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式空调招标公告(义乌市北苑小学2025)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 空调机*
项目概况
义乌市北苑小学分离式空调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WCG2025030GK
项目名称:义乌市北苑小学分离式空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227374.36
最高限价(元):1227374.3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义乌市北苑小学分离式空调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27374.3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0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所提示的方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望道路300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三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乌市北苑小学
地 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拥军路20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922017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268629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
传 真:0579-85570067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583807
质疑联系人:洪艳
质疑联系方式:0579-852329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义乌市财政局
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YWCG2025030GK义乌市北苑小学分离式空调采购项目.doc384.5K
YWCG2025030GK义乌市北苑小学分离式空调采购项目.doc
义乌市北苑小学分离式空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WCG2025030GK采购人:义乌市北苑小学采购代理机构: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5年05月15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6投标须知10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17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22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无效情形27第六章评标办法29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32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47第一章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义乌市北苑小学委托,就其分离式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WCG2025030GK。2.项目名称:义乌市北苑小学分离式空调采购。3.项目预算:122.737436万元;最高限价:122.73746万元。4.采购需求:标项标项名称数量备注一分离式空调1批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5.合同履约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6.本项目(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4.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1如果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他要求见本项目文件第二章6.3。1.3.三、采购文件(即招标文件,下同)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1.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所提示的方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4.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下午13:30。4.开标地点:“政采云”。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投标保证金:无。5.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①标前准备: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各供应商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申领操作流程(目前“政采云”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支持浙江汇信CA锁)】。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③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箱(ywszfcgzx@163.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名采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系统自动生成的后缀名”)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为了防止泄密,建议投标人在设置加密密码时采用大小写字母加数字的组合方式。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④开标与投标文件解密: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应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后招标方开启解密。开启解密后的1小时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如“政采云”上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出现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同意提供加密密码,启用备份文件,并由招标方把备份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标书,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果投标人发送两份以上备份投标文件的,以最后收到的一份为准,通过“政采云”上传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6.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电子投标制作问题详询:汪先生0579-85583800。7.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义乌市北苑小学地址:义乌市拥军路209号项目联系人:朱先生项目联系方式:13957922017质疑联系人:李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52686297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传真:0579-85570067项目联系人: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0579-85583807质疑联系人:洪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9-8523297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义乌市财政局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义乌市北苑小学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05月15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分离式空调采购。2.本项目属性: ①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3.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4.采购标的(分离式空调)对应的所属行业:【工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4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三章。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详见采购公告。6现场踏勘招标方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投标需求,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资料,如投标人因未现场踏勘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7招标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招标方的答疑内容、书面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方的书面澄清(更正)文件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澄清(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8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日历天)。9方案讲解演示þ不组织¨组织1.本项目需要演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解密成功后,进入“政采云”开标大厅,等待通知演示。“政采云”会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的先后顺序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演示,每个投标人演示前的调试准备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示的方式通过“开标大厅”(建议选择谷歌浏览器)的屏幕共享方式进行演示,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网络、麦克风、演示环境等演示所需设备和系统正常稳定,并提前熟悉操作和使用。由评委对各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中演示部分进行评定打分。2.演示形式: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需要演示的内容,进行讲解演示,演示过程中需语音介绍目前演示的内容是什么,演示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不包含评标小组提问解答时间)。10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组成,以下的“格式”,指的是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1.资格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经营资格文件扫描件(电子签章,如供应商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项材料);★②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见格式,如供应商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项材料);③联合体协议(如供应商是联合体,则应提供本项材料。如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则投标无效。联合体协议见格式)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①参投货物说明一览表(见格式);★②规范偏离表(见格式);③产品技术佐证资料,包含以下内容:a.所投产品型号宣传彩页、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材料;b.如所投产品型号需要国家强制性认证的,则需提供所投产品型号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c.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资料(如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④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⑤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包含以下内容:a.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实施人员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内容;★b.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见格式);c.