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隧道定期检测招标公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2025)



一.招标条件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怀柔公路分局2025年预算的批复》(京交函〔2025〕183号)批准,投资额为14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怀柔区,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21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16288.6延米。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1)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等规范标准,对合同段内隧道进行检测。
(2)根据检测结果,评定隧道技术状况,并编制检测报告。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
招标内容: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15 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7610延米。
工期(服务期):92日历天(3个月,外业检测2个月,内业1个月,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上报检测报告)
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
合同估算价:646100元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2标段
招标内容: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6 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8678.6延米。
工期(服务期):92日历天(3个月,外业检测2个月,内业1个月,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上报检测报告)
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
合同估算价:7368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投标人近3年(指202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完成过隧道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项目且累计合同金额200 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3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指202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20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 https://zhjy.bcactc.com/zhjy/),并绑定CA数字证书。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完成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工程中进行下载。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010-8915108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30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4其他说明: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30分
6.2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6.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网址:jtw.beijing.gov.cn
九、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号
邮 编:101400
联系人:张路笛
电 话:010-69643823-8308
传 真:010-696862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20号办公楼三层308室
邮 编:101500
联系人:李明燕
电 话:010-69023603
传 真:010-69023603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1标招标文件.pdf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2标招标文件.pdf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招标文件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68,第六章技术规范第三卷.........................................................................7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怀柔公路分局2025年预算的批复》(京交函〔2025〕183号)批准,投资额为14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怀柔区,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为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21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16288.6延米。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1)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15)等规范标准,对合同段内隧道进行检测。(2)根据检测结果,评定隧道技术状况,并编制检测报告。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招标内容: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15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7610延米。,工期(服务期):92日历天(3个月,外业检测2个月,内业1个月,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上报,检测报告),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合同估算价:646100元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2标段招标内容: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6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8678.6延米。,工期(服务期):92日历天(3个月,外业检测2个月,内业1个月,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上报,检测报告)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合同估算价:736800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1.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投标人近3年(指202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完成过隧道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项目且累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1.3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指202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20日23时59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并绑定CA数字证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完成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4.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工程中进行下载。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010-89151083。,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30分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5.4其他说明: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六、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30分6.2开标方式:线下开标6.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开标室。七、其他公告内容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7.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网址:jtw.beijing.gov.cn九、公告发布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号,邮编:101400联系人:张路笛,电话:010-69643823-8308,传真:010-69686211,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20号办公楼三层308室邮编:101500,联系人:李明燕电话:010-69023603,传真:010-6902360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号联系人:张路笛电话:010-69643823-8308传真:010-6968621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20号办公楼三层308室联系人:李明燕电话:010-69023603传真:010-690236031.1.4项目名称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1.1.5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1.1.6标段名称(标段划分)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全额出资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15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7610延米。1.3.2计划工期(服务期)92日历天(3个月,外业检测2个月,内业1个月,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上报检测报告)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1.3.4安全目标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小于3‰,施工现场符合相关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人员要求:见附录5设备、仪器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填报,须能满足本工程工作需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书(如果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21日1时00分之前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3.1.1投标文件组成形式■双信封□单信封3.2.5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20】1号)的程序和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提交事宜。咨询电话:3.4.1投标保证金010-8915107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银行转账等现金形式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开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银行开具。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2023年(近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2022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5.1开标形式和开标时间、地点开标形式:线下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9:30:00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15:00:00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开标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详见评标办法)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形式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公告期限:/日7.7.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等现金形式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中标人可以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20】1号)的程序和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办理提交事宜。咨询电话:010-89151079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银行开具。7.8.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补充1.2.4项:1.2.4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1.4.4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或交通运输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北京)”黑名单;(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本项补充:从开标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年时间内,发包人或招标人均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原投标人的书面同意。