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代煎中药包材招标公告(南京市中医院2025)



南京市中医院代煎中药包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南京市中医院代煎中药包材采购项目 JSZC-320100-JSHY-G2025-013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0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SHY-G2025-0136
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医院代煎中药包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名称
数量
预算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01
代煎中药包材
一批
8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免费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中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57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86369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0楼
联系人:徐玥妮
联系电话:025-52278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玥妮
电话:025-52278370

附件:
JSZC-320100-JSHY-G2025-0136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市中医院代煎中药包材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

采购单位
南京市中医院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14: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8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婷

项目联系电话
025-52278370

采购单位
南京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51805048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戴婷

南京市中医院代煎中药包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00-JSHY-G2025-0136招标文件采购人:南京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日 期:2025年05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和标准2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9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38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0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京市中医院代煎中药包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00-JSHY-G2025-0136项目名称:代煎中药包材采购项目本项目共1个分包:包号名称数量预算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01代煎中药包材一批82万元否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供货期: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2)其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2.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南京市中医院采购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明路157号联系方式:025-86369663联系人:张老师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0楼联系方式:025-52278370传真:025-52278761邮箱:hollyzbzy@artall.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玥妮电话:025-5227837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特别说明若有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投标有效期90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确定各投标人经评审后的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5中标通知书领取领取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0楼需提供材料:中标服务费缴纳截图6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账户信息:户 名: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市中华路支行 账 号:527460884999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8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 工业 。一、总则1、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等。2.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2.3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6、相同品牌产品投标6.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全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9.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4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10.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付款方式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1、投标文件构成11.1资格证明文件;1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1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1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1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1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1.7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1.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2投标函;1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11.4报价文件11.4.1开标一览表;11.4.2明细报价表。11.5技术文件11.5.1技术响应偏差表,商务响应偏差表。11.5.2其他技术文件(根据评分点自行提供)11.6商务文件11.6.1投标人(或供货商、厂商)承担的业绩一览表,提供合同相关资料;11.6.2其他商务文件。12、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并以中文为准,否则可视为未提供;13、投标报价13.1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设备本身、安装调试费、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13.3报价注意事项:13.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13.3.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招标代理服务费15.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6、投标有效期16.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文件的提交17.1.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投标截止时间17.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8.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7.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7.3、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7.3.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17.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7.4.1投标文件的撤回17.4.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7.4.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7.4.2投标文件的修改17.4.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7.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7.4.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无效标、投标被拒绝、串通投标认定条款18、以下情形将视为无效投标18.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18.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18.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18.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8.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8.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18.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8.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18.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1.11本项目采购产品如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18.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18.1.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1.14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18.1.15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18.1.1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19、以下情形投标将被拒绝19.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0条规定情形除外);1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19.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19.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19.7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处理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条款进行处理。21、凡有以下情形者,一经查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2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1.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2、恶意串通投标的情形22.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2.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22.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22.4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2.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2.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22.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成交;22.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2.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2.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23、开标会议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3.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3.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3.