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表(见格式)。⑥投标人应仔细分析第六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按要求提供评分方法所需的资料。3.报价响应文件:包含下列内容:★①开标一览表(见格式);★②投标人自报成本价表(见格式)。③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符合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本项材料。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填报企业规模类型。投标人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本项材料);⑤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扫描件并签章(符合监狱企业有关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本项材料)。11履约保证金无。1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14不良行为记录详见采购公告。1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投标须知7。16扶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þ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执行价格评审优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7。17首台套政策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18是否接受分包þ不接受。¨接受,详见投标须知6。1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如本项目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清单查询目录(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或环保清单查询目录(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中可查询到。★2.如本项目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所投的产品须具有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20失信行为处理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除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外,还将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4.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5.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21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登录“政采云”的“金融支撑”栏目进行查询,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22支持绿色发展1.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23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鼓励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提起质疑。24其他1.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为无效标。2.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证书等佐证材料均采用扫描件的形式提供,且材料的内容要求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1.8.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项目。2.定义2.1招标方:系指的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2采购人:系指的是义乌市北苑小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的是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他类似的服务。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附件等。2.6甲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甲方。2.7乙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称为中标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如中标人为联合体,则乙方指联合体各方。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2.9“★”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标记系指重点参数。“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合格的投标人符合第一章采购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投标人。4.保证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有效的。5.招标投标费用不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6.转包、分包、联合体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分包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2.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6.2.2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3联合体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的规定):6.3.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资格要求;6.3.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3.4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同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未提供联合体协议;6.3.5如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有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6.3.6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该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6.3.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6.3.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书面文件都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7.政府采购政策7.1进口产品采购规定(本项目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7.1.1进口产品认定根据财政部财库[2007]11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原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7.1.2不允许进口产品参投的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有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无效;7.1.3允许进口产品参投的项目,如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实施采购。7.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7.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情形详见采购公告资格要求中的情形)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7.2.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执行价格评审优惠:7.2.2.1根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2.2.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符合该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2.2.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声明文件;7.2.3对于采购标的中有不同属性(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项目,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属性来执行中小企业政策。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7.3投标产品为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提供相关的材料。1.9.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无效情形;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8.2除8.1内容外,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公告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方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方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方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8.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5招标方在“政采云”上设定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以署名书面或传真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招标方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无论是招标方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方的书面澄清(更正)文件会在浙江省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9.3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或质疑的投标人,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招标方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予受理;9.4招标文件澄清、变更、补充等内容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公示内容为准。1.10.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组成,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11.2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投标人必须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无效标。11.3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11.4投标人应根据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1.5由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评审小组作出的对投标人的误判,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12.3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报价13.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须包括设备价格、材料费、材料保管费、运费、安装费、调试费、空调布线电源调整、附属材料【包括空调室外机所需支架、漏电保护器、插头、所有铜管(5匹天花机加长铜管预计450米左右)、空调开孔等费用、拆除旧空调并搬运到指定地点及税收、售后服务费、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物到现场并安装完毕的价格。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报价中,单价和总价不做调整。13.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上写明投标报价项目的单价和总价。13.3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3.