2.4本款修改为: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异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时限要求:(一)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提出;(二)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应当当场提出;(三)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以数据电文的方式提出,异议书包括内容如下:(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的项目名称;(三)异议的事项、明确的请求及相关法律依据;(四)提起异议的日期。对开标过程的异议,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进行记录;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招标人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3.2.6补充3.2.6项:3.2.63.2.6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陆仟壹佰元整(¥646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相应最高投标限价。3.7.33.7.3项:本条(4)细化为:(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除外)。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可以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也可以法定代表人和(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扫描上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补充3.7.5项: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5.1本款补充为: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密文件使用的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CA数字证书和投标人关于无围标串标、无弄虚作假行为的承诺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近1-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资料、加密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和投标人关于无围标串标、无弄虚作假行为的承诺书)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进入开标室的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携带加密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的或者委托代理人未携带其近1-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资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开标会签到以确保能解密投标文件,如遇技术问题须在开标会前及时联系北京5.1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89151083予以解决,如因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开标会签到或投标人CA锁的原因而导致不能解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1.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出席两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为同一人,如非同一人须重新开具授权书,否则将视为该投标人未出席开标活动,默认开标结果。增加5.1.3项:截止至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会时间,如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完成评审,请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耐心等待,待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开始第二个信封开标会。7.4中标或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有关中标要求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本款补充: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8第7.8.3项细化为: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若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2)若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9.2本款补充(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9.2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或同一单位电脑的;g.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h.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2严格执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0.3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发10.3﹝2023)140号)。10.4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要求10.5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23年第9号)10.6依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简化公路养护工程开工条件的通知》(京交行发【2020】1号)10.7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交公建发〔2020〕1号10.8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严格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京消【2023】131号)、《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T854—202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安办发〔2023〕49号)、《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安办通〔2023〕35号)、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京安办发〔2023〕8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交函〔2023〕488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本市交通行业安全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京交安全发〔2023〕15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交安全发〔2023〕16号)的文件规定。10.9(1)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15)等规范标准,对合同段内隧道(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进行定期检测。(2)根据检测结果,评定隧道技术状况,并编制检测报告。按照现行隧道相关养护规范及交通运输部最新国检要求,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风险辨识建议和养护科学化建议。投标人对该标段全部内容应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组织专家论证,专家确认通过后形成最终检测报告。10.10中标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10.11开标系统第一个信封开标记录表中的工期、投标编辑软件一信封开标一览表中的工期均指服务期。10.12投标人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如果因投标人填写的关键信息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失去中标资格的风险。10.13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89151083本项目投标人、中标人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在本项目实施中如有新规范或规范性文件,以新规范或规范性文件为准。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质等级要求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注: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任何一条,均属于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最低要求为本标段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不少于20万元。注:(1)如营运资金(最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则不需要办理银行信贷证明。如出具银行信贷证明,银行信贷证明扫描件须附于投标文件中且签字盖章齐全,信,贷证明有效期限须满足本工程工期要求。(2)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任何一条,均属于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202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完成过隧道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项目且累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注: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任何一条,均属于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指202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注: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任何一条,均属于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要求项目负责人1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必须包含桥梁隧道或隧道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必须包含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从事隧道专业检测工作5年(含)以上(以资历表所报为准)。技术负责人1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必须包含桥梁隧道或隧道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必须包含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从事隧道专业检测工作5年(含)以上(以资历表所报为准)。安全负责人1具有工程安全管理3年(含)以上经验(以资历表所报为准)。检测工程师2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必须包含工程检测或隧道专业)或助理试验检测师证书(必须包含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从事隧道检测工作3年(含)以上(以资历表所报为准)。注:(1)本表要求人员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作适当增加;,(2)须附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检测员证书或助理试验检测师证书、拟投入人员的本单位人员近,,1-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扫描件;(3)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任何一条,均属于资格审查不合格。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为本次招标适用的“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12)与本次招标适用的“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或交通运输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下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有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评分因素内容缺项的除外);(3)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技术规范;(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电子交易平台”最后发出的数据电文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电子交易平台”中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浏览该平台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上述澄清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的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于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电子交易平台”中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浏览该平台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承诺函;(2)投标函;(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投标保证金;(5)技术建议书;(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8)资格审查资料;(9)补遗书(如果有);(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单价分析文件;(4)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错误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5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以数据电文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平台”合作银行中任选一家的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一标段一收取”方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当明确保证金对应的招标标段,以便查对核实。