上的《人身伤亡意外保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十一、付款方式:要求研学机构垫支本研学的所有费用,财政拨款到位后按照采购人的相关支付程序一次性支付,最终结算根据实际人数结算。十二、其他:注:其它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由合同当事人双方按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协商签订。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采购需求响应附件7: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报价一览表附件11:分项报价文件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注:投标人自行编制页码和目录正本/副本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委托代理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应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一致)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资格审查索引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及页码索引表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及页码索引表3评审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及页码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电子文件一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_日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二、项目背景: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年“我的韶山行”湖南省中小学生红色研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25】27号)文件要求,组织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参加“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拟实施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我的韶山行”研学活动服务采购。三、采购项目预算:¥798000.00(420元/人,总人数为1900人)。包含学校到韶山的往返交通费、韶山基地费用、保险费、研学机构承办费(含管理费、税费、融资费用、研学老师费用、物资采购费用等)、餐费(往返韶山的路上,每人配发食品,包括牛奶、面包、鸡蛋等)、杂费(包含矿泉水、宣传资料、应急药品、卫生费等)以及执行过程中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四、研学主题:走进伟人故里,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立足韶山“伟人故里、红色热土、革命摇篮”的优势,依托***广场、***同志纪念馆、***同志故居和韶山学校等红色地标,通过举行献礼仪式、展教结合、思政大课、主题班会等活动,结合形式多样的行前行后延伸教学及拓展作业,挖掘韶山文物、文献、事迹、故事等红色资源对当代青少年发展的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五、研学内容:主要研学服务包含全程大巴接送、用餐(早餐1次、中餐2次、晚餐2次)、韶山住宿1晚、韶山研学活动2天、学生保险、安全员及医务人员保障等,以及行前、行中、行后各项服务等。如研学前1.布置学习任务。2.开展研学行前教育。研学中1.指导学生完成研学任务并做好过程记录。2.配合研学助理和现场教学老师,保障研学活动有效有序。3.指导学生收集整理研学素材,组织好主题班会。研学后1.指导学生撰写研学参观学习报告。2.指导学生完成研学手册,做好过程性评价。3.根据研学过程中的收获和体会,开展“我的韶山行”红色宣讲等实践活动。六、研学时间:2025年5月29日出发,为期2天(包含往返时间)。七、研学地点:湖南湘潭韶山八、参与人员: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学生及工作人员,420元/人,总人数为1900人。九、研学服务要求:在执行过程中,研学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确保整个活动的安全。严格按照提交的研学路线执行此研学,确保研学的教学效果。严格按照计划时间出发和返回,不得故意延误。在执行前,务必配合好采购方的行前准备工作,确保研学组织的科学有序。在执行后,务必配合好采购方的行后总结工作,确保研学活动的效果。研学服务机构应安排1名负责人随团调度,为每台车安排1名安全员全程履行安全职责,并保障好研学车辆。学校要做好行前准备,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注意事项等信息,确认出行师生已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每批安排2-3名随团医务人员,携带医疗急救箱、配备日常药品,全程保障师生健康安全。要规范好组织实施,学校应安排1名校领导为带队负责人,如同一天有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同时研学,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派出专人带队,便于工作调度。所有学生统一穿校服。供应商负责全程接送,严格按照50人/台车的标准统筹分配师生乘车,每台车至少配备1名带班老师(原则上为班主任)全程陪同,抵达韶山后按乘同一辆车为一个班的原则参加研学活动。十、★供应商承诺在承办的研学活动中为参与活动人员购买保险陪付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旅行社责任险》和保险陪付金额单人单50万及以上的《人身伤亡意外保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十一、付款方式:要求研学机构垫支本研学的所有费用,财政拨款到位后按照采购人的相关支付程序一次性支付,最终结算根据实际人数结算。十二、其他:注:其它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由合同当事人双方按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协商签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研学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