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13.5招标方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13.6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3.7须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13.8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考虑。1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地说明其能力。15.履约保证金:无。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地点和截止时间17.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采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系统自动生成的后缀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箱(ywszfcgzx@163.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为了防止泄密,建议投标人在设置加密密码时采用大小写字母加数字的组合方式。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失败。1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8.1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上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重新补充、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8.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8.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1.12.五.其他19.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1.13.一、招标货物一览表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技术规格要求备注11.5匹空调4台详见二、具体参数要求★所投空调机型须同一品牌。23匹立柜式空调131台35匹天花机41台41匹空调2台1.14.二、技术参数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单位数量11.5匹壁挂式空调(220V)1、冷暖类型:冷暖电辅2、能效等级:新2级能效或优于;3、额定制冷量:≥3500W4、额定制冷功率:≤860W;5、工作方式:变频;6、额定制热量:≥4800W;7、额定制热功率:≤1260W;8、电辅热:≤1100W9、循环风量≥710(m³/h)10、室内机最大噪音: ≤41dB(A);11、室外机噪音:≤51dB(A);★12、扫风方式:上下、左右自动摆风(提供说明书扫描件);★13提供3C认证证书扫描件。★14、标配符合《GB/T35753-2017》标准的厚度≥2.0mm的不锈钢支架。(提供封面有CMA或CNAS或CAL(国认监认字)等标志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包含额定制冷量≥3500、额定制热量≥4800W、电辅热≤1100W、支架检测厚度≥2.0mm的不锈钢参数。)台423匹立柜式空调(380V)1、冷暖类型:冷暖电辅2、能效等级:新2级能效或优于;3、额定制冷量:≥7300 W;4、额定制冷功率:≤2170W;5、额定制热量:≥8210 W;6、额定制热功率:≤2840 W;7、电辅热:≤2500W8、循环风量≥1210(m³/h)9、室内机最大噪音:≤47db(A);10、室外机噪音:≤56db(A);11、扫风方式:左右自动摆风;★13、电压:380V★14提供3C认证证书扫描件★15、标配符合《GB/T35753-2017》标准的厚度≥2.2mm的不锈钢支架(提供封面有CMA或CNAS或CAL(国认监认字)等标志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包含额定制冷量≥7300W、额定制热量≥8210W、电辅热≤2500W、支架检测厚度≥2.2mm的不锈钢参数。)台13135匹天花机(380V)1、冷暖类型:冷暖电辅2、能效等级:新2级能效或优于;3、额定制冷量:≥12100 W;4、额定制冷功率:≤3950W;5、额定制热量:≥13500 W;6、额定制热功率:≤4000 W;7、电辅热:≤2700W8、工作方式:变频;9、循环风量≥2050(m³/h)10、室内机最大噪音:≤50db(A);11、室外机噪音:≤58db(A);12、扫风方式:八面出风;★13、电压:380V★14提供3C认证证书扫描件★15、标配符合《GB/T35753-2017》标准的厚度≥2.2mm的不锈钢支架(提供封面有CMA或CNAS或CAL(国认监认字)等标志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包含额定制冷量≥12100W、额定制热量≥13500W、电辅热≤2700W、支架检测厚度≥2.2mm的不锈钢参数。)台4141匹壁挂式空调(220V)1、冷暖类型:冷暖电辅2、能效等级:新2级能效或优于;3、额定制冷量:≥3500W4、额定制冷功率:≤860W;5、工作方式:变频;6、额定制热量:≥4800W;7、额定制热功率:≤1260W;8、电辅热:≤1100W9、循环风量≥710(m³/h)10、室内机最大噪音: ≤41dB(A);11、室外机噪音:≤51dB(A);★12、扫风方式:上下、左右自动摆风(提供说明书扫描件);★13提供3C认证证书扫描件。★14、标配符合《GB/T35753-2017》标准的厚度≥2.0mm的不锈钢支架。(提供封面有CMA或CNAS或CAL(国认监认字)等标志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包含额定制冷量≥3500、额定制热量≥4800W、电辅热≤1100W、支架检测厚度≥2.0mm的不锈钢参数。)台2三、商务要求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须包括设备价格、材料费、材料保管费、运费、安装费、调试费、空调布线电源调整、附属材料【包括空调室外机所需支架、漏电保护器、插头、所有铜管(5匹天花机加长铜管预计450米左右)、空调开孔等费用、拆除旧空调并搬运到指定地点及税收、售后服务费、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物到现场并安装完毕的价格。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报价中,单价和总价不做调整。2.本项目外机安装需综合考虑墙体承受力,根据学校实际使用及安全要求安装。3.相关配件辅料要求:包含冷凝水管、内外机连接信号线、控制信号线、保温材料、添加制冷剂、支架等。空调专用支架统一用不锈钢角钢,同时配备不锈钢膨胀,膨胀螺栓不少于6颗,按GB/T35753-20174.供货要求:★(1)本项目所投产品必须为2024年5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所投空调机型须同一品牌。(2)所供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3)送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4)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5.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要求:空调整机及配件原厂质保,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厂质保函,质量保证期不少于6年;(2)技术支持要求: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护、升级服务。并提供不少于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免费上门现场技术服务。对故障在接到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修复,若遇重大故障48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情况,必须采取无偿提供采购物品的备用件或整机等措施,以保证用户单位的正常使用,上述维修、维护的人工、材料成本等费用均包含投标报价中。6.安装要求安装前须在各教室内采用不干胶标明空调机和开孔的具体位置,经学校现场查勘同意后予以开孔安装,不得在主体结构处开孔。开孔时须现场保护,须将内外墙清洗干净、经修复后恢复原样,不得遗留灰尘、建筑垃圾等。外墙开孔一定要留有坡度(向室外倾斜2度),保证安装风管的时候坡向室外,防止雨水倒流。铜管和孔壁间距使用聚氨酯泡沫作填充密封,内外墙管端部用防水密封膏。空调内外机应做到横平竖直,美观平整;室外机安装于指定位置,室外机安装应符合校园安全要求,裸露在外的室外机应有一定的高度,具体做法与使用方协商,费用纳入总报价。冷凝水管道必须按照规范缚设坡度、坡向就近接入排水管,若不能就近接入的,自行考虑布管,费用纳入总报价。铜管须根据国家标准采用优质铜管,不允许对接,安装中用到的所有铜管纳入总报价,不单独分项报价。管线的安装应做到横平、竖直,转弯处保证一定的斜度(不可直角转弯安装),与建筑饰面贴实、稳固、无松动。投标人必须指派专业电工、装配工进行安装作业。凡涉及需要专业资质人员实施的安装工作,投标人必须指派具有资质的人员进行作业,如电工、安装工执证上岗等。7、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义政办发〔2017〕102号)、《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暂行)》(义招管办【2008】32号)文件要求组织验收。投标人拟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装合格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证件齐全,保证质量。合格标准为:设备制作及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的合格要求,同时符合学校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8、付款方式8.1.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保函的金额、有效期等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约定的预付款。8.2.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合同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合同款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政府采购验收单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由采购人直接支付。8.3如中标人为联合体,采购人与该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单位结算合同款项。四、其他说明:★1.本项目设有一个标项,对于同一标段内的产品或服务不允许拆分参投,否则其投标无效。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1.15.一.开标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评标现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2.1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的1小时内,由各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公共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3评标委员会(即评标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4评标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5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如对开评标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1.16.二.评标3.评标委员会招标方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评标委员会(即评标小组)。其成员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4.评标原则4.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4.2先评资格及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再评报价响应文件。4.3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4.4异常或特殊情况处理:4.4.1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招标文件中内容有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另有规定的外),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认为不影响评标的,可以继续评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4.2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其他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4.5供应商的认定提供的核心产品(分离式空调)均为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有效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投标无效。4.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资料、情况均严格保密。6.