(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机构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3)若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从“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保函业务金融机构中选择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电子保函。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本单位人员近1-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由发包人出具的检测项目评价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适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的全屏网页截图(两个网页截图中均须能体现出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日后)、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未被列入黑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点击“信用服务”进行查询,网页截图中须能体现出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日后),以及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3.5.8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章。(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被“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读取,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未按要求加密或者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投标文件撤回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密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密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1.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解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系统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6)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工期、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2.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评标系统将不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招标人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系统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5)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系统自动计算评标基准价;(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2.4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自动计算评标基准价。若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号不一致。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5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3开标补救措施5.3.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5.3.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招标人应中止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网络通信异常,不能进行完整数据传输;(5)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6)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3.3在开标前出现本章第5.3.2项情况且预计在原定开标时间时无法解决的,招标人应延期开标。5.3.4延期开标或中止开标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补救措施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担保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的要求。,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8.5如果根据本章第3.5.8项、第7.7.2项或第7.8.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据《北京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12328”投诉电话,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4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手机短信通知,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一开标记录表1.1开标记录表(第一个信封)(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项目负责人工期其他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招标人代表:记录人:1.2开标记录表(第二个信封)(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他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元)招标人代表:记录人:35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数据电文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与我方签订服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信息等相关内容;b.承诺函文字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d.按规定提供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拟投入人员的证件、业绩证明、相关承诺书、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等资料,证件齐全、清晰可辨、完整、有效且资料内容合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合理,各项表格、证件资料数据前后一致、签字及盖章(印章)齐全。期;b.若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平台”合作银行指定账户;c.若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投标人以独家形式投标。(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与所投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单价分析表;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7)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内容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2.1.2资格评审(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标准(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各种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上的身份证号与其身份证明上的身份证号明显不符,视为不能认定其证书有效性,判定该人员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1.4.4项和第9.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20分技术建议书:45分其他条件:3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计算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4款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分别为0.99、0.98、0.97,由投标人代表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率计算公式偏差率保留3位小数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分值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技术建议书45检测方案及措施25分(1)检测技术方案、检测程序、检测大纲,针对性强,检测目标明确,检测方法合理,检测流程清晰,检测项目齐全,且适合本项目情况的得16-25分;(2)有检测技术方案、检测程序、检测大纲,有一定的针对性,检测方法基本合理,检测项目较齐全的得15分。质量保证措施10分(1)质量保证措施阐述清晰且措施得力得7-10分;(2)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6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5分(1)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承诺,有检测进度计划,且保证措施合理能保证工期的得4-5分;(2)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有检测进度计划的得3分。安全保证措施5分(1)安全保证措施阐述清晰且措施得力得4-5分;(2)安全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分。2.2.4(2)其他条件35类似项目业绩15分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每增加1个隧道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项目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拟投入技术力量10分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人员最低要求)得6分,满足项目人员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检测工程师加2分,最多加4分。拟投入仪器/设备10分满足检测要求得6分;专家可根据拟投入仪器/设备的情况酌情加分,满分10分。2.2.4(3)投标报价20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本项最低得0分:当偏差率>0,则评标价得分=20-偏差率×100×0.5;当偏差率≤0时,则评标价得分=20+偏差率×100×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方法本条细化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双信封形式。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以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建议书得分也相等时,以投标人所附有效企业业绩数量多的投标人优先。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共计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推荐其为报价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将失去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排名次位的投标人递补,依此类推,当其他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时,按实际家数推荐。各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以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建议书得分也相等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1.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各项评分之和。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以数据电文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以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3.5投标人应当在澄清发出后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答复澄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标准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评标报告与中标候选人名单。