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经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25、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相关职责。26、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27、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7.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7.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7.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7.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8、评标程序28.1符合性检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设备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和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持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28.2澄清有关问题。28.2.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8.2.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8.2.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8.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4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28.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2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29.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9.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29.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29.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9.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29.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9.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9.8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9.9落实政府采购《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等需求标准。29.9.1商品包装环保要求: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29.9.2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1)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2)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3)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29.10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在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中,要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促进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29.11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予以评审优惠。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29.12落实政府采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文)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文件标准。29.13脱贫攻坚支持政策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29.1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七、中标及合同签订30、标后审查30.1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30.2采购人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报经监管部门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31、确定中标人31.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1.2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前,中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31.3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31.4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2、中标通知书32.1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中标人应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33、签订合同33.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33.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34、履约保证金见前附表。八、验收及付款35、验收35.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中标人配合。36、付款36.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采购款支付手续。九、质疑与投诉37、质疑与投诉3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7.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3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7.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认为质疑函不符合本规定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不成立。37.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7.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7.9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十、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资格审查采购人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资格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信息投标人的关联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供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适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联合体规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未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三、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得分、投标报价均相同时,技术响应分得分高优先;评分、报价、技术响应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方式排序。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形成评审报告。分包1:代煎中药包材(一)价格分(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二)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12) (满足标书第四章商务、技术基本要求得12分,正偏离不加分,有一项*号指标负偏离做废标处理。非*号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三)质量保证措施(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产品的质量验收保障方案,从质量验收标准、产品质量把控手段、批量货物整体质量把控手段、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评审内控流程完善、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能够有效保证产品质量的得7分,内控流程有欠缺、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科学合理的得4分,内控流程不完善、质量保证措施不科学合理,产品质量不能保证的得1分,未提供得不得分。(四)配送方案:(8分)评委以投标人的配送服务方案和运输方案为本项评分依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地理位置以及实际需求制定配送服务方案,应包括为物流配送所投入的设备配置、配送人员分工、仓储物流服务能力等内容综合打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未提供的得0分;(五)应急需求方案:(8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需求方案(包括医院临时要货配送时间,保证正常供货不断供,供应商库存保证措施等)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未提供的得0分;(六)包材印刷样式:(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代煎中药包材的印刷样式进行评审,标识清晰,平滑度高,防潮防水性能强,信息内容完整的得8分;标识较清晰,平滑度较高、防潮防水性能较强,信息内容较完整的得5分;标识模糊,平滑度差、防潮防水性能差,信息内容有缺失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七)业绩(9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代煎中药包材供应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满分9分。(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双方签章,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必须清晰,否则为无效业绩)(八)样品(18分)1、投标人如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有缺漏,本项不得分。2、评委根据每一件样品规格、材质、制作工艺分别评审,每件样品规格、材质、制作工艺符合文件要求、质量优质的得9分,做工存在瑕疵的得6分,质量毛糙品质差的得3分。2项样品分别打分,合计18分。3、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说明: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需求一览表分包货 物 名 称数量交货地点01代煎中药包材1批南京市中医院指定地点01包:代煎中药包材1、采购清单代煎中药包材序号品名材质规格包装方式要求:可参考执行标准印刷需求单位限单价/元年需求量1煎药包装膜聚酯/聚乙烯宽幅:100mm;厚度: 13丝;重量:9公斤/组生产商包装标准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具有药包材证号或者登记号,审评结果为A YBB00182002-2015有,按要求印刷组29028002膏方包装袋聚丙烯/聚酯/聚乙烯宽幅: 80mm;厚度: 10丝;重量:8-10公斤/卷生产商包装标准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具有药包材证号或者登记号,审评结果为A YBB00182002-2015有,按要求印刷公斤5570注:*1、采购品种不允许报价缺漏2、上述表格中的数量为预估量,并作为本次招标数量,供供应商参考,采购人不做最低采购量承诺,按中标供应商的单价按实结算。*3、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按上表格限单价报折扣率,例如,折扣率报价为40%,即视为清单中所列货物的最高限价*0.4为实际结算价,实际结算时招标人将按照当月/季/年对应实际使用数量*最高限价*中标人报价折扣率与中标人进行结算2、技术要求1、用于运输产品的大包装:包装应完好、清洁无污染;应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数量、效期、批文信息、生产企业等。2、产品尺寸、材质符合规定要求,无破损、颜色均一符合要求。3、若产品上有文字内容,应清晰、完整、无误。4、货物种类、品牌、规格,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5、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使用科室的要求,按时提供采购清单中的物资,并配送至指定地点。