投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处理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彩页、官网下载资料、检测报告等证明性资料中描写的技术性能指标与投标文件中其他地方内容描述不一致的,应以上述证明性资料为准;规范偏离表等偏离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地方内容有描述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文件中其他地方内容的描述为准。7.投标文件的澄清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政采云”在线询标或采用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除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另有规定的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9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7.2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8.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8.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8.2如果投标文件出现第五章规定的内容,即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或认定为无效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8.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4评标委员会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8.4.1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8.4.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9.投标文件中计算错误和不同文字文本的修正。9.1修正原则如下:9.1.1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接受不是中文版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相关的资料;9.1.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的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通过“政采云”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0.评标办法10.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11.决标1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评标报告。11.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通过资格审查或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情形的。1.17.三.定标12.中标通知12.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成交)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拟中标(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拟中标(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经查实,中标人有前述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2.2评标结束后,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站。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13.合同签订13.1中标人应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13.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13.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4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而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重新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3.5采购人变更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产品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义乌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1.18.四.质疑和投诉14.1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政采云”上及时提出,评标委员会应对异常情况制作相关记录。14.2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若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处理结果不满意,应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4.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姓名)、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质疑投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质疑投诉人不是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已超过法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4)质疑未提供书面质疑或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5)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的投诉。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无效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1.1未上传或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政采云”的;1.2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未成功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或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未成功且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打开的;1.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在资格响应文件或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1资格响应文件或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包含商务报价的;2.2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要求中打“★”的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提供完整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或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打★号的条款的规定;2.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4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查询到;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6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2.7投标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文件的;2.8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招标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9其他对本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2.10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1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如果投标人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或说明的。3.投标文件在报价响应文件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1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报价响应文件要求中打“★”的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提供完整,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或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打★号的条款的规定;3.2投标总价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或投标总价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价;3.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明确的,或者对同一采购项目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或者对同一采购项目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3.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6当投标人由于报价计算错误,投标人拒绝接受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修正处理;3.7经评标委员会审议认为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在资格审查及评审过程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5.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5.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5.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5.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填写错误的,声明函无效。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8.评标过程中,非上述所罗列的情况,不得以无效标处理。第六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办法,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一、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以开标、评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商务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顺序进行分析、评议,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评审。(一)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二)对通过符合性审查有效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技术评分(详见三、评分细则)。(三)上述投标人的评分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上述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对通过报价评审有效的投标人,由“政采云”计算出其报价分及总得分,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确认。(五)确定中标候选人:1.首先,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商务技术分也相同的,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采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程序随机确定;2.其次,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六)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相关情况做出评标报告。二、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等情况的处理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质疑投诉成立,取消中标人资格的,都不再确定其余投标人作为中标人。