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4.4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2标段招标文件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67,第六章技术规范第三卷.........................................................................7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怀柔公路分局2025年预算的批复》(京交函〔2025〕183号)批准,投资额为14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怀柔区,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为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21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16288.6延米。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1)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15)等规范标准,对合同段内隧道进行检测。(2)根据检测结果,评定隧道技术状况,并编制检测报告。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招标内容: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15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7610延米。,工期(服务期):92日历天(3个月,外业检测2个月,内业1个月,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上报,检测报告),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合同估算价:646100元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2标段招标内容: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6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8678.6延米。,工期(服务期):92日历天(3个月,外业检测2个月,内业1个月,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上报,检测报告)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合同估算价:736800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1.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投标人近3年(指202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完成过隧道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项目且累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1.3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指202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20日23时59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并绑定CA数字证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完成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4.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工程中进行下载。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010-89151083。,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30分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5.4其他说明: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六、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30分6.2开标方式:线下开标6.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开标室。七、其他公告内容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7.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网址:jtw.beijing.gov.cn九、公告发布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号,邮编:101400联系人:张路笛,电话:010-69643823-8308,传真:010-69686211,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20号办公楼三层308室邮编:101500,联系人:李明燕电话:010-69023603,传真:010-6902360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号联系人:张路笛电话:010-69643823-8308传真:010-6968621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20号办公楼三层308室联系人:李明燕电话:010-69023603传真:010-690236031.1.4项目名称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1.1.5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1.1.6标段名称(标段划分)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2标段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全额出资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6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8678.6延米。1.3.2计划工期(服务期)92日历天(3个月,外业检测2个月,内业1个月,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上报检测报告)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1.3.4安全目标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小于3‰,施工现场符合相关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人员要求:见附录5设备、仪器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填报,须能满足本工程工作需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书(如果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21日1时00分之前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3.1.1投标文件组成形式■双信封□单信封3.2.5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20】1号)的程序和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提交事宜。咨询电话:3.4.1投标保证金010-8915107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银行转账等现金形式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开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银行开具。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2023年(近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2022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5.1开标形式和开标时间、地点开标形式:线下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9:30:00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15:00:00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开标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详见评标办法)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形式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公告期限:/日7.7.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等现金形式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中标人可以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20】1号)的程序和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办理提交事宜。咨询电话:010-89151079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银行开具。7.8.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补充1.2.4项:1.2.4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1.4.4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或交通运输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北京)”黑名单;(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本项补充:从开标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年时间内,发包人或招标人均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原投标人的书面同意。2.4本款修改为: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异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时限要求:(一)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提出;(二)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应当当场提出;(三)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以数据电文的方式提出,异议书包括内容如下:(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的项目名称;(三)异议的事项、明确的请求及相关法律依据;(四)提起异议的日期。对开标过程的异议,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进行记录;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招标人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3.2.6补充3.2.6项:3.2.63.2.6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7368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相应最高投标限价。3.7.33.7.3项:本条(4)细化为:(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除外)。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可以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也可以法定代表人和(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扫描上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补充3.7.5项: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5.1本款补充为: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密文件使用的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CA数字证书和投标人关于无围标串标、无弄虚作假行为的承诺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近1-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资料、加密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和投标人关于无围标串标、无弄虚作假行为的承诺书)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进入开标室的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携带加密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的或者委托代理人未携带其近1-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资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开标会签到以确保能解密投标文件,如遇技术问题须在开标会前及时联系北京5.1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89151083予以解决,如因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开标会签到或投标人CA锁的原因而导致不能解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1.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出席两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为同一人,如非同一人须重新开具授权书,否则将视为该投标人未出席开标活动,默认开标结果。增加5.1.3项:截止至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会时间,如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完成评审,请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耐心等待,待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开始第二个信封开标会。