6、上述表格中所要求货物如要求“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具有药包材证号或者登记号,审评结果为A”,属于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包材,应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药包材证号或者登记号,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7、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适配医院制剂室现有的配制设备,医院现有设备如下:序号设备名称设备铭牌生产厂家1中药汤剂包装机东华原医疗中药汤剂包装机DONGHUAYUANMEDICAL执行标准:JB/T20116-2009型号:YYB50-250规格:20L额定功率:1600W额定电压:220V,包装量:50-250ml电源频率:50Hz产品编号:2112349生产日期:2021年12月17日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中药汤剂包装机东华原医疗DONGHUAYUANMEDICAL执行标准:JB/T20116-2009额定功率:1600W型号:YYB50-250220V规格:20L额定电压:50Hz包装量:50-250ml电源频率:,产品编号:2112349生产日期:2021年12月17日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DXD全自动只能包装机MCDXD全自动智能包装机(99)量制津字01040039号出厂日期年月出厂编号:0231003ZB天津市瑞智安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市瑞智安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的产品能够在医院上述设备中正常运行,并在合同签订时接受上机实验,如未能通过上机实验,医院有权拒签合同。(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二、商务要求1、质量要求*(1)符合《中国药典》包材标准,要求无菌、无毒、相容性*(2)需满足最新版《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管理办法》及YBB标准(详见上附表可参考执行标准);2、运输*运输方式及费用:中标供应商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及安全责任,在供货途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承诺*(1)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按国家有关标准,若检测不合格,采购人予以书面警告,并对该批货物予以没收销毁,不必退还成交供应商,防止二次流通至社会市场;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样情况,视情况严重性,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当次总货款的10%或直接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不用对成交供应商做任何赔偿。(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所投产品质量须满足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不得影响后期医院制剂生产使用,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引起事故,由成交供应商(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影响采购人的使用,导致使用过程中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身损伤或财产损失的,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如在供货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低于投标时承诺的产品质量或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产品,确保临床使用,且中标价格不变,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执行,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采购人如发现成交供应商配送的产品以次充好,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退换,并处罚当次货物价格的40%。(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中标供应商所配送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验收*(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所供产品经采购人业务部门清点数量、核验品牌、检查质量、查验合格证,确认产品包装完整、验收合格后,双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2)中标供应商供货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并要求对方提供相应批次产品的质检报告,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准备好相关产品和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当双方对验收结果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品牌、品种应与投标时所承诺的产品一致,如实际供货时不符或无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时,导致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不合格产品作退场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5、付款方式按实际用量结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发票财务入帐后,在180天内将货款全额支付给乙方。6、交货时间及地点接采购人通知后10天内送达南京市中医院指定地点,未按期送达扣除当批次货物总货款2%。7、供货期供货期:1年三、样品本次招标为线上招标,每个分包的供应商除按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文件以外,如需提供样品还需在本项目明确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单独将样品送至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楼开标大厅,递交样品具体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9:30分之前。每项样品单独封装,供应商需在封装外包装上贴上供货清单序号,并统一封装在一个文件袋/箱内,文件袋/箱上需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如未按求标注或标注不清,不得分。无论是否中标,样品不退回,其中中标人样品将封存,作为验收时做比对。(*号负偏离视为无效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需要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格式)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签订日期: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投标人:(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正诺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性文件等。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号招标文件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使用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XX天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验收费用等。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第八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甲方):(盖章)乙方(投标人):(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年月日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目录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二、投标人资质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七、投标函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九、开标一览表十、明细报价表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响应偏差表十三、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十四、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十五、服务方案十六、投标人(或供货商、厂商)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七、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区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单位性质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备注二、投标人资质(按资格要求提供)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采购单位):我公司具备履行编号为号项目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六、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在参加编号为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七、投标函: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编号为的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经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有货物和服务;二、我方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三、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夫妻、直系血亲关系;四、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人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五、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六、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七、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我方承诺的期限内完成项目规定的所有内容。八、我方同意遵守贵方有关招标投标的各项规定;九、我方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十、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十一、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联系人:地址:电话:十二、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未出席的可不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公开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特此授权(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九、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 折扣率 %日期:年月日十、明细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产地费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成交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完整填写此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十二、响应偏差表(一)投标技术响应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偏差内容及说明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1、凡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负偏差),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第四部分技术要求须逐条应答。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二)投标商务偏离表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偏差内容及说明页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1、投标人商务条件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十三、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格式自拟,可附相关产品技术彩页十四、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主要部件及辅材品牌产地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质保期满后优惠价格主要部件及辅材品牌产地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质保期满后优惠价格注:投标人应将所投货物的主要部件、配件等材料的品牌、产地、相关参数、质保期满后的优惠价格等在表中空白处填列。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十五、服务方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自拟十六、投标人(或供货商、厂商)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或供货商、厂商)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十七、投标所需其他材料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空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代煎中药包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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