3、评分细则序号评分内容评分细则分值备注一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成员独立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商务技术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1投标产品的符合性除★号条款外,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除投标产品技术优越性参数打分的指标外)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得20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以最小序号为一项)负偏离的扣0.8分,扣完为止。0-20客观分2投标产品技术优越性1. 1.5P 挂机(8分)1)所投产品的能效等级:1级,得2分;2)所投产品的额定制冷功率每低于招标要求100W得 1 分,最高得2分;3)所投产品的额定制热功率每低于招标要求100W得 1 分,最高得2分;4)所投产品的电辅加热功率每低于招标要求100W得 1 分,最高得2分;2. 3P 柜机(8分)1)所投产品的能效等级:1级,得2分;2)所投产品的额定制冷功率每低于招标要求100W得 1 分,最高得2分;3)所投产品的额定制热功率每低于招标要求100W得 1 分,最高得2分;4)所投产品的电辅加热功率每低于招标要求100W得 1 分,最高得2分;3. 5P 天花机(8分)1)所投产品的能效等级:1 级,得2分;2)所投产品的额定制冷功率每低于招标要求200W得 1 分,最高得2分;3)所投产品的额定制热功率每低于招标要求150W得 1 分,最高得2分;4)所投产品的电辅加热功率每低于招标要求100W得 1 分,最高得2分;备注:不足100W按100W算、不足150W按150W算、不足200W的按200W算。0-24客观分3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货方案、安装组织措施、调试、人员安排、进度计划、保障措施进行评审(评分值:2分,1.5分,1分,0.5分,0分)。0-2主观分4安装辅助材料根据安装材料、辅助材料(如保温材料、管材、电缆线等)品质性能,根据投标单位提供材料清单,包括质量、性能、规格等(需提供质量、性能相关材料),进行评分(评分值:2分,1.5分,1分,0.5分,0分)。0-2主观分5售后 服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案:根据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人员配置,配件供应,故障响应修复时间)进行评审(评分值:2分,1.5分,1分,0.5分,0分)。0-2主观分优惠承诺及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和优惠承诺程度进行评审(评分值:2分,1.5分,1分,0.5分,0分)。0-2主观分培训方案:根据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评分值:2分,1.5分,1分,0.5分,0分)。0-2主观分6质保期质保期在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得3分。0-3客观分7投标人项目业绩2022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可得3分。(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0-3客观分二报价分1、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2、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符合条件的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给予价格扣除按第二章投标须知7.2条要求认定。)40分三综合得分投标单位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100分以上评分内容仅限对未打“★”条款进行评分。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1.19.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项目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20.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1.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部分格式1.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2.联合体协议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格式3.参投货物说明一览表4.规范偏离表5.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6.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表三、报价响应文件部分格式7.开标一览表8.投标人自报成本价表9.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说明:具体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章的“投标须知”1.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格式)致:义乌市北苑小学和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1.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分离式空调采购项目(YWCG2025030GK)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图纸、招标补充(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对其全部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对这些内容表示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接受其全部内容及要求,承诺本单位的投标文件已经完全响应并符合其全部条件和要求,愿意参加投标并愿意中标。如招标文件出现不同的解释时,承诺以招标方的解释为准。2.自愿接受义乌市财政局的管理,并严格遵守义乌市财政局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和纪律。3.我方承诺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承诺财务状况良好,并已依法按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我方承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不转包和不违反招标规定分包该项目。4.积极主动配合义乌市财政局的调查。及时、如实、全面地回答义乌市财政局提出的问题,并在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确认的,则视为我方及有关工作人员认可调查笔录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最终的调查结果无任何异议,且自愿放弃一切救济途径。5.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方(本人)名义承接业务。6.不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7.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询标、中标、签订合同等招投标预备和进行的全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9.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内容一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0.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11.我方相信贵方的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标还是落标,我方将接受这一结果。1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依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3.不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不恶意过高报价,不扰乱招投标的正常秩序。14.严格遵守开标纪律,不在开标现场吵闹、滋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15.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异议和投诉,不越级投诉,不无理投诉。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指定我方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我方联系和协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方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或未遵守上述约定的,经查实后,愿意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接受义乌市财政局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年月日2.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牵头人单位:其他组成单位: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就项目【项目编号:】共同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指定方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各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在本次联合响应过程中,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响应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响应中,牵头人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其他组成单位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其他组成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3.参投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项目编号:YWCG2025030GK序号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如有)11.5匹空调4台23匹立柜式空调131台35匹天花机41台41匹空调2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备注:1.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4.规范偏离表(格式)项目编号:YWCG2025030GK序号内 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应仔细对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进行逐条分析,对于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条款,则须在上表中列明并详细填写。2.如招标文件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都一致的,则本表可以在相关的签章后,不需要填写其他内容或在“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内只填写一个“无”字。3.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5.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项目编号:YWCG2025030GK根据贵方为年月日YWCG(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产品质量承诺:1.技术规范及相关产品标准:2.产品都属于厂家原装正品产品:3.质保年限、范围、质保条件:4.质量问题及投诉的处理、解决问题的响应时间及方式:5.售后服务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其他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6.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表(格式)项目编号:YWCG2025030GK序号名称品牌型号预计使用周期(更换时间)价格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备注:1.“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指的是易损耗品及其他需要备用的零部件和专用工具。质保期满后供采购人采购选购使用,中标人须按照不高于该价格提供。2.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7.