7.4中标或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有关中标要求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本款补充: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8第7.8.3项细化为: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若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2)若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9.2本款补充(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9.2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或同一单位电脑的;g.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h.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2严格执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0.3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发10.3﹝2023)140号)。10.4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要求10.5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23年第9号)10.6依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简化公路养护工程开工条件的通知》(京交行发【2020】1号)10.7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交公建发〔2020〕1号10.8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严格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京消【2023】131号)、《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T854—202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安办发〔2023〕49号)、《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安办通〔2023〕35号)、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京安办发〔2023〕8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交函〔2023〕488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本市交通行业安全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京交安全发〔2023〕15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交安全发〔2023〕16号)的文件规定。10.9(1)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15)等规范标准,对合同段内隧道(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进行定期检测。(2)根据检测结果,评定隧道技术状况,并编制检测报告。按照现行隧道相关养护规范及交通运输部最新国检要求,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风险辨识建议和养护科学化建议。投标人对该标段全部内容应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组织专家论证,专家确认通过后形成最终检测报告。10.10中标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10.11开标系统第一个信封开标记录表中的工期、投标编辑软件一信封开标一览表中的工期均指服务期。10.12投标人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如果因投标人填写的关键信息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失去中标资格的风险。10.13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89151083本项目投标人、中标人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在本项目实施中如有新规范或规范性文件,以新规范或规范性文件为准。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质等级要求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注: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任何一条,均属于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最低要求为本标段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不少于20万元。注:(1)如营运资金(最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则不需要办理银行信贷证明。如出具银行信贷证明,银行信贷证明扫描件须附于投标文件中且签字盖章齐全,信,贷证明有效期限须满足本工程工期要求。(2)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任何一条,均属于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202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完成过隧道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项目且累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注: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任何一条,均属于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指202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注: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任何一条,均属于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要求项目负责人1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必须包含桥梁隧道或隧道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必须包含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从事隧道专业检测工作5年(含)以上(以资历表所报为准)。技术负责人1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必须包含桥梁隧道或隧道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必须包含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从事隧道专业检测工作5年(含)以上(以资历表所报为准)。安全负责人1具有工程安全管理3年(含)以上经验(以资历表所报为准)。检测工程师2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必须包含工程检测或隧道专业)或助理试验检测师证书(必须包含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从事隧道检测工作3年(含)以上(以资历表所报为准)。注:(1)本表要求人员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作适当增加;,(2)须附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检测员证书或助理试验检测师证书、拟投入人员的本单位人员近,,1-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扫描件;(3)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任何一条,均属于资格审查不合格。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为本次招标适用的“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12)与本次招标适用的“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或交通运输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下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有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评分因素内容缺项的除外);(3)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技术规范;(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电子交易平台”最后发出的数据电文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电子交易平台”中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浏览该平台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上述澄清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的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于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电子交易平台”中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浏览该平台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承诺函;(2)投标函;(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投标保证金;(5)技术建议书;(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8)资格审查资料;(9)补遗书(如果有);(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单价分析文件;(4)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错误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5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以数据电文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平台”合作银行中任选一家的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一标段一收取”方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当明确保证金对应的招标标段,以便查对核实。(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机构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3)若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从“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保函业务金融机构中选择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电子保函。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本单位人员近1-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由发包人出具的检测项目评价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适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的全屏网页截图(两个网页截图中均须能体现出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日后)、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未被列入黑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点击“信用服务”进行查询,网页截图中须能体现出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日后),以及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3.5.8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章。(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被“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读取,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未按要求加密或者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投标文件撤回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密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密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1.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解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系统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6)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工期、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2.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评标系统将不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招标人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系统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5)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系统自动计算评标基准价;(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2.4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自动计算评标基准价。若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号不一致。如果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隧道定期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