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编号:YWCG2025030GK序号名称数量品牌型号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1.5匹空调4台23匹立柜式空调131台35匹天花机41台41匹空调2台总价(元)合计:小写:¥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注: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须包括设备价格、材料费、材料保管费、运费、安装费、调试费、空调布线电源调整、附属材料【包括空调室外机所需支架、漏电保护器、插头、所有铜管(5匹天花机加长铜管预计450米左右)、空调开孔等费用、拆除旧空调并搬运到指定地点及税收、售后服务费、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物到现场并安装完毕的价格。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报价中,单价和总价不做调整。2.总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此表中的品牌型号须与“参投货物说明一览表”中的品牌型号一致。4.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8.投标人自报成本价表(格式)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YWCG2025030GK项目名称项目成本(元)义乌市北苑小学分离式空调小写:¥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备注:1该报价表为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成本价。2.投标报价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日期:_______备注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采购标的(具体内容见第三章的技术要求及采购货物一览表,即填写到本声明函的“标的名称”内容)所属行业:工业。3.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填写错误的,声明函无效。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义乌市北苑小学分离式空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WCG2025030GK采购人:义乌市北苑小学采购代理机构: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5年05月15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6投标须知10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17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22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无效情形27第六章评标办法29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32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47第一章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义乌市北苑小学委托,就其分离式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WCG2025030GK。2.项目名称:义乌市北苑小学分离式空调采购。3.项目预算:122.737436万元;最高限价:122.73746万元。4.采购需求:标项标项名称数量备注一分离式空调1批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5.合同履约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6.本项目(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4.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1如果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他要求见本项目文件第二章6.3。1.3.三、采购文件(即招标文件,下同)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1.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所提示的方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4.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下午13:30。4.开标地点:“政采云”。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投标保证金:无。5.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①标前准备: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各供应商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申领操作流程(目前“政采云”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支持浙江汇信CA锁)】。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③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箱(ywszfcgzx@163.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名采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系统自动生成的后缀名”)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为了防止泄密,建议投标人在设置加密密码时采用大小写字母加数字的组合方式。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④开标与投标文件解密: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应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后招标方开启解密。开启解密后的1小时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如“政采云”上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出现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同意提供加密密码,启用备份文件,并由招标方把备份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标书,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果投标人发送两份以上备份投标文件的,以最后收到的一份为准,通过“政采云”上传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6.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电子投标制作问题详询:汪先生0579-85583800。7.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义乌市北苑小学地址:义乌市拥军路209号项目联系人:朱先生项目联系方式:13957922017质疑联系人:李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52686297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传真:0579-85570067项目联系人: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0579-85583807质疑联系人:洪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9-8523297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义乌市财政局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义乌市北苑小学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05月15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分离式空调采购。2.本项目属性: ①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3.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4.采购标的(分离式空调)对应的所属行业:【工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4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三章。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详见采购公告。6现场踏勘招标方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投标需求,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资料,如投标人因未现场踏勘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7招标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招标方的答疑内容、书面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方的书面澄清(更正)文件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澄清(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8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日历天)。9方案讲解演示þ不组织¨组织1.本项目需要演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解密成功后,进入“政采云”开标大厅,等待通知演示。“政采云”会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的先后顺序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演示,每个投标人演示前的调试准备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示的方式通过“开标大厅”(建议选择谷歌浏览器)的屏幕共享方式进行演示,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网络、麦克风、演示环境等演示所需设备和系统正常稳定,并提前熟悉操作和使用。由评委对各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中演示部分进行评定打分。2.演示形式: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需要演示的内容,进行讲解演示,演示过程中需语音介绍目前演示的内容是什么,演示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不包含评标小组提问解答时间)。10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组成,以下的“格式”,指的是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1.资格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经营资格文件扫描件(电子签章,如供应商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项材料);★②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见格式,如供应商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项材料);③联合体协议(如供应商是联合体,则应提供本项材料。如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则投标无效。联合体协议见格式)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①参投货物说明一览表(见格式);★②规范偏离表(见格式);③产品技术佐证资料,包含以下内容:a.所投产品型号宣传彩页、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材料;b.如所投产品型号需要国家强制性认证的,则需提供所投产品型号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c.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资料(如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④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⑤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包含以下内容:a.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实施人员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内容;★b.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见格式);c.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表(见格式)。⑥投标人应仔细分析第六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按要求提供评分方法所需的资料。3.报价响应文件:包含下列内容:★①开标一览表(见格式);★②投标人自报成本价表(见格式)。③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符合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本项材料。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填报企业规模类型。投标人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本项材料);⑤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扫描件并签章(符合监狱企业有关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本项材料)。11履约保证金无。1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14不良行为记录详见采购公告。1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投标须知7。16扶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þ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执行价格评审优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7。17首台套政策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18是否接受分包þ不接受。¨接受,详见投标须知6。1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如本项目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清单查询目录(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或环保清单查询目录(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中可查询到。★2.如本项目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所投的产品须具有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20失信行为处理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除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外,还将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4.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5.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21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登录“政采云”的“金融支撑”栏目进行查询,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22支持绿色发展1.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23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鼓励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提起质疑。24其他1.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为无效标。2.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证书等佐证材料均采用扫描件的形式提供,且材料的内容要求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1.8.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项目。2.定义2.1招标方:系指的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2采购人:系指的是义乌市北苑小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的是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他类似的服务。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附件等。2.6甲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甲方。2.7乙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称为中标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如中标人为联合体,则乙方指联合体各方。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2.9“★”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标记系指重点参数。“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合格的投标人符合第一章采购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投标人。4.保证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有效的。5.招标投标费用不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6.转包、分包、联合体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分包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2.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6.2.2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3联合体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的规定):6.3.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资格要求;6.3.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3.4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同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未提供联合体协议;6.3.5如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有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6.3.6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该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6.3.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6.3.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书面文件都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7.政府采购政策7.1进口产品采购规定(本项目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7.1.1进口产品认定根据财政部财库[2007]11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原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7.1.2不允许进口产品参投的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有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无效;7.1.3允许进口产品参投的项目,如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实施采购。7.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7.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情形详见采购公告资格要求中的情形)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7.2.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执行价格评审优惠:7.2.2.1根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2.2.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符合该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2.2.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声明文件;7.2.3对于采购标的中有不同属性(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项目,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属性来执行中小企业政策。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7.3投标产品为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提供相关的材料。1.9.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无效情形;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8.2除8.1内容外,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公告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方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方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方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8.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5招标方在“政采云”上设定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以署名书面或传真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招标方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无论是招标方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方的书面澄清(更正)文件会在浙江省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9.3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或质疑的投标人,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招标方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予受理;9.4招标文件澄清、变更、补充等内容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公示内容为准。1.10.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组成,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11.2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投标人必须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无效标。11.3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11.4投标人应根据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1.5由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评审小组作出的对投标人的误判,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12.3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报价13.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须包括设备价格、材料费、材料保管费、运费、安装费、调试费、空调布线电源调整、附属材料【包括空调室外机所需支架、漏电保护器、插头、所有铜管(5匹天花机加长铜管预计450米左右)、空调开孔等费用、拆除旧空调并搬运到指定地点及税收、售后服务费、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物到现场并安装完毕的价格。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报价中,单价和总价不做调整。13.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上写明投标报价项目的单价和总价。13.3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3.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13.5招